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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间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浅谈民间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浅谈民间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浅谈民间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有幸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现就我们司法口的以民事调解为主的,也是和我们平时工作息息相关的知识,和大家共同学习学习,不到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在民事纠纷调解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调解的策略、方法、技巧运用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调解的成败。因此,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下,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调解过程中,还要根据当事人的信息反馈,不断作出调整,修正某些错误的认识,改进调解的策略、方法和技巧。本人在总结别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调解工作实践,谈谈以下几种常用的调解方法。不少社区调解人员在自己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调解的方法和技巧,有关报刊也曾多次对民事调解的方法和技巧进行过介绍。对于调解方法和技巧的推广,不但能提高调解人员的调解水平,节约了诉讼成本,更重要的是消除了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少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社会效果也好。

调解成功的技巧

为了提高调解员的素质和调解的技巧、要求我们基层调解员必须不断地学习、积累与审判有关的各方面知识,掌握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常把调解工作做好。

1、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是调解成功的前提条件。

从民间调解的角度看,参加调解的第三方一般属于选择德高望重的人物或双方都依赖的长辈,亲友等。我们所在的社区往往会遇到这样那样关系复杂的、长期遗留的、或与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难点问题相关的纠纷,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让这样的第三方人士出面,协助我们调解成功。再如,仲裁中的当事人一方可以选择一个仲裁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是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也是这样,当事人希望作风正派,精通业务的审判人员主持解决他们的纠纷。如果审判人员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和好感,当事人会听得进去审判人员的意见。

2、透视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抓住焦点,是调解成功的阶梯。

民事纠纷毕竟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多数纠纷是完全可以化解的。作为一名基层调解员,在整个调处过程中,眼睛要注意观察、思维要清晰、问话要精炼准确。要仔细观察当事人言行举止,从当事人的陈述和激烈的辩论中,透视其真实想法,了解矛盾焦点,寻找调解的切入点,因势利导,达到调解的目的。

3、正确分清是非责任,提出合理方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当事人来司法所或社区调委会,是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法律的支持,作为调委会主任在主持调解时绝对不能采取和稀泥、当和事佬的作法。毕竟我们的工作室有法可依以法为准的,因此我们的职责要求其言行必须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必须明确案件的法律关系、双方争执焦点、双方的是非责任等,这样才能针对性进行调解。

调解以其灵活、便捷、高效以及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审判实践中发挥着独有的魅力,在当今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中,调解更是被充分使用和高度重视。本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民事调解工作锁遵循的原则谈几点体会。

做好调解工作必须坚持依法的原则

调解作为一种法定的审判方式,现行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必须依法进行。无论是司法调解、民事调解,法院判决和仲裁这些都有对调解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做了具体规定。那么坚持合法性原则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中立原则。合法原则要求调解人员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和处分权,站在中立的位置居中调解。调解人员不得与案件有着任何形式的偏私,而应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保持不偏不倚。如果调解人员不中立,则必定会引起当事人的猜疑和不服。尤其是要杜绝隐瞒事实真相,用哄骗方法达到调解目的的做法,要向当事人讲明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和

政策及处理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要全面公正地划分当事人在纠纷中应负的责任,不允许回避矛盾,各种方法和稀泥。

2、坚持自愿原则。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主行使处分权的基础上,以及在调委会主任的主持下,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调解中,合法性原则与自愿原则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自愿是前提,合法是保证。合法性原则要求调解活动既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又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序良俗。自愿原则本质上要求以合意为核心解决纠纷,其最大特点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纠纷解决领域的延伸,而不存在强迫。

三、做好调解工作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

1、多方联动调解法。对一些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案件调解时,调解员应主动与代理人沟通,共商最佳调解方案,与代理人一起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这样当事人更容易接受,从而促成协议的达成。还可以邀请当事人所在村(社区)的村(社区)干部、有威望的人参加调解工作,他们更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当事人更有说服力,增加了调解的透明度。另外在(社区)调委会调解时,村干部也可以主动参与调解,利用换位思考法让当事人站在调解员的位置上思考,让当事人也感受到调解人员的诚心和解决问题的诚意,

使调解工作更具人性化,在和谐的气氛中达成协议,这样会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2、责任划分调解法。一般说来,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均存在一定的过错,只不过是双方承担责任的比例不同罢了,有很多原告不远接受调解直接起诉到法院,是为讨一个说法,出一口气,寻找心理平衡。因此在这宗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要出于公心,居于中立,说公道话,只要责任划分得清楚,他们内心还是服的。在此基础上,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调解,一般都能达到较好的效果,标的小的案件甚至可以成功调解当时达成协议。

