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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马最后的定理:费马大定理

费马最后的定理:费马大定理
费马最后的定理:费马大定理

费马最后的定理

费马大定理,又被称为“费马最后的定理”,由17世纪法国数学家皮耶·德·费玛提出。

它断言当整数n >2时,关于x, y, z的方程x^n + y^n = z^n 没有正整数解。

德国佛尔夫斯克曾宣布以10万马克作为奖金奖给在他逝世后一百年内,第一个证明该定理的人,吸引了不少人尝试并递交他们的“证明”。

被提出后,经历多人猜想辩证,历经三百多年的历史,最终在1995年被英国数学家安德鲁·怀尔斯彻底证明。

大约1637年左右,法国学者费马在阅读丢番图(Diophatus)《算术》拉丁文译本时,曾在第11卷第8命题旁写道:“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一个四次幂分成两个四次幂之和,或者一般地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成两个同次幂之和,这是不可能的。关于此,我确信已发现了一种美妙的证法,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写不下。”

(拉丁文原文: "Cuius rei demonstrationem mirabilem sane detexi. Hanc marginis exiguitas non caperet.")

毕竟费马没有写下证明,而他的其它猜想对数学贡献良多,由此激发了许多数学家对这一猜想的兴趣。数学家们的有关工作丰富了数论的内容,推动了数论的发展。

证明完成

定理到了最后攻关阶段,并且这刚好是他的研究领域,他开始放弃所有其它活动,精心疏理有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为此准备了一年半时间把椭圆曲线与模形式通过伽罗瓦表示方法“排队”。接下来的要将二种“排队”序列对应配对,这一步他二年无进展。此时他读博时学的岩泽理论一度取得实效,到1991年他之前的导师科茨告诉他有位叫弗莱切的学生用苏联数学家科利瓦金的方法研究椭圆曲线,这一方法使其工作有重大进展。

1993年6月在剑桥牛顿学院要举行一个名为“L函数和算术”的学术会议,组织者之一正是怀尔斯的博士导师科茨,于是在1993年6月21日到23日怀尔斯被特许在该学术会上以“模形式、椭圆曲线与伽罗瓦表示”为题,分三次作了演讲。听完演讲人们意识到谷山---志村猜想巳经证明。由此把法尔廷斯证明的莫德尔猜想、肯.里贝特证明的弗雷命题和怀尔斯证明的谷山---志村猜想联合起来就可说明费马大定理成立。其实这三个猜想每一个都非常困难,问题是怀尔斯最后证明,他变为完成费马大定理证明的最后一棒。

1993年6月23日从剑桥牛顿学院传出费马大定理被证明之后,世界媒体普天盖地般报道了该喜讯。

但此刻数学界反倒十分冷静,明确指论证还需仔细审核,因为历史上曾多少次宣布证明但后来被查证错误。怀尔斯的证明被分为6个部分分别由6人审查,其中第三部分由凯兹负责的查出关于欧拉系的构造有严重缺陷,使科利瓦金---弗莱切方法不能对它适用,怀尔斯对无能为力,1993年12月怀尔斯公开承认证明有问题,但表示很快会补正。一时间怀尔斯的证明被认为认为是历史上拉梅、柯西、勒贝格、里贝特(里贝特也曾称证明了谷山--志村猜想)错误证明的又一例子。1994年1月怀尔斯邀请剑桥大学讲师理查德.泰勒到普林斯顿帮他完善科利瓦金--弗莱切方法解决问题,但整整8个月过去,问题没有解决。泰勒准备再一个月回剑桥,然后怀尔斯正式公布手稿,承认证明失败,1994年9月19日怀尔斯想自己证明失败原因该怎么写,回顾自己是先用岩泽理论未能突破而后用科利瓦金---弗莱切方法,又该法对

一类特殊欧拉系出了问题,这样一想,突然又想到何不再用岩泽理论结合科利瓦金---弗莱切方法试试?问题解法就是这样,怀尔斯绝地缝生,修补了漏洞。1994年10

月25日11点4分11秒,怀尔斯通过他以前的学生、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教

授卡尔.鲁宾向世界数学界发了费马大定理的完整证明邮件,包括一篇长文“模椭圆曲线和费马大定理”,作者安德鲁.怀尔斯。另一篇短文“某些赫克代数的环论性质”作者理查德.泰勒和安德鲁.怀尔斯。至此费马大定理得证。

怀尔斯和他以前的博士研究生理查德·泰勒用了近一年的时间,用之前一个怀尔斯曾经抛弃过的方法修补了这个漏洞,这部份的证明与岩泽理论有关。这就证明了谷山-志村猜想,从而最终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1995年,他们把证明发表在《数学年刊》(Annals of Mathematics)第142卷,实际占满了全卷,共五章,130页,题目为《模形椭圆曲线和费马大定理(Modular elliptic curves and Fermat’s Last Theorem)》。

