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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ICS130.060.25

P 4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1639 —2010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main industrial products in Shando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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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版次选择

2010-06-25发布2010-08-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勇毅、高希星、纪亚非、李福林、陈升玉、李福林、赵静、李玉国、党永良、刁希全、黄继文、李雪东、范明元、刘海娇、黄延军、韩合忠、王瑞雪、刘开非。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1 范围

本标准包括了山东省重点工业行业取水定额的术语、原则、单位产品取水量的计算方法和重点工业行业(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煤炭、酿造、医药、机械)的取水定额。

本标准是山东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编制和下达用水规划和计划、评估节水工作、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取用水管理和实施取水许可管理的基本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7367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

GB/T 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18916 取水定额(所有部分);

CJ 21-1987 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

《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水利部,2007年4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新水量

采用GB/T 12452中新水量定义,即新水量是指企业内用水单元或系统取自任何水源被该企业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2

取水量

企业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新水量,包括主要生产取水、辅助生产取水和附属生产取水。

注1:工业生产的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淡化海水、企业内部的再生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为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

3.3

取水定额

取水定额是针对取水核算单位指定的、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单位产量为核算单元的合理取水的标准取水量。

注2: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对某些行业或工艺(工序),可用单位原料加工量为核算单元。

4 原则

4.1 为了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山东省各行各业提供相关产品取水定额的地方性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4.2 未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用水单位,其取水定额必须满足本标准和国家颁布的相应标准要求。

4.3 鼓励和促进工业节水和工业技术进步,体现先进性;同时宜考虑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用水和节水水平的现实差异。

4.4 以工业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作为其产品取水定额考核的依据指标。

4.5 由于行业取水定额的影响因素很多,定额值变动范围较大,各设区市有关单位可根据各自的水资源条件进行细化,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6 企业取水量计量是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管理的基础,应加强企业的水表安装管理,努力实现一、二级水表计量率100%、三级水表计量率90%以上的目标,所安装取水计量装置要满足GB17167标准要求,并经检定合格。

5 单位产品取水量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取水量按式(1)计算:

Q

V V i

ui

........................................ (1) 式中:

ui V ——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单位产品;

i

V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 3

);

