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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及危害

初探“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及危害
初探“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及危害

初探“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及危害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新闻界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和“有偿新闻”盛行,这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新闻界自身地广泛关注。其中“有偿新闻”的蔓延最为广泛,影响也最为恶劣。

【关键词】“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动因与条件;根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新闻界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和“有偿新闻”盛行,这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新闻界自身地广泛关注。其中“有偿新闻”的蔓延最为广泛,影响也最为恶劣。“有偿新闻”是任何健康社会都应加以杜绝的丑恶现象。它在我国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滥用“市场导向”,混淆报纸与“新闻”的界限,社会不正之风及管理制度的混乱等等。对此的治理也应是全面的、综合的。

一、有偿新闻表现形式

有偿新闻是指一些企业、单位或者是个人为了给自己做宣传而想方设法在一些电视、网络媒体上上镜头;报纸、杂志上面占版面,看似是新闻报道,实际上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自己做广告,用来提高自己企业或单位的知名度,因而给予媒体从业人员以物质报酬的一种违法行为。概括的来说“有偿新闻”就是一种“权”与“钱”的交易,是一种腐败行为。

2003年9月15日,中国最大的官方新闻通讯社——新华社披露了在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发生的特大金矿爆炸事故中,前去采访的新华社山西分社、《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等媒体的11名记者收取涉案非法矿主现金、金元宝等财物的严重经济违纪行为。

实际上,“有偿新闻”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主体不仅有新闻机构还包括新闻记者和其他新闻从业人员,不但依照版面、播出时间和录制费用收费,还有其他表现和手法。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接受和索要钱物。这也就是常说的“红包新闻”,你给红包我发新闻,不给红包不发新闻;红包多报道多,红包少报道少。新闻报道不是依据事件本身的“新闻点”,而取决了是否出钱和出钱多少。

2、利用兼职名义获取报酬。记者兼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顾问、策划顾问等,帮助企事业“制造新闻事件”并负责报道宣传,从中领取“工资”。

3、利用新闻拉赞助、广告,增发行量。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不分。以新闻开路、打基础,以赞助、广告和发行量为目的,新闻报道沦为经营获利的工具。

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

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作为 行为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违反的是禁止性规范,即刑法禁止做而去做,是不当为而为。 (一)特征: 1、有形性——表现为人的一系列积极的身体举动 作为犯罪,在客观上必然通过一定的身体外部动作表现出来,因而具有有形性。 问题:思想、言论能否治罪 中国古代有腹诽罪,即对法令有不同看法而心怀不满。《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杰壮士与论议,腹诽而习谤。《汉书食货志》:御史大夫张汤与大农令颜异郁崇,张汤奏称颜异“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比)。”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载:马尔西亚斯做梦他割断了狄欧尼西乌斯的咽喉,狄欧尼西乌斯因此把他处死,说他如果白天不这样想夜里就不会做这样的梦。 思想不能构成行为犯罪,主要是因为思想属于人的主观认识的范畴,一定的思想只有行诸于外才能对社会产生影响,从而使一定的社会关系受到危害。如果一个人的思想,无论多么邪恶或反动,只保留在自己的头脑之中,思想就不会成为现实,因而不能作为犯罪来追究。更何况,由于思想本身是无形的,如果允许追究人的思想倾向,必然失去确定的法律标准,从而导致专政。因此,刑法只调整人的外部行为,而不追究人的内在思想,已成为现代刑法的一条原则。 言论(包括言语与文字)与思想已经有所区别,言论当然包含一定思想,但言论本身已经不仅仅是思想,它是思想的载体,已经有了一定的客观存在形式。因此,言论作为表达思想、表明主观意图的外在活动之一,可以说是一种行为。言论作为一种行为,也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但在民主国家,言论自由是基本的公民权利,因此,言论构成犯罪应该是严格限制的。我国刑法中,只是把那些具有相当程文艺报社会危害的言论规定为某些犯罪的实行行为或实行行为中的一部分。 2、违法性——行为人实施的积极的身体举动是刑法所禁止的

治理有偿新闻的措施

治理有偿新闻的措施 在一系列治理措施中,新闻单位的市场化改革和新闻事业的法制建设是最为重要的。通过市场化改革,让新闻单位真正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化主体,加强市场的竞争,才会让更多的新闻企业有积极性去打击有偿新闻的行为。同时,提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生存环境,提高他们的福利和待遇,让他们不必通过有偿新闻的额外收入来维持生计。 同时,法制建设也应该跟上新闻单位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尽快制订并颁布《新闻法》,无疑是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新闻法》既保护了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其进行监督的有效武器。除了新闻法之外,有关部门应该根据新闻法完善有关的规定,司法部门也要制订比较完备的关于有偿新闻的司法解释。在对有偿新闻的依法打击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区分新闻单位与新闻工作者之间的不同责任,既不能让新闻单位承担应该属于记者个人的责任,也不能因为具有司法治理途径,而放弃新闻单位内部对编辑、记者队伍的治理。 适当减少对新闻报道舆论导向的要求,至少不让坚持舆论导向作为比衡量新闻单位经济收入重要得多的指标,也是一个治理有偿新闻的重要步骤,尽管它的作用是间接的,但却是持久的。 在推动市场化改革和司法建设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新闻单位内部对编辑记者队伍的制度建设。这需要制订一系列稿件奖惩制度,在这方面,这样做一是让认真写报道的人能够获得至少不低于从事有偿

新闻的报偿,二是通过奖惩制度衡量稿件质量,减少刊登或播出有偿新闻的可能性。 同时也不能忽视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建设。但是这种建设绝不是喊几句口号,或者制订一个行为准则就能够实现的。西方大多数主流媒体或者没有成文的行为准则,或者仅有篇幅很少的最基本规范。重要的是,职业道德的建设必须与制度的完善——即新闻单位的市场化改革、新闻法制建设、以及新闻单位内部的奖惩制度结合在一起,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加上中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推进和人们信誉制度的建立,有偿新闻的发生和扩散才能在根本上得到抑制。

