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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案始末

1.1998年,中国实施稀土产品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但不构成实质性的出口障碍,出口价格也比较低

2.2005年和2008年两次大规模减少出口企业数,特别是2008年,同时减少了配额,国际市场稀土价格由此急剧上涨。

3.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就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向WTO上诉

4.2011年,WTO裁定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违规。这九种原材料是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并不包括稀土。但
由于这些材料涉及政策,与稀土的高度类似,舆论普遍认为,欧美国家“投石问路”的举动得到WTO的支持后,稀土很有可能是下一个目标。
而且与原材料案类似,裁决结果也很可能被裁定违规

5.2011年5月,国务院第一次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也是2000年以来国务院首次单独针对稀土产业出台指导意
见,同时首次将稀土上升到国家战略储备高度。

6.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高级官员透露由于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美国、欧盟、日本已着手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中国。之后, 中国商
务部称,已经收到美国、欧盟、日本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的有关稀土、钨、钼的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请求。

7.2014年3月26日,WTO宣布美国、日本、欧盟针对中国的稀土贸易诉讼案初步裁决中国败诉。商务部称有权上诉,根据此案进展,中国应该会
在一个月之后上诉, WTO再经过大致2个月的审理过程,宣布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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