Q ——在同一计量时间内,产品产量。

6 主要工业行业产品取水定额

取水定额按照行业编制,行业划分按 GB/T 4754执行。山东省九个重点工业行业产品的取水定额值见表1。

表1 山东省工业取水定额

表1(续)山东省工业取水定额

表1(续)山东省工业取水定额

表1(续)山东省工业取水定额

表1(续)山东省工业取水定额

表1(续)山东省工业取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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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电气)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本册适用于10kV以下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请问10kV以上架空线路及电力电缆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应如何执行? 答:10kV以上的架空线路、电力电缆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等应参照电力部门规定执行。 2.计取本册脚手架搭拆费时有无操作高度要求? 答:本册脚手架搭拆费为包干费,除定额中已考虑的(如10kV以下架空线路)外均可计取,无操作高度要求。 3.册说明中第六条2中的项目如何执行定额? 答: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的工作已包括在机械设备安装中;联合试运转工作可按施工方案进行计算。 4."高层建筑增加费"表下面的注如何理解? 答:为高层建筑供电的变电所和供水等动力设备安装工程,如安装在六层以上时,作为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基础;安装在六层以下时,不作为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基础。 5.本册说明中未涉及洞库、暗室增加费系数,可否计取? 答:该系数是对设置于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没有正常运输行走通道的情况下施工而进行补偿的施工降效费。本册也可计取。如在洞库、暗室内施工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增加15%。 6.变压器油过滤定额中包括取油样、配合试验,是否包括油的化验和油样分析? 答:变压器油过滤定额中不包括油的化验和油样分析。 7.互感器安装定额不包括抽芯,如需要抽芯检查,如何执行? 答:可按施工方案进行计算。 8.高压成套配电柜中"双母线柜"是否是指"带旁路母线的柜"? 答:不是,带旁路母线柜系单母线柜的派生类型。 9.请问户表箱(电表箱)、明装配电箱如何套用定额? 答: 住宅户内电表箱、明装配电箱及各种配电箱均按半周长套用"成套配电箱"相应项目。 10.盘柜配线怎样计算? 答:盘柜配线仅适用于盘柜上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设备的修、配、改工程。计量时分不同规格,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11.定额第七章说明中:"滑触线及支架安装是按10m以下标高考虑的,如超过10m时按册说明的超高系数调整",而册说明超高增加量是5m以上可以计取,请问标高在10m以下至5m以上部分是否考虑超高系数? 答:滑触线及支架安装定额中已考虑了5m以上10m以下部分的高空作业因素;10m 以上部分另按册说明的超高系数调整。 12.电缆敷设定额中的步距"截面"是指"单芯截面"还是"多芯截面之和"?"截面400~800平方毫米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平方毫米电力电缆定额执行",是否乘系数? 答:电力电缆敷设定额中的步距"截面"指电缆的单芯截面。 截面400~800平方毫米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平方毫米电力电缆定额(定额是按三芯考虑的)执行,不再乘系数。 13.电缆敷设中的接线端子是否还另套用"焊、压接线端子"定额? 答:电缆敷设中的接线端子已含在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即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焊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烟台市解释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 1、关于重申停止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问题 鲁建标字[2003]3号文规定,9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已于2003年4月1日停止使用。但是,有个别工程仍继续执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建设主体各方合法权益,现重申停止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其原有的配套政策废止,新的计价政策不能与之配套使用。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工程将不预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登记备案。2、关于定额人工单价的问题 鲁建标字[2008]10号文规定的“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中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指山东省价目表中的省定额“人工费”单价及“基价”组成,是全省统一的计价价格,应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等有关费用的基础。该综合工日单价不得因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调整。合同约定的人工单价仅作为工程所在地市价。 3、竹胶(胶合)板模板问题 承发包双方办理现场签证的,按签证结算模板制作费用;未办理签证的,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应计算规则计算模板接触面积,乘以下列摊消系数确定制作数量,执行10-4-310~315模板制作费用。同时扣减《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现浇混凝土模板子目中成品胶合板模板材料消耗量,计算模板安装、拆除费用。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 竹胶(胶合)板模板制作摊消系数 4、框架梁计取脚手架及混凝土工程量计算问题 根据省定额站解释,现浇混凝土单梁、连续梁的脚手架按其相应规定计算,有梁板的板下梁不计算脚手架。 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消耗量定额中的有梁板是指现浇密肋板、井字梁板(即由同一平面内相互正交或斜交的梁与板所组成的结构构件),板下梁是指搭在框架梁上的梁。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框架梁应按单梁、连续梁规定计算脚手架。建筑物外墙上的框架梁,其脚手架已包含在外脚手架内,不再重复计算。 在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框架梁与板整浇的,执行单梁、连续梁及平板定额;

2016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封面

作者:PanHongliang 仅供个人学习 第一册通用工程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有关专业册注明不适用本章定额的除外)。 二、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挖湿土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 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工程。 五、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七、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挖土子目乘以系数 1.43、机械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八、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子目乘以系数2.5,机械子目乘以系数1.5。 九、人工挖土中遇碎、砾石含量在31%?50%的密实黏土或黄土时按四类土乘以系数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三、四类土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淤泥翻挖执行相应挖淤泥子目。 十一、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和积水考虑,定额内未包括防水和覆盖材料费,发生时可按实际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有石料粒径解小要求,増加的费用另计。定额中己包括爆破后的改炮、改锤等工序。 十二、反铲挖掘机挖坑、槽土方按反铲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其他不变。反铲挖掘机挖坑、槽石碴按反铲挖掘机挖石碴定额子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其他不变。液压破碎锤破碎坑、槽岩石按液压破碎锤破碎岩石定额子目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 十三、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5%执行底层土质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 十四、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粧、钢板粧等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 十五、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机械按下表调整。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的使用围“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应如何理解?是否与修缮定额的围重复? 答:本定额所说的改造工程指工业技术改造工程或整体更新改造工程。所谓整体更新改造,指在已有建筑物或生产装置区,增加或重新更换完整、独立的功能系统安装工程。如: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照明、热力设备等系统,而不是局部或系统中的一部分。对于局部和系统中部分安装工程的拆除、安装除另有说明外,应执行修缮定额,两者不重复。执行修缮定额时,对于修缮定额缺项的安装项目可以使用安装定额。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有缺项可否使用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缺项,可以参照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相关定额的消耗量进行计价。 3、材料、设备的水平及垂直运输是怎样考虑的? 答:水平运输是指安装物自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各册定额中除另有说明者外:设备水平运输按100m取定;材料、成品、半成品按300m 取定。执行定额时,不论施工现场的水平距离多少,均不作调整。 垂直运输是指安装物自设备安装现场基准面运至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以室地平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除定额另有说明外,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垂直运输按六层(或20m)计,超过部分的垂直运输,在高层建筑增加费中计取;设备垂直运输按10m取定,设备垂直运输如超过10m时,除定额已有明确规定外,可按第一册说明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计。 4、消耗量定额中没有列出脚手架系数的安装工程,如何计取脚手架搭拆? 答:消耗量定额各册或章已规定了计取系数。个别没有列出且须搭设的脚手架工程费用,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5、什么情况下计取洞库、暗室增加费? 答:洞库、暗室增加费指在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没有正常运输行走通道的情况下施工,而进行补偿的施工降效费。地下室应计该系数,但地下室设有地上窗、洞口除外。 6、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如遇层数和高度不一致时,应以层数还是高度为准? 答: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高度和层数(含折算后的层数)满足一个指标即可。 7、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哪些情况? 答: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地下室部分不能计算层数和高度; (2) 层高不超过2.2m时,不计层数;

