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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决议 -回复

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决议-回复

在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决议中,提到了许多重要的议题和重点任务,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一步一步回答这些议题,并分析它们对上海市工会工作的影响和意义。

首先,决议提到了要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于工会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因此,上海市总工会在贯彻过程中应加强学习和理解总书记的指示,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工会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组织的领导作用。

其次,决议强调了要坚持的全面领导。这是上海市总工会的发展和壮大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上海市总工会的工作在正确的方向上不断前进。因此,上海市总工会要不断加强的建设,提高的组织力量和工作水平,确保始终成为上海市总工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决议提到了要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是工会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工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上海市总工会要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为工会工作提供坚强的干部保障。

第四,决议强调了要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工会工作。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工会工作,才能真正发挥工会的作用和

作用。上海市总工会要积极开展各类组织活动,提高职工群众的组织觉悟和参与意识,推动工会工作朝着更加民主和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

第五,决议提到要深化工会改革。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工会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因此,上海市总工会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动工会改革向纵深发展,使工会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第六,决议强调了要完善工会工作制度和机制。工会工作制度和机制是保障工会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上海市总工会要积极研究和完善工会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工会工作能够科学顺畅地进行,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最后,决议提到了要积极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创新是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上海市总工会要鼓励工会干部及职工积极思考和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创新工会工作内容和形式,提高工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综上所述,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决议提出了很多重要的议题和重点任务,这些议题和任务对推动上海市工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上海市总工会要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工会工作水平,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同时,上海市总工会还要深入研究和解决工会

工作中的难题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美丽上海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0年总工会招聘考试工会知识模拟试卷及答案(共五套)

2020年总工会招聘考试工会知识模拟试卷及答 案(共五套) 2020年总工会招聘考试工会知识模拟试卷及答案(一) 一、选择题 1.工会的法人资格是由_____来体现的(工会主席) A.工会主席B.职工群众C.行政经理 2.基层工会委员会组建程序第一项是_______(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工会会员) A.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工会会员 B.提名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C.选举主席、副主席 3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出《关于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______的决议》(伟大品格)A.优秀品质B.伟大品格C.优良作风 4.在平等协商中,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____担任(本单位工会主席) A.本单位工会主席 B.职工民主推选的代表

C.党组织负责人 5.工会会员关系凭_____接转(会员证) A.会员证B.介绍信C.工作证 6. 职工互助保障组织是由工会领导和实施,职工自愿参加,资金以_______缴纳为主,互助互济性质的保障组织(职工个人) A.地方政府 B.职工个人 C.基层工会 7.工会经费是指______工会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要的费用(维持和保障) A. 支持和推动 B. 维持和保障 C.促进和发展 8.《企业工会主席合法权益保护暂行办法》规定,县(区)级以上工会领导机关要设立______权益保障金(工会干部) A. 工会干部 B. 领导干部 C.工会会员 9.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_____情况(资产管理) A. 资产增值 B. 资产流失 C.资产管理 二、简述题

关于: 申请批准在上海设立投资公司之事宜(2)(doc 29)

注:划横线部份为王小军律师行之修改意见(日期:30/7/2003) xxx(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零三年七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者 第三章组织形式 第四章经营目的与范围 第五章注册资本 第六章董事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八章财务及会计 第九章税务与利润分配 第十章外汇管理 第十一章职工 第十二章工会组织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经营期限与解散 第十五章章程的修改 第十六章补充条款 第十七章法定文字 第十八章生效日期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其他有关法律及规定,香港xxx(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其在中国设立xxx(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xxx(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New World China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 公司的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B3层 邮编:200021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xxx先生 职务:董事长 国籍:中国 第三条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国其他有关条例及法规设立的外资企业。 公司具有中国法人地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令和中国有关的条例和法规。 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第四条 公司应由投资者(定义如下)出资成立。投资者应根据本章程第九条的规定缴付百分之一百的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投资者为: 香港xxx(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十八号 xxx大廈第一期九楼 电话号码:(852) 2131 6790 传真号码:(852) 2131 0216 授权代表: 姓名:xxx先生 职务:董事长 国籍:中国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为规范本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据《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基层企事业单位实际,在原《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和《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规范。 (二)性质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三)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分为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两种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参加,职工大会由全体职工参加。职工大会依照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相关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等执行。 2、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规模大小、管理方式等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形式。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但因工作地点分散、实行特殊工时制等难以召开职工大会的,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四)党组织的职责 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运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企事业单位的职责 1、与工会协商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纳入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 2、向职工代表大会作相关工作报告; 3、与工会协商制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审议通过事项的方案或草案; 4、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 5、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提供人力、物力等保证,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 (六)工会的职责

