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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儒家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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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儒家之争

框架学五:

法家思想及儒法兼用

法家思想似乎离我们很远,一呢,它不象儒、道、佛那么深入人心,基本每个读书人都知道;二呢,我们近代的法律基本都是从西方学习而来的,在感觉上传统中国是个不太讲“法”的国家,甚至绝大多数人甚至不知道中国还有“法家”这么一个学派。但实际上法家太重要了,在中国近2000年的历史中,各朝统治者表面上追捧的是“儒”,但实际上用的是“法”,所谓“阳儒阴法”或者说“儒表法里”就是这个意思。法家对中国政治的实际影响力远远超过道家。

法家思想及其渊源:

法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法家是战国时期诸子百家里最后出现的一个学派。不象儒家有唯一明确的代表人物---孔子,道家有唯一明确的代表人物---老子,法家没有明确的代表人物。一般来说,学术界认为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在他之前,法家分为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他主张在政治和治国方术中用“势”,即权利与威势最为重要;第二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即权术谋略;第三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即法律和规章制度。韩非子认为这三者都必不可少。他认为:

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的作用;他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从捉摸,这是“术”;他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跟儒家相比较,法家有一个进步的地方,前者认为人类的黄金时代在过去,在尧舜时代,在文武周公时代;而法家则认为,新的情况势必产生新的问题,只能用新的方法来解决,“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毛泽东在评法批儒中说:

历代有作为有成就的政治家都是法家,他们都主张法治,厚今薄古;而儒家则满口仁义道德,主张厚古薄今,开历史倒车。他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我们也绝对不能把法家当作现代的法学或者法律,法家归根到底是“帝王之具”,是一套组织领导的理论和方法。法的实质是强力控制,势的实质是强权威慑,术的实质是权术阴谋。一个人如果想走集权主义道路,组织大众,充当领袖,则法家是可行的。

它为统治者提供了一套儒表法里、霸王道杂之的统驭之术。

除了学术之外,历代可以归入法家的改革者也有几个人。管仲可以被称为法家的鼻祖,商鞅变法最有名了,而李悝的变法,尤其是对税制的变法,对后世影响最深。秦后汉朝的桑弘羊、宋朝的王安石、明朝的张居正有时也被列入法家,

在帝王层面,秦始皇是帝王中法家的代表者,曹操也可以归为法家,朱元璋尽管大力推行宋明理学,但他是实实在在的法家皇帝。法家思想框架图

法家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三原则:

法、势、术。

1)所谓势,指权力与威势,一个领导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就是“势”。势就是绝对的权威,是不必经过任何询问和论证就必须承认和服从的绝对的权威。有一个故事颇能说明这个道理,秦始皇之前秦朝有个国王叫秦襄王,有一次生病了,有些百姓向神灵祈祷他的健康;等到他病愈的时候,百姓们杀牛宰羊来感谢神灵。秦襄王听说之后,不但没有奖励这些百姓,反而责罚了他们和当地的地方官。

大臣们很奇怪,他说:

百姓之所以为我所用,是惧怕我的权势,而不是因为我爱他们。如果他们现在这样做,说明我已经放弃了权势而与他们讲仁爱了。这样很危险,他们就不怕我了。所以我要责罚他们,以绝爱民之道,立法势的权威。”“爱臣太亲,必危其身。”听听,这是什么逻辑!用现代话说,势讲的是领导的职务权威。很多国家机关、公司单位的领导人一定要做出跟下边人等级分明的样子,其实本质道理来源于此。他们认为领导就是要让下属怕的。势的核心是“独断独揽”,所有现在企业领导的“一把手”思维,或者说是“天才+1000个助手”的思维,本质上是“势”的影响。

2)所谓术,指政治权术,皇帝驾驭人时,神出鬼没,这就是“术”。势是目的,术是手段,在过去来说,术就是皇帝统治、防备、监督和刺探臣下以及百姓的隐秘的具体的权术和方法。“人臣太贵,必易主位。”用现代话说,讲的是

领导如何“管理”下属。每次去机场我都要去逛逛书店,几乎每次都失望而归,书店里管理学方面大多数的书都是关于此类“术”的书,什么管理下属的36招啊什么的。

现在一个流行是把所有的古代的书,都跟“管理”和“权谋”挂钩,从周易学权谋什么的,让我非常的讨厌。的确很多领导者愿意用权谋的方式来驾御下属,但这不是常道,是不正常的。曹操同学就擅长此道。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他编了一个故事,说自己睡觉时会杀人,让人不要在他睡觉的时候接近他。他的一个侍妾看到他睡觉的时候被子掉了,就来给他盖被子,果然被他起来杀掉。曹醒来之后,还故做不知。隋文帝也乐于此道,为了考察大臣是否廉洁,他自己给他们设置了一些圈套,安排人给大臣们行贿,结果很多人中圈套,就被杀了。

3)所谓法,指法律和规章制度,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绩效评估,说话算数。商鞅同学刚开始变法的时候,担心没有人相信他的话,就在南城竖起一个大木头,然后公告天下:

如果有人把木头搬到北城,赏10金。开始时,人们奔走相告,议论纷纷,不知道这个家伙要干嘛,没有人相信他的话。

后来商鞅又把赏金提高到50金。人们更是疑惑而又奇怪了,更认为是个骗局。后来人们怂恿一个愚汉去搬这个木头,当他把木头搬到北城的时候,商鞅果然给了他50金。举国为之轰动,人们相信商鞅是个说话算数的人了。借着这个信任,商鞅开始了他的变法事业。儒法之争:

法家和儒家历来争论很大。儒家推崇“王道”,法家向往“霸道”。儒家认为法家严刑峻法,急功近利,法家认为儒家迂腐可笑,纸上谈兵。孔孟两个人周游于列国,希望国王相信并推行他们的“仁义之道”来治国,可是各国国王都觉得他们的方法好归好,就是太慢,等不及,他们更愿意用法家思想,他们认为法家思想见效快,重实际。这种争论有点类似于武侠小说中关于气宗和剑宗的争论,或者说内功和外功的争论。

秦朝就是一个最重要的例子,在秦始皇之前几百年他们就开始用法家思想来治国了。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买了奴隶百里羊,开始变法。秦

孝公任用商鞅变法,重农重兵,很快秦国开始富强起来。秦始皇更是任用韩非子的同学李斯为相,把韩非子的思想作为治国思想,很快便实现了统一六国的伟大事业。

但是治理国家和夺取政权是两回事。夺取政权的时候可以急功近利,但是治理国家的时候取需要长治久安啊。可惜秦始皇不懂得这个道理,在他取得天下的时候,继续实施法家道路,继续严刑峻法,结果这么强盛的一个国家,一个一举扫平六国统一天下的国家,14年之后,就被两个农民率先揭起的起义给推翻了。

xx取天下之后,儒生xx劝告他说:

“乃公天下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刘邦深以为然,借鉴秦灭国的教训,废弃严刑峻法,采用简单的法律;采用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的黄老之道,形成了王霸兼用的治国方针。到了汉武帝的时候,“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际上开始了中国2000年儒法兼用、儒道兼修的治国策略。

儒法兼用:

如上所述,儒家和法家的确有特别多相悖的地方,甚至被很多人认为水火不容。但是我倒是认为如果用合适的逻辑方法,可以把他们很好地结合起来,各用其所长,所谓“儒法兼用”。这个逻辑方法就是儒家的中庸之道---“和”哲学:

