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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规划角度分析我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城市规划角度分析我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城市规划角度分析我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城市规划角度分析我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的

问题

王西琴1 陈世朋2

1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100872)

2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100872)

email:shipeng_chen@https://www.docsj.com/doc/af4519117.html,

摘 要:目前我国城市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由于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城市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生态、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问题,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的长远发展。本文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分析出管理层次的问题,并提出法律、制度、公众参与和技术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问题 城市规划 管理体制 公众参与

1.引言

我国城市化率已超过人30%,虽然城还处于较低水平,但城市化进程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城市的快速发展是加速工业化进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条好出路,同时由于城市人口急增、规划不合理、城区扩张、城市周围工业快速发展,资源匮乏、能源短缺、生态失衡、环境污染、交通拥挤等“城市病”突显,城市的生态安全、公共安全受到威胁。所以解决城市问题,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城市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城市病”的病因在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的病因在管理体制,只有解决管理体制上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病”,所以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分析的城市问题,识别出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我国城市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1我国城市发展的概况、特点和趋势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中城镇总人口4.5594亿,占总人口的36.06%。[1]城市668个,城市人口3.8892亿,占总人口的30.9%,其中非农业人口2.3080亿。建成区面积2.2万平方公里,城市范围内人口密度478人/平方公里。[2]

表:2002年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城市市辖区人口分组统计(不含台湾省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个[3]

按城市市辖区总人口分组

城市合计400万以

200-400

100-200

50-100

万20-50万20万以下

660 10 23 138 279 171 39

规模大,人口多是我国城市的一个显著特点。人口规模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多达171个,而50万-100万的城市279个,20万-50万的城市仅210个。大城市比重大是城市化初期的象征。

一般学者认为一个国家城市化过程分为三个时期,前期为缓慢增长期,城市化率在20%-30%之间;中期为快速增长期,城市化率在30%-70%之间,城

1

市规模快速扩张,经验表明约需30年左右,基本上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加;第三个时期为稳定期,城市化率在70%-80%之间,以城市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为主。目前我国城市化率已经突破30%,进入到快速发展期,可以预测在未来20年左右的时间内我国城市化率将超过50%,由农业型国家转变为城镇型国家。[4]

2.2我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城市病 ”

2.2.1环境和生态问题

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大量的农村人口快速涌入城市,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同时伴随对房子、土地、道路需求的增加,能源、资源和环境容量被大量消耗。进行规划编制时不考虑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城市定位不结合实际,如2001年全国182个城市以不同形式提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口号。

[5]对城市定位太高造成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相脱节,城市规模急剧膨胀而生态补偿得不到满足,生态足迹不断增大,生态承载力持续下降,城市的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目前我国城市大部分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一水资源匮乏。全国668个城市中约400个城市缺水,近110个城市严重缺水,总缺水量1600万m3,年缺水量60亿立方米,缺水影响人口4000万。[6]北方和沿海城市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出现了地面沉降。还有很多城市是 “水质性缺水”。141个国控城市河段中,36.2% 的水质为I—III类,63.8%的为IV—劣V类,141个环保重点城市,19.2%为II类,14.9%为III类,25.5%为IV类,10.6%为V类,29.8%为劣V类。[7]二空气污染严重。2001年全国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341个城市中,114个城市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二级质量标准,114个城市满足国家空气三级质量标准,113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达到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和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各占1/3。[8]三固体废气物污染严重。2001年全国城市年产垃圾1.5亿吨,还在以8%-10%的速度增加, 200多个城市出现垃圾围城现象,[9]四噪声污染严重。2001年通过对176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监测,6.3%的城市污染严重,49.4%的城市为中度污染,33.0%的城市为轻度污染,11.3%城市较好。通过对273个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监测,9.5%的路段属严重污染,16.5%的路段属中度污染,48.7%的路段属轻度污染,25.3%的路段质量较好。[10]此外还存在光污染、电磁波污染等。

2.2.2交通问题

不合理的城市单中心布局给城市交通造成巨大压力。我国城市土地属于政府所有,没有严格的土地利用限制,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是则不考虑土地成本,郊区迅速城市化,城市走向郊区化,城市规模无节制扩大。我国大城市过去大部分为单中心,现在正在向多中心转变。有的城市在过程中发展卫星城,但卫星城离主城太近,结果随着主城扩张和卫星城的扩大又连成一片,城市空间结构未能改善,反而“大饼”越摊越大。1986—2001年北京市建成区扩大了2.05倍,上海市扩大了2.73倍,广州市扩大了2.30倍,天津市扩大了1.5倍。[11]“摊大饼”城市的交通线大多为环状和中心向外辐射状,环路和中心向外辐射线路的交点少,内环路的交通流量大,很容易发生堵塞。

车辆增加,车速下降。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近年增幅较快。1999年底公共交通车辆18.9万标台,比1995年增加73062标台;1999年底出租车79.1万辆,比1995年底增加28.7万辆,增长57.0%。[12] 随着经济的发展,私人轿车也在快速增加。车速不断下降,从1965年的30-35km/h 下降至目前的十几km/h,为提高运力而增加的车辆,几乎被车速下降的损失所抵消。[13]道路建设速度跟不上交通流量的增长速度,1999年底全国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8.8平方米,仅比1995年增加1.5平方米。[14] 道路和交通工具不断

2

增加,交通状况不容乐观。北京市1990年到2001年市区交通流量平均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高峰时,二、三、四环路平均每小时每车道通过1666-2166辆汽车,目前全市90%以上的道路处于饱和状态,交通拥堵点段65处。[15] 2.2.3公共安全问题

在规划中没有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问题,没有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灾害、疫情、恐怖袭击等突发时,由于城市人口、建筑高度密集,造成的危害大,伤亡多,影响广。据统计,近年来中国城市火灾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仅1999年,全国共发生火灾近18万次,比前一年增长4成以上;死亡人数为2700多人,比前一年大约增长15%,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近14亿元人民币,专家们指出火灾已成头城市的头号威胁。[16] 城市人口稠密,传染性疾病的爆发难以控制,2003年的SARS,2004年的禽流感让人依然记忆犹新。随着社会矛盾不断激化,近些年恐怖事件频繁发生,美国的“9?11”事件,西班牙的马德里“3?11”事件触目惊心,俄罗斯恐怖噩梦不断。公共安全已成为当今城市规划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

3.从城市规划、管理的角度剖析城市问题

3.1城市规划中决策和管理权划分问题

城市规划的决策权划分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具有规划专业知识的城市规划部门没有城市规划决策权,而不具有规划专业知识的政府领导拥有决策权,规划师对规划决策的影响较小,他们主要从事的是技术问题,决策中没有充分体现规划师的知识和信息。从相关利益的角度来看,城市规划是政府领导的政绩的一种体现,政府领导大多几年一换届,他们在决策时更多考虑短期效应,所以规划从一制定的时候就带有“先天的缺陷”。

