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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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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1995

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法的作用理解的基本观点? P71、253

简述法律责任区别于其他社会责任的特点。P295、143

简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各自优势。P467、449

简述法运行的阶段的基本环节。P310

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P316、344

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理解。P57、49

法理1996

商品交换与法产生的关系。P410

法律效力的含义。P234、89

法的移植。P189、210

法解释的原则。P382、374

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P414、410

法理1997

简述法律价值的特征。P88、278

简述法制与法律制度的区别。

简述立法体制。P314、348

简述法律文化的继承。P456、205

论述

1、权利义务功能上的互补关系。P211、111

2、论法律继承、移植的必要性、局限性。P196、205 P180、190

199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简答 1。马克思主义法学在适用价值分析方法时必须遵循那些原则2.什么是权利义务在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3。如何理解法律实现的含义

4。怎样认识法治是人类进步的必然选择

二论述

1 论执法

2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的理论优势和特点

199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名词1立法目的 2 法律清理 3 执法 4 法律原则 5 法律实效二简答1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

2 法律实现的含义

3司法的功能

三论述

1 法律规范的效力

2 法律价值的特征

法理考研试题1999

1、简论法对科技进步的促进和保障作用(20)

2、简论法律移植(20)

3、论法与利益的关系(30)

4、下列二题由考生任选其一(30)

A、阐述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推理(即辩证推理)

B、论人权的法律保护

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行政法专业试卷1999年法理部分一名词

立法目的

执法

法律解释

法律实效

法律原则

二简答

1 法律责任本质

2法律实现的意义

3司法功能

三论述

1 法律价值的特征

2 法规范的效力

200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价值判断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三如何认定法律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四法治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必然选择

五法律价值的特征

法理考研试题2000

1、简析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15)

2、简论法律原则的概念与功能(15)

3、论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20)

4、从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论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20) 5、下列二题任选其一(30):

A、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内容

B、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行政法专业试卷2000年法理部分一简答(15*3)

1从价值判断看,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什么关系

2如何认定法律规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守法的根据和理由是什么

二论述

1法治是人类进步的自然选择(25)

2法律价值的特征(30)

200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从法的位阶角度论法的效力

二论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

三恶法非法观与恶法亦法观

四权利与义务的推定

五以我国加入WTO为背景,论述中国法制改革

法理考研试题2001

1、简述法律规则的分类

2、简述法律文化传统

3、简述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4、简述法对利益的调整作用

5、试述在法制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行政法专业试卷2001年法理部分

一从法的位阶角度论法的效力

二论法律思维方式特点

三权利与义务的推定

四论“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观

五以我国加入WTO为背景,论中国的法制改革

200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权利在社会运行中的界限(12分)

二近现代法治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12分)

三法的作用机制(12分)

四法治,德治,法制的含义和相互关联(12分)

五论法律制裁的前提条件(26分)

六论中国法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取向(26分)

法理考研试题2002

1、语义分析方法是西方哲学家常用的一种法学方法,试以“法律渊源”为例论述语义分析方法

2、国内法和国际法一直是法理学研究热点和焦点问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矛盾显得更加突出,试从法理学的角度论述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关系

3、试述科学技术的消极负面作用(包括现实的、潜在的),并谈谈法在缓解科技消极方面的作用

4、2001年我国出台了《立法法》,试以《立法法》为依据谈谈法律解释的主体、内容及效力

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行政法专业试卷2002年法理部分

一简答权利的界限

二简答法制国家的前提

三法的作用

四法制、法治、德治的关系

五论法律制裁的前提

六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益”的价值取向

2003年法理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移植

2.立法

3.法的目的价值

二.简答

1.简述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2.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3.法律调整的局限性

4.法律的强制性

5.法律解释的一般原则

三.辨析

1.宣告失踪是否是构成性规则

2.人民政协的监督是否属于法制监督

3.凡是物都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自治条例,单行条列

四.论述

1.科学技术对法律的作用

2.结合十六大报告中加强法律监督,加强执法,加强保护人权的论述,谈谈其中蕴涵的?法理思想。

2004年综合卷(法理宪法)

一、简答

1、法学中实证分析方法的基本特点和和具体形态(10分)

2、法产生的基本标志(10分)

3、简述法的规范作用(20分)

二、论述法的价值的涵义(25)分

三、论述法的局限性(25分)

四、加入WTO对中国的影响(25分)

五、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特征(10分)

六、简述宪法实施的保障(25分)

2004年综合(刑法,民法)

一、简述30分

1 简述累犯与特别再犯的关系

2 简析为抢劫而盗窃枪支尚未着手实行行为就因意志意外原因停止的定性

3 挪用公款与贪污的区别

二、试论停止重复侵害行为的性质(25分)

三、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适用条件的异同(20分)

四、简述(30分)

1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

2 表见代理制度的价值

3 法人在清算期间的性质

五、试论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理论(25分)

六、试述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关系(20分)

2005法理学(含宪法学)

一、简答:

1、简述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10分)

2、简述法产生的标志(10分)

