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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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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干部、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及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受处理领导人员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与奖励、处理与处罚。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第五条对安全生产业绩优异的企业、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划分,按照本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七条事故结案时,负责结案的各级相关部门必须审核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的严肃性和合理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事前应经集团公司审核。

第八条对领导干部的奖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九条为贯彻执行本办法,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以及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

第二章表彰与奖励

第十条集团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企业、集体、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受表彰企业、集体、班组和个人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办法。

集团公司支持和奖励安全生产管理上被国际、国内和行业认可的“良好实践”及创新。

第十一条安全奖励资金列支渠道:

(一)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其安全奖励资金在年度工资总额核定时应予安排;受表彰与奖励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其奖励资金由集团公司单独核定受奖工资额度;

(二)基层企业在年度预算时,应在工资总额中设立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其额度应经过总经理(厂长)办公会批准。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应履行相关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三章处理与处罚

第十二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依据事故调查结论,结合企业类别与情节,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标准执行集团公司相应业绩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本办法对员工的处理包括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

警告期限为六个月;记过期限为十二个月;降级期限为十二个月;撤职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员工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工资、级别和职务。

第十四条对员工进行处理或处分的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一)通报批评,5000元;

(二)警告,10000元;

(三)记过,20000元;

(四)降级,30000元;

(五)撤职,40000元。

第十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责令限期改正情形,逾期未改正的,给予10000~20000元经济处罚;处罚后仍未改正的,给予降级处分;如因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给予撤职处分。其他相关领导视其情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一)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已确认或已有结论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风险;

(三)《安全生产监管意见书》、《安全生产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

(四)集团公司对相关领导约谈提出的整改事项;

(五)集团公司通过其他正式途径要求整改的事项。

第十六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一)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二)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对事故企业责任部门(车间、区队)负有管理责任的负责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对事故企业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给予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对事故企业负有技术责任(监督责任)的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给予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六)对事故企业其他领导、有关职能(职权)部门管理人员的处理,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对事故企业的上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关领导、安全总监、分管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给予撤职处分;

(八)按照政府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论,对集团公司领导、总师(安全总监)、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领导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发生重大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一)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二)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对事故企业责任部门(车间、区队)负有管理责任的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四)对事故企业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给予撤职处分;

(五)对事故企业负有技术责任(监督责任)的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给予撤职处分;

(六)对事故企业其他领导、有关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的处分,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对事故企业的上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关领导给予撤职处分;对事故企业的上级分子

公司、直属企业安全总监、分管领导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对事故企业的上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处分;

(八)按照政府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论,对集团公司领导、总师(安全总监)、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领导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发生较大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一)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或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二)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处分;

(三)对事故企业责任部门(车间、区队)负有管理责任的负责人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处分;

(四)对事故企业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处分;

(五)对事故企业负有技术责任(监督责任)的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处分;

(六)对事故企业的其他领导、有关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对事故企业的上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关领导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处分;对事故企业的上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安全总监、分管领导给予警告、记过、降级处分;对事故企业的上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警告、记过处分。

第十九条发生一般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一)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处分,或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二)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处分;

(三)对事故企业责任部门(车间、区队)负有管理责任的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处分;

(四)对事故企业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给予警告、记过、降级处分;

(五)对事故企业负有技术责任(监督责任)的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给予警告、记过、降级处分;

(六)对事故企业其他领导、有关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发生生产人身重伤、有后果的误操作(尚未构成一般事故)、恶性电气误操作,应中断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并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一)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处分;

(二)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三)对事故企业责任部门(车间、区队)负有管理责任的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四)对事故企业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负有技术责任(监督责任)的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五)对事故企业其他领导、有关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发生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应中断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一)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事故企业责任部门(车间、区队)负有管理责任的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四)对事故企业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有技术责任(监督责任)的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给予通报批评;

(五)对事故企业的其他领导、有关职能(职权)部门领导、技术专工,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事故企业的党政领导,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按照以责论处的原则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重伤、内部统计事故,对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处理具体标准见本办法附表列示。

第二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照事故责任和性质的划分,对项目公司和项目公司的上级公司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有关责任者,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处理。

第二十五条12个月内连续发生事故,对事故企业和上级公司领导人员的处理:

(一)发生2次重伤或内部统计事故的企业比照一般事故对事故企业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二)发生2起一般事故的企业比照较大事故对事故企业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三)发生2起较大事故的企业比照重大事故对事故企业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四)发生3起一般事故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比照较大事故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五)发生2起较大事故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比照重大事故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在制定“业绩考核办法”时,应按照从重处理的原则,明确对隐瞒事故的企业、集体、班组的处罚处理条款。

第二十七条对隐瞒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一)隐瞒人身死亡事故、较大以上设备事故的处理: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降至最低岗级3年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2.对隐瞒事故的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有关副职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3.对隐瞒事故的企业的上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隐瞒人身重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的处分: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降至最低岗级1年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隐瞒事故的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有关副职给予记过或降级处分;

3.对隐瞒事故的企业的上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的有关领导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如隐瞒事故的情况是由本企业发现并按本办法进行处理的,不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由上级公司发现并按本办法进行处理的,不追究上级公司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一)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二)不按规定上报事故的。

第二十九条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企业领导人员比照隐瞒事故处理:

(一)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二)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三)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条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越权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的责任人按上限

处理。

第三十一条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一般以上事故,按照降低一

个事故等级进行处理。

由于设计、监理、施工、安装、调试、修造、物资等责任

单位造成的事故(在质保期内或未经首次大修的),根据事故

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项目公司、有关责任者

及领导人员的处理由上级公司参照本办法酌情处理。

第三十二条发生较大以上设备事故、人身死亡事故,或造

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企业的上级公司的分管领导要在30日内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

第三十三条按规定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若事故处理意见与本办法不一致时,遵循从重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对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十六条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企业应制定包括未遂事故、障碍或事件(分级)及异常进行考核处理等的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不作为处理和判定刑事、治安、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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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制度,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目标、基本原则、管理规范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

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目标,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要求,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分级管理原则。 第六条各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划及规章制度,保证“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为重点,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为手段,通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和信息化,培育和建立具有大唐特色的安全生产体系。 第七条各企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八条各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的应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和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没有设董事会的应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条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办法,组织事故调查,追究事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93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工业集团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不留责任盲区,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以及集团公司财产安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各负其职,互不代替”的原则,各单位各级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和管理范围内,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安全受控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生产指令。 第三条各部门、各级人员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熟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履职检查评价,以促进各部门、各级人员提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的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各级各类人员,各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职责 (一)集团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生产安全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集团公司领导为成员。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决定。 (二)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环保部)以及生产安全组、防火防爆和交通安全组、防汛防垮塌和防雷避电组、职业健康组四个专业组。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集团集团公司办公室、发展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制造技术部、党群工作部、集团公司工会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委会办公室行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三)各子集团公司、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生产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履职检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审批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川烟工安全〔2008〕40号 关于印发《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厂: 为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引导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促使各级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保证生产安全,特制订《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经公司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О八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08年12月2日印发★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暂行)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的考核。 2 术语 2.1 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指为实现当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工作目标而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方法及其管理执行过程。 2.2 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失效、个别要素未运行,同一要素关键过程重复出现;个别部门全面失效。 2.3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和过程控制的考核。 3.2 企业管理部负责控制目标的考核。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结果的执行。 4 总体要求 公司各部门、分厂应确保本单位人员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治理事故隐患,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第四条(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五条(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 第六条(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 第七条(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八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