城市规划的管理权在同一层次分配过于分散。在城市规划的实施过程中管理权被分到多个部门,如城市规划部门、土地部门、计划部门、环保部门等,各部门事权有重叠、交叉和冲突,行政不规范,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在进行规划编制时,不同的部门依据不同的法规,各自行使有利于自身的事权,相互冲突。

3.2 城市规划中体制和制度问题

体制僵化致使城市规划滞后于城市发展。规划编制、审批和执行的程序复杂,编制体系不同步和相关编制不同步,时效性差,造成规划审批与城市发展的不同步,规划开始执行时,城市的实际规模已经超过了规划的规模。如某城市共编制过四版规划,分别是1982版总规(1982-1990)、1985版总规(1985-200)、1989版总规(1989-2010)、1996版总规(1996-2010),规划编制平均间隔4.6年,1996年版总规因规模不符要求至2000年通过审批,而2000年的人口规模已经突破了规划人口规模。[17]。

制度不严,已批的城市规划调整随意。《城市规划法》在第二十二条对于规划的调整做了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城市整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设计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时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规定是定性的,没有严格的标准作为依据,城市政府可以不太麻烦的对一些细节做自由改动。

3.3城市规划中的法律问题

法律是事权划分和政府行政的重要依据,法律不完善影响了政策的效力和效率。 1989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建国后第一部《城市规划法》,但受当时计划经济的影响,有些地方还不完善,亟待修正。

一法规之间相互抵触,有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无法执行。《城市规划法》

3

https://www.docsj.com/doc/af4519117.html,

与《土地管理法》、《水法》、《环境保护法》等法规之间有许多条款相互冲突,

如《城市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分类标准就不一致,在具体执

行过程中两者的数据很难协调。《城市规划法》规定的“一书两证”制度在土

地产权转让市场化的操作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和用户都不能按照原法定程

序来领取“规划选址说明书”,有背“不能规定某些人力难以做到的事情”这

一立法的基本原则。

二技术屏障造成信息不对称。《城市规划法》的偏重于规定规划文件的内

容与编制方法,技术术语过多,一般市民很难理解,不利于法律的普及、实

施和监督,造成政府、开发商和市民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一些违规现象时

常发生。由于拘泥于具体的技术性问题,城市发展的战略性和政策性问题往

往被忽视。

三对各级政府的权利没有实体和程序上的规定,权责不平衡。《城市规划

法》侧重于法律原则和立法目标,对实施和监管的规定不够具体。在城市规

划编制的分级审批中,《城市规划法》没有体现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法律责任,

没明确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及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市规划实施的约束

权,也没明确地方各级人大对政府的审批监督权力,对公众参与也没有明确规

定,影响了规划的时效性和审批的严肃性,市民对城市规划的关注程度不够。

《城市规划法》中对技术违规和和行政失职责任的追究程序不够完善,责任

人的具体责任不好界定,失职后的惩罚力度较轻。[18]

3.4城市规划中的监督问题

监督是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缺乏监督时往往会产生绝对权利,并

由此导致绝对的错误。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是城市规划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一自上而下的监管不力。一方面上级只关心下级的经济财政和税收,在

城市规划方面上下级利益相关不大。我国城市规划报批制度一般只重报批管

理,忽视规划实施后的监督,监督动力不足和力度不够。城市规模、城市性

质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却不是城市监管的主要内容,对城市的监管仅体

现在技术层面上。

二平行监管乏力。城市规划编制一经上级审批单位批准后,其实施权基

本上就完全属于城市政府,同级人大在的监管中有一定权利,但由于人大和

城市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效果甚微。同级的规划管理单位都是受

政府领导的,工资由当地财政发放,人员由政府任命,所以城市政府在同级

水平上对城市规划拥有绝对的权利。

三公众监督(即自下而上的监督)不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目前

我国的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却很少考虑公众的意见,城市规划方案在审批后才

向公众公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变更也完全有政府决定,规划是政府的事、

与己无关的观念根深蒂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如南昌市城市规划问卷

调查情况,在回收的349份征求意见表中,108份对方案项目满意程度一栏

作弃权处理, 167份项目名称一栏未填写, 24份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一栏 未

填写,仅有27位市民除了认真填写问卷外。[19]

4.改进城市规划,解决城市问题的对策

4.1合理划分城市规划的事权,完善审批、协调、咨询、监督制度

建设

合理划分上下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城市规划大体分为两个层次,“发展战

略规划”和“行动规划”,城市规划编制也是分级审批,所以事权应分级划分。

不同级的政府关心不同层次的规划,上级政府由于要审批较多的下级城市的

规划编制,不可能过细的关注较多具体的规划,因而主要负责城市“发展战

4

略规划”,即决定城市的规模、发展方向和城市的发展质量,决定土地的利用方式,对规划的实施有否决权和监督职责;当地城市政府的权利应在“行动规划”层次,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写和实施,协调项目建设,监督开发商。

合理划分各个部门之间的事权。一加强人大的参与规划决策和监督的权利,政府是几年一换届,在制定规划是难以避免追求短期效应,人大主要是当地市民,更关心城市的长远发展。二统一规划调控权,要明确城市规划部门、土地部门、计划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权、责、利,有某一部门完全负责。三独立规划师的角色,使规划师成为一独立主体,从向“权利”讲授“真理”到参与“决策权利”。

权利有效的实施要有完善的制度保证。建立严格的审批、监督制度,对权利进行制约,规划的全过程(编写规划、咨询、公示、申批、项目招标、协商、方案选优、实施)程序化,以有利于城市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咨询、沟通、协商制度,获取公众信息,了解市民的意愿,维护公众意志,使规划更具人性化。

4.2完善立法

法律是政府行政的主要依据,是制度有效性、稳定性的重要保证,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城市规划法》有些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在权利的划分,权利的实体性和程序性,法律的普及和可执行性上还有待完善。

规划法与规划分层和分级审批制度相对应,德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德国城市规划中关于政治议题的立法分三个层次:联邦、州和市镇。联邦政府负责指定规划的指导原则,联邦层次的法律有联邦区域规划法、公共建造法和联邦自然保护法,联邦区域规划法规定区域规划的内容、机构、职责和程序;公共建造法是城市规划立法中的关键部分,规范建筑和规划领域中所有设计议题;联邦自然保护法为自然保护提供法律依据,为各州立法提供了框架,既保护自然景观、文化、建筑、和纪念物及视域,又确保开放空间,对项目的外观设计影响较大。州政府负责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在各自的的区域规划和发展法规中对联邦法律有所调整,州层面上的法律对地方规划部门有约束力,各州的规划法规在具体的细节上各不相同,但各州有一个共同的土地利用规划依据。[20]

4.3积极推进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民主程度

明确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公众参与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城市规划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之一,规划应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所以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城市规划法》隶属于行政法,行政公开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公民享有知情权,城市规划的过程和结果应向公众公开,所以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是行政法赋予的权利。目前在城市规划有关的法律上对公众参与的权利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仅能从宪法、行政法中的公民权利去寻找依据,还应加以明确。

