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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质变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

量变质变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

一、量变与质变的定义

量变是指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逐渐的、连续的变化。质变则是指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

二、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转化

量变和质变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关系。首先,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变。其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打破了旧质的束缚,为新的量变开拓了广阔的道路。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而质变又表现为一定阶段上的量变。

三、方法论意义

量变质变规律对于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首先,我们要重视量的积累,不断做量的积累,才能为质的变化创造条件。同时,我们也要抓住时机促成质的飞跃,因为只有质的飞跃,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其次,在实践中要善于抓住时机,促进事物质的飞跃和发展。最后,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要善于运用量变质变规律,科学地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制定正确的战略和策略。

总之,量变质变规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之一,它对于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在实践中要善于运用这一规律,促进事物的健康发展。

量变和质变

量变和质变 【基础知识】 1.核心概念 量变、质变 2.基本原理 量变和质变关系的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当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3.方法论 量变和质变关系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量的积累;坚持适度原则;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反对忽视量的积累,急于求成,盲目蛮干;反对忽视质的飞跃,畏缩不前,贻误时机。 【重点解析】 1.量变引起质变有两种情形 其一,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即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的变化能够引起质变;其二,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只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需要指出的是,事物量变的两种情形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量变引起质变,往往既有数量上的增减,又有排列次序上的变化。 量变引起质变的第二种情形,与部分之间关系的不同会引起整体功能的变化,具有某种一致性。当部分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反之,当部分以无序、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会小于各部分功能之和。部分之间这种关系的变化属于量变的第二种情形,也会引起质变(即整体功能的改变)。 2.量变引起质变的实质 量变和质变这两种运动状态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双方相互斗争引起的。量变的实质,就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在力量上的增减;质变的实质,就是事物内部矛盾的双方在地位上发生转化,从而导致矛盾统一体的破裂,引起事物的变化发展。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亦即事物内部矛盾的主次双方在力量对比上不断接近以至发生转化时,矛盾的主次双方的地位就发生转化,事物的性质相应地就发生了改变,这就是质变。总之,量变引起质变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和表现。 3.质变与发展 质变与发展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从联系看,事物只有通过质变,才能实现发展;发展必然意味着质变。从区别看,质变的外延更大一些:质变有两种情形,一是上升的、前进的质变,即发展;一是下降的、后退的质变,即倒退。质变并不意味着发展。 4.要具体把握三条方法论 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对于我们看问题、办事情具有多方面的指导意义,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注意在不同情况下要运用不同的方法论。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在我们的工作中,当需要保持事物的性质稳定时,就必须坚持适度原则,把量变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但是,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就要不失时机地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对“要重视量的积累”,也要分两种情况:对能够促成事物发展的量变,要持之以恒,日积月累,即“勿以善小而不为”;对可能导致事物后退的量变,则要保持警惕,防微杜渐,即“勿以恶小而为之”。

质量互变规律及其方法论

质量互变规律及其方法论 质量互变规律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一。 在古代,一些思想家已经注意到了量变引起质变的现象。《老子》提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荀子》提出“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河。”,包含着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近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质量互变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概括大量自然科学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唯心辩证法中的合理因素,对于质量互变规律进行了科学阐释。 量变是事物数量上的增减,是一种不显著的、非根本性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突变、飞跃。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必然引起质变,使旧质变为新质,然后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又引起新的质变,如此往复不已,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1、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

定性。事物的质是客观的,又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个人既有自然属性方面的质,也有社会属性方面的质,还有思维属性方面的质,等等,事物的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事物的属性是事物质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认识事物的属性去认识事物的质的。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分子的多少和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的水平和速度等等,这些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事物的量的规定性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同事物不可分离。质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量则进一步把同质的事物从量上区别开来,同质的事物可以有不同的量。 3、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事物的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度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和量变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

,是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它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恩格斯、列宁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共同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其中,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它们都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矛盾具有同一性,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同时也具有斗争性,相互差异也相互排斥;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样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正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一点论”的形而上学片面观点;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逃避问题,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的形式,同时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重视量的积累,从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同时也要抓住时机,趋利避害,优化结构,促成质变;还要坚持适度原则、掌握火候; 3.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变化发展的方向道路是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但是这种循环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或重复,而是从低级到高级的前进的上升的发展; 辩证的否定是一种包含肯定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也是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是“扬弃”,克服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它的积极因素;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的过程和方向;事物由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表现形态发展趋势上看,是一个螺旋式或波浪式及曲折前进的过程;从发展方向上看,总是前进的或上升的;从发展道路上看,事物发展总是曲折的或者有回复的; 唯物辩证法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承认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或基本原则;

