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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公司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公司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业务所涉及的煤田地质勘探、煤炭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及评价、煤炭建设工程质量认证、煤矿井下瓦斯治理、物探及其他技术服务均存在相应的安全风险,为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危害,需制定相应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每年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区队编制公司《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上报审批且贯彻实施,并报集团公司救护队备案。

二、已批准的《计划》由安全副经理负责贯彻执行。应立即向公司全体员工贯彻组织学习,并组织考试合格,使员工熟悉相应的救灾知识及有效合理的避让,减少伤害及财产损失。

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修订复审贯彻学习;在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中因工作环境的改变需进行修订的必须在1个月之内修订完毕,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贯彻学习,并重新组织考试合格。

四、涉及安全仪表计量的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五、各业务项目施工前应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或补充。

六、公司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七、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职业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认真研究本单位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八、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现场管理,将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职业危害应加强监控,强化管理。

九、每年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强化管理。

十、各工种人员必须经过职能部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自然灾害防范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公司防范自然灾害的流程、措施,避免、减少自然灾害可能对顾客与公司造成的损失。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公共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4.1.1公司前台负责接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自然灾害预报信 息并及时挂公司网,同时通知荔景中心和抗灾救援工作指 导小组成员及各片区运营组信息管理员,由运营组信息管 理员负责通知本片区各部门做好防范。 4.1.2 公司每位员工从公共传媒获得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等预 警信息后,必须通知公司前台,前台经核实后,方可通报。 4.1.3荔景中心或有控制中心的部门收到有热带气旋或暴雨天气 时,即时将台风预警信号(白、绿、黄、红、黑色信号) 或暴雨预警信号(黄、红、黑色暴雨信号)在《工作信息

记录本》上进行登记,并向本部门各业务负责人通报,要 求在半小时内通报完毕,并每隔2小时对现场岗位通报一 次,直至预警信号解除;通报时须记录各业务部门接受信 息负责人的姓名、接受时间。 4.1.4各部门的信息受理人应在《工作信息记录本》上登记信息 来源、时间和内容,并将接收到的预警信号即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本部门所有人员。 4.1.5智能化工程部在深项目组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 况,准备好自身的各项防范工作。 4.1.6当各部门接到“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及以上或“暴雨黄色 预警信号”以及“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寒潮黑色预警信号”和“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后经部门 负责人同意将信息即时向顾客发布,对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登记,并通过现场岗位来加快传递信息的速度和广度。

4.2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 4.2.1 当各部门接到“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或“暴雨黄色预警信 号”以上预警信号后,公司抗灾救援应急小组负责巡视各 部门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当预示可能发生险情时应亲临现 场组织协助抢险工作。 4.2.2公司抗灾救援应急小组组织职能部门人员成立支援小组到 各业务部门支援防灾抗灾工作。 4.2.3片区分管领导为本区域抗灾救援工作责任人,负责指挥片区抗灾救援工作。 4.2.4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抗灾救援工作责任人,切实落实预 防自然灾害的有效防范措施,现场指挥救援,保持24小时 开通手机。 4.3台风、暴雨防范应急措施: 4.3.1组织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如沙袋、手电、防洪闸、 潜水泵。 4.3.2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给排水、供配电等机电设备, 切断霓虹灯及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停止室外工程作业。 4.3.3加固户外设施,如广告牌、路灯架及树木等;收回活动的 公共设施,如公园椅、太阳伞、泳乐设施等;拆除临时设 施。 4.3.4安排人员检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房屋的门、窗、阳台、天台, 对家里无人而门窗未关好的房间,应用电话联系该住户进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荔波县巴合煤矿北块段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二○一三年三月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修改负责人:耀红 修改单位:荔波县巴合煤矿北块段 实施负责人:乔元明 修改时间:2013年3月 修改人员:

目录 第一节前言 (1) 第二节矿井概况 (1) 第三节救灾组织 (4) 第四节灾变时各部门分工 (5) 第五节救灾通知顺序 (7) 第六节井下放炮 (8) 第七节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 (12) 第八节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4) 第九节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21) 第十节发生瓦斯及煤尘爆炸和瓦斯燃烧事故的行动原则 (22) 第十一节井下火灾事故的预防 (24) 第十二节井下火灾事故的处理原则 (25) 第十三节冒顶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25) 第十四节贯通事故的预防 (28) 第十五节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 (27) 第十六节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及防洪排水 (32) 第十七节井下空气压缩机事故的预防 (34) 第十八节堵塞煤仓或溜煤眼事故的预防措施 (34) 第十九节避灾线路 (35) 第二十节消防器材的存放与管理 (35)

第二十一节计划贯彻和要求 (37)