完善公众参与的机制。通过调查、听证会、规划展示、设置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形式保持政府与市民的互动,让市民了解规划的内容及实施过程,保证信息对称。政府还可以设置美学委员会和其他咨询机构,让一些知名的、有影响的规划师、建筑师和非专业人士作为其成员,为决策为提供建议,树立规划的权威性。

倡导多元主义思想。Davidoff和Reiner在《规划的选择理论》中发指出,规划过程需要不断进行选择,而任何选择的做出都是以一定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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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础的,规划师不应以自己的判断来决定社会的选择,因为这是规划师的价值观的作用,而不是社会大众的判断,这样做不合法。[21] “多元主义”认为,城市规划中的利益相关者(政府、市民、投资者、开发商、规划师)要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保证自己参与决策的权利,通过各方权利的相互制衡,将权威至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各方的利益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由“多元主义”出发的 “倡导性规划”希望城市规划中的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充分协商,最后达成规范他们今后活动的“契约”,这样城市的规划既成为各类群体意志的表达,又是他们所必须遵守的章程,公众参与应当成为社会大众进行协商的机制。[22]

公众参与影响决策不代表公众直接决策,公众参与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但产生了效率问题,规划的目的是达成一个对未来的共识,无休止的争论将使规划难以进行。比如在美国有时为了一个五六百米长的街道的改造,要进行了几年的听证,一而再的拖,所以理性规划是规划界真正的主流。

[23]

4.4 注重现代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生态城市是人们探求城市问题的决绝解决之道的过程中提出的,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亚尼科斯基(1984) 认为:生态城市是一种理想城市模式,人和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的保护,物质、能量、信息高速利用,生态良性循环。雷基斯特(1987)认为:生态城市追求人类和自然的健康与活力,即生态健全的城市,是紧凑、充满活力、节能并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聚居地。生态城市在建设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协调,是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关系协调、达到动态平衡状态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城市的概念立足于城市当前的发展,又着眼于可持续发展,为解决城市目前的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问题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未来城市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数字城市是指综合运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手段来分析和管理整个城市业务系统。丰富、及时和准确的信息将使城市的各种资源的配置更有效率,使决策、管理、规划和建设更科学。如利用“3S”技术能对城区土地利用状况、交通情况、以及重大事故等进行监控,为指挥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以便快速作出决策。“数字城市”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交通问题、公共安全问题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4][13]高毅存,《城市规划与城市化》,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8。

[2][6][7]国家统计局,中国环境统计课题组,《中国环境统计2000》,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4.4。

[3]https://www.docsj.com/doc/af4519117.html,/content/tjzl/ 中国城市发展网

[5]姚昭晖,从目前的问题谈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城市规划,l28(7):35, 2004。

[8][9][10]扬士弘,《城市生态环境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2。

[11][15]马清裕,张文尝,王先文,大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对城市交通作用的研究,经济地理, 24(2):215-219,2004.

[12][14] 国家统计局,中国环境统计课题组, 《中国环境统计2000》,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4。

[16] https://www.docsj.com/doc/af4519117.html,/china/2000-3-6/68359.html 华声报/新闻报道

[17]沈迟,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对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审批中某些做法的疑惑,城市规划, 27(9):69-70,2003。

6

[18]仇保兴,从法治的原则来看《城市规划法》的缺陷,城市规划,26(4):11-14,2002。

[19] 闵忠荣,丁小兰,郑 林,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以南昌为例,城市问题,(6):42,2002。

[20]唐子来,姚凯,德国城市规划中的设计控制<编译> ,规划译丛,2003,27 (5):44-45。

[21][22]孙施文,殷悦,西方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及其发展,国外城市规划,19(1):15,2004。

[23]张庭伟,对美国城市规划的一些认识——访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张庭伟教授,国外城市规划,19(1):57, 2004。

Analyse the development question of city in our country with the urban planning theory

XiQin WANG ShiPeng CHEN

School of Environment & Natural Resources ,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PRC, 100872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city of our country has already entered the fast development time, because the managerial system is not perfect, some questions exist while city developing, for example ecology, environment, traffic, public safety question, have influenced life and long term urban development. This text analysize ques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structure from urban planning aspect, and put forward suggestion in the law、system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Technology.

Keywords: Urban problems Urban planning Managerial system Public participation

作者简介:王西琴,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规划与管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生态需水。陈世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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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问题的若干探讨

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问题的若干探讨 在经济水平逐渐提升的形势下,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工作也在不断发展,城市规划行政和法制建设则是城市化进程推广中的主要工作,两者的建设水平和效率直接关系到了城市的发展情况。为此,本文从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的意义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旨在为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动提供参考意见。 标签:城市规划行政;法制建设问题;解决对策 随着城市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建设者开始意识到了城市规划行政和法制建设在城市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此,在实际工作和城市建设中,加大了对城市规划和法制建设问题的分析力度,并结合城市的发展现状积极探索相应的发展策略,旨在提高城市化建设水平的同时,加强城市的行政规划和法制建设效果 1、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的意义 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问题的若干探讨,首先应当明确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的意义。自改革开放后,我国众多地区开展了城市化建设工作,紧跟改革开放和时代发展的步伐,并取得了显著的建设成就,切实提高了我国城市化建设水平和发展水平。但是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诸多问题也开始出现并扩展,城市规划行政问题和法制建设问题则是其中较为显著的两个方面,为此,大部分城市开展了关于城市规划行政和法制建设的改革。良好的城市规划和法制环境能够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推动力,为构建文明法制化城市奠定基础。 2、当前我国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开展当前我国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的全面研究,根据当下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建设工作的开展现状可知,行政与法制意识淡薄,立法工作滞后,法律体系缺失为当下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可以将研究内容总结归纳如下: 2.1行政与法制意识淡薄 在传统的城市化建设中,建设者大多重视经济发展,随后重视的是文化建设,在传统城市化建设思想的影响下,建设者缺乏对对城市规划行政和法制建设的重视,再加上城市群众对行政和法制建设的关注度不足,致使城市规划形成与法制建设成为了城市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 2.2立法工作滞后 良好的城市规划行政和法制建设环境需要有相关法律的保护,这样国家颁布的城市建设政策才能得到良好的落实。但是纵观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行政和法制建设过程,其中缺乏相关法律的保护,这给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

