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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省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JGJ59-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吊篮的出租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代码证、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颁发的行业确认证书方可对外出租。

出租吊篮时,出租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每月保养的具体时间以及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四条出租或使用的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严禁自行制作吊篮,出租单位用于出租的吊篮,还应符合行业确认书中确定的品牌。

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于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三)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四)安全锁标定日期超出有效期内的;

(五)禁止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组装的吊篮。

第六条吊篮出租单位以及自购吊篮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

(二)出租单位向总承包单位及工地监理单位提供证件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本省行业确认证书、4)吊篮安拆工证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5)产品合格证、6)陕西省产品推荐证书、7)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安全绳、自锁器检验报告、8)编制吊篮施工方案、应急预案、9)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培训、10)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11)吊篮安装和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查验以上资料1)--5)项资质须为原件,预留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严禁挂靠、借用、伪造资质证件,一旦查出,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建筑市场;

(三)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设施和装置;(安全绳、安全锁、限位器等);

(四)负责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六)操作人员经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出租单位联合进行。

第七条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应当由出租单位负责。严禁使用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

吊篮安装、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前,出租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同时应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吊篮安装、拆卸所需的车辆进出场条件,并提供满足吊篮使用三级电源和垂直运输所需的机具。

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出租单位应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从事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搬运人员除外)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工种类别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吊篮安装完成由出租单位自检合格,报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报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进行四方联合验收,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附件1)吊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停用10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当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吊篮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有效性负责;

(二)组织操作人员参加吊篮租赁企业安全操作规范培训,督促出租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使用单位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责任;

(四)审查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行业确认证书、陕西省产品推荐证书、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操作人员的培训证明,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五)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六)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或通知出租单位,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

(七)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八)严禁未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操作吊篮施工;

(九)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出入,严禁使用中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第十条施工作业时,严禁超过吊篮的额定载荷。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第十一条吊篮的安全锁,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原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校验的有效期限不大于1年。校验标识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

第十二条吊篮内应2人同时作业,吊篮配备独立于悬挂机构的安全绳,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安全带与安全绳应通过锁绳器连接。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安全绳接长使用,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第十三条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悬挑结构边缘。

第十四条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应设置安全环、间距、固定方式应符合GB5976-86钢丝绳夹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GB5972钢丝绳报废规定。

第十五条配重有质量标记,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悬挂机构的配重穿杆上,并做好有防挪移措施。

第十六条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的有关规定。如果条件限制,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篮。

第十七条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严禁从吊篮的电气控制箱连接其他用电设备。

第十八条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工具。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上、下吊篮。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篮作业。

第十九条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中禁用”和“拆除中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对吊篮安装、拆除过程进行现场监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予以制止,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出租单位整改。

第二十一条:自2015年7月1号起,凡在陕西省境内出租的高处作业吊篮应符合下列标准:

进入施工现场的吊篮,必须达到构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产品,对悬挑机构、工作平台等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吊篮》《GB19155-2003》产品标准。

吊篮租赁企业所出租的吊篮应符合行业确认证所标注的品牌种类,提供所有的资质手续齐全,证明文件须与出租单位信息一致。

承租单位承租的吊篮产品达不到国家标准或出租单位证照不全的吊篮,应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承租单位予以处罚。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吊篮进入陕西建筑市场,吊篮租赁企业所出租的吊篮,其生产厂家应具有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颁发的产品“推荐证书”,并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上公示。

针对地产、门窗、幕墙、保温、总包等公司自购高处作业吊篮,如有出租行为,也应办理相关证照和行业确认证书。

第二十二条:

1、从2015年8月1日起吊篮应由专业检测机构在出租单位维修场地对设备按技术标准抽检,每年对出租单位进行抽检一次,同一品牌的吊篮抽检一台,检测标准按照《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检测有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租赁,整改后经检测不合格的品牌吊篮,取消该品牌吊篮租赁资格。检测结果告知协会进行登记。