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十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十二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 第十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 (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 (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 (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 (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 (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 (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荣成至文登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工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目标及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目标: 1、重大交通责任事故:0 2、重大火灾责任事故:0 3、人员伤亡责任事故:0 4、“三违”施工造成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0 5、重大用电事故:0 6、重大失窃事故:0 7、工伤事故死亡率:0 8工伤事故重伤率:0 9、违法犯罪率:0 10、刑事案件发案率:0 11、打架斗殴及群殴事件发生率:0 1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3、安全设施及劳保用品配备率:100% 14、安全生产专题教育:每月两次以上 15、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两次以上 16、劳务合作队伍安全生产责任状签定率:100% 二、员工在责任区段必须完成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按安全技术规程施工。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是交通工作的永恒主题和最大效益”的思想。 3、施工作业队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配备齐全专(兼)职安全员,确保安全员数量的稳定。 4、严格规范施工管理,狠抓工程质量,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0浓上,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5、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口号醒目,安全设施齐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重点部门和要害部门(如财务室),认真抓好“五防”(防 火、防盗、防爆、防电、防破坏)、“五大伤害”(高空坠落、触电、坍塌、物体伤害、机械伤害)和“三期”(进场期、大干期、收尾期)的安全工作,确保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 7、强化机械设备及车辆的管理工作,杜绝设备、车辆带病运行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8保证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100%特殊隐患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率100%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及时、彻底、不留后患。 9、抓好文明施工、文明生产的监督、落实工作,杜绝“三违” 作业引起的塌方,支架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10、加强对施工作业队的安全常识教育,特殊工种(电工、 起重工、电器焊工、机械操作手、驾驶员、爆破手)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持证率达到10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

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 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企业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责任界面划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界面划分, 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各企业职能(业务)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示范文本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并对各单 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排部署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好各部门的 关系,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单列经 营矿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4、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计划,将安全指标分解落实到 各下一级单位并严格考核。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单列经营矿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6、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协调下属单位的救援、抢险工作。 7、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xxxx通字【2017】63号签发人:xxxx 关于印发xxxxx煤矿2017年度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素质,增强红线意识,切实提升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且为了进一步加强xxxx煤矿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文明卫生管理工作,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促进矿井健康发展,切实保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现根据xxxxx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2017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各部门、科室,请认真组织贯彻学习,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二 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印发考核办法 报送:xxxxxx公司 发送:矿属各部门 xxxxxx煤矿办公室2017年6月26日印发(共18份)

xxxxx煤矿2017年度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素质,增强红线意识,切实提升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且为了进一步加强XXXX煤矿下半年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文明卫生管理工作,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促进矿井健康发展,切实保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现根据xxxxxxxx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2017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一、成立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文明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副组长: (总工程师),负责全矿生产技术管理,具体分管通风、采掘、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安全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分管安全科、职工培训中心、安全群众监督站、救护队、炸药库。 (生产矿长),负责全矿生产组织管理,分管掘进工区、巷修工区、综采工区、调度室。 (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分管机电、运输工区、机电科、机修厂、材料科。 成员: (曾用名:陈江平;后勤矿长),负责后勤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掘进矿长),负责全矿掘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管掘进工区、巷修工区。 (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机电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分管机电科、机电、

大唐集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

大唐集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08年度)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二○○八年七月 目录 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8号)错误!未定义 书签。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30号)错误!未定义 书签。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2号)错误!未 定义书签。 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41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2005〕33号)

错误!未 定义书签。 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5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18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32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9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5〕14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1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办法(中国大唐制〔2008〕19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1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 试验制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0号)错误!未定义书签。13.安全生产监督例行工作表(安生〔2005〕73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新厂新制发电企业外委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7〕21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15.关于对有关现场作业人员实施现场准入工作的通知(安生〔2007〕28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2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1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55号)错误!未定义书签。 1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星级考评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08〕23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1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星级考评标准(大唐集团制〔2008〕24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1号)错

某小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某小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 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325-65 某小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全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客观、公正、有效的过程管理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平安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按规定设立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专门场所、办公设施等,未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或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未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扣2分。 2.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未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扣5分,未层层签订学校(幼儿园)安全目标责任书的,

每少一个科室或个人扣2分。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合格扣5分。 (二)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1.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值班要着警用服装,否则发现每一人次不着警用服装扣2分。 2.学校大小门要关闭并上锁,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关闭校门扣2分。 3.上课前、中午间、放学时学校值班(护校队)人员要到位。 否则每一次扣2分。 4.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做到年度有安全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没纳入整体工作的扣5分,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每少一项扣2分。 5.各学校每周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工作计划措施并做好记录,每缺一次会议扣1分。 6.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安全工作会议。无故缺席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 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各类事故,不损坏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在我公司各个层面建成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XXXXXXX有限公司 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各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职责,实现六个为零,四个达标。 六个为零: 1、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6、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7、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四个达标: 1、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3、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4、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达标率为100%