第一节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及一旦发生后,能够按预先制定的抢救方案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具体情况,修改本矿二○一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由于作业地点不断转移,为更好防治矿井水、火、瓦斯、粉尘、顶板等五大灾害的威胁,切实掌握这些灾害发生的规律,严格监测、监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定要做到防于未然。随着本矿采掘生产的发展,开拓不断延伸,安全面临考验。在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各级领导和全矿员工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和思想,努力做好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坚持在安全的前提下生产,确保全年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二节矿井概况 1、交通位置 巴合煤矿位于荔波县城以东平距15公里的吉王附近,距水尧乡政府约3公里,荔波县城茂兰镇至佳荣镇公路从矿区南部经过;矿区距平寨火车站23公里,交通方便。 2、矿井境界 矿区面积约4.5887平方公里。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公司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协调各单位、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项目贯彻执行公司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本单位、项目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项目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下发。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要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位、特种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各单位、项目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应当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应根据生产实际和组织机构、环境等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动态修订,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单位、项目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第四章事故、灾害分析和分级 第十五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 (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唐计生(矿长) 副组长:任德珍(总工程师) 成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唐计中(生产矿长) 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 张俊鹏(机电矿长)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

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试题答案

2014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贯彻试卷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2、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3、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 1 )次矿井救灾演习。 4、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杜绝(失爆)现象。 5、每一名入井人员都有发现灾情(及时汇报)的责任。 6、井下使用电火焊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禁(无措施)作业。 7、井下各施工,预防水灾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8、根据不同的施工地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考试, 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 9、井下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10、井下电缆使用阻燃产品,接头要做到“三无”,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11、综合防治井下水的措施是(探、防、堵、截、排) 12、井下供电和电气应有(漏电)、(接地)和(过流)“三大”保护装置。 13、建立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类衣服入井。 14、配电室的门必须向(外)开,以便发生事故时疏散。 15、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二、选择题(1~15题为单选题,每题2分;16~20题为多选题每题4分;共50分) 1、现阶段我矿通风方式为( B ) A 中央分列式 B 中央并列式 C 分区对角式 D 两翼对角式 2、煤矿企业( D )必须至少组织 1次矿井救灾演习 A月 B 季度 C 半年 D 每年 3、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敷设好防尘管路,巷道内每( B )设置一个消防三通。 A 30 B 50 C 100 D 200 4、井下的所有排水设施在(D)必须完成检修。 A降雨后 B 雨季后 C 降雨前 D雨季前 5、若发生水灾,现场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向( B)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A 技术总监 B矿调度室 C 矿领导 D 区队长 6、施工巷道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不大于( A )㎜。 A 300 B 200 C 500 D 800 7、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对全部(C)进行联合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xxxx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公司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协调各单位、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项目贯彻执行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

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本单位、项目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项目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下发。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第394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1 -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鑫福煤业天池煤矿2013年度矿井灾害 预 防 和 处 理 计 划

2012年12月8日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概况 (4) 第二章矿井灾害预防组织计划 (5) 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技术措施计划 (9) 第四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措施 (13) 第五章顶板大面积冒落的预防计划 (19) 第六章预防水灾事故的措施计划 (22) 第七章防治外因火灾事故的措施计划 (24) 第八章矿井灾害事故处理原则 (27) 第九章外因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30) 第十章避灾路线 (31)

第一章矿井基本概况 鑫福煤业天池煤矿是原市市属地方国有煤矿企业破产改制后,由鑫福集团收购组建的民营煤炭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原核定生产能力为12万吨/年,矿井为突出矿井,按“双突”矿井进行管理,煤矿主要为下山开采,雨季矿井涌水量大。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瓦斯灾害、突出、煤层自燃和煤尘爆炸危险、顶板垮塌、水灾、火灾、运输提升等事故,灾害较为严重。煤矿距华蓥、较近,交通十分方便。 2013年计划生产原煤10万吨,掘进进尺1973米(其中:开拓200米、准备1161米、回采612米)。主要回采阵地布置在+540m南八采区和+390m南二采区。回采工作面有5811、5812、5813 、5814 、3312工作面。开拓巷道主要布置在+390石巷,煤掘主要分布在+540八采区收尾眼、开切眼。生产和运输环节较复杂,必须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矿井灾害预防组织计划 一、矿井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1、矿井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明宏() 副指挥长:梁登勇()、邱邦云()、帮荣()、王德鸿() 成员:戴文友()、亚军()、吉俞名()、启全()、梅先知()、家学()、志群()、殷华()、仕兵()、胡银兵()、罗建国()、貌()郭云祥()、事故队负责人,物资供应负责人等。 2、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总指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公司、矿技术负责人和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技术负责人:是总指挥处理矿井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矿井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矿井事故所需的人、材、物。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并指定专人保管和发放。由保卫负责人负责落实专人看守井口,由事故抢险指挥部签发入井抢救人员的特别通行证。 (4)通风负责人、机电负责人、供应负责人: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通风负责人要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注意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组织砌筑通风设施必要的人力和材料,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机电负责人负责掌握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 项目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 分局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项目部(包括劳务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专职指挥机构,负责指导项目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项目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协调各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项目部贯彻执行分局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项目部经理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 应急预案管理 第六条 项目部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七条 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下发。 第九条 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营项目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和分局备案,参建项目应报送工程总承包项目和分局备案。 第十条 项目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要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位、特种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 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目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