世界数学难题——费马大定理

世界数学难题——费马大定理 费马大定理简介: 当整数n > 2时,关于x, y, z的不定方程 x^n + y^n = z^n. ((x , y) = (x , z) = (y , z) = 1[n是一个奇素数]x>0,y>0,z>0)无整数解。 这个定理,本来又称费马最后定理,由17世纪法国数学家费马提出,而当时人们称之为“定理”,并不是真的相信费马已经证明了它。虽然费马宣称他已找到一个绝妙证明,但经过三个半世纪的努力,这个世纪数论难题才由普林斯顿大学英国数学家安德鲁?怀尔斯和他的学生理查?泰勒于1995年成功证明。证明利用了很多新的数学,包括代数几何中的椭圆曲线和模形式,以及伽罗华理论和Hecke代数等,令人怀疑费马是否真的找到了正确证明。而安德鲁?怀尔斯(Andrew Wiles)由于成功证明此定理,获得了1998年的菲尔兹奖特别奖以及2005年度邵逸夫奖的数学奖。 [编辑本段] 理论发展 1637年,费马在阅读丢番图《算术》拉丁文译本时,曾在第11卷第8命题旁写道:“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一个四次幂分成两个四次幂之和,或者一般地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成两个同次幂之和,这是不可能的。关于此,我确信已发现了一种美妙的证法,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写不下。”(拉丁文原文: "Cuius rei demonstrationem mirabilem sane detexi. Hanc marginis exiguitas non caperet.")毕竟费马没有写下证明,而他的其它猜想对数学贡献良多,由此激发了许多数学家对这一猜想的兴趣。数学家们的有关工作丰富了数论的内容,推动了数论的发展。 对很多不同的n,费马定理早被证明了。但数学家对一般情况在首二百年内仍一筹莫展。 1908年,德国佛尔夫斯克宣布以10万马克作为奖金奖给在他逝世后一百年内,第一个证明该定理的人,吸引了不少人尝试并递交他们的“证明”。在一战之后,马克大幅贬值,该定理的魅力也大大地下降。 1983年,en:Gerd Faltings证明了Mordell猜测,从而得出当n > 2时(n为整数),只存在有限组互质的a,b,c使得a^n + b^n = c*n。 1986年,Gerhard Frey 提出了“ε-猜想”:若存在a,b,c使得a^n + b^n = c^n,即如果费马大定理是错的,则椭圆曲线y^2 = x(x - a^n)(x + b^n) 会是谷山-志村猜想的一个反例。Frey的猜想随即被Kenneth Ribet证实。此猜想显示了费马大定理与椭圆曲线及模形式的密切关系。 1995年,怀尔斯和泰勒在一特例范围内证明了谷山-志村猜想,Frey的椭圆曲线刚好在这一特例范围内,从而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怀尔斯证明费马大定理的过程亦甚具戏剧性。他用了七年时间,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得出了证明的大部分;然后于1993年6月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宣布了他的证明,并瞬即成为世界头条。但在审批证明的过程中,专家发现了一个极严重的错误。怀尔斯和泰勒然后用了近一年时间尝试补救,终在1994年9月以一个之前怀尔斯抛弃过的方法得到成功,这部份的证明与岩泽理论有关。他们的证明刊在1995年的数学年刊(en:Annals of Mathematics)之上。 1:欧拉证明了n=3的情形,用的是唯一因子分解定理。 2:费马自己证明了n=4的情形。 3:1825年,狄利克雷和勒让德证明了n=5的情形,用的是欧拉所用方法的延伸,但避开了唯一因子分解定理。 4:1839年,法国数学家拉梅证明了n=7的情形,他的证明使用了跟7本身结合的很紧

费马大定理证明

【法1】 等轴双曲线方程的通解与费尔玛大定理的证明 滕锡和 (河南鲁山 江河中学 邮编:467337) 摘 要: 由等轴双曲线方程与费尔玛方程的内在联系,寻找到一种费尔玛方程是否有正整数解 的充要条件,再由对此条件的否定,证明了费尔玛大定理,并且把费尔玛大定理与勾股定理有机地统一起来。 关键词: 完全+ Q 解;可导出+ Q 解;连环解 中图法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R +通解 本文所用数集:N ---自然数集,Q ---有理数集,R ---实数集。本文讨论不超出+R 的范围。 本文中方程n n n z y x =+及同类方程中的指数n ∈N ,以后不再说明。 引理1 方程 n n n z y x =+ (n ≥2) (1) 有N 解的充要条件是它有+ Q 解。 引理2 方程(1)n n n z y x =+(n ≥2)有N 解的充要条件是它有既约N 解。 这样,在以后的讨论中只需讨论+ Q 解及既约N 解的情形,可使过程简化。 引理3 方程(1)n n n z y x =+(n ≥2)有N 解的充要条件是方程 -1n n X Y = (n ≥2) (2) 有+ Q 解。 证明 充分性 如果方程(2)-1n n X Y =(n ≥2)有+ Q 解,设(v u v w ,)()u v w N ∈两两互素,,为其+ Q 解,则( v w )n -(v u )n =1,n n n w v u =+ 。于是方程(1)n n n z y x =+(n ≥2)有N 解()w v u ,,。 必要性 如果方程(1)n n n z y x =+(n ≥2)有N 解,设()w v u ,,() u v w N ∈两两互素,,

费马猜想之证明.

费马猜想之证明 景光庭 引言:20世纪60年代初,笔者首次接触“费马猜想”。在以后的岁月中,笔者断断续续地研究它。直至1992年,才有机会在《潜科学》上相继发表过三篇论文,这次是最终的证明。 虽然美国数学家怀尔斯因发表论证“费马猜想”的文章,并于1997年荣膺国际上的沃尔夫斯克尔数学大奖,但并没有推开蒙在世界数学家心头上的阴云。笔者曾通过《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向怀尔斯寄去了总长仅一页的论文复印件,并明确指出,他在证明中将“费马方程”转化为椭圆曲线,而笔者转化为抛物线,这是不能共存的。何况笔者的转化过程,浅显得连中学生都能读懂,无懈可击,百分之百的正确。怀尔斯巨著难道不是沙滩上的一座摩天大厦?我也向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的学者法尔廷斯寄去了论文复印件,亦表述了上述观点,因为他是少数几个通读怀尔斯论文,并唯一肯定和帮助怀尔斯将论文从二百多页化减到一百三十页的学者 。遗憾的是至今未复。 如果怀尔斯不屑回答一个业余数学爱好者提出的疑问,对他就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因为他以毕生精力研究攻克和使他一举成名的“费马猜想”提出者费马是律师,而不是法兰西学院的院士。恰恰相反,数学只是他的业余爱好。他与人交流数学心得,往往是在通信中进行的,并不象今天这样只有在学术界认可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才能被专家认可。如果当年的学术界也对费马这样苛求,那么今天根本不存在什么“费马猜想”这个问题了。 定理:2>p P P P Z Y X =+ (1) 中,p 为奇素数,X ,Y ,Z 无正整数解。 证:假设X ,Y ,Z 均有正整数解。 令 X=x ,Z = x +a (a 为正整数), Y = y 0+a (y 0为正整数),约定(x ,y 0,a )=1 ,则有: p p p a x a y x )()0+=++( (2) 即: 0 (1) 12221101120221010=----++++--------x a c x a c ax c y a c y a c ay c y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3) 不失一般性,可设1),(0≥=d y x 1),(,,11101===y x dy y dx x ,以d 除 (3)式, 并令:10-=p d b ,,2 1 1-=p p ad c b ……,1 11---=p p p p a c b , 于是:0 (11212111111) 1 110=----+++-----x b x b x b y b y b y b p p p p p p 11 1 123122111 1 211110............s y b x b x b x b x b y b y b p p p p p p p =++++= +++------- 11221111011.......----=----p p p p b y b y b y b x s 11231221111.......----=----p p p p b x b x b x b y s