儒法兼用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比较重要的我认为是以下三个方面:

关于人性论、关于情理法论、关于无为而治等。

1、儒法兼用之人性论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也是很根基的争论就是关于人善还是人恶的讨论。孔子在《论语》里说: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本是句中性的话,没有结论。他的两个隔代再传弟子却分别做了不同的解释。孟子说: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后来通过《三字经》等广为流传,成为儒家对人性的正统解释。而另一个大家荀子说:

人之初,性本恶。他们关于人性的结论不同,但是解决之道却是一致的:

教育。通过教育宏扬人好的方面;或者通过教育去掉人不好的方面。荀子教了两个学生,韩非子和李斯,他们后来都成为法家代表,都继承了“人之初,性本恶”的人性论,但却提出了跟儒家不同的解决之道。儒家的主旨是“扬善”,通过道德教育,把人性中善的部分发挥出来,发挥到最大;法家的主旨是“抑恶”,他们不寄希望把大众改造成为新人,而是通过法律和奖惩,减少人为恶的机会。

这两个完全相反的悖论。按照一般思维,非A即B。

要么你相信人性本善,宽容治国;要么你相信人性本恶,严刑峻法。而按照“和”哲学,我们则没有必要一定要采用这样简单的二分法,而是要承认他们在不用的领域/角度各自有积极的意义,一句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

左手抓文化,右手抓制度,两手都要硬。首先我们看右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好的制度,不但坏人会更加的坏,而且好人也会变坏。

这就是有人说的坏制度把人变成鬼的道理。所以制度的基本意义是减少为恶的机会,让你绝了这个念头,就根本不要去想做恶的事情。举个例子,以前商店里售货的时候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售货员,手里有大量的现金,而且特别难于统计。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售货员贪图小利的机会。

后来发明了收银机,所有的钱都进了收银机,使得售货员根本没有贪污的机会,这反而也绝了他作恶的念头。再比如说,经常有人指责销售人员太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发财,不管他人和团队。其实这不是销售人员的错误,而是销售奖金体制的错误,这个体制就是鼓励销售员个人业绩的呀。我是农村人,以前在生产队里,大家都懒懒散散的,不好好工作;后来承包了,结果生产效率大大大提升。同样还是那些土地,同样还是那些人,为什么生产力提高了?制度的问题。所以,一个企业,最基本的工作之一就是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系统,包括人和系统之间的关系(组织机构),包括事和系统之间的关系(绩效评估)等等。你看,这不就是“企业管理框架图”中的第三部分“法”吗!

我们再来看看左手。当我们“抑恶”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人性中“善”的方面,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个善的方面充分宏扬出来,它就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一种社会文化,一个道德上的“看不见的手”,它会比任何制度法律等更有意义。作为一个民族,这就是宗教。你看西方人,无论你的社会地位高低,你都有自己的信仰,宗教里教给你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中国传统宗教实际上是儒学。你看,从五四运动到现在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现在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儒学了,但是它还在我们的骨髓中影响着我们,让我们温良恭俭让,让我们仁义礼知信,让我们卑己尊人等等。在一个企业里,这就是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员工共同的行为规范。

任何书面的契约、合同、法律都是“不穷尽”的,你的劳动合同是否把你要做的事情100%都列入了呢?没有!能够弥补这些空白的,就是文化,是“看不见的手”。所以一个企业务必要有自己的核心理念,有自己的文化,然后教育员工,感化员工。尽管这个工作进展缓慢,但是如果想建设百年老店,就是不得不为的工作。你看,这不就是“企业管理框架图”中第四部分“道”吗?

所以,“儒法兼用”的第一条就是“性善”和“性恶”的兼用,它们在企业管理中的意义就分别构成了“道”和“法”两大角色。

2、儒法兼用之情理法论

儒家由于信奉人性本善,所以在方针上推崇仁义道德;而法家信奉人性本恶,所以在方针上讲究刑罚更多一点。

xx曾经有过这样的论述: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明白地讲出了他们之间的区别。

在《论语解读》一文中,在过去帝制时期,儒家思想是隐含的“宪法精神”,是帝制运转的基础。皇帝一方面要推崇儒家礼法,另一方面又要严刑峻法,他们是怎么协调的呢?就是常说的阳儒阴法,具体到法律,尤其是刑法,就是这么8个字:

儒为xx、法助儒威。

儒为法本指的是法律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如果仔细研究过去的刑法,其实的确它们是以礼教为基础的,是为了维护礼教而建立的法律。法助儒威指的是法律是扶持道德的具体手段。黑格尔说过这样的话:

“在中国。。。国家法律的一部分是民事的敕令,一部分是道德的规定。。。道德被当作立法的条例,而法律本身也具有一种伦理的形态。”

法和儒的关系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情理法"中"情"和"法"的关系。我们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争论“情理法”的次序问题了,因为大家已经广泛认同了“法理情”的次序。

这跟西方的法律纪律有关,也与**中泯灭家庭伦理有关。《论语》中有一段文字,我看了好几遍,很为感慨。叶公语孔子曰:

“吾党有直躬者:

其父攘羊而子证之。”xx曰:

“吾党之直者异于是: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我在这个段落,给我们在企业管理上的启示也是关于“情理法”的讨论。我们不能一味强调“法”,却忘了“情”,法和情应该左右互补。与此对应的有两种领导方式:

“为之君”和“为之亲”。与此同样的逻辑,不能在领导上一味用“君”之道,却忘了“亲”之道,“君”和“亲”应该双手互博。在领导力模型的时候,我们会仔细研究领导力中的“君”和“亲”。

此处暂时搁下。

3、儒法兼用之无为而治论

儒家和法家对君主的品质和才华要求有明显不同的描述。儒家认为君主必须是圣人,要“为政以德”,需要有高尚的品德、以身作则和人格力量去感召百姓。然后通过任贤选能来实现无为而治的状态,即先人后事。我们回顾几段孔子关于无为而治的描述:

“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修己安人)。“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先人后事)。

法家则认为君主不需要是圣人,君主也不必一定具有高尚品德或特殊才华,只要建立法律系统,靠奖惩力量,一个具有中人之资的人就可以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实现无为而治(复合绩效)。所有法家改革者,从商鞅变法到张居正改革,其实本质上都是这个思想的体现。

儒家和法家难得地在某一点取得了一致。其实除了儒法之外,最讲究无为而治的是道家。我们道家关于无为而治的文字特别多,我们摘录几句:

“少则得,多则惑”。圣人治国,不是要忙于做事,而是要裁撤废除过去本不应该做的事情。

(刺猬优势)。“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而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无为而无不为。”(框架自由)。

这三家思想在领导力方面殊途同归,共同提出无为而治,这可不是偶然的巧合。虽然他们的结论一致,但是其实他们的出发点不同,在管理上能够利用的点也不一样。在“管理框架图”里,我们提出管理的三原则:

领导力、战略和系统,其实从思想的角度,儒家、道家和法家分别对应他们。

在他们之间的悖论背景中,我们继续用中庸之道的“和”哲学来和解之:

领导力上用儒家思想,讲究“修己安人”和“先人后事”;战略上用道家思想,讲究“刺猬优势”和“框架自由”;系统上用法家来保证,讲究“复合绩效”和“造钟与报时”。

以后我们会详细阐述他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此处暂时先画一张框架图描述如下:

1)领导力:

在近代历史中,我觉得在领导力方面贯彻无为而治原则最好的是邓小平。

2)管理:

在战略方面能够无为而治的在中国古时候最有名的政治家是萧何,他辅佐刘邦取得天下之后,废除秦的严刑峻法,实行简单的“约法三章”,减少百姓税赋,实行休生养息的方针。刘邦之后,传到文帝和景帝,他们更是信奉“黄老之道”,明确讲究无为而治,于是实现了“文景之治”的黄金时光。

3)制度:

在系统方面无为而治的领导人我最佩服的是华盛顿。在他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之后,不是想着如何去登基当总统,而是找了一帮人封闭起来去搞“宪法”。华先生掷地有声:

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选出一个好总统,而是希望能够永远选出好总统;即使选出一个不怎么样的总统,但是他也没有办法过度为恶------这就是系统和制度的力量。他在连任两届之后,挂靴而去,更是以身作则体现了这个原则。

我真的觉得华先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政治家!

