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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工作制度(试行)

重庆市百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廉洁工作制度

(试行)

编制部门:审计监察中心

编制时间:二○一一年四月

廉洁工作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廉洁工作行为规范 (3)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5)

第四章奖惩规定 (6)

第五章举报措施 (8)

第六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员工廉洁自律,提高法制观念,使公司健康发展,本着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二级企业。

第二章廉洁工作行为规范

第三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其他各项违反规定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息的行为。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谋取私利或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公司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司工程项目承发包、产品销售、物资采购等经营活动,谋取私利;

(二)违反公司规定在非本公司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五)私存私放公款;

(六)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七)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八)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九)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挪作他用或长期借用,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十)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自处理、留置公司财产,挪用或者拆借公司资金。

第五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拉帮结派或者打击报复。

第六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三)默许、纵容、授意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四) 允许、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在本人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行为和活动。

第七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

(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

庆典活动。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或工程费用,开假数字、假工单。

(二)虚增成本、费用、抬高物资采购价格;

(三)虚报工作业绩;

(四)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五)在各项分配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六)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

(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公司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企业负责人负责本制度在所辖部门或单位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模

范遵守本制度。

第十条公司实行“任前把关、任中监督、离任审计”的全程监督措施,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审计监察中心对本制度负责督导执行。要认真落实公司内部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各项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开展廉洁工作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本制度将列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参加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制度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应当向公司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应列入廉洁工作作风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贯彻实施本制度,要坚持公司内部监督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违反本制度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奖惩规定

第十七条凡有违反本制度,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一经查实,除没收违纪员工非法所得、追收公司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除收缴违纪所得外,并处以发生额2至10倍的罚款。单次金额超过2000(含)元,累计金

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收受贿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除收缴违纪所得外,并处以发生额2至10倍的罚款。单次金额超过2000(含)元,累计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贪污、挪用、私自截留公款,毁损、盗取及损害公司资产、或各类档案及信息的,公司除有权追收损失外,并处以发生额5至10倍的罚款。给公司造成损害单次金额超过2000(含)元,累计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泄露、侵犯公司商业机密,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公司除有权追收损失外,并处以发生额5至10倍的罚款。给公司造成损害金额超过2,000(含)元的,累计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因工作业务关系,任何单位或个人宴请,应事先报告公司领导并经同意后可赴宴。否则视为违纪行为处理,公司将给予50至500元的罚款,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六)其他违反廉洁工作规范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至500元的罚款,同时给予警告、记过或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贯彻实施的责任人,对所辖部门或单位的违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若有知情不报、隐瞒的,公司一经查实,除按第十七条执行外,还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同时给予警告、记过或开除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未能及时给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廉洁工作专项资金。由审计监察中心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心共同管理。

第二十条因工作业务关系,任何单位或个人所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应于收到后二个工作日内,主动上交至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不得擅自归个人所有。现金部分将直接列入廉洁工作专项资金。非现金部分由公司董事长或办公会决定处置,处置所得收入列入廉洁工作专项资金。

第二十一条廉洁工作专项资金主要作为日常开展廉洁工作教

育活动经费、用于奖励在廉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和举报有功人员等。

第二十二条对廉洁工作中的突出贡献者的具体奖励方案,由公司董事长或办公会决定后执行。

第五章举报措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均有权利、义务按本制度规定举报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环节存在的有关廉洁工作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所有员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均可以被举报。

第二十五条公司指定举报受理部门为审计监察中心。举报受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和处理,各有关部门须积极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六条举报工作必须依靠员工,方便员工,保护员工;坚持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秉公办事,调查实事求是,广泛接受公司各部门监督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取正式文件、信函、传真、面谈、电话、电子信箱及其他方式,向举报受理部门举报。

举报受理人:

举报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举报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第二十八条举报内容应当尽可能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供被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职务、所属单位或部门和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清楚叙述基本事实、现状及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危害;

(三)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尽可能定量描述;

(四)书面举报字迹要清楚。

第二十九条不能借举报之名,诬告、诽谤他人或进行人身攻击。

第三十条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住址的举报人,应尊重其意愿。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由举报受理部门负责来人举报接待、举报电话接听、举报信函的收阅登记。

第三十二条负责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材料后,要及时拆阅、登记,不得丢失、泄密或搁置拖延,并在24小时内向董事长汇报。

第三十三条面谈举报或举报人来访,至少两名负责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待。要认真倾听、询问,做好记录。记录要向举报人宣读或交举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可以请举报人签字。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或询问。