(管理制度)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 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七条水资源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基本依据,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 编制水资源规划应当在对水资源科学考察、调查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八条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本省境内长江、淮河、太湖流域和沂沭泗、秦淮河、里下河地区等跨市的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市)所辖范围内的中小河流、湖泊或者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由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统筹安排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开发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定额解释模板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 定额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 二) 》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交底与培训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 二) 》 ?本定额自 12月1日起施行。 ?本定额作为《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补充册, 主要包括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等。 关于补充定额册的使用 ?作为补充定额, 均系原定额内容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对原定额所作的补充。因此, 使用时除补充定额发布 日已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外, 其余均应遵照执 行。 ?补充系数、补充规则以及对原定额所作的补充解释, 均视同补充定额办理。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定额1-4-3竣工清理子目, 系指对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 竣工清理: 系指建筑物内、外围四周2米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不包括建筑垃圾的装车和场外运输) 因此, 建筑物内、外凡产生建筑垃圾的空间, 均应按其全部空间体积计算竣工清理( 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 以立方米计算) ?( 1) 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 有山

墙者, 按山尖1/2高度) ?( 2) 地下室( 包括半地下室) , 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 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 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 3) 建筑物内按1/2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 如: 设计利用的净高在1.20米至2.10米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 设计利用的无围护结构的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等, 应计算竣工清理。 ?( 4) 建筑物内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 如: 设计不利用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 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 建筑物通道等, 应计算竣工清理。 ?( 5) 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场地平整的建筑空间, 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 应计算竣工清理。 ?( 6) 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不计算场地平整的建筑空间, 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楼层阳台、无柱雨蓬( 蓬下做平台或地面) 等, 应计算竣工清理。 ?能够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 如: 独立式烟囱、水塔、贮油( 水) 池、贮仓、筒仓等, 应按建筑物竣工清理的计算原则, 计算竣工清理。 ?化粪池、检查井、给水阀门井, 以及道路、停车场、绿化