从道德层面,我讨厌法家思想;从哲学层面,法家思想也有很多可取之处。如“势”强调了领导者的职务权威,强调执行力和纪律性,与“为之君”的领导方式相对应;“术”讲管理要讲究方法手段,这本身没有什么错,MBA中就提供了很多方法可以借鉴,另外,其实最高明的术是“以道为术”;我尤其欣赏“法”中的公正思想,它其实构成了绩效评估的思想根基。实际上现实中企业管理更多用的是法家的思想和方式,这样见效比较快;如果能够适当引入儒家的“仁义道德”思想来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来平衡一下法家的效率和短期行为,才是合适的解决之道,也就是所谓“王道”。

“和”为xx,诚不我欺也!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 摘要:我们今天讲构建和谐社会,而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有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的和谐蓝图与和谐之愿;又说要建立法制社会,推进法制化进程,而在公元前两百多年,韩非就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主张以法治国,“认为以法治国,举措而已。”儒家和法家作为先秦时的两大重要思想流派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由此可见一般。儒家尚礼,法家重法且尤种刑,但两者异中又不乏共同之处,探讨儒法两家的异同并从中总结出了两者各自的优劣从而扬起所长避其所短、兼采二者之优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不无裨益。 关键词:历史背景联系区别“德”“法”结合标本兼治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凡育所学,皆成性格。政治思想作为政治和思想的结合物,既有政治的广度又具备了思想的深度,既给人史的明智,又给人诗的灵秀既让人有数学的周密,又让人有科学的深刻,还使人不乏伦理学的庄重与逻辑修之学的善辩。;历史证明儒法两家就是涵盖了政治是思想这一特质的思想流派。 一、儒、法政治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道家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姑且不论道从何来,一、二、三优势什么,可以推知的是:万事万物皆有因果。追溯先秦时代的历史,儒法政治思想之“果”产生的因由。 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各诸侯国在华夏大地上纷纷兴起,诸侯国各霸一方,王权被削弱,各诸侯国之间为争夺土地和人民展开了残酷的斗争,烽烟四起,连年战乱,生灵遭殃,百姓涂炭,中华大地陷入了分离与征战的局面。乱世造英雄,也造就了一大批的思想家,面对混乱的社会现实,知识分子纷纷招徕门徒,宣扬自己的思想,希望借此来实现自己治国安邦的政治抱负,孔子自谓“述而不作”,墨子用“夏政”,道家“无为而治”,法家立言,以儒墨道法为代表的诸家思想应运而生。 儒家产生于奴隶制开始崩溃、封建制尚未形成的过渡时期,创始人是孔子,儒家在先秦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荀子。三位思想家为改革时弊、实现天下太平,分别提出了诸家的政治主张和思想观点,孔子尚仁、礼,孟子主张“仁政”,荀子认为当礼法并用。法家也产生于礼崩乐坏、诸侯国割据称雄的先秦时期,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一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后期代表人物是韩非。前期法家中,商鞅重视“法”,申不害重视“术”,慎到重视“势”。后期法家的代表是法家的集成大者,在继承前期法家的政治思想的前提下创立了法、术、势皆用的政治思想。 二、儒、法政治思想的联系 两家除在产生的历史背景有相似之处外,在思想观点上也有某些共同之处。无论是孔子的“仁”、孟子的“仁政”、荀子的“礼法并用”还是法家的“法”“术”“势”,其服务的对象都是统治者,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扩大自己的通知权益、加强对百姓的统治力度的一种策略。儒家随在法体上属于人治——博施济众、立人达人,但作为儒家代表人物的荀子在主张治人的同时又提出了治法:一曰用人之法,二曰劝禁之法,三曰正名之法。荀子的礼治思想,究其实质实际上是礼法并用,如《荀子·王制》说:“礼仪者,治之始也”,《君道》则曰:“法者,治之端也”,意思是说礼仪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是治理国家的关键。《荀子·劝

儒家、道家、法家的治国理念

1、孔子:政治上主张“德治”与“仁政”,着重伦理道德教育。“仁学”就是孔子思想的精髓,也就是其政治思想、道德思想、教育思想以及文献整理思想的理论基础与前提。1、“仁学”的内容: 1)、孝悌——仁学之血缘基础2)、“仁者爱人”3)、恭、宽、信、敏、惠4)、克己复礼为仁 2、“克己复礼”——孔子的救世“良方” 1)、礼制文化2)、礼与仁3、以“仁”为核心的儒家理想人格4、“仁学”现代价值之思考:1)、积极的入世之主体精神。2)、自觉的道德自律意识。3)、以人为本的仁爱精神。4)、恭敬与尊重的礼仪文明导向。2、孟子的“仁政”思想:发展了孔子关于“仁”的思想,提出仁政主张与“民贵”“君轻”的思想,发挥了天人合一的世界观与性善论的伦理观,2、孟子的仁政学说:A、省刑罚,这与法治有关;B、薄税敛,这就是属于财政问题;C、深耕易耨,这就是属于经济建设;D、教化,以孝悌忠信为大要。6、“仁政”学说的当代价值A、孟子的仁政学说,对我国的现代政治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以德治国”B、孟子的民本思想, 一切以民心向背为标准的主张,对当代“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观念的贯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强调以人为本,即将人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肯定天地之间人为贵,人为万物之灵,在人与物之间、人与所谓鬼神之间,以人为中心。统治-人。C、“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自我价值完善方法。“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义胜利为治世,利胜义为乱世。”见利思义、舍生以取义。“修身养性” 3、荀子把人治与法治统一起来,把自律与她律统一起来,把教育感化