表达方式表现手法的区别

表达方式表现手法的区 别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阅读教学中,许多同学分不清“表达方式” “修辞手法” 与“表现手法”这三个概念,经常张冠李戴,将其混为一谈,进而影响自己正确地答题。它们虽然都属于表达技巧,却有明显的区别: 1.表达方式 表达方式亦可称为表达方法,是作者根据客观事物和表达思想感情的需要而运用的一种语言表达形式,属于文章的整体的语言运用形式。 常用的表达方式有五种:记叙、描写、抒情、议论和说明(诗歌中没有“说明”这一种)。 记叙:记叙人物的经历或事情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一般用于叙事诗的表达 描写: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对人物、事件、环境所作的具体描绘和刻画。 议论:对人和事物的好坏、是非、价值、特点、作用等所表示的意见。” 抒情:表达作者强烈的爱憎、好恶、喜怒、哀乐等主观感情。(抒情,有直接抒情,也有间接抒情。间接抒情在诗歌鉴赏中一般表现为借景抒情、情景交融、乐景哀情、托物言志等,而这一般又称之为表现手法) 例析1:阅读下面一首唐诗,按要求答题。 端居①李商隐 远书归梦两悠悠,只有空床敌素秋②。阶下青苔与红树,雨中寥落月中愁。

[注]①端居:闲居。②素秋:秋天的代称。 问:这首诗的三、四两句在艺术手法上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 简析:这首诗在艺术手法上,第三、四句的最大特点是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诗人借助对“青苔”、“红树”以及“雨”景、月“色”的描写,赋予客观景物以浓厚的主现色彩,营造出了冷寂、凄清的氛围,表达了悲愁,孤寂和思亲的情感。 一般说来,记叙文多采用叙述、描写和抒情的表达方式,议论文多采用议论的表达方式,说明文多采用说明的表达方式。 2.修辞手法 凡是使句子更加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和艺术美感的方法或手段,都可称为修辞手法。修辞手法是针对具体的句子而言的。 修辞手法的种类很多,内容博杂。共有八种: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设问和反问。 ⑴、比喻:用一种事物或情景来比作另一种事物或情景,可分为明喻、暗喻。有突出事物特征,化抽象为形象的作用。比如“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诗歌巧妙地把抽象的“愁”比做滚滚东去的江水,写出了愁绪的多与绵长。 例析:阅读下面一首宋词,然后回答问题。 柳梢青·送卢梅坡刘过 泛菊①杯深,吹梅②角远,同在京城。聚散匆匆,云边孤雁,水上浮萍。教人怎不伤情觉几度、魂飞梦惊。后夜相思,尘随马去,月遂舟行。

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 基本概念 新闻采编者将具有或不具新闻价值的信息,按照出资人某些宣传意图撰写的新闻。 有偿新闻,是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有偿新闻还包括故意隐匿和扣押新闻的活动。 有偿新闻,其实质就是某些新闻从业人员将国家和社会赋予的新闻机构传播新闻的权利,作为个人和团体的私有商品非法出卖,权利和金钱进行了非法交易。 有偿分类 有偿新闻按“有偿”形态可分为以下七类: 1.接受劳务费、误餐费等形式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获取各类消费、好处,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公正采访和报道的礼品,如:餐饮、娱乐、为亲友解决工作问题等,这些无疑是最为典型的有偿新闻行为; 2.以新闻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如广告、发行)或赞助; 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等好处; 4.参加被采访单位、个人安排的在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5.利用发布新闻报道谋求外单位住房、房屋装修、制作家俱、旅游邀请、以及占用对方交通工具; 6.向被采访单位提出为个人或亲友谋私利提供便利条件 7、到被采访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付的票据只要搞“有偿新闻”,在正常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就会演变为一种特殊的“权钱交易”。行贿索这种关系,同贿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危害性 (一)是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有偿新闻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是新闻界的一种腐败现象。它背离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背离新闻工作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也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良好形象。 (二)是有损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有偿新闻为数不少的表现是对某些单位和某些人歌功颂德。由于利益使然,有的人甚至不顾事实搞“假、大、空”,胡编乱写,因此有偿新闻极易变成失实新闻或虚假新闻。其恶果是欺骗群众,愚弄受众,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新闻媒体信任度下降。 (三)是损害新闻单位的经济利益。有偿新闻降低了社会各界对媒体的信任度,必然影响媒体的发行量、收听收视率,必然影响其广告收益,发展下去的结果是损害新闻单位的经济效益,影响新闻事业的发展。 (四)是不利于新闻队伍建设。有偿新闻的存在显示少数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素质低下。一些搞有偿新闻的人见利忘义,有“好处”才采访,有“表示”才发稿。长此以往,必然降低新闻工作者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影响新闻队伍的全面建设。 产生的原因 从本质上说,有偿新闻是新闻报道权与金钱(包括金钱的其他物化形态)的一种交换形式,同时也是一种以权牟私、假公济私的卑劣行为。它的出现原因是很复杂的,从主观上分析,这是少数新闻采编人员包括个别新闻单位,他们深受社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影响,为了追求金钱而置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于不顾所产生的恶果。从客观上看,首先,由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缺乏沟通渠道,因此在企业走向市场的过程中,更多倚重的是新闻媒介的作用,即通过新闻报道来树立形象,扩大影响,这就给有偿新闻创造了可乘之机。第二,由于当前我国一些新闻单位的经济运行机制还不完善,报社、电台和电视台作为一类产业,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许多漏洞,这也为有偿新闻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第三,由于我国当前的新闻法规不健全,缺乏对记者在采访中应有的行为的详细的规定和有效的制约机制,因而使有偿新闻得以乘虚而入。第四,由于当前我国的新闻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普遍偏低,在一片盲目“下海”的浪潮中,刺激了他们对“灰色收入”的追求。第五,某些单位和个人由于好大喜功或为了追求新闻稿件的刊播数量,或通过新闻报道以求捞取政治资本,等等,这些都是导致有偿新闻产生的重要原因。 综合治理的对策 (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新闻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1.继续加强“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新闻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使新闻从业人员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危害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危害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以“麦道夫诈骗案”为例一、事件简述 伯纳德·麦道夫是美国华尔街的传奇人物,曾任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董事会主席。多年来,他一直是华尔街最炙手可热的“投资专家”之一。他以高额资金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投资者不断注资,以新获得的收入偿付之前的投资利息,形成资金流。这个骗局维持多年,直到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他面临高达70亿美元资金赎回压力,无法再撑下去,才向两个儿子,也是其公司高管坦白其实自己“一无所有”,一切“只是一个巨大的谎言”。麦道夫的儿子们当晚便告发了老爸,一场可能是美国历史上金额最大的欺诈案这才暴露在世人眼前。二、事件本质 “麦道夫诈骗案”所采取的诈骗手段其实并不高明,仅仅就是“庞氏骗局”的另一种应用。庞氏骗局(Ponzi scheme),在中国又称为“非法集资”,是层压式推销方式的一种,参与者要先付一笔钱作为入会代价,而所赚的钱是来自其他新加入的参加者,而非公司本身透过业务所赚的钱。投资者通过吸引新的投资者加入付钱,以支付上线投资者,通常在短时间内获得回报。但随着更多人加入,资金流入不足,骗局泡沫爆破时,最下线的投资者便会蒙受金钱损失。 庞氏骗局虽然应用手段多样,但本质上还是有不少的共性特征: (1)低风险、高回报的反投资规律 众所周知,风险与回报成正比乃投资铁律,“庞氏骗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骗子们往往以较高的回报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而从不强调投资的风险因素。如麦道夫每年向客户保证回报只有约10%,但他非常强调“投资必赚,绝无亏损”。但无论如何,骗子们总是力图设计出远高于市场平均回报的投资路径,而绝不揭示或强调投资的风险因素。 (2)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回补特征 由于根本无法实现承诺的投资回报,因此对于老客户的投资回报,只能依靠新客户的加入或其他融资安排来实现。这对“庞氏骗局”的资金流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因此,骗子们总是力图扩大客户的范围,拓宽吸收资金的规模,以获