3、简述法的价值的三种含义(10分)

4、简述法律调整和道德调整的关系(10分)

二、试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25分)

三、试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5分)

四、试述法治原则在法的运行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和基本要求(25分)

五、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10分)

六、试述特别行政法律制度的性质及内容(25分)

综合卷(民法、刑法)

刑法:

1、危害行为的类型(10分)

2、绑架罪的构成要件(10分)

3、聚众斗殴和伤害罪的区别(10分)

4、试述非刑罚处理方法的价值评价(25分)

5、死刑的适用条件(20分)

民法:

1、买卖标的物的风险负担(10分)

2、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10分)

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10分)

4、分析过错归责原则的优缺点,谈谈归责原则的发展趋势(25分)

5、论述占有的性质及制度功能(含法律效力)(20分)

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吉林省内)法理学(含宪法学) 一、简述题

1.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方法论?(10分)

2.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是什么?(10分)

3. 公私法划分的标准和意义是什么?(10分)

4.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何在?(10分)

二、论述题

1.如何理解法的局限性及其与法治的关系?(25分)

2.法与自由的关系如何?(25分)

3.如何正确看待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的关系?(25分)

宪法学部分:

一、简答题(10分)

宪法修改的限制

二、论述题(25分)

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在宪法关系中的地位

综合(刑法学与民法学)

刑法学部分:

一、简答(每题10分,共30分)

1.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2.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

3.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论述

二、论述题(共45分)

1.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25分)

2.法定刑、量刑情节与宣告刑的关系(20分)

民法学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如何划分法人与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民事责任

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3.物权的优先效力

二、论述题(共45分)

1.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及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5分)

2.英美法中事实上的预期违约与大陆法系的不安履行抗辩的区别(20分)

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吉林省外)法理学(含宪法学)

一、简答题 (每题10分,共40分)

1.法治的含义

2.法律的目的价值及其特点

3.人权及其保障途径

4.法律程序的作用机制

二、论述题(每题25分,共75分)

1.法律的功能及其局限性(25分)

2.我国民间一直流传着“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一谚语;又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回答:(1)二者各属于什么规范?(3分)(2)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22分)

3.法律全球化及其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25分)

宪法学部分:

1.简述宪法实施的原则。(10分)

2.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25分)

综合(刑法学与民法学)

刑法学部分:

一、简述题(30分)

1.简述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及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10分)

2.简述罚金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10分)

3.简述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10分)

二、论述题(45分)

1.试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20分)

2.试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及其适用原则(25分)

民法学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2.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3.配偶权的内涵及其内容

二、论述题

(一)评论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行为制度,兼谈我国未来《民法典》对该制度的设计。(25分) (二)论物上请求权。(20分)

吉林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校园bbs回忆)

法理学部分

一.简答题(共计15分)

1. 简述法律的目的价值及其特点(15分)

二. 问答题(每题25分,攻击75分)

1.阐述法律的作用及其局限性。(25)

2. 阐述法律全球化及其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25)

3.里格斯诉帕尔默案是美国法律史上的一个著名案例。恶少帕尔默得知祖父的遗嘱将他列为继承人,为尽快取得遗产,帕尔默谋杀了自己的祖父。按照普通法,帕尔默享有继承权,但这明显不公。后来,法院依据“任何人不得从不当行为中得利”这一法律原则剥夺了帕尔默的继承权。

(1) 此案的法官是通过什么方法得出其判决结论的?(5分)

(2) 为什么要得出这一否定性的判决结论?肯定性的判决作出之后会导致什么后果?(5分)

(3) 如果评价判例制度?(15分)

宪法学部分

1.简述宪法规范的特征。(10分)

2. 论宪法的作用。(25分)

3. 论宪法实施的原则与条件。(25分)

民法学:

1. 简答题:债权让与的生效要件。(10分)

2.简答题:物权公示的公信力的内容。(10分)

3. 论述题:公序良俗原则的规范功能。(25分)

4. 论述题: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体系。(30分)

刑法学:

5. 简述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与联系(10分)

6. 简述行贿罪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内容(10分)

7.论述不作为的概念及义务来源形式(25分)

8. 论述量刑的原则(30分)

0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经济法方向)

综合卷:(共计150分)?法理 1 论法学的研究对象 (15分)? 2 试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35分)?刑法 1 论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2分析教唆犯的法律责任(35分)

同(15分)?

民法 1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15分)

2 试析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35分)

专业卷:(共计150分)

1经济法主体的特征(15分)? 2 论市场监管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异同(15分)?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后果(15分)

4 分析经济法的法域属性(35分)

6

5论述我国经济法对市场信用的保障作用(35分)?论述双倍赔偿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意义(35分)?0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民商方向)

民商方向综合卷:1.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必要性

2.简述商业贿赂行为

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异同

4.论权利义务关系

5.述评死刑制度?

6.论经济法中的效率优先原则和公平原则

民商方向专业卷:1.法定抵销的条件

2.公平责任? 3.先占制度

5.论占有的保护

4.论公信原则?

