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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法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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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法理考试(重点)必考!

★法的效力的概念:广义,指法的约束里和强制力,即凡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都对人的行为具有一种普遍性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这是规范性法律檔的效力。狭义,仅指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檔的效力。

★法律体系的概念: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结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义务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法律责任的概念: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当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概念: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的各种必须具备的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形态。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的概念:1过错责任、是以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即承担责任以其行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的一种责任。2无过错责任、是不以主观过错的存在为必要条件而认定的责任,换言之,即承担这种责任不必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3公平责任、法无明文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但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因而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的一种特殊责任。

★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的人,通常称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权利能力的概念:权利能力是由法律所确认的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具有权利能力,就意味着没有资格享有权利,甚至也没有资格承担义务。

★行为能力的概念:行为能力是法律所承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具有行为能力首先意味着法律允许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法律关系,行使自己的权利或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创制的概念:法的创制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法典编纂的概念: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类的或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审查、补充、修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系统化法典的法的创制活动。

★法的遵守的概念:法的遵守通常简称为“守法”,是指各国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政党、团体等)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从事各种事物和行为的活动。

★法的执行的概念: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广义:指一切执行法律的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谓之为“行政执法”。

★法的适用的概念:法的适用,通常简称为“司法”,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式之一。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监督的概念: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这是广义的法律监督。狭义的法律监督专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和法定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法律解释的概念: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律的字义和目的所进行的阐释。

★法律推理的概念: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法律程序的概念:指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与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诉讼结构的概念:指诉讼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方式和关系,即诉讼主体行为的安排、组织和关

系所构成的诉讼关系模式。

★诉讼程序的概念:指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案件争议依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1阶级分析法,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2价值分析法,马克思主义法学在运用价值分析法的时候必须遵循生产力标准和人道主义标准,必须坚持现实主义原则和历史主义原则。3实证分析法,特点是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的理论命题。以及,比较的方法、逻辑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

★法的特征:是法的本质的外化,是区别于其它事物和现象的征象和标志所在。

★法的要素区分为3类:规则、原则、概念。1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定义的一般性规定。2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则和准则。3法律概念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规则的种类:一、权利规则、义务规则和复合规则。权利规则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义务规则是规定人们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复合规则又称权利义务复合规则,是兼具授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双重属性的法律规则。二、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又叫强制性规则。指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绝对肯定形式,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相互协议或任何一方任意予以变更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肯定形式,允许当事人之间相互协议或单方面予以变更的法律规则。三、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明确的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无须再援用其他规则来确定本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没有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授权某一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法律规则。四、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调整性规则是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授予权利或设定义务来调整相关行为的法律规则。构成性规则是以本规则的产生为基础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的出现,并对其加以调整的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的功能: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倾向。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3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当代中国的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法律、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和规章、国际条例和国际惯例等等。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形式:法律汇编、法律编纂、法律清理。1法律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法律檔按照一定的目的和标准进行排列汇编成册的一项规范性法律檔系统化的整理归类活动。2法律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类的或某一部分法的全部规范性法律檔进行整理、审查、补充、修改,或者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系统化的法律的法律创制活动。3法律清理是指有关国家立法机关或授权机关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或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进行审查、清理、整理等,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的特殊分类:1公法和私法、2普通法和平衡法、3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

★法律效力的层次: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各种法的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指不同等级的主体制定的法有不同的法的效力。等级高的主体的法,效力自然高于等级低的主体的法。

★法的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1特别法效力优于一般法。2新法优于旧法。3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法的对象效力的范围有哪些?1属人主义2属地主义3保护主义4结合主义

★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有哪些?1全国性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是国家主权及主权所及的范围。2地区性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是地区性法律的管辖空间。3有的法律、不但在国内有效,在特定条件下其效力。4国际条约和协定的空间效力范围、及于该条约和协定的缔结国和参加国,但缔结国和参加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法的时间效力范围有哪些?1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根据法律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2法的终止效力,即法律通过明令被废止或被默契废止的形式,而终止其效力。3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

