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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村低保是国家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性制度,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性重要举措。开展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和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更好的发挥低保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重点任务

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普查低保政策落实、工作实施和管理服务、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肃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普查有关低保对象认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入户调查、抽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纠正和杜绝分配低保指标、不按家庭施保(除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外)的问题。三是纠正不入户调查(或入户调查了但被调查未签字)、不公示、不民主评议、不开展定期复核、不计算收入、不按标施保、错保、漏保、死亡保、不应保尽保等问题。四是清理低保档案材料是否

规范、完整、真实,病残证明是否办理,授权书上近三代内直系亲属是否签字、是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和入户调查表上内容是否都如实填写;“全国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及时更新等问题。五是纠正低保政策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二)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全面普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有纳入农村低保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没有纳入建档立卡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情况,以及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农村低保对象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完成低保(含原五保)贫困户档案资料复印、移交和归档工作。

(三)低保政策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平均或轮流发放低保,或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办理低保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低保经办人是否存在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等行为。

(四)低保政策执行中的责任落实情况。要以近年来各级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为依据,认真核查在执行低保制度和政策时,是否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保障不得力等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和管理衔接,精准识别低保对象,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对符合兜底条件的对象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进行兜底,按标施保、足额补差。

(二)全面普查和复核农村低保对象。按照市局印发的《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工作业务指南》,各乡镇(含街道、高新区,下同)对本市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精准识别,认真搞好“两个”筛查工作:一是对已批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筛查。各乡镇民政所组织熟悉情况的村干部和入户调查的乡镇干部,逐村对照原入户调查资料,详细了解已批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劳动力、就业、收入、财产及子女(包括孙子女)家庭等情况,按照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不能拆户保的原则,再次确认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兜底对象,筛查出不能低保的对象,坚决清退“四类人员”。二是对低保信访对象进行筛查。对要低保的上访对象,包括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有争议的对象,各乡镇民政所干部要亲自入户调查,做出处理意见,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并将处理意见上报市局。

(三)有效遏制“骗保”“错保”。全市已批和新增低保对象都要完整地填写《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按要求提供近三代内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利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结合入户调查,重点核查低保家庭拥有车辆、住房以及办

理工商营业执照、病残情况、缴存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等情况,有效减少和遏制“骗保”“错保”等问题。

(四)坚决查处“人情保”“关系保”。要按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严格清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建立监督举报热线(4828256、4828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大,信访问题多和今年预脱贫的村(社区)要重点检查,并列出低保问题清单逐个排查,不得隐瞒、包庇;对清查出来的问题低保要及时清退,对清查出来的问题行为要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真正做好“两榜公示+长期公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防“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骗保”。

(五)扎实做好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各乡镇要立即选好并培训好村级民生专干,由民生专干做好低保对象日常动态管理工作,摸清长期需享受低保对象人数、通过劳动等方式可实现经济好转脱保人数、已达到脱保条件而仍未脱保人数等情况,查清今年上报“互联网+监督”平台上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对象中的死亡人员;对不符合条件或符合条件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上报。乡镇民政所和村级民生专干要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核查低保家庭人员、家庭财产、经济收入等变化情况,及时精准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对兜底对象可每年

上门核查1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1次。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六)全面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加强“全国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所有低保对象(包括城乡特困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必须在11月中旬前进系统、建台账、到户到人,实现城乡低保业务网上办理审核审批和发放等操作。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安排阶段(10月15日前)

市民政局和乡镇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制定实施方案,开好动员会。各乡镇民政所亲自组织,分管领导亲自抓,乡、村两级成立工作班子,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核查整改阶段(10月15日至31日)

各乡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或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核实,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处理。市民政局挂包乡镇督查指导组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并严格按30%以上比例(XX年预脱贫村要100%抽查)抽查已批农村低保对象,并将抽查结论和有关材料送交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三)上报材料和审批阶段(11月1日至10日)

各乡镇对“回头看”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并研究制定长效措施,推进低保和脱贫攻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并于11月5日前将所有

“回头看”活动材料和低保调整花名册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及时审核审批低保调整对象,并公示;新增对象要100%入户复核,且及时更新“全国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结合当前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举措和现行低保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乡、村干部,层层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扎实地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