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1999年颁布的《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沪教党[1999]158号)及三个配套文件实施十年来,对规范本市中小学校的管理体制、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为更好地适应上海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中小学校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九届市委九次全会等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规定,对本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是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坚持和完善校长负责制,要有利于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负责作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利于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依法自主办好学校。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组织,支持和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和要求,推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主动争取所在社区(街道)、乡镇和家长等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推进学校参与社区教育工作。 四、中小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贯穿始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干部和人才教育培养等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领导和支持教代会开展工作。

中国工会

中国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组织动员职工群众为民族独立和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力量。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实现了两次历史性转变。 一、在民族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工会的产生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成立)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工人阶级在外国资本、本国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兴办的近代工矿交通企业中产生和发展起来(魏源在海国图志书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开展洋务运动,提出“师夷之长技以自强”,先后设立了江南制造总局、汉阳铁厂、轮船招商局等一批近代工业企业。到1919年全国产业工人约有260万人。 在“五四”运动中,以上海工人“六三”大罢工为中心的各地工人罢工斗争,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开始以独立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中国早期工会运动萌生于辛亥革命期间。1920年11月21日成立的上海机器工会,是中国共产主义小组领导下的第一个革命工会组织。工人阶级的形成是建党的根本条件。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即努力领导工人运动。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于正式成立。党的第一个决议提出把建立工会作为党的基本任务之一。8月11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建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国工会秘书处),作为党公开领导全国工人运动的总机关,这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公开领导工会运动的领导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诞生于上个世纪20年代中期,正是中华民族处于内忧外患、国家处于四分五裂的时刻。当时,中国产业工人已达260万人,还有近2000万的手工业工人,共同构成了中国近代工人阶级队伍。 1922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运动的公开机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召集下,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总部主任:邓中夏, 162名代表了100 多个工会组织、23万余名会员。这次大会接受了共产党提出的“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的政治纲领。在成立全国总工会以前,把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全国工会的通讯机关。但是,由于1923年发生了二七惨案,北洋政府取缔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召开二次劳大和成立全国总工会的计划不得不推迟。 1925年1月,党的四大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决定加强党对工农群众运动的领导。1925年,由中华海员工业联合会、汉冶萍总工会、全国铁路总工会、广州工人代表会共同发起,在广州召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这次大会最为重要的成果之一就是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执行委员会,正式成立了中华全国总工会。从此,它成为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团结统一的代表和象征。委员长:林伟民,副委员长:刘少奇,刘文松,秘书长:邓中夏。 大革命时期是工会运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全国总工会成立不久,就参加领导了震惊世界的五卅运动(上海22家日商纱厂近4万名工人为反对日本资本家打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支持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七条上级工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联合组织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章职权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等职权。 第九条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职工代表”)的建议: (一)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重要决策; (二)企事业单位制订、修改、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三)工会与企业就职工工资调整、经济性裁员、群体性劳动纠纷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事项; (五)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财务预决算,重组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申请破产或者解散等重要事项; (六)事业单位的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改制方案等重要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一)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的集体合同草案; (二)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三)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事业单位的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收益分配的原则和办法,职工生活福利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

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决议

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决议 摘要: 一、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背景介绍 二、会议主要决议内容 1.深化工会改革 2.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3.提高职工待遇与福利 4.加强基层工会建设 5.发挥工会作用,服务国家战略 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决议】 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产业升级、提高职工福祉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围绕工会改革、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职工待遇与福利、基层工会建设等方面展开讨论,并通过了多项决议。 首先,会议明确要深化工会改革。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革措施,包括优化工会组织体系、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服务手段等,旨在使工会更好地服务职工、服务社会。 其次,会议提出要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产业工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力量,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强调要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工人综合素质。为此,工会将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创新等活动,

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产业工人队伍。 第三,会议关注提高职工待遇与福利。职工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维护者,必须关注职工的生活福祉。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明确提出,要推动企业落实国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政策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会议强调要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基层工会是工会工作的基础,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支持力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 最后,会议提出要发挥工会作用,服务国家战略。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必须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发挥自身优势,为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贡献力量。上海市总工会十五大明确提出,工会要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助力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2022年四史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5月18日整理近2000题)