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

★法律体系的特点:1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2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3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4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相近概念的区分:1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而法制体系则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法律体系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状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而法制体系则既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状的法制运转机制系统。法制体系包容着法律体系,而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中。2法律体系同法学体系:a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它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具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属性;而法律体系则是指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属于社会规范体系范畴。b由于法学体系属于思想范畴,而法律体系属于规范范畴,因而法学体系的内容和范围就比法律体系的内容和范围要大的多。c法律体系具有属国性,即它一般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表现形式,在该主权范围内发生效力;而法学体系则具有跨国性,多个不同的国家可能在法学体系方面具有相同性或相通性。3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a 立法体系的组成要素是法的渊源即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它是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不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统一体系;而法律体系的组成要素则是法律部门,以法律部门的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b立法体系是以各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在整个国家法律创制中的地位及与此相联系的法律规范效力范围和效力等级为分类组合标准,而法律体系则是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和不同调整方法作为划分该体系的组成要素——法律部门的标准。c立法体系侧重于法的调整的外部形式,而法律体系侧重于法的调整的内在内容。4法律体系与法系:法系是指由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历史上所形成的具有相同法的结构和法的表现形式(法的渊源)的一种法的类型,而法律体系则指的是一国内的由现行法律规范所组合而成的法律部门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的特点:1法律部门既是一个法学概念,也是组成法律体系的一种客观的基本要素。2在某一法律部门中,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这些子部门是法律部门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在法律部门中具有相对独立性。3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而构成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基本要素则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4同一法律制度可能由一个或几个法律部门中的具有相同或相近调整属性的法律法规所组成。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1整体性原则、即以整个法律体系为划分对象,划分结果必须囊括一国现行法律的全部内容,使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法律都归属于某一法律部门。2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或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既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就特别少。3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主要的法律部门:1宪法法律部门,它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中心的、占主导作用的地位。2行政法法律部门,是指有关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3民商法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及商是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4经济法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国家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和各种经济组织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5劳动法法律部门: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紧密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6自然资源法和环境法法律部门:是指有关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以及其他防止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7刑法法律部门:是指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诉讼法法律部门:是指有关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9军事法法律部门:是指关于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0国际法法律部门:是一个“特殊的”法律部门。

★权利和义务在法中的地位:1权利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2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3权利和义务通贯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4权利和义务全面地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权利和义务二者是互相关联的,即对立统一的。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权利和义务在数量上是等值的。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是以权利和义务双重机制来指引人们的行为,调动社会关系的,并且是在权利和义务的互动中运行的。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从结构视角,任何类型的法(法律制度)都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法律行为释义:法律行为作为实体是从一般行为中分化出来的特殊行为,作为范畴是一个组合概念,“法律”是对“行为”

的命定。

★法律行为的特征:1社会性,a、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之一在于人的行为是社会的产物,即受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的制约,并且是从社会习得的。而不仅是自然的禀赋。b、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行为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c、人的行为是社会互动行为,即引起他人行为的行为。d、法律行为是其他社会行为的形式或一个方面。e、受社会规范的制约。2法律性,是法律行为区别于一般社会性为的根本特征。a、法律行为是由法律规定的行为。b、法律行为是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c法律行为是法律现象的组成部分。3可控性,法律行为都是可以控制的行为,既可以收到法律的控制,又能够受到个人的自我控制。a、法律意义上的行为都是有规律的。b、法律行为具有意志性。4价值性,a、法律行为是基于行为人对该行为的意义的评价而作出的。b、法律行为是以需要为机制的,由行为人的需要所推动或引发。c、法律行为是一种对象性实践活动,体现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法律行为的结构:一、内在方面。1动机、2目的、3认知能力。二、外在方面、1行动、2手段、3结果。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必须遵守特定程序始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非要式行为则是无需具备特定形式或程序就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意志行为与事实行为:意志行为是行为者基于自己的意志取向而作出的、客观效果与其意志取向一致的行为。事实行为的特点是,其法律效果是出于行为者的期望和预想之外的。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即责任主体,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主体。2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3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存在两种情况下的关系,一是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没有违法行为就没有法律责任,这是两者关系的一般情形或多数情形;另一种情况是,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违法的构成为条件,而是以法律规定为构成条件。4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生的、财产的、对精神的(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5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归责原则包括:1责任法定原则。2因果联系原则。3责任相称原则。4责任自负原则。

★法律关系的特征: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环境。2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权利与义务。