费马最后定理的故事

●今年6月间,德国哥庭根大学的大会堂里,500名数学家齐聚,观看普林斯顿大学数学家魏尔斯(Andrew Wiles)领取沃夫斯柯奖。沃夫斯柯是一位德国工业家的名字,他在20世纪初遗赠10万马克设立此一奖项,给予世界上头一个能解决费马最后定理之人。当时10万马克是不小的一笔数目,约等于200万美金,而几个月前由魏尔斯领到时,不过相当5万美金左右,但是这确是近世数学界的盛事,魏尔斯不只是证明了费马最后定理,也替未来的数学带来革命性新发展。费马最后定理的发明者自然是一个叫费马的人。费马(Pierre deFermat)1601年出生在法国西南方小镇。费马并不是一个数学家,他的职业是一名法官。当时为了保持法官立场的公正,通常不鼓励他们出外社交,因此每天晚上费马便钻研在他嗜好的数学之中,悠然自得。在1637年的某一天,费马正在阅读古希腊大数学家戴奥芬多斯的数学译本,忽然灵光乍现,就在书页空白处,写下有名的费马定理。费马定理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它只是基于一个方程式(X+Y=Z)。这个方程式当n等于2时,就是人们熟知的毕氏定理,中国数学上所称的勾股弦定理,其内容即直角三角形两边平方和等于其斜边的平方。如32.+42.=52.(9+16=25)。费马当时提出的难题是,当这个方程式(X+Y=Z)的n大于2时,就找不到任何整数来符合这个方程式。例如33.+43.(27+64)=91,但是91却不是任何整体的3次方。费马不仅写下了这个问题,他同时也写道,自己已经发现了证明这个问题的妙法,只是书页的空白处不够大,无法写下证明。结果他至死都没有提出他的证明,却弄得300多年来数学界群贤束手,也使他的难题得到一个费马最后定理的称号。19世纪时,法国的法兰西科学院,曾经分别两度提供金质奖章和300法郎之赏,给予任何可以解决此一难题之人,不过并没有多大进展。20世纪初捐出10万马克奖金的沃夫斯柯,事实上也是一个对费马最后定理着迷的“数痴”,据一些历史学家研究,沃夫斯柯原本一度已打算自杀,但由于对解决费马定理着迷,而放弃求死之心,因此他后来便在遗嘱中捐出巨款,原因是他认为正是费马定理救了他一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是解决数学难题却非人人可为。20世纪公认的德国天才数学家希伯特(D. Hilbert)就不愿去碰费马定理,他的理由是自己没那么多时间,而且到头来还可能落得失败的下场。虽然费马定理还是让许多数学家萦怀于心,但是他们看这个难题就有如化学家看炼金术一样,只是一个古老的浪漫梦。秘密钻研7年突破难题最后解决这个世纪难题的魏尔斯,早在1936年他10岁之时,便有着挑战费马定理的浪漫梦想,他在英国桥剑地方的图书馆中读到这个问题,便决心一定要找出证明方法。他学校的老师并不鼓励他浪费时间于这个不可能之事,大学老师也试图劝阻他,最后他进了英国剑桥大学数学研究所,他的指导教授指引他转入数学中比较主流的领域做椭圆曲线。魏尔斯自己也没有料到,这个由古希腊起始的数学研究训练,最后会导致他再回到费马定理之上。1927年,日本数学家谷山丰提出一个讨论椭圆曲线的数学结构,后来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日本数学家志村五郎,再将这个结构发展得更为完备。这个被称为“志村—谷山猜想”的数学结构,居然成为化繁为简,通向解决费马定理的绝妙佳径。1984年德国萨兰大学的数学家佛列发展出一种很奇特也很简单的关联,将“志村—谷山猜想”和费马定理扯在一块,佛列提出的关联经过好几位数学家的努力,最后终于证明了如果要证明费马最后定理,可以经由证明“志村—谷山猜想”来完成。魏尔斯是1993年在英国剑桥大学,正式宣布他已解决费马最后定理,在此之前他已秘密的工作达7年之久,原因不只是怕受到公众压力,也害怕其他数学家抄袭他的想法,在这段期间,魏尔斯连和太太去度蜜月中都未能从“附魔”脱身。最后的结果是魏尔斯并不需要证明整个的“志村—谷山猜想”,他只要证明一些特定的椭圆形曲线是具备某种特性。但是这些特定的椭圆曲线还是有无穷多个,因此证明技巧上依然十分困难。魏尔斯基本上利用了数学上常用的归纳法,他的办法有点像推倒骨牌的游戏,如果要推倒无限多张的骨牌,你必须确知的乃是一张骨牌倒下时,一定会碰到的下张骨牌。魏尔斯在1993年6月23日觉得他的证明已十分完整,于是便在剑桥大学牛顿数学研究所的研讨会上正式宣布。300年悬案终有解300多年数学悬案终于解决,不只数学界哗然震惊,数学门墙之外的社会大众亦感