与强制约束统一起来。提出的隆礼重法、王霸并用的治国模式,把儒家的人文精神渗透进法治理论当中,强调执法者应当抱着“爱民”的态度,又把法的精神引入儒家思想里,实现了儒法两家传统治国理念的优势互补。历史证明,荀子的这一构想,为未来的统一大帝国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治国方案,为汉代以降历代王朝所实际奉行。 1. 老子它以关于“道”的学说为中心,崇尚自然,倡导无为,重视人性的自由与解放。无为而无不为的社会、政治、人生论1、无为而无不为的政治观老子所提出的“道”,开辟了一个超越了现实世界的本体世。界。这个本体世界的开辟,为以后中国哲学家、中国知识分子安顿自己的心灵开辟了一个新天地,从而开启了超越的人文精神。超越的人文精神与入世的人文精神,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老子的无为而治,也对以后中国政治思想与现实政治发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历史上,无为政治与有为政治总就是相辅相成的。西汉初年,就通过无为政治取得了“文景之治”的成效。 范文澜对老子思想的总的评价。她说:“老子就是有极大智慧的古代哲学家。她观察了自然方面天地以至万物变化的情状;她观察了社会方面历史的、政治的、人事的成与败,存与亡,祸与福,古与今相互间的关系与因果,她发现并了解事物的矛盾性比任何一个古代哲学家更广泛更深刻。……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传入中国以前,古代哲学家中,老子确就是杰出的无与伦比的伟大哲学家。”(《中国通史简编》第五章)

先秦时期儒家与法家刑法思想之比较

先秦时期儒家与法家刑法思想之比较 儒家以孔子、孟子为代表,主张实行“德政”,推行“仁政”,提倡“礼治”。法家以商鞅、韩非子为代表,主张“依法治国”,提倡“法治”。 一、先秦时期刑法思想的渊源 ㈠礼与刑的起源 中国刑的起源是中国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决定的,在生产力提高,私有财产出现,社会逐渐划分阶级以至形成国家的全过程中,氏族血缘纽带的顽强存在和加固;对上天崇拜的礼逐渐具有阶级性,频繁的战争促进了刑的形成和发展;氏族首领的权威则随着这些进程的加剧而日益强化。 ㈡礼与刑的关系 “以礼为治,以刑为用,出礼入刑。起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礼进入阶级社会后其内容与性质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风俗习惯与国家制度融为一体。礼在进入阶级社会前主要指部落成员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的生活规范与起源于战争的刑罚有不同的制约对象。礼用于部落内部,以教化为主。刑用于部落见间的讨伐及对战败部落的惩罚。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实际上是礼与刑的结合,礼既是刑罚维护的对象,又是刑罚实施的准则,出礼而入刑便是这种制度的概括。礼与刑二者是相互依存的、相辅相成的关系。礼中有刑,礼刑一体。礼是刑的指导原则刑受礼的制约,罪行的大小以及刑罚的轻重都要依礼的精神原则和具体礼仪规范确定。 二、儒家与法家刑法思想的形成 ㈠儒家的刑法思想 ㈡法家的刑法思想儒法两家在治国思想上存在对立与斗争,而在治国行动上坚持各自主张的前提下又有些交流与融合,各取对方之长以补己方之短。在政治思想上趋向儒法合流,既有仁义道德的公开宣传又有专断刑杀的实际专制。德主刑辅制度的确立,正反映了儒法两家刑法思想的特点和趋势,同时也实适应了封建统治阶级统治的客观需要,表现在⑴借助儒家的刑法思想把他们的封建专制统治宣传成仁政教以麻痹人民。⑵借助法家的刑法思想把他们的封建专职统治落实到严刑酷罚的有力保证当中。招牌打的是冠冕堂皇的德治仁政,骨子里实行的都是寡恩鲜义的刑杀为戒。②正因为如此,中国的封建统治才得以连续存在两千多年。因为儒家和法家的刑法思想,特别是法家的刑法思想仍有其社会价值和生命力,我们应对他们进行研究,通过系统的研究和科学分析,去其糟粕,吸收精华,这对我们今天同严重的刑事犯罪作斗争是非常必要和有用的。 三、两家刑法思想的分析对比 儒家提倡"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很明显,法家比儒家更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 从汉代到近代以前,由于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先秦法家长期受到贬斥和批判。汉人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说"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说"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谈到法家的缺点:"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到了宋代,苏轼说:"韩非著书,言治天下无若刑名之贤,及秦用之,终于胜广之乱,教化不足而法有余。秦以不祀,而天下被其毒。……然秦韩之治行于一时,而其害见于久远,使韩非不幸获用于世,其害将有不可胜言者矣。"清代卢文弨则认为:"商韩之术,用之使秦强,不知正乃所以速其亡也。今当圣道大明之日,其说之谬,夫人而知之,固不待于禁绝。若非之辞辨锋锐,澜翻不穷,人以其故尤爱之。" 但是,近现代以来,为法家伸冤平反之声,此起比落,不绝于耳。这种现象的时代背景是:在西方列强的压迫下,中国急需找出变法自强之路。儒家传统在"打倒孔家店"的新文化运动中受到怀疑和否定,而西方国家成功的法治和宪政,则提醒国人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寻找是我们"古已有之"的相类物,于是我们发现曾有过法家"以法治国"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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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比较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纷纷 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儒家与法家属于当时的“显学”,两家所持政治思想迥异,却都在历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法家思想为秦王朝所用,统一了六国,而儒家思想再后来的两千多年历史长河中,成为中国 的正统思想。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家思想、礼、德、法、中央集权 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分别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因为两家从根本上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利益,因而提出了不同的政治主张。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从其哲学基础,人性观念,平等思想,政治统治思想以及民本和战争思想等方面均表现出不同点。 一、阶级立场和哲学基础 儒家思想代表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提出的政治主张是不符合当时的时代潮流的;法家思想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锐意改革,主张征战,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的。儒家从自己阶级立场出发,崇尚周朝“礼”,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是“仁”,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法家思想的哲学基础源自于道家的“道”的观点,认为人应该遵道行事,即法家所主张的“法”。 二、政治思想的主要观点 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做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自能达

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而臻于治平。儒家提倡的礼崇尚节制,杜绝争乱,使贵贱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是一种伦常的理想,渴望建立起儒家理想的西周初年的政治统治。 法家认为,法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主张“以法治国”,“一断于法”。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在执法上,主张赏罚分明,轻罪重罚。重视法律作用忽视仁义、教化。法家主张实行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认为君主应当拥有绝对的政治权利,主张君主利用法、术、势来家与群臣,统治民众。 总之,儒家以礼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法家以法律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儒家以道德为维持礼之力量,法家以法律制裁为推行法律之力量。 三、人性论与政治统治方法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故而以人为本,提出一些民本思想,主张德治与人治。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儒家的“人治” 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 “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 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

