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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卫妇社秘[2014]139号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

正文:

----------------------------------------------------------------------------------------------------------------------------------------------------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

(卫妇社秘〔2014〕139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妇幼保健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爱婴医院复核是国家和省妇幼健康服务年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助产机构加强母乳喂养宣传推广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爱婴医院复核工作与母乳代用品管理、落实成功母乳喂养的十条措施及母乳喂养宣传周等工作有机结合,综合推进,持续营造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辖区内的母乳喂养率。

二、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决定将爱婴乡镇卫生院复核工作纳入爱婴医院复核工作中统一安排,按照“县级逐一复核,市级、省级抽样复核”的方法同期进行爱婴乡镇卫生院复核工作。爱婴乡镇卫生院复核标准见附件,80分及以上为合格,市级、省级抽样复核比例参照爱婴医院复核要求。

三、我委将按照《通知》要求,在接到市级、省直管县爱婴医院(乡镇卫生院)复核报告2个月内进行抽样复核,省级抽样比例分别不低于各市和省直管县申报总数的5%和20%,如省级抽样复核全部合格,则认可该地评估结果;如省级抽样复核不合格,则根据省级抽样复核得分和市级上报得分的比例对各市复核得分进行校正,校正得分合格的申报机构认可市级复核结果,校正得分不合格的所有申报机构省级逐一复核。我委将在省级抽样复核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安徽省爱婴医院(乡镇卫生院)名单,并发放由我委统一

制作的爱婴医院(乡镇卫生院)牌匾。

四、请省直管县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婴医院(乡镇卫生院)复核工作,各市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抽样复核工作,并于2015年1月8日前将复核工作报告、爱婴医院(乡镇卫生院)名单和得分报送原省卫生厅妇社处。

联系人:程国聪,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安徽省2014年爱婴乡镇卫生院复核标准(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6月27日

——结束——

2019年爱婴医院自查总结报告

爱婴医院自查总结报告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爱婴医院自查总结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为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提升产科、儿科服务质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185号)的文件要求,我院积极部署评估复核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针对标准逐条自查整改,督导落实,使爱婴医院的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基本达到《爱婴医院标准(20XX版)》规范要求。现将我院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自评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开展情况 1、为巩固爱婴医院的成果,我院重新充实调整了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2、按照《爱婴医院复核方案》和《爱婴医院标准20XX版》的要求,对爱婴医院工作制度进行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了母乳喂养工作制度、母乳喂养宣教制度、母乳喂养常规等。 3、每年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爱婴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至少一次。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不少于18小时的爱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率达100%。每年对产科、儿科、行政、后勤等职能科室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的复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4、重新整改修订了《xxxx医院母乳喂养知识手册》,做到人手一份。 5、对每次来院检查的孕妇登记入册,并发放孕期保健手册及母乳喂养宣传单,使孕期保健和母乳喂养知识在每个孕妇中得到普及教育。 6、多种形式向孕产妇传播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拓宽孕妇学校授课内容,包括孕前期、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及新生儿的特点与保健等健康教育知识。 7、在产科、儿科和预防保健科的门诊、病区、候诊区和公共区域展示规定内容,禁止在科室张贴母乳代用品销售广告、资料,及代销母乳代用品行为。 8、每年的“世界母乳喂养周”,我院组织相关人员上街开展母乳喂养好处的宣传教育,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 9、近年来前后对妇产科、儿科病区重新进行了装修,新购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每间病房和办公室安装了空调。标准化的层流洁净手术室、产房和婴儿洗浴室,为产、儿科各项工作的正常、规范开展创造了条件。 10、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 11、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鼓励按需哺乳;不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嘴或使用奶嘴作安慰物;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7)产后保健科; (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儿童群体保健科; (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 (3)儿童生长发育科; (4)儿童营养与喂养科; (5)儿童心理卫生科; (6)儿童眼保健科; (7)儿童口腔保健科;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 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 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5-12-28 国卫妇幼发〔201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需求,指导地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探索规范化管理模式,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指导原则 (一)坚持工作方针。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二)明确功能定位。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包括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应当加强内部业务规划,规范科室设置,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三)合理规划设置。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合理设置,建设规模适度。按照《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保证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工作落实。 (四)优化整合资源。各省(区、市)要根据《指导意见》,按照“省选设、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的方式,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职责整合,加快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做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二、落实功能任务