2022年四史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5月18日整理近 2000题)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修改草案。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正式公布施行。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1959年8月27日,根据全国总工会的决定,上海市工会联合会改称上海市总工会。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1950年2月上海市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在 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大礼堂召开。大会通过《关于上海工人运动当前方针和 任务的决议》以及《上海总工会章程》等10项决议,恢复大革命时期 “上海总工会”名称,正式成立上海总工会。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1949年5月31日,上海工人协会、职业 界协会等各业职工代表2300余人在大光明戏院举行“五卅纪念”大会。 会上通过《关于成立上海总工会筹备委员会的决议》,标志着上海总工会 筹备委员会成立。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1933年初,中华全国总工会从上海迁到瑞金,同全总苏区执行局一道,更名为中华全国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刘少奇为委员长。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1922年7月18日,劳动组合书记部被封,当月前往北京,上海改设分部,转入秘密活动。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1921年七八月间,上海英美烟厂工人大罢工,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次罢工。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1921年8月,为了集中力量领导中国工人 运动,中共中央在北京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B1919年5月4日,为反对巴黎和约签字, 五四爱国运动在北京爆发。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苏联解体使社会主义遭受重大挫折。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是今后中国一切进步和开展的根底。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社会主义五百年的历史告诉我们,稳固和 开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和资本主义社会 完全相同。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B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开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到达共同富裕。 A.正确 B.错误正确答案: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动态的开展过程,具有明显的过程性特征。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试行)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 •【公布日期】 •【字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试行) (2013)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女职工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常委和委员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女职工委员会基本职能 第一条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上海市总工会领导下,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工作,具有代表性和民主性的市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同时接受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上海市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在推进实现“共建美丽上海、共促体面劳动、共创美好生活”的愿景中,以一切为了女职工的幸福为宗旨,全面提升女职工素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共创和谐社会环境,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自觉投入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去,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实现女职工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上海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有关委办局女性分管领导、上海市总工会机关系统职能部门女性负责人、区县局(产业)工

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女劳模先进和基层女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四条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常委、委员。委员通过同级工会委员会协商提名或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常委通过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常委、委员任期均为五年。委员届期任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地调整。 第五条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问题须经全委会讨论做出决定,日常工作中主任、副主任、常委和委员实行分级负责制; (二)坚持依法办会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能; (三)坚持广泛联系群众原则,深入基层一线,完善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体系;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切从女职工需求出发,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委会和常委会有关决定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工会的经费预算。 二、全委会基本职能 第八条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委会),是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关系到上海女职工事业发展和女职工工作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须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九条全委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全委会的决议必须超过应到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支持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七条上级工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联合组织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章职权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等职权。

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1021

《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 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重心下移和加强党支部建设等要求,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夯实基础,依据党章有关规定,特修订本纲要。 一、总纲 (-)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思想统一、作风端正、纪律严明、制度落实,能够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工作目标 1、领导班子坚强。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整体素质较高,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协作,廉洁勤政,联系群众,当好表率。 党支部书记具有相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既熟悉党的工作,又懂得本单位的业务知识,具有开拓务实精神,得到群众拥护。 2、党员作用明显。 党员能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有较强的党的观念和群众观念,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思想工作有效。 围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依靠全体党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4、保证监督有力。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对党员和干部实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5、基础工作扎实。 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正常。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改革,勤于探索,坚持、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服务。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纪律和制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坚持继承和创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四)主要任务 l、及时合理地设置党支部,明确领导关系。 2、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 3、坚持党内生活制度。

上海市工会条例

上海市工会条例

上海市工会条例 1995年2月8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2年9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工会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设置在外省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处理与本单位工会的关系以及与上级工会关系时,也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的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支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具有下列职责: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管理,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三)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职工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四)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020年工会考试知识题库含答案-精品整理

2020年工会考试知识题库含答案-精品整理 2020年工会考试知识题库含答案 一、选择题 1、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于年颁布实施(1950年) 2、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始丁年(1984年) 3、2009年,全国总工会命名的全国工会职工再就业培训基地有个(113 个) 4、截至目前,中国工会已经召开了次全国代表大会(15次) 5、工会组织开展普法活动要以法律为重点(劳动法律) 6、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提出,要让各国广大劳动者实现劳动(体面劳动) 7、工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建立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8、第一个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在成立的(天津) 9、中华全国总工会启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是在年(2009年) 10、1925年,第—次全国劳动大会宣告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成立(第二次) 11、从经济上看,工会的活动领域主要是领域(经济建设、劳动关系) 12、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 13、工会经费的来源之一,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 工工资总额的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金。(百分之二) 14、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五) 15、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根本是(坚持社会主义性质)