(二)创新工作形式。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回头看”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群众举报,要重点排查、及时处理。通过帮扶责任人上门讲解、发宣传单、公示栏、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切实防范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整改,不留隐患。符合相应制度政策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和建档立卡扶贫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对违规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必须依法依规清退。规范执行低保和扶贫政策,充分发挥低保兜底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以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为契机,围绕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细化分清乡镇民政所、村(居)“两委”及驻村工作组在低保救助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中的主

体责任,完善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在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范本

**镇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文件精神,切实瞄准扶贫对象,确保真扶贫、扶真贫,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加快我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三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注重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五个结合”。坚持帮扶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坚持短期扶持与稳定脱贫相结合;坚持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相结合;坚持扶持发展与提高素质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

2、坚持“四个统一”。坚持统一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坚持统一部署、坚持统一行动。全镇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按照统一步骤,统一帮扶行动,完成规定动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三)健全工作机构 该方案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由村两委统一组织实施,为全面 完成所规划的各项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驻村工作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做 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本村精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落实,确保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不走样。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 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 位置,认真抓紧抓好。镇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 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 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 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 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四)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今年5月中旬至6月底,我市开展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简称清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上级主管部门抽查和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 点督查,发现各地评定低保标准不一、错保、漏保、死亡保(主要是清整前的)、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根据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组和市委市 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规范低保管理,真正做到低保“应保尽保、应 退尽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城乡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年检,从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上旬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简称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村低保是国家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性制度,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性 重要举措。开展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和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更好的发挥低保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重点任务 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普查低保政策落实、工作实施和管理服务、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肃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普查有关低保对象认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 况,主要包括入户调查、抽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 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纠正和杜绝分配低保指标、不按家庭施保(除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 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 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外)的问题。三是纠正不入户调查(或入户调查了但被调查未签字)、不公示、不民主评议、不开展定期复核、不计算收入、不按标施保、错保、漏 保、死亡保、不应保尽保等问题。四是清理低保档案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真实,病残证明 是否办理,授权书上近三代内直系亲属是否签字、是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和入户调查表上内容是否都如实填写;“全国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 否准确、是否及时更新等问题。五是纠正低保政策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二)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全面普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 有纳入农村低保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没有纳入建档立卡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情况,以及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农村低保对象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完成低保(含原五保)贫困户档案资料复印、移交和归档工作。 (三)低保政策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平均或轮流发放低保,或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办理低保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低保经办人是否存在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等行为。 (四)低保政策执行中的责任落实情况。要以近年来各级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为依据, 认真核查在执行低保制度和政策时,是否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保障不得力等问题。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_范文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感谢您的阅读!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惠农政策,确保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圆满完成我乡2014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经研究,制订《城头乡2014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一、方案主题: 以“惠农政策进村入户,党的关怀温暖人心”为主题,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落实,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和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方案目标: 通过脱贫攻坚实施计划,实现惠农政策的入户知晓率达到100%,惠农政策落实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全乡低收入人口脱贫率达到50%以上,贫困村脱贫率达到100%。 三、方案措施: 1、开展扶贫政策宣讲和培训 乡编制惠农政策,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向农民宣传惠农政策,利用培训班向农民培训致富知识、脱贫方案,向全乡1032户低收入农户赠送《城头乡惠农政策选编》,并安排有关人员进村入户宣讲,乡村广播定时播放惠农政策,使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增强他们脱贫致富的信心。 2、对贫困村实施帮扶 我乡姚台、戚台、徐莫三个村被列入特困村和贫困村。姚台村作为特困村由县农商行实施帮扶。戚台、徐莫两村为贫困村,由乡政府进行帮扶。我乡将对戚台、徐莫两村给予每村五万元的帮扶资金,并将对帮扶项目进行审定,以建设标准化厂房出租来增加集体收入,年终力争村集体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3、对全乡低收入农户的帮扶 2014年度全乡低收入户为1032户,贫困人口3129人,按照市县要求,2014年底,50%的低收入户要能够脱贫。围绕此项工作,县乡抽调400余人进行一对一帮扶,每位帮扶人员结对帮扶四户,为贫困户制订脱贫计划,提供致富信息,宣讲惠农政策,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全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

