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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万达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二 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2)

第三章授权 (5)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6)

第五章合同审查 (6)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9)

第七章合同的公证 (11)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 (12)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13)

第十章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14)

第十一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16)

第十二章检查与考核 (17)

第十三章附则 (18)

附件1 经济合同主管业务部门划分 (19)

附件2 万达集团公司公司“A”类合同审批单 (20)

附件3 万达集团公司公司“B”类合同审批表 (21)

1、总则

1、为加强万达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集团

公司的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

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集团公司本部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或其代

理人以集团公司名义与集团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

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

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集团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

3、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

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

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

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集

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5、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合同行为应本着公平诚信原则订立,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管理部门

6、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本企业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

集团总裁在董事会授权下行使日常管理权。集团公司司法办

为集团公司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集团

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7、集团公司各部门经授权均可成为合同的承办部门,各部门必须设

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全部合同管理工作,

对司法办和部门领导负责。

8、各子公司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立法律事务专员或兼职人员,负责本

单位的合同签订的管理协调工作。

9、集团公司司法办合同管理职能:

a)负责监督指导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

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

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b)为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各专业子公司等合同承办单位提供法

律咨询和建议。

c)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d)对涉及集团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

监督和检查。

e)负责监督各专业子公司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f)负责处理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组织、整理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涉及到的诉讼案件相关

材料,拟定诉讼方案,审定案件诉讼及处理的相关材料,具

体办理诉讼纠纷等涉及的相关事宜。

g)负责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

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10、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为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以及各专业子公司(需要时)签订合

同提供法律咨询。

3、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

加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4、对集团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合同纠纷,应协助企业查明情况,根据解决方案,参与纠

纷的处理;

6、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7、对企业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

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

分别整理归档;

8、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或本单位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

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11、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

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

解决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12、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

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

责;

3、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

款规定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及时向合同承办部门和司法办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

按时将合同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3、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

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3、协助合同承办人草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初审,保证合同的完

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

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

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

部、财务部备案。

8、负责合同台账、档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

文件、信函、图表)的管理;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

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3、授权

14、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a)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

b)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15、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

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

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16、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a)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

能消极推诿;

b)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c)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

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d)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

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

关部门处理;

e)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

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17、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集团公司

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

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18、集团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各分

公司签订合同必须由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授权进行。

19、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20、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集团公司实行

年度授权制度,单位时间为一年,即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

二月三十一日。

21、集团公司对集团本部具有对外经营职能的非法人单位的行政负责

人实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被授权

单位以行政负责人名义提出本单位经营活动自查报告及

授权项目申请,送交集团公司司法办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

总裁审批并办理下一个单位时间授权的变更手续。

22、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

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集团公司总裁的书

面同意。

23、集团公司对非单位时间授权委托的单位或超越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权限的单位实行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

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

程序为:经办单位行政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

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司法办审查;经集团公司总裁

批准和授权后,经办单位行政负责人可在司法办的监督下

代表集团公司对外签立合同。

4、合同审批权限

24、集团公司总裁经董事会授权为集团公司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

人。

25、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司法办的组织和监

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

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5、合同审查

26、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集团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27、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a)首先由授权的合同承办机构的合同承办人和合同管理员对所

提报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自查和初审,并

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况说明书;

b)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司法办,由司法办和合同承办机构会同

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

事项。

c)最后由司法办将合同文件提交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28、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a)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

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b)经营范围: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

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c)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d)履约能力:具有支付、生产、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出具

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

关文件。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

担保能力;

e)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

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f)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

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

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

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g)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h)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29、在合同审查时,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a)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

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b)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

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

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

的依规定。

c)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

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

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各油田主体单位可在一年内)。

d)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

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

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e)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

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方为供方,在尽力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

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我方为供方,如约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货时,我方为

合同履行地,在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

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

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0、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

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31、司法办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

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

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

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32、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

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

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33、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

有审查人员签名。

6、合同的签订

34、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

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5、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

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

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司法办负责办

理。

36、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凡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

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

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7、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

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司法办要重点审查,必要

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集团公司司法办提供

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38、集团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a)合同承办部门确定的合同承办人会同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员负

责起草合同(草案)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b)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

署意见;

c)司法办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d)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e)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司法办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

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f)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g)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司法办将合同报送集团公司总裁

审批;

h)司法办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

字批准后,持合同到集团办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39、除以上常规性合同审批签订流程以外,本制度就投资融资等类合