16、新形势下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是(组织起来、切实维权) 17、提高基层工会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以为主题(创建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争做优秀工会干部) 18、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工会开展了以保岗位、保工资、稳员增效为重点的 行动(共同约定) 19、工会经济技术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劳动竞赛) 20、工会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即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工会党组协助管理。这种制度简称为(工会干部协管) 21、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中华全国总工会) 22、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 工会组织撤销或者解散,其经费资产由处置(上级工会) 23、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基层工会的办公用房、职工活动场所及设施等,应由提供(基层工会所在单位) 24、工会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农民工) 25、《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工成为工会会员的条件中,职工的主要生活来源是指 (工资收入) 26、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的(相辅相成) 27、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结护职工合法权益) 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创造性地冋答了时代课题(走什么样的工会发展道路、建设什么样的工会) 29、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应进行公示,公示期是—天(7天) 30、是工会组织体系中最基本的单位,是整个工会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基层工会组织) 3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工会基层委员会)

员工大会召集管理制度

员工大会召集管理制度 员工大会召集管理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的改革创新,赋予了职代会新的内容,也对职代会的运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根据上海[1999]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修订《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以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职代会工作,通过职代会制度,发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使职工的民-主权利得以实现。 一、基本规则 (一)、性质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我国基层企事业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二)、任务 1、参与企事业重大决策;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监督企事业领导干部。 (三)、规则 l、凡公有制企事业,即国有、集体及国家和集体控股的企事业均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职代会一般每届3年,每年不少于召开二次。 3、职代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4、职代会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 5、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必须提请职代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6、职代会表决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 7、大中型单位(职工人数在200以上各类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职工代表人数:大型单位为3-5%;中型单位为5-7%;中

小型单位为7-10%。 8、小型单位(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下各类企事业单位)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由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其性质、职权与职代会相同。小型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数不得少于30名。 二、职工代表 (一)、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 《职代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 职工代表一般以班组为单位产生,须有本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选举,获得应到人数过半数赞成票方为当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换届改选时,可以连选连任。职代会不设当然代表。 (三)、职工代表的构成 职工代表的组成,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工人代表应为代表总数的4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代表一般为代表总数的20%;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代表占总数的40%。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大型集团公司的职代会代表,应由公司(含分、子公司)党政工领导干部和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工人代表组成,领导干部比例不得大于50%。 科教文卫、高新技术类企事业单位的职代会代表,应以一线科技、文化、医务人员、教员等为主体。 (四)、职工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参加对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 3、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各地职工持股法规

各省市企业职工持股试行办法比较 2000-10-10 职工持股制度是伴随着股份经济和股份合作经济发展出现的新生事物,它对于寻求公有制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实现形式,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促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等方面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党的十五大和党的十五大四中全会都强调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推行职工持股制度创造了条件。目前,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江苏省等一些省市企业试行职工持股制度,同时制定了相关的行政措施加以规范。 为了借鉴国内实行职工持股制度的省市的经验,现将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江苏省、浙江省、南京市、宁夏自治区、陕西省、广东省、甘肃省、厦门市、安徽省、黑龙江省、云南省、青海省、济南市等17个省市的职工持股试行办法比较如下,以供参考。 一、实行职工持股的目的、依据和试行办法的名称: (一)、实行职工持股的目的: 1、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股份制公司规范运作,规范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内部职工持股,努力探索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2、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探索运用职工入股形式,探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 3、改进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使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的积极性,使公司员工以产权为

纽带与其他所有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公司凝聚力,增强员工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形成企业内部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 4、有利于推进企业资本结构多元化,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主人翁意识。 5、规范职工持股的组织和行为,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发展。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4、《国家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有关规定》 5、《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6、《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三)名称 在比较的17个省市,除了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陕西省、宁夏自治区明确为“职工持股会管理(试行)办法”外,其他的,如深圳市、济南市、江苏省、浙江省等11个省市明确规定为“内部职工持股试行(暂行)办法”。 二、关于职工持股(会)的定义界定 (一)内部职工持股是一种产权组织形式 1、内部员工持股是指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工会持股会进行集中管理的一种新型的公有制产权组织形式。(深圳、云南) 2、内部职工股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设置的,由公司职工自愿出资,通过公司职工持股会统一管理的特定股份。(上海、陕西) 3、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是指公司内部职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职工直接持有或组成职工持股会持有并进行管理的一种新型的产权组织形式。(甘肃)

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中央的精神和市委、区委的决策和部署,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上海市工会代表大会和新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加强对涉及职工利益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本区职工的诉求,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区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支持、帮助本区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工会条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本区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参与重大劳动争议的调处;负责职工维权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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