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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是个老、少、边、穷的山区县,农村困难群众较多。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家庭收入极低或因灾、病及残疾致贫的绝对贫困家庭,获得了基本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对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差额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现代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是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

一、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炎陵县有15个乡镇,全县总人口2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从2006年10月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农村低保对象从原来的1596户2948人增加到了现在的3717户722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人均补助标准从当年的每人每月15元增加到了现在的月人均68元,年发放保障金近600万元。目前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是指持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825元)的,均可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有:

(1)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劳户,如没有依靠、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

(2)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

(3)由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农村居民;

(4)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是生活水平低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农村居民。

办理的程序是由户主提出申请,报村民委员会,然后由村民大会或专门成立的低保评议小组,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一户一户地落实。村组申报的户数多,符合条件的少,给调查评议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如在十都镇的调查中,太坪村村民小组申报30户,仅有8户符合条件,梅冲村从32户中筛选出了16户,低垅村从27户中筛选出了10户。

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

尽管农村低保工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暴露了一些突出问题,急需研究改进。其中,最大问题是在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上,界定对象的困难说到底是收入难以确定。

(一)农村家庭收入难以确定。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要把实物一项一项计算起来很复杂,而要将各种实物收入量化到同一个量(货币单位)上来进行比较,更属不易。何况还有各种不可测的变量:同样的土地种同样的作物,耕作人能力有差别,收获就不同;同样的农产品,出售的时间和机遇不同,得到的收入也不同等等。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外,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很难确定。第三,农村家庭收入具体计算办法不科学。比如,农村家庭种、养殖业设定的收入是假定一个正常劳动力劳作后所获得的收入,一个弱劳动能力者通常难以达到。同时,民政部门面对单位与个人的申报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制约力,导致了家庭收入情况难以真实掌握。因此,在入户调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辅以观察法。即通过其消费水平或生活方式的行为观察收入水平,这虽然是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对于那些处于低保临界线的家庭同样存在着界定难的现象。以上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对家庭收入界定的难度增大。

(二)农村家庭成员界定困难。农村中有部分家庭把年老体弱的老人从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成为独居老人,从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子女的赡养义务,甚至变相把老人赡养义务推向社会,造成新的困难群体。

(三)低保政策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农村低保申报是以户为单位,但在实际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村民甲,40多岁,重残,生活不能自理,由父母抚养,但父母年岁已高;村民乙,30多岁,患有精神病,父母亡故,现由哥哥照料,等等。这些人若按其所在家庭来平均计算收入,可能就不够条件,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三、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的几点建议

(一)广开渠道,加强宣传,使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深入人心。第一是加大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介宣传力度,将城乡低保工作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申请审批程序、享受低保条件、提供哪些资料、诉求渠道等内容公之于众。让广大困难群众充分掌握法规政策、了解办事程序。第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高村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等兼职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第三是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开辟村委会低保工作宣传栏,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申报审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探索长期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新途径。针对低保边缘家庭问题,要制订临时救助办法,以支出收入比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于支出大于收入的困难家庭给予适当的临时补助,以帮助其度过难关。

(三)制定合理的收入计算办法。针对农村居民收入的特点,出台详细的农作物价目表,合理制定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计算办法和低保金补差标准,拉

开绝对困难家庭与一般困难家庭之间的补差档次,使低保政策更加合理化、人性化。

(四)确定农村低保对象用收入核实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农村家庭收入核实要因地、因人、因户制宜。一是把农村家庭主要收入项目(种、养殖业)的评估标准设定一个浮动幅度,由乡(镇)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二是在核定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时,应遵循宜粗不宜细、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三是在评估标准的制定上,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劳动能力、田地的管理水平等因素对收成的影响。

(五)健全制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低保。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乡、村两级建立永久性公示栏,并将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做到一月一公开,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建立月报、季报制度。乡村两级按季将低保对象的动态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统计上报,以便及时掌握对象的动态情况,把好进出口关,更好地促进动态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科学性。三是建立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制度。上级部门对低保实施的相关部门明确其相应的责任及追究制度,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其职责。四是建立低保工作经费制度,保障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作者单位:炎陵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农村低保政策规定