?6.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08年考研试题发布(法理学方向)

2008年法学考研法理专业课试题--------只记得大概意思

1、法律全球化的的意蕴?15

2、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方式?15 ?

3、法律解释的概念和原则?15

4、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35

5、如何实现司法公正?35 ?6、案例题:关于“烟花禁改限”的一段文字,提到禁止的效果不好,于是改为限制,并且在制定方案过程中举行听证程序,听取民众的意见.

(1)风俗、道德、习惯等能不能用法律禁止?10 ?(2)听证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10

(3)如何对待少数人的意见?也即如何对待利益冲突?

0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法理学之综合卷)

1、简答宪政的特征。

2、简析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3、简答民事责任的特征。

4、论述宪法的解释机制。5、论述量刑情节的适用。

6、论述连带之债。

毕业生调档函模板

毕业生调档函模板 HR工具-文本范例 调档函格式及范文多篇 人事调档函 ________: 因工作需要,商调贵处___(档案号:___)等___名同志到我公司工作,如蒙应允,请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我部,待研究后函告。 多谢合作 ___公司人事部(公章) 年月日 毕业生调档函 _______大学研究生院:

_______同学是我校_______届本科毕业生,由于该同学档案尚在中,需等到__月份该生离校时将档案寄往贵单位。该生成绩合格, 没有欠费,能够按时毕业,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研究生调档函 ___________大学: 您单位___________同学报考我校____年硕士研究生,现已拟录取,请将该生人事档案于__月__日前(开学前),寄至:___________大学 ___________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编___________)。以便我们 审查,审查合格档案不再退回;如按期档案未到,不予录取,后果自负。 多谢合作! 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__学院

_______年__月__日 提档函 兹予我单位(、部门) *** 同志(同学)到你处提走 *** 档案,望予以接待。 特此专函! 学校(单位) 仅供参考 HR工具-文本范例 档案办理介绍信 **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XXX同志, __号码:XXXX到**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我司档案事宜,请予接洽为荷!

XXXX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 转档介绍信 XX单位: 现有XXX在我单位工作需将档案转至我处,请予处理为谢。 XX单位 X年X月X日 (公章) 仅供参考 预备党员调档函 中共党支部(单位名称):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根据 为保障本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根据《吉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复试、录取组织机构 法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年度复试、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制定法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资格审查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按二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负责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复试小组秘书一般由专职教师担任,书面记录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 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为五人。 第三条复试资格的确定 本年度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院申请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符合《吉林大学关于接收2018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中接收免试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通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第四条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面试、综合面试三种方式,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课笔试,法学硕士各专业的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民法总论、刑法总论、宪法学、法理学综合卷;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民法学、刑法学综合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卷面分数为100分; (二)外语面试采取口试形式,主要测试听、说、译能力。考生抽签决定翻译试题,当场朗读并翻译成汉语,分数为30分。口语测试,由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分数为20分。 (三)综合面试,分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科目参见附件二,每门测试科目2题,分别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拓展基础知识的能力。每个考生回答4题,其中基础题2题,各30分,拓展题2题,各10分,总分数为80分。考生抽签决定试题,当场即席回答。

2019-2020 吉林大学中国史考研最全备考指南

2019-2020 吉林大学中国史考研最全备考指南一、吉林大学历史学院简介 文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中文系和历史系,现文学院是根据吉林大学学科专业调整和院系整合的决定,由原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与博物馆学系、国际交流学院、古籍研究所和其它四个校区的大学语文教研部等单位于2001年5月合并组建的,包含有文学、历史学、教育学和艺术学四大学科门类七个一级学科,设有教育部历史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目前吉林大学学科涵盖面最宽的院级教学与科研单位。 文学院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著名文学家和语言学家杨振声、冯文炳(废名)、张松如(公木)、汪馥泉、蒋善国,著名历史学家吕振羽、于省吾、金景芳、罗继祖等都曾在这里执教过。文学院现有教职工257人,专任教师219人,其中教授74人(含博士生指导教师60人),副教授52人。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

的中青年专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中央和教育部“马工程”首席专家3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2人,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6人,教育部跨世纪及新世纪优秀人才9人,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 二、吉林大学历史学考研专业目录 三、吉林大学历史学考研参考书目 中国史: 古文字学方向: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文字学概要》裘锡圭,商物印书馆,1998年版; 《商周古文字读本》刘翔等,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 《说文解字》许慎,中华书局,1963年版。 古代铭刻学与书法方向:

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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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1995 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法的作用理解的基本观点? P71、253 简述法律责任区别于其他社会责任的特点。P295、143 简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各自优势。P467、449 简述法运行的阶段的基本环节。P310 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P316、344 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理解。P57、49 法理1996 商品交换与法产生的关系。P410 法律效力的含义。P234、89 法的移植。P189、210 法解释的原则。P382、374 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P414、410 法理1997 简述法律价值的特征。P88、278 简述法制与法律制度的区别。 简述立法体制。P314、348 简述法律文化的继承。P456、205 论述 1、权利义务功能上的互补关系。P211、111 2、论法律继承、移植的必要性、局限性。P196、205 P180、190 199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简答 1。马克思主义法学在适用价值分析方法时必须遵循那些原则2.什么是权利义务在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3。如何理解法律实现的含义 4。怎样认识法治是人类进步的必然选择 二论述 1 论执法 2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的理论优势和特点 199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名词1立法目的 2 法律清理 3 执法 4 法律原则 5 法律实效二简答1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 2 法律实现的含义 3司法的功能 三论述 1 法律规范的效力 2 法律价值的特征 法理考研试题1999 1、简论法对科技进步的促进和保障作用(20) 2、简论法律移植(2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现在很多考研考生都会选择学习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下面小编跟大家说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怎幺样,希望对你有帮助。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 1、社会的发展对法律人才需求加大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但需要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的制定或修改,而且急需加速对行政管理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加强对行政法学的研究,搞好国家机关的建设和体制改革,使国家机关更好地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使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效率极高、办事公正而又廉洁的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2、就业压力面前事在人为当前,就业压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如果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比较感兴趣,然后在大学期间好好学习,那就业前景也是很好的。法学就业前景不是差,而是很多法学学生不好好学,知识掌握的不好,就业也就一踏糊涂。其次,社会上对法学的人才要求一般比较高,本科生不是十分得到认可,所以,如果你想在法学方面有所发展并作为以后就业的去向,就要做好考研的准备,大学期间好好学知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毕业就业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毕业主要到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

吉林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吉林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 《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各版本 《中国文学史》游国恩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 《欧美文学史》李尚信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文学概论《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各版本。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文学综合(见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 《中国文学史》袁行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综合(见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学综合(见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欧洲文学史》杨周翰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美国文学简史》董衡巽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2011年参考书目: 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 《文学通论——导论》黄也平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中国文学史》游国恩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 《欧美文学史》李尚信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文学通论——导论》黄也平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吉林大学法学院概况

优秀法学理论人才的摇篮 一、学科的历史与现状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创建于1952年,是国内第一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之一,是北京地区之外的第一个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点。2000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基础成立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获教育部批准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国内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重点研究基地。2002年,法学理论学科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并被纳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院于2003年被人事部批准成为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本学科联合政治学理论、法律经济学等学科正在申报并有望成为“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改革开放以来,本学科培养出一批在学术界声誉卓著的法学家,现任我校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原国家法官学院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本学科也培养出一批在实务界成绩突出的社会精英,如荣获“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称号的王俊峰律师。本学科培养出来的一批优秀年轻学者执教于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名牌高校,担负着所在高校法学理论教学和科研的重任。 本学科已经形成一支梯队结构合理、富有合作精神、实力雄厚的学术团队。本学科共有教师2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4人,讲师4人,助教8人。其中,有博士学位的共10人;已获硕士学位、正在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11人;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2人,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2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2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1人。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有张文显教授、邓正来教授、姚建宗教授、马新福教授、霍存福教授、崔卓兰教授、赵新华教授、徐卫东教授等。其中,张文显教授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学学科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执委、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科组委员(召集人)等重要学术职务。邓正来教授是海内外著名学者。据南京大学主办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统计,近三年邓正来教授的专著、译著、论文被引用次数总计942篇次,引用率在法学界排名第一。本学科现有教师绝大部分是50岁以下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一批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已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崭露头角。

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法理1995 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法的作用理解的基本观点? P71、253 简述法律责任区别于其他社会责任的特点。P295、143 简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各自优势。P467、449 简述法运行的阶段的基本环节。P310 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P316、344 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理解。P57、49 法理1996 商品交换与法产生的关系。P410 法律效力的含义。P234、89 法的移植。P189、210 法解释的原则。P382、374 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P414、410 法理1997 简述法律价值的特征。P88、278 简述法制与法律制度的区别。 简述立法体制。P314、348 简述法律文化的继承。P456、205 论述 1、权利义务功能上的互补关系。P211、111 2、论法律继承、移植的必要性、局限性。P196、205 P180、190 199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简答1。马克思主义法学在适用价值分析方法时必须遵循那些原则2.什么是权利义务在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3。如何理解法律实现的含义 4。怎样认识法治是人类进步的必然选择 二论述 1 论执法 2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的理论优势和特点 199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名词1 立法目的2 法律清理3 执法4 法律原则5 法律实效二简答1 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 2 法律实现的含义 3 司法的功能 三论述 1 法律规的效力 2 法律价值的特征 法理考研试题1999 1、简论法对科技进步的促进和保障作用(20) 2、简论法律移植(20)