2、施工现场检验,施工现场吊篮安装完毕后,由专业检测机构对吊篮的安装质量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按(JGJ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执行,抽验的比例按3%进行检验(30台以下抽验1台,30-60台抽验2台,70-100台抽验3台),吊篮使用5年以上按5%比例抽验(30台以下抽验2台,30-60台抽验3台,70-100台抽验5台),检测机构出具抽验检验报告。检测内容含:(1)查验出租单位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2)检验安装架设是否规范标准;(3)出租的吊篮构配件是否均为同一生产厂家的设备。

3、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组织吊篮行业专业委员会成员配合建设行政部门对施工现场吊篮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出施工现场使用的吊篮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可直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部门投诉、举报。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

2015年6月8日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 规定(新版)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全市受监工程吊篮的管理工作。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本辖区内受监工程的吊篮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吊篮租赁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吊篮产权单位在租赁(使用)设备前,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产权登记备案手续,方可租赁(使用)。 出租吊篮时,租赁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使用单位不得转租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做到“十个必须”(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做到“十个必须”(2020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做到“十个必须”(2020版) 【摘要】近年来,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处作业采用吊篮施工迅猛增加,同时由吊篮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必要对吊篮施工安全管理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剖析。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近几年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现状与发生安全事故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城市人口也快速成长,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而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由于其用地少,城市基础设施费用低,可提高城市面貌等众多优点,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已逐步成为世界建造高层建筑的中心。 1.工艺要求使用吊蓝随着我国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明显增多,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等级不定),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定位点: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得低于C20的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端部不应小于100mm。定位点可采用竖直焊接长0.2m、准25mm-30mm的钢筋或短管等方式。 立杆、剪刀撑: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我项目部吊篮使用安全,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望各作业班组严格遵守: 1、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件并经过项目部培训、考核,严 禁未经培训和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 2、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3、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操作,患有心脏病、高 血压、贫血的人员不得进入吊篮作业。 4、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进行操作,电动吊篮可以单人升空作业。 5、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 6、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 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7、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任何物件, 保持吊篮整洁。 8、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入吊篮,不得在空中攀援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 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9、悬吊平台在升降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钢丝绳不得有折弯、 鼓起和粘附砂浆等杂物。 10、每日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运行,确认设备 正常状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每天工作完毕,按日常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11、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超过额定载荷,严禁长期满载使用 或用作起重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12、施工现场严禁利用吊篮或钢丝绳作为电焊起弧或接线回路,利用吊篮

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爆物品。13、在正常施工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对吊篮进行定期检查,并进行维修保 养。 14、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施工期间严禁开启 外开窗户。 15、作业完毕,悬吊平台应停放至最底层位置,并可靠固定。 16、在雷暴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6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严禁吊篮作 业。 17、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并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戒信号 灯。 18、在雨、雪、腐蚀性环境中施工时,应做好作业人员、安全装置、电气 箱及钢丝绳、生命绳的防潮、防水、防腐蚀等防护措施。 19、在使用、检查中发现吊篮故障、变形、腐蚀、损坏及异常情况时,应 立即停止使用,由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损坏零部件,经检查测定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吊篮带病作业。 20、检修或更换电器件时,应切断电源,吊篮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地面维修 原则和由指定专职人员进行,严禁非指定专职人员擅自拆检和在空中进行拆检。必须在空中拆检时,维修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甘肃六建兰石化12街33—35#楼项目部 2011 年8 月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自1992-1-1 起执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500-67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保护措施及注意 事项(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安全措施 安全锁: 采用ZLP系列型安的全锁: 安全锁行驶在安全钢丝绳上,是一种独立的机械装置,防倾斜安全锁以工作钢丝绳为依托,当电机失灵或工作钢丝绳断裂造成工作平台下坠或工作平台倾斜至限定值时,安全锁能自动锁住钢丝绳,制止工作平台下附及倾斜,并能承受平台总负荷。当购买吊篮产品,工厂以对随机安全锁进行第一次标定。超过使用1年的必须在生产厂家重新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安全绳: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在原出厂安全措施上,又增设安全的尼龙大绳。该绳安装在高于吊篮1米以