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

市四院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 为巩固爱婴医院创建成果,使爱婴医院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以母乳喂养和母婴同室为核心,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婴儿发病率和死亡率。结合医院实际,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的通知》(温卫办发【2014】2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以母乳喂养和母婴同室为核心,规范落实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母乳喂养政策和知识、技术的培训,加强对孕妇学校的管理,做好宣教工作,降低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规范产科管理,降低婴儿发病率和死亡率,为当地孕产妇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爱婴医院领导小组 组长:尤志富 副组长:林国友、周鸣钧、朱于良、赵美忠、王于良 成员:张佩飞、江夏花、曾玲彬、戚林辉、黄冠峰、林巧燕、胡刚晓、陈敏红、张文忠、林赛君、徐爱华、周贤根、林富友、徐正芬、朱雪燕、李广德、陈红英、江君芬、江琴霞、任玮琦、王玲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周鸣钧担任办公室主任,徐正

芬、陈红英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爱婴医院复核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职责分工: 医务科: 1.制定爱婴医院复核实施计划 2.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和台账资料的检查,督促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3.开展全院性的业务学习、培训和考核 4.协调复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召开各职能科联席会议,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5.提交爱婴医院复核申请,定期按标准评估复核成果。 妇产科: 1.积极开展孕妇学校,加强宣传,制定课程安排表。 2.认真开展对住院产妇进行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 3.开展产妇母乳喂养技能的培训,指导产妇如何泌乳。 4.严格母乳代用品和配方奶的管理。 5.实施母婴同室,减少母婴分离时间。 6.建立母乳喂养支持组织,提供出院医疗服务。 儿科: 1.对不能接受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实施人工喂养的技术指导。 2.协助妇产科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二)爱婴医院技术指导小组

爱婴医院工作总结

爱婴医院工作总结 篇一:2022 年爱婴医院工作总结 2022 年爱婴医院工作总结 2022 年,在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创建安全医院活动及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院领导高度重视爱婴医院工作,加大了对爱婴医院的监管力度,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爱婴医院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把巩固爱婴医院工作与医疗工作相结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1、落实爱婴医院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使爱婴医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院领导班子重视爱婴医院工作,今年以来,把爱婴医院工作与医院的中

心工作相结合,狠抓爱婴医院管理工作,使巩固爱婴医院母乳喂养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院领导班子和爱婴医院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和《爱婴医院母乳喂养工作规范》,明确妇幼保健机构自身肩负的责任;明确自身发展的广泛深远的影响;明确推进民族素质提高的促进作用。 (三)全员动员,提升意识 通过中层干部会、全院职工大会、专题工作研讨会宣传妇幼保健院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把“三好一满意”活动和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有力的推进爱婴医院工作。 2、正确指导产妇母乳喂养技巧,现场检查未发现产妇有乳头皲裂、乳房肿胀的现象,母婴同室未发现奶瓶、奶嘴现象。 3、对产妇进行按需哺乳重要性的培训,教会母亲识别新生儿饥饿时的表现,

更好的进行母乳喂养。 (四)依法执业,规范管理 1、使用《孕产期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率100%,使用《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对高危孕产妇进行早期筛查和跟踪管理。 2、严格按卫生部、公安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依法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做好管理与发放。 二、存在问题 (一)产、儿科部份医护人员对母乳喂养技巧指导临床应用有些欠缺。 (二)新生儿科配奶间设施不够完善、设计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新上岗医护人员爱婴医院知识培训工作,强化学习的重要性,提高爱婴医院母乳喂养技能。 篇二:2022 爱婴医院工作总结 ××年爱婴医院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