3、单独谈心调解法。在很多传统民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采用“背靠背法”会取得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我成遇到过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与被告谈时,可以谈法律的规定,谈如果原告不让步,被告必须在判决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本息,甚至要被强制执行,既丢面子,又受到经济损失。与原告谈时,可以讲一些被告的实际困难,谈与其“鱼死网破”不如订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清偿债务,在双方的观点基本趋于一致时,再面对面地调解,便很容易达成协议,此中很多背靠背做工作时讲的一些道理是不能在面对面场合讲的,否则会取到相反的效果。

4、人情感化调解法。有些家庭矛盾(父母和孩子之间)是因一时之气或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有的矛盾越闹越

深,双方都不愿放下架子,但从双方内心深处来讲,是愿意和好的。此时,可与子女沟通,让他们回想父母十月怀胎的苦楚、把他们拉扯大的艰辛、在他们成长过程中,父母所奉献无私的爱。乌鸦且有反哺之情,羔羊还报跪乳之恩,况且人乎?血浓于水,于情于理触动子女的灵魂,情景交融,使其回顾过去亲情的可贵和目前反目成仇而带来的情感伤害,使双方能求大同、存小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调解便水到渠成了。

5、冷却处理调解法。善于捕捉调解信息,掌握调解时机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对民事案件的调解宜早不宜迟,对外力影响小、成本小的案件在立案初期调解,效果会很好。但有些案件则相反,宜采用冷处理法。如离婚案件,多年的夫妻从走向婚姻殿堂到走进法庭大门,双方必定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心理矛盾过程,有的是因为与对方父母关系僵化造成,有的则是由于一时误会或一时冲动所致。如果在双方的气头上进行调解,必定是事倍功半,闹得不好还会两头受气,此时宜采用冷处理,叫双方回去考虑一段时间。“冷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久“冷”而不处理,要通过各种渠道不断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以便掌握最佳时机,同时要避免久调不结。

6、多人互换调解法。调解员在调解案件时,有时会产生一些急躁心理,甚至对抗性情绪,这样便不利于案件的继

续审理,此时宜采用换人调解法。变换一个调解人会减缓当事人心理压力,且调解人也许会变换一个角度进行。不同的方法不同的语气不同的切入点会给当事人一个全新的感受。换人调解应不拘一格,不仅是调解员间交换调解,还应包括、社区工作人员、调委会主任等,在必要的时候,司法所可以亲自做调解,利用其更高的威信、更强的影响力做当事人的工作,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民间纠纷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妥善处理民间纠纷,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二条第二款和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助理员是基层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民间纠纷的工作。

第三条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的范围,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民间纠纷,即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

第四条处理民间纠纷,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绳,对于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可以决定由责任一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举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但不得给予人身或者财产处罚。第六条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不得限制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第二章受理

第七条当事人提请处理的昂间纠纷,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受理,跨地区的民间纠纷,由当事人双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协商受理。第八条受理民间纠纷,应当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申请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并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和申请事项、事实根据。

第九条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纠纷,以及基层人民政府已经处理过、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纠纷,基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

第十条对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应当劝说当事人先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规定由指定部门处理的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指定部门申请处理。

第十二条具体负责处理纠纷的司法助理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纠纷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基层人民政府负责人决定司法助理员的回避,并另行指派他人负责处理纠纷。

第三章处理

第十三条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充许当事人就争议问题展开辩论,并对纠纷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

第十四条处理纠纷时,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群众参加。被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做好处理纠纷工作。跨地区的民间纠纷,由当事人双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的人民政府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时,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第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司法助理员署名并加盖基层人民政府印章。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十七条经过调解后,仍达不成协议的纠纷,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对于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的纠纷,处理时应当先审查原调解协议书,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原调解协议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作出维持原协议的处理决定;

(二)原调解协议书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应当予以撤销,另行作出处理决定;

(三)原调解协议书部分错误的,作出部分变更的处理决定。第十九条作出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一方当事人经两次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并经基层人民政府负责人审定,司法助理员署名后加盖基层人民政府印章。

第二十一条基层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十五天不起诉又不执行的,基层人民政府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执行。

第二十二条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处理终结;特别复杂疑难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二十三条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终止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1.doc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1 人民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应记入调解记录或询问申请人的笔录中)。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思,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应记入调解记录或询问申请人的笔录中)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伪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四)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五、调解民间纠纷的规则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 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调换。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的事实和情节,了解双方的要求及其理由,根据需要向有关方面调查核实,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参加,被邀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支持。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在便利当事人的其他场所行。 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根据需要可以公开进行,允许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和当地(本单位)群众旁听。但是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当事人表示反对的除外。 6、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