上同时不与吊栏结构相连。施工人员安全带可锁在大绳上。同时操作人员配备自由人为小型安全锁,一旦电动吊篮出现故障小型安全锁立即锁住大绳,保证人身安全。 安全技术措施: 吊篮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在三层以上上下人员及物料,以防坠人坠物。严禁交叉作业。 工作吊篮应有2-3工人操作,可以相互配合。 吊篮内载荷应大致均匀,严禁超载。 操作吊篮人员应掌握应急措施。 上篮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当吊篮上下运行及停在空中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扣在自锁器上,自锁器扣在保险绳上。 吊篮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电动吊篮技术交底兼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二、高处作业吊篮季节性施工措施: 1.吊篮内的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滑和绝缘电工鞋。 2.在雨季,将吊篮的提升机、电箱用无纺布包裹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一、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安全措施 安全锁: 采用ZLP系列型安的全锁: 安全锁行驶在安全钢丝绳上,是一种独立的机械装置,防倾斜安全锁以工作钢丝绳为依托,当电机失灵或工作钢丝绳断裂造成工作平台下坠或工作平台倾斜至限定值时,安全锁能自动锁住钢丝绳,制止工作平台下附及倾斜,并能承受平台总负荷。当购买吊篮产品,工厂以对随机安全锁进行第一次标定。超过使用1年的必须在生产厂家重新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安全绳: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在原出厂安全措施上,又增设安全的尼龙大绳。该绳安装在高于吊篮1米以上同时不与吊栏结构相连。施工人员安全带可锁在大绳上。同时操作人员配备自由人为小型安全锁,一旦电动吊篮出现故障小型安全锁立即锁住大绳,保证人身安全。

安全技术措施: 吊篮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在三层以上上下人员及物料,以防坠人坠物。严禁交叉作业。 工作吊篮应有2-3工人操作,可以相互配合。 吊篮内载荷应大致均匀,严禁超载。 操作吊篮人员应掌握应急措施。 上篮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当吊篮上下运行及停在空中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扣在自锁器上,自锁器扣在保险绳上。 吊篮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电动吊篮技术交底兼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二、高处作业吊篮季节性施工措施: 1.吊篮内的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滑和绝缘电工鞋。

2.在雨季,将吊篮的提升机、电箱用无纺布包裹住,并在电缆和电控箱的各个承插接口处用防水胶布密封住以便尽可能的防止雨水进入。使用前,必须打开各承插接口,通风凉干。以免发生电器事故。 3.雷雨天绝对禁止施工,并在雷雨到来之前彻底检查吊篮的接地情况。 4.冬季施工应注意不可以将施工用水到处飞溅,以免结冰导致施工人员摔倒而出现事故。 5.在冬季雾天施工时,应等大雾散去并在日照比较充足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电动吊篮,否则,容易出现钢丝绳打滑并可能发生设备事故。 6.冬季施工人员必须穿防滑绝缘鞋,将棉衣和棉裤穿好并系好袖口裤脚。 7.六级以上大风天气里,必须将吊篮下降到地面或施工面的最低点并固定好。 三、施工吊篮安全要求如下: 1、施工吊篮及相应配件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

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单位:中建八局三公司交底人: 接受交底单位:时间: 1、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带、钩牢保险锁(拴在安全保险绳上) 2、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贫血病、心脏病、癫痫并的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嬉闹。 3、吊篮的搭设必须派专人指挥,组装或拆除是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搭设程序作业,每拆除从新安装时必须从新验收一次,否者不得使用。 4、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20公斤每平方米,吊篮上不得超过2人,吊篮上的材料和人员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5、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检的保护措施。 6、每班第一次升降吊篮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屋面悬臂架、悬臂架配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电机是否完好。 7、严禁将吊篮作为运输材料和人员的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吊篮内的荷载。 8、上吊篮作业人员必须在上、下午离开吊篮前,对安全锁、升降机及钢丝绳等玷污的水泥浆等杂物垃圾做清除,以确保机械的安全。9、上吊篮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4、