爱婴医院复核和妇幼健康工作半年督导检查的通知

爱婴医院复核和妇幼健康工作半年督导检查的 通知 为全面了解幼卫生工作进展情况,推进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爱婴医院复核等重点工作实施进度,进一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质量,有效保障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爱婴医院复核和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爱婴医院复核。重点检查各县区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安排、督查、自评情况,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等。 (二)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公共卫生妇幼项目重点检查“两癌”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药具管理项目,重点了解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规范管理情况,项目运行质量、服务数量,服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项目受益人群满意度等。 (三)妇幼卫生重点工作。一是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主要检查组织安排,工作落实,妊娠风险筛查及5色分级管理落实情况,产儿科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两个中心建设)情况。二是出生缺陷防控:主要检查遗传病联合基因筛查进展情况,苯丙酮尿症筛查、诊断、治疗、随访和医疗保障情况。三是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和儿童早期示范基地建设情况。

二、检查范围 (一)爱婴医院复核:各县区向市卫计局提出复核申请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 (二)妇幼项目及重点工作:每县区除妇幼保健院外再抽查1个县级医疗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1个托幼机构,走访服务对象10名。 三、检查标准及方法 (一)爱婴医院复核:依据国家《爱婴医院复核标准(2014版)》,采取查阅资料、看现场、考核医务人员、走访或回访孕产妇、召开汇报会等方式进行。各受检医疗机构要向检查组提交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及汇报。 (二)妇幼项目及重点工作:依据各项目考核标准,采取查看现场、查阅原始资料、核对服务数量、走访服务对象、随机提问等方式进行。各县区要向检查组提交2018年度上半妇幼健康工作书面总结和妇幼重点工作统计数据。 四、检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一)人员安排:本次督查在市卫计局的领导下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落实。 (二)时间安排:2018年8月6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及项目督导检查是检阅今年以来妇幼健康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措施,对提高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检查

202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总结_4

202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总结 202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总结1 8月1日至7日为“世界母乳喂养周”,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我院积极发起了一系列以“母乳喂养:致胜一球,受益一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营造我市母乳喂养良好的社会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院领导重视,产科人员凝心聚力精部署 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我院领导十分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把这次活动作为巩固爱婴行动成果,提高母婴保健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院领导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下,组织本院产科、新生儿科、市场开发处工作人员投入到此次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中去。于7月29日我院产科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力争将此次“世界母乳喂养周”的宣传办成群众受益、满意的活动;广泛普及母乳喂养知识。 二、宣传形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 1、大幅宣传栏,吸引驻足的眼球 一进产科病房,我们便会被墙上丰富多彩的宣传画所吸引,走廊两侧墙壁是母乳喂养健康教育的“专属”宣传栏:乳房按摩图解、正确的衔乳方法、新生儿应该吃多少、哺乳的正确姿势。在另一道走廊里,我们还看到国际母乳喂养知识的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母乳喂养成功的知识。我们时常可以看到产妇或是家属在此驻足,仔细认真地阅读学习。 2、漫长等待时光,开启好爸爸课堂 在产房门口坐立不安的准爸爸们此时正经历人生最焦急难耐的时光,产科护理人员为了缓解准爸爸们的紧张压力,同时抓住时机普及准爸爸们的纯母乳喂养