调解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六种方法

调解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六种方法 针对农村不能类型、不能特点的常见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可以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现就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是对婚姻纠纷,采用“冷却待机调解法”。即先冷却处置,待双方气消趋于理智后,再选择时机调解。 二是对人身伤害赔偿纠纷,采用“求同存异调解法”。此类纠纷核心问题在于赔偿,调解时着眼于化解主要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积极调解,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三是对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采用“亲情感化调解法”。针对家庭成员间的纠纷,调解时侧重于传统美德教育,使当事人重新认识亲情的可贵和树立尊老爱幼的观念,以便真正解决问题。 四是对经济纠纷,采用“判例参照调解法”。对于经济纠纷,调解之前,可将类似的调解或判决案例提供给当事人,供其参考,使当事人了解该类案件的处理原则及处理结果。 五是对界址、引水、通行等相邻关系纠纷,采用“现场听证调解法”。这类纠纷往往当事人各执一词,情况千差万别,调解时应到现场勘察了解,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村干部、邻居和亲朋好友参加,由当事人陈述理由,出示证据,大家共同评判是非,作出合理的结论,最后再说服有过错的一方,促成纠纷的调解。 六是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采用“相关部门联动调解法”。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单凭调委会或某一部门,往往难以奏效,可以协调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分工协作,共同解决问题。 浅谈如何调解民间纠纷 如何调解民间纠纷,没有一定的模式,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观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比较有效的方法是:一、调解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平日里要在学法和懂法上下功夫,特别要注意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积累。只有自身底气足,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才能控制整个调解过程。二、在调解工作中调解员要注重调解艺术,熟悉运用各种调解方法和技巧。 在调解工作中,使用哪些方法,采取哪些措施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调解效果呢? 1、缓和心理法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人民调解工作好的方法与经验人民调解工作的实用方法 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调解同种类型、同等难度的民间纠纷时,尽管甲乙两名人民调解员采用的调解手段、运用的调解方法和经历的调解程序大致相同,但调解结果却迥然不同。甲调解员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纠纷,而乙调解员却事倍功半,久调不决。原因何在?一项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一)时间要素运用技巧 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灵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地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如

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和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特别是批评教育的话,提出要求的话,更要注意说话方式和说话时间,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敌视。 (二)地点要素运用技巧 受生活环境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发生在不同地方的相同民间纠纷,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譬如,同样是因为建房时所建房屋高于邻居家的房屋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在发达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因为采光权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大多表现为争吵;而在落后且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以自家的风水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的概率大大增加。调解人员只有熟悉掌握地点要素,才能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纠纷态势的发展程度就会不同。例如,婚姻家庭纠纷,如果是发生在家庭之外,其严重性就会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要升级甚至已经升级,调解的难度也就会增加。而如果发生在家庭内部,问题也许会比较容易解决。因此,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调解纠纷所要采取的对策也要随时调整、改变。正确掌握纠纷发生的地点要素,便于正确选择适当的调解方法,也便于灵活运用其他调解技巧。 (三)人物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调解纠纷实际上是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做的疏导、说服工作。由于自然状况、社会阅历、文化素质和道德观念的差异,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个性特征。不同个性特征的当事人对纠纷和调解人员的工作会有不同的看法。如外向型性格的人感情外露,内心想法会很快通过表情和行为表现出来;而内向型性格的人感情深沉,内心想法不易形于色和付诸于行动。这就要求调解人员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 告 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 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下面就是YJBYS为大家整理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 结报告,仅供参考! 篇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 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 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 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 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

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 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 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 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 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 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 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 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 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 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 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 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 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 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 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 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 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 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由此导致的农村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矛盾纠纷调解是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因调解不力引发的上访事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调解工作水平,要掌握好以下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一是要有一套好的工作经验,做到“听、查、劝、快”。“听”,就是要仔细倾听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辩解,不论当事人情绪多么激动、说话语无伦次甚至行为无礼,一定要让他们痛痛快快说完,不要中途打断,更不能恶语训斥。仔细倾听别人的谈话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会迅速增加当事人对调解人员的好感和信任,为下步工作带来便利。“查”,就是要做好调查事情经过工作。双方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调解人一定要跳出当事人给予的第一印象,冷静理智地矛盾纠纷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全面分析。“劝”,就是在充分了解问题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找好语言切入点,做好疏导劝解工作。“快”,就是要趁热打铁,看到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时要快马加鞭,加大调解力度和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准确把握被调解人心理,灵活运用调解语言技巧。在现场调解中,除要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外,还要懂得“一句话可以叫人笑,一句话也可以叫人跳”、“什么场合讲什么话,对

什么人讲什么话,什么时候讲什么话”,善于组织调解语言,巧妙利用当事人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当的调处形式,灵活机动、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比如,在调解过程中,对于争要“脸面”的当事人,可以表扬鼓励其长处、满足其虚荣心理、激活其情绪、堵住其可能反复的退路;对那些说话尖刻、刺耳难听的当事人,不要感情用事,更不要以怒制怒、说绝话、放狠腔,要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把心中的积怨发泄出来,然后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从而使调解成功。 总之,面对群众复杂纷繁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工作中要努力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承诺,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区别不同对象,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必定能够达到调解纠纷的最终目的。