浅析虚假新闻产生的根源

浅析虚假新闻产生的根源 摘要:从2001年以来,《新闻记者》评选“十大假新闻”,已坚持了整整十年。为此,原主编吕怡然先生专门撰文诉说衷曲:鞭挞“客里空”,自然是见义勇为、义无反顾,然而也不无感慨:“十年了,我们无惧,但有困惑。心底无私天地宽,面对无理交涉和诉讼,我们并不害怕,以事实说话,凭证据论辩。但我们的困惑挥之不去:为什么如今真实性这个新闻的铁律在现实的诱惑面前会如此不堪一击?为什么浮华浮躁浮夸肤浅之风在新闻界如此盛行?为什么一些新闻把关人对疑窦丛生的虚假信息会如此漫不经心?为什么至今尚未对造假责任者实行 ‘零容忍’、‘零宽恕’,以致常常无人为造假担责?” 关键词:虚假新闻社会风气职业道德市场竞争 正文: 客观事情,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要素,坚持新闻的真实性,是对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虚假报道、虚假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出现在不同媒体上。对于社会和受众,是严重的伤害;而对于新闻界自身,是致命的毒瘤。不但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也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虚假新闻危害极大,尤其是法律类,医学类的新闻如果是虚假新闻,那么会对人民群众产生不良影响。比如激化社会矛盾,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等等 坚持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就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真实反映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成就和进展,客观报道国内外重要新闻事件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新闻信息。 从2001年以来,《新闻记者》评选“十大假新闻”,已坚持了整整十年。为此,原主编吕怡然先生专门撰文诉说衷曲:鞭挞“客里空”,自然是见义勇为、义无反顾,然而也不无感慨:“十年了,我们无惧,但有困惑。心底无私天地宽,面对无理交涉和诉讼,我们并不害怕,以事实说话,凭证据论辩。但我们的困惑挥之不去:为什么如今真实性这个新闻的铁律在现实的诱惑面前会如此不堪一击?为什么浮华浮躁浮夸肤浅之风在新闻界如此盛行?为什么一些新闻把关人对疑窦丛生的虚假信息会如此漫不经心?为什么至今尚未对造假责任者实行 ‘零容忍’、‘零宽恕’,以致常常无人为造假担责?”显然,吕先生所说的困惑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的潜规则之说。在记者行业也不乏这样的规则。现在社会上闹得比较热的就是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所谓有偿新闻,就是凡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包括金钱、礼品、招工招干、入学旅游、娱乐、