现代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现代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目前,城市正处在高速发展的阶段,城市化速度加快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通过几年的学习和实习中对城市和城市规划设计的了解,发现了现代城市规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试图探讨解决的方法。 通过分析后大致可以把这些问题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及规划管理几个方面。 总体规划中的问题: 1、总体规划的调控与城市发展不协调 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短则10年,长则20年,很难准确把握城市的发展速度。很多城市都提前完成了规划,以至于规划频繁制定、修改,耗费人力、财力。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人员以及政府对城市发展的前瞻性不够,对城市的发展速度把握的不准确。 2、总体规划的制定受高层部门的限制 总体规划的制定不只是规划设计人员的任务,其中会有各个部门的参与,但是最终出来的方案并不是最合理的,而是最合领导口味的。规划人员在经过多次会议讨论后经过专家评论会修改,最后得到的方案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之后再经过一些会议后,这个方案就被否了,原因是市里领导不喜欢这样做。这是中国城市规划中的一大弊病,由领导来决定城市的规划、城市的人口、城市的用地,而不是经过规划人员的理性分析得出的。这样做出来的规划只能体现政府的业绩,不能真正做到为了城市发展而做规划。 3、总体规划过程中各部门机构不统一 目前,全国各设市城市虽然都设置有规划管理机构,但由于归属部门不同,如有的属建委领导,有的与建委平行;有的设直属分局,有的设非直属分局,导致其行政级别、人员编制、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等差别很大。规划主管部门的名称更是五花八门,有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局、规划国土局、规划国土房产局、规划建设局等等,以致有些城市出现外商找不到规划主管部门的现象。之所以如此,关键是城市的规划、国土、建设三者难以协调所致,其中既有体制不顺的原因,也有利益界定不清的原因。 在实习的时候曾参与过沈阳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画图而已),也熟悉了城市 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因此,以此为例。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是从2011年开始编制的,经过了一年多,按程序经多个业务会审批,最后报国务院审批。但是,却因为土地利用规划的改变,不得不对刚做完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所有的会议和程序都要重新启动,其复杂程度可想而知。 专项规划中的问题: 专项规划是伴随着总体规划进行的设计,对城市各个专项进行总体规划,如: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城市绿地系统、城市景观系统、环境保护、给排水、供热供电等等。 1、各项专项规划之间缺乏协调统一 专项规划虽然是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的时候同时制定的,但是就设计和实施的统一性来讲还存在缺陷。在实习中参与的沈阳市城市结构性绿地规划中就感觉存在这问题,城市的绿地系统规划就是将总规中的G类用地更详细的标明出来,缺乏与其他专项的联系。 2、专项规划制定时重点不突出 专项规划在制定时不能分明轻重缓急,个人认为专项规划中有关市政和民生的是最重要的,是应该先行的。 4、专项规划实施中困难重重

城乡规划的法律性质分析

城乡规划的法律性质分析 作者:刘飞, LIU Fei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刊名: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INA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年,卷(期):2009(2) 被引用次数:3次 参考文献(15条) 1.史际春论规划的法治化[期刊论文]-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4) 2.仇保兴从法治的原则来看城市规划法的缺陷[期刊论文]-城市规划 2002(04) 3.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上述法规中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权力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但并不影响人大常委会对于政府发布的规范、决定和命令所拥有的普遍性的撤销权,具体可以参见《宪法》第67条第7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8条第11项、第44条第8项以及《立法法》中的相关规定.但是,撤销权毕竟与(参与)编制权的本质属性不同 4.陈海松;汤潇解读"人民城市"的规划管理--以杭州为例[期刊论文]-城市管理 2003(02) 5.文超祥走向平衡--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城市规划法比较研究[期刊论文]-城市规划 2003(05) 6.吴信华《行政计划与计划确定程序》一文中所作的总结与分类 2000 7.唐忠辉我国土地规划制度反思--一种利益衡平观[期刊论文]-甘肃破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5(01) 8.《城市规划法》第20条对于城市详细规划的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则具体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自的内容、文件和图纸的要求.《城乡规划法》中虽然没有对于详细规划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但是参照上述两规范的内客,仍可以确定详细规划对规划相对人的权益作出了处分 9.重要性理论(Wesentlichkeitstheorie)是目前德国公法中确定法律保留范围的主导性理论,参见 Jarass/Pieroth,GG,6.AufL,Art,20 Rn,46 10.陈立夫土地法研究 2007 11.王青斌论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期刊论文]-行政法学研究 2008(01) 12.陈国刚论城市规划与私有财产权保护 13.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999 14.董保城行政计划 2002 15.何奇松当前城市规划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3(08)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于立.YU Li构建适应我国城乡发展的规划程序理论和方法[期刊论文]-城市发展研究2008,15(5) 2.赵晓现代产权制度及其内在演进力量[期刊论文]-江苏社会科学2004(1) 3.杨永茂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刊论文]-法治与社会2009(2) 4.邢天河.Xing Tianhe加强城市总体规划法制建设[期刊论文]-规划师2005,21(9) 5.魏文彪城乡规划方案应经人大审批[期刊论文]-人大研究2007(9) 6.沈博全面解读《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为城乡规划工作保驾护航——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邱跃访谈[期刊论文]-北京规划建设2009(4) 7.苏腾《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理论有效性评析[期刊论文]-北京规划建设2009(4)

城市规划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一:城市规划设计谁说了算 在烟台市东部海滨,一个能容纳4万人的新体育中心初展新姿。这个重要的城市建筑设计方案就是由群众拍版的。 自1999年起,烟台市就开始试行“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及分区规划、风景区规划以及重要地段、新建居民小区、重要公共建筑和民众关心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或举办展览、设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公示。 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实行两年来,共收到民众的建议和举报数百条。一些重要建筑项目甚至被民众否决。例如,烟台火车站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没有通过民众的评议,工程就搁浅了;而烟台市体育中心的3个设计方案,经过民众投票,有一个方案获得多数选票,于是市政府决定,就按照这个方案施工建设。 试析: 1、分析烟台市的“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怎样评价根据民众投票多少来 决定城市规划方案的做法? 2、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怎样做到既吸取民意,又符合城市发展和科学管理的要 求? 案例二:汉普顿市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定 在一般社区,政府专家制定城市规划,公民学会按照规划安排生活。专家们努力工作以使公民的反对最小化。虽然公众可以在听证会上攻击这些规划,但通常规划者只是寻求对自己要做的决策得到批准。如果反对之声越来越大,就会迫使对规划进行修改。但即便如此,专业规划者仍然处于主管者的位置;下一轮规划还是他们控制。 在90年代初期,弗吉尼亚州的汉普顿这个有着13万人口的城市开始卓尔不群。 琼·肯尼迪(Joan Kennedy)还记得,当时传统的城市规划程序再也行不通了。她是该市的城市规划主任。她回忆说,她的机构刚刚起草好城市整体规划。 我们刚刚经过一种常规的、传统的公民参与程序,即你在报纸上登出广告,告诉大家来参加会议。然后,把正在考虑要做的事情告诉大家。因此,我们声明,该计划将是整个社区未来发展的愿景。 接下来就是对规划委员会的公众听证会。