★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是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最基本的形态。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团体。

★法律关系客体的主要典型形态:1物、法律上说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之物和人造之物。2行为、在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上,行为指的是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作为或不作为。3智力结果、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4人身权利、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客体。

★法律事实的种类的常见划分方法:1事件和行为、事件又称法律事件,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行为又称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2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确认式法律事实指的是只有当该事物得到确认之后,才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排除式法律事实,指的是只有该事实被排除之后,才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3单一的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单一的法律事实是无需其他事实出现就能单独引起某种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事实构成是法律事实的复数存在形式,是由数个事实同时出现才能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一元、两级、多层次)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4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5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6在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中,还应包括一种特殊类型的立法,即特别行政区立法。

★立法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立法首先应体现科学性原则。2适时性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法的创制,必须不断地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变化,及时地、适时地根据这种变化,去创制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律。3民主化原则、在一个国

家的法的创制中,贯彻民主化原则具有非常广泛和深刻的意义。4合宪性原则、是指在法的创制过程中,必须同宪法相符合。

★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审议。3法律议案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

★守法的主体:从法的应然角度讲,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中的所有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律拟制人)都应该成为守法的主体。

★守法的条件:1良好的法律的存在。2守法主体良好的法律意识。3良好的法律环境。

★执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法治原则、是法治原则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亦称“依法行政”的原则。2公平合理原则。是现代法治社会对行政执法提出的一个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对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3效率原则、是现代社会对行政执法提出的一个必然要求。

★法的适用的特点:1职权法定性;在我国具体就是指法官和检察官,他们才是有资格享有和行使司法权的人员。2程序法定性。3裁决权威性。

★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1司法法治原则、指在法的适用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司法。依法司法既指依实体法司法,也要依程序法司法。2司法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律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3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4司法责任原则、指司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源自法律的局限性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制定法具有抽象性或原则性,社会生活是具体的、灵活的,法律解释是解决原则与灵活、一般与具体之间矛盾的方法,也是处理法律自身稳定统一与社会生活变化发展之间关系的调整器;那么法律解释则是这两方面之间的媒介。

★法律解释的意义:1是克服制定法抽象,遗漏和滞后等弊端的主要方法。2法律解释是连接立法历史背景与司法现实条件的桥梁,因此它也是适应社会发展与保持法律统一适用的需要。3法律解释是连接立法意图与司法目的的纽带。4法律解释的实质还可以从立法者与法官的权利关系进行阐述——法律解释是平衡和协调立法权与司法权的重要机制。★辨证推理的特点:1辨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过程。2辨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所引起的疑难问题。

★法律程序的意义: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制衡的机制。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诉讼结构的特点:1诉讼结构的主题主要是指控、辩解、裁判三方。2诉讼结构的内容是控、辩、判三方程序权利和义务。3诉讼结构主要存在于起诉和审理两个环节。4诉讼结构体现并受制于一定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

《法理学》期末试卷A试题(哈哈)

《法理学》期末考试A卷 姓名:专业: 学号:学习中心: 成绩: 一、简答题(40分) 1、法的一般分类有那些? 答:①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②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根本法和普通法。 ③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 ④按照法的创制主体与适用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国内法与国际法。 ⑤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一般法与特别法。 2、法律的行为分类? 答:①根据行为与法律的要求是否一致,把法律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有学者提出,还可以再分出一种中性行为。所谓中性行为,即介于合法 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虽没有得到法律允许又没有受到法律的禁止,而 处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外,无法以现行法律规定进行评价的行为。 ②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是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把法律 行为分为:积极法律行为(作为)和消极法律行为(不作为)。 ③按照法律行为的效力对象和生效范围,可以分为:抽象法律行为和具 体法律行为。 ③按照行为的主体情况,人的行为可以分为:个体法律行为和群体法律 行为。 3、简述主权与人权的关系。 答:人权与主权并不是一对相互冲突,甚至相互对立的概念。恰恰相反,在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在当代的国际人权保护制度中,人权与主权也是并存的,而且都拥有应有的地位,共同地为着世界和平和正常的国际秩序,为增进人权的正义事业发挥着积极作用。 4、简述资本主义法制的特征。 答: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一个总体特征就是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工作的本质要求,建立了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这一特征集中体现在下述原则之中,(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二)契约自由原则;(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015年法理学期末考试答案