儒家德治与法家法治关系

儒家德治与法家法治关系 儒家德治思想在《大学》中就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儒家德治的基本思想是,为政以德,德教,礼教,仁政。儒家实行以德治国,有着其丰富的内涵,在今天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德治”是儒家管理思想的核心和最典型特征。为政以德,“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所谓“为政以德”就是用道德准则作为处理政务的指导方针,即实行“德治”。统治者需要有良好的品德来而治理国家,这样才能让国家安邦兴国。同时使人们的心变得良善,从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它从本质上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它单纯的把希望寄托与统治阶级的身上,希望有品德优秀的人来统治,只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只能成为幻想。 “礼治”,孔子极其看重礼。孔子认为礼是国家的大节,要长期维护国家的统治一定要重视礼。礼,从本质来说就是一种等级秩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及后来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都是一种等级秩序。这种等级秩序有效的维持了当时的政治秩序,故而被很多王朝加以借鉴。礼治是统治者的责任,统治者会根据礼来治理国家,从而约束一些自己的行为,使得国家的政治清明一些。当然礼治有着其不合理之处,它主张建立一个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这在今天是不实用的。礼治也有其合理的一面,对于礼治,更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仁政’。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仁政,实行王道,反对霸道政治,使政治清平,人民安居乐业。行仁政,天下可得到治理;不行仁政,则天下难以治理。儒家强调以仁政统一天下,进而治理天下,提倡以德服人的“王道”政治,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政治,批评暴力,反对战争。仁政,有着其丰富的影响,与着儒家很多学说有着紧密的联系,施行仁政,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从而使得国家的统治基础更加稳固。 法治在中国也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关于德治与法治的争论也从未停息。法家最初的起源已经无从所考,但是邓析、少正卯可以称之为法家开山鼻祖,后来李悝,商鞅以及韩非子、李斯,等又不断补充和发展法家思想,法家思想最终在秦朝达到顶峰。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引领社会。他们的理论根据是万物以道为原为本,法是道在社会的体现。法家推行法治思想的根本目的是富国强兵。而为了富国强兵,法家主张改革贵族奴隶主世袭制,强调奖励耕战,减轻赋税。法家根据社会现实提出“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古礼只适合於古代,当其时必须实行法制。他们由是提出与其法治思想一致的历史观:历史是发展的,“不必法古”,“反古不可非”。 法治的本质是依法治国,这种做法有效的稳定了当时混乱的秩序。依法治国的一个有效的前提就是要制定法律,只有制定法律才能依法治国。法家的杰出思想家提出了制定法律的某些依据,由于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法律的制定只能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的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但这并不意味着君主可以完全随心所欲的创制法律。制定法律要考虑到很多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立法要符合自然界规律和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立法要因时而变,要具备与时俱进的品质,;法律的制定要以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为基础,包括人的生理需求和人的社会需求两部分,充分利用人性的好利恶害创制法律。;创制法律必须考虑到现实可能性,就是要考虑所立之法使老百姓保持在刚好不饿着的状态技术性;立法还要符合当时的市场发展和政治伦理要求,理清事物的孰轻孰重关系,法家执法思想理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先在全国范围内搞统一思想,制定统一的赏刑标准,为推行法治创造良好的思想环境,而后在推行法治实践的过程中坚持信赏必罚和不逾赏不滥罚的原则要求贯彻实施各项法律制度。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思想(儒家、道家、法家)

专题一人文思想 综述 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主要是指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的,并贯穿于传统文化之中的,以儒家仁爱思想为核心,注重人伦道德,追求崇高理想,肯定人的价值,重视群体和谐的理论和学说。其基本内容为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道精神、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生命意识与宇宙情怀、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和进取精神、禀然大义的人格气节和高尚的情操、宽厚仁爱的道德。当然,道家、法家、墨家、兵家等学派也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中发展繁荣,和儒家共同给灿烂的中华文明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浸透着浓郁的人文思想。 一、儒家 基本思想:儒家学说是以"仁"为核心,"人为贵"为思想体系,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为其核心思想的学说。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体现着人文精神。 思想演变:1.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被冷落 (1)春秋时期:儒学创立,孔子以仁的学说奠定基础 (2)战国时期:成为显学,孟子荀子继承发展,孟子提出仁政,荀子则提出性恶论。 2.秦朝时期——法家独尊,焚书坑儒,儒家思想遭压制。 3.西汉时期——确立正统地位,儒家思想享“独尊”. (1)西汉初期:盛行黄老之学,主张无为而治 (2)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儒家思想进行了发挥,增添了“君权神授”和“大一统” 等思想。 4.魏晋南北朝--------儒学危机,儒佛道三教并立. 5.隋唐时期——出现三教合一的趋势 6.宋明时期——儒学复兴发展到理学新阶段,理学统治地位确立.出现了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 7.明清之际——出现否定传统观念,提倡经世致用,批判君主专制的新思想 8.维新变法运动时期——儒家思想出“新意”康有为提出托古改制,移花接木。 9.新文化运动时期——儒家思想遭受冲击,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 10.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居于主导地位,“文革”期间,“批林批孔”运动,儒学的统治地位被彻底推翻. 12.新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儒家思想地位上升. 儒家思想主要作为民族文化遗产被人们认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新文化建设相结合。 代表人物及作品: 孔子和《论语》

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比较

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比较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比较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儒家与法家属于当时的"显学",两家所持政治思想迥异,却都在历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法家思想为秦王朝所用,统一了六国,而儒家思想再后来的两千多年历史长河中,成为中国的正统思想。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家思想、礼、德、法、中央集权

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分别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 因为两家从根本上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利益,因而提出了不同的政治主张。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从其哲学基础,人性观念,平等思想,政治 统治思想以及民本和战争思想等方面均表现出不同点。 一、阶级立场和哲学基础 儒家思想代表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利 、人 益, 提出的政治主张是不符合当时的时代潮流的;法家思想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锐意改革,主张征战,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的。儒家从自己阶级立场出发,崇尚周朝“礼”,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是“仁”,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法家思想的哲学基础源自于道家的“道”的观点,认为人应该遵道行事,即法家所主张的“法”。 二、政治思想的主要观点 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 卑、 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做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自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而臻于治平。儒家提倡的礼崇尚节制,杜绝争乱,使贵贱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是一种伦常的理想,渴望建立起儒家理想的西周初年的政治统治。

儒家、法家和道家管理思想在当代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

儒家、法家和道家管理思想在当代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 【摘要】儒、法、道三家管理思想在现实管理中既有其合理性,并为现实中的管理提供了思想上的指导,但是也存在一些过时的东西,并不能真正的为现代的管理工作服务,我们要深刻的理解三家的管理思想,更好的发挥他们的作用。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家思想、道家思想、积极性、局限性。 【内容】 (一)开篇简介 在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沉淀了很多优秀的思想文化,它们就像一条连绵不断的河流一样一直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并且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不断的发展壮大,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在这其中,就有着我国伟大的古代管理思想体系,他们不断的发展完善,并在当代我国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不断的得以应用,极大的丰富了我国关于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理论。也为提高长期以来一直制约着企事业单位效率的提高,今天,当我们在不断的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思想的同时,来进一步的研究我国古代的管理思想是很有必要的。任何事物都有它积极的一面和它消极的一面,作为我国古代优秀的管理思想也不例外,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环境的不同,它们在当代表现除了一些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它们的一些局限性。我们只有深刻的分析出它们的这些积极性和局限性,不断的挖掘它们的深刻涵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真正的为我们所用! (二)儒、法、道三家的主要管理思想 在我国丰富的古代管理思想中,儒、法、道三家的思想毫无疑问的占据着主要的地位,无论是影响上还是实际的应用中,我们历史上无不是主要围绕着这三大家管理思想来进行的,可以说,我国的历史也是这三家思想相互竞争和应用的过程。 一:儒家管理思想: 儒家思想是我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它深深的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它指的是儒家学派的思想,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