费马

费马大定理: 当整数n > 2时,关于x, y, z的不定方程 x^n + y^n = z^n. ((x , y) = (x , z) = (y , z) = 1[n是一个奇素数]x>0,y>0,z>0)无整数解。 这个定理,本来又称费马最后定理,由17世纪法国数学家费马提出,而当时人们称之为“定理”,并不是真的相信费马已经证明了它。虽然费马宣称他已找到一个绝妙证明,但经过三个半世纪的努力,这个世纪数论难题才由普林斯顿大学英国数学家安德鲁·怀尔斯和他的学生理查·泰勒于1995年成功证明。证明利用了很多新的数学,包括代数几何中的椭圆曲线和模形式,以及伽罗华理论和Hecke代数等,令人怀疑费马是否真的找到了正确证明。而安德鲁·怀尔斯(Andrew Wiles)由于成功证明此定理,获得了1998年的菲尔兹奖特别奖以及2005年度邵逸夫奖的数学奖。 1637年,费马在阅读丢番图《算术》拉丁文译本时,曾在第11卷第8命题旁写道:“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一个四次幂分成两个四次幂之和,或者一般地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成两个同次幂之和,这是不可能的。关于此,我确信已发现了一种美妙的证法,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写不下。”(拉丁文原文: "Cuius rei demonstrationem mirabilem sane detexi. Hanc marginis exiguitas non caperet.")毕竟费马没有写下证明,而他的其它猜想对数学贡献良多,由此激发了许多数学家对这一猜想的兴趣。数学家们的有关工作丰富了数论的内容,推动了数论的发展。 对很多不同的n,费马定理早被证明了。但数学家对一般情况在首二百年内仍一筹莫展。 1908年,德国佛尔夫斯克宣布以10万马克作为奖金奖给在他逝世后一百年内,第一个证明该定理的人,吸引了不少人尝试并递交他们的“证明”。在一战之后,马克大幅贬值,该定理的魅力也大大地下降。 1983年,en:Gerd Faltings证明了Mordell猜测,从而得出当n > 2时(n为整数),只存在有限组互质的a,b,c使得a^n + b^n = c*n。 1986年,Gerhard Frey 提出了“ε-猜想”:若存在a,b,c使得a^n + b^n = c^n,即如果费马大定理是错的,则椭圆曲线y^2 = x(x - a^n)(x + b^n) 会是谷山-志村猜想的一个反例。Frey的猜想随即被Kenneth Ribet证实。此猜想显示了费马大定理与椭圆曲线及模形式的密切关系。 1995年,怀尔斯和泰勒在一特例范围内证明了谷山-志村猜想,Frey的椭圆曲线刚好在这一特例范围内,从而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怀尔斯证明费马大定理的过程亦甚具戏剧性。他用了七年时间,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得出了证明的大部分;然后于1993年6月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宣布了他的证明,并瞬即成为世界头条。但在审批证明的过程中,专家发现了一个极严重的错误。怀尔斯和泰勒然后用了近一年时间尝试补救,终在1994年9月以一个之前怀尔斯抛弃过的方法得到成功,这部份的证明与岩泽理论有关。他们的证明刊在1995年的数学年刊(en:Annals of Mathematics)之上。 1:欧拉证明了n=3的情形,用的是唯一因子分解定理。 2:费马自己证明了n=4的情形。 3:1825年,狄利克雷和勒让德证明了n=5的情形,用的是欧拉所用方法的延伸,但避开了唯一因子分解定理。 4:1839年,法国数学家拉梅证明了n=7的情形,他的证明使用了跟7本身结合的很紧

WILES证明费马大定理的成功时间为何其说不一

WILES证明费马大定理的成功时间为何其说不一? WILES证明费马大定理的成功时间为何其说不一? 他的证明是否又被发现“漏洞”? 在《征服费马定理的最后竞赛》中真正夺冠的应该是哪国人? 1993年,国内新闻媒体说:350多年的数学难题被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数学教授wiles证明。《黑龙江日报》在《科技世界》版头条发表了哈工大青年数学家曹珍富的文章《英国数学家证明了费尔马大定理》(副题:困扰人类350多年的数学难题今朝有解)。但是。几年后(1997)这位青年数学家又在《生活报》发文说:wiles是1995年证明成功的。 1994年,《中国青年报》发文说:wiles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不得不透漏真情,说他遇到了料想不到的困难,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1995年,《参考消息》(4月5日)载文《征服费马定理的最后竞赛》中说:wiles的证明被发现“漏洞”,他自己“堵不上”,想找合作者……。 2000年,哈工大理学院院长说:wiles最后成功的时间是1996年1月。 2002年,中科院一位院士在《教育台》的《学术报告厅》中宣讲时说wiles是1994年证明成功。 Wiles证明费尔马大定理成功的时间为何其说不一? 还有更加令人不解的: 一、2003年,远方出版社出版的《数理化之谜》中说:千古之谜费马大定理,至今尚无人完全证明。 二、2007年,哈尔滨出版社出版的《数学的故事》中说:30年前,美国数学家大卫·曼福特证明了“如果不定方程有整数解,那么这种解是非常少的”。这是目前关于“费尔马问题”最好的研究成果。 为什么这两本书中,对wiles的证明成功却“只字皆无”?莫非wiles的证明又被发现了“漏洞”?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1993年8月1日,《松花江报》发表了一篇该报记者写的报道《谷立煌宣称证明了费尔马大定

费马大定理公式

储备公式 1.费马大定理(Fermat Last Theore m ): 当2n >时,n n n x y z +=无0xyz ≠的整数解; 当3n =时,3 3 3 x y z +=无0xyz ≠的整数解; 当4n =时,4 4 4 x y z +=无0xyz ≠的整数解; 当5n =时,5 5 5 x y z +=无0xyz ≠的整数解; 当7n =时,7 7 7 x y z +=无0xyz ≠的整数解; (2)n n n x y z n +=> 2.商高方程2 2 2 x y z +=满足(,)(,)(,)1x y y z z x ===,,x y 奇偶性不同的全体本原解为: 22222;;x pq y p q z p q ==-=+其中,p q 满足下面的条件: 0;(,)1;,p q p q p q >>=奇偶性不同 3.Fermat 无穷递降法 4.4n =时,Fermat 大定理证明过程 当4n =时,444 x y z +=无0xyz ≠的整数解; 原理:无穷递降法和毕达哥拉斯三元数组 证明:用反证法。若有正整数解,那么在所有正整数解中,必有一组解 假如存在,,x y z 满足444 x y z +=,且满足(,)(,)(,)1x y y z z x === 初等数论(P99) 定理4:不定方程:442 x y z +=无0xyz ≠的解。 证:用反证法。假若方程有正整数解,那么在全体正整数解中,必有一组解000,,x y z ,使得0z 取得最小值。我们要找出一组正整数解111,,x y z ,满足10z z <,得出矛盾。 (1)必有00(,)1x y =。若不然,就有素数00|,|p x p y 。由此及式442 x y z +=推出 42200|,|p z p z 。因此,2 000000,,x p y p z p 也是方程的正整数解,这和0z 的最小性矛盾。因此,22 000,,x y z 是方程的本原解,00,x y 必为一奇一偶,不妨设02|y ,以及00(,)1z y =