同做出针对性的审批签订流程规定;

a)投资融资类合同包括:

1.合资、合作、联营等产权类投资合同;

2.下属企业的合并(兼并)、分立等涉及股权重组的合同;

3.涉及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承包、租赁合同;

4.与投资融资相关的对外战略合作协议;

5.其他投资类合同;

b)投资类合同针对性审批签订程序:

1.由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协助集团公司投资领导

小组进行调研、论证、谈判与合同的起草,集团公司

司法办参与合同的谈判和合同的起草,相关业务部门

提供支持;

2.合同签订的业务审查由战略发展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

负责,并签署审查意见;合同的法律审查由集团公司

司法办负责,并签署审查意见;合同的财务审查由集

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并签署审查意见

3.在完成合同的审查后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最终决定权在

总裁;

4.以上2、3项如有修改意见,则直接返回第1项,由合同

起草人修改并按照程序重新审查;

5.所有审查和审批程序完成后,由司法办持合同到集团办

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40、集团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下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签订担保合

同。对于确需担保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指定集团公

司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办理。

41、应该订立合同而未订立合同的,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特殊情

况,经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可先行实施后签合同,但补签

合同应在一个星期内完成。

42、在合同签订现场,集团公司人员不得低于2人。

43、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协议用章的使用应在集团办

建立专项登记制度,并作为归档考核依据。

44、任何人不得将公章、经济合同专用章、业务介绍信或空白合同书

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禁止外单位以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

名义挂户经营或借用账号进行经营活动。

45、严禁与只有业务介绍信而无具体授权范围的人员签订经济合同;

严禁为谋取私利而收受他人回扣或其他好处,签订有损于

本单位利益的经济合同。

46、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

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

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7、合同的公证

47、合同签订后,集团公司司法办如认为有必要可对合同进行公证,

以保证合同合法可行,避免纠纷。司法办为办理合同公证

的主管部门。

48、以下类型的合同必须办理公证:

1、投资融资类合同

2、对外担保和借款合同

3、房产、固定资产转让租赁合同

4、多种经营机构承包、租赁合同

5、技术转让、技术协作合同

6、单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各类合同(日常经营性的原料采

购、销售合同除外)

7、其它法定需要公证的合同

49、办理合同公证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司法办相关人员

的陪同下前往公证机关办理手续。

50、办理公证手续,须持下列材料:

1、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2、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工作证。

4、双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书。

5、其它有关材料。

8、合同的履行

51、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

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52、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

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53、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

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

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

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

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

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司法办、

财务部、集团办备案。

54、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

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55、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

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

一式三份,由集团办、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

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总裁签字同意后方可

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裁,并书面报送司法办。总裁

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56、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

履约,应向主管副总裁和总裁汇报。

57、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

时通知司法办并向主管副总裁和总裁上报,及时向对方出

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9、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58、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

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

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5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

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60、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

序相同。

61、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

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

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

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

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

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62、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

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63、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

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3、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

准机关批准;

4、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

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5、联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64、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仍应履行。

65、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

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0、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66、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

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

行解决。

2、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集团公司司法办汇报,

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延

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集团公司司法办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

见。司法办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集团公司有关领

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裁批准后,可向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办法处理。

67、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由总裁办公会按有关

规定处理。

68、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

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

间。

69、集团公司对外所有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或诉讼由集团公司司法办负

责办理。

70、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和司法办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协议、信函、图表、视

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开工、验收、提货、发票等有关单位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证人证言;

6、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71、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

保全措施;

2、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

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适时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双方对债务无异议的,依

法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4、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行政公章的除外;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合同订立、管理; 2.财审部负责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务合同:公司经营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7>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1、总则 (3) 1.1 目的 (3) 1.2 合同管理原则 (3) 1.2.1分类分权管理原则 (3) 1.2.2既注重程序管理、又注重实体管理的原则 (3) 1.2.3 集体谈判与程序化决策的原则 (3) 1.2.4 实行专业归口、法人委托的二级管理原则: (4) 1.3 适用范围 (4) 1.4合同管理的内容 (4) 2、合同的招投标及相关管理 (4) 3、合同订立 (5) 3.1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5) 3.2 合同分类管理 (6) 3.3 合同风险防范 (8) 4、合同审查、审批 (8) 4.1 合同审查要点 (8) 4.2 合同会签管理 (9) 4.2.1合同会签表填写要求 (9) 4.2.2 合同基本会签人职责 (10) 4.2.3合同专业技术会签人职责 (10) 4.2.4合同审批人职责 (10) 4.2.5合同确认盖章要求 (10) 4.3 合同分级批准权 (10) 4.3.1合同审批分级的划分 (10) 4.3.2销售合同审批说明 (11) 4.3.3人事聘用合同审批说明 (11) 4.4 合同分类管理 (11) 4.5 合同编号规定 (12) 5、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14) 5.1 合同管理负责人 (14) 5.1.1 合同负责人及其职责 (14) 5.1.2 合同管理执行分析 (14) 5.1.3 合同条款执行风险分析 (15) 5.1.4 合同履约过程控制管理 (15) 5.2 合同管理台帐与合同文件备案管理 (16) 5.2.1合同管理台帐编制 (16)