调解的方法和技巧

人民调解的方法及文书制作 今天有幸能和各位在一起学习讨论。 首先谈下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具有不伤感情、成本低(不收费)、效率高的优势,达成调解协议的还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不收费),确认协议有效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收费)。同时具有介入早、方法灵活、成本低廉、容易履行等特点。《中华人们共和国人们调解法》于2010年8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调解被我国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确定下来,为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为了能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现在我们一起来探讨有关人民调解的程序、方法和技巧。 我认为调解工作不是简单的“和稀泥”应依法进行。 调解工作的要点在“查”—即案件的调查,难点在“定”即案件的认定,包括事实、证据,法律关系。重点在“调”—即案件的调解, 做好调解工作有三个重要的环节: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的适用。 流程:我们今天的讨论就以案件的受理、承办和结案为主线,具体流程为:受理——案件调查——调解——结案——归档 受理与不受理,主要依据法律规定,不受理的情形:《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不太具体,也无法具体,涉及到土地管理法、刑法、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 受理的:除上述不受理的情形之外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 举个案例:禄劝县城,为解决失地农民的住房,县政府划拨的一块土地。全村按人头平均分配名额,每人25平方米。名额分配好后,再根据地段统一竞标,好地段要出钱。王家分了两个人的户头共50平方米,在正式划分地段,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之前,将该50㎡的

名额以5万元转让给舒家。舒家将转让的50㎡加上自家的120㎡名额,参加村上的竞标,花了10万元竞标得一个好的地段,舒家又将该170㎡出租给他人使用。后开始由村上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在此过程中,大约过了3年左右,王家提出其不是转让名额,收到的5万元是借款,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舒家停止对50㎡土地的侵权,并赔偿租金损失。如果当事人要求调解委调解,问题:1、此案能否受理?2、如能受理,受理后如何处理? 调解案件的思路:先掌握基本案件事实,分析证据,后查找法律依据。 第一章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 第二章调解的方法、技巧 案件分析方法:受理后的第一步:分析案情——确定法律关系(人身损害、合同纠纷还是其他)——双方认可的事实,存在争议的事实——各方提交的证据,是否需要调查取证——准备确定调解方案。 办案法律推理三步法:大前提(法律规定如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前提(案件事实,本案被申请人存在侵权事实,如侵犯土地使用权),结论(应否承担责任) 一、调解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 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违背当事人意愿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调解的程序、方式、内容等都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汇报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汇报篇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祁阳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XX年,县妇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共同成立了祁阳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并于XX年11月10日举行了挂牌仪式。自婚调委成立以后每天都有1位“和事佬”坐班。XX年婚调委主要向规范化发展,制定学习制度、例会制度、培训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例会3次,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培训2次,心理学、开设婚姻家庭关系学讲座2次;另外,调解委员会注重情法并融,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大量民间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目前共受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183起,接待来访当事人364人,其中和好71对,表示暂缓离婚56对,顺利协议离婚56对。笔者身为该婚调委的兼职调解员,总结了如下具体作法和经验: (一)掌握接待的尺度,给来访者一个温馨宽松的环境 婚调委的办公地点设县民政局一楼,分别设立接待室和调解庭。接待室设在婚姻家庭矛盾高发地——婚姻登记处旁边。调解室也叫“离婚缓冲室”,给到离婚登记处准备离婚的夫妻,缓最后一口气。若夫妻俩还是犹豫不决,比如说

有一人不愿意离婚,就可以去坐一坐。离婚缓冲室的布置比较温馨,人在里面容易静下来。通常到我们这里来访者有以下表现:有的大呼小叫、有的哭哭啼啼、有怨声载道、有命令式、也有心平气和来的,面对这些来访对首先我们要调整好心态,笑脸相迎给于温暖,老话说得好巴掌不打笑脸之人,一杯清茶可以让你成为她们倾说对象,但是现实工作中也有些来访对象不管你怎么样 处理或接待她们都不如意,面对这样的来访者,我们的做法冷处理,让你有充分说话的机会,待她们情绪稳定了再和她们慢慢谈,如我接访一个来访者,一到我们妇联办公室,就大呼小叫,指手划脚的说话很不礼貌,面对这样的来访者,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冷静处理,先将其搁置一旁不急于处置,让她们自我感觉一下她们的做法不够妥当,待她们情绪稳定下来、心情平静下来,再和她们慢慢交流,这样才能有更多机会了解到事情真相,因为她们发泄的过程也是吐露真情的时刻。对那些老弱病残的来访人员,我们会给她们一个微笑、一张凳子、一杯开水、一声问候、一个简单的搀扶,让来访者能与我们心贴心的交流,更能积极配合我们一同来处理事情,为我们顺利协调打下基础。对那些寻求帮助的弱势人群,我们总能感同身受的去体谅她们,设身处地为她们着想,让她们能够感受到我们不歧视她们,是她们值得信赖娘家人,能为她们办事的。