五种表达方式及作用和常见的表现手法

五种表达方式及作用 表达方式有五种:叙述(也叫记叙)、描写、抒情、议论、说明 ▲什么叫叙述?叙述有什么作用? 叙述是作者通过一般性的陈述,介绍、交待人物、事件、环境及其发展演变过程的表达方法。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叙述的作用是:①介绍人物的经历、事迹、交待人物的关系;②交待事物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发展过程;③概括事实事例,为文章的议论提供依据;④ 联系故事情节、过滤转换上下文的意思。 ▲叙述有哪些种类和方法? 叙述有两类:一是概括叙述、一是具体叙述,概括叙述又叫简述、略述、就是用简单的笔墨对人物、事件、环境加以介绍、给读者提供一个大概的印象。具体叙述又叫详述、细述,就是用详尽的笔墨对人物事迹、环境作详细交待。叙述的方法有三种:顺叙、倒叙、插叙。顺叙,是按照事件的发展过程或人物经历的自然顺序进行叙述的方法。它符合人们一般的认识习惯、条理清楚、脉络分明,易于将人和事叙述完整。倒叙、又叫倒插笔。是把事件(人物)的结局或发展过程中精彩、感人的片断提到前边叙述,然后按顺叙的方法进行叙述的方法。倒叙有三种情况。一是把结局提前、二是把某个片断提前、三是用回想回忆的方式进行,将作者的感受用叙述在文章前边表达出来。用倒叙的优点在于:可以造成悬念、使文章结构富于变化。插叙,就是在叙述进行中插进另外一段叙述。插叙能充实文章内容、丰富故事情节。插叙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插进来的内容是和所叙述的内容有关的以先发生的事情。这种插叙又叫追叙二是插进来的内容是对所叙述内容的补充,注释。这种插叙习惯上又叫补叙。再一种情况是插进来的内容在表达顺序上与原叙述的顺序相反,这种情况又叫逆叙。 ▲叙述常用那些人称?它们各有什么优缺点? 叙述的人称,就是叙述客观事物或人物活动时所确定的出发点和所选择的角度.常用的叙述人称有三种: 第一人称——我、我们;第三人称——他、他们和第二人称——你、你们。使用第一人称,有三种情况。“我”、“我们”有时就是作者本人,有时是虚构艺术形象,有时还可能是作品中的主人公或其它人物。它的优点是:讲的是“我”、“我们”的亲自见闻,有助于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真实、亲切、自然。其缺点是,只能从“我”、“我们”的角度去写,在刻画人物,描写景物环境时要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用第三人称的优点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够自由灵活地将叙述对象讲述出来。其缺点是:客观色彩较浓,缺乏第一人叙述的优点。使用第二人称,有两种情况:如果作者在文章中不仅叙述了别人,也叙述了自己,实际上是站在第一人称的角度上进行叙述的。如果作者较为客观地向读者讲“你”“你们”的事自己并没有在文章中出现,那实质上是第三人称的叙述。 ▲在叙述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①要线索清楚。确定一定的线索,才能理丝有绪,无论多么复杂的情况,都能自成条理。②要交待明白。叙述要达到告诉读者“是什么”的目的,就要把握叙述的六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这样读者才会得到一个完整、清晰的印象。③要详略得当。叙述一件事,对它发展过程的每个阶段不能平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众所周知,新闻记者具有相当大的权利,曾被称为“无冕之王”。社会上流传的一些戏谑之言,如“一怕官,二怕记者”、“防火防盗防记者”等都道出了记者在社会地位上的特殊。新闻记者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而同时记者也有相当大的责任。在社会上记者的很多言辞文章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受众的引导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甚至可以说是引导着整个社会形势的发展。记者如果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纯粹为了贪图扬名立万、谋取私利,那么这个社会将暗无天日。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的潜规则之说。在记者行业也不乏这样的规则。现在社会上闹得比较热的就是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所谓有偿新闻,就是凡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包括金钱、礼品、招工招干、入学旅游、娱乐、餐饮等)并撰写出稿件或制作出节目公开发表或播出,不论其稿件或节目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均可视为有偿新闻行为。而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凡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新闻报道者离开新闻赖以产生和依存的客观事实,任意凭着个人的主观愿望或依据他人的意志去报道新闻。 但是无论是虚假新闻,还是有偿新闻,他们的出现都对社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严重地损毁了媒体在公众中的形象,导致传媒新闻职业道德的滑坡。在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中,社会上有很多的看法。

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一部分是虚假报道,一部分是真实报道,即新闻本身就极具有新闻价值,只是由于记者拿了“红包”使之变成了有偿新闻,这种有偿新闻并非虚假报道。 另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都是虚假报道。虽然极少数新闻具有新闻价值,但由于记者将“红包”拿在手中致使其“手下留情”,玷污了新闻的真实性。 在2005年的一次对从业两年以上的新闻工作者社会调查中,一共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在对结果进行抽样分析发现:1.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好处的记者占94.3%; 2.因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美化过新闻的记者占81.2%; 3.因为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片面报道新闻的记者占73.6%; 4.对批评性新闻,因获取“红包”而不进行报道的记者占24.3%; 5.拒绝红包而进行批评报道的记者占19.5%。 从以上的数据和陈述中我们惊奇地发现:虽然收受“红包”的记者高达94.3%,但是其数额并不高(例如,繁峙矿难中记者受贿事件折合金额不过万余元),但为什么会引起国家的高度关注,并在全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这就需要反思新闻伦理,回归媒介社会本位角色。