15、并用拉杆将吊篮拉牢,不使吊篮随风飘动。

安全教育内容 一、公司级: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每一名施工人员都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作业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现阶段我国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主要是条例中的相关条文。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操作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现场操作人员首次上机操作前必须经过学习,对操作规范、 安全注意事项熟悉了解,并在安全技术交底书上签字。 2)有关施工安全技术,现场操作安全措施规定,劳动保护及 安全用电、消防等要求,应按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为准,严格执行。电源必须接地配备漏电开关。 2、操作规定 1)吊篮应有专人操作、保养、维护。 2)吊篮至少有两人操作,应在互相配合下进行安全操作并应 系扣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在现场使用中,距离整机10m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 平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包括载员重量)当发现平台倾斜时应 及时调整,保持水平两边相差不超过 15cm。 平台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电机制动器及安全锁手刹车, 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严禁拆装。 8)当上限位装置作用后,应降低平台上限位开关脱离限位块。 9)平台内载荷应大致均布,以防两端受力不匀和平台倾斜。 10)吊篮使用应符合有关高空作业规定,在雷雨、大雾天气及 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使用。

11)吊篮使用结束后,关闭控制箱及总电源,并将提升机、安 全锁用塑料纸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12)吊篮不适用于酸碱液体、气体下使用,不得不用吊篮时应将提 升机,安全锁与腐蚀性气体、液体隔离,并小心使用。 13)安全锁的钢丝绳不能弯曲,不能有污物、不能接触油类, 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安全锁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安全锁不得擅自拆封。 14)提升机的钢丝绳严禁有油污砂浆、杂物粘附,如发现开裂、 乱丝、变形等现象必须立即更换,如提升机发现异常噪声,应立即停止使用。 15)操作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严禁赤膊、赤脚进入篮内,并不 得在篮内打闹、嬉戏。 3、紧急时的安全措施 1)工作时断电,首先关闭电源,防止来电发生意外,如需平 台下降回地面,则小心同时松开两个电磁制动器,使平台缓慢下降,直到地面。 2)工作时断绳后的处理。首先,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在确 保安全的情况下,撤离工作人员派专业人员进入篮内,先将断的钢丝绳从提升机内退出,再将上面送下的钢丝绳穿入提升机在安全锁不打开状态下向上升,看能否正常工作,然后小心松开安全锁,再开车下降到地面后,严格检查后才允许重新使用。如钢丝绳不能退出,则用安全锁锁牢钢丝绳,并用加固钢丝绳固定好工作平台,再打开提升机进行修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J 5027—92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吊篮作业管理规定

吊篮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本规定以起重机支撑的吊篮为重点规定了吊篮使用的基本要求,防止吊篮使用中发生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努力保障员工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DREP工程。 2 总体要求 2.1大量的现场作业是在高处进行的。高处作业应优先考虑使用脚手架或升降机,只有在其他方法不可行时才考虑使用吊篮。吊篮作业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申办《吊篮作业许可证》(详见附件)。 2.2 设计 a) 吊篮应该由专业工程师设计,吊篮焊接要由有资质的合格焊工进行。 b) 吊篮宽度至少为635mm,最大不超过750mm,长度不超过3200mm。护栏高度至少为1200mm并有挡脚板。底板应制作坚固或使用孔眼不大于12mm金属板。 c) 吊篮设置4个吊耳,以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内部必须设置扶手,避免因吊篮触及其它设备或附近的结构物而使手部有挤压的危险,扶手必须能够在任何方向上承受至少900N的作用力。 d) 吊篮设计应采用5倍的安全系数。吊绳的设计必须考虑作业人员、工具和平台的组合重量。 e) 用于悬挂吊篮的每个吊具和附件如卸扣、钢丝绳等至少有14倍安全系数。 2.3 试验记录 吊篮必须要由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和检查,清晰地标注下列信息: a)标识号 b)安全工作载荷 c)吊篮自重 d)每次作业最多可容纳人数 e)检查验收人 2.4 起重机使用 a)起重作业必须遵守起重作业相关规定。