一、单选题(题数:50,共50 分) 1不直接规定行为规范的内容,只指出应当作出规定的机关的法律规范是A、 确定性规范 B、 委托性规范 C、 准用性规范 D、 参照性规范 我的答案:B 2司法活动的第一个阶段是? A、 确认主体 B、 确认法律只用 C、 确定事实 D、 确认案件性质 我的答案:C 3法的本质是指 A、 法的规范性 B、 法的表现形式 C、 法的强制性 D、 法的阶级性 我的答案:D 4清末民初我国立法改革主要学习的国家是? A、 美国 B、 英国 C、 法国 D、 日本 我的答案:D 5我国哪一朝代的判例被称作“决事比”? A、 秦

汉 C、 唐 D、 宋 我的答案:B 6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了对谁的人类学研究资料得出法的产生的结论?A、 罗马人 B、 印度人 C、 美洲印第安人 D、 希腊人 我的答案:C 7现代意义上的法制,中心环节是 A、 有法可依 B、 依法办事 C、 加强法律监督 D、 司法、执法的民主化 我的答案:B 8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应该是 A、 互不干涉 B、 法的权威大于政策 C、 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 D、 法必须服从政策 我的答案:C 9处理利益和正义的关系应当坚持 A、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B、 公平优先 C、 正义优先

同时优先 我的答案:A 10对本国法的学习和对域外的法律的学习分别叫做?A、 法的继承,法的移植 B、 法的移植,法的继承 C、 法的借鉴,法的继承 D、 法的移植,法的借鉴 我的答案:A 11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 A、 规范内容相同 B、 指导思想相同 C、 实施方式相同 D、 表现形式相同 我的答案:B 12在哪一年代就出现了“法治”这个词? A、 古印度文明时期 B、 新石器时代时期 C、 蒙昧时期 D、 古希腊时期 我的答案:D 13“结纠纷于后”主要体现了法律的什么特征? A、 强制性 B、 权威性 C、 滞后性 D、 正义性 我的答案:C 14我国有几个现行法律体系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

卷号:(B)(2010年6月)机密 湖北师范学院期末考试试卷 法理学(2) 考试范围第16章至第30章命题人汪火良院系政法学院 考试形式闭卷课程类别必修学期20101 专业法学0902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分) (从下列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 1.关于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 ) A.党的政策也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 B.法律必须公开才具有约束力,党的政策则不需要向全社会公开而不影响其约束力 C.党的政策有时也会以法律的形式体现 D.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时候,应以国家法律为准 2.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 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3.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法的相对独立性只是对经济基础而言的,不表现在对其他上层建筑(如政治)的关系之中4.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 扩张解释 B .文法解释 C .目的解释 D. 历史解释 5.法律与政治具有密切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没有正确揭示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 ) A.法律对政治有确认、保障作用,法律确认政治体制,反映政治要求,调整政治运行 B.法律对政治有预测作用,法律可以预知政治的发展 C.政治可以影响法律的内容,政治也可以为法律的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葛洪义主编的版本 一、名词解释 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法理学》期末复习试题与参考答案解析

《法理学》期末复习题与参考答案解析 1、下列关于法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A、法可以管制人的思想; B、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故合同是法; C、所有国家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是法; D、法的根本属性是其阶级性。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规范中,()是该规范的假定部分。 A、“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C、“有配偶而重婚的”; D、“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结婚登记会引起()。 A、法律关系的发生; B、法律关系的变更; C、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D、法律关系的消灭。 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5、违法行为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是()。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6、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是()。 A、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B、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C、违法行为的客体; D、违法行为的主体。 7、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A、法系; B、立法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律体系。 8、法律调整是一种( )。 A、个别性调整; B、规范性调整; C、习惯性调整; D、具体性调整。 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 A、唯一标准; B、次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 10、大陆法系是以(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罗马法; D、美国法。 11、下列对法的认识,正确的是()。 A、法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 B、好的法律文件必然会导致公正的法律后果; C、法是唯一的统治工具; D、法与现实生活总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 12、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发生在新法事实之前,而新法与旧法规定不同时,