中国传统文化-儒家和法家及辩证法

儒家和法家 儒家与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两大著名学派,两者都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他们在理论观点上有所不同,其不同点主要是在治国方法上。儒家侧重礼义教化,法家侧重严刑峻罚,体现在功利思想上,法家较为明显,而儒家较为隐性。 法家出于其功利的目的,非常重视“耕战”,尤其重视农耕。法家的经济思想就是以耕战为中心。早在春秋时期的管子主张寓兵于农,已有耕战思想的萌芽。到战国初期的李悝用“尽地力之教”以奖励“耕”,用射箭中的与否来判定民事案件的是非,以奖励射,即奖励“战”。吴起在楚国变法时继承了李悝的这种思想,把奖励“耕战”两者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耕战”政策。 儒家是重工商的。孔子对于工没有多少涉及。但他重商的态度却是非常明确的。他的弟子端木赐就是卫国的大商人,孔子并不因此而拒绝收他为徒。 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却主张抑制工商。例如商鞅,虽然他也认识到商业有重要的作用,但是为了突出耕战,还是提出了抑制商人的具体措施,如“使商无得籴”;法家为了片面强调耕战而诋毁工商,可见法家的功利思想内容是比较狭隘的。 儒法两家虽然都主张富国,但富国的内容却不尽相同。儒家的富国主张是藏富于民。法家的富国则是建立在“民贫”的基础上,譬如商鞅,虽然他也说“民贫则弱国”,主张用耕战和赏赐的方法使他们富足,但这不是他的本意。因为他认为民“富则淫”,富了就不再追求耕战,国君的赏赐就失去了效力,所以他说;“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 儒家强调以义求利,重视仁义道德的功用,而法家则是为求利而不择手段。 总体看来,儒家温柔地“守旧”,法家刻薄地“维新”。因此,当国家处于扩张、壮大时期,比如春秋战国时,没一个君王听信儒家的那一套乌托邦式的鬼话,而当国家稳定后,为维护统治,则更倾向于儒家思想。 塞翁失马辩证思想认识 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个人们耳熟能详的成语故事中: 马亡,带骏,好骑,折髀,征战,跛故。事情一环扣一环,有前因有后果,因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马亡进而有骏马,良马因而好骑,事物前者促进、导致后者,后者是前者的发展,因为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在你选择了任意一个方向后,如果特别顺利,你就应居安思危,提醒自己不能麻痹大意,要注意阳光大路上也可能有坑坑洼洼;如果道路比较泥泞,就要相信条条大路通罗马。而且自己得到的锻炼必然要多一些,可能路边的风景也要漂亮些。倘若没有哲学的全面分析,我们这些急功近利的年轻人很可能会在遇到挫折后就匆匆折回。大好的青春便被这些或多或少的反复磨去了不少。而且,我们在选择了一条路后,往往会怀着“这山望着那山高”的浮躁,被那些本可以被我们绕过的坑洼、砖头绊了一跤又一跤,大大影响了我们前进的速度。 同样一件事情,你可以从消极方面的方面去看,也可以从积极的方面去看,关键是怎样调整心态:例如,我们这些年轻人刚参加工作,不管主动的还是被动的都会多做一些工作,许多人便只是被动的抱怨,消极怠工;而另一些人则把它看作是一些学习的机会,主动积极的去做,或是把它看作增加对单位、同事了解

儒家 道家 法家管理思想的区别

儒家道家法家管理思想的区别 上海交通大学陈昊闻 摘要:作为先秦时代的三大主要思想代表,儒家道家和法家在对管理的理解上有所不同。本文简要介绍了三家的思想内容及其在管理学上的体现,并横向进行比较,来探究先秦时期几种主流观点对管理学的理解。 关键词:儒家道家法家管理思想 一.儒家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儒家的根源可追溯到周朝,在先秦时期孔子将儒家思想发扬光大,使其在几千年来不断深刻影响着中国文化。在儒家的思想中,其基本精神是人性本善论,儒家讲究以人为中心,讲究以德服人,讲究以教化为手段,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儒家思想强调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达到其目标: 1.政治与伦理合一的思想 儒家思想中,人不仅是根据个人行为利益最大化来制定决策,而是在复杂的2价值取向下进行综合的评判和抉择的个体,即人不仅仅是作为经济人,而更是作为社会人的存在。根据这一点,儒家曾数次被统治者奉为全社会共同文化的价值取向。统治者们希望通过儒家的这一思想的宣传,来创建一个全社会成员所共有的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准则,来保证所统治的社会秩序稳定和正常运转。儒家也确实能做到这一点,大多数的官员以及知识分子在儒家思想的教育下推动了中国两千多年历史的平稳发展。 2.礼的思想 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礼不仅仅代表了礼仪,典礼的意思,还代表了一种各得其所,秩序稳定的思想。孔子认为,庄重的礼仪会使人虔诚,有所敬畏,所以制定了包括祭天祭祖,节庆婚丧等各类活动的及其详尽的礼仪流程,来规范各个不同角色的行为,达到各得其所,秩序稳定的目的。从这一点来说,礼可以看作是儒家体现其核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和贯彻其思想的一种工具。 3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儒家看来,平天下要从个人层面的修身开始。只有每个人修身养德,家庭才能和睦,社会才会有秩序,天下也才能长治久安。这个思想也体现了儒家认为个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元素,体现其对人的关注。儒家认为,构成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需要从个人这个基本元素入手。只有使每个人都自发地遵守其制定的秩序,才能更深刻的在国家层面贯彻其理念,

法家与儒家互为表里

儒家与法家治世理论比较 内容摘要:儒家和法家作为诸子百家中最为著名的两个学派,在治世理论上一直针锋相对,本文对儒家和法家治世思想进行了初步研究,并试图对法家与儒家治世思想进行浅显的比较。 关键词:儒家法家治世理论道德法律 “先秦诸子中,儒家和法家是最有影响的学派,儒家对传统的“礼治”采取的是一种温良的…损益?态度,提倡…礼治?、…德治?、…人治?以反对当时的变革思潮和法家的…法治?主张。法家对传统持一种激进的改革态度,以…法治?的理论攻击儒家的学说。可以说在先秦诸子中,儒法两家的对立最为显著。”[1]总体来说在中国古代法律发展过程中,儒家和法家最具有影响力。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特别是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封建正统的儒家法律思想,在汉以后近两千年中国封建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并成为封建立法、司法的指导思想,之所以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推崇是因为它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提供了长治久安的理论和统治方法。而法家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主张“以法治国”,形成于战国中期,从这个中国古代法律总体来看,法家思想指导了古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商鞅以《法经》为基础,在秦国变法过程中,制定了秦律,而秦律实为中国古代法律之宗,汉承秦制,直至清代,虽历代历朝不乏立法活动,但就法律的体系、篇目甚至一些条款大都可以追溯到秦律这个源头。”[2]因此透过儒法两家从对立到融合的发展过程,可以形成一条对中国古代法律和法律思想发展比较清晰的脉络。 一.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不同治世理论下的价值尺度 作为治世的指导思想,儒家的道德主义和法家的功利主义有着迥然不同的价值尺度。 1.先秦儒家是孔子创立的学派,孔子出生于有着“周礼尽在鲁矣”[3]之说的鲁国。他对于周公极为崇拜,并企图通过改良周礼以济世。所以他运用道德的形式把“礼治”思想并入到自己的理论体系当中,建立起了儒家学说。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内在的感情判断,那么礼便是这种感情判断的外在表现,因此“德”和“礼”是互为表里的。儒家认为道德是高于一切的存在,孟子就曾经说过“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如果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这里所谓的“义”即是道德原则,而“义”的内容就是“仁”,“仁”即是要求人们作到“孝悌”和“忠恕”。在这种思想指挥下,儒家认为“仁”是人的天性,“善”是人的本性,即所谓的“性善论”。至此儒家道德尺度下的理想社会模式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4]在这样的社会中,君有君的威严,臣有臣的本分,父有父的关爱,子有子的忠孝,君主运用道德为天下作出表率,高贵者、尊长者都会受到尊重,卑贱者、幼弱者也能得到照顾,人人都遵守本分,每个人都能在社会中找到相适应的位置,社会和国家自然会安定祥和,天