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 (二)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二)考核分值计算。根据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干部、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及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受处理领导人员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与奖励、处理与处罚。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第五条对安全生产业绩优异的企业、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划分,按照本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七条事故结案时,负责结案的各级相关部门必须审核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的严肃性和合理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事前应经集团公司审核。 第八条对领导干部的奖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九条为贯彻执行本办法,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以及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 第二章表彰与奖励 第十条集团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企业、集体、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受表彰企业、集体、班组和个人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办法。

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示范文本

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 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管理 文件要求,结合《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20xx年学校安全管 理工作要点》和我校安全管理实际,制定菜坝中心校20xx 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属各校区。 二、考核内容 对各校区学校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专 项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以结果性考核为导向,采取量

化评分扣分形式。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零事故”目标管理考核(50分)。学校年度安全管理“零事故”本项目为满分,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责任大小、经济赔偿金额、社会负面影响进行量化扣分。扣分办法见《学校安全目标管理“零事故”考核细则》。 (二)学校安全工作年度交叉考核(50分)。(其中安全目标部门考核65分(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占6分、其余校长占5分、安办15分、总务处10分、教导处6分、少大队6分、办公室6分);交叉考核35分。两项分值按比例计入总分)由安办牵头,年终组成安全检查考核小组,对学校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交叉检查考核,根据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三防”设施建设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及教育效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档案资料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依据《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1.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各下属单位 1.4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5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6公司协管安全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7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本单位具体生产经营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8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参与公司安委会各项活动,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1.9公司安全技术部依照职能分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0公司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基本原则 2.1 第一位的原则。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领导第一位的工作、第一位的责任、第一位的标准。 2.2 权责一致原则。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行使本职工作职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其中: 主体责任主要指职能部门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对本部门及其直接管理单位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责任; 管理责任主要是指不具有安全监管处罚权的职能部门,对有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工作所承担的具有行业特点的日常管理责任; 监管责任主要是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依职能分工,对有关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的包括处罚在内的监督管理责任。 2.3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生产经营的领导,同时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4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司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所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推动公司安全工作全面发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2.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3.考核对象:公司全体管理人员,行政职员,操作工人; 4.具体推行措施: 1.以安全生产为主题内容加强公司文化建设。(责任部门:安全科)(1)公司内部及施工现场显眼处悬挂或张贴安全生产有关标语或宣传画; (2)印制员工手册; (3)黑板报宣传表彰等。 2.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科) (1)加强各岗位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由安全科组织实施培训安排; (2)坚持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并提出安全生产措施,作好记录,尤其对高危工序、高危设备的安全操作予以重视;

(3)生产班组建立每周周会安全生产总结制度,学习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与体会,学习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责任部门:项目部) (1)初步实行施工现场定置管理; (2)清理并完善施工现场标识标牌; (3)明确班组整理整顿责任区域和内容; (4)在班组作业区或设备显眼处统一张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且要求格式标准、目视清楚;(5)严格按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6)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每天由安全员定期巡检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4.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包括:(责任部门:安全科) (1)各级领导是否按期组织实施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的活动; (2)各类人员是否按时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活动;(3)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管理目标是否得到贯彻、落实; (4)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5.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部门:安全科) 6.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组织部门:安全科) (1)规定考核部门、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2)考核分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种,安全质量考核小组只对班组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正式版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 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业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县安监局的年终考核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全面开展我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我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镇安全和谐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考核范围 各村、各直单位、企业。 三、考核目标 通过我镇所属各村、各直单位、企业的安全绩效考核,提高我镇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我镇的保障力度,并达到县安监局及有关规定的各项指标的要求。 四、组织机构 我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立彪 常务副组长:郭晓盛 副组长:刘勇军刘社亮刘玉华曹跃平伍俊平

成员:企业线综治线城建线农业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刘勇军为办公室主任 五、考核内容 (一)、村级考核: 1、有无安全责任事故; 2、有无自然体安全隐患,并做记录; 3、有无农机安全隐患存在。 (二)、直属单位考核: 1、工作单位与住宿有无安全防护设施; 2、所管辖范围有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企业考核: 1、企业有无安全责任事故; 2、企业内部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情况; 3、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台长; 4、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硬件设施; 5、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方面的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的应急措施情况。 六、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本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为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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