费尔马大定理及其证明

费尔马大定理及其证明 近代数学如参天大树,已是分支众多,枝繁叶茂。在这棵苍劲的大树上悬挂着不胜其数的数学难题。其中最耀眼夺目的是四色地图问题、费尔马大定理和哥德巴赫猜想。它们被称为近代三大数学难题。 300多年以来,费尔马大定理使世界上许多著名数学家殚精竭虑,有的甚至耗尽了毕生精力。费尔马大定理神秘的面纱终于在1995年揭开,被43岁的英国数学家维尔斯一举证明。这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大的数学成就”。 费尔马大定理的由来 故事涉及到两位相隔1400年的数学家,一位是古希腊的丢番图,一位是法国的费尔马。丢番图活动于公元250年前后。 1637年,30来岁的费尔马在读丢番图的名著《算术》的法文译本时,他在书中关于不定方程 x^2+ y^2 =z^2 的全部正整数解这页的空白处用拉丁文写道:“任何一个数的立方,不能分成两个数的立方之和;任何一个数的四次方,不能分成两个数的四次方之和,一般来说,不可能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成两个同次的幂之和。我已发现了这个断语的美妙证法,可惜这里的空白地方太小,写不下。” 费尔马去世后,人们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这段写在书眉上的话。1670年,他的儿子发表了费尔马的这一部分页端笔记,大家才知道这一问题。后来,人们就把这一论断称为费尔马大定理。用数学语言来表达就是:形如x^n+y^n=z^n的方程,当n大于2时没有正整数解。 费尔马是一位业余数学爱好者,被誉为“业余数学家之王”。1601年,他出生在法国南部图卢兹附近一位皮革商人的家庭。童年时期是在家里受的教育。长大以后,父亲送他在大学学法律,毕业后当了一名律师。从1648年起,担任图卢兹市议会议员。

费马大定理的美妙证明

费马大定理的美妙证明 成飞 中国石油大学物理系 摘要:1637年左右,法国学者费马在阅读丢番图(Diophatus)《算术》拉丁文译本时,曾在第11卷第8命题旁写道:“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一个四次幂分成两个四次幂之和,或者一般地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成两个同次幂之和,这是不可能的。关于此,我确信已发现了一种美妙的证法,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写不下。” 0、费马大定理: 当n>3时,X n +Y n=Z n,n次不定方程没有正整数解。 1、当n=1,X+Y=Z,有任意Z≥2组合的正整数解。任意a.b.c;只要满足方程X+Y=Z;a,b.c 由空间平面的线段表示,有 a b c 可见,线段a和线段b之和,就是线段c。 2、当n=2,X2+Y2=Z2,有正整数解,但不任意。 对于这个二次不定方程来说,解X=a,Y=b,Z=c,在空间平面中,a,b,c不能构成两线段和等于另外线段。 又因为,解要满足二次不定方程,解必然a+b>c且c>a,b。 可以知道,二次不定方程的解,a,b,c在空间平面中或许可以构成三角形, B c A 根据三角形余弦定理,有 c2=a2+b2-2ab× cosɑ( 0<ɑ< π)

此时,a,b,c,即构成了三角形,又要满足二次不定方程X2+Y2=Z2 ,只有当且仅当ɑ=900,cosɑ=0,a,b,c构成直角三角形时c2=a2+b2,既然X=a,Y=b,Z=c,那么二次不定方程X2+Y2=Z2有解。 3、当n=3,X3+Y3=Z3,假设有正整数解。a,b,c就是三次不定方程的解,即X=a,Y=b,Z=c,a+b>c,且c>a,b。 此时,a,b,c也必构成三角形, B A 根据三角形余弦定理,有 c2 = a2+b2-2ab× cosɑ( 0<ɑ< π) 因为,a,b,c是三次不定方程X3+Y3=Z3的正整数解,cosɑ是连续函数,因此在[-1,1]内取值可以是无穷个分数。根据大边对大角关系,ɑ角度取值范围(60o,180o),由此我们cosɑ的取值分成两部分,(-1,0]和[0,?)范围内所有分数;而a+b>c,且c>a,b, 1、当cosɑ=(-1,0],三角形余弦定理关系式得到, c2 = a2+b2+mab m=[0,1)内正分数; 等式两边同乘以c,有 c3 = a2c + b2c + mabc 因为c>a,b,那么 c3 > a3+ b3 2、当cosɑ=?,三角形余弦定理关系式得到, c2 = a2+b2-ab 等式两边同乘以a+b,有 (a+b)c2 = a3+ b3 又因为a+b>c, 所以,c3 < a3+ b3 (根据三角形大角对大边,c>a,b,即ɑ不可能等于600) 那么,cosɑ=[0,?)时,更加满足c3 < a3+ b3 既然,a,b,c是三次不定方程X3+Y3=Z3的解,又a3+ b3≠ c3, 那么,X3+Y3≠Z3,得到结果与原假设相矛盾,所以,假设不成立。 即,n=3时,X3+Y3=Z3 ,三次不定方程没有正整数解。 4、n>3, X n +Y n=Z n,假设有正整数解。a,b,c就是n次不定方程的解,即X=a,Y=b,Z=c,a+b>c,且c>a,b。此时,a,b,c构成三角形,根据三角形余弦定理有,