山东省建筑消耗量定额部分答疑-沈大伟

山东省建筑消耗量定额部分答疑------沈大伟 1、请问03定额,门窗洞口的侧边,每边砌筑三块预制砼块240*240*285(长),其作用相当于木砖,计算墙体工程量时,是否应扣除砼块所占体积?时间2006-7-8 回复:不扣除。定额说明中有规定。 2、我想请教一下03消耗量定额中,1.空调冷凝水排水管怎样套用定额?时间2006-7-7 回复:补充,或在安装项目中。 3、现浇结构中从梁或板上挑出的檐线(或空调板)能套用挑檐子项吗? 回复:不能,不是一个概念。 4、03定额中有塑铝板幕墙项目,在何种情况下套用此项目?不锈钢型钢何种型号,其制作安装费是否远远高于其他材料龙骨? 回复:设计外墙局部或全部用塑铝板包贴时,套用此项目。 5、某办公楼外墙贴铝塑板,做法为角钢、铝合金方管龙骨,硅酮结构胶贴铝塑板及嵌缝,能否套用此项目?若套用此项目比墙面贴铝塑板项目高2-3倍。时间2006-7-7 回复:价高价低我不好说。施工或设计做法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或重新编制补充项目。 6、请问土建消耗量定额中,基槽开挖深度在工程结算时也执行设计室外高度吗?是不是因该按自然地坪计算开挖深度及放坡深度? 时间2006-7-6 回复:应该。若自然地坪低于设计室外低坪的话,则应按自然地坪。 7、有一个2004年建设的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现在进行结算审核,1、在招标的时候,甲方提供了措施项目清单,现在通过计算,发现清单中的模板和脚手架比图纸工作量(不含变更)少了很多,能否调整? 2、投标时人工费按22元/工日,变更工程量无法套清单的,套用了消耗量定额,套用消耗量定额的部分的人工工资单价能否执行28元/工日?时间 2006-7-6 回复:①、甲方提供了措施项目清单,是提供了措施项目清单项目还是数量?按规定应是项目。若是项目,则企业报价时报多了(费用高了),应在招标时进行质疑,但没看出来,只能按报价结算;若是数量,则可以调整(但有悖于清单规定)。 ②、应按报价时的单价。 8、03定额中,计算内墙抹灰面积时,抹灰高度无墙裙的为楼面至顶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请问楼面是否为结构标高?抹灰高度是否扣除楼面做法的厚度(楼面做法为40厚细石砼找平层,20厚水泥砂浆粘贴层,铺地砖)? 回复定额没有说的很清,就按结构标高(而不是建筑标高或实际施工标高)。 9、计算现浇板砼量时,是否扣除柱所占板的方量?时间2006-7-3 回复:扣除。 10、一个03定额结算工程,施工合同中措施费包干,可否将超高费看做是措施项目不再另加费用? 回复:应按措施项目不再另加费用(因为都属于定额第十章内容)。 11、03定额结算中土石方为分包项目,此时总承包单位已进入场地,合同已签订,请问此时发生的施工降排水能否看做是包干措施项目内容不再另加费用? 回复:冬雨季施工费用已包括,不再另加费用;但地下涌水除外。 12、如施工降排水发生在签订合同前,能否将此费用看做包干措施不再另加?时间2006-6-29 回复:同上一条。 13、03定额中高度小于3.6米的内墙面装饰不计算脚手架,那如果建设单位单独分包的内墙面装饰工程是否计算脚手架? 回复:不论建设单位分包的内墙面装饰工程与否,都应按定额规定计算(前提:合同规定执行定额)。14、有一个幕墙清单报价中措施费是按清单数量报的脚手架单价,但在实际施工时幕墙面积增加10倍,且脚手架借用主体施工单位的,与主体施工单位私下商定脚手架使用费5万元。有四种结算方案:1、按原

2005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资料汇编

2005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资料汇编

造价 师007 2005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资料汇编 ??市市政政养养护护维维修修工工程程消消耗耗量量定定额额说说明明 ??市市政政养养护护维维修修工工程程消消耗耗量量定定额额计计算算规规则则

六、本章定额所指的密挡土板即满铺挡板;疏 挡土板即间隔铺挡板,当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七、挡土板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 横撑的,其人工乘以系数1.20。 八、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 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如槽(坑)一侧支挡土板时,按一侧面积计算,其人工乘以1.33系数,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消耗量乘以2.00系数。 九、土方放坡开挖不得再去计算挡土板,如遇上 层放坡,下层支撑时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十、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 章土方中有关子目执行;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十一、大口径深井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如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十二、材料运距均以取材料重心至堆放重心距离为准。 十三、定额中凡未列项运输的材料、设备,运输时均按车次计算。 十四、混凝土小型构件运输是指单件体积在0.20立方米以内的各类构件。 十五、运输中路面不平、土路松软、陡坡等因素,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密实体积计 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的计算,余松土和堆积土按堆积方乘以0.80的系数折合成自然方,套一、二类土定额项目。 二、沟槽、基坑划分:底宽3米以内,底长大 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其底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按基坑计算。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 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省统一发布的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一个指导价格,为工程计价活动提供参考。省统一发布的指导价格包括省、各市的指导价。 3、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 答: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用水计划的建议、核定、下达、调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计划用水制度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 设区的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用水制度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和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达到设区的市规定标准的取用水单位(以下简称计划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第五条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下达的本地区年度用水计划以及当年水资源状况和用水需求预测制定。 计划用水户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用水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管理机关)下达。使用公共