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修订稿

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人民调解员应掌握的调解技巧 调解民间纠纷要准确把握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一、时间要素运用技巧 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实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做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如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

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和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特别是批评教育的话,提出要求的话,更要注意说话方式和说话时间,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敌视。 二、地点要素运用技巧 受生活环境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发生在不同地方的相同民间纠纷,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譬如:同样是因为建房时所建房屋高于邻居家的房屋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在发达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因为采光权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大多表现为争吵;而在落后且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以自家的风水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的概率大大增加。调解人员只有熟悉掌握地点要素,才能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纠纷态势的发展程度就会不同。例如:婚姻家庭纠纷,如果是发生在家庭之外,其严重性就会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要升级甚至已经升级,调解的难度也就会增加,而如果发生在家庭内部,问题也许会比较容易解决。因此,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调解纠纷所要采取的对策也要随时调整、改变。正确掌握纠纷发生的地点要素,便于正确选择适当的调解方法,也便于灵活运用其他调解技巧。 三、人物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调解纠纷实际上是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做的疏导、说服工作。由于自然状况、社会阅历、文化

调解的方法有哪些.doc

调解的方法有哪些 调解的十种方法 所谓调解技巧,就是调解主持人对当事人做说服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方法或窍门。一般有以下十种调解方法: 一、保持中立取得信任法。 保持中立就是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与双方当事人保持同等距离,不偏不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建立起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这是顺利开展调解工作的前提。 二、基本事实与法律关系清楚法。 法官应当通过阅卷审查、证据分析、听取当事人陈述和案件审理的方式,了解案情,弄清案件基本事实,理顺法律关系,这是能够正确开展调解工作的基础。 三、主动引导法。 做调解工作,法官不仅是裁判者,还应当积极充当双方关系的斡旋协调者。在调解中法官不能机械理解当事人自愿原则,要把程序上的自愿与实体上的自愿结合起来,才能引导当事人展开调解。仅仅在程序上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的作法,是不能打开调解局面的;当出现调解僵局,法官应当主动介入打破僵局。 四、调解方案应变法。 把法官提出调解方案与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相结合,改变仅由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的作法。法官要准备多种调解方案,应供当事人的选择,并根据情况逐步展开。 五、是非责任适度评说法。 调解要分清是非责任,但并不应当象判决说理那样明明确确,要根据案情留有余地,张弛适度,有的点到为止,有的含蓄