全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对XX-XX年已脱贫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开展“回头看”、“回头帮”。 (一)已脱贫户是否稳定巩固实现“一超六有”,即年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是否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二)已退出贫困村是否稳定巩固实现“一低五有”,即贫困发生率是否达标,是否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三)是否稳定巩固实现“一低三有”,即贫困发生率是否达标,乡乡是否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 二、工作标准 (一)“回头看”标准。对XX-XX年已脱贫对象的“回头看”标准,按照省上XX年脱贫标准进行核查,对XX年至XX年,每年12月底前,对当年及之前已脱贫对象的“回头看”标准,按照省当年脱贫标准进行核查;XX县将于XX年6月底,对全县90272名已脱贫人口、280个已退出贫困村,按照省当年脱贫标准进行核查。 (二)“回头帮”标准。XX年7月底前查出的“回头帮”对象,对照省XX年脱贫标准,开展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XX年至XX年,每年12月底前,查找出来的“回头帮”对象,对照省次年脱贫标准,

开展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XX年6月底前查找出的“回头帮”对象,对照省XX年脱贫标准,进行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确保到XX年所有脱贫对象同步达到当年脱贫标准。 (三)甄别方法 1.脱贫人口 对象范围:XX年至XX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XX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总体要求:稳定巩固实现“一超六有”,即年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是否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户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核查甄别标准及办法: “一超”:通过算账,计算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其中,XX年标准为3100元,XX年标准为3300元(此为预计标准,待国家扶贫标准正式公布后予以调整)。吃穿不愁,通过检查贫困户的米缸、油缸,看全年是否缺粮;通过检查衣柜、床铺,看贫困户四季是否有换洗衣物、换洗的床单棉被。 “六有”:义务教育有保障。通过问人口、问年龄、问学校、问政策,检查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是否有因贫困而未读和辍学的情况,检查在校学生是否充分享受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基本医疗有保障。通过看新农合医疗证和缴费发票,看贫困群众是否10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询问贫困户缴费情况,了解保险费是否由财政部门全额代缴;通过看医保报销发票,检查县域内就诊的个人合规医

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紧紧围绕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任务,按照“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 (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于2017年实现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社会保障兜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 二、重点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六个衔接”工作: (一)政策衔接 1.在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农村低保有关审核审批工作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救助供养等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 2.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以户为单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暂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要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按其致贫原因,分别纳入产业扶持、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生态保护、教育扶持、医疗保障、资产收益、光伏扶贫以及社会扶贫等政策覆盖范围。 3.对已认定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由市教育部门将其在校就读子女优先纳入学生资助体系;市住建部门帮助解决安全住房问题;市医保部门要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提高就医费用报销比例;市民政部门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重点资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加大医疗救助比例。如家庭仍有困难的,由市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 (二)对象衔接 1.市民政、扶贫和残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且统筹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子女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 2.鼓励农村低保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外出务工就业等需要一定工作成本的农村低保家庭,一次性扣减6个月的就业收入后再核算其家庭收入。“十

乡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及计划安排

xx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及计划安排 2020年是全镇精准扶贫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决胜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全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全镇贫困人口按计划脱贫,努力实现到2020年我镇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结合我镇扶贫开发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指导思路 以一套指标,三项攻坚措施,一个后续帮扶计划方案为2020年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路。一个指标即: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全部出列,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三项攻坚措施即.:1.双基建设①基础设施:路、水、电、网络。②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服务。2.环境卫生整治:以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3.提升群众认可度:提升政策、成效宣传在不同层面不同群体对退出工作的认可度,提高脱贫成效增强脱贫户获取感,化解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一个后续帮扶计划方案即:制定退出后续帮扶计划和方案,明确计划方案内容。

二、扶贫工作重点 一是压实三个责任。党建联系点领导责任:党建联系点领导每周必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脱贫退出指标逐项研究,加强脱贫攻坚工作检查指导,帮助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责任人责任:扎实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结对精准帮扶工作,帮扶责任人要定期入户走访,实现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实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驻村工作队和村书记责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脱贫攻坚工作具体实施人,逐户建立脱贫工作台帐,制定工作措施,确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所有贫困户至少有一个帮扶责任人,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确保一人一方案,一户一措施,同时要督促贫困户具体落实,确保贫困户可持续、稳定脱贫。 二是夯实三个基础。日常走访:帮扶责任人在走访的过程中要抓好政策宣讲以及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持续巩固脱贫质量;村户档资料:严格按照贫困户户档、村档填写要求和规范,对所有资料进行再核查,做到逐村逐户逐项查,时间标准数据再核对,确保档案整理资料填写真实、规范、完整,档案内容逻辑关系无错误;双基建设:以农村文化广场、活动室、图书室等公共活动场所为载体,进一步丰富群众娱