供水的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由管理机关会同同级供水主管部门下达。 行政区域内地表水、地下水计划用水户的年度计划用水总量(计算年度计划用水总量时,直流冷却电厂计划用水量按照规定进行折算)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其中,地下水年度计划用水总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年度开采计划。 第六条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包括年计划用水总量、月计划用水量、水源类型和用水用途等内容。用水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变更。 地表水、地下水计划用水户,其用水计划中水源类型、用水用途应当与取水许可证明确的水源类型、取水用途保持一致。 第七条计划用水户应当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管理机关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建议。 新增计划用水户应当于用水前三十日内提出本年度用水计划建议。 第八条计划用水户提出用水计划建议时,应当提供用水计划建议表和用水情况总结等说明材料。 用水情况总结等说明材料应当包括计划用水户基本情况、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用水量、现状用水水平、所采取的相关节水措施和管理制度,下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和用水需求等。 管理机关应当将用水计划建议表示范文本和所需提交材料的目录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并逐步实行用水计划网上办

山东消耗量定额解释(补充一)

山东消耗量定额解释(补充一) (2010-05-11 17:45:58) 转载 分类:定额解释 标签: 房产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2、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 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 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3、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4、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 1.73工日。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5、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1、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 2、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立方米计算。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混凝土的充盈因素。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1.25计算。灌注混凝土桩无桩壁、直接用桩芯混凝土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10计算。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定额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交底与培训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 ?本定额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定额作为《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补充册,主要包括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等。 关于补充定额册的使用 ?作为补充定额,均系原定额内容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对原定额所作的补充。因此,使用时除补充定额发布日已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外, 其余均应遵照执行。 ?补充系数、补充规则以及对原定额所作的补充解释,均视同补充定额办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定额1-4-3竣工清理子目,系指对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竣工清理:系指建筑物内、外围四周2米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不包括建筑垃圾的装车和场外运输)因此,建筑物内、外凡产生建筑垃圾的空间,均应按其全部空间体积计算竣工清理(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有山墙者,按山尖1/2高度)?(2)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3)建筑物内按1/2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如:设计利用的净高在米至米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设计利用的无围护结构的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4)建筑物内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如:设计不利用的坡屋顶内、场馆看

台下,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物通道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5)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场地平整的建筑空间,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6)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不计算场地平整的建筑空间,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楼层阳台、无柱雨蓬(蓬下做平台或地面)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能够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如:独立式烟囱、水塔、贮油(水)池、贮仓、筒仓等,应按建筑物竣工清理的计算原则,计算竣工清理。 ?化粪池、检查井、给水阀门井,以及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不计算竣工清理。 计算建筑面积应遵循下列原则: 1)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必须具备保证人们正常活动的永久性(密实)顶盖。 具备永久性顶盖的建筑物,在满足其他两项原则的前提下,或计算全面积;或计算1/2面积;但不具备永久性顶盖的建筑物,如,无永久性顶盖的阳台、无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的最上层楼梯等,均不能计算面积。 2)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应具备挡风遮雨的(密实)围护结构。 在满足其他两项原则的前提下,具备围护结构(立体车库等,除外)的建筑物,一般计算全面积;不具备围护结构的建筑物,一般应计算1/2面积。 3)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应具备保证人们正常活动的空间高度:层高2.2米;或单层建筑物高度2.20米;或坡屋顶内净高2.10米。 在满足其他两项原则的前提下,达到上述空间高度建筑物,一般计算全面积;不能达到上述空间高度(坡屋顶内净高达到米)的建筑物,一般应计算1/2面积。 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处理: 依据青价费(2006)70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须运至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储运(堆置)场,并按每立方米4元标准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此费用结算时凭实际发生的行政事业收费凭据实报实销。未向指定的建筑垃圾储运(堆置)场倾倒,不能提供行政事业

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参考版)

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 江苏省建设厅编制 二○○六年二月

目录 前言 (3) 用水定额 (4)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5) 5定额的引用说明 (5) 6用水定额表 (5) 表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用水定额 (6) 表2:公共电汽车客运 (6) 表3:零售业用水定额 (6) 表4:住宿业用水定额 (6) 表5:餐饮业用水定额 (6) 表5:公共设施管理业用水定额 (7) 表6:居民服务业用水定额 (7) 表7:教育业用水定额 (7) 表8:卫生用水定额 (8) 表9:体育用水定额 (8) 表10:国家机构用水定额 (8) 表11: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8) 附表:用水行业分类代码 (9) 编制说明 (19)