表示,有的明确评判,还要善用道德规范、公序良俗释法说理。 六、营造调解氛围法。 一般来讲,诉讼当事人都有一定的对立情绪,要使调解达成协议,法官必须根据不同案情,恰当把握当事人情绪,营造有利的氛围。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趁热打铁和冷处理相结合的方法,有时对当事人的情绪激动要善言软化,有时也允许当事人适度宣泄。还要选择布置恰当的场所,适用不同案件调解的需要。总之,从有利于调解出发,调控调解氛围。 七、情义融化法。 当事人虽因矛盾纠纷走上法庭,但多数都曾有不同程度的情义联系。因此,在调解中,要善于利用当事人间的情义关系,唤起他们过去的感情或友谊,使得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八、利益平衡法。 一方面,要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另一方面,分析当事人个人利益的平衡。使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各得其所,减少无谓的争议,不打不必要的气官司。 九、困难谅解法。 在诉讼调解中,确因经济困难,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不少。善于引导权利人从维护自身利益的大局和实际出发,体谅对方困难,在给付数量和时间上作适当的让步。既不会对权利人的利益造成大的损害,也有利于义务人自觉履行,实现权利人的权益。 十、潜移默化法。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要向当事人传递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在当事人起诉、应诉、送达法律文书、接受当事人证据、依法调查、告之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提醒中,提醒当事人运用好调解、和解的方式。在证据交换、庭审调查、庭审辩论、财产保全、先予执行中,引导当事人尽量选择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为开展调解打下基础。对一些调解达不成协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状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状况的调研报告 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多年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最近,我们深入各县及部分乡镇就全市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排查在前,防范在先,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调解预防、减少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大力开展“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和“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及时有效地排查化解和预防减少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每年平均调解各种纠纷一万余件,成功率在98%以上。据统计,20XX年一季度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53起,调处成功1833起,成功率达%。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械斗33起,涉及670人;避免群体上访22起,涉及22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20XX年1月,苏仙区白露塘镇观山洞村两个组的村民为争鑫源矿业运输权发生纠纷,将运矿车停在矿口主要运输道路上,使矿方采矿运输工作停滞,同时致使矿业工人无工可做而与当地村民又发生冲突,双方手持铁棒对峙,群体械斗一触即发。镇里接报后,立即组织司法所、综治办和派出所人员火速赶到现场,一方面做好双方的疏导工作,避免矛盾升级;另一方面组织村民代表和矿方代表协商调处。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处,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械斗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环境。20XX年3月,永州市蓝山县新墟镇一妇女邹某在嘉禾县城关镇一房东李某家突然死亡,几十名死者亲属情绪非常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精编版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 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由此导致的农村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矛盾纠纷调解是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因调解不力引发的上访事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调解工作水平,要掌握好以下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一是要有一套好的工作经验,做到“听、查、劝、快”。“听”,就是要仔细倾听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辩解,不论当事人情绪多么激动、说话语无伦次甚至行为无礼,一定要让他们痛痛快快说完,不要中途打断,更不能恶语训斥。仔细倾听别人的谈话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会迅速增加当事人对调解人员的好感和信任,为下步工作带来便利。“查”,就是要做好调查事情经过工作。双方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调解人一定要跳出当事人给予的第一印象,冷静理智地矛盾纠纷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全面分析。“劝”,就是在充分了解问题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找好语言切入点,做好疏导劝解工作。“快”,就是要趁热打铁,看到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时要快马加鞭,加大调解力度和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准确把握被调解人心理,灵活运用调解语言技巧。在现场调解中,除要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外,还要懂得“一句话可以叫人笑,一句话也可以叫人跳”、“什么场合讲什么话,对什么人讲什么话,什么时候讲什么话”,善于组织调解语言,巧妙利用当事人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当的调处形式,灵活机动、多措并举,努

力提高调解成功率。比如,在调解过程中,对于争要“脸面”的当事人,可以表扬鼓励其长处、满足其虚荣心理、激活其情绪、堵住其可能反复的退路;对那些说话尖刻、刺耳难听的当事人,不要感情用事,更不要以怒制怒、说绝话、放狠腔,要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把心中的积怨发泄出来,然后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从而使调解成功。 总之,面对群众复杂纷繁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工作中要努力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承诺,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区别不同对象,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必定能够达到调解纠纷的最终目的。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社区在新兴街道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及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6起,其中婚姻1起,邻里纠纷25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发生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社区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有住宅楼*栋,常住居民*人,总户数*户,辖区国商业网点*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

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民间纠纷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因为是老社区,因水管破裂或者管道堵塞引起的邻里矛盾特别突出。调委会通过晓之有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法的调解方式,成功的化解了一起起邻里矛盾。 *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浅谈人民调解的策略与技巧1

浅谈人民调解的策略与技巧 孙运旭 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的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具有程序简便、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对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增进人民群众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要真正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使之既要符合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还要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并非是件容易的事。同样一个案子,如交给不同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处理,往往会出现不同的结局。这其中就有一个调解策略与技巧问题。策略是从宏观上把握调解,技巧则是从微观上操作调解,两者相互补充,不可或缺。 一、宏观把握策略 调解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和谐统一的治理之道。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就人民调解员来讲,要上接“天线”:坚持依法调解,明法析理,又要承接“地气”;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了解当事人所思所盼、所求所愿。但这还远远不够,要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则必须讲究调解的策略,毕竟调解是一种哲学,更是一种技能、一种艺术。只有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才有可能实现理想的调解预期。笔者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认为至少应该把握以下三个基本策略。

一是把握基本前提。分析成因、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是调解成功的基本前提。只有让当事人双方分清了是非,明确了各自的责任,调解才有基础,调解的理由才有说服力,当事人才会自觉自愿地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否则,有时即使无过错的一方再让步,过错的一方也不会接受对方提出的调解意见。因此,我们在调解中,无论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员都应该主动地组织双方当事人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这样既可使调解成功,又可防止调解后产生“后遗症”。 二是把握个案特点。因案制宜、有的放矢是调解成功的关键因素。有的案件可以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式,有的则只能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群体性纠纷案件,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有影响的“领头人”身上;婚姻家庭纠纷则要把重点放在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相对强的一方身上;人身损害赔偿则是把重点放在加害一方等。总之,要因案因人而异,不能机械照搬。 三是把握调解时机。掌握火候,把握时机是调解成功的必要条件。调解案件的顺利与否、成功与否均与所承办案件的人民调解员能否把握好调解时机与火候紧密相联。这就要求在调解案件的每一个节点,都要把握时机,借势发力,用较小的成本,达到调解的目的。如双方对案件的标的(如经济纠纷)争议很大的时候,双方感情尖锐对立的时候(如离婚案件)就不能急于进行调解。这样即使调拢了,也有可能