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及申请条件政策规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正宁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永和镇民政工作站对辖区所有保障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核查采取“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方式,扩大信息核对范围,准确核对家庭信息,全面掌握保障对象家庭户籍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进行清退,对标准不合理的对象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重点核查农村低保中出现的优亲厚友、权力保、轮流保、平衡矛盾保、奖励征地农民保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为了解决问题,把一些不该保障的户纳入低保,如征地拆迁、道路扩建、果园栽植等;二是“吃空保”,在确定低保对象过程中,不是从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加之对一些救助对象的人口年度变化底子不清,调整不及时,致使有的低保户实际人口少而保障人口多;三是要坚决剔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职工人员;四是要解决类别不准确的问题;五是一些低保户举家外出多年,也纳入保障范围;六是分户施保问题突出,在确定低保对象的过程中,没有对困难家庭的所有人员全员纳入,给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埋下隐患;七是一些户主已经死亡的低保户没有及时更新家庭户籍及一折通信息,给低保工作及社会舆论带来负面反响;八是有些低保户不能及时提供个人证明材料,给低保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本次清理规范及评议听证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农村低保的有关政策规定,坚决予以纠正。 农村低保对象基本认定条件是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

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户籍状况和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 1.一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家庭; (2)主要劳动力亡故,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3)主要劳动力重度残疾丧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4)主要劳动力常年患重特大疾病且无其他劳动力,经济负担沉重,严重入不敷出的家庭; (5)供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 2.二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癌症(各系统恶性疾病)、肾功能衰竭、心脑病(指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中心功能三级以上的)、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重症肝病(肝硬化晚期、肝腹水)、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尘肺病、类风湿病(肌肉、关节、心肌改变)、白血病或家庭成员中有麻风病、艾滋病感染者等病种,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3)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年人; (4)供养大中专学生或高中生,造成生活明显困难的家庭;

农村低保、五保的审批程序

农村低保、五保的审批程序: **年农村低保和五保评审推行“一评两审三公开”制度。 “一评”,村两议会评议。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坚持以评议为基础的原则,采取评议小组入户评分和两议会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即:村民提出享受农村低保申请后,村委会成立评议小组,对属于范围的申请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和评分,村委会在评议小组入户调查评分的基础上,组织两议会对属于范围内的申请对象是否纳入农村低保进行民主评议,入户得分与评议得分相加,根据指标由高到低确定享受低保家庭户,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两审”,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进行抽查,对村级评议程序和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做出关于审核的决定。审核通过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后要认真审核,对乡镇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三公开”,救助标准公开、评审过程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救助标准公开,即公开低保、五保对象的保障类别、保障人口和保障金额。评审过程公开,即评议结束后,村委会要将拟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核决定后,在村委会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评审结果公开,即县民政局审批后,将审批结果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同时要公示县乡监督举报电话。 六、哪些人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本人患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四种疾病在治疗期间,医药费花费较大的和本人是一、二级残疾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拥有设备、资产、场地,从事生产、加工等经营性生产的; (2)从事种植、养殖等形成家庭产业规模化经营的(如大棚、经济作物园、养殖场等); (3)从事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有经营性收入的,运输车辆(自备农用田间作业用车除外)、小卖部等; (4)配偶享受离退休金或本人享受遗属补助的; (5)配偶或子女在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石油、银行、电信、电力、煤矿等高收入行业工作的,在外从事个体经营的; (6)三年内新建、翻建砖木结构住房两间,四年内新建、翻建砖木结构住房三间以上的(国家补助项目除外); (7)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的、不自食其力造成家庭困难的(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8)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经济能力但未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9)拥有轿车、空调等高档生活性消费资料,家庭生活条件明显较好的;

农村户口低保的标准

农村户口低保的标准 农村户口低保的标准 (一)户口需是农村户口; (二)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510元/年;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城市低保的标准,如不能有车、船舶等大型机械,不能拥有两套及以上的房屋,不能有门店、注册的公司等。 2016农民低保政策详解 a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b如果现在没有土地,可不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申请农村低保的前提条件是你要有农村户口,只要你有农村

户口就可以申请低保,这跟土地没有必然的联系。相反我认为没有土地的农户申请低保的收入应该会大些,因为没有土地最基本的农村保障都没有,很多人只能靠外出打工来维持生计,这种情况当然能申请农村低保。 c家庭成员户口不统一,是否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居民王强一家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自己是农村户口,老婆和孩子是城镇户口,前些年小强因为车祸丧失了双腿,家中的重担落在了妻子身上,一方面要给王强治病,另一方面还要供养孩子上学,生活十分艰难。对于这种情况,王强是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的,如果申请成功后,王强可享受低保待遇的,而媳妇和孩子则享受城镇低保待遇。 d申请农村低保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书;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 相关证明材料: (1) 夫妻一方为外省或者外区县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2)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 (6)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还有一种投机取巧的人需要注意,如果你年纪轻轻,身体状