3、论法与利益的关系(30) 4、下列二题由考生任选其一(30) A、阐述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推理(即辩证推理) B、论人权的法律保护 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行政法专业试卷1999年法理部分一名词 立法目的 执法 法律解释 法律实效 法律原则 二简答 1 法律责任本质 2法律实现的意义 3司法功能 三论述 1 法律价值的特征 2 法规的效力 200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价值判断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三如何认定法律规具有法律效力 四法治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必然选择 五法律价值的特征 法理考研试题2000 1、简析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15) 2、简论法律原则的概念与功能(15) 3、论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20) 4、从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论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20) 5、下列二题任选其一(30): A、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容 B、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行政法专业试卷2000年法理部分一简答(15*3) 1从价值判断看,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什么关系 2如何认定法律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守法的根据和理由是什么 二论述 1法治是人类进步的自然选择(25) 2法律价值的特征(30)

吉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

吉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行政规章和《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研究生系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三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视其情节轻重、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四条纪律处分的种类由轻到重分别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一人有违反本规定二种以上行为的分别裁决,可在较重一种的处分上加重一级处分。 第六条在共同违纪行为中对于起组织、策划、教唆、怂恿、胁迫等作用者,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七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种类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照本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减轻、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二)主动退回违纪违法所得的;

(三)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的; (四)违纪事件由过失造成的; (五)有其他应依照本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节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本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四)违纪后不承认错误或受处分后无理取闹,态度恶劣的; (五)违纪受处分后又因违纪应受到纪律处分的或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六)有其他应依照本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节的。 第十条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由其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察看。在察看期内,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明显进步表现的,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突出先进事迹或立功表现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学校批准,可提前解除察看,但察看期不得少于六个月;经教育不改,或者又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延后解除留校察看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临近毕业的留校察看期限,视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十一条研究生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其下一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受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取消其在读期间评奖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研究生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需负担的损害赔偿,由违纪研究生个人承担。 第三章违纪行为与处罚 第十三条对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对违反法律、法规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司法机关认定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但决定对其不予起诉或不予处

2019年文学院学术型硕士调档函快递单号

序号姓名地址邮编备注快递单号1杨譞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升华学生公寓30栋410083推免231647402107 2曾瑜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710062推免231647402116 3刘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300071推免231647402143 4张靖仪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四川大学(江安校区)610207推免231647402161 5林树宜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第一文科楼东311室510632推免231647402198 6马晶波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大南校南苑3公寓562130012推免231647402213 7刘宗岱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2号四川大学江安校区610207推免231647402222 8程玉婷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A区中门400044推免231647402231 9邹金涛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国交4栋430079推免231647402259 10梁文静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117栋308510275推免231647402295 11廖宇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翡翠路东塔家园2栋2单元604/天津市南开区卫津 路94号南开大学文学院(学校) 424400推免231647402310 12向亚楠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610207推免231647402356 13刘文霞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兰州大学榆中校区730100推免231647402374 14张文瑾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南苑3公寓130012推免231647402470 15赵雅倩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710100推免231647402504 16李笑颖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李园三舍400715推免231647402522 2019年文学院学术型硕士调档函快递单号

大学生档案调档函(共11篇)

篇一:毕业生调档程序及注意事项 毕业生调档程序及注意事项 1、毕业生凭毕业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接收单位应具有人事权或管档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没有签定就业协议的须凭毕业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人才交流中心的调档函(没有签定就业协议的不能办理报到证,只能办理调档手续)、考取研究生的凭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应届毕业考取研究生急需调档的可以凭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到学生处办理,学生处将会公布集中办理研究生调档时间,请在学生处公布的规定时间内办理)。 2、毕业生档案调往外地的,档案的接收单位必须是人才交流中心(湖南省回原籍的可调往生源地的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外省回原籍的按其本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档案调往生源省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所在地、市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毕业生调配办公室(具体情况见副表)。 3、档案的邮寄费自理,邮寄单位和邮寄地址一定要写清楚,特别是调往外省的一定要将详细的地址(具体到该城市的街道名称及门牌号码、邮政编码)写清楚。外省回生源省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地、市州的人才交流中心的详细单位名称和地址请按附表中的单位地址填写。 4、择业期满2年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档案由我处统一打回生源所在地,湖南省内的打回生源所在地的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外省的打回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5、档案接收单位在接收档案后应将《毕业生档案传递通知单》回执联签字盖章 后寄回我处。 6、档案严禁自带。 7、凡在校期间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离校前到学院助贷中心办理好还贷手续,否则不能办理调档手续。 8、凡邮寄档案的请在登记本上留下可联系本人的有效电话,以便我们联系,否则因档案缺资料(比如成绩单、学位申请表、体检表等)会影响档案的传递,因此请参加了毕业补考的毕业生在离校之前务必核实自己的档案是否完整(成绩单、学位申请表、体检表等)。 9、凡办理了档案邮寄的请务必在1个月后与档案的接收单位联系档案是否已经签收,并及时与接收单位办理相关的托管手续。 10、请各系就业专干或辅导员收取需办理档案传递手续的(凡已签约和申请回原籍的学生均要办理)学生邮寄费后统一交伍老师,邮寄费21.5元每份,档案邮寄花名册和档案详细地址见附表,同时还要上交详细的档案邮寄花名册的纸字版和电子版文档,以便核查。档案邮寄花名册和档案详细地址、毕业生调档程序及注意事项均已上传群共享。 湘南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4月16日 篇二: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问题须知 学生档案须知 一、毕业生档案流转问题 毕业生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档案不断浓缩着你的大学生活,而且将伴随你新的人生之旅,档案如此重要,请你务必对下列问题给以关注。 1、问:学生档案能否由自己携带? 答: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不得由本人携带。 2、问:档案转递的方式有哪些? 答:按照有关规定人事档案一般以机密件由机要通信方式转递到接收单位;但由于部分接收单位不够级别或没与当地机要通信局建立寄递关系,不能用机要通信方式转递,只能用中国邮政快递转递; 广州市机要局查询电话:87751312,机要局门市电话:87758303;中国邮政快递ems查