费马大定理的启示

“费马大定理”的启示 “设想你进入大厦的第一间房子,里面很黑,一片漆黑,你在家具之间跌跌撞撞,但是你搞清楚了每一件家具所在的位置,最后你经过6个月或者再长些的时间,你找到了开关,拉开了灯,突然整个房间充满光明,你能确切地明白你身在何处。然后,你又进入下一个房间,又在黑暗中摸索了6个月。因此每一次这样的突破,尽管有的时候只是一瞬间的事,有时候是一两天的时间,但它们实际上是之前许多个月在黑暗中跌跌撞撞的最终结果,没有前面的这一切它们是不可能出现的”——1996年3月,维尔斯因证明费马大定理获得沃尔夫奖作为一个数学老师,数学是大多数学生讨厌的学科,而我们教师更多的只是告诉、教会学生就这么用,就这么做。怎么才能让学生不那么讨厌数学呢?我想应该从尊重数学开始。 当我第二次翻看《明朝那些事》时,我不禁又一次感慨:历史原来可以这样写?历史就应该这样写。本着这样的思维,在严谨的数学叙事中加上事件节点人物的历史,可能更有意思一些,最起码,让学生喜欢读,读的有趣味。从而使学生明白伟大的数学家是怎么影响整个世界的。尊重应该从这里开始。 这个念头一直萦绕脑海,直到我无意中打开选修3-1,才鼓舞起余勇,翻找资料,以费马大定理为主线说说几千年来数学家们前仆后继的历史。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公式: 2 2 2z y x= +。 有人说:“这不就是勾股定理吗?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的平方等于斜边的平方。谁不知道?” 没错我们中国人知道勾股定理十分久远,公元前1100年,西周开国时期,周公与商高讨论测量时,商高就提到过“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这段话被记载于《周脾算经》中。而西方记载勾股定理的是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的泥版“普林顿322”大约公元前1900~公元前1600年的事。 但是中国人说的数学严格的说,应该叫算学。我国古代就有丰富的数学典籍[]1注,但是你看这些书籍的章节结构,就不难看出它鲜明的特点——实用。比如:《九章》中的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等,就字面意思也能看出它就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 我们中国就是一个实用的民族,就比如勾股定理,你拿去用就可以,不用计较为什么这样,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典籍中很少有公理和定律的原因了。所以在世界主流数学史中,我国数学家是没有太多地位的,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说有一个让国人气愤的事情,1972年,美国数学史家莫里斯·克莱因的《古今数学思想》[]2注序言里有这么一段话:“为了不让本书内容漫无目的的铺张,所以有些民族的数学我们就自动忽略了,如:日本、玛雅、中国。”他还说:“他们的数学对世界人类的主流思想是没有什么贡献的。”很让人不服气的说法,但是你回到数学历史的主流,不难发现我国的算学,跟世界主流数学的目的就不一样。 言归正传,我们回到古希腊。说道古希腊,就不得不提一个人——毕达哥拉斯。我们引以为豪的勾股定理,在初中的课本中也是用的毕达哥拉斯定理来引入的。毕达哥拉斯定理和勾股定理的区别就在于他们要证明这个结论。从这里你就可以发现东西方数学的区别,西方数学史这种死心眼般的研究精神,完全就是一种剔除了理性的宗教迷狂,是一种不出于实用的目的完全的智力上的比拼竞赛。就是佛教里的“贪嗔痴”!比如那些著名的数学问题:“四色问题”,不就是四种颜色就可以区分出复杂地图的行政区域么,放在我国,知道了就可以,但是在西方就一定要搞清楚为什么?还有“哥德堡七桥问题”,就是不重复的走过七座桥,对中国人来说

我用概率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我用概率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章丘一职专马国梁 1637年,法国业余数学家费马在一本著名的古书——丢番图的《算术》中的一页上写了如下一段文字: “分解一个立方为两个立方之和,或分解一个四次方为两个四次方之和,或更一般地分解任一个高于二次方的幂为两个同次方的幂之和均不可能。对此我发现了一个奇妙的证明,但此页边太窄写不下。” 用数学语言表达就是说,当指数n > 2时,方程x^n + y^n = z^n 永远没有整数解。这就是著名的连小学生都能看懂的费马猜想。 可是在这个猜想提出后,那个重要的“奇妙证明”不论在费马生前还是死后始终没有被人见到,且后人也再没有找到,所以人们怀疑那个证明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是在什么地方搞错了。费马生前只是证明了n = 4 的情况;直到1749年,才被欧拉证明了n = 3 的情况。 这个猜想看上去是如此的简单,让局外人根本无法想象证明它的艰难,所以曾经让不少人跃跃欲试。他们搜肠刮肚,绞尽脑汁,耗费了无数的精力。三百多年来,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显示了人类的智慧,但问题总是得不到彻底解决。直到1995年,才由英国数学家怀尔斯宣称完成了最后的证明。从此费马猜想变成了真正的“费马定理”。 对费马定理的证明之所以艰难,是因为在整数内部有着极其复杂微妙的制约机制,要想找到这些制约关系,必须深入到足够的程度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行。所以三百多年来,虽然有不少数学大家还有广大业余爱好者不畏艰难,前赴后继,顽强奋斗,但怎奈山高路远,歧途太多,终归难免失败。 在这样的现实下,笔者明白自己也是局外之人,所以不可能去钻这个无底的黑洞。但是作为一种乐趣,我们不妨另外开辟一条渠道,进行旁证和展望。试用概率计算一下:看看费马猜想是否成立,又成立到什么程度。虽然这在数学界难以得到公认,但是我们歪打正着,乐在其中。因为对于决定性的现象,如果其决定因素和控制过程过于复杂,那么其结果是可以用概率理论进行推算的。 但是要证明费马猜想究竟应该从何处下手呢?对此笔者心中一直有一个强烈的直觉。 我们知道:当n = 1 时,x + y = z 可有无数组解。在正整数中,任何两个整数相加的结果必然也还是整数。 但是当n = 2 时,方程x^2 + y^2 = z^2 的解就没有那么随便了,它们必须是特定的一组组的整数。其组数大大减少。 而当n = 3 时,方程x^3 + y^3 = z^3 则根本就没有整数解了。那么其原因是什么呢? 对此笔者曾经思考了多年。但没想到只是在近几天才一下子开了窍,找到了问题的关键。原来是:指数越大,整数的乘幂z^n在数轴上的坐标点就越稀疏,从而使任意两整数的同次方幂之和x^n + y^n 落在坐标点上成为整数的可能性就越小。其概率是z^n 的导数的倒数。即每组x^n + y^n 能够成为整数的可能性只有 η= 1/[n z^(n-1)] = 1/ [n (x^n + y^n )^(1-1/n) ] 当x、y在平面直角坐标系的第一区间随意取值时,我们可以用积分的办法算出其中能够让z成为整数的组数。其公式为 N =∫∫ηdx dy =∫∫[(dx dy) / (n (x^n + y^n )^(1-1/n))] 因为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上,当z 一定时,由方程x^2 + y^2 = z^2 所决定的曲线是个正圆; 而由方程x^n + y^n = z^n 所决定的曲线则是一个近似的圆; 只有当n 趋于无穷大时,它的曲线才能成为一个正方形。 所以当n较小时,我们是可以把方程的曲线当作一个圆来处理的。这样以来,N的积分公式就变成了 N =∫[(0.5πz dz ) / (n z^(n-1))] ①当n = 1 时,由方程x + y = z 所决定的曲线是一条斜的直线。它在第一象限的长度是sqrt(2) z ,此时能够成为整数的概率是100%,即η= 1/[n z^(n-1)] = 1 所以N =∫sqrt(2) z dz = [1/sqrt(2)] z^2 即与z的平方成正比,这意味着在坐标系的第一象限中,遍地都是解。仔细想想这也可以理解。因为不论x还是y,都是可以取任意整数的;而正整数的数量是无穷多,所以它们的组合数将是无穷多的平方,为高一级的无穷多。 ②当n = 2 时,由方程x^2 + y^2 = z^2 所决定的曲线是一个正圆。在第一象限是一段1/4 的圆周,其长度是0.5πz ;此时η= 1/[2 z ] 所以N =∫(0.5πz dz / (2 z) ) = (π/4) z