知识,在产房门口长椅旁边的报刊栏里放着百余张宣传单,大力宣传“母乳喂养好”、“母乳是婴儿最好的食品”、“母乳喂养,母婴健康”等内容。并通过滚动平台向奶爸们介绍纯母乳喂养优点及重要性,准爸爸们在知识速成的过程中度过了人生中最漫长的等待。 3、珍惜第一口奶,赢在起跑线 为了大力支持“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争创人民满意医院,我院产房将产后半小时内协助宝宝及时吸第一口奶纳入工作流程。在没有禁止母乳喂养的医学指征的情况下,产后半小时内,助产士帮助产妇清洁乳房,协助宝宝吸吮妈妈的第一口奶,同时指导妈妈母乳喂养的姿势、注意事项等。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达到了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的优点,提高了病人满意度。 4、孕妇学校小讲座,普及母乳喂养知识 8月4日早上在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产科门诊的孕妇学校举办了“纯母乳喂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30余名孕产妇及其家属参加了听课,专业的母婴护理专家以形象生动的PPT,紧紧围绕“纯母乳喂养好”以及如何进行“纯母乳喂养”等知识认真细致的讲解,受到了听课人员的一致好评。会上,母婴护理专家还运用模拟道具手把手地指导孕产妇进行衔乳姿势的指导。会后还为与会的孕产妇们提供健康咨询及产前检查。 5、母婴专科护士家庭访视,把爱送到家 产妇出院回家后的一个月内,我院专科护士会出院产妇家中回访,检查产妇乳房情况并对母乳喂养相关知识进一步指导。同时,每个出院的产妇都会保留我们的“母婴热线——*************”,产妇可以随时打电话咨询哺乳期的任何问题,产科护理人员将会为其提供最详细又专业的解答。 三、广泛宣传教育,成果惠民生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爱婴医院管理的通知-济卫妇幼发〔2015〕7号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爱婴医院管理的通知 正文: ----------------------------------------------------------------------------------------------------------------------------------------------------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爱婴医院管理的通知 济卫妇幼发〔2015〕7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各有关医疗保健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建立爱婴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爱婴医院工作重要性 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已成为国际共识和普遍要求。创建爱婴医院对促进母乳喂养、规范产科儿科的诊疗行为、改善婴儿营养、保障母婴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爱婴医院在倡导和推动母乳喂养方面缺乏力度,对孕产妇健康管理、宣传指导不够,个别机构甚至出现违规行为,影响了母乳喂养管理工作的推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和各有关医疗保健单位要充分认识爱婴医院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涵建设,把这件惠及母婴的好事做实,不断提升妇幼

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完善爱婴医院管理体系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要健全和完善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完善爱婴医院管理体系,做到组织健全规范,职责分工明确。要对照《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落实爱婴医院工作要求,将爱婴医院工作纳入医疗护理质量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将住院期间纯母乳喂养率和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纳入产儿科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儿科医护人员岗位责任目标体系,制定本单位母乳喂养、新生儿安全工作具体规定。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督导,使爱婴医院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开展。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强化爱婴医院建设宣传工作,通过电子屏、板报、横幅、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产儿科和保健科门诊、病区、候诊区和公共区域展示规定内容,营造浓厚的爱婴医院氛围。要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不断提高纯母乳喂养率,鼓励按需哺乳;要大力促进自然分娩宣传,降低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要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孕妇学校向孕产妇传播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孕产妇接受母乳喂养宣教率100%,80%以上的孕产妇能够正确知晓母乳喂养相关知识,80%以上产妇掌握正确的哺乳和泌乳方法。 (二)加强人员培训。要按照爱婴医院要求每年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爱婴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做到时间和人员到位,确保80%以上的产儿科医务人员能够正确回答80%以上的有关母乳喂养问题,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保健科的全体医护人员具备指导哺乳能力。 (三)加强技术支持。要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帮助解决母乳喂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协助社区建立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开展人员培训;要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产妇、婴儿出院后的母婴保健服务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为出院产妇提供母乳喂养支持服务。同时要增加投入,建设好配奶间、孕妇学校等必需的场所及设施。 三、加强监管,建立爱婴医院监管长效机制 从今年起我委将把爱婴医院管理纳入医院等级评审考核内容。建立由市、县(市)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相关人员组成的爱婴医院工作督导组(见附件),定期进行爱婴医院督导和不定期的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8.14 •【字号】沪卫计妇幼〔2017〕021号 •【施行日期】2017.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妇幼保健中心,有关医疗机构: 近期,为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见附件)。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计生委、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助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对母婴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本着“兜底线、防风险、保安全”的原则,始终把母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母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母婴安全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和优化本市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等核心指标,持续保障母婴安全。