吉大法硕复试详情曝光

吉大法硕复试详情曝光 我是吉林大学法学院2017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的研究生,我的方向是民商法学,我当年考研的时候初试准备大概三个月,所以初试成绩并不理想,在吉大排名大概50左右,所以准备复试的时候我比较认真,再加上我本科时候做学生工作比较多,毕业后又留校做了行政工作,所以在面试环节不怎么怯场,但我个人英语不好,尤其口语和听力很差,所以最后的复试成绩跟初试排名几乎一样,但能考上已经很幸运了。 如果英文面试不好的同学,真的建议大家报个英语强训班练一练,只靠自己英语这个东西提高太慢了,尤其像我这种哑巴英语,凯程法硕开设专门的面授班,也有针对性的面授课程,推荐大家)。在考上研究生后,我一直都有在做法硕考研辅导和复试辅导,带过的考生不仅有考入吉大前十名的,还有350多分逆袭吉大复试的,所以还是有很多经验可以分享的。 一、吉大法硕复试总览 1、吉大法硕复试专业课部分只考民法和刑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考试范围相同,由吉大法学院官方发布题库,每年题库均有变化,但大体不变,适当增加和延伸,随着考试年份增长,题库也在不断变大,民刑合计约为300个题目左右,只给题目不给答案,考生需自行查找答案。

2、笔试部分由考生代表从监考教师的题库中盲抽五道作为全体考生的笔试题目,考生答题需要注意,无论什么题目都要把自己所知道的全部相关知识答上去,切不可只答要点,吉大复试笔试只有五道题,考察的就是考生知识把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只答要点,一来卷面单薄,二来也不能体现考生知识基础的牢固。 3、面试部分考生需从面试老师的答题袋中抽取刑法题目,民法题目,自由发挥题目和英语题目按顺序作答,民刑题目与笔试范围相同,答题技巧亦相近,自由发挥题目没有参考范围,可能是时事政治也可能是人生规划,甚至到生活周边,所以考生在作答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语言组织,态度要积极向上且诚恳,不要盲目骄傲,也不要过于自卑,体现出自己健康的精神面貌,用诚心去打动面试官,这道自由题目无需准备,临场随机应变,我建议无论什么样的题目都可以联系到法律上或者学习上,比如在叙述一个问题之后,可以再从法律角度表达下自己的想法,灵活应对。 4、专业课参考用书《分析》+《民法》十一五红皮本科教材+《刑法》十一五红皮本科教材,或其他民法刑法本科教材均可(吉大法学本科生用的最好) 二、复试流程细解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面试、综合面试三种方式,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 1、专业课笔试 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命题考试,试题为包括两门课程的合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科为60分,共120分。

复旦大学调档函模板

复旦大学调档函模板 篇一:复旦调档函 2014年复旦大学自主招生腾飞计划招300名农村考生复旦大学对外公布2014年“腾飞计划”,计划招收不低于300名优秀的应届农村户籍学 生。这一数字预计将占复旦大学2014年招生总人数的10%左右。通过测试获得“腾飞计划”高考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根据其测试成绩分别给予以下三种优惠政策之一: 一、考生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 绩至少高出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 分则予以录取。 二、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

其高考成绩高 于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达到复旦大学第一批本科 投档线线下40分以内,即可录取。投档线按复旦在相关省公布的本科 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高 于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达到复旦大学第一批本科 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即可录取。投档线按复旦在相关省公布的本科 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该计划是复旦大学承担国家级大学育人使命,主要面向中西部、农村考生较多的省份和 “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户籍学生所设立的专门的高考录取优惠政策计划。应届高三农村户 籍学生经所在中学和校长实名推

荐,篇二:四川省2014年一、二本调档分启榜高考升学整理 四川省2014年理科一本调档线及线差院校名称(理科)2014年理科调档线分差北京大学665 125 中国人民大学646 106清华大学660 120 北京交通大学580 40北京科技大学579 39北京化工大学567 27北京邮电大学602 62中国农业大学580 40北京林业大学559 19北京中医药大学571 31北京语言大学573 33中国传媒大学593 53中央财经大学627 8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627 87中国政法大学612 72南开大学627 87 天津大学615 75 大连理工大学596 56东北大学574 34 吉林大学580 40 东北林业大学548 8 复旦大学654 114 同济大学633 93