第三十四条各种举报均应受理,并于15个工作日内答复举报人(匿名举报案件由举报受理部门另作决定)。受理举报后,举报受理部门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初步核查,请示领导研究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正式调查、核实,写出稽察报告,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举报违

规内容属实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问题经领导审定后及时通报。

第三十五条举报受理部门对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跟踪了解,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如果举报人要求,及时告知举报人查处结果。

第三十六条举报受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严格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和报复举报人,违背者公司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八条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纪律;

(一)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

(二)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人员和单位;

(三)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

(四)对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不得鉴定笔迹和声音。

第三十九条设立举报奖励金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举报内容、查处结果、没收违纪金额和公司影响等综合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重大问题有突出贡献的,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办公会决定给予重奖。奖金由公司廉洁工作专项资金支付。

廉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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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举报受理部门举报我司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经查证属实,使违纪者受到应有处理,为我司挽回或减少损失的,为举报有功人员。

第四十一条 举报人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对经核实确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保密规定或不公正履行职责的受理举报工作人员,要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集团审计监察中心起草与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集团所属各二级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条款相悖的,以本制度为准。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本局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确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有关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心工作,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健全惩防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城市管理执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机构各负其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责任 第五条局党组责任 1、统一领导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和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并付诸实施。 2、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总则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造就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 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应当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第一章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

进行审批和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条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乡镇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群众;

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

富顺群康医院 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相关规定,继续深化我院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推进廉洁自律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到医院中心工作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针对我院“学、查、防”活动中查找出的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和“以病人为中心”这一宗旨,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并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贯穿到党风和行风实际工作中,加强领导干部、职工自觉防范、抵御腐败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为医院的发展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针对医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及全体职工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托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循环管理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涉及的主要风险包括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人员不能廉洁自律

的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药品设备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管理程序 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医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党政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领导小组成员是: 组长:朱刚 副组长:何桂芳 成员:唐旺德、黄述德、许小平、黄显芬、赵良燕 章兴华、彭英杰、 六、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步骤: ⒈制定计划。根据医院工作特点,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围绕医院中心工作,针对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以预防、监控和处置为手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⒉落实执行。针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的不同风险,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和综合治理,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⑴前期预防。按照岗位职责和相关的制度规定,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防范措施。 ⑵中期监控。建立信访举报、群众评议机制;落实制度自查、督

(完整版)廉洁制度

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廉洁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执业信誉,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要求公司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第一条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第二条执行各类评估咨询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业务准则,做到勤勉尽责。 第四条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 第五条执行评估业务时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公司和执业人员要做到: 1、不得与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 2、不得与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或雇佣关系; 3、执行项目的人员不得在客户的公司兼任任何职务; 4、执行项目的人员若其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是客户的关键管理人员,应当主动向公司提出申请回避; 5、公司的任何员工不得担任客户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经理或其他关键管理职务。 第六条公司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客户或其关键管理人员等赠送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不向客户提特殊要求。若收到确属与执行业务无关的赠品,应向领导说明,悉数上缴公司。 第九条执业人员不得对外宣称自己具有本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不得自行承接不能胜任的专业服务。第十条执业人员不得利用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不得将公司的业务客户推荐给他人而收取佣金。 第十二条公司任何人员对于发现的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均有责任及时向公司或其上一级领导反映,不得隐瞒不报。第十三条公司定期由组织人事部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各级业务领导对廉洁事宜应起到示范作用,对所辖员工应经常强化其职业道德意识。员工廉洁行为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监督,每年末向所有员工获取其遵守廉洁制度的书面确认函。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岩坪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西门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在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校长为本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校领导班子内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发挥学校工会的监督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建设工作重要日程,与主要业务工作一起抓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1、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必须承担四项责任,即自律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查处责任。 (1)自律责任: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教育责任:结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做好对党员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3)监督责任:认真监督所管干部和科室的行为,尤其是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经常查询过问,防患于未然。 (4)查处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部门和人员发生的违纪问题或发现的线索,及时报告,组织力量和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共产党员的责任: (1)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 作者:------------------------------------------ 日期:------------------------------------------