b)起重机提升钢丝绳必须要有8倍的安全系数。 c) 吊篮总重(吊篮自重、吊篮载荷及索具重量)不超过起重机此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50%。 2.5 安全规定 吊篮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定: a) 经批准的吊篮作业许可证应保存在起重机驾驶室里,并和吊装作业评估表、驾驶员日检查表以及与吊篮有关的证明文件附在一起。 b) 吊篮的使用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上的规定。 c) 每次使用吊篮前要检查,确保吊篮可靠且吊绳和安全绳处于可用状态。 d) 所有需要使用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吊篮进行的作业必须要有一名吊装主管密切监督。 e) 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系挂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该安全绳吊绳必须直接系挂在吊车吊钩上。如特殊原因无法设安全绳时,应系挂在作业部位可靠的支撑上,严禁挂在吊篮或钢丝绳上。 f) 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吊篮上规定的最大允许人数。 g) 吊钩上的安全搭扣必须扣住安全绳及悬挂吊篮的钢丝绳或吊装带,以防止其脱离吊钩。 h) 为防止平台摆动,地面上要一直有人控制溜绳。 i) 在吊篮上作业期间,起重机驾驶员必须始终在信号工的视线内。驾驶员、吊装主管和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之间在整个作业过程中要维持有效的沟通。 j) 必须锁住吊绳上的卸扣和其上的销钉以防止松脱。 k) 悬挂吊篮的起重机吊索必须用动力控制载荷下降,不允许通过脱开制动机构使吊篮自由落下。 l) 在确认吊篮和起重机械符合要求后,应先用吊篮作业负荷1.5~2倍的物体进行上下吊运和定位等试验,确认操作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m) 除非经DREP 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HSE负责人批准,否则人员不允许直接离开吊篮进入高处位置。 o) 使用吊篮进行施工生产作业时,作业区域下方应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并设专人监护;吊篮升降必须有专人指挥,吊篮处于三级以上(含三级)高处作业时,应配有专门的通讯设备。 n) 吊篮底部应设置不少于2根溜绳,控制其稳定。 p) 使用吊篮载送人员时,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的小型工具和物品应放在工具袋内,且不应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活动。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本文件仅起参考作用,请以原件为准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结构安全系数

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资料

神宁煤制油〔2014〕74号 关于印发《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吊篮作业 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指挥部各项目部,机关各部门: 现将《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4年3月26日

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指挥部建设过程中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吊篮作业,防止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吊篮作业安全管理及作业许可证办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指挥部、承包商载人吊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对吊篮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属地内吊篮作业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第六条监理单位负责 (一)审批施工单位吊篮作业专项方案。 (二)审批《吊篮作业许可证》。 (三)参与吊篮安全性能测试。 (四)对施工单位吊篮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 (一)编制吊篮作业专项方案。 (二)办理《吊篮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三)组织吊篮安全性能测试,保证吊篮安全可靠。

(四)对吊篮作业进行日常管理。 第八条吊篮作业管理要求 (一)吊篮作业专项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批准,监理单位总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吊篮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三)原则上不允许使用自制吊篮及相关附件,特殊情况下,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试验、检查记录,经监理单位检验通过,方可使用。 (四)吊篮应经过专业人员安装调试,进行空载、载荷运行试验,保证操作系统、上限位装置、提升机、手动滑降装置、安全锁动作灵活、安全可靠。投入运行后,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五)使用吊篮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吊篮作业许可证》(见附件),对吊篮作业环境检查,落实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施工作业。 第九条安全管理措施 (一)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全身五点式双大钩安全带,安全带不得系挂在吊篮围栏上,必须系挂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 (二)电动吊篮的每个吊点承重绳、防坠绳必须设置齐全,安全锁必须有效可靠。 (三)使用吊篮作业时,吊篮上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吊