吉林大学法学院老师

1,民法学: 徐卫东:院长,保守派。以保险法研究专攻,教材类著作为主,学术类很少。以好说话,好"办事"为特点,为研究生开课最多,但除保险法外其他不敢恭维。代表作《保险法》。 赵新华:副院长,实权派。票据法专攻,教材类著作为主,学术类很少。至少每两年去一次日本,近年来几乎不写文章。飞扬跋扈。代表作《票据法》。 马新彦:法学院一大美女。原为研究民事诉讼法,后转为民法。现以美国财产法为主要研究对象。学术上代表观点——信赖规则研究。是否美女暂且不论,但品味十足,去 看看她穿的衣服吧,法学院的MM好好学学。社科院的红人。 李建华:学术派,严肃,逻辑性强,所以不会讲课。但本科生对其评价很高。文章写的不错,但著作类少。收入不菲。 彭诚信:研究型教师,学术上搞的很好,代表性论文《物权变动的立法选择》很值得一读。个性上不容别人对其学术的反对意见,不信你去和他讨论个问题。民法学的新星。 蔡立冬:十年的政府工作后,又回到学校,法学院老师以全票通过。其硕士论文就被收录在《民商法论从》。无论讲课还是学术都是极佳。如果没有最初的十年,那将会如何。 傅穹:公司法现在已经研究的比较深入了。讲课上理论事务兼具,这是吉大老师欠缺的地方。人才啊,不知道还能在吉大多久。 于莹:美人。讲课不敢恭维,但是在票据法、证券法上的研究也比较深入,现在在社科院搞博士后研究,女人吗,有所得有所失。单身中。 2,刑法学: 吴振兴:近十年以事务为主,事务上颇有名气(据说出场费很高)。但其毕业论文《罪数形态论》已经奠基其在刑法学的位置。至今无人能在罪数形态领域超越。讲课精彩,值得一听。每学期也回来一次,讲课爱抽烟,前排男生准备好火机,有可能每人分一支。 李洁:美人。新中国第一个刑法女博士。代表理论——犯罪构成理论,文章写的极其精彩。擅长中日比较法研究。正在构建"李洁刑法学体系"。讲课也应该听。 张旭:专攻国际刑法。讲课深得好评,文章写得也是不错。犯罪学的资深教师。 徐岱:人称法学院两大仙女之一。近年来有些发福,刑法史研究为长。 3,诉讼法: 赖宇:与吴振兴在实务上并称"无赖"两大律师。今年来学术上不见成果。专攻实务。偶尔会讲本科的刑法。因其半路出家刑事诉讼法。讲课多讲些自己代理的案例。 闵春雷:同样从刑法半路出家,学术一般,讲课有女人特有的墨迹劲,曾苦口婆心的劝大家来上课被院长听见,抓了百余名逃课分子。 4,国际法: 那力:传闻伦敦大学的博士毕业,但专业外语说的真不怎么好,讲口译还是不错的。国际环境法和国际税法是强项。同时带环境法的研究生。很和蔼,不抓学生补考 韦经建:法学院三大战士之一。传闻喝酒与赵新华有一拼,要成为其出色弟子先好好联酒量吧。海商法研究为主,其他不详。 吕岩峰:国际私法界有一定地位,同时在经济学院带法经济学博士。 孙世彦:在国际人权法领域有一定发言权。(此为徐显明语)社科院博士毕业。外语佳。但于莹曾说要是比单词拼写,她略盛一畴。 5,法理学: 张文显:大家,中国权利法学的奠基人。经典著作《二十世纪西方法学思潮研究》、《法哲学范畴研究》。 马新福:中坚分子。代表作《法理学》,因为是考研指定用书,已经再版几次。 姚建宗:少壮派的代表。凭一篇论文《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足以扬名。日后吉大法理学

2020吉林大学诉讼法学考研参考书目、历年分数线、考研经验

2020吉林大学诉讼法学考研参考书目、历年分数线、考研经验 院校简介 吉林大学(Jilin University)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会长春,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接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亚太国际教育协会、21世纪学术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 吉林大学始建于1946年,1952年经院系调整成为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60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大学。2000年,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吉林大学。2004年,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转隶并入。 截至2018年6月,学校6个校区7个校园共占地611万多平方米;下设46个学院;有教师6493人,在校全日制学生71826人;有本科专业1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1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专业介绍 1、概述: 诉讼法学是以规定诉讼程序如何进行的诉讼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诉讼法学主要有三个分支学科,即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分别研究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方面的诉讼程序和司法实务。 2、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的研究方向主要有:01民事诉讼法学02仲裁法学03民事执行法学04刑事诉讼法学05刑事侦查学06司法鉴定学。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有所不同,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3、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比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熟悉网络诉讼、网络信息司法认证、电子证据等专业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技术;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进行诉讼法学科研工作;毕业后能胜任诉讼法学教学、科学研究,特别是与信息网络有关的证据和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具备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担任诉讼法学理论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及相关法律实践工作的能力。 4、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招收心理学学硕和心理学专硕(应用心理硕士)、教育学学硕和教育学专硕(教育硕士)、历史学和法律(非法学)研究生,博仁考研老师为备考吉林大学研究生的同学整理院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学在备考前期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免最后报名时才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无法报考。更多吉林大学考研相关信息可以咨询。 注:2017年研究生考试招生信息院校会在8月中下旬或9月发布,现阶段备考的考生可以先参考2016年相关信息进行备考复习,并待最新考研信息发布后进行复习调整。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605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800人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250人左右。 各学科专业、领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均可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研究生,2016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2000名左右。 二、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家“211工程”院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可于2015年9月中旬浏览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王轶