国学六法儒家、道家、释家、法家、墨家、兵家

精选文档 国学六法: 儒家、道家、释家、法家、墨家、兵家 我们中国的思想很庞杂,并且历史悠远。总体概括有儒家、释家、道家、法家、墨家、兵家。经历数千年来这六大家还保留着,说明了这六家都是人们所需要的。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来,所谓的“焚书坑儒”和“独尊儒术”也应该不是绝对的。如果绝对了,这些流派不可能保留到现在。 儒家是一门很现实的学派,他讲究礼仪。所谓礼仪不过就是想说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所以说,儒家的重心在于处理人际关系,具体表现在如何处理你和祖先的关系,你和长辈(上司)的关系,你和同辈(同事)的关系,你和子孙(下属)的关系,在处理这些关系时候要怎么做,自己应该具备怎么样的素养。就这么多了。所以黑格尔读了孔子的《论语》之后会说,读了之后对孔子的崇拜当然无存。毕竟礼仪本身就是一种教条,容不得人们自由发挥。 道家的核心在于《道德经》,所谓“道”就是天理运行,是对自然就运行规律的阐述;所谓“德”就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这个世界包括自然环境、动植物还有我们人类自己。所以虽然《道德经》可能没有《庄子》那么贴切于道家的精髓,但却是对道家精髓的总结。而《庄子》却吧“德性”立了一个“原则”,那就是“逍遥”。可以说,道家阐述的问题与儒家并不相干,道家说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儒家讲的是人与人的关系。果真要说明儒家和道家之间的矛盾有多么深刻化,那就是究竟应先注意人与自然的关系呢,还是先注意人与人的关系。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任何人都要同时面对人和自然,就看自己拿捏分寸了。 释家跳出了自然和人,这一点和道家不同。道家至少是在世界里寻找人和自然的关系,而释家则干脆再这个世界之外看这个世界,完全是于己无关的冷眼旁观心态。所以,释家讲“空”,因为在他们看来,一切存在的早晚都要化成尘埃,所以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释家一直都是养尊处优者的首选,尤其是处于高位者的第一选择,因为太多的人事变故让他们不能不用这种心态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毕竟已经心在三界外,自然与儒 家、道家矛盾不大,只是偶尔看到这些世俗的争斗,他们会看破红尘的淡然一笑。 精选文档 法家讲究的是功利。有了功利之心,必然是有想做之事。要做成某事就必然要调动资源。所以,法家讲究的是

儒家与法家

论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异同(转载) 一、所谓的儒家,是以“兴经”为理论经,以“仁义”作为理论核心,以尧舜作为祖先,以周文王周武王作为圣君,以孔子作为创始人,最注重道德的学派。 儒家的法律思想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推崇礼治,主张“为国以礼”。 先秦主要代表人物的思想:孔子-以人入理,突出礼的伦理性和强制性。他的思想主要包括等级法律观;重德轻刑观;“为政在人”论;犯罪预防观;用刑适中论;“父子相隐”论。孟子-倡导“仁政”,使礼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他的思想主要有养民富民的经济立法主张;省刑慎刑的法刑观;辅贤伐暴的君臣关系论;贤人和良法并重的人法关系论。荀子-沟通礼法,使礼理论化,系统化,制度化。荀子的思想主要包括礼法论,德刑论,人治论。 2.德礼为主、法刑相辅的礼治观。 主要内容:德礼优于行政;注重教化,恤刑慎刑;为政在人,贤人治国。 3.强调人治,主张“为政在人”。 认为人治是由德治和礼治派生的。 二、所谓的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 法家的法律思想特点主要表现在: 1.关于法的概念法家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公布的成文规范,包括赏与罚两种手段,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2.关于法的性质法家认为法具有强制制裁性,法具有客观公平性,法具有严格等级性,法具有时代民情性。3.法的起源是与国家的起源联系在一起,是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4.法的作用主要有定分止争,禁恶止乱,制民胜民和尊君、独裁。 三、由此比较得出儒家和法家的异同点如下: 1.先秦儒家和法家所产生的历史背景基本相同,他们的思想里都闪烁着民本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性。 2.在对待当时社会的现实方面:儒家坚持传统的治道,认为治理百姓应该以礼以德,不应该以法以刑。儒家在治国之时没有认识当初的实行此道的环境已经变了,在这点上看来,儒家面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是保守消极的。而法家认为,应该以法治国,人性是“好利恶善”的,从历史进化的角度来推行法治的必要性。所以,法家当时对待社会现实是积极的。 3.儒家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这也是作为“仁政“之所以可能实行的依据。法家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是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而且人的恶性是不可改变的。

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差异及对中国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影响

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差异及对中国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影响从整体上说,儒家的思想比较守旧,推崇“德治”“礼治””人治”的思想,重伦常,认为应该慎用刑罚,讲求“仁”“爱人”,反对苛政,强调应该以古为法,至少应该保持现状。而法家主张改革,提倡“法治”,认为只有严厉的法制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国家的功能,有效制止犯罪的发生,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秩序,在短时间内使国家富强起来。 首先,在用刑的对象上,儒家和法家就有很大的区别。儒家主张“刑不上大夫”,法家主张“刑无等级”春秋时代,周室衰微、社会动荡、礼崩乐坏。面对这种现象,孔子痛心疾首,主张“复礼”、“正名”,大一统的王道才能拯救社会。“正名”就是定名分,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复礼就是想恢复社会的等级差别,西周天下一统的法律秩序,主张人有智愚贤不俏之分,社会应该有分工,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荀子曰:“礼者养也,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为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可见儒家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的上下有别、贵贱有差的等级社会。所以儒家在礼治秩序下的刑法适用上也就主张别贵贱,分等级,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法家虽然并不否认也不反对“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但是法家认为奖赏刑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标准,因人而异,必须有同一的法律,一赏一刑。商鞅云:“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 [10] 所以法家倾向于法不阿贵、一断于法,即“刑无等级”。商君