一、目的 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计划合同、审计、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稽查科职责 1、公司成立监察部稽查科,隶属监察部,监察部由董事长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 2、在董事长及分管领导、监察部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3、有计划的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及查处;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5、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监察部报告; 6、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7、根据工作部署,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8、接收员工及外部信息反馈,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9、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重点岗位廉洁自律重点职责 (一)物资采购:1、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应当按照程序招标、比价,为公司节约成本,采购优质产品,禁止违反程序采购;2、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工作便利在物资验收、保管、发放中索取、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牟取个人私利;3、严禁违规收受供应商的贿赂,接受高消费宴请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物资采购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中应以公司利益为根本,严格、审慎的工作,不得滥用权力,不得疏忽大意。 (二)工程建设:1、严格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及调度工作;2、在检查、指导生产计划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严格管控,不得疏忽大意,不得借机索拿卡要;3、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指导、控制,不得接受对方的非正常宴请、赠与,严禁因任何原因放松检查、监督,降低工程质量要求。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一、作风建设 (一)日志制度 1、推行机关工作人员定任务、定岗位、定职责、定考核的量化框架,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 2、实行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每年年初街工委、办事处下达的目标责任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完成街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每年年初由党办、行政办结合区各部门制定的考核目标和街道工作目标,按岗位和职能分工,为机关工作人员统一制作《斯大林街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考核责任状》、工作人员日志,并下发和实施。 4、每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备查。 5、机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日志记录情况按月进行检查、分析和对照。 6、每季度由各分管领导会同党办、行政办全面梳理机关工作人员日志情况,并结合个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工作轨迹分析,量化每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量。 7、每年底结合机关各部门百分制考核和日志检查分析,确定每名机关工作人员的评定格次。

息时间,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2、对机关干部实行考勤管理。有事要按请销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出开会、下社区要在党办或行政办登记备案,党办、行政办负责做好登记工作。 3、纪检、党办、行政办共同做好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的抽查工作,对没有履行手续的脱岗人员,2天按旷工处理。 4、严格执行永委发[2004]66号文件《永宁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村、居、场镇管干部禁酒规定》,违反者按文件规定给予处罚。 5、工作期间玩电脑游戏、打扑克、打麻将、看股票者,发现一次作自动离职处理。 7、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接受群众或党员干部的监督,并对举报者进行保密。 (四)请销假制度 因公、因私外出,必须按以下规定履行请假制度并及时销假。 1、请假审批权限:机关工作人员短时间外出的,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请假一天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须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清廉建设工作制度

清廉建设工作制度 清廉建设是推动政府及相关机构廉洁、透明、高效运作的重要举措。为了确保清廉建设的长期稳定和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制度。本文将从制度的重要性、制定原则、制度内容等方面探讨清廉建 设的工作制度。 一、制度的重要性 清廉建设的工作制度对于提升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廉洁水平具有重要 作用。首先,制度可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为从业 人员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防范不当行为的发生。其次,制度能够建 立监督机制,明确责任和权力的界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有效减少腐败行为。最后,制度可以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公民 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公平运作。 二、制定原则 制定清廉建设工作制度需要遵循一些原则,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 可操作性。首先,制定制度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深入了解问题症结,针对性解决具体问题。其次,制定制度要注重全员参与,充分发挥从 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再次,制定制度要与相关 法律法规相协调,保证制度的合法性和可靠性。最后,制定制度要注 重监督和问责,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制度内容

1. 廉洁自律制度:明确从业人员在行为、言论、财产等方面的自律要求,禁止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反廉洁原则的行为。 2. 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检查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3. 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公职人员廉政教育,提高廉洁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加强对公车私用的监管,防止公车私用成为腐败问题的滋生源。 5.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程序和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和公开,防范腐败行为。 6. 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履责问责制度,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形成震慑和警示效果。 7. 公开透明制度:加强政府及相关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范围,增加公众监督和参与。 以上制度只是清廉建设工作制度的一部分,具体制定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总结: 清廉建设工作制度的建立对于推动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廉洁、透明、高效运作至关重要。制定制度需要遵循实际情况、全员参与、法律法规协调和监督问责的原则。制度内容应该包括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廉

员工廉洁工作制度(经典版)

员工廉洁工作制度 为确保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保持廉洁、诚信的原则,以下是物业公司的廉洁工作制度: 1.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员工在工作中应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利益集团,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守法纪。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参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为他人提供违法违规的协助和保护。 3.不利用权力、资源谋取私利。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占用公司和业主的资源,不利用工作时间、工作设备进行私人活动、聊天等,保证工作效率和公平性。 4.业余时间不承揽私活。员工在业余时间应以休息为主,不得利用公司的机具、材料向业主承揽私活,确保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分离。 5.收费规范,不乱收费。员工不得在服务过程中乱收费或收费不开收据,保证收费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6.不敲诈勒索,不欺骗业主。员工不得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质对流动、外来人员进行敲诈勒索,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欺骗业主,坚守诚信原则。 7.维护公司利益和机密。员工要保护公司的利益和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资料和业主的个人信息,遵守保密规定。