法理学期末复习试题及答案

期 末 复 习 试 题 及 答 案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选出并 在“答题卡”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 ?在我国具有关键性的法律监督形式是 2.关于违法的正确表述是( 7.被称为“构成法律的最基本细胞”的是( ) A. 法律原则 8.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所划分的 2008年12月20日 谢祥辉 、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A.民主党派的监督 B. 人民群众的监督 C.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D. 法学家的监督 A.首先是指思想违法 B. 必须是以违反法律为前提 C. 一般不需要行为人的故意 D.可能是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3.在法律解释中,从传统的角度, 民法法系国家比较趋向于( A. 严格解释 B ?自由解释 C ?历史解释 D.逻辑解释 4.在法律适用中,当出现“合法” 与“合理”的矛盾时需要进行( A.实质推理 B .演绎推理 C.归纳推理 D.形式推理 5.在法律解释中,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的方法, 被称为() A.历史解释 B ?体系解释 C.文义解释 D.逻辑解释 6.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历史上的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的观 点被称为() A. 法律解释的主观说 B ?法律解释的客观说 C.法律解释的主、客观兼容说 D.解释学循环理论 B ?法律概念

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 A.法律体系 B.法律部门 C?法律规范 D.法律制度 9.法律的效力来自于它的国家强制力和它的() A.执法机关 B.司法机关 C?合法程序 D.合法权力 10.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和() A.物质社会关系 B.思想社会关系 C.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 D.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 11.被称为“是实现法的作用与目的的条件,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的是() A.法律效果 B.法律实效 C?法的制定 D.法的实施 12.狭义的执法的特点是() A.法的执行不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 B.法的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C?法的执行不需要依照法定程序 D.法的执行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案例在我国() A.具有普遍法律效力 B.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C?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参考 D.是中国的判例法 14.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主要存在于() A.大陆法系 B.英美法系 C.社会主义法系 D.海洋法系 15.普通法法系正式的法律渊源是() A.判例法 B.制定法 C.判例和制定法 D.习惯

大一法理学复习资料

法理学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 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 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 2、法律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 A.法律理论B.法律观点C.法律心理D.法律知识 3、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 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 4、属地原则是指() 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 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 5、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 A.《法经》B.《秦律》C.《九章律》D.《北齐律》 6、行政执法的特点是() A.一般具有单方面性B.具有被动性C.不告不理D.稳定性 7、“法治”一词的概念是指() A.与人治对称B.执法者严明C.法律和制度D.与专制对称 8、中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家司法机关C.国家检察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 9、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 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 10、法系划分的标准是() 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 11、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 A.法律万能B.法律可有可无C.法律不能自己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 12、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 A.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行为B.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 C.可以自己不做出一定的行为D.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 1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 A.规范内容相同B.指导思想相同C.实施方式相同D.表现形式相同 1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 A.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的制定方式 C.法律规范的经济基础D.法律规范由哪些部分构成 15、普通法法系国家法律的分类是() 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普通法和根本法D.普通法和一般法 16、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 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委托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 17、法律编纂是一种() A.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 C.不是立法活动D.是一种立法活动 18、法的关系根源于() 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一、单项选择题(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 )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具有剥削阶级类型的法。 ?.奴隶制法律制度 ?.封建制法律制度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是( )。 ?.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 )。 ??基本法律 ??行政法规 ?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不当行为中获益”,这是一个( )。 ?.法律原则 ?.法律规则 .法律概念 ?.法律标准 、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 )是否适用,适用,则为有溯及力;否则,则没有溯及力。 ??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 ??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 ?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甲乙二人依法签订合同,甲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无故拖延交货,给乙造成了 万元的损失。甲在乙的强烈要求下,交付了货物,赔偿了乙 万元的损失。甲赔偿乙之损失的行为,从法律责任的承担与实现方式上来看,属于( )。 ?.惩罚 ?.主动承担 ?.法律制裁 ?.被动承担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属于( )。 ?.非确定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在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国务院总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法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2006-2007第一学期试题