吊篮安全管理

试论电动吊篮的安全管理 电动吊篮出现在我们施工现场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它从简易吊架到吸取国外技术进行国产化设计,不过短短几十年时间。因它具有安装方便,作业效率高,占地面积小等优点,在相当程度上取代了传统脚手架,得以在高层建筑外墙装饰施工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然而,电动吊篮在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管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电动吊篮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出现在施工现场。“社会化租赁”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根据多年在施工现场与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接触,为保证奥运工程的安全生产,本人认为以下措施是电动吊篮安全管理和使用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 一、电动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制是电动吊篮安全管理的理论指导 电动吊篮虽然具有诸多优点,但是需要缜密科学的手段和措施保证它安全性能的充分发挥。近年来,因为方案不尽合理、设备失修失保和自身故障、人员操作使用不当、违章蛮干等

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甚至机毁人亡的事故屡见不鲜。如何确保电动吊篮安全使用,合理可行的,针对性强的施工方案是对它进行安全管理从而达到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件。 一般来说,该施工方案由编制依据、工程概况、设备的选型及性能介绍、作业区域和部署、设备钢丝绳和抗倾覆的计算、设备的拆装和安全保障防护措施、设备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应急救援预案等九个部分构成。 二、电动吊篮相关资质的审核是电动吊篮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 电动吊篮是载人作业的高空悬挂式设备,危险性不言而喻。为从源头上杜绝租赁和使用不合格生产单位,租赁单位产品设备;杜绝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对资质的审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租赁单位资质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等级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维修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设备资质包含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安装维修人员资质即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操作证书。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 圆股钢丝绳 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 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 1 提升机构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 2 吊篮平台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 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 5 行程限位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 6 额定载荷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 7 常设吊篮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 8 非常设吊篮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 9 有轨式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 10 无轨式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 1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一 20C ~40C。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 (相当于 6级风力)。 4. 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 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 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

(完整)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施工现场使用吊篮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吊篮是指悬挂机构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提升机驱动悬吊平台通过钢丝绳沿里面上下运动的一种非常设悬挂设备。 第二章吊篮租赁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吊篮使用计划,公司范围内使用吊篮,必须在公司《合格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名录》中选用吊篮。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附表一)。严禁未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的吊篮进场、使用。 如果由专业分包单位租赁吊篮,出租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每月保养的具体时间以及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四条签订租赁合同时,各单位应审查产权单位提供的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高处作业吊篮(整机)合格证; 三、高处作业吊篮的出厂型式检验报告及产权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抽验报告(每个型号抽1台,有效期2年); 四、每次安装拆卸前,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本市或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五、高处作业吊篮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 六、高处作业用安全绳检测报告;