量变引起质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量变引起质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量变与质变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规律,也是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量变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的逐渐积累,而质变则是指由于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引发了系统的结构、性质或状态的根本性变化。以量变引起质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的是通过持续的积累和变化,最终实现系统的重大突破和革新。这一世界观和方法论在科学研究、社会发展、个人成长等各个领域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科学研究中,以量变引起质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推动科学进步的关键。科学的发展往往是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变化,最终实现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例如,在物理学领域,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提出就是以量变引起质变的经典案例。相对论的理论构建是通过对经典物理学的观测和实验数据的积累,逐渐发现了经典物理学无法解释的现象,从而引发了对物理学基本假设的根本性变化。这一理论的提出不仅深刻影响了物理学领域,也对整个科学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社会发展中,以量变引起质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具有重要价值。社会的变革往往需要通过量的积累和变化,最终引发社会结构和制度的根本性变化。例如,在经济领域,市场经济的发展就是以量变引起质变的一个典型案例。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长期的积累和变化。通过逐步扩大市场规模、深化市场改革、完善市场机制,最终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质变。这一变

革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也为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在个人成长中,以量变引起质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同样具有重要启示。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往往是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变化,最终实现个人能力和素质的根本性提升。例如,在学习领域,一个人的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是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的积累来实现的。只有通过不断地积累和变化,才能够逐渐掌握更深入的知识和更高级的技能,从而实现个人能力的质的飞跃。这也意味着,个人的成长需要持续的努力和坚持,不能仅仅依赖于一时的突破和创新。 以量变引起质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推动科学进步、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的重要原则。通过持续的积累和变化,最终实现系统的重大突破和革新,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向前发展。无论是在科学研究、社会发展还是个人成长中,都需要坚持这一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追求量变和质变的统一,才能不断创新、不断进步。

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

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 量变和质变是研究事物变化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概念。量变是指事物在数量上的改变,即某一特征或特性的增加或减少;而质变则是指事物在质量上的改变,即某一特征或特性的本质性转变。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涉及对事物变化的认识和解释,下面将从观点选择、定量和定性分析以及综合分析等方面对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在观点选择上,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存在一定差异。对于量变,观点选择主要强调对数据和统计指标的关注,通过收集数据、计算量化指标的变化,从而对变化进行量化描述和分析。在量变的方法论中,重点在于问题的度量和统计分析能力,强调对具体数据的观察和比较,通过定量研究来推断事物的变化情况。而对于质变,观点选择则更加关注对事物本质特征的解释和理解。质变的方法论中,强调对事物的内在特性和规律的研究,通过定性分析来认识和解释事物的质变过程。 其次,在定量和定性分析上,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也存在差异。在量变的方法论中,定量分析是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数学模型、统计指标和计量分析等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从而得出准确的数值结果。通过定量分析,可以描述和量化事物变化的幅度、速度、趋势等特征,并进行数值比较和推断。而在质变的方法论中,定性分析则显得更加重要。通过对事物特性的概念化和建构化,分析事物变化的内在规律和原因,注重对事物变化的解释和理解,从而揭示出质变的本质特征和机制。

最后,在综合分析上,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也有所不同。在量变的方法论中,强调通过数据和统计指标的综合比较和分析,揭示事物变化的短期和长期趋势,并进行预测和控制。量变的方法论重视定量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技巧,从而得出系统而可靠的结论。而在质变的方法论中,综合分析则更加注重事物变化的综合和全面性。通过综合不同视角和方法的分析,揭示事物变化的全貌,包括表现形式、动力机制、影响因素等多方面的内容,从而全面认识和解读质变的意义和影响。 综上所述,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分别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重点。量变的方法论主要通过观点选择、定量和综合分析来揭示事物数量变化的特征和规律;而质变的方法论则更加注重对事物质量变化的本质特征和机制的认识和解释,通过观点选择、定性和综合分析来揭示事物质量变化的规律和意义。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在科学研究、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等领域都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解释事物的变化过程。

请理论联系实际,谈一谈对质量互变及其方法论意义的认识

请理论联系实际,谈一谈对质量互变及其方法论意义的认识。 答: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此物就转化为他物。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在实际工作中,既不能把事物的质看成是凝固不变的,又要在一定条件下,注意保持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经过艰苦的工作,让事物的量充分展开,为质变做好准备。 一、要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二、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三、要重视量的积累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际,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求成,立竿见影,拔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就好像开门,猛力推门门会反弹回来关上,只有徐徐用力门才能开一样。李泽厚说中国实现民主的途径就和开门是一个道理,不能急躁,这就是适用了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的哲学道理。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重视量的积累,有步骤、分阶段地一步一步地去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四、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五、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邓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1