前言 水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因素。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的指示,进一步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江苏省决定在全省开展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用水定额是衡量各行业节水水平的重要依据,对推行节约用水、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数量、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水权分配制度的重要依据。 本次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的编制受江苏省建设厅委托,由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负责定额的编制。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科学的态度,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邀请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学院共同参与完成定额的编制。 本次定额编制的主要起草单位有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学院。 主要编制人员: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蒋宏管冰张家发 南京工业大学:蒋军成沈立(外聘)赵金辉蔡琢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培训资料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宣贯资料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录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概况 (1) 第一册通用工程 (14) 第二册道路工程 (39) 第三册桥涵工程 (59) 第四册隧道工程 (79) 第五册给水工程 (97) 第六册排水工程 (119)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141) 第八册水处理工程 (179) 第九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93) 第十册路灯工程 (205) 市政工程主要材料损耗率表 (221) 2016年定额与2002年定额机械幅度差对比表 (223)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市政专业)编制概况 (224)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概况 一、修编背景和过程 (一)修编背景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版)自实施以来,为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计价提供了最基本依据。但是由于定额使用时间已久,定额中的许多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已被淘汰,施工机械的大量使用,使得定额人机消耗量与实际情况相差悬殊。同时,国家于2013年修编了市政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5年又修编了全国统一市政定额。因此,对02版山东省市政工程定额进行修编势在必行。 (二)修编过程 本次定额修编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方案制定阶段(2014.3~5) 按照山东省定额站的工作部署,我们科室总结了2002年市政定额实施以来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修编2002定额的目的、原则、依据、修编内容、表现形式及编制工作的组织安排等做了认真详细的研究,提出了《修编工作方案》。2014年5月在济南组织25位专家,召开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次修编工作会议。会议审定了修编工作方案,确定编制组成员分工,布置修编工作任务。 2.定额项目划分阶段(2014.5~9) 第一次会议后,市政定额编制组各成员在《修编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下,以《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和2002年《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结合2002定额实施以来的经验和不足,拟定了定额各册的项目设置内容。 2014年7月28日至8月4日,在济南召开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项目设置审查工作会议。重点审查项目设置和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对不合理之处进行修改。随后将项目设置内容整理成册,在全省广泛征求意见,收到各市定额站反馈的意见近300多条,通过整理汇总,针对部分意见对项目进行了调整。 2014年9月22日在济南召开了定额项目专家审查会,邀请22位专家对项目设置稿进行审查,专家们肯定了项目设置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3.定额消耗量确定阶段(2014.10~11) 2014年10月13日至11月1日,在济南集中开展了定额消耗量编制工作,共组织专家26位。期间各位专家在国家统一市政定额和山东省02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家统一定额进行了删减和调整,完成了定额子目人材机消耗量的初步编制工作。 4.定额消耗量审查、定额水平测算阶段(2015.10~2016.1) 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13日,再次组织15位专家,对上次完成的定额消耗量进行调整修改,并进行定额水平测算工作。通过选取典型工程,分别对新旧定额子目和定额直接费进行测算,对其中差别较大的认真研究,并相应修正。 2015年11月26日,将修改完成的定额初稿发往全省征求意见,经整理汇总后,收到反馈意见411条。 2016年1月份在济南再次组织14位专家,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对可采纳意见进行调整完善。 5.审查审定阶段(2016.1) 2016年1月30日,在济南召开了编制初稿专家审查会。会上各册主编人员向在座的专家介绍定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1、定额中工艺金属结构的安装高度按多少考虑的?不同的安装高度是否可以调整? 答:工艺金属结构的安装高度,定额中是按其安装基准面离地面(设计正负零)10m以内综合取定。安装高度在10m以内,定额不作调整;安装高度超过10m时,其制作安装基价应按 2、型钢圈制作定额项目适用于哪些范围?在计算相应的平台或梯子的重量时是否还另计算煨圈重量及其安装费用? 答:型钢圈煨制项目适用于容器、塔器、罐体、烟囱、圆形烟道、漏斗、料仓等的加固圈、支撑圈的煨制加工。计算时除按其设计图示重量套用相应的型钢圈煨制定额外,还应将其重量计入所属设备或构件的整体制作安装重量,套用相应定额。但该型钢材料只能按其净重加煨制损耗(定额取定为7%)计算一次主材费。本章中各种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项目,定额工作内容已包括型钢煨制,加工方法为氧乙炔加热,不应再套用型钢圈煨制定额。 3、桁架、管廊、设备框架、单梁结构如何定义和划分? 答:从广义上说,凡是由杆件和节点组成,通过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而成的结构,都可称为桁架。桁架的杆件可以是单根型钢或钢管,也可以由两根相同规格或两根以上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型钢组焊而成。其节点型式有钢板连接板(俗称拉筋板)和球节点等型式。桁架结构的应用极其广泛,如常见的桁架式桥梁、高压输电线路铁塔及广播电视、通讯铁塔等。工艺金属结构中的桁架结构,主要是指与安装专业相关的、为了支承和传递工艺设备或工艺管道的本身重量以及其他附加应力所引起的荷载,以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桁架类钢结构。如皮带输送机或其他输送机栈桥(也称为通廊)、架空管道跨路支托桁架等,一般是由平行的上、下弦杆和腹杆拉撑等构件组成的格架式结构,其结构断面以方、矩形最为常见。 管廊钢结构(俗称管廊柱子),是由连续的管廊架(梁)和成排的落地立柱以及各种拉撑组成的大型构架,其基本结构断面呈“∏”型。管廊结构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双层,用以支托成排的各种管线,在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中应用较多。管廊钢结构通常采用各种规格