七、安全锁在有效期内的校验证明;新出厂的安全锁自出厂之日起在12个月之内有效; 八、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不得租赁吊篮用于工程建设。 第三章吊篮安装、移位及拆除安全管理 第六条在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前,产权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会同总包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吊篮在现场的实际使用位置及架设位置结构进行了解。吊篮产权单位专业人员依据了解的内容对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详尽勘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吊篮安装拆除方案。 产权单位制定安装拆除方案,产权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项目、分公司、公司审核审批程序。 第七条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应当由产权单位负责。严禁使用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吊篮在拆除时要遵循“先安装后拆除,后安装先拆除”的原则,依据安装工艺流程反向执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吊篮拆装单位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现场旁站监督。 第九条各单位在吊篮安装完成并安装单位自验合格后,组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表AQ-C9-2)(附表二)。吊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停用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当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四章吊篮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条吊篮应由专人操作。为了保证安全使用,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吊篮产权单位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在取得产权单位核发的“吊篮施工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吊篮,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操作人员应由使用单位依据“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附表三)的相关要求指派。 二、产权单位应按“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和“使用步骤”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应针对现场及设备情况重点讲解安全应急措施及注意事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94754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确保我项目部吊篮使用安全,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望各作业班组严格遵守: 1、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件并经过项目部培训、考核,严禁未经培训和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 2、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3、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操作,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的人员不得进入吊篮作业。 4、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进行操作,电动吊篮可以单人升空作业。 5、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 6、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7、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任何物件,保持吊篮整洁。 8、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入吊篮,不得在空中攀援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9、悬吊平台在升降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钢丝绳不得有折弯、鼓起和粘附砂浆等杂物。 10、每日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运行,确认设备正常状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每天工作完毕,按日常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11、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超过额定载荷,严禁长期满载使用或用作起重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12、施工现场严禁利用吊篮或钢丝绳作为电焊起弧或接线回路,利用吊篮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爆物品。 13、在正常施工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对吊篮进行定期检查,并进行维修保养。 14、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

jg/t5032-93高处作业吊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高处作业吊篮J G/T 5032-9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或非常设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J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ll02 圆股钢丝绳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 ll368 齿轮传动装置清洁度 JG/T 5025 高处作业吊篮性能试验方法 JG/ 建筑机械与设备铸件缺陷修补通用技术条件 JG/T 建筑机械与设备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G 5027-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T 5012 建筑机械与设备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G 5034 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 JG/T 5033 高处作业吊篮用提升机 3 术语 吊篮 用钢丝绳从建筑物顶部,通过悬挂机构,沿立面悬挂着的作业平台能够上下移动的一种悬挂式设备。 平台 四周装有护栏,以进行高处作业的悬挂式装置。 悬挂机构 通过钢丝绳悬挂平台,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可作为有动力或无动力的装置。 提升机 使平台上下运行的装置。

安全锁 当平台运行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平台停止的装置。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及所携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试验偏载荷 指载荷重心位于距吊篮平台一端为其长度1/4处所加的试验载荷。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有轨式吊篮 悬挂机构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吊篮。 无轨式吊篮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额定速度 吊篮平台在额定载荷下,规定的运行速度。 4 分类 型式 4.1.1 按整体结构设置分为常设、非常设。 4.1.2 按悬挂机构安装方式分为有轨式、无轨式。 4.1.3 按提升型式分为爬升式、卷扬式。 4.1.4 按驱动型式分为手动、气动、电动。 4.1.5 按吊篮结构层数分为单层、双层和三层。 主参数和基本参数 吊篮的主参数用额定载荷表示,应符合表1的规定。 名称单位规格系列 额定载荷KN、、、、、、、、、、 吊篮的基本参数用基本节长度表示,应符合表2的规定。 名称单位规格系列 基本节长度M1、、、2、、3、4、6 注:基本节长度为组成平台全长的独立单元长度。 型号 4.3.1 由吊篮的组、型代号和主参数更新变型代号组成。 见图如下:

施工现场吊篮安全管理规范

施工现场吊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进一步加强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同时应符合 《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由吊篮公司根据现场编制专项方案、方案经项目审批后报公司 审批,吊篮公司提供吊篮安装和拆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应急预案、现场管理组织体系,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和安装拆卸人员的相 关资质。 (三)吊篮进场的组件进行联合验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 得进入施工现场 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配件严重锈蚀、有裂痕和损坏、钢丝绳有断丝现象、防坠落装置的组成部件任何一个发生明显的变形。 ④生命绳必须是全新的尼龙绳或钢丝绳(合格证)。 ⑤配重块不得有损坏或破损。 ⑥安全锁要有检测铭牌,有效期一年(出厂合格证)。