云:“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韩非子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很明显,这些和儒家所谓刑不上大夫的主张都不相容。商君云:“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这种毫无通融,不讲私爱,完全以客观行为为断的精神,和儒家所谓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贵、议勤、议宾、尊亲贵,郭故旧,尊宾贵,尚功能,及议事以制的主张相反,法家反对所谓议。管子曰:“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 其次,儒家主张“省刑慎罚”,法家主张“重刑观”虽然儒家不反对刑罚的必要性,但是却主张慎用刑罚。儒家吸取了奴隶主贵族们的统治经验和教训,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劳动人民生产劳动的重要性及其反抗力量的强大,所以他们主张减轻刑罚,以避免民的反抗,所谓“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孟子也竭力反对滥杀无辜,“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儒家对于刑罚的适用非常谨慎,主张不要轻易杀人,杀人之前一定要广泛听取意见,不要听信一面之词,做到不杀无罪之人。孟子云:“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侯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建立在法家人性自私说和“好利恶害”的人性基础上,法家提倡重刑观。法家主张轻罪重刑,认为只有这样可以利用人的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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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六法:儒家、道家、释家、法家、墨家、兵家 我们中国的思想很庞杂,并且历史悠远。总体概括有儒家、释家、道家、法家、墨家、兵家。经历数千年来这六大家还保留着,说明了这六家都是人们所需要的。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来,所谓的“焚书坑儒”和“独尊儒术”也应该不是绝对的。如果绝对了,这些流派不可能保留到现在。 儒家是一门很现实的学派,他讲究礼仪。所谓礼仪不过就是想说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所以说,儒家的重心在于处理人际关系,具体表现在如何处理你和祖先的关系,你和长辈(上司)的关系,你和同辈(同事)的关系,你和子孙(下属)的关系,在处理这些关系时候要怎么做,自己应该具备怎么样的素养。就这么多了。所以黑格尔读了孔子的《论语》之后会说,读了之后对孔子的崇拜当然无存。毕竟礼仪本身就是一种教条,容不得人们自由发挥。 道家的核心在于《道德经》,所谓“道”就是天理运行,是对自然就运行规律的阐述;所谓“德”就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这个世界包括自然环境、动植物还有我们人类自己。所以虽然《道德经》可能没有《庄子》那么贴切于道家的精髓,但却是对道家精髓的总结。而《庄子》却吧“德性”立了一个“原则”,那就是“逍遥”。可以说,道家阐述的问题与儒家并不相干,道家说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儒家讲的是人与人的关系。果真要说明儒家和道家之间的矛盾有多么深刻化,那就是究竟应先注意人与自然的关系呢,还是先注意人与人的关系。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任何人都要同时面对人和自然,就看自己拿捏分寸了。 释家跳出了自然和人,这一点和道家不同。道家至少是在世界里寻找人和自然的关系,而释家则干脆再这个世界之外看这个世界,完全是于己无关的冷眼旁观心态。所以,释家讲“空”,因为在他们看来,一切存在的早晚都要化成尘埃,所以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释家一直都是养尊处优者的首选,尤其是处于高位者的第一选择,因为太多的人事变故让他们不能不用这种心态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毕竟已经心在三界外,自然与儒家、道家矛盾不大,只是偶尔看到这些世俗的争斗,他们会看破红尘的淡然一笑。

儒家法家道家三者有何不同三者能否融合

儒家法家道家三者有何不同?三者能否融合? 首先在传统社会里,人们普遍最熟悉的是儒和道。儒家思想不仅是官方唯一全面信奉的意识形态,而且也是早已深入中国人骨髓的忠孝名节规矩的信念来源。道,则是道教,各种的神仙、方技、巫术和崇拜、祭祀。儒与道,自隋唐之后在民间没多大冲突,道士是别人需要的时候,提供“专业服务”,不涉及人家的世俗生活,世俗生活一块有儒家管着,不许他人染指。道家是道教的“祖庭”,老子、庄子的著作怎么 也算是道门法典,最高指南,尽管实际上,道教远比这个要杂和俗气很多。另一方面,道家著作自明至清中叶,阅者小众,除了道门,在社会上的影响确实有限。法家嘛,两汉之后消失在公众视野,只能融入到执政者的国家刑名大法之中,不能公开示人以真面目。那么,儒、道、法三家有何不同。最本质的点是:儒家主张礼制下的仁政,敬天法地,以德治国,所有人以社稷江山为重,修德来文,文治天下;法家刚好相反,法是王颁布的法,王一个人治天下,严刑峻法,不讲情面,奖励农耕和军事,弃绝诗书。道家,主张无为而治,顺天地本性而放开管理,寡欲小求,也不求什么高端文化、诗书大国,社会处于相对静态为好。这三家中,法家与道家、儒家都有内在关联,有吸收他们两家的部分,例如老庄之学经战国中期的“稷下之学”(此派人物众多,较有名的代表作

品是《管子》)进入到法家,而韩非、李斯等人又曾是儒家重要人物荀卿的学生,也吸收了儒家的部分经世思想,所以儒与道,实与法家有师徒关系,但这个学生变节,跟老师反睦,自立门户了。这三家的区别实质是如何管治发展国家的治道立场上的区别。那么如何融合的问题,其实中国传统社会已有过很多的尝试。学者秦晖先生曾提出的一个命题,说中国传统政治实质是“儒表法里”,就是表面上是儒家,暗地里却奉行法家。大概意思是说,仁义道德只能对听话的君子和顺民有用,对待反对君主、要挟政权的人要用法家一套,无情对无情,不惜严刑重典,不论你是谁,挡我路者,杀。这是不是融合呢?也是也不是,一方面,法家对人性认知的深刻程度不在儒家之下,执政之难之关节何在,非常清楚,深知用刑用法的威慑作用远在德化之上,人性深层的阴暗是道德良知解决不了的,所以不能心慈手软;另一方面,完全行法家一套,那统治者不可爱可亲,人民长久处于恐惧之中,于国不利,人与人之间失去精神上的依赖与信任,国家一样会灭亡,所以算是在这个问题上儒法走到一块了。但是同时,“儒表法里”失去了人的高贵与超然,理想不再,生命困于不进不退的峡谷中,得不到舒展。人性分裂,心理也会随时分裂。深层上说,道家的理想过于理想,不可行。三家融合没多少意义。一股莫名的悲凉,涌上心头!

儒家和法家对于治国主张的比较

先秦诸子论文 题目:儒家和法家对于治国主张的比较 学生姓名 学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班级

儒家和法家对于治国主张的比较 摘要:先秦诸子出现的时代正是春秋战国这个战火纷飞,国家动乱的年代。因此,诸子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各国治国的主张和制度的改革有着重要影响。本文以对诸国影响最深的儒家和法家为例,来深入探究儒家和法家两个截然相反的思想对春秋战国的各个国家有着怎样的影响,对社会布局的改变有什么样的影响。并与现在的法治治国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对比,发现其中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并分析儒法两家对于当今国家建设的影响。 关键词:儒家;法家;礼治;法治 1 引言 儒家和法家两家思想不论从哲学还是从政治上看都有很多不同,儒家强调一个礼字,同时以“仁”为核心,这就注定了在儒家思想主导下的国家一般会提倡“为政以德”的德治或“以德服人”的德政,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而相对地轻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而法家强调的是“以法治国”,主张“以法为本”,因此在法家思想主导下的国家一般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并且对于法的制定和执行非常地不近人情,大大违背了儒家“仁”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为以儒家思想为主的鲁国和以法家思想为主的秦国这两个国家的治国的不同之处最为明显。 除了在春秋战国时期,先秦儒法两家的思想对于中国的影响一直存在,远的可以追溯到司马迁写史记兼备了儒家和法家的思想,近的可以说到现代中国的法制社会和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 儒法两家的政治思想 2.1 儒家政治思想 儒家思想的主体是仁礼学说、仁与礼是其思想的核心范畴。而礼属于根本政治制度方面的规定,即礼是治理和安定国家,巩固国家的制度和维护社会所需要的秩序。孔子又说礼是“王之大经也”(《左传》昭公十五年),是进行统治的根本法规,治国之纲。 儒家在治国方略上主张以德为主、德刑相辅,主张对民要“道(引导)之以德,齐(整齐)之以礼。”(《为政》),认为理想的政治应当是免刑、无讼和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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