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SDA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的。本定额共分五章,包括:第一 章绿化工程;第二章园路、园桥工程;第三章园林 景观工程;第四章通用工程;第五章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园路、园桥、园林景观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在合理的施工工期内,正常的施工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规定计量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四、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75.3-2008为基础,并结合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工程的特点及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 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五、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材料包括主要材料、次要材料及零星材料。 2.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及配件等,均按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成品确定。 3,材料消耗量包括正常的施工损耗、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场内水平运输(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或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己包括在相应定额内。 六、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置确定的。 2.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费,按《山东省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己包括在本定额中。 八、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 “××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绿化工程

山东省市政工程定额解释

山东省市政工程计价依据解释 1、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机械挖淤泥使用机械为抓斗挖掘机,若使用反 铲挖掘机如何调整。 答:可参照《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有关项目执行。 2、间接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是否由建设单位扣除并上缴当地统筹部门。 答:市政工程的社会保障费未进行统筹,应由施工企业按费用定额规定计取。 3、排水、人行道工程类别是否按道路工程类别确定。 答:根据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排水工程应按排水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确定工程类别;单独施工的人行道按道路三类确定工程类别。 4、道路工程中,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是否包含场内运输,运距是多少。 答: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是按将土堆放于槽边1.2米以外或装车考虑,如需要运输时,可执行相应的土方运输子目。 5、补充定额2-B4至2-B6是否已包括了养生后的清除。 答:补充定额2-B4至2-B6已包括了养生后的清除。 6、灰土基层上土所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是否可调整。 答;灰土基层上土所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可调整。 7、临时供电,需用变压设备,如何执行。 答:临时供电所需用的变压设备费用未包含在临时设施费中,应单独计算。 8、校园内的田径场、篮球场工程应执行什么定额。 答:校园内的田径场、篮球场工程应执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个人存档资料 刘万伦本页已使用福昕阅读器进行编辑。 福昕软件(C)2005-2010,版权所有, 仅供试用。

9、河道护坡工程按什么专业确定工程类别。 答:河道护坡工程按排水专业确定工程类别 10、河道清淤工程按什么专业确定工程类别。 答:河道清淤工程可按排水专业三类确定工程取费。 11、水泥混凝土抗折45#、50#如按抗压是多少。 答:水泥混凝土抗折45#、相当于抗压C30,抗折50#相当于抗压C35。 12、市政消耗量定额中的片石、毛石、块石、料石如何解释。 答:市政消耗量定额中将石类大致分为三类:毛石、片石(块石)及料石 (1)毛石:形状不规则,未经加工,要求中部厚度不小于150mm (2)片石与块石:有初步的形状,少许加工和挑选。 (3)料石:外形规则,有一定的尺寸或根据用方要求加工。 13、在冬季施工中,按设计和现场签证要求掺加泵送剂、抗冬剂、早强剂、钢筋防腐剂,冬季施工增加费中能否包括这些掺加剂的费用,如何处理。 答: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未包括施工中所用的各种掺剂,如发生时,可按双方合同约定办理。 14、道路面层单独盖被,工程类别如何确定。 答:道路面层单独盖被,按原道路类别等级降一级(最低类别不降)确定。 15、单独的挡土墙,工程类别如何确定。 答:单独的挡土墙,应按所属工程类别等级降一级(最低类别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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