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整改方案

驻会山村工作队问题整改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围绕各级在检查后反馈的共性问题和自查的个性问题,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根据驻村工作队职责,结合会山村实际,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精、准、稳、实”的总基调,严格问题导向,以上级反馈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自查的个性问题为重点,严格对照各项任务标准和考核指标,较真从严,着眼细处,举一反三,采取措施,扎实整改,确保所有问题纠正整改到位,确保“两率一度”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共性问题 1、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深入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宣传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没有很好地把相关精准扶贫政策送到户、送到家,尤其是卫计扶贫、教育扶贫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帮扶干部和群众掌握不清楚。 2、帮扶措施制定不够精准。帮扶干部在帮扶工作中没有完全做到因户因人施策,帮扶措施过于简单格式化,特别是2016年帮扶计划过于简单;有的帮扶措施不对称,致贫原因和帮扶举措错位;产业发展单一,没有长远规划,短期计划与长期发展统筹谋划不够。 3、帮扶措施落实不够有力。驻村工作队对帮扶干部督促不到位,部分帮扶干部没有落实每周两次入户的工作要

求,个别帮扶干部工作不细不实,工作走过场,对帮扶对象不热情、不交心,有的帮扶干部把自己当过客,不愿与群众深入交流,不愿真情帮扶。 4、基础资料整理不够扎实。贫困户档案整理不够完善,虽经多次完善修改,但缺项漏项涂改问题仍然存在;部分贫困户资料还存在逻辑错误,有的帮扶干部扶贫手册填写不及时。 (二)个性问题 6、存在“两头跑”现象。驻村工作人员偶尔有“早上来、晚上回”现象,未能真正实现吃住在村。 7、帮扶队伍协调衔接不畅。驻村工作队三名成员属两个单位,帮扶人员分属五个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存在步调不一致,口径不统一现象。各种帮扶力量彼此沟通协调不畅,未能有效整合。 三、整改举措 1、突出重点,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广泛利用广播、宣传画册等形式,集中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将县、镇印发的《脱贫攻坚政策汇编》全部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突出将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作为宣传重点,做到贫困户对贫困标准、脱贫举措、收入情况、脱贫标准、退出时间等全部知晓;帮扶干部对包抓贫困户基本情况、脱贫产业、收入情况、退出时间等“一口清”。同时,依托村级广播系统,每天中午午饭时间,播放扶贫攻坚相关惠民政策;运用村级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由村党支部组织贫困户观看各类脱贫攻坚节目,让贫困群众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大势,掌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动

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版】

精选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动态化的规范管理,现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盱政办发[XX]156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统一安排部署和低保信息化管理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4月21日至5月31日。用40天时间突击行动,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我镇农村低保全面进行增减提标核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会议动员、明确责任阶段(4月21日) 强化工作责任。以强化责任为重点,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在提高干部政策水平的基础上,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责任意识。镇民政办为农村低保的承办单位,村(居)书记为主要负责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为业务负责人,坚决执行谁认定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出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务必做到“应保尽保,超标退保,分类施保,阳光操作,依法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宣传、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复核阶段(4月22日—5月21日) 1、宣传、受理时间:4月22日至25日 各村(居)要做好政策的宣传、低保申请书的收集上报工作,受理地点设在民政办公室,由蒋毅负责受理。