二、各司其职,不断强化责任体系 各区卫生计生委、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和助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梳理完善母婴安全保障相关的部门、机构、岗位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链,确保母婴安全各项相关规范制度层层抓到位、层层有落实。要聚焦核心工作指标,不断完善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及时、动态掌握辖区早孕建册、产妇分娩、重点和危重孕产妇以及服务资源利用情况,加强妊娠风险预警和评估,做到高危孕产妇早发现、早预警、早诊断、早干预,进一步体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工作理念,更好地促进母婴健康。 市妇幼保健中心要认真做好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业务管理,重点加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的组织协调,切实做好全市母婴安全保障相关信息的汇总、统计和分析。进一步加强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日常业务管理,做好各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质控评估、健康教育、相关培训,修订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和考核评估指标。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监测评估和质控,不断提升本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效能。 各区妇幼保健所应在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认真做好母婴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健康教育和信息统计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机构、人员培训及督导和考核等,强化辖区内有关医疗保健机构母婴安全相关工作的日常业务管理。 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要按照我委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一支训练有素、反应快捷的多学科会诊抢救综合专业队伍,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不断充实完善抢救医护力量配备和设施设备配置,在提升自身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帮助带动对口区医疗机构提升业务水平和救治能力。 各助产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对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各项制度执行的重视度,单位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3.11.18 •【字号】卫妇社秘[2013]698号 •【施行日期】2013.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 管理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卫妇社秘〔2013〕698号) 各市卫生局,宿松、广德县卫生局,省妇幼保健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25元提高至30元,新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为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省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新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厅妇社处牵头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该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协助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各地也应明确项目的具体责任科室、业务指导单位和实施机构,成立项目管理组织和技术指导组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各地要按照《安徽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妇社秘〔2013〕542号)要求对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基层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培训到每位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能力。 三、认真实施,确保完成任务 各地要严格按照《安徽省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卫妇社秘〔2013〕541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逐步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2013年底,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30%。同时,各地要结合“全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确保年内项目目标任务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检查力度,年底要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考核。 安徽省卫生厅 2013年11月18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8.29 •【字号】皖卫办[2014]3号 •【施行日期】201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其他规定 正文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口计生委、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在全省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民政厅 2014年8月29日 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在全省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帮助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内容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是指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发放一定数额的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按政策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发生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 (二)年满60周岁且具有本省户籍; (三)经鉴定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或轻度失能。 二、资格确认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对象的资格确认,按照本人申报、失能评估、审批确认、建立档案、年度审查的程序进行,每季度或半年集中组织一次。 (一)本人申报。申报对象本人或其亲属(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村(居)计划生育干部协助,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经村(居)委会评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县级计生行政部门。 (二)失能评估。失能评估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民政部门进行研究,组织由民政、计生、社区负责人组成的评估小组或委托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民政部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入户对申请人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在《申报表》上填写身体评估情况、认定失能等级,并由评估人员签字确认。