2020年河南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

2020年河南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 关于《2020年河南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你知道河南低保户的标准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河南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95元提高到不低于22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9元提高到不低于115元。提标所需资金,扣除中央补助资金及河南省级财政预算已安排资金,缺口部分从各地城乡低保资金结余中解决,结余资金不足的由市县财政安排。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提高标准部分河南省财政补助50%,其余由市县负担。 (一)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①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②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的家庭,不予或取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1、可核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参照水、电、话费等消费情况); 2、拥有非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的;非因城建拆迁等原因近期出资购买商品房、新建房有二处以上或对住宅进行非必要性装修的;有购买股票或其他较大金额投资行为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读私立收费学校的;家庭成员中有经常出入娱乐消费场所的;饲养观赏性宠物或配戴金银等高档手饰的; 3、家庭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的; 4、不配合低保核查人员入户核查或“年度审核”的,有弄虚做假行为的; 5、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有更换或新购家用非生活必须设施的; 6、因赌博、吸毒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仍未改造的,后因其他违法行为在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反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对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向住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就业状况、家庭成员合影等)报所属社区居委会。 2、初审。①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受当地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委托,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和就业状况进行调查评审,在社区等公共场所公布第一榜,并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其连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审核,上报材料必须齐全。②审核。乡镇政府接到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开具书面受理通知书,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核实,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

2020年最新低保标准细则

2020年最新低保标准细则 全省农村低保审查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市韶山北路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B厅召开。“十三五”期间,每年都将提高350元,到20xx 年农村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达4050元以上。本文为你介绍了20xx年低保审查标准最新规定,欢迎阅读! 20xx年最新低保审查标准近日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作为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将从2300元提高到2650元。“十三五”期间,每年都将提高350元,到20xx年农村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达4050元以上。 省民政厅表示,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提前完成上述目标,加快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程。各设区市要尽快研究公布今年所辖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新标准公布后,各县(市、区)要安排好提标扩面和提高补助水平的工作,切实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此外,今年我省将着力推进精准低保,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作用,新增对象在入户核定其家庭人均收入后,须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原有对象在定期核查的基础上,今年内要分期分批全部进行核对,把该保的对象保住,不该保的及时退出,切实做到有进有出、精准救助。 20xx年北京市低保新细则有车或者常开车者不可享低保 [现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拥有、使用各种机动车辆、大型农具、农机具(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且未用于客货运营的机动车辆除外)的家庭。 [拟修订]改为:拥有或长期使用各种机动车辆…… 解读:南京曾有一个女低保户被曝开私家车,被人举报后,她说车是外地朋友借她名字办的手续。去年南京查出一些有车的低保户,他们振振有辞说是朋友借自己开的。今后,这个问题很明确,有车或者常开车,就不能享低保。 对房产超标界定更科学 [现规定] 无特殊情况,城镇居民1人户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2人户

农村低保最新标准怎么样

农村低保最新标准怎么样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2004年以后,发展态势有了明显变化。当年,福建、辽宁、江苏3省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达到了1206个;2005年,新增了吉林、四川、河北、陕西、海南5省,建立此项制度的县(市、区)总数增加至1534个;2006年前11个月,又有内蒙古、黑龙江、山西、河南、江西、甘肃、湖南、山东、重庆9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入了“已建”行列,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数则达到了1791个。目前,中国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文件,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数达1262余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70余元,1至9月份人均补助差额41元,1至10月份农村低保支出达到28.5亿元。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文娱活动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 附申请条件

2017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7年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附 申请条件) 2、供养对象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档;县级民政部门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三、五保供养标准:1、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补助。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600元;集中供养在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的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4800元,一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5200元,二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6000元,三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7200元。此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护理补贴。分散供养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元、50元、60元,此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养老机构为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的,根据失能失智轻、中、重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护理补贴,此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五保供养工作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2017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小编找来了近期各地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相关信息: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同时废止。2017辽宁省低保新政策_辽宁农村低保户标准辽宁省的城乡低保标准是怎样的。辽宁的低保政策有哪些