浅议城市规划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本文笔者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我国城市建设规划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城市规划:经济发展;问题;解决策略 前言 随着城市社会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和城市系统整体功能的复杂化对城市规划的要求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的重要性也更加突出。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属于宏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城市和城市所在的区域。我们在为取得这样的成就感到欢心鼓舞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在快速发展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纠正和解决,它将有可能给我们的城市留下永久的遗憾和创伤。 1 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城市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的基本蓝图和首要原则。近年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总体来看,城市规划及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1 在规划建设上体现出明显的盲目性 主要表现有:盲目争建国际化大都市;盲目争建cbd(中心商务区):盲目追求高层建筑,盲目建设大量城市雕塑。以上盲目的做法其实是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成熟的表现。 1.2 城市规划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些盲目的表面工程使得城市规划多是因为人为因素而改变,缺少严肃性。城市规划作为一个城市的“龙头”,其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更应突出体现,一旦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经充分论证确定后,就不应该以个别人的更替而改变,但在我国许多城市普遍存在这种不好的现象。一换届,一换领导,规划马上就变,而且这种规划改变往往是以领导者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且这些规划改变往往过分重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极大地消耗了城市资源,导致城市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影响了城市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以上问题自然引起民众的不满,规划的权威性难免受到置疑。 1.3 城市规划应充分体现“以民为本”的准则,可是我们做的还不够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规划编制过程来看,民众参与程度远远不够。第二,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地方官员往往越俎代庖成为左右规划的主体,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而使领导意志和判别是非好恶的标准成为规划的出发点,规划人员难免受其影响,使规划的独立性和公允性被打破,造成规划与现实的脱节,民众的需求也得不到必要的反映。第三,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不强,极大降低了民众对规划的信任和关注。 1.4 城市规划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不少城市只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功能分区),近期建设规划缺乏指导和安排城市有序建设的有力措施和政策,城市建设没有依据,操作性不强,从而造成城市规划建设局面混乱。另外,许多城市的控制性规划、详细性规划、城市设计及其它系统专业规划覆盖面不够,规划体系建立地不够完善。 1.5 脱离实际的情况依然存在 这里有两种倾向:一是中小城市规划过度超前;二是大城市规划相对滞后。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是规划依据问题。城市规划应该建立在对未来发展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但是由于规划依据不科学导致城市规划脱离了实际。比如在确定城市发展规模问题方面,由于我国存在着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体制,户籍统计往往不把流动人口计算在城市人口的范围内,所以也就没有纳入规划视野,这样造成规划基数往往偏小。另外,一些地方搞城市规划不是依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来思考城市如何定位,而是先搞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碰到问题后,再返过来去搞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这种程序颠倒的做法,使规划脱离城市发展实际;还有一些地方搞城市规划单纯从行政区域着眼,缺乏区域整体观念,没有看到市场经济是没有区域界限的。

城市总体规划案例分析

城市总体规划案例 分析

城市总体规划案例分析 城市是集经济、社会等各项活动为一体的空间有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城市规划着重于平衡和协调城市整体与全局的关系,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是对其城市在一定时期内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城市总体规划是对城市发展的战略安排,是战略性的发展规划,是推动整个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组成部分。 城市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和组织城市各建设项目,采取适当的城市布局结构并落实到土地上,妥善安排城市中心区和周边环境的关系,使城市建设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等相协调,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并注意到城市景观的分布布局走势,体现出城市的特点与特色,这样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才是完美的。 (一)合肥总体规划分析 合肥居皖之中,晋江带淮,坐落在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北岸,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古城。合肥经过50年的发展,现在有瑶海、庐阳、蜀山和包河四区以及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合肥周边的城镇发展战略是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带动周边地区和县乡经济发展,推动小城镇的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同合肥市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相适应的城镇体系,形成以

合肥市城镇体系,促进市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主城区为中心,店埠等为次中心,主要交通干线作为发展轴线,具有放射状、开放型的市域。 城市形态 合肥市城市主要向西南方向发 展,适当向东发展,控制向北发 展,要坚持“多中心、组团式”的 规划布局形态,合理控制老城区的 环境容量,逐步有序的开发新城 区。城市以老城区为核心,向东、 北、西南三个方向发展,三翼之间 形成大片绿色空间,将巢湖新鲜湿润的空气引入城市中心,并经过构筑城市外围大绿环,可降低市区的热岛效应,改进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结构因城市形态而确定为:一个市级中心和四个市级副中心的多元结构。市级中心位于老城区,为全市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市级副中心多为分区内的行政、文化、商业服务中心,合肥市的规划将城市分为:老城区、东区、北区、西南区和新城区,老城区位于环城河内侧,规划将老城区内过密的居住人口逐步向外扩散,老城区将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和旧城更新改造,增加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确保景观优美和环境质量,随着市政、文化职能的迁出,老城区将逐步转变为全市的商贸、金融中心。