【费马大定理】

【费马大定理】 彼埃尔.德.费马(1601-1665)是数学史上最伟大的业余数学家,他的名字频繁地与数论联系在一起,可是他在这一领域的工作超越了他所在的时代,所以他的同代人更多地了解他是从他的有关坐标几何(费马独立于笛卡尔发明了坐标几何),无穷小演算(牛顿和莱布尼茨使之硕果累累)和概率论(本质上是费马和帕斯卡共同创立的)的研究中得出的.费马并不是一位专业数学家,他的职业是律师兼土伦地方法院的法官. 费马登上法学职位后开始了业余数学研究;虽然他未受过正规的数学训练,但他很快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惜他未养成发表成果的习惯,事实上在其整个数学生涯中,他未发表过任何东西.另一方面,费马保持了跟同时代的最活跃和最权威的数学家之间的广泛的通信联系.在那个由数学巨人组成的世界里,有笛沙格,笛卡尔,帕斯卡,沃利斯和雅克.贝努里,而这位仅以数学为业余爱好的法国人能和他们中任何一位相媲美. 著名的费马大定理的生长道路即漫长又有趣.1453年,新崛起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进攻东罗马帝国的都城-----君士坦丁堡陷落了.拜占庭的学者纷纷逃向西方,也带去了希腊学者的手稿,其中就有刁番都的<<算术>>.这本书一直流传到今天,但在1621年前几乎无人去读他.这一年,克罗德.巴舍按照希腊原文重新出版了这本书,并附有拉丁译文,注释和评论.这才使欧洲数学家注意到这本书,似乎费马就是读了这本书才对数论开始感兴趣的. 在读<<算术>>时,费马喜欢在页边空白处写一些简要的注记.在卷II刁番都问题8旁边的空白处,原问题是"给定一个平方数,将其写成其他两个平方数之和",费马写道:"另一方面,不可能将一个立方数写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者将一个四次幂写成两个四次幂之和.一般地,对于任何一个数,其幂大于2,就不可能写成同次幂的另外两个数之和.对此命题我得到了一个真正奇妙的证明,可惜空白太小无法写下来." 用代数术语表达,刁番都问题是想求出方程: x2+y2=z2 的有理数解,这已经由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德得到:x=2mn,y=m2-n2,z=m2+n2 而费马在页边的注解断言,若n是大于2的自然数,则方程 x n+y n=z n 不存在有理数解.这就是我们今天称为费马大定理的由来. 尽管在普通人的心目中,相信费马真的找到了一个奇妙的证明,但他毕竟是一个动人的故事,17世纪的一位业余数学爱好者证明了一个结果,他使得其后350年间的数学家起来为之奋斗了,然而却劳而无功.他的问题是如此简明,因而这个故事更富有感染力.而且永远存在费马是正确的可能性. 从费马的另一处注解中,数学史家发现了费马唯一具体的对于n=4的情形做的证明,在这个证明中,费马发明了一种"无穷递降法",他利用了整数边直角三角形的面积不可能是平方数的结论,假设方程: x4+y4=z4 有一组有理解,令a=x4,b=2x2z2,c=z4+x4,d=y2xz.反复利用熟知的恒等式:(s+t)2=s2+2st+t2 得到:a2+b2=(z4-x4)2+4x4z4=z8-2x4z4+x8+4x4z4=(z4+x4)2=c2.并且有: ab/2=y42x2z2=(y2xz)2=d2 于是,a2+b2=c2,并且ab/2=d2.但是这已经证明是不可能的,因此假定n=4时有解是错误的. 对于n=3的情形,后来的欧拉在1753年用了一种有缺陷的方法证明了这个命题.他使用了一