值得关注的新消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辽宁省低保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农村五保供养指的是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相关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日前,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2017年广州市各区农村每人每月五保供养标准应不低于以下标准:白云区1806元、黄埔区2413元、花都区1751元、番禺区2512元、南沙区2121元、从化区1440元、增城区1624元。黄冈市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等。各设区的市确定供养标准后报省民政厅、财政厅备案。(二)《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并对调标前月份补发供养标准差额。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明确从今年4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450元/月,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370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7330元/年,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则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并公布。一、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与此同时,六安市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六安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以1人为单位计发;按不高于其所享受月供养金的500%确定,但供养金低于当地

一、申请享受低保的条件

城市低保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低保?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人员主要以货币补助形式,保障其达到最低生活标准的政府行为。低保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二、我县的城市低保标准是多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目前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160元,该标准的制定是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根据当地维持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衣、食、住等费用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执行。 三、什么人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 凡持本县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申请城市低保时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指家庭所有成员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各项收入: 1、工资、津贴、补贴等收入; 2、基本生活费、遗属生活费、困难生活补助费等各类补助、补偿费; 3、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退职金、辞职金(含单位职工下岗失业领取的安置费); 4、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参加储蓄式养老保险后领到的生活补助费,以及退出储蓄式保险后获得的收入; 5、各类博彩、财产继承、受赠及存款本息、红利、有价证券、房屋出租、交易等收入; 6、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农村保留的土地、山林、住房等生产

生活资料收益及农村其他收入; 7、劳动力从事各类经营和劳务活动的收入及其实际所得。 家庭中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人员所从事劳动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如实际收入难以核定的,按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五、如何申请享受城市低保 1、申请人自己核算家庭收入后,认为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无居委会的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 1、书面申请书; 2、公安部门审核盖章的家庭户口簿、申请人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3、出具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同一地方的,在共同居住地提出申请,并由申请人提供其他成员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情况证明,其中在职职工要有所在单位提供的各项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失业人员要有原单位或劳动部门及失业保险管理机构提供的保障性、补偿性等情况和救济性收入证明;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困难职工出具证明,必须真实、准确。 申请人材料齐备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未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由镇(乡)人民政府直接受理)并如实填写《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材料不齐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审批流程图如下: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是个老、少、边、穷的山区县,农村困难群众较多。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家庭收入极低或因灾、病及残疾致贫的绝对贫困家庭,获得了基本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对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差额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现代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是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 一、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炎陵县有15个乡镇,全县总人口2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从2006年10月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农村低保对象从原来的1596户2948人增加到了现在的3717户722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人均补助标准从当年的每人每月15元增加到了现在的月人均68元,年发放保障金近600万元。目前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是指持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825元)的,均可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有: (1)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劳户,如没有依靠、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 (2)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 (3)由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农村居民; (4)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是生活水平低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农村居民。 办理的程序是由户主提出申请,报村民委员会,然后由村民大会或专门成立的低保评议小组,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一户一户地落实。村组申报的户数多,符合条件的少,给调查评议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如在十都镇的调查中,太坪村村民小组申报30户,仅有8户符合条件,梅冲村从32户中筛选出了16户,低垅村从27户中筛选出了10户。 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 尽管农村低保工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暴露了一些突出问题,急需研究改进。其中,最大问题是在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上,界定对象的困难说到底是收入难以确定。

低保条件详解农村和城市

低保条件详解(农村和城市) 简述:低保条件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低保条件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XX河北农村低保户标准

XX河北农村低保户标准 xx河北农村低保户标准提高,那么究竟提高了多少呢?下面是的xx河北农村低保户标准,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强化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动态管理,今年我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855元以上,农村低保补差标准不低于150元/月。xx年至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各地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适当调整城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最低标准。 按照我省规定,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每年组织一次集中核查活动,做到社会救助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县级民政部门依据核查结果,对已经脱贫、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对因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残疾等因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新返贫且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充分享受低保政策,足额领取低保补助金后,家庭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对需要医疗救助的,按政策给予救助。要认真落实按户施保政策,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落实低保金据实发放,对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人数足额补差;对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全额补助。 拓展阅读——xx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农村低保申请流程、申请书范文

农村低保申领程序 申请农村低保,一般由户主向乡(镇)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意见,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 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2、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确定每年办理农村低保的日期,在规定期限内,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2次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在《农村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中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 5、审批后公示与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