2006-2007第一学期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 1、柏拉图关于法律的主要著作包括() A、《理想国》 B、《政治家》 C、《政治学》 D、《尼各马可伦理学》 2、关于“法律解释”的正确理解是() A、法律解释是成文法出现后的必然现象 B、法律解释必须完全根据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C、法律解释有完善立法的作用 D、法律解释的效力高于被解释的法律文本 3、法律对利益的调整机制为() A、表达利益要求 B、消灭利益冲突 C、平衡利益冲突 D、重整利益格局 4、有时被人们称为价值法学的是() A、社会法学 B、分析法学 C、自然法学 D、哲理法学 5、以下著名法学家,属于法国的是() A、霍布斯 B、洛克 C、卢梭 D、孟德斯鸠 6、法律与宗教的区别表现为() A、法律的产生远早于宗教 B、法律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的自觉力量,而宗教则不是 C、法律规则人的外部行为,而宗教规范则相反 D、法律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确,而宗教规范则相反 7、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后果超出了立法者本来的意图,这说明法律具有()功能。 A、显性功能 B、隐性功能 C、正功能 D、非功能 8、“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的命题出自() A、马克思 B、霍布斯 C、孟德斯鸠 D、康德 9、对利益作了门捷列夫元素周期表式的分类的是() A、德国的赫克 B、法国的爱尔维修 C、英国的边沁 D、美国的庞德 10、关于国家和法的关系,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A、法治国家和法发生联系,人治国家和法不发生联系 B、法律形式受国家形式的影响 C、国家的性质和特征决定法律的性质和特征 D、国家制度的完善离不开法律的重要作用 11、科学技术对法律系统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具体言之,科技对法律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科技的发展() A、扩大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B、对立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C、对法律实施提供了全新的手段 D、提高了法律实施的效率 12、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社会是法律的产物 B、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C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 D、法律性质决定社会性质 13、亚理士多德把正义分为() A、形式的正义 B、分配的正义 C、平均的正义 D、实质的正义 14、通过法律实现自由表现在()。 A、法律将自由意志规定为自由权利 B、法律界定各项自由权利之间的界限 C、法律为自由权的实现提供保障 D、法律为了各项自由的协调而限制自由 15、()用“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这句话来表达法律与自由的一般关系。 A、康德 B、黑格尔 C、洛克 D、亚理士多德 二、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并说明其正确或错误的理由。 1、差别对待是违反平等要求的。() 2、法律至上会导致对道德作用的否定。() 3、在我国学理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4、立法者仅凭自己的良好愿望就能制定出良好的法律。() 三、简述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题6分,共18分) 1、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2、简述如何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3、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2016年 1 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6年 1 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2094 课程代码:00364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最终决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社会因素是该国的(D)。 A.文化历史传统 B.阶级力量对比 C.政权组织形式D.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2.我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对该条文的如下理解,正确的是(D)。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也是保护性法律规范 B.该条文只是政策性规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 D.该条文是法律原则,也体现国家的基本政策 3.区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标准是:查看相应后果是否(B)。 A.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B.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 C.产生或变更法律关系 D.具有法律上的意义 4.关于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是(C)。 A.大陆法系在世界上的影响最大 B.英美法系在世界上的影响最大 C.大陆法系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D.英美法系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5.在我国的立法体制中,有权公布法律的主体是(A)。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总理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全国政协主席 6.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文件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法律和发布的决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和发布的所有决定 7.法与宗教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可能有的情形是(D)。 1