2、调查、评议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 成立由镇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组成的低保调查评议小组,对原低保户和新增低保对象户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和评议。 3、公示、复核时间:5月6日至21日 5月6日将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组公示点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群众提出异议的拟保对象户,二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后再次进行张榜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完善资料上报县局审批阶段(5月22日至5月31日) 对张榜公示后无异议的拟保对象户,由村(居)委会会计负责通知相关对象户提供资料(资料不齐全的拟保障家庭不予申报),并填写低保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花名册上报县局审批。 三、几项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村(居)要成立组织,明确责任。书记为主要负责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为业务负责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居)要按照工作步骤,稳妥有序,规范操作。镇民政办对拟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现象。 2、开好会议,宣讲政策。由于低保工作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时间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要充分利用村组干部会、民主评议会向大家宣传到位,讲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切实做到政策讲准,内容讲清,责任讲明。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doc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梳理我乡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经办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不实问题,认真整改工作运行中制度和机制不落实问题,有效防止和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主要任务 (一)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村委会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套取挪用、吃拿卡要、违规发放、优亲厚友、乱收费以及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家人、亲属和他人办理低保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经办服务不规范问题。认真整改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对象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不完善,未通过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核对工作问题;认真整改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问题;坚决纠正以“低保有名额限制”为由拒绝受理低保申请或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问题;认真整改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解答社会救助政策,造成困难群众认为“没房子、年龄大、有大病、有残疾”才能办低保的错误认识问题;认真整改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审核审批程序、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信息等内容,暗箱操作,欺上瞒下;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建立投诉核查举报制度,不按规定公开信访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不着实问题。坚决纠正脱离实际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出现不达标或标准过高问题;坚决纠正“补差式”救助政策不落实,未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据实确定补助额度,仍然采取“分档救助”问题;坚决纠正对超政策范围内实行“按人保障”、造成符合“按户保障”的家庭未依

(精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部署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镇农村低保“最后一公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6月25日-7月1日 二、自查内容 (1)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和申请农村低保家庭,应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重点核对家庭财产、收入是否符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条件,改进低保对象认定手段,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问题发生。 (2)入户调查。①严格按照“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由乡镇(街道)包村领导、驻村干部与经办人员进行

入户调查,确保将申请人提供的家庭相关信息核实准确,逐村逐户对2020年、2020年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要求见事见人,自查率100%,没有见到对象本人的,要采取电话询问本人或访问其他群众等方式了解情况,重点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认真填写《农村低保“最后一公里”专项治理入户排查表》。 ②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 制度为重点,对群众反映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披露的问题进行查处。 ③同步排查2020年以来曾提交低保申请但未审核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积极做好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结合2020年农村低保对象复核调整集中办理审核审批,及时解决“漏保”问题。 ④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农村低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通过社会化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是否存在挪用、截留、私分低保金等问题。 ⑤民政办会同农业扶贫等相关部门,对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列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对象(含2020、2020年度已脱贫对象)进行逐户排查,进一步摸清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实际状况,对照低保政策规定,逐一识别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排查阶段初步认定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乡镇建立《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民政方案】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

【民政方案】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 “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现就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兜底脱贫作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形成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两线合一”工作机制。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确保到2020年全省146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逐步提高标准。各地要适应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在2018年底前,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800元/年的基础上,2018年至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地方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二)精准认定对象。按照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精准化管理。一是严格认定程序。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程序,全面推进“阳光低保”。二是严格收入核算。按照《河北

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核算家庭收入,对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强农惠农生产性补贴、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优待抚恤金,以及教育、计划生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三是严格申请范围。将靠父母和其他亲属供养并提出申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坚决纠正“保人不保户”的错误做法。对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得纳入低保。 (三)实行分类施保。通过三条途径,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一是对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据实核算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按照人数足额补差。二是对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的低保对象,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全额补助。三是对充分享受低保政策,足额领取低保补助金后,家庭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坚决纠正低保金分档平均发放的错误做法,全面落实低保金据实差额发放。 (四)加强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管理机制。一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季度核查一次,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二是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税务、保险机构、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各地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信息。

学校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学校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下面是整理的相关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中央、省、市扶贫攻坚会议精神以及县委相关安排部署,立足当前做好全镇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帮扶、扶持到户、资助到生、促进公平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把提高贫困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上好学作为我校教育扶贫工作未来几年的核心任务,不断创新教育管理模式,促进全镇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16 年起,实现全镇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的全覆盖,建立全镇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幼儿、适龄儿童的资助制度和助学制度,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 学 ; 确保每个贫困家庭有一个主要劳动力都能学会一至