办理农村低保要具备哪些条件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docsj.com/doc/33232725.html, 办理农村低保要具备哪些条件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罗莉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是个老、少、边、穷的山区县,农村困难群众较多。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家庭收入极低或因灾、病及残疾致贫的绝对贫困家庭,获得了基本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对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差额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现代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是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 一、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炎陵县有15个乡镇,全县总人口2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9万人,农业人口15.1万人。从2006年10月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农村低保对象从原来的1596户2948人增加到了现在的3717户722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人均补助标准从当年的每人每月15元增加到了现在的月人均68元,年发放保障金近600万元。目前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是指持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825元)的,均可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有: (1)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劳户,如没有依靠、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 (2)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 (3)由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农村居民;

(4)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是生活水平低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农村居民。 办理的程序是由户主提出申请,报村民委员会,然后由村民大会或专门成立的低保评议小组,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一户一户地落实。村组申报的户数多,符合条件的少,给调查评议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如在十都镇的调查中,太坪村村民小组申报30户,仅有8户符合条件,梅冲村从32户中筛选出了16户,低垅村从27户中筛选出了10户。 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 尽管农村低保工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暴露了一些突出问题,急需研究改进。其中,最大问题是在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上,界定对象的困难说到底是收入难以确定。 (一)农村家庭收入难以确定。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要把实物一项一项计算起来很复杂,而要将各种实物收入量化到同一个量(货币单位)上来进行比较,更属不易。何况还有各种不可测的变量:同样的土地种同样的作物,耕作人能力有差别,收获就不同;同样的农产品,出售的时间和机遇不同,得到的收入也不同等等。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外,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很难确定。第三,农村家庭收入具体计算办法不科学。比如,农村家庭种、养殖业设定的收入是假定一个正常劳动力劳作后所获得的收入,一个弱劳动能力者通常难以达到。同时,民政部门面对单位与个人的申报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制约力,导致了家庭收入情况难以真实掌握。因此,在入户调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辅以观察法。即通过其消费水平或生活方式的行为观察收入水平,这虽然是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对于那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我省农村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初审、评议和上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一般于每年年初1-3月份集中办理);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第三步: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3~5天的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即批准该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城市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出入保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在职家庭成员和离退休人员所属单位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家庭人口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入保申请人在如实填写《申报表》后,连同在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送交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第三步:街道办事处可组织或委托社区居委会在1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调查核实工作,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查表》。 第四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张榜公布5日,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区)县民政局; 第五步:(区)县民政局复查后,张榜公示。对群众无异议的从批准当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资金社会化发放。 五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稳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年人(60岁以上)、残疾人;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本人或近亲属持家庭户口向村(牧)民委会提出申请;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初审,经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公示10日以上。无异议的,填写《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对申请人的自身状况和家庭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四步:现民政部门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农村农牧区五保供养证书》。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除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外的家庭人均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低收入家庭和因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群体; 二、申请流程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金羊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汇报2011年,我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在年初村“两委”换届时就已开始,市区召开专题会议后,我镇又进一步做了不同层面的安排部署,经过村组自查,镇领导小组查纠,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强农惠农政策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存在部分村公示栏没有健全完善,个别村召开群众代表时达不到应有的标准,群众知晓率低,针对这些问题,我镇要求各村委会利用公示栏、条幅、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惠农政策、操作程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村召集了一次由全体低保家庭参加的会议,在会上对低保政策,申请办理程序,动态管理措施进行重点宣传,使低保家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二、明白册的填写不规范运转不及时,部分村明白册填写项目不够、内容不全,对群众享受的补助资金个别村明白册填写不及时。 三、部分村惠农政策评议领导小组未及时成立,按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低保的评审、公示上未达到遵循的规范要求,不同程度的存在经济条件相对差的村干部享受低保有个别农户通过托关系说情的方式办理低保或拆户施保的现象。针对贵局提出的入户调查审核不严,民主评议和公示不到位的问题。我镇要求各村成立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及两委委员组成的农村低保自查组,逐组逐户核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具体要通过把握好“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这“三关”来推动整改工作。 四、退耕还林由部分村集体管理,有个别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按时限要求补助。 五、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村组干部享受低保,低保与日光温室、暖棚建设挂钩的问题。我镇对这几类情况认真进行了清查,共查出村干部享受低保情况36户,低保与设施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 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了 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 2007 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条件。截止**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户**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其中, 因病致贫**人,因残致贫**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 人,因其他原因致贫**人。目前我县 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 **元。 2007 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 ** 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08 年,我 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 **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09 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 **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三年来,省 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万元, 1 本县财政累积安排**万元资金; - 1 - 累积支出低保金**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 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 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 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 位。 2009 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 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新增了**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人增加到了 ** 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 2 - 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切实将保障 金发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 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 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 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 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 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 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 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 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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