5.2.2执行的合同文件的备案要求 (16) 5.2.3 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管理、用款计划及联签要求 (17) 5.3 合同结算管理 (17) 6、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17) 6.1 合同的变更管理 (17) 6.2 合同的转让管理 (17) 6.3 合同的解除管理 (18) 6.4 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文件形式 (18) 7、合同索赔与纠纷管理 (18) 7.1 合同的索赔管理 (18) 7.2 索赔的原因 (18) 7.3 索赔管理基本程序与方法 (19) 8、合同档案管理 (19) 9、合同执行评估及奖惩 (20) 9.1 合同执行评估 (20) 9.2 奖惩 (20) 9.2.1 罚则 (20) 9.2.2 奖励 (21) 10、附则 (21) 10.1 附件: (21) 10.2 与“本规定”相关的管理文件 (21) 10.3 其他 (22)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20XX,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汇编,(20XX,版) 篇一:公司管理制度汇编20xx版(总目录) ****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20xx版) (三)****公司制度 目录 目录................................................. ................................................... .. (2) 第一章****组织架构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组织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公司与部门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人力资源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制度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编制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人事管理权限.................................................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最新万达商管公司制度知识点

2016版制度专项类题目知识点 (商管系统) 筹备计划 1、商管筹备计划涉及8个阶段:拓展、人力、招商、营运、物管、工程、财务、行政。 2、项目开发计划节点时间调整(涉及商管节点)由商管总部计划部负责发起,且需有项目 公司签确同意的延期申请函作为附件。 3、与筹备期广场相关的各类计划中,项目开发计划、商管筹备计划、装修管控计划,均需 上线管控及考核。 4、装修管控计划中共有:合同签署、装修进场、达到消防验收条件、装修完成、达到开业 条件,共5类模块节点。 5、项目开发计划共涉及12个阶段:筹备、摘牌、交地、四证、经营、设计、招标、销售、 招商、工程、验收、交付;由集团实施考核。 6、商管总部将对商管筹备计划中节点红灯或节点瞒报等情况,按节点级别不同,对个人和 公司实施经济处罚。 7、商管筹备计划是商管系统筹备项目的总体管控计划,设置商1至商3级管控级别,由商 管总部计划部制定,商管总部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及所属单店执行完成。 8、商管筹备计划1-3 级计划节点的调整,节点责任部门需按照OA固化流程发起延期申 请。 9、下发前期推进工作内容及要求有:商管系统前期筹备人员到岗、市场调研、商管公司注 册、物业费测算、物业管理区域确权及备案等业务事项的推进工作计划。 招商管理 1、负责依据《筹备期市场调研提纲》要求,在交地日后70天内完成筹备期市场调研,并 报运营中心招商部、综管中心综合业务部备案。 2、项目选址调研,发展中心发出联合调研通知后2周内,总部综合管理中心综合业务部根 据项目信息分解调研任务,组织各运营中心开展项目调研。 3、综管中心综合业务部负责制定市场调研标准模板,各运营中心营运部负责组织各区域公 司共同完成市场调研。 4、总部各运营中心营运部常务副总经理(专职)与调研项目所在地区域公司总经理共同完 成项目的实地考察、形成市场调研报告,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报至商管公司副总裁(分管运营)审批。 5、开业日前320日内由总部各运营中心招商部编制完成室内步行街定位、业态规划。 6、《招商政策执行书》内容包括:项目总体定位、室内步行街档次定位、《室内步行街业 态规划图》、《室内步行街铺位租金分解表》。 7、商业地产研究部根据《年度新开业万达广场品质排名办法》,负责对筹备期招商落位进 行考核。 8、主力店、次主力店及经商管公司总裁批准的室内步行街联发品牌,由综管中心大客户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万达购房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万达购房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万达合同管理制度 编号:04-09 万达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2) 第三章授权............................ ...4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5) 第五章合同审查 (6)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8) 合同的公证 (10) 第八章合同的履