表达方式,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的区别

阅读教学中,许多同学分不清“表达方式”“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这三个概念,经常张冠李戴,将其混为一谈,进而影响自己正确地答题。它们虽然都属于表达技巧,却有明显的区别: 1.修辞手法凡是使句子更加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和艺术美感的方法或手段,都可称为修辞手法。修辞手法是针对具体的句子而言的。修辞手法的种类很多,内容博杂。但高考语文考试大纲要求学生掌握的修辞手法(辞格)共有八种: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设问和反问。诗歌中的修辞手法有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设问、反问、顶真、起兴等。 ⑴、比喻:用一种事物或情景来比作另一种事物或情景,可分为明喻、暗喻、借喻、博喻。有突出事物特征,化抽象为形象的作用。 比如“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诗歌巧妙地把抽象的“愁”比做滚滚东去的江水,写出了愁绪的多与绵长。 例析:阅读下面一首宋词,然后回答问题。 柳梢青·送卢梅坡 刘过泛菊①杯深,吹梅②角远,同在京城。聚散匆匆,云边孤雁,水上浮萍。教人怎不伤情?觉几度、魂飞梦惊。后夜相思,尘随马去,月遂舟行。 [注]①泛菊:饮菊花酒。②吹梅:吹奏《梅花落》。 问:作者在表达感情时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请结合全词内容具体说明。 简析:这首诗主要运用了比喻手法。上片用“云边孤雁,水上浮萍”的比喻来表现离别之苦,下片用“尘随马去,月遂舟行”的比喻来表现思念之切。 ⑵、借代:借用相关的事物来代替所要表达的事物。借代可用部分代表全体,具体代替抽象,用特征代替人。借代的运用使语言简练、含蓄。 例如李清照的《如梦令》“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诗中用“绿”和“红”两种颜色分别代替叶和花,写叶的茂盛和花的凋零。①借用人(或物)的标志、特征去代替人(或物)的名称。例析1: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杜甫《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简析:“朱门”指代居住在骊山宫的显贵之家,反衬宫门之外的凄惨景况。②借用事物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去代替事物的整体例析1: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简析:“帆”,原指挂在船桅上利用风力使船前进的布篷,这里诗人以“帆”代指整个船。例析2:樯橹灰飞烟灭——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简析:“樯”是船上的桅杆,橹是比桨长大的划船工具,安在船尾或船旁。这里用樯橹代战船。③以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去代替概括抽象的事物例析1:①举酒欲饮无管弦。——白居易《琵琶行》简析:“管”是一种类似于笛的乐器,“弦”是乐器上的肠线或金属丝。这里,诗人用“管”“弦”指代音乐。例析2: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简析:“金戈”指金属制的戈,“铁马”指配有铁甲的战马。这里“金戈铁马”用来代指精锐部队。 ⑶、夸张:对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作扩大或缩小的描述。有更突出、更鲜明地表达事物的作用。 李白的作品中表现极为突出,如:“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危楼高百尺”等。例析1:阅读下面一首唐诗,然后回答问题。与夏十二登岳阳楼李白楼观岳阳尽,川迥洞庭开。雁引愁心去,山衔好月来。云间连下榻,天上接行杯。醉后凉风起,吹人舞袖回。[注]乾元二年,李白流放途中遇赦,回舟江陵,南游岳阳而作此诗。问:对第三联“云间连下榻,天上接行杯”所运用的艺术表现手法做简要分析。简析:第三联运用夸张手法写出了岳阳楼高耸入云的情状,同时这两句诗想像神奇,在云间连榻,在天上“行杯”,写出了诗人恍若置身仙境的情景。 ⑷、对偶:用结构相同、字数相同的一对句子或短语来表达两个相对或相近的意思。从形式看,语言简练,整齐对称;从内容看,意义集中含蓄。 例析:阅读下面一首诗,回答问题春行即兴李华宜阳城下草萋萋,涧水东流复向西。芳树无人花自落,春山一路鸟空啼。问:这首诗的三、四两句运用了哪种修辞方法?请具体说明。简析:这首诗的第三、四句修辞方法是对偶,“芳树”对“春山”,“花”对“鸟”,“自落”对“空啼”。 ⑸、比拟:把物当作人来描写叫拟人,或把人当作物来描写叫拟物。比拟有促使读者产生联想,使描写的

论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论刑法上的危危害行为 第一章案例分析 一、案例概况 甲女和乙男是夫妻,得知丈夫有外遇后,特意给他买一双旱冰鞋,期盼丈夫在运动时摔伤。之后,某一天乙男在穿旱冰鞋运动时不慎摔成重伤问: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刑法上的危害行为的理论说明此案。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中甲女送乙男一双旱冰鞋属于一种社会的正常交往行为,而无论其送鞋时的主观状态是什么样的。对于案例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第一,刑法中禁止的危害的行为必须具有法益侵犯的紧迫的,现实危险性,而且必须是社会生活所不允许的行为,甲女送丈夫旱冰鞋的行为属于正常的社会交往行为,不属于刑法上禁止的危险行为,因此甲女的行为不属于危害行为。 第二,既然甲女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甲的行为与乙重伤之间也就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乙的重伤是自己在滑旱冰时不小心而导致的,重伤的结果应当由乙自己来承担即乙自我担责。 1 2016厚大讲义《刘凤科讲刑法之真题卷》第14页。

第三,尽管甲女在送乙旱冰鞋时期盼甲在滑旱冰时摔伤,具有伤害甲的犯意,但是甲女并没有具体实施伤害乙的危害行为,人不能因为思想而治罪,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四,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要求行为人实施法律所禁止的危害行为,在本案中甲没有实施法律所禁止的危害行为,因此甲的行为既不构成故意犯罪也不构成过失犯罪。 综上所述,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二章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一、危害行为的概述 之核心部分。这是因为“犯罪是刑法的主要内容,而危害行为是犯罪的实体或核心的缘故”2。但是刑法学界对于危害行为的概念这一基本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因此,科学地界定刑法中危害行为的概念,对于深入研究刑法行为理论以及犯罪构成体系理论均具有重要意义。 2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版修订版,第155页。

新闻专业最新论文选题汇总 (1)