矛盾纠纷解决方法

近年来,稷山县化峪镇积极探索建立镇、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体系,始终坚持以基层基础与队伍建设为支撑,以建章立制与狠抓落实为保障,以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目标,真正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夯实基础保稳定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基础是一切工作的支撑,只有打牢基层基础,各项工作才能健康有效开展。化峪镇为了确实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取得实效,他们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实行矛排、信访、派出所、司法、计生、民政、土地、企业、劳保、妇联、农经、团委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办公,形成了各类矛盾纠纷一个窗口受理,一抓到底。 2009年3月,化峪镇以稷山县政法委建立的县、乡、村、组四级综治矛调网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在全镇29个行政村,按照各村实际情况,建立了37个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网格,实行统一管理,做到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有阵地、有牌子、有机构、有人员、有设施、有制度、有经费,目前,全镇共有调解人员218名,确实构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大格局,最大限度地保障各类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

有着落。 二、建章立制抓落实 没有制度,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抓好落实是建章立制的保障。化峪镇始终把制度建设与抓好落实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全过程,他们结合实际,编制印发了《化峪镇基层调解手册》,制定了《待遇保障制度》、《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定期报告制度》、《调解员例会与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包片包案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考评奖惩制度》等,并进一步明确了调解员聘任条件和调解员职责,细化了调解员任务和调解范围,规范了调解员行为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流程,从而保障琐事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上交。 化峪镇党委、政府在2009年和2012年,对两个行政村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不力造成了反复访、越级访,在年终全镇考评时给予了一票否决,取消了他们的评先授奖资格,并扣除了两个行政村两委主干全年绩效工资的50%。 三、创新举措解矛盾 乡镇直接面对着农村,而农村的矛盾纠纷随时随地有可能发生,且大多数矛盾都是由小纠纷引发,并涉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头绪多、原因复杂,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就有可能向民事案件、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转化,有的发展成为缠访、闹访或集体访、越级访。为此,化峪镇站

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活动。其有利于普法宣传教育的开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对于化解矛盾、彻底解决民事纠纷方面具有裁判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调解现在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欢迎,有纠纷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已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首选。 作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名调解员,在与矛盾纠纷打交道的同时我总是在不断的思考和探索着提高调解效率,减少矛盾纠纷的方法,下面根据自己的工作体会以及到其他乡镇的学习交流情况就乡镇人民调解现状谈几点浅薄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xxxx镇现有1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人员80多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健全,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全镇所有行政村。2015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3件,调处率100%,调结272件,调结成功率96%;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件1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3次500人,劝止群体性上访4次65人。成功调结了平江村平东屯与同安村满村屯道路纠纷以及xxxx村11队与xxxx江引水工程施工方纠纷等重大案件。全镇没有一件民事纠纷因处理不及时而引起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发生,也没有因调解不当而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或激化事件,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矛盾纠纷的特点和产生原因 根据对矛盾纠纷的统计来看,乡镇矛盾纠纷大致分为由山林土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因修路等基础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三个大类,在矛盾总数中的比例接近2:1:2。其中,山林、土地纠纷往往是因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山林、土地界段划分不明确、重合,填写过程中文字表述不准确等原因引起;婚姻家庭矛盾在家庭内部矛盾一般较小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多数是因鸡毛蒜皮的小事累积引起的;邻里纠纷产生的原因较多,在家族式地区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或暴力行为,社会影响较大;因修路等基础建设产生的纠纷大多数涉及占地、线路设计和补偿等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调解和处理好不仅极易影响农民自发修路的积极性,也是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原因之一。现在对纠纷化解的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但由于社会文化多元化,

浅论人民调解员应掌握的方法与技巧

浅论人民调解员应掌握的方法与技巧 (作者:浙江丽水庆元濛州街道调委会主任—吴强忠)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被誉“东方经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共同构成的“大调解”体系,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同样一个案子,如交给不同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处理,往往会出现不同的结局。这其中就有一个调解策略与技巧问题。策略是从宏观上把握调解,技巧则是从微观上操作调解,两者相互补充,不可或缺。提升人民调解的权威,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健康发展是每个调解员的职责所在,作者从事调解工作二十五年余,积累了一些调解方法与技巧,今天与大家一起探讨与学习。 (一)人民调解员要有一颗“公正之心”。首先,要依法调解。这不仅要求调解程序要合法,更要求在调解过程中涉及的实体部分也要合法,即是说调解方案要符合法律、法规,甚至公序良俗的要求。其次,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仅要求从接待谈话的语气,对待当事人的热情程度都要相当,更重要的是在人民调解员的心里上要平等看待双方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找熟人、托关系的情况应当说很常见,而当事人对待这个问题又特别敏感,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要从内心平等对待双方, 调解的方案才能取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第三,严守工作纪律。人民调解员特别注意调解中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与钱物,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便不言而喻。第四,工作要有勇气。有些纠纷,可能涉及家族利益,可能引起所谓的“民愤”,有些也可能涉及“村霸”,“乡霸”。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民调解员没有勇气,不敢于调处,不善于调处,那么,公正只能是纸上谈兵了。 (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把握调解局势,每一起纠纷能否顺利的化解,都离不开三个因素,即利益的平衡、怨气的发泄、人格的维护,只要这三点中有一点或两点或三点达成了双方的妥协,这起纠纷才算是得到了基本化解。在调解过程中,具备一定的调