简述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意义

简述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意义量变质变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描述了事物发展的一种基本规律和变化过程。量变是指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而质变是指事物在性质上的变化。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是指,事物的量变积累最终可以引起质变,而质变又反作用于量变,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这一原理对于认识事物的规律和引导社会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指出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是从数量的积累到质的突变的过程,而质的突变又反作用于数量的积累。正是由于事物发展的这种规律,才使得世界万物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对于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事物发展的这一规律,才能够准确地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和规律,实现更好的科学管理和规划。 再次,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对社会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实践中,人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数量的增长和积累,更应该关注质量的提高和突破。只有通过质的变化,社会才能够实现真正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对于社会管理和发展,必须注重质变的引导和推动,推动社会的发展从数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例如,在经济发展中,不能仅仅追求GDP的增长,而应该更加关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推动经济的质的变化。 最后,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还对个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在个人发展过程中,不能仅仅追求物质资产的累积,更应该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只有通过质的变化,个人才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和成长。因此,对于个人来说,必须注重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使自己在不断的积累中取得质的突破和提升。

总之,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描述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变化过程,对于认识事物的规律、引导社会实践、指导个人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人们应该深刻把握这一原理,注重质的变化、量的积累,推动 自身和社会的发展。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贯彻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才能够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量变与质变方法论

量变与质变方法论 量变与质变是一种方法论,用来观察和解释事物发展的过程。简而言之,量变是指事物变化的程度或数量上的变化,而质变则是指事物在质量性质或本质上发生的变化。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常见的两种变化方式,在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都有广泛的应用。 首先,量变是事物数量上的变化。它涉及到数值的增加或减少,常常被用来描述事物的大小、数量或程度的增减。量变是一种演变式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层面上的延伸或收缩。例如,如果某个公司的销售数量从1000件增加到2000件,这就是一种量变的变化。量变通常是连续的、累积的,可以通过数值上的比较来进行观察和分析。 与之相对的是质变,质变是在事物的质量性质或本质上发生的变化。质变不同于数量上的变化,它描述的是事物的内在属性、结构或状态的变化。质变是一种飞跃式的变化,是事物在质量上的重大转变。例如,如果某个公司由传统的手工生产方式转变为自动化生产方式,这就是一种质变的变化。质变通常是间断的、非连续的,需要改变事物的本质属性或结构。 量变和质变既有联系又有差异。首先,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种不同方式。量变是事物沿着某一维度上的连续变化,而质变是事物在某个时间点上产生的突变。量变和质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的。数量上的变化常常为质变提供了条件,而质变经常是数量上变化的结果。

其次,量变和质变在不同的领域和层次有不同的应用。在物理学中,量变通常是指物质量、体积、能量等方面的变化。而质变则是指物质在结构、性能、状态等方面的变化。在生物学中,量变可以用来描述物种数量、某个特征的频率等。而质变则可以指生物在进化过程中的新形态出现,或者是物种间的跳跃式变化。在社会科学中,量变可以用来描述人口数量、经济增长率等指标的变化。质变则可以指社会结构的转变或国家制度的变革。 最后,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对于解释事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量变可以通过可观测的指标来进行观察和比较,它可以提供关于事物变化的趋势、增长率等信息。而质变则可以通过分析事物的本质属性和结构来解释事物变化的原因和机制。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事物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为我们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量变与质变是一种方法论,用来观察和解释事物发展的过程。量变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而质变是事物在质量性质或本质上的变化。量变和质变在不同领域和层次有不同的应用,但它们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量变和质变的方法论对于解释事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事物发展的规律和趋势。

质量互变规律-详解

质量互变规律-详解

目录 • 1 什么是质量互变规律 • 2 质量互变规律原理 o 2.1 质量互变规律 o 2.2 质,量,度 • 3 质量互变规律辩证关系 • 4 质量互变规律意义 • 5 质量互变规律发展 • 6 质量互变规律应用实例 什么是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在中国,古代哲学家曾经自发地认识到量变会引起质变,如先秦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古希腊哲学家在探讨世界始基和运动变化的过程中也涉及了量变和质变问题。如麦加学派提出的“秃头”和“谷堆”的著名悖论。黑格尔系统地阐述了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认为质和量互相联系、互相包含,并且互相过渡,“首先由质过渡到量,其次由量过渡到质,因此两者都被表明为否定的东西 质量互变规律原理 质量互变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又称量变质变规律。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