行 (10)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11) 第十章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12) 第十一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14) 第十二章检查与考核 (15) 第十三章附则............................ 16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经济合同主管业务部门划分................. 17 万达集团公司公 司“ A”类合同审批单................. 18 万达集团公司公司“ B”类合同审批表 (19)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万达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 的合同管理,规范集团公司的经营行 为、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 通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集团公司本部所属各部 门、各单位或其代理人以集团公 司名义与集团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 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 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 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集 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 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 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 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 程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 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合同行为应本着公平诚信原则订 立,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某集团运营体系管理制度汇编(全)__下发版

★保密 XX集团运营体系 管理制度 二零一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管理 (1) 第三章制度流程管理 (3) 第四章信息管理 (5) 第五章计划管理 (12) 第六章违规界定与处罚 (16) 第七章附则 (16) 附件一整体性组织架构调整流程 (1) 附件二总裁提出临时性调整组织架构流程 (2) 附件三运营副总裁提出临时性调整组织架构流程 (3) 附件四业务单元总经理、集团直属部门分管领导提出-临时性调整组织架构流程 (4) 附件五集团层面审批的制度流程制定及修改程序流程 (5) 附件六业务单元总经理或集团分管领域负责人审批的制度流程制定及修改程序流程 . 5附件七月度运营计划模板 (7) 附件八年度运营计划模板 (8) 附件九集团年度运营计划编制流程 (9) 附件十业务单元年度运营计划编制流程 (10) 附件十一集团月度运营计划编制流程 (11) 附件十二业务单元月度运营计划编制流程 (12) 附件十三集团年度运营计划定期性调整流程 (13) 附件十四集团月度运营计划临时调整流程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当前集团正处于运营体系的搭建完善阶段,组织管理、计划管理、信息管理正处于系统规范性建设过程,为规范运营体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架构、制度流程管理,由过往归口管理不清,管理过程不明确,转向组织归口管理清晰,管理程序与标准遵循统一规范要求的管理模式。(二)计划管理由过往单业务块的管理现状,转向全局的、分层级、管理程序与标准遵循统一规范要求的管理模式。 (三)信息管理由过往缺失薄弱的管理现状,转向归口明确的系统报表化管理模式,明确关键信息报表框架,推进关键信息表格建设,明晰相应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运营体系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各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 组织管理包括组织架构管理与制度流程管理,组织管理归口部门为各级运营部。(一)组织架构管理内容 ?组织架构的设立与调整(部门设置、部门职责的调整、部门名称的调整、部 门内岗位设置、岗位名称的调整、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的调整)、审批、 备案、发布。 (二)制度流程管理内容 ?制度流程的制定、调整、审批、备案、发布。 第四条组织管理职责 (一)集团总裁 ?领导开展组织架构管理工作; ?提出组织架构调整要求,参与组织架构重大调整讨论; ?对是否开展整体性组织架构调整进行决策; ?负责审批集团组织架构的重大调整方案,包括:整体性调整后的组织架构方

万达集团成本管理规定

万达集团成本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项目成本管理1 总则 1.1 成本是项目经营思想的量化结果,通过执行实现。 1.2 所有开发项目的成本管理必须明确目标成本,并进行成本动态统计分析,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3 为保证对实际发生成本的有效监控,所有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工程成本和非工程成本中的工程类成本必须经成本控制部门审核,非工程成本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 1.4 项目开发运作过程中,项目公司应安排成本控制部门人员持续参与各阶段工作,统计分析项目成本变化,调整成本细项,及时发现、纠正异常成本情况,以保证对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 2 目标成本确定 2.1 目标成本的编制必须按《目标成本确定》的规定进行,在不同阶段形成相应的目标成本,并完成规定的报批程序,包括: 1) 可研目标成本:项目可研阶段,依据项目策划方案和经营思想及成本控制要点编制投资估算,作为项目可研目标成本,在《项目经营控制决策文件》中明确。原则上,以后不同阶段形成的目标成本均应小于可研目标成本。 2) 计划目标成本:项目经营策划书初稿阶段,依据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可研目标成本、深化的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思想以及进一步的市场调研结果等条件,集团所属项目公司修编可研目标成本,形成计划目标成本,由集团成本控制部组织审核。如计划目标成本超出可研目标成本,报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计划目标成本中形成的核心经营思想是设计任务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目标控制成本:项目经营策划书中间稿阶段,依据可研目标成本或计划目标成本、批准的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等条件,集团所属项目公司修编可研目标成本或计划目标成本,形成目标控制成本,由集团成本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为加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审批的决策程序,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招(投)标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各类合同、协议,除对外担保合同和劳动合同公司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一)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二)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七条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厂、部室及车间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八条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订立合同的,应当有书面确认文件。