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王轶 王轶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 1972年6月生、蒙古族、河南南阳人 新闻'> 2011年9月-2012年2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3年11月-2004年3月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6年9月-1999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博士学位 1993年9月-1996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1989年9月-1993年7月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河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监管评审委员会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2012第六届吴玉章优秀教学奖

2012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 2011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1第二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 2011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 2010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0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 2010北京市法学会优秀应用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 2009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09北京高校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文科 A 组最受学生欢迎奖 2009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特等奖 2009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班主任 2009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200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奖(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 2007首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2006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 则》) 2005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类)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 则》) 2005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 2002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物权变动论》) 2001北京大学“岗松奖教金” 2001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1998第七届吴玉章奖学金 1998君合律师人才奖学金等 代表性著作: 2009《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001《物权变动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1997《合同法新论 ?分则》(合著,第二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等 主要论文: 2013 “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 2013 “论民法诸项基本原则及其关系” 期 2012 “合同当事人利益的类型化分析” (合著,第一作者),载《公民与法》2012年第10期 2012 “论合同行为的一般生效条件”,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7期 2011 “论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 ”,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4期 2011 “从‘照着讲’到’接着讲’”,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2期 2010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损失分配制度”,载《社会科学战线》 2010年第9期 2010 “合同效力认定的若干问题”,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 ,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 ,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

论美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争点排除规则”(张临伟 吉林大学法学院)

论美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争点排除规则” 张临伟吉林大学法学院, 吕强 上传时间:2008-6-29 关键词: 美国/民事诉讼/争点排除规则 内容提要: 美国民事诉讼争点排除规则的存在免去了对存在于不同案件中的相同争点的反复判断,它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诉讼成本的节约和诉讼过程的缩短,而且避免了对争点重复判断而可能产生于不同判决之间的不一致,以致矛盾状况的出现。这些使得司法系统得以有效率地运转,法律的稳定与权威也可以得到实现。但对效率的追求不应以牺牲公正为代价的,争点排除规则同时规定了诸多例外。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对效率的追求与对公正的追求在相当大的范围上达成了一致。 既判力是当前我国学界和实践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美国既判力制度重要内容之一的“争点排除规则”对我国的学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本文将通过分析美国法上的“争点排除规则”来作比照,看美国民事诉讼法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与制度给予判决主文以外的判断以约束后诉的效果的。 一、两大法系下既判力制度之简单比较 美国民事诉讼中有关既判力的制度与大陆法系下的既判力理论存在很大的差别。在美国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既判力作为一种制度性效力同样可以被发现。在美国,既判力制度作为“诉讼程序应该能带给纷争以终结”这样一种信念的反映,决定着第一个诉讼中的判断何时及如何在后续的诉讼中成为决定性的判断,但由于各国法律文化传统的不同,即使同一概念,实际上也有很大差别。 首先,在美国民事诉讼法下既判力的内容要比大陆法系中的既判力丰富。在美国,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对某一具体的诉或请求进行了民事诉讼,而且法院也对此做出了终局判决,那么,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该诉或请求再次进行诉讼;同时,双方当事人也不能就在该诉或请求中提起并审理决定了的事实或法律问题再次进行诉讼。可见,在美国作为制度性的既判力其效果及于诉或请求之外的争点。 其次,在美国既判力一词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被使用,并且对于既判力制度的称谓本身,术语上还经历了一个调整过程。根据美国学理的看法,虽然既判力一词在不少情况下被宽松地称为前所述判决所具有的排除效力的全部,但更准确地讲,其含义应当是专是指禁止当事人对前一诉讼的判决已经决定的诉或请求再行诉讼。按照美国民事诉讼传统的说法,既判力效果是指两种——即相当于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下对诉或请求的既判力和对审判过的争点不准反悔的禁止间接反言的效力(collateralestopple)。[1]但由于在不同层次上使用既判力一词可能引起的混乱,并且禁止间接反言的说法并不确切。[2]所以从《判决重述(第二次)》出版以来,美国诉讼法学界把既判力叫做“请求排除(claimprecusion)规则”,而把“间接禁止反言”叫做“争点排除(issuepreclusion)规则”。 请求排除规则目的在于限制对一基本争议提起重复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就某一个具体的诉或请求进行了民事诉讼,而且法院也对此做出了终局判决,那么,双方当事人则不得就该诉或请求再次进行诉讼;而争点排除规则关注的则是对于同一争点的重复诉讼,即避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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