城市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城市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发表时间:2017-10-20T14:17:35.640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15期作者:段巧兰[导读] 生态建设为理念,做好城市规划设计。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使城市规划真正成为自然生态、和谐、舒适的民众居住城市。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摘要:城市规划最主要的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设计者必须要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城市规划进行设计,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城市发展的问题,这样才能促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本文根据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城市规划设计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以期在以后的实际工作当中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问题;措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楼一幢接一幢的矗立于城市之中,放眼望去,一座城市几乎要被层层叠叠的高楼填满,这给我们的城市造成了非常大的负担,也造成了很多的环境问题。而对于人类来说,每天紧张的上班工作,就是为了给自己给家人创造更好地生活环境,能够居住在更好更大更舒适的环境之中。这两者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对于城市规划设计者来说,这两者又是必须要兼顾的。所以,这就为城市规划设计带来了新的挑战,也为城市化进程的进行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1、城市规划设计内涵及重要性简要来讲,城市规划设计,在城市的发展中有着非常关键的意义,它指的是在当前的可持续思想指引之下,经由对土地的使用以及空间的划分等多项内容的创新,确保人类需求得以最大化的满足。城市规划设计,需要在先进、科学的城市规划设计理念的指导下完成相应的工作,就其自身工作来说,其具有精细化、复杂化的特点,其需要为城市的建设及管理提供基本的依据,从而将作为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经济中心的城市能够充分实现其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效益。就城市规划设计以及城市建设两者来说,两者的关系非常紧密。当我们开展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时候,必须保证规划的内容合理恰当,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时,只有进行合理地规划、合理示范,在科学理念的引导与控制之下,才能有效地提升城市的整体实力。 2、城市规划设计中当前所存在的问题2.1 城市规划忽视城市所具有的特色,盲目追求外界设计模式,丧失自己原有的东西,规划中趋于同性而缺乏特色性。我国目前城市规划设计模式是以功能主义的基础,以规划技术作为主要規划手段的模式。尤其是文化的趋同在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中成为现实,技术性文化占主流地位的结果是城市规划与人居环境日趋同质化。城市规划对特色的认识有待全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2.1.1做好城市规划要从结构、形态上依次布局处理,根据城市特有的特点,从整体到单体、从城市街道到乡村小道、从道路交通到地容地貌,逐一规划,认真落实,合理布局,形成特色,但在规划设计时不注重原有的地形、景观特色,造成城市特色多样性的减弱和原来良好的社会空间与城市肌理的破坏,这也是减弱城市特色的一个方面。 2.1.2城市规划重要考虑到多种因素,不单只重视城市内容要素(建筑、设施、管理机制、技术手段、城市功能等)的共性方面,更要注意到诸如山川水势、建筑材料、文化、历史、地方技术等构造城市素材的特色方面。 2.1.3 以物质环境建设为尺度的规划设计模式援,缺乏生态可持续发展观念物质性的规划设计模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表现为“经济理性”和“发展优先”的思想。城市规划中的景观与绿地规划仍停留在追求空间视觉效果的形式层次,强调人工对环境的改造,以期在短期内获得崭新的景观。传统的园林与绿地规划设计偏重于内容的安排和形式的赋予,往往采用单一的修饰物质环境的方法。园林和绿地的规划以娱乐性和舒适性作为规划的模式与评价标准。城市规划中的可持续生态环境规划仅仅注重于技术的运用,而忽视了规划手段本身。我国现行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模式是以环境保护技术作为理论基础,其主要内容在于控制“三废”等的排放,并以其作为评价的标准,偏重于利用技术手段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声环境等物质层面上的治理与保护,主要的保护手段为末端治理式,仍属一种被动式的保护规划模式。 3、城市规划设计的措施3.1秉承“原生态”的可持续的发展理念这种只看重经济效应,而不重视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向会将城市送入黑暗,最终城市的环境也被破坏的彻彻底底。建立在牺牲环境的城市的经济规划发展不符合科学的城市规划准则,科学的城市规划是在千方百计使得城市得到可持续发展保障的基础上,然而一旦城市的环境受到致命性的破坏,试问,这样的城市规划怎么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密不可分,环境受到破坏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所以呼吁人们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秉承“原生态”的发展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达到城市发展更健康的更理想的效果。 3.2充分利用自然资源 城市的规划要建立在原有的生态环境基础上,按照城市的原始环境条件,使城市的自然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发挥到最大作用。小的城市的生态系统具有自己的生态原理,自我修复和清理能力也非常可观,我们通过充分掌握这个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和清理能力的原理,就能研发出净水器之类神奇功能的家电器件,提升了生活品质,也保障了自然环境。水和山是自然环境中最有价值的物体,我们在城市规划中中做到不去破坏到山和水的原始状态,水是一切生物的来源,脱离了水,什么都不能谈,所以水分比较潮湿的地点可以调节气候,也不容易发生旱灾,空气也更好,不会有很多灰尘天天飞,对于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有着一定的影响,所以水分潮湿的地区相比去干旱地区的的价值更高。 3.3合理做出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师城市建设的基础,合理的科学的城市规划才能够达到满意的城市建设,城市建设的活动主要是城市的原生态的规划,城市规划时,首先确立城市规划的目标,以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条件为标准,确立城市规划的格局,达到人与环境的平衡。城市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呼吁群众在不破坏的基础上提升环境的条件,如何使城市的人口分布更均匀,如何减小贫富差距,如何使得生活环境令人心旷神怡,在经济、生态环境和人类生活这三项如何做到平衡,是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考虑的关键。统一协调这三个关键要素,才能够促进人和自然更加和睦的相处。 3.4对生态景观设计进行加强

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

人文地理学专业: 课程编号: S0108160705316 课程名称:城市规划 课程英文名称:Urban Planning 学分:3/周学时总学时:54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专业课适用专业:人文地理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教学内容: 1.城市、城市发展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2.城市规划学的产生和发展 3.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编制程序 4.城市用地规划编制原理与方法 5.城市规划的实施 6.城市规划行政与法制 基本要求:要求学生在理解讲课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社会实践和城市规划专题调查研究,从而对基本知识有深入理解和对学科前沿研究问题有全面的了解。 考核方式及要求:提交专题调研报告(3-4个专题调研)与开卷考试相结合。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城市研究基础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1.《城市规划原理》,同济大学李德华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城市发展史》,[美]刘易斯?芒福德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城市意象》,[美]凯文?林奇著,华夏出版社。 填写人:曲凌雁审核人:陈振楼 课程编号:S0108160705318 课程名称城市经济学课程英文名称Urban Economics 学分 3 总学时54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专业课 适用专业人文地理学 教学内容 1.城市经济发展的宏观问题:包括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城市功能定位、2.集聚经济与规模经济、劳动分工与都市区空间组织 3.土地利用与城市土地利用模式 4.住宅、交通问题 基本要求 1、系统掌握城市经济学的结构体系、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 2、基本掌握城市经济研究的方法,并能结合实际对中国城市经济发展问题进行调查、 思考和研究。 3、在系统掌握理论和方法基础上进行系统总结并与教师讨论,就中国城市经济问题 进行初步研究。 考核方式及要求:课程论文及考试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西方经济学、地理系

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浅析

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浅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在新的形势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这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一、正确认识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政策性和区域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

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坏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很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针对当前城市规划中出现的新趋势,凸显出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一个又一个巨大的挑战。 二、当前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手段相对缺乏造成了规划管理难度加大 一是城市规划依法审批管理不到位。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应由政府审批,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法定的审批,城市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将受到严重挑战。规划实施管理依据的不充分,容易造成决策失误。所以,出现了个别房地产企业随意改变规划等违法超建现象。二是城市规划执法主体管理职能健全不到位。当前,很多城市的规划执法主体管理职能被肢解,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模式

城市规划与发展分析——以深圳市为例

城市规划与发展分析 ——以深圳市为例 摘要:深圳是具有改革开放特征并且是几个改革开放城市中建设发展最为成功的城市,其经济发展经验无疑是试验田的宝贵果实。二十几年的发展让深圳极具吸引力,汇集了全国的高端人才,融合了四面八方的文化,成为了独一无二的特区城市。正因为如此,深圳的融合文化优势、政策优势,在未来会起到引领国家发展走向的重要作用。本文通过研究深圳发展历史,深入了解这座特殊的年轻城市如何建设发展,其规划发展在这过程中起到了何种作用,并给予解答。 关键词:城市规划经济发展深圳 深圳市位于广东省,地处珠江三角洲南端,临近珠江入海口,通过口岸可以直达香港。全市面积1991.65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深圳市的常住人口有1035万人,包括流动人口约有132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为251万人。全市共有六个行政辖区,由西至东分别是宝安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和龙岗区。另外,还设有龙华、坪山、大鹏以及光明四个功能区。深圳的发展是奇迹式的,从仅有几万人的边陲小镇摇身成为上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仅仅只花了20多年的时间。目前中国面临着城市化的问题,城市规划是必要和重要的过程,怎么样运用好城市规划是现在问题所在。深圳的城市规划作为实验地,它在市场经济的初期首次与市场接触,其不足反映了高速发展的城市设计中的问题与矛盾。因此,作为中国城市规划的试验田和代表,对其进行规划范式深入研究,其成果能为我国城市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与借鉴。 1深圳城市规划发展历程与主要内容 考虑到深圳的政治、经济以及发历程等情况,在此用时间来划分深圳城市规划发展,大致可分为如下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1979年至1986年,深圳城市建设的基础时期。“文革”的影响使城市规划发展停滞了一段时间,所以在后来的城市规划思路方法和内容上实质仍是50年代苏联模式的延续。因此在最初的深圳城市规划中,规划仅是延续了国民经济计划,实际上也就是计划具体的落实,并没有新的规划信息加入,也没有特定的研究。从城市建设角度来