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导论2013年期末A卷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法理学导论》期末考试试题(A)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法的指引作用与法的评价作用 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 3.行政法与行政法规 4.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 5.民事制裁与刑事制裁 二、单项选择题(每一题只有1项正确答案,每题1分,共10分) 三、多项选择题(每一题至少有2项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20分) 1.当代世界各国的法律形式包括() A制定法B判例法C习惯 2关于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一个条文可以表述一个规则B几个条文共同表述一个规则C法律规则三要素必须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表述出来 3下列属于我国法律部门的有() A宪法B民法C行政法规 4关于无过错责任的功能,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惩罚B预防C救济 5关于法律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B合法行为导致合法的法律关系的产生C违法行为导致违法的法律关系的产生 6 下列哪些法律分类不是大陆法系对法的基本分类() A 普通法与衡平法B制定法与判例法C公法与私法 7 关于非正式法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它没有法律意义B它没有法律效力C它具有说服力 8 关于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它解释法律B它解释宪法C它具有个别效力 9 关于公民的能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有权利能力就有行为能力B有行为能力就有权利能力C权利能力既包括享有权利又包括承担义务 10 关于法律体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法律体系是国内法体系B法律体系包含国际法因素C法律体系是部门法体系 四、分析题(每题8分,共40分) 1、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第一条规定:“民事法律所谓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请结合相关知识分析这一条文所蕴含的法理。(8分)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码:2094;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专科; 课程考核: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 A.法是人的意识的产物,属于精神范畴 B.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C.法不一定体现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正义观 D.法的内容取决于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对该条文的如下理解,正确的是(D)。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也是保护性法律规范 B.该条文只是政策性规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 D.该条文是法律原则,也体现国家的基本政策 3.以下关于法制的说法正确的是(B)。 A.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制与其政治基础相适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B.法制变革的最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 C.法制的稳定与法制的变革不是矛盾的 D.就法制而言,法律规则最不容易移植,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最容易移植 4.关于法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 A.大陆法系在世界上的影响不是最大 B.英美法律在世界上的影响不是最大 C.大陆法律不是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D.英美法系不是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5.在我国的立法体制中,有权公布法律的主体是(A)。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总理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全国政协主席 6.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有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B)。 A.法律概念 B.法律规范 C.法律原则 D.法律逻辑 7.关于法与宗教之间关系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D)。 A.政教分离原则要求法律涉及任何宗教问题 B.法与宗教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反映着人的世界观 C.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不属于社会文化现象 D.法与宗教不仅能约束人的行为、也影响人的思想 8.法律调整过程有多个阶段组成,其中初始阶段是(A)。 A.法律法规开始生效阶段 B.产生法律关系阶段 C.法律权利义务的实现阶段 D.法的适用阶段 9.在我国,有权制定宪法的国家机关是(A)。

法理学期末复习试题及答案

专科—法理学自测试题及答案 —、填空题 1.法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个别性调整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一次性的调整。3.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4.法的最基本的两种职能是国家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 5.法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简称。 6.建设社会主义法的指导思想是无产阶级理论。 7.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统一。 8.法与生产力的联系一般是以生产关系为中介的。 9.社会规范归根结底是被社会物质条件制约的,是一定经济要求的体现。 10.法律规范一般由假定、处理和后果三个因素构成。 10.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是法的物质渊源。 12.法的实现是法律规范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 13.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 14.法律关系是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 二、单项选择题 1.关于违法的正确表述是(B ) A.首先是指思想违法B.必须是以违反法律为前提 C.一般不需要行为人的故意D.可能是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2.在法律解释中,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的方法,被称为(C) A.历史解释B.体系解释C.文义解释D.逻辑解释 4.被称为“是实现法的作用与目的的条件,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D) A.法律效果B.法律实效C.法的制定D.法的实施 5.狭义的执法的特点是(B ) A.法的执行不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 B.法的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C.法的执行不需要依照法定程序 D.法的执行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案例在我国(C ) A.具有普遍法律效力B.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C.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参考D.是中国的判例法 8.普通法法系正式的法律渊源是( C) A.判例法B.制定法C.判例和制定法D.习惯 9.道德和法律的区别是(C) A.法律调整人的内心,道德调整人的外部行为 B.法律具有外界强制力,道德不具有外界强制力 C.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广 D.道德比较具体,而法律则比较抽象 10.人权成为一项国际法原则始于(B ) A.《联合国宪章》B.《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C.《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世界人权宣言》 11.按照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C ) A.调控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B.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C.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D.确定性规则与非确定性规则12.法律调整是一种( B)。 A.个别性调整B.规范性调整C.习惯性调整D.具体性调整 13.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 C)。 A.规范内容相同B.要求相同C.指导思想相同D.调整范围相同 14法的创制的结果是( C )。 A.产生监督法律的活动B.产生行政行为 C.产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D.产生司法活动 16.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C )。 A.唯一标准B.次要原则C.主要标准D.主观标准 17.以下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 C)。 A.司法判例B.行政法规C.基本法律D.司法解释 18、我国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指的是法的( A ) A、效力渊源 B、实质渊源 C、理论渊源 D、历史渊源 19、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D) A、法的制定的机关及法律的效力 B、法的某些共同性或历史传统 C、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D、法的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 20、以罗马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是( A ) A、成文法系 B、普通法系 C、判例法系 D、英美法系 21、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世界各国目前采用的通例是( B )原则。 A、从旧兼从重 B、从旧兼从轻 C、从旧 D、从新 22、下列各项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的是( A ) A、党的政策 B、国际条约 C、军事法规 D、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23、下列各项不属于法的要素的是( B ) A、法律规则 B、法律意识 C、法律原则 D、法律概念 24、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属于( B ) A、限制行为能力人 B、无行为能力人 C、有行为能力人 D、有限责任人 25、狭义的法的执行是指( A )的执法活动 A、行政机关 B、司法机关 C、权力机关 D、公安机关 26、普通法系的发展是以( C )为基础的。 A、罗马法 B、《十二铜表法》 C、普通法 D、日尔曼法 27、有选择地借鉴吸收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方法在法学上一般称为( B ) A、法的全球化 B、法的移植 C、法的现代化 D、法的国际化 28、我国社会主义法和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是( A ) A、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对立统一 B、政策高于法律,法律必须服从政策 C、法律高于政策,政策必须服从法律 D、政策和法律各自独立,互不干涉 1.在下列法学概念中,用以定义"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使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的是(C ) A.法律体系 B.法制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学课程体系 29.并未规定行为规则,而规定参照、援用其他法律条文或其他法规的法律规范称之为(D ) A.权利性规范 B.义务性规范 C.确定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30.民法法系产生的基础是( C) A.普通法 B.公法 C.罗马法 D.私法 32.按照法的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对法加以的划分,在法学上称之为(D ) A.法律渊源 B.法的历史传统 C.法律部门 D.法的历史类型 33.下列哪种法具有保留原始社会习惯的痕迹的特点( A)

