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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管理制度修订

成都公司渠道管理制度

一、渠道日常管理:

1、作息时间:上午08:50-下午18:00;如因特殊情况作息时间调整,以临时调整为准。

2、考勤方式:渠道人员均采用电子考勤方式,除因工作安排或特殊情况外均应正常打卡,因公外出或特殊情况导致未打卡的,需在微信群里进行外勤报备,否则一律视为未打卡。

3、行销人员:均采用纸质考勤方式,第三方公司统一提供员工签到签退明细和早会配当日报纸(报纸上应写明今日行销应到,实到人数以及车辆使用情况)的照片,由各项目渠道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或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验收依据。

4、考勤处罚方式:

(1)、任何员工均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代打卡人员第一次处以罚款200元,第二次处以罚款500元、第三次直接开除处理;

(2)、早上迟到或者早退,未通过oa进行报备或者并非工作安排导致无法打卡的,15分钟以内迟到处罚20元;15——30分钟内迟到处罚40元;30——60分钟以内迟到处罚80元;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凡当月迟到、早退次数超过5次及以上,辞退;

(3)、凡上班报到或打卡后擅自外出办私事(如吃早饭、买报、擦皮鞋等)的,经查情况属实,处罚100元/次,当月出现3次及以上,辞退;

(4)、旷工(包括实际旷工和视同旷工两种情形)一天的,均按“旷一扣二”原则处理(亦即旷工一天考核扣减两天的收入);三十天内累计旷工达3天、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同时公司立即终止(解除)与该员工的

劳动用工关系。

(5)、营销CRM中心将不定期对渠道专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抽查,中心将视情况的严重性对项目处以:300——1000元的处罚。

5、管理会议

(1)、月为单位召开全体渠道大会,周为单位召开渠道周例会。周例会中需包含上周业绩情况、下周工作计划、优秀案例或问题案例分享。每月第一周例会中需对月度工作进行汇报,工作计划作为月度评估范畴进行考核,以作为公佣分配的参考。

(2)、周例会议内容:业绩完成排名、团队编制配制、团队考勤通报、团队异业活动情况通报、本周重点工作安排、新开项目/重点项目动作铺排、优秀案例分享需要支撑问题。

二、渠道人员晋升机制

渠道部为逐步优化团队结构,提高团队工作执行效率、提升执行效果、促进项目成交,故通过对员工业绩考量,为渠道专员提供公开透明的薪酬(底薪)升降级机制。

1、考核对象:项目渠道专员

2、考核标准

渠道部内部考核标准以项目渠道销售业绩完成情况、风险控制考评,并以此考核业绩来评判渠道专员薪酬标准。

考评周期:季度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渠道专员的升降级评估和调整,该考评结果作为季度调整的依据。

考评范围:认购率、风险控制。

考评人员:项目渠道负责人

3、渠道专员薪酬说明:

备注:1、分数相同的人员,所有的参考比例按照季度认购金额排名。

2、以上分数比例考评均参考项目专员10人编制标准,若缺编即少于10人,个人分数≧80且排名第一的薪酬标准调整为4000底薪;70 ≦个人得分<80采用3000底薪;个人得分最后两名且<70分采用2400底薪;70 ≦个人得分<80采用3000底薪。

3、若超编即大于10人,个人分数≧80且排名第一的薪酬标准调整为4000底薪;70 ≦个人得分<80采用3000底薪;个人得分最后两名且<70分采用2400底薪;70 ≦个人得分<80采用3000底薪。

4、以上考核办法为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渠道专员的升降级评估和调整

三、带客流程

四、薪酬制度:

1、渠道专员提佣比例:住宅1%、商业1.5%;

2、渠道提成分配方式:

渠道专员提成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配:佣金包=50%自提+20%提留+30%公佣

2、公佣分配方式:

3、管理层薪酬系数:渠道主管(含项目渠道经理)、运营部经理提成系数为

0.16%,0.04%。

4、离职、转岗人员的薪酬发放:

离职人员的类别:

(1)、辞职人员:因自身原因等客观原因离职的渠道人员;

(2)、淘汰人员:因成都公司的渠道日常考核或专项考核而淘汰的渠道人员;(3)、开除人员:因为重大风险问题或者道德红线等类问题而予以开除公司的人员;

离职人员薪酬发放标准:

(4)、转岗人员:指调换项目或者职位改变;

5、发放标准:渠道人员薪资的发放是以回款为标准;项目渠道人员个人成交业绩佣金结算流程中需要与回款匹配的客户确认单、定购单、成交面谈表;蓝光渠道人员结佣流程按照公司置业顾问提拥结算流程进行报批审核;渠道外包人员在蓝光内部结佣流程完毕后,由人力外包尚贤公司核对人员的出勤天数,以及提成业绩,核实后予以发放。(注:将个人提佣调整为渠道团队提佣,项目负责人凭人员表现及制度标准进行分配佣金,季度提留2成,凡项目出现红线问题,所有人员提留一概罚没;)

6、辞职/淘汰/转岗人员的薪资发放:离职后佣金结算原则:该渠道人员的佣金提成结算日期为截止到该专员离职或转岗人员最后工作日以前完成的定购、签约、回款(可计提回款)进行提成的结算,按照(一次性付款业绩(100%)=定购(70%)+签定合同(30%);分期付款业绩(100%)=定购(40%)+签定合同(分期当期付款对应的提成比例)+剩余房款回收(分期当期付款对应的提成比例);按揭付款业绩(100%)=定购(40%)+签定合同(30%)+贷款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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