(四)吊篮支架安装:前支脚不得立在悬挑结构边缘或女儿墙上、直臂不得放在女儿墙上,配重块固定在后支架上防止人员随意挪动配重块、配重块不得有损坏(按方案要求放置数量25KG个),支 架连接螺杆在螺帽紧固后螺杆剩余部分长度不得少于 3 牙丝、禁止使用铁丝进行绑扎连接,支架钢丝绳拉接不得少于 4 个扎头、注意扎头受力面与非受力面方向。支架前端往下30 公分处在副钢丝绳上安装行程限位挡板。 (五)生命绳必须独立系在主体结构柱或梁上、要做好防磨擦措施,严禁安全绳接长使用,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挂设吊篮编号和警示标牌。以上安装进行旁站并做好影像记录和资料。(六)遇特殊情况,吊篮悬挂机构不使用前支架支撑且挑梁直接放置在女儿墙上的,应保证女儿墙有足够的强度,采取措施使挑梁不改变受力状态,确保吊篮安全。应由吊篮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相关计算书,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吊篮轿厢安装:拼装连接螺杆在螺帽紧固后、剩余螺杆不得少于3 牙丝,行程电机安装、安全锁安装、上限位器安装、(两端的上限位器要一致有效)吊篮底部内侧四周安装高度为20 公分挡脚板;吊篮控制箱安装并固定在吊篮上、控制箱内不得随意接电源插座,接通电源后进行调试、调试正常后穿行走钢丝绳、安全锁钢丝绳,在钢丝绳下端(主绳、副绳)挂设吊坠保持钢丝绳的垂直。吊篮轿厢任何连接处,禁止用铁丝绑扎连接。 (八)吊篮挂设限载牌、操作规程牌、验收牌,项目进行联合验收、

施工现场吊篮安全管理规范

施工现场吊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 为进一步加强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 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 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同时应符合 《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 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建筑施工工 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等标准的有关规定。(二)由吊篮公司根据现场编制专项方案、方案经项目审批后报公 司审批,吊篮公司提供吊篮安装和拆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 业执照、应急预案、现场管理组织体系,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和安装 拆卸人员的相关资质。 (三)吊篮进场的组件进行联合验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①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②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③配件严重锈蚀、有裂痕和损坏、钢丝绳有断丝现象、防坠落装置的组成部件任何一个发生明显的变形。 ④生命绳必须是全新的尼龙绳或钢丝绳(合格证)。 ⑤配重块不得有损坏或破损。 ⑥安全锁要有检测铭牌,有效期一年(出厂合格证)。

(四)吊篮支架安装:前支脚不得立在悬挑结构边缘或女儿墙上、直臂不得放在女儿墙上,配重块固定在后支架上防止人员随意挪动配重块、配重块不得有损坏(按方案要求放置数量25KG/个),支架连接螺杆在螺帽紧固后螺杆剩余部分长度不得少于3牙丝、禁止使用铁丝进行绑扎连接,支架钢丝绳拉接不得少于4个扎头、注意扎头受力面与非受力面方向。支架前端往下30公分处在副钢丝绳上安装行程限位挡板。 (五)生命绳必须独立系在主体结构柱或梁上、要做好防磨擦措施,严禁安全绳接长使用,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挂设吊篮编号和警示标牌。以上安装进行旁站并做好影像记录和资料。 (六)遇特殊情况,吊篮悬挂机构不使用前支架支撑且挑梁直接放置在女儿墙上的,应保证女儿墙有足够的强度,采取措施使挑梁不改变受力状态,确保吊篮安全。应由吊篮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相关计算书,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吊篮轿厢安装:拼装连接螺杆在螺帽紧固后、剩余螺杆不得少于3牙丝,行程电机安装、安全锁安装、上限位器安装、(两端的上限位器要一致有效)吊篮底部内侧四周安装高度为20公分挡脚板;吊篮控制箱安装并固定在吊篮上、控制箱内不得随意接电源插座,接通电源后进行调试、调试正常后穿行走钢丝绳、安全锁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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