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旧质事物就变成了新质事物。这是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这是质变向量变的转化。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质,量,度 1、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就是因为他们各有自己特殊的质的规定性。事物的质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事物的质是客观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事物的质又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个人既有自然属性方面的质,也有社会属性方面的质,还有思维属性方面的质,等等,事物的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事物的属性是事物质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认识事物的属性去认识事物的质的。在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属性中,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区别。本质属性的有无,直接决定着事物的质,而非本质属性的消失,则不影响事物的存在。 质和事物的存在时直接同一的。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其一,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其二,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了一定事物的质也是不存在的。事物的质的规律性是多样的。质和属性不可分。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属性则是一物与他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登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分子的多少和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的水平和速度等等,这些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事物的量的规定性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同事物不可分离。 理解事物的量的规定性,要注意两点:第一,量的规定性和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质的规定性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某一事物失去了自己的质,该事物就变成了他事物。量

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

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就产生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 1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以量变为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首先,质变必须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量变只有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突破度的界限,引起事物的质变。其次,质变必须由量变规定其性质和方向。在事物的量变过程中,存在着两种相反的量变的彼此较量。两种相反力量的此消彼长不仅是质变的基础,而且决定着质变的性质和方向。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定的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3、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为在新质的基础上的量变开拓道路。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

质变。阶段性部分质变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显现出阶段性。 2什么是质变 质变(qualitative change)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事物运动的基本状态之一。同量变相对。又称突变。质变是在量变的基础上发生的,标志着量的渐进过程的中断。事物的质变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运动。 当事物的内部矛盾斗争激化,使基本矛盾双方主次地位发生根本变化,原来处于被支配地位的非主要矛盾方面上升为决定事物性质的主要方面时,一事物就转化为另一不同质的事物。事物的质变瓦解了事物原有的质量统一体,破坏了事物的相对静止状态,突破了事物原有的度,从而呈现出显著的、迅速的和剧烈的变化。质变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质变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是造成世界上千差万别的事物及其丰富个性的根据。 质变的过程中,事物处于显著变动状态,质变一般是明显的,突发的,非连续性的,因而也叫飞跃,渐进过程中的中断或革命。

量变与质变的实践意义

量变与质变的实践意义: 1、对个人发展: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个人成长有重要指导意义。个人的成长也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每个年轻人都应该树立远大的目标,这一远大目标的实现是个人成长中的质变。但这一质变的发生是以量变的积累为基础的。古今中外著名的科学家、思想家以及其他对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人,他们的成就是在长期艰苦学习、刻苦钻研和反复实践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如果在学习、研究、实践中不努力做量的积累,想一下子脱颖而出并有巨大的创造,那只是一种幻想。我们必须把远大目标和实干精神结合起来,通过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来实现远大目标。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意义: 一掌握这种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正确的、客观的认识事物 我们都知道,世界是不断运动着的,永不停息,因此新事物,新情况必定不可避免的不断产生。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对新事物视而不见,但更不能盲目的认识它们。世界上的每种活动、行为、事件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因此我们抓住规律,找到方法即可以事半功倍。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是一样,其有着自身的规律和方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在认识事物时不能忽略它们中的任何一方,也不能将它们隔绝起来认识,更不能认为它们是一成不变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正确科学的认识事物。 二掌握这种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 通过上一条的认识,我们知道,工作应该运用正确科学的方法。那矛盾的普遍性关系和特殊关系的辩证关系给我们带来的工作方法是什么呢?在生活中我们经常有这种经历,在面对新的事物或进行某种工作的时候,我们会通过亲身经历试验找到一个或几个个体的特点,这样我们就可以完成这一个或几个的工作了。但为了完成更多或这一类工作,我们会把自身的经验作原料,提炼总结出一套有着规律性、普遍性的通用规则,使这套规则可以适用大多数个体。这样就结束了么?没有,我们最终为了满足每个个体的要求,必将根据不同个体的特点调整通用规则,使之最终可以满足每个个体的要求。这种我们都经历过的方法总结起来就是“特殊——普遍——特殊”。在现实中这种工作方法有很多例子,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 三掌握这种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我认为这一条可以算作上一条的延伸,因为建设社会主义也是一种行为,一种工作,自然可以运用矛盾的普特的辩证关系来更好的进行。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 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是从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对各国具体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矛盾的普遍性;各国的国情、环境、历史条件又不同,具体实践必然又有自己的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二者相结合,才能找到适合自己国情的正确道路,高好革命和建设。 因此,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当中,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共性,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体现出中国特色这一个性。在所有制方面,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存;在分配形式方面,我们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共存;在政治上,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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