8.不索取贿赂,不受贿。员工不得索取或收受贿赂、好处,要保持廉洁自律的态度,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9.节约用水用电,勤俭节约。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公司的资源,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10.不拉关系、请吃请喝。员工不得利用公款拉私人关系或以公款请客、吃喝,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11.不挪用公款。员工不得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12.不收受贿赂,洁身自好。员工不得接受他 人的贿赂、好处,坚决维护个人廉洁和公司声誉。 13.勤俭使用公司用品。员工应节约使用公司的办公用品,不浪费和滥用,遵守公司的使用规定。 14.不享受特殊待遇。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享受商业网点提供的优惠服务和物价,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公信力。 15.报销凭证真实准确。员工在报销过程中,不得作假、谎报或多报,确保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16.不向业主推销产品。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下向业主推销产品,不得利用业主对公司的信任牟取私利,坚守专业职责。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本(5篇)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根据《中国____党章》、《中国_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廉洁从业谈话制度是对集团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廉洁从业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三条廉洁从业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廉洁从业谈话由集团党委书记、____书记按照工作职责负责,集团____统一____协调实施。 第五条廉洁从业谈话主要分为定期廉洁从业谈话、任职廉洁从业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廉洁从业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或____谈话两种方式。 廉洁从业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一)定期廉洁从业谈话 1、本年度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____ 1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4、执行“十不准”及《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情况; 5、其他需要向____说明的有关情况。

(二)任职廉洁从业谈话 围绕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洁从业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____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有关内容进行。同时提出廉洁从业要求,勉励他们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诫勉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违纪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1、在工作中,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群众有反映的; 2、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道德品质方面群众有反映的; 3、在工作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有不良表现,群众有反映 2的; 4、群众有反映,____认为应该提醒、劝勉或需要由本人说明的其它方面问题的。 谈话中注意讲清群众反映或____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____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四)警示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有关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集团党委、纪____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不力或有抵触表现的;

廉政规章制度

廉政规章制度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委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一)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 (三)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 (四)勤俭节俭,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费旅游;严禁公车私用; (五)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不准乱写乱批条子,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六)严禁假公济私,教育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端正党风,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三个责任制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抓好责任制工作的计划制定和任务分解。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增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八小时外自律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四、不准在各种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和变相形式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和收受回扣;不准接受各类宴请。 五、不准以各种名义公费娱乐。 六、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时间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有固定收入的业余兼职,不准利用自身影响和关系为配偶、子女、亲属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

七、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准利用职权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其财物。 九、全体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应自觉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规程和本局有关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公务回避等规定。不得向当事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各种报酬或好处。 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领导必须带头执行和认真贯彻落实,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进行对照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制度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一)全体中层干部; (二)拟提拔为中层干部人员。 二、报告内容 (一)本人的家庭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是指项目分部、分部所属各站队。 第三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应当坚持从严治党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以及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分部领导班子成员,分部所属各施工队班子成员及项目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第二章廉洁自律行为准则 第六条企业领导人员不准从事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二)未经上极批准或本企业领导班子决定,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并领取报酬; (三)私自进行职务发明专利的对外投资、入股、转让、合作等或利用职权办理相关事宜; (四)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或将其泄漏、提供给他人或其他企业; (五)离职、离岗退养或退(离)休后三年内从事下列行为: 1、个人、合伙或以其他企业名义从事或代理与原任职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为交易对象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2、接受与本企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分包单位的聘任; 3、未经返聘,在原任职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分包工程项目; 4、利用原任职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为个人或他人(包括其他企业)经商办企业。 第七条企业领导人员不准擅自决定下列事项: (一)违反企业决策管理程序,在未进行可行性研究、资产评估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决定企业合并、分立、转让、项目制改造或进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成立新企业等涉及国有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 (二)不进行可行性研究,违反国家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委托理财、担保、出让银行授信额度、为他人代开信用证或对本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进行新产品开发、生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三)违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实行年薪制、股票期权等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防线。按照中央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本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进行党的基础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形式和方法 廉政宣传教育采取经常性教育与相对集中的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进行。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教育,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促使全体同志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切实做到为民、务实、