一.最新新闻专业论文选题 第一部分(1~~105) 1 异地重大突发新闻的本地化报道 2 浅析报刊专栏评论的创新与发展 3 网络时代的新闻道德问题 4 突发性事件报道与社会舆论平稳 5 危机传播的界定及媒体角色定位 6 "媒介审判"现象研究 7 论新闻报道中的人文关怀与法律冲突 8 探寻传统媒体的"众议"空间 9 论新闻自由与媒体的责任10 浅析我国电视民生新闻11 论电视新闻节目的发展空间12 浅析故事化栏目的生命力13 试论电视新闻的现场报道14 “民生新闻”方言播报形式探析15 故事中的电视—由《新闻调查》看中国电视专题片的叙述方式16 浅谈社会新闻编辑的新思维17 从播音员到主持人再到新闻主播探讨三者的素质差异(大陆范围内)18 联系着的人——浅析新闻人物专访中的心理互动19 从车祸现场报道看新闻报道的人性化20 媒体公信力的流失_浅析不良广告对媒体公信力的影响21 浅谈民生新闻给传统新闻带来的机遇与挑战22 浅析新闻报道中的人文关怀23 从法制节目看广播新闻的优劣势24 论“媒介审判”对型案审理的影响25 谈分众传播26 新闻的娱乐性和娱乐新闻27 新闻报道与受众权利保护28 浅析新闻真实与新闻道德29 论新闻记者的报道道德观30 浅论广播新闻发展、现状及走向31 试论新闻报道中的价值取向32 论新闻媒体如何提高提高重特大事件应对能力33 网络中的

新闻舆论监督34 试论受众期望与新闻宣传35 网络媒体对意识形态的影响36 浅谈出镜记者在新闻报道中的重要性37 公共频道的现状与发展38 电视民生新闻的优势39 浅析博客新闻的真实性40 恶炒“明星绯闻”研究41 从新闻伦理剖析时下传媒的“低俗之风”42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与倾向性的平衡43 娱乐新闻和新闻的娱乐化44 新旧媒体大融合对传统电视业的影响45 媒介产业化发展的问题46 媒体竞争和共生研究47 电视法制类节目的生存空间及展望48 电视谈话类节目的现状及发展49 新闻失真的原因与防范50 现代新闻法律与职业道德的5152新闻节目形态的多样化研究52 我国都市类报纸娱乐化倾向问题研究53 寻找市场中的大奶酪——浅析网络时代的新兴势力手机媒体的发展态势54 论地方电视台民生新闻栏目的策划和运营55 揭发性新闻的线索来源保密研究56 电视新闻节目的故事化57 广告传播中品牌形象的塑造58 多元媒体的竞争与共生59 浅析新闻播报的现状与发展60 适者生存——市场化竞争下我国体育类报纸的现状与发展61 论科学、中立、正义的观点在新闻报道中的应用62 传媒引导与受众心理分63 论新闻传者的现代意识64 新闻报道的国际化思路65 炒作新闻与假新闻的异同66 新闻报道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67 如何把握娱乐报道的舆论导向68 论危机事件中新闻媒体的传播策略69 为何报道黑幕更能吸引受众的眼球70 对有偿新闻的思考71

表现手法和表达方式的区别

表现手法和表达方式都属于表达技巧,它们有什么区别呢(重要)先说什么是表现手法。表现手法就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思想认识,情感态度而采用的艺术方法。。从艺术流派上看,传统的分为现实主义的和浪漫主义的,还有现代所提到的荒诞的,意识流之类的不同表现手法。从表现的方式上讲,象征、对比、烘托、反衬、铺垫等。 表达方式有记叙(顺序、倒叙、插叙、补叙)、描写(人物描写、景物描写、事件描写、环境描写)、抒情(直接抒情、间接抒情),以及议论、说明的技巧。 那么,如何分析表现手法呢 1.首先是字词、语句上的修辞技巧,种类很多,包括比喻、象征、夸张、排比、对偶、烘托、拟人、用典等等; 2.其次从作品的整体上来把握它的表现手法时,就要注意不同文体的作品,抒情散文的表现手法丰富多彩,借景抒情、托物言志、抑扬结合、象征等手法;记叙文的写作手法如首尾照应、画龙点睛、巧用修辞、详略得当、叙议结合、正侧相映等;议论文写作手法如引经据典、巧譬善喻、逆向求异、正反对比、类比推理等;小说的描写手法、烘托手法、伏笔和照应、悬念和释念、实写与虚写等。

在阅读教学中,许多同学分不清“表达方式”“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这三个概念,经常张冠李戴,将其混为一谈,进而影响自己正确地答题。它们虽然都属于表达技巧,却有明显的区别:1.修辞手法 凡是使句子更加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和艺术美感的方法或手段,都可称为修辞手法。修辞手法是针对具体的句子而言的。 修辞手法的种类很多,内容博杂。但高考语文考试大纲要求学生掌握的修辞手法(辞格)共有八种: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设问和反问。 诗歌中的修辞手法有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设问、反问、顶真、起兴等。 ⑴、比喻:用一种事物或情景来比作另一种事物或情景,可分为明喻、暗喻、借喻、博喻。有突出事物特征,化抽象为形象的作用。比如“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诗歌巧妙地把抽象的“愁”比做滚滚东去的江水,写出了愁绪的多与绵长。 例析:阅读下面一首宋词,然后回答问题。 柳梢青·送卢梅坡刘过 泛菊①杯深,吹梅②角远,同在京城。聚散匆匆,云边孤雁,水上浮萍。教人怎不伤情觉几度、魂飞梦惊。后夜相思,尘随马去,