爱婴医院会议记录

我院召开巩固爱婴医院工作会议【图】 本网讯(医务部刘红成)2014年8月7日下午,我院爱婴医院管理工作会议在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医院爱婴医院管理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参加了本次 会议。 会议对我院上半年爱婴医院管理情况进行了分析。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我院母乳喂养率达到了80%左右;统计2012年,剖宫产283例,其中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 约%, 2013年,剖宫产338例,其中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约%,2014年上半年剖宫产126 例,其中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约%,连续三年剖宫率大幅下降。孕妇学校共开课20余次,覆 盖孕妇400余人次。医院还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爱婴医院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会议认为,虽然我院爱婴工作开展卓有成效,但仍有以下方面有待提高:孕妇学校宣教率相对较低,增加了住院后的床边宣教工作量;存在部分孕产妇无指征使用代乳 品的情况;出院后母乳喂养跟踪指导欠到位。 在下步工作中,要根据要求,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全面负责爱婴医院工作;加强医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指导孕产妇母 乳喂养的能力;加强孕妇学校及产前门诊的管理,提高孕妇母乳喂养宣教的覆盖面;加强科 室管理,在孕妇办理住院手续时就告知不可携带代乳品进入病房;新生儿科母乳喂养率偏低, 虽然与母婴分离有关,但医务人员应加强母乳喂养的宣教和指导,不断提高母乳喂养率。筹 备奶库的建设,加强新生儿室母乳的管理,对有医学指征使用或添加代乳品的新生儿由医院 统一供给;加强产科及新生儿科质量管理,将剖宫产率及母乳喂养率纳入科室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对非医学指征剖宫产及新生儿添加代乳品加强管理,在病历上应书写原因;加强与社区 母乳支持组织的合作,提高6月内母乳喂养率。 延长县人民医院召开爱婴医院复核迎检工作会议 (通讯员李敏)8月20日,延长县人民医院召开了爱婴医院复核迎检工作会议,对做好爱婴医院复核工作进行部署。该院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社区科、妇产科、儿科、儿保科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科室护士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该院爱婴医院领导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刘红成传达了陕西省卫生厅妇社处转发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卫医秘[2014]255号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正文: ----------------------------------------------------------------------------------------------------------------------------------------------------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卫医秘[2014]255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使患者得到更加安全、有效的治疗,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300号)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省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静脉输液管理的重要意义。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静脉输液管理的重要意义,通过规范静脉输液管理,进一步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强化医疗安全监管,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缓解群众就医负担。 二、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加强对医师培训和指导,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具体使用指征如下: (一)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二)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第一篇: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负责人(签字):填表时间:2012年1月29日 麻风病的防治知识 麻风病是怎样传染的? 麻风病的病源菌是麻风杆菌。麻风病的主要传染方式是直接接触传染,即健康人破损的皮肤和粘膜直接接触病人含有麻风杆菌的皮损或粘膜损害。其次是间接接触传染。即健康破损的皮肤或粘膜经常接触病人用过的生活用品或生产工具而造成感染。感染了麻风杆菌不一定发病。是否发病主要决定于本人机体对麻风杆菌的抵抗力(免疫力)据调查统计95%以上的成人对麻风病有免疫力。世界上曾有二十多人自愿把麻风病杆菌接种到自己身上,经观察都没有发生麻风病。证明麻风病发病率很低,并不可怕。 得了麻风病有哪些表现? 1、面部浮肿、发红、发光,似酒醉面容。常伴有眉毛稀疏脱落及脸部蚁行感或异物感。 2、身上生斑、起结节或斑块。有的斑块象癣,但不痒,用治癣的方法治不好。 3、皮肤麻木、不出汗。特别是那些斑和斑块处。有的筋痛(神经痛)作风湿治疗无效。 4、手指伸不直,虎口无肉(肌肉萎缩)形如鸡爪。 5、足底溃烂,无明显疼痛,久治不愈。 6、走路跛脚,步态异常。 7、口角歪斜,不能作吹口哨动作。 8、眼睛闭不拢。似兔眼。麻风病可具备上述症状,但有上述症状者不一定是麻风病,应找医生仔细检查,以求确诊 为便于基层防治专干和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和报告麻风病,将麻风病特征概括为十大线索口诀作为参考:

1、生疮生癣,不痛不痒; 2、红斑白斑,麻木闭汗; 3、虎口无肉,手指弯曲; 4、吊脚跛行,歪嘴兔眼; 5、眉手脱落,面如酒醉; 6、手足起泡,不知痛痒; 7、四肢筋痛(神经)、疼痛难忍; 8、足底溃烂,久治不愈; 9、面部结节,耳垂肥大。 10、长期接触,勿忘检查。 麻风病能治好吗? 麻风病是完全可以治好的,特别是近几年来采用了联合化疗,加快了治愈速度,缩短了疗程,提高了治愈率。我国麻风病患者人数已由解放初期的五十万,下降到目前的十万。我省已由解放初期的14895人,下降到目前的一千多人。 怎样预防麻风病? 1、麻风病的预防主要在于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级领导应关心与重视,切实支持各县市医院,普遍开展皮肤科门诊,实行对现症病人的家属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疗。 2、开展宣传,在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中普及麻防知识,争取早防、早治。 第二篇: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考核督导记录表 督导记录表 一、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实施情况 1、中医临床诊室配备有中医诊疗设备,已配备中药柜,中药饮片100种以上。 2、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可以开具中医药物处方,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占总处方 数比例30%,达到标准。 二、人才队伍建设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 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12.04 •【文号】国卫妇幼发〔2015〕54号 •【施行日期】2015.12.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妇幼健康 正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 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需求,指导地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探索规范化管理模式,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指导原则 (一)坚持工作方针。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