两门实用技术。 到2016 年底,实现全镇小学教育发展总体均衡和学校办学条件有提高,努力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义 务教育基本均衡,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寄宿生达30%以上。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办学条件持续发展,教师队伍素质有效增强, 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教育管理更加高效,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到2020 年,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老师队伍更加稳定,实现教育均衡,使教育对精准脱贫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达到教育扶贫的战略目标。 三、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针对制约贫困村和薄弱学 校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和关键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争取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镇域内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以生为本,精准帮扶。围绕人人受教育、个个有 技能、家家能脱贫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充分考虑贫困 家庭子女就学的需求实际,按照贫有所需,学有保障的理念,全面覆盖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读书的实际需求, 让贫困家庭子女真正成为教育扶扶扶贫的受益者。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提高学学校教学质量作

会宁县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

会宁县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 实施方案

会宁县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甘肃白银会宁民政时间: -07-15 09:0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69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加强城乡低保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民发〔〕31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白银市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40号)要求,决定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我县城市低保人数8476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7.7%;农村低保人数116309人,占农业人口的21.7%;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658人,占农业人口的0.7%。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167元/人.月比全省平均保障标准204元/人.月低37元,月人均补差111元比全省月人均补差129元低18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850元,月人均补差65元,均与全省一样;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1600元/人.年比全省分散供养标准1640元/人.年低4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1800元/人.年比全省集中供养标准2310元/人.年低510元。 二、目标任务

(一)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在的基础上提高10%,即由167元/人.月提高到184元/人.月,月人均补差由111元提高到128元。新标准自 1月1日起执行,月人均58元的物价补贴保持不变。 (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850元提高到1096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65元提高到72元。新标准自 1月1日起执行。 (三)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的基础上提高20%,即分散供养标准由1600元/人.年提高到元/人.年,年人均提高4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1800元/人.年提高到2200元/人.年,年人均提高400元。新标准自 1月1日起执行。 三、实施范围 在底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人数基础上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程序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提标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四级流程、坚持张榜公示、严格按户施保”,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要严格调查、审核、审批。村(居)在调查时,要严格依据政策和制度规定,采取查看、询问、索证、访问邻居等方法详细核实居民家庭实际收入和生活状况,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记录,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在没有入户调查或召开评议小组会议评议

2019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xx镇2018年完成脱贫任务后剩余贫困户户、人,2019年计划脱贫户、人,根据本镇的实际,制定如下扶贫工作计划: 一、“三坚持”基于目标、精准开展、聚焦整改 坚持目标导向 坚持“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原则不动摇,以“绣花功夫”稳步推进剩余420户、702人脱贫,切实提升户脱贫、村出列质量,助力完成县摘帽的整体目标。始终围绕“三率一度”、“七个不落、一个不少”要求,对十个有扶贫任务的社区村村排、户户过、项项核,对所有扶贫资料盒盒看、页页翻、条条改,确保识别精准、退出精准、群众满意,全镇无盲区、无死角、无遗漏。 坚持精准导向 以“六个精准”作为脱贫攻坚工作导向,一是扶贫对象识别精准,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最基础的工作。尤其是针对“八类人群”及边缘户做到应纳尽纳,确保基础信息要准确无误,做到“四对照、四一致”即国办系统信息数据、扶贫手册、到户项目公示牌信息和贫困户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二是到户措施实施精准,结合贫困户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三是项目到村安排精准,统

筹各部门的业务,增强主动意识及责任担当意识,整合扶贫项目,突出扶贫成效。四是资金使用统筹精准,钱花在刀刃上,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因村派人精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领头羊”的作用,为群众脱贫致富出谋划策,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六是脱贫成效精准,严把退出标准、程序,脱贫成效既要考虑贫困户收入又要考虑支出,既要给贫困户算帐更要让贫困户认账,确保脱贫成效数据真实可信、群众认账认可。坚决防止急躁冒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坚持问题导向 习总书记指出“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麻木不仁,要对症下药,亡羊补牢”。今年全镇的扶贫工作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三真”。一是真排查,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始终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和奋不顾身的革命精神,深入走访每一个村庄,每一个村组,每一户贫困户查明情况、摸准基础信息。二是真整改,抓好整改、补足短板,是打赢脱贫攻坚的关键所在。在立行立改的同时更要注重举一反三。针对问题要由表及里,从自身找原因、从源头抓整改。三是真见效,进一步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加强作风建设,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见效,通过问责推动责任落实,问题整改。