最新城市规划案例分析

城市规划案例分析

此次我规划的区域属于夏热冬冷地区,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天至89天,以及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天,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天。其气候特点是夏季酷热,冬季湿冷,空气湿度较大,当室外温度5℃以下时,如没有供暖设施,室内温度低、舒适度差。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省(市)等14个省(直辖市)的部分地区,也就是说南京属于夏热冬冷的典型。所以我决定以南京作为一个目标物,将规划场地放置在南京,以获得更为精确的规划。 建筑规划 南京概况:位于北纬31°14″至32°37″,东经118°22″至119°14″,亚热带季风气候。老南京都打趣道:“南京没有春秋,只有冬夏。”所以

说南京属于标准的夏热冬冷地区。苏南经济板块成员,江苏与安徽综合交通枢纽、通信枢纽城市和科技创新中心。位于长江下游,是承东启西的枢纽城市,是长三角两个副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中下游主要港口,生态宜居城市,联合国人居署特别荣誉奖获得城市。2014年,即将举办第二届青奥会。这些都将形成对南京城市规划的严峻考验。 面积:总面积6597k㎡,建成区面积752.83k㎡(2012年),面积算不上最大,人口816.1万人(2012年),人口密度高,这就由于历史上它是六朝古都,名胜古迹,古典院校众多,同时属于省会,经济 发达,吸引大量国内外的游客、打工者、 学生等人群。同时因为长江的流经,造成 了江南江北的经济水平、文化水平的差 异,也导致了江北承担了工业的重担。 城市精神: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 雅、创业创新,这就注定了南京将走出中国,走向世界,这对南京的气候,交通,经济等各方面规划都提出了高要求。 南京一带在100万年至120万年前就有古人类活动,又是中国古都,在北京之前。其位置乃在一美善之地区。其地有高山,有深水,有平原。此三种天工钟毓一处,在世界之大都市诚难觅如此佳境也。历史上南京既受益又罹祸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度不凡的风水佳境,过去曾多次遭受兵燹之灾,但亦屡屡从瓦砾荒烟中

城乡规划存在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城乡规划存在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规划设计 城乡规划存在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摘要:本文以城乡结合城市化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国进人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期,城乡结合部在城市化浪潮中的重要性更加凸现出来,需要我们不断研究和探索,以推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顺利发展。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问题,现状 1前言 在城市化理论中,关于城乡结合部概念的描述语较多,如“城市近郊区”、“城市化地”、城市边缘区”等,虽各有涵义,但其所表述的内含及其地理概念基本相似。本文所研究的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市建成区周边、介于传统意义上的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城乡过渡地带,是城乡的社会、经济等诸多要素相互碰撞、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交接地区。城乡结合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所依附城市的发展而不断产生地域变化,体现出从城市到农村在层次结构上的土地利用变化,其内层由于紧邻城市区域而明显具有较多的城市特征,而外层则主要以农村土地利用为主,但其中也穿插有一些城市景观和城市设施。 2城乡结合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解析 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城乡结合特有的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环境,相对较好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以及较低廉的土地价格,使之成为城市中最具有活力和吸引力的区域。但是,近年来城乡结合部农民在市场化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所产生的个体和集体的急功近利、各自为政,

破坏了城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性,造成城市土地资源巨大浪费,环境污染情况日益严重。由于城市政府对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及管理工作力度上的欠缺,目前那里逐渐失控的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建设已成为城市政府的一个沉重的包袱,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着愈来愈明显的负面影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1行政区划与管理体制造成规划管的“真空”地带由于管理体制依附与行政区划,目前沿用的城乡二元化结构,城市和乡村分别由各自不同行政单位进行管辖,造成相互之间原本存在的的经济联系被人为地割裂,尤其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城市部门和乡村部门的管理权限在交接上缺乏相互衔接,成为管理上的薄弱区域,造成布局的混乱和诸多社会问题。2.2乡镇企业布局的分散性、发展的盲目性城乡结合部的乡镇企业因其具有的特殊的区位优势及其高度的自主性和市场适应能力而获得了快速发展,但由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不完善的市场调节所带有的自发性、后发性、盲目性,加上行政地界和小农经营意识的限制,难以避兔分散发展的弊病。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增加村一级的财政收人,各村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积极在本村地域内发展工业,表现出“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无规则自由散布状态,不但造成了大量耕地被吞噬,而且其容量超出了环境的承受能力,严重污染了田园和水体,进而威胁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3村庄布局散乱,农居无序扩张由于规划的滞后及管理的薄弱,在建设过程中无序外延粗放扩张,村庄面积迅速膨胀,布局上零散杂乱,造成大多整体环境差,道路不规则,新旧房相连,垃圾遍地,村民只顾自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问题分析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问题分析 摘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脱节现象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两规包括其他各项规划就难以真正落实,保护土地、保护耕地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促进两规的衔接、协调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对“两规”为何难以衔接进行了分析,对如何搞好两规的衔接和协调两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 关键字: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衔接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矛盾、冲突已是不争的事实,片面强调‘“两规”某一方面,都可能在实际工作中带来失误和损失。为协调“两规”之间的矛盾,我们要先弄清楚谁为首要规划,然后在工作中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一、两规缘衔接的难点 两规之所以出现矛盾和问题,除了思想认识及具体工作上的原因外,从深层次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土地制度变迁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土地制度是以“均田式”为基本特征的。在农村,只要是农户,都可以得到一份土地。城市土地虽然属于国有,但都具有非商品性的特征。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表明,这一土地制度制约了城市化发展。随着改革的推进,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在城市开发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一方面各级政府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增加了财政收人,开辟了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促进了城市发展。另一方面,受利益的驱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利益集团,在法制不健全、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双轨”并存的情况下,出现了炒地皮热、开发区热,发展到一些乡村也违法随意买卖土地,对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面对出现的新情况,两规本身也暴露出内在的缺陷。城市规划缺乏动态地、整体地考察和认识城市发展的机制,缺乏对城市土地利用的控制机制。在确定城市土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时,仅仅抽象地考虑城市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应该控制的理想状态,而没有为城市土地市场发展留有足够的空间。 第二,行政管理体制的漏洞。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由两个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部门或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国务院虽然对两个部门的职责作了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方面存在着职能交叉。不容回避的是,从国家到地方,两个部门相互封闭,缺乏交流、信任和支持,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部门文件打架屡见不鲜,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也存在“两张皮”现象,对实际工作带来很大影响。