浅析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

刘晓U201117073 新闻1102班 浅析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 摘要:在我国,有偿新闻问题非常严重,随便翻开报纸,有偿新闻随处可见。不仅我国,世界各国都有类 似的情况,有偿新闻已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本文旨在研究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并提出相 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有偿新闻、伦理规范、“新快报”事件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当代,媒体在公众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对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强,拥有强大的力 量和资源,任何一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媒体的影响。但媒体也是一柄“双刃剑”,随着市场 经济的发展,媒体间的竞争加剧,许多涉及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逐渐浮现,其中之一就是我 们所说的有偿新闻问题。在伦理道德失范的情况下,传统的道德底线遭遇严重挑战。如何更 好地规范媒体行为,杜绝有偿新闻问题,也是新闻传媒领域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重要课题。 有偿新闻报道是我国新闻界的顽症,也是痼疾。20世界80年代,媒体开始启动“事业 单位、企业化运作”的市场化改革,有偿新闻在我国潜滋暗长,一直发展到今天,有愈演愈 烈之势。逐渐由个人行为演变为集体行为,长期存在着采编人员或新闻机构与被采访者圈钱 交易的某些行为,媒体与记者的形象被逐渐侵蚀,以至于社会上出现了“防火、防盗、防记 者”的说法。 世界各国都为禁止“有偿新闻”做出过明文规定,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中宣部 和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对有偿新闻禁了又禁。1993年5月上旬,中共 中央宣传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各媒介和记者个人均不得接受报道地区或单位的金钱(或实 物)奖励。199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在北京联 合召开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新闻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三 年之后,上述四家再次联合召开会议强调禁止有偿新闻。尽管如此,有偿新闻的现象仍得不 到有效遏制。 二.文献综述 “有偿新闻”这个词汇是产生在我国的特有词汇,以它为关键词在google学术搜索引擎 中进行搜索共有2630条结果,但没有出现一本专著,主要是相关论文与提及“有偿新闻”的其 他著作;通过在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上搜索到的文献数量达386篇,时间范围自1989年至 2010年,其中2010年硕士论文1篇。可见我国新闻传播界对有偿新闻的研究始于1989年, 研究不少,但缺乏系统和深入。① 从文献内容来看,对有偿新闻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对“有偿新闻”概念范 畴的界定。不少文献认为“有偿新闻”与新闻媒体的商品属性是两种概念,不能等同起来, 新闻信息具备使用价值因而具有商品属性,而有偿新闻实质上是一种“贿买媒介行为”②第 二,探讨有偿新闻成因及对策。有的将有偿新闻的成因归结为经济原因,认为是我国从计划

刑法中“危害行为”之探析

刑法中危害行为之探析刘宗亮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对于危害行为的研究,却属于理论研究的薄弱地带。问题的根源在于现有刑法理论对于行为概念的层次缺失,导致了危害行为与刑法中一般意义的行为、犯罪行为以及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等概念纠缠不清,随之建立的犯罪论体系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诸如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狭义共犯人的处罚依据等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基于此,应当对危害行为概念进行重新剖析,以期对我国刑法中的行为理论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一、剖析刑法中危害行为我国刑法学界对于行为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而没有将行为进行理论上的分类,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关于行为概念的表达,至今没有统一的意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中的行为指的就是作为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即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的危害行为。即使是在危害行为这个层次的行为概念,也众说纷纭。在我国刑法中,行为一词具有多种含义,有时把它作为犯罪的同义语使用,如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犯罪定义中使用的行为;有时把它看作纯粹的身体动静,如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病人的行为;有时它仅指在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如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意外事件中的行为。危害行为,即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指由行为人意识和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举止。行为是表现于外,对客观世界产生影响的身体活动,危害行为也是如此。危害行为的身体活动既包括举动,也包括静止。人的身体举止不限于四肢的举动,还包括诸如以目示、语言教唆、默示等有意义的动

作。坚持危害行为的这一特征,对于防止惩罚思想的错误做法具有重要意义。人的意识和意志,是危害行为的主观内在特征。刑法规定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目的在于调整这类行为,避免社会遭受危害。如果不是由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的身体举止,刑法是不可能起到调整作用的。因为刑法要最终达到调整目的,只能通过调节行为主体的意识和意志,从而间接影响其实施的身体举止。所以,缺乏人的意思的身体动静即使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也不属于危害行为。传统的研究思路对刑法中行为的研究只着眼于作为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要素的危害行为,认为危害行为自然是刑法中行为最重要的部分。通说认为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是指由行为人的心理活动所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的核心。任何犯罪都表现为客观上的危害行为。犯罪构成四个方面中其他构成要件,都是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严重程度的事实特征,它们都以危害行为作为基本依托,并且围绕着危害行为而连结成为一个整体。没有危害行为,其他构成要件也就失去了表明的对象。以上通说观点主要存在两处矛盾其一,既然危害行为是身体动静,就应该是存在现实生活中的事实性行为,怎么会是作为规范形式存在的一切犯罪构成的核心呢?危害行为如果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在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中,它应该是与客体、主体、主观要件中要素居于同一序列的位置,并且在功能上是相互排斥的关系,各自从不同的方面说明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这样危害行为中就不能包含意识要素,因为这会与犯罪主观要素

诗歌鉴赏:表达技巧之表达方式和表现手法.