第九条凡国家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 第十条如无国家或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如需签订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合同,需按本办法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二章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合同审查管理机构,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业务部门参考;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负责公司合同资料的归档等相关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不同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 第三章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的划分 第十五条为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有效执行合同,对第三条所指的公司合同,按以下规定审批执行:

万达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万达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万达集团有很多不同的岗位,也因地区不同,工资的薪酬制度 也有所不同。下面是为你精心推荐的万达集团的薪酬福利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实现年度经营目标为主的年薪工资制员工, 万达集团薪酬福利制度。具体包含集团董事会、监事会专职成员,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集团各专业公司/控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对经营单位(投资/利润中心) 整体或某方面工作负全责的高级经理级以上干部。 第二条年薪设计办法 凡适用年薪制干部,年薪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基本年薪为与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工资等级表所对应的岗位工资(全 额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基数为全年实际发放岗位工资总额,根据考核系数进行发放;奖励年薪为集团董事会根据整体效益情况年终设定的 奖励薪酬,其基数为1-3个月的岗位工资总额,考核及其系数设计办法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即时规定,不透明发放。 第三条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真实反映集团及集团下属公司主要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激励经营者积极努力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为效益年薪的发放、下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定及经营者任期结束时是否连任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考核原则 (一)务实、适用原则。 (二)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的原则。 (三)科学合理原则。 第五条考核周期 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周期与会计核算周期一致,考核时间为下一年度第一月份的15号。 第六条考核组织 集团及专业公司董、监事会成员考核由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分别组织实施,交叉考核。集团经营层考核由集团董事会组织实施,专业公司经营层的考核由集团总裁组织实施。战略发展部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考核前3天,战略发展部通知参加考核人员准备考核资料,并发放相关空白考核表及考核要求和说明。 (二)考核前1天,被考核人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交直接上级。 (三)考核人于考核日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并将考核表送交战略发展部。 (四)战略发展部将考核资料汇总出考核结果,撰写考核总结报告报集团董事会、监事会或总裁审核。 (五)战略发展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向集团董事会、监事会或总裁提出申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万达集团合同

万达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二 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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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达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集团公司的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 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集团公司本部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或其代理人以集团公司名义与集团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 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 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集团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 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 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合同行为应本着公平诚信原则订立,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 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本企业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集团总裁在董事会授权下行使日常管理权。集团公司司

法办为集团公司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 集团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部门经授权均可成为合同的承办部门,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全部合同管理工 作,对司法办和部门领导负责。 第八条各子公司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立法律事务专员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签订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司法办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 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 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为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各专业子公司等合同承办单位提供 法律咨询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4、对涉及集团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 行监督和检查。 5、负责监督各专业子公司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6、负责处理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 纷。组织、整理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涉及到的诉讼案 件相关材料,拟定诉讼方案,审定案件诉讼及处理的相关 材料,具体办理诉讼纠纷等涉及的相关事宜。 7、负责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

万达集团管理规定汇编

万达集团管理规定汇编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第 5 章 物业管理 第5章物业管理 1 总则 1.1 住宅类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工作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监督。项目管理中心物管部是住宅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总体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与控制。 1.2 各住宅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归属项目公司,包括公司组建、机构设置、人员招聘及解聘、员工晋级等,项目管理中心有权复议。 1.3 物业公司的具体经营指标原则应与项目公司分开核算,物业公司的经营不应出现亏损,如属政策性亏损的(如物业费定价低于成本、项目推迟入伙等),在项目公司编制《项目经营策划书》时,应将亏损额列入开发成本;属物业公司经营性亏损的,由物业公司自行解决收支平衡问题。新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费定价及综合成本应按照成本导向的原则进行测算,物业公司不能产生经营性亏损。 1.4 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为项目开发提供专业配套服务、提高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房地产的销售;项目经营期结束后物业公司应不断提高各项经营管理能力,走自给自足、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之路。 2 物业公司的组建 2.1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项目公司应牵头组建物业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物管部配合。除总经理和少数骨干人员的招聘外,其他人员到岗一般在入伙前1至3个月完成。开盘前3个月完成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法定程序和相关工作。项目开盘前4个月完成物业公司工商注册。