城市规划案例分析

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 ——长安区分区规划分析 大家上午好,我们小组选择的案例为西安市长安区的分区规划分析。 长安,意为“长治久安”,是现今西安城的旧称,从西周到唐代先后有十三个王朝及政权建都于长安,所以长安的城市规划可追溯到几千年前。 1.古长安城城市规划 周代的长安城体现了《周礼·考工记》记载的城市形制规则: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形成最典型的九宫格局。 由图可以看出,古长安城的大致规划为:皇城在整个城市偏北,以朱雀大街为中轴,左右分别有用于贸易用的东市和西市。 2.现代西安的分区规划 2009年7月6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西安市分区规划》,此次规划涵盖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临潼、阎良、长安等九个区,其大致规划图如下:

长安区是西安市的九大分区之一,其分区规划要综合考虑现状和规划、旧城改造和空间形态布局等方面因素,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 一、规划原则 1、整体效益最优原则:注重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从整体上研究人口发展规模、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网络及公共设施配套、环境整治等问题,尽可能使几方面相结合,达到整体最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立足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的同时,注意保护环境、节省能源、生态平衡。在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以提高生活环境质量水平为目标,适当控制人口增长和土地开发强度,相应调整各项用地的性质和比例,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适应西安市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 3、以人为本的原则:规划应当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环境需要,创造有利于人口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基础和条件。在考虑人口密度、建筑密度、住宅布局、交通网络等规划问题时,以市民的居住和出行要求放在首位,尽可能地提高长安区的可居住性和方便舒适程度,使整个地区成为市民能够安居乐业、国内外人士乐于来此工作、学习、居住和游览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高效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示范区; 4、弹性发展原则:城市规划是针对未来的发展计划,而城市建设具有一定的时序性。因此,规划应当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西安中心区的建设,长安区的中心作用将发生转变,长安分区规划应当预先做出规划安排。但在新旧交替的一段时间中,长安区仍将承担城市副中心的作用,因此,规划调整必须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 5、可操作性原则:分区规划的编制,一方面应当成为上一层次完善、下一层次规划的依据,成为开展下一层次规划的指导;另一方面,分区规划应当与政府对城市建设开发的控制管理的方式相结合,应充分研究城市土地使用的可变性。规划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易于操作管理。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004年3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53号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1 总则 1.0.1 为实现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1.0.2 本标准与准则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深圳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 在深圳市行政区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标准与准则执行。 1.0.4 深圳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本标准与准则解释权属深圳市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城市用地 2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2.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2.1.3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1大类、53中类、80小类。 2.1.4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1.5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2.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2.1的规定。 深圳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城市设计经典案例分析及启发

城市设计经典案例分析及启发 ——以巴尔的摩内港区改造案例为例2013级住建厅研究生班城市建设与规划专业张蕾 摘要:巴尔的摩内港区改造为城市滨水区设计经典案例,我们将通过对巴尔的摩内港区改造案例的分析与研究,从中找到对于城市滨水区设计新的启发。 关键:巴尔的摩内港区城市设计滨水区分析启发 1.项目背景 巴尔的摩是美国大西洋沿岸重要的海港城市,它位于切萨皮克湾顶端的西侧,离美国首都华盛顿仅有60多公里,港区就在帕塔帕斯科河的出海口附近。从这里经过海湾出海到辽阔的大西洋还有250公里的航程,但由于港口附近自然条件优越,切萨皮克湾又宽广,航道很深,万吨级远洋轮可直接驶入巴尔的摩港区。这个港口属于马里兰州,向来是美国五大湖区、中央盆地与大西洋上联系的一个重要出海口。 巴尔的摩现在是美国经济发达的东北区的著名海港之一,港区的自然、经济条件非常优越。它有纵深的港湾、口袋形的入口、很长的码头和适中的地理位置,港湾内潮差小,港区水深15米,航道深达20米,冬季最冷时也因受大西洋暖流影响从不结冰,不影响船只出入港口。目前港内已建成多处现代化防波堤和凸堤码头及深水泊位,密集的铁路线和公路线深入到港区,现代化、机械化作业水平相当高。

港区北面靠近巴尔的摩市中心区一带有一些高大的烟囱直耸云霄,这里有火力发电厂、化工厂和冶炼厂,港区南部和西南部是造船、军火、机械工业和铁路站场集中的地区。铁路干线将工厂区与码头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为工业生产和国际贸易提供了十分便利的运输条件。 巴尔的摩市中心和内港区地图 2.历史沿革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经济结构转型,重工业衰退,巴尔的摩市中心逐渐衰落。巴尔的摩港区日益萧条,码头仓库空闲,城区的楼宇空置,街道上呈现出颓败的景象。 从20世纪50年代到现在,巴尔的摩内港区一直不断地进行改建和重建,内港区的面貌也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成为整个美国、乃至全世界的榜样。

从城市规划角度分析我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城市规划角度分析我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的 问题 王西琴1 陈世朋2 1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100872) 2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100872) email:shipeng_chen@https://www.docsj.com/doc/af4519117.html, 摘 要:目前我国城市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由于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城市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生态、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问题,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的长远发展。本文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分析出管理层次的问题,并提出法律、制度、公众参与和技术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问题 城市规划 管理体制 公众参与 1.引言 我国城市化率已超过人30%,虽然城还处于较低水平,但城市化进程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城市的快速发展是加速工业化进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条好出路,同时由于城市人口急增、规划不合理、城区扩张、城市周围工业快速发展,资源匮乏、能源短缺、生态失衡、环境污染、交通拥挤等“城市病”突显,城市的生态安全、公共安全受到威胁。所以解决城市问题,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城市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城市病”的病因在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的病因在管理体制,只有解决管理体制上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病”,所以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分析的城市问题,识别出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我国城市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1我国城市发展的概况、特点和趋势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中城镇总人口4.5594亿,占总人口的36.06%。[1]城市668个,城市人口3.8892亿,占总人口的30.9%,其中非农业人口2.3080亿。建成区面积2.2万平方公里,城市范围内人口密度478人/平方公里。[2] 表:2002年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城市市辖区人口分组统计(不含台湾省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个[3] 按城市市辖区总人口分组 城市合计400万以 上 200-400 万 100-200 万 50-100 万20-50万20万以下 全 国 660 10 23 138 279 171 39 规模大,人口多是我国城市的一个显著特点。人口规模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多达171个,而50万-100万的城市279个,20万-50万的城市仅210个。大城市比重大是城市化初期的象征。 一般学者认为一个国家城市化过程分为三个时期,前期为缓慢增长期,城市化率在20%-30%之间;中期为快速增长期,城市化率在30%-70%之间,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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