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

三、人民调解工作的实用技巧 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调解同种类型、同等难度的民间纠纷时,尽管甲乙两名人民调解员采用的调解手段、运用的调解方法与经历的调解程序大致相同,但调解结果却迥然不同。甲调解员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纠纷,而乙调解员却事倍功半,久调不决。原因何在?一项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方式与技巧。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把调解方法与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 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就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与掌握这五大要素就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与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就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一)时间要素运用技巧 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 的时机。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就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与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就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 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就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灵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就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地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如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就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与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特别就是批评教育的话,提出要求的话,更要注意说话方式与说话时间,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反 感与敌视。 【案例K】 家住厂洼村柿园组的李保诚老人,其儿媳王晓梅人高马大,蛮横泼辣,对公婆、丈夫不打即骂,一家人见其无不胆战心惊。自儿子结婚五年来,李保诚老人已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其儿媳虐待老人。有关工作人员也多次上门调解,但王晓梅态度很强硬,不听劝,反而说这就是自家的事,叫调解人员少管闲事。 王晓梅虽对公婆不孝顺,但与自己的母亲感情却很好。前不久,她回了趟娘家,她母亲向她哭诉,说她那个刚进门才半年多的弟媳妇好吃懒做,对老人呼来喝去。老人有一点做得不让她满意,不就是骂就就是打。王晓梅听了很生气,与弟媳妇大吵了一架,两人还扭打起来。王晓梅的脸还被她弟媳妇抓花了。这时,她弟弟及时赶回家,把两人拉开了。回到家后,王晓梅一肚子气,踢桌子摔凳子。李保诚老人听见屋里有很大的响动,就到屋门前朝里瞧了瞧。王晓梅瞧见老人,破口大骂:“瞧什么瞧,快给我滚!”并随手拿起桌上的杯子朝老人扔了过去,砸到了老人的头,顿时肿了一块。老人伤心得跑到村调解员老张家,哭着说:“我做的什么孽啊!我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老张瞧见老人这样,忙把老人带到村卫生所诊治并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老张领着包扎好的老人回到了老人的家。王晓梅瞧见她二人进门,很不好意思,扭身就要进里屋。老张叫住了她,关切地问:“晓梅啊,您这脸上就是怎么了,没事吧?”王晓梅没说话,坐了下来。老张一口没提她打老人的事,只就是与她拉起了家常话。说着说着,就说到了王晓梅娘家。这一下就打开了王晓梅的话匣子。对王晓梅弟媳的所作所为,老张表示愤慨,她语重心长地

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汇报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全市多元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综治办、省多元化解办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政法、综治、多元化解工作会议为指导,以持续提升人民群群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以预测、预防、预警为目标,以理念、制度、机制方法的全方位创新为动力,以联动融合、开放共治、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理念为引领,着力解决社会治理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平安***、法治***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在省多元化解办《关于2018年上半年各地“大调解”工作目标预考评情况的通报》中,我市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三。 一、“五到位”确保责任落地落实 (一)各级重视到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做到与经济发展工作同规划部署、同研究落实、同考核奖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容。3月7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对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题作出部署,今年以来,多次专题听取综治

工作情况汇报,并就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5月17日,市委××书记在全市维稳信访综治安全工作会上对多元化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8月,市“大调解”办先后7次召开全市“大调解”办主任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分析、研判、部署综治相关工作。各县区、市级综治成员单位均及时召开会议对多元化解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责任压实到位。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综治、多元化解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以及省综治委、省“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17年全省重点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2017年“大调解”工作要点》,市委市政府同各县(区)、××高新区、市级综治成员单位及时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多元化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三)工作思路到位。即“一一四七”工作模式,具体来讲,就是“一个中心”、“一个方向”、“四个一机制”、“七化建设”。“一个中心”:多元化解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一个方向”:以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工作方向。“四个一机制”:“一日一通报、一周一研判、一月一小结、一季一汇报”。“七化建设”: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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