幼卫生工作方针。 (二)明确功能定位。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应当加强内部业务规划,规范科室设置,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三)合理规划设置。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合理设置,建设规模适度。按照《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保证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工作落实。 (四)优化整合资源。各省(区、市)要根据《指导意见》,按照“省选设、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的方式,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职责整合,加快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做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二、落实功能任务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并承担辖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一)妇幼健康服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孕产保健主要包括婚前、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保健服务等;儿童保健主要包括新生儿保健、儿童生长发育、营养、心理卫生、五官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常见病

通知书之爱婴医院会议通知

爱婴医院会议通知 【篇一:爱婴医院工作会议】 召开爱婴医院复核迎检工作会议 作者:时间: 2014-08-15 根源:北仑区小港医院阅读次数 404 近 期,我院召开了爱婴医院复核迎检工作会议,分管院长、医务科、妇 产科、儿科、妇儿保等科室负责人及有关科室护士长参加了此次会 议。 会上,周书记重申爱婴医院是宣传推行母乳饲养的重要阵地,此次 国家卫生计生委展开全国爱婴医院复核,医院对此特别重视,以此次 爱婴医院复核为契机,不停提高我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同时指出爱婴医院的建设是一项长久、连续的工作,经过此次复核, 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管理,不停提高母乳饲养率,逐渐降低非医学指征 剖宫产率,规范产科、儿科服务,增强质量安全,促使母婴健康。 最后,医务科长就爱婴医院复核标准与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落实了各项工作,要求各科室仔细准备爱婴医院复核,保证该项工 作顺利展开。 我院召开稳固爱婴医院工作会议【图】 根源:院长办公室公布时间: 2014-08-12 阅读数: 3072 本网讯(医务部楼建军)2014年8月7日下午,我院爱婴医院管 理工作会议内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医院爱婴医院管理领导小组 及技术指导小构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对我院上半年爱婴医院 管理状况进行了剖析:2014 年上半年我院共收治孕妇3000 余例, 母乳饲养率达到了80% 左右;统计2014 年前三季度,共临盆4392 例,剖宫产1744 例,占 40.39% ,此中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约 6.5% ,较 2013 年的 10.99% 大幅降落; 2014 年上半年重生儿科共收住重生 儿 700 余例,母乳饲养率 30% 左右。孕妇学校共开课 20 余次,覆盖孕 妇 400 余人次。医院还按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爱婴医院知识的培训及查 核。 会议以为,固然我院爱婴工作展开卓有收效,但仍有以下方面有待 提高:孕妇学校宣教率相对较低,增添了住院后的床边宣教工作量; 存在部分孕产妇无指征使用代乳品的状况;出院后母乳饲养追踪指导 欠到位。 在下步工作中,要依据要求,完美组织管理系统,成立爱婴医院领 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全面负责爱婴医院工作;增强医务人员专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省爱婴医院复核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省爱婴医院 复核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4.09.15 •【字号】甘卫便函[2014]164号 •【施行日期】2014.09.1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省爱婴医院复核师 资培训班的通知 (甘卫便函〔2014〕164号) 各市州卫生局(卫生计生委),省人民医院,兰大一、二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二院,省三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要求,落实国家师资培训班精神,促进我省爱婴医院复核工作顺利开展,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白银市妇幼保健院于9月下旬在白银市举办全省爱婴医院复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解读爱婴医院复核方案和标准; (二)培训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及师资方法; (三)实训爱婴医院复核流程; (四)考核爱婴医院省级复核专家及市级复核师资。 二、培训对象

(一)省级复核专家。要求为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相关省级医疗保健机构推荐上报的专家。 (二)市级复核师资。每市5人,其中主管此项工作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管理1名、市州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1名、产科临床医师1名、新生儿科临床医师1名、护理人员1名。 市级复核师资应首先从省级复核专家中抽取,不足的再从市级专家库中补充。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9月24-27日。9月24日下午报到,27日离会。 地点:白银饭店(白银市白银区红星街269号电话:************)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由培训班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各市州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于9月18日前报白银市妇幼保健院。 会务组联系人:张继学189****8898 徐全东189****8280 陈建红************ 传真:************ 邮箱:**************** 附件:甘肃省爱婴医院复核师资培训班回执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5日附件 甘肃省爱婴医院复核师资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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