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工程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及招投标

管理制度

1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设计、勘察、监理、工程(基本建设、工程改造、安装、装饰、维修以及通讯、监控、网络工程等工程)、材料(在建项目的主材、水暖器具、电控系统、装饰材料等项目)、房屋装饰工程、室外道路、管线、园林绿化等工程以及工程总价超过10万元以上,材料总价超过2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强化检查和监督,提高工程和原材料质量,降低成本,确保招投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进行,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管理规定

1总则

1.1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但下列情况除外:

(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密封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经填报开标、评标记录,报集团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

(2)已经过公司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的工程;

(3)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其它项目工程。

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2)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3)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不提倡在无施工图预算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但确因工期紧急,且已有明确成熟、经市场、双方认可的计价方式的情况下,可进行费率招标;

(4)入围资格审查原则:所有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招标前均要由主办人按照我公司对该项目的总体要求及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编写投标单位入围资格条件,并报集团。所有投标报名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入围资格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5)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但对于恶意低价抢标后,再谈条件的投标单位,将不允许其再参加我公司其它项目的投标。

(6)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7)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1.3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1)招标管理机构

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包括:集团(总裁、副总裁、顾问、运营管理部)、公司(总经理、

总工程师、工程部、成本合约部、采购部)。成本合约部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参加评标部门包括:集团(集团运营管理部、集团财务中心、集团风险控制办、顾问)、公司(总工办、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材料部等);招标小组在听取主办人对投标情况的介绍后,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2)职能划分

成本合约部的主要职能:接受或邀请符合入围资格的投标单位报名、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件及起草合同、发标、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并负责招标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存,以及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在上述各阶段的招标工作中,以成本合约部为主持者;

2.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2.1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符合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认可的入围资格主要条件的工程施工、监理、勘察单位。成本合约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单位、现场实地考察合格后,建立起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都须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2.2合格承包商应符合以下入围资格: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2)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近三年与久大相关公司无诉讼;

(6)其它各专业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要求。

2.3对所报资料合格的承包商单位或现场考察,应由成本合约部负责排出考察时间表、列出考察内容。

2.4合格承包商资格评审

(1)合格承包商资格(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2)对于签署承包合同的承包商,工程部和材料部、成本合约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协同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承包商工作质量、进度、配合情况等,评审结果作为该承包商综合记录。

(3)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承包商的评审情况决定该承包商是否在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保留。

3.招标工作程序

(1)招标文件起草:

招标文件由成本合约部组织各部门共同起草,经集团各部门逐级审核批准后,方能发标。

(2)施工招标文件内容:

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包括: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及技术要求、工程造价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投标押金、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特别约定等;附件包括:施工图、拟签标准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发包单位要求的全部内容)等。

(3)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造价要求由成本合约部确定,应包括:

◆定额及计价文件约定;

◆合同造价包含范围,甲方分包的范围;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主材价格在标书中详细明确;

◆甲供材料和限价材料的范围及其价格结算办法;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处理及其费用确定的原则;

◆人工、材料、设备等调差;

◆报价明细表;

◆施工组织措施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扰民费等费用明确的计取方式;

◆总价结算方式。

(4)施工类工程招标,正常情况下,应根据施工图编制标底,标底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应力求准确、全面,不得漏项。

(5)施工类工程提倡总价招标。如确因施工图不能及时提供但确因经营需要而采用费率招标,需事先征得公司招标小组的同意。在有详细施工图的情况下,严禁采用费率招标。

(6)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费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及时根据施工图预算和中标费率确定工程造价,双方核对后作为合同造价,并就确定后的总价签署补充协议。

3.2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

(1)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当地主要报纸上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2)实行邀请招标,选择投标单位的工作由成本合约部主持,工程部、材料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等共同参与并分别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3)如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工作小组再组织进行考察确定,进一步补充、完善该数据库。

3.3发标

(1)招标文件发放和答疑由成本合约部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参与。

(2)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