表达技巧之表达方式和表现手法 一、四种表达方式 记叙、议论、描写、抒情 ◆记叙 西江月?遣兴 辛弃疾 醉里且贪欢笑,要愁那得功夫。近来始觉古人书,信着全无是处。昨夜松边醉倒,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 此词的“醉”能等同于生活中的“醉酒”吗?对此你作何理解? 明确:此词看上去都是作者的醉语醉态,实际词人是清醒的,昏醉欲倒的是最高统治者和把持朝廷的投降派。词人在这里借醉写自己独立的人格。高傲的品行和抗金复国壮志难酬的无比愤懑。表现手法上,词作拟人化和问答体的写法,幽默诙谐,风趣横生。 叙述杂以描写,让人物自己出来表演,塑造了生动艺术形象。 ◆议论 题乌江亭 杜牧 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这首诗歌针对项羽兵败身亡的史实,批评他不能总结失败的教训,惋惜他的英雄事业归于覆灭。首句直接指出胜败乃兵家常事,并暗示关键在于如何对待的问题,往日以下做好铺垫。次句强调指出只有包羞忍耻才是好男儿,受到挫折就灰心丧气有愧于英雄的称号。第三四句对项羽如不自杀的结局做了假设;事情还是大有可为的。只可惜项羽自杀了。在惋惜、批判、讽刺之余,表明了败不馁的道理。 汴河怀古 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此波 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较多。 诗歌的首句引出众口一词的论调,大运河就是隋朝灭亡的罪魁祸首。首句平淡无奇,但第二句反转话锋,摆出大运河的功劳来反驳。“至今”说明始终造福于世;“千里”说明地域之广;“赖”字更突出了运河对交通航运和国计民生不可缺少的作用。诗歌的后两句直承次句展开。采用两点论的正确态度,议论隋的开掘运河的千秋功过。一方面,诗人对隋的荒淫奢侈作了严正的批评,另一方面,诗人提出假设,如果没有这些奢侈糜费搜刮民脂民膏的恶行,那么的他的功劳就可和禹媲美。 你学过哪些诗歌运用了议论的表达方式?举例谈谈运用的妙处。 ◆抒情 赋得暮雨送李胄 韦应物 楚江微雨里,建业暮钟时。漠漠帆来重,冥冥鸟去迟。 海门深不见,浦树含远滋。相送情无限,沾襟比散丝。 这是一首送别诗。首联点出送别之地,其中首句点“雨”,次句点“暮”,直切诗题中的“暮雨”。以楚江点“雨”,表明诗人正伫立江边,又暗切“送”字,为下面的画面染上了一层灰暗的底色。颔联、颈联继续描写江上的景色:细雨湿帆,帆湿而重;飞鸟入雨,振翅不速;海门深邃,浦树幽远;树上水雾缭绕,显得滋润在。整个画面富有立体感,无不笼罩在烟雨

第九章 有偿新闻研究

第九章有偿新闻研究 教学目的 了解有偿新闻的分类,掌握有偿新闻的本质与责任承担和豁免。 时间安排:两课时。 教学重点:有偿新闻的本质与责任承担和豁免。 教学过程 有偿新闻是新闻伦理学和新闻法学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大量直接或变相的有偿新闻不时出现在报纸、广播、电视中,严重损坏了主流媒体代表社会良知、追求客观公正的诚信形象,既是一种饮鸩止渴的短见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还经常构成对广大受众的相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权益的侵害。由于新闻立法的相对滞后,目前我们比较多的还只是采用道德劝诫和行政处罚来遏制这一现象。现在我们亟需要做的是为相关法规的建立提供确有价值的理论思考。 一、有偿新闻的分类 新闻记者、编辑或媒体因接受钱物及其他利益而以新闻形式发布的信息,称之为有偿新闻。当然,有偿新闻作为一个概念,也可以指代这类行为和现象。有偿新闻的现实形态五花八门,在剖析其本质特征之前,有必要对林林总总的有偿新闻现象作一番分类检视。 有偿新闻按“有偿”形态可分为六类:1.接受劳务费等红包、有价证券、礼品,获取各类消费、好处,如餐饮、旅游、入学、住房和为亲友解决工作问题等,这是最为典型的有偿新闻行为。虽然兑现“有偿”,可能会采取延时拖后或提前进行感情投资等变异方式。2.以新闻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如广告、发行)或赞助。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好处等。4.媒体给采编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从而使有偿新闻堂而皇之地成为经营创收手段,如有偿组版、联办节目。5.不同媒体、新闻单位(包括记者编辑)之间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背景而互相交换新闻。6.某些中介、公关公司以盈利为目的,非法运作(实为经营)新闻。 按信息性质可分为具备新闻价值、不具备新闻价值和人为杜撰炒作的虚假新闻三类。第二类中又包括以下两种信息:1.非赢利目的的一般性宣传信息;2.可能为客户带来市场利益的广告信息。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让我们看清楚了,在新闻的外包装之下,实际上有许多非新闻的东西和商业目的,从中偷梁换柱。

危害行为及其表现形式(行政不作为)

危害行为之行政不作为 危害行为概念: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按照递进式犯罪构成体系理论,危害行为是构成要件的该当性或犯罪客观方面最核心的要素其有三方面特征。 危害行为特征与危害行为关系特征内容 有体性外在(客观)特征人的身体动静、外在举动,包括借助自然力、工具等有意性内在(主观)特征人的有意识活动,是人意志支配下的产物 有害性社会(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行为侵害法律(刑法)保护的权益 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 1.作为: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如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为的义务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就成为危害行为中的作为。 2.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其来源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和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但其未履行特定的义务。 本人的专业是劳动与社会保障,而其更多的涉及到的是不作为这一方面,即行政不作为。偶尔会在新闻报道中提到的某某把xx市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因其行政不作为的的做法。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农民工等群体在遇到劳动、劳资纠纷的时候依法行使其法定义务,与雇主进行磋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而被告上法庭的往往不积极行使其义务,作为负有积极作为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行政机关来讲,懈怠、推卸、拒绝履行依法应尽的法定职责都将构成违法不作为。 另外,多年以来,在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公务人员的所有要求与规定中,并没有贯穿“权力即责任”的基本原则与理念。责任是一种负责任的法定状态,违法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后果。可是,鲜有某官员因某事故“引咎辞职”的消息,常常是某某官员因某事故发生不久调离原岗位而在另一岗位出现。 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某种作为的法定义务,并且具有作为的可能性而在程序上逾期有所不为的行为。行政不作为的构成应当包括作为义务的存在,作为之可能性和程序上的逾期不为等三个特殊要件。 (1)作为义务:行政不作为构成的前提 行政不作为的构成必须以作为义务为前提,无作为义务的存在则无行政不作为。但是,构成行政不作为之前提的“作为义务”又是有着特定含义的,且必须基于特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构成行政不作为之前提的“作为义务”,是指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基于特定的事实和条件而产生的依法应为一定行政行为的具体法律义务。也就是说,这种义务必须是一种法定的行政作为义务,且必须是一种现实的特定的行政作为义务。行政不作为中的作为义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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