农村低保复核工作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农村低保复核工作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农村低保复核工作方案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复核工作,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准备阶段(4月20日至4月24日) 1、调整充实镇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 2、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低保复核工作实施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3、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政府报告低保复核工作总体安排及准备工作情况。 4、召开低保复核领导小组会议,通报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充实情况,明确各自职责,研究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工作。 二、动员培训阶段(4月25日—4月26日) 1、召开由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纪委、审计所、财政所、民政、统计、卫生、派出所、劳动所、工商、税务、供电所、各村支书、主任、会计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要求。 2、组织培训,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村低保工作的领导、会计进行专题培训,在此基础上,由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会计进行业务培训,使各村干部和业务人员熟知低保各项政策法规和操作办法。 3、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对此次低保复核工作进行宣传,深入动员和发动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和配合。 第 2 页共 6 页

三、自查自纠阶段(4月27日—5月8日) 1、由各村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低保复核工作队伍,通过查阅档案、入户核查、调查走访等方式,对照“六个核对”(通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对私家车登记情况;通过房管部门核对私人房产和经济适用房情况;通过社保部门核对个人养老保险金交纳情况;通过银行部门核对个人储蓄情况;通过证券部门核对私人持有股票、有价证券情况;通过相关部门核对水、电、气等交纳情况),对所有保障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复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将保障家庭的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在居(村)、镇(办)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加盖年度审验合格印鉴。对家庭收入发生较大变化的,应重新进行调查、核定、评议,依据低保政策规定和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中确定的二十类人群需退出低保范围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2、镇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指导。 四、总结阶段(5月9日—5月10日) 1、各村(居)委会向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验收情况,填写各类表格。 2、镇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向镇政府、民政局汇报低保复核情况总结。 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第 3 页共 6 页

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推进实施方案

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推进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委厅字[XX]23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程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委厅字[XX]3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脱贫攻坚问题暂行办法》通知(黔委厅字[XX]36号),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脱贫攻坚问责实施细则(城行)》的通知(州委办字[XX]127号),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西南州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州委办字[XX]105号)中共安龙县办公室,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龙县党建扶贫“五人小组”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县委办字[XX]6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增强脱贫攻坚责任意识,加强对干部和“五人小组”的管理,确保龙山镇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组织领导调整龙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组长:陈家松党委书记陈显志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郭贵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华党委委员、副镇长成员:周家安党委副书记黄再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贺廷海党委委

员、政法委书记、副镇长马彦成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韦永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杨秋龙山财政分局局长符铚心龙山派出所所长黄胜波综治办主任毛成刚社会事务办主任王艳团镇委书记叶树成农服中心主任黄连松安监站站长吴运才林业站站长陈文梅文化服务中心主任黄德祥卫计中心副主任韦天润龙山国土所所长王武生龙山司法所所长谢国灵教管办主任彭国鑫党政办负责人、卫计中心办公室主任王世锋计生办负责人、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各村(居)支书、行政计生驻村干部、五人小组第一书记(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张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胜波、梁永亮、汪勇任副主任,负责工作任务的下达,工作统筹调度;办公室成员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全体人员,负责资料的审核、交叉校对、系统信息比对、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的安排落实等工作。二、工作措施按照“一次培训、两次入户、三次审核、四支队伍、五个精准、六个环节”的工作思路和我镇“1+7”工作法、例会制度、督查制度,有序、科学地推进现阶段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一)成立四支队伍为进一步完善我镇脱贫攻坚工作软件和硬件,按照统分结合的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时间节点,成立以下四支队伍: 1、入户调查组:全镇组建13个入户调查组,各组以片区领导任组长,各村(居)支书、行政计生驻村干部任副组长,成员为五人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xx年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持续开展整村推进、产业扶持开发、农 村贫困大学生资助、小额到户贷款贴息、农民科技培训等系列扶贫攻坚行动,全县有1.35万户、4.99万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走上了健康发展、自主致富的良性轨道,但仍有1.12万户、4.88万人处在贫困状态。这些贫困人口分布在全县各个行 政村,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复杂而艰巨。为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快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实现2017年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够格进入全 面小康社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20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 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2500元(2010年不变价)贫困线 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到2017年,全县1.12万户、4.88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2500 元(2010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 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2020年同步够格进入 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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