清廉。 (一)经常性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溶于各项工作、干部培训、理论学习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全体同志学习相结合、业务学习与廉政教育相结合等方法,开展经常性廉政学习教育,加强廉洁自律,防止腐败。 (二)主题教育。每年集中不少于1个月时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思想觉悟。示范教育。深入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参观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激发革命激情,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 (三)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使大家在思想上受到警示。党纪政纪教育。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增强遵守纪律,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科室负责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本科室的经常性廉政教育。主题教育由局统一制定活动计

工地试验室廉政工作制度(2篇)

工地试验室廉政工作制度 廉政工作是做好试验检测工作的政治保证和思想保证,是做好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不可缺少的因素。为增强检测人员守法、廉洁、反腐能力,抓好责任范围内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试验室廉政工作细则。 一、试验检测人员日常工作廉政细则 1、我工地试验检测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索要或接受馈赠礼金,贵重物品。 2、我工地试验检测人员不得有索贿、受贿、行贿的行为或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3、建立健全各类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人;并严格按规定做好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报废、安全等工作。 4、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编码、建立台帐,并定期进行帐、物的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5、每月最后____个工作日为定期学习日,学习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廉洁意识教育和业务知识等方面。 6、廉洁自律,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工地试验室廉政工作制度(二) 1试验室____机构 1.1概况 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包括土工试验、结构物试验和沥青试验。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试验室共____人:试验室主任____人,技术负责人____人,试验员____人、试验工____人。试验室主任、

技术负责人都有工程师证书;工地试验室为本试验室的分支机构,目的在于方便施工。试验室人员配置见表1-1。 1.2业务培训 试验室人员接受指挥部的业务培训,并由试验室主任对员工采取讲座培训形式进行业务与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 2职责范围 2.1试验室的职能 (1)接受上级试验室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从事具体试验检测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____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和规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解决试验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3)从事项目的试验检测。 (4)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5)掌握本项目试验人员动态、试验仪器设备情况以及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等事宜。 (6)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7)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 2.2试验室主任职责 (1)试验室主任在总工程师的具体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产品与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条例和制度,制订试验室的计划。 (3)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临沂市科协“廉洁勤政好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 组工作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市科协创建“廉洁勤政好机关”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制定本制度。 二、市科协创建“廉洁勤政好机关”领导小组,在市纪委、市科协党组领导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小组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签定责任状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风廉政法规,结合实际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有关廉洁从政方针、政策。 20XX年4月24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贯彻《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精神的贯彻执行。 第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与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相结合;坚持与党的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综合目标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必须做到责权明确,奖惩分明。经常检查,实行半年和年终考核通报。 第四条局党组对各股、室、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市计生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年度业务工作,分别下达廉政责任目标。监督、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廉政管理制度

为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廉政建设,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保障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负责受理员工的投诉信件、举报及邮件的管理,并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且经投诉或者举报人确认;举报电子邮箱: xxxxxxx 2、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填写《廉政管理处罚单》(详见附件五),综合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1、各区域公司/部门/个人负有协助投诉调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2、各区域公司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应抓好本区域公司/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区域公司/部门的廉政建设负最终责任。 1.1、员工在工作中要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公司权责体系、制度流程

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者越权审批。 1.2、员工在工作中要发扬艰难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按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1.3、严禁员工弄虚作假申报各类数据、报销各类费用,如虚报销售数据、虚报工程(工作)量、虚假工程变更(签证)、虚报差旅费、虚开辟票、私用公报等。 1.4、公司任何员工亲属在入职前,须向综合部申报亲属关系,否则事后发现公司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1.5、公司禁止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在同区域内工作,如果浮现该情况后,公司有权进行相应调整。 1.6、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索贿、受贿行为;不得贪污公司财物、挪用公款;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拉帮结派。 1.7、员工不得索要或者接受客户、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 任何形式的红包、回扣、好处费、手续费、免费劳务、酬金、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等变相财物【记事本或者台历等市值低于50元/件的记念品除外】;或者为其房屋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及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提供便利。 如无法拒绝,需将财物等上交公司/区域综合部进行登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1.8、严禁接受需方或者供方请吃、请喝、请玩;如无法拒绝宴请,需报公司批准,否则私自接受宴请作违纪处理。 1.9、严禁在需方或者供方报销任何应由公司支付或者本人负担的费 用。 1.10、严禁在需方或者供方入股、参股、兼职并领取报酬。 1.11、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材、优秀供应商,但是严禁推荐人干预招聘、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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