2.2 项目开盘前3个月,在项目管理中心物管部的指导和配合下,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提出物业公司(管理处、管理中心)组建计划,报项目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物管部审核、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审批。 2.3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由各项目公司、物业公司自行制定,报项目管理中心物管部审核、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批准。但组织机构中的部门设置、部门名称、职位名称等必须符合规范统一的要求:行政部、品质部、物业部、财务部、工程部、管理处(管理中心)及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主任、主管/队长/工程师、班长/组长、员工7个职位级别。(需要设立其他部门的必须在公司组建方案中特别说明)。 2.4 物业公司的人员招聘及部门设置按照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集团行政管理的规定执行。 3 物业管理方案 3.1 项目公司在上报《项目经营策划书》时,须包含《项目物业管理方案》(分期开发的还须编制《分期项目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费价格在开盘前1个月必须报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审批。综合体的住宅部分物业管理费测算由商业管理公司和项目管理中心会审、商业管理公司分管副总裁、项目管理中心分管副总裁审批。 3.2 《项目物业管理方案》编制之前,项目公司、物业公司应对项目所在地物业市场进行调研,收集、研究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同行业发展状况,在充分了解项目定位的基础上编写。 3.3 《项目物业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物业管理市场调查。 2) 潜在业主的物业管理消费需求调查分析。 3) 物业管理的质量目标、质量方针、主要的管理模式及服务特点策划。

万达集团成本管理制度

万达集团成本管理 制度 1

项目成本管理 1 总则 1.1 成本是项目经营思想的量化结果, 经过执行实现。 1.2 所有开发项目的成本管理必须明确目标成本, 并进行成本动态统计分析, 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3 为保证对实际发生成本的有效监控, 所有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工程成本和非工程成本中的工程类成本必须经成本控制部门审核, 非工程成本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 1.4 项目开发运作过程中, 项目公司应安排成本控制部门人员持续参与各阶段工作, 统计分析项目成本变化, 调整成本细项, 及时发现、纠正异常成本情况, 以保证对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 2 目标成本确定 2.1 目标成本的编制必须按《目标成本确定》的规定进行, 在不同阶段形成相应的目标成本, 并完成规定的报批程序, 包括: 1) 可研目标成本: 项目可研阶段, 依据项目策划方案和经营思想及成本控制要点编制投资估算, 作为项目可研目标成本, 在《项目经营控制决策文件》中明确。原则上, 以后不同阶段形成的目标成本均应小于可研目标成本。 2) 计划目标成本: 项目经营策划书初稿阶段, 依据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可研目标成本、深化的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思想以 及进一步的市场调研结果等条件, 集团所属项目公司修编可研目标成本, 形成计划目标成本, 由集团成本控制部组织审核。如计划目 210

标成本超出可研目标成本, 报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计划目标成本中形成的核心经营思想是设计任务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目标控制成本: 项目经营策划书中间稿阶段, 依据可研目标成本或计划目标成本、批准的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等条件, 集团所属项目公司修编可研目标成本或计划目标成本, 形成目标控制成本, 由集团成本控制部组织审核。如目标控制成本超出可研目标成本或计划目标成本, 报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 4) 预目标成本: 项目经营策划书正式稿阶段, 项目开工前, 原则上应完成施工图设计, 细化目标控制成本中工程成本部分, 确定目标成本中工程成本部分, 形成预目标成本;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施工图设计, 必须完成较完整的扩初设计, 达到可对目标控制成本中工程成本进一步细化的目的, 确定目标成本中工程成本部分, 并形成预目标成本, 由集团成本控制部组织审核。如预目标成本超出目标控制成本, 报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 5) 目标成本: 项目开盘前, 确定目标成本中非工程成本部分, 依据已确定的目标成本中的工程成本和项目的经营期、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 确定非工程成本, 形成项目实施的目标成本( 如项目无销售部分, 预目标成本直接形成项目实施的目标成本) , 由集团成本控制部和财务部组织审核, 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 作为《项目经营决策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各阶段的目标成本应遵循《目标成本确定指引》、《工程造价确定指引》的规定, 使用正式的目标成本表单。 2.3 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在制定项目进度计划时, 必须明确完成 2.1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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