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doc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 的制定、审批、决策制度 第一节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定义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一旦 发生事故后,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战演习。 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内容 1.附图及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 (1)矿井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 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 (3)井下消防 ---- 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 (4) 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5)地面、井下对照图。 2.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中包括: (1) 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以及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 (2)保证人员安全撤退的措施。 1

(3)预防、处理各种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 (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 (5)参加处理事故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 单、通知方法和顺序。 3.安全迅速撤退人员的措施 (1)及时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及所需材料设备。 (2) 人员撤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 (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 (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 (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 (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 4.处理灾害和恢复生产措施的编制原则 (1)处理火灾事故原则 (2)处理爆炸事故原则 (3)其他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12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附件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容和要求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矿井概况 叙述矿井开拓方式、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煤层开采技术条件、生产工艺,各主要生产系统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情况。 第二节矿井本年度采掘衔接计划 说明本年度计划采掘地点的名称、位置、数量和衔接情况。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评价 第一节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价 第二节各矿生产地点重大危险源评价 以上评价要结合矿井风险预控管理工作进行。 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领导组织机构第一节组织领导机构 叙述事故处理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二节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 事故的汇报程序和通知方法、调度室、通知人员等。 第三节相关人员职责 叙述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所要做的具体工作等。 第四章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结合本年度采掘工作地区及矿井危险源评价结果,叙述矿井瓦斯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第二节发生瓦斯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叙述发生瓦斯事故后应采取的自救、互救及其它措施,叙述不同地点发生瓦斯事故后的人员避灾路线。 第五章矿井水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水害类型的分析和预兆 结合本年度采掘工作地区及矿井危险源评价结果,分析可能发生水害的地点,说明水灾事故发生的预兆。 第二节矿井水害的预防措施 根据不同的水患地点、类型确定不同的防治水措施,叙述防治水一般原则。 第三节矿井水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说明水灾事故发生后人员的自救、互救和其它措施,说明不同水害事故发生地点的路线。 第六章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 结合本年度采掘工作地区及矿井危险源评价结果,分别叙述矿井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第二节矿井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根据不同的火灾事故的类型、地点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处理事故的方法,叙述受灾人员的自救和互救方法,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明确人员的避灾路线。

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制度

编号:SM-ZD-10278 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公司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 细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分公司《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四条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施工处项目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地质灾害分类及报告 第五条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

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本条所述数值,“以上”含本数值,“以下”不含。 第六条报告程序 (一)中、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项目部应立即向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局报告,分局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二)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项目部应立即向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局报告,分局接到报告后速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三)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受灾项目执行24小时抢险救援日报制度; (四)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联系电话机制。项目部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分局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公司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第七条速报内容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阳煤集团三矿 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总则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针对我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把其危害限制到最小限度,保护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做到预防为主。现根据我矿历年灾害以火、瓦斯尤为突出的特点,在组织上、技术上、材料设备上,采取有效的、针对性的措施,特制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年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要求矿井所有生产人员,在了解本工种业务范围规程制度的基础上,必须清楚地了解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内容。特别是生产干部、技术干部和有关管理干部,把灾害预防和处理实施计划作为本职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工区、部室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没有学习或不熟悉《灾害预防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 灾害预防计划中,有关技术上、物质上的要求,必须组织力量按计划要求实现。要时时有所准备,一旦灾害事故发生,就能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概况 阳煤集团三矿位于山西省阳泉市西部矿区,建于1950年5月,设计生产能力26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420万吨/年,目前开采3#、15#煤层(裕公井开采3#煤层,竖井开采15#煤

层),下属裕公井和竖井两个井口,生产采区5个。综合开拓方式,分采区、分水平开采,走向长壁式综采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该矿井竖井为高瓦斯矿井,裕公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第一章组织领导与职责范围 第一节组织领导 矿成立救灾总指挥部,各工区设立指挥所,总指挥部设在矿总调度室,指挥所设在各工区调度站。 总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吕维赟 副总指挥:赵钢波石成涛魏富生史彦明郝建斌 赵青云 成员:乔计锁翟献华韩聚民乔瑞生李修玉 李守军吴瑞明谢亚平赵刚波齐玉文 王文国任建军刘泽许建平张志忠 张羽薄建国张金泉张炳贵郭爱斌 姚润祥王振华闫海忠 工区指挥所成员: 采煤工区指挥:郭爱斌副指挥:李振涛霍建国 掘开工区指挥:姚润祥副指挥:杨慧光张利平 通风工区指挥:乔瑞生副指挥:白三小王美峰 机电工区指挥:张志忠副指挥:胡爱保胡方明 运输工区指挥:王振华副指挥:张瑞国康俊亮 回收区指挥:闫海忠副指挥:田晓峰郝忠玉 总指挥部下设八个专业组: 1、抢险救灾组: 负责在矿井处理灾变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使遇险人员及时撤出和得到及时抢救,负责对灾害的控制,积极组织消灭事故,恢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 法(最新版)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第一节汛期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1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区外出。 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四、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五、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二节灾情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已经米取的措施等。 二、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三、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三节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编制年 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称的 “汛前调查”,是指汛前进行的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类型、规模、危险程度、危害性等勘测调查活动。 二、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三、对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应向基层了解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的,赴现场调查核实,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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