费马大定理的3次、4次不可能的证明

A 试证:试证:x x 4+y 4=z 4在xy xy≠ ≠0时无整数解。证:假设原命题成立,则有: z 4-x 4=(z -x)(z 3+z 2x+z x 2+x 3)=(z -x)(z +x)(z 2+x 2)=y 4由x 、y 、z 都是大于0的正整数,所以有z >x 得:得:z z -x -x<<z +x +x< <z 2+x 2(其中若z +x +x≥≥z 2+x 2,则x(1-x)x(1-x)≥ ≥z (z -1)负数大于正数,不成立。)分两种情形讨论: ①y 是质数,得:是质数,得:y=z y=z -x y=z +x y 2=z 2+x 2由前两式得x =0(不成立)②y 是合数,得:是合数,得:(z (z -x)a=y (z -x)b=y z 2+x 2=aby 2稍微变换一下就可以得到:((a a 2b 2-1-1) )z 2=(a 2b 2+1)x 2即:即:a a 2 b 2-1=k 12a 2b 2+1=k 22但是在整数里,但是在整数里,m m 2-n 2≠1。故这种情形不成立。∴x 4+y 4=z 4在xy xy≠ ≠0时无整数解。B 试证:试证:x x 3+y 3=z 3在xy xy≠ ≠0时无整数解。证:假设原命题成立,则有: z 3-x 3=(z -x)-x)( (z 2+xz +x 2)=y 3>0则有:则有:z z >x z 2+xz +x 2>z -x 分两种情形讨论: ①y 是质数,得:是质数,得:y=z y=z -x y 2=z 2+xz +x 2即:即:z z 2+xz +x 2=y 2=(z -x)2整理得到:整理得到:xz xz =-2xz (不成立不成立) )②y 是合数,则有:是合数,则有:(z (z -x)a=y z 2+xz +x 2=ay 2整理得到:((a a 3-1-1) )z 2-(a 3+1)xz +(a 3-1)x 2=0若z 有解,需有解,需△≥△≥△≥00即:即:a a 3≤3由于a 是大于0的正整数,故a =1即:即:z z -x=y 回到第回到第① ①种情形,结果仍是不成立。 ∴x 3+y 3=z 3在xy xy≠ ≠0时无整数解。另外根据我的推到出勾股方程的满足条件或生成方法是: ((e 2-f 2)/2)2+(ef)2=((e 2+f 2)/2)2 其中e 、f 取大于0的同时为奇或偶的正整数(的同时为奇或偶的正整数(e e ≠ f )但是我在一本介绍数论的书上看到已经被人家找出来,只是形式和我的有点差异。故我通过上述方法找到了勾股方程成立的充足理由,及同样找到了其满足条件。乐哉!

费马大定理的证明

学院 学术论文 论文题目:费马大定理的证明 Paper topic:Proof of FLT papers 姓名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学号 指导教师 日期 【摘要】:本文运用勾股定理,奇偶性质的讨论,整除性的对比及对等式有解的分析将费马大

定理的证明由对N>2的情况转换到证明n=4,n=p 时方程n n n x y z +=无解。 【关键字】:费马大定理(FLT )证明 Abstract : Using the Pythagorean proposition, parity properties, division of the contrast and analysis of the solutions for the equations to proof of FLT in N > 2 by the situation to prove N = 4, N = p equation no solution. Keywords: Proof of FLT (FLT) 引言: 1637年,费马提出:“将一个立方数分为两个立方数,一个四次幂分为两个四次幂,或者一般地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为两个同次的幂,这是不可能的。”即方程 n n n x y z +=无正整数解。 当正整数指数n >2时,没有正整数解。当然xyz=o 除外。这就是费马大定理(FLT ),于1670年正式发表。费马还写道:“关于此,我确信已发现一种奇妙的证法,可惜这里的空白太小,写不下”。[1] 1992年,蒋春暄用p 阶和4n 阶复双曲函数证明FLT 。 1994年,怀尔斯用模形式、谷山—志村猜想、伽罗瓦群等现代数学方法间接证明FLT ,但是他的证明明显与费马设想的证明不同。 据前人研究,任何一个大于2的正整数n ,或是4的倍数,或是一个奇素数的倍数,因此证明FLT ,只需证明两个指数n=4及n=p 时方程没有正整数解即可。方程 444x y z +=无正整数解已被费马本人及贝西、莱布尼茨、欧拉所证明。方程 n n n x y z +=无正整数解,n=3被欧拉、高斯所证明;n=5被勒让德、狄利克雷所证明;n=7被拉梅所证明;特定条件下的n 相继被数学家所证明;现在只需继续证明一般条件下方程n n n x y z +=没有正整数解,即证明FLT 。[2] 本文通过运用勾股定理,对奇偶性质的讨论,整除性的对比及对等式有解的分析证明4n =,n p =时n n n x y z +=无正整数解。

费马大定理的简单证明

费马大定理的简单证明 李联忠 (营山中学 四川 营山 637700) 费马大定理:一个正整数的三次以上的幂不能分为两正整数的同次幂之和。即不定方程n n n y x z +=当n ≥3时无正整数解。 证明: 当n=2时,有 222y x z += ∴ ))((222y z y z y z x +-=-= (1) 令 22)(m y z =- 则 22m y z += 代入(1)得 222222222222)(2)22(2l m m y m m y m y z x =+=+=-= ∴ ml x 2= 22m l y -= 22m l z += 当n=3时,有 333y x z += ∴ ))((22333y zy z y z y z x ++-=-= (2) 令 323)(m y z =- 则 323m y z +=代入(2)得 ] [23223232333)3()3(3y y m y m y m y z x ++++=-= )3333(36432232m y m y m +?+=)33(36332233m y m y m ++= 若方程333y x z +=有正整数解,则)33(63322m y m y ++为某正整数的三次幂,即 363322)33(l m y m y =++ ∴ )33)(3(3)3(4222263332m l m l m l m l m y y ++-=-=+ 则必有 )33(3)3(4222322m l m l m y m l y ++=+-=和,而y,m,l 都取正整数时,这两等式是不可能同时成立的。所以363322)33(l m y m y =++不成立。即x 不可能取得正整数。所以,当n=3时,方程333y x z +=无正整数解。 当n>3时,同理可证方程n n n y x z +=无正整数解。 定理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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