(完整版)《法理学》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法理学》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1、下列关于法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A、法可以管制人的思想; B、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故合同是法; C、所有国家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是法; D、法的根本属性是其阶级性。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规范中,()是该规范的假定部分。 A、“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C、“有配偶而重婚的”; D、“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结婚登记会引起()。 A、法律关系的发生; B、法律关系的变更; C、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D、法律关系的消灭。 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5、违法行为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是()。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6、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是()。 A、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B、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C、违法行为的客体; D、违法行为的主体。 7、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A、法系; B、立法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律体系。 8、法律调整是一种( )。 A、个别性调整; B、规范性调整; C、习惯性调整; D、具体性调整。 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 A、唯一标准; B、次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 10、大陆法系是以(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罗马法; D、美国法。 11、下列对法的认识,正确的是()。 A、法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 B、好的法律文件必然会导致公正的法律后果; C、法是唯一的统治工具; D、法与现实生活总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 12、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发生在新法事实之前,而新法与旧法规定不同时,应当适用()。 A、旧法优于新法的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13、“对居住在本国领域内的一切人,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一律适用本国法。”这一表述说明,该法律规定在对人的效力上采用

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 (简答,论述 )重点(精品文档)_共5页

一、简答题 1.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 答: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2分)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分) 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2分)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分) 3、法的产生有哪些共同规律(理解,易考选择题) 答:1、对人的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范性调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和事的调整,而是对一般人和事的调整。(2分) 2、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2分) 3、从法律、道德和宗教三种规范混为一体逐渐转化为各个相互独立的不同社会规范。(2分) 4、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答: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5分)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1.5分)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5分) 4、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1.5分) 5、法的规范性作用可分为哪几种作用 答:1、指引作用。又对本人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2分) 2、评价作用。(1分) 3、教育作用。(1分) 4、预测作用。(1分) 5、强制作用。(1分) 6、如何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解,易考选择题) 答:1、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1.5分) 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1.5分) 3、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性的矛盾。(1.5分) 4、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1.5分) 7、我国法律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矛盾时应遵循哪些准则 答、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1.5分) 2、兼顾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1.5分)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5分) 4、善于选择最佳方案。(1.5分) 8、简述法产生的条件和原因(理解即可) 答:1、经济原因:法的产生是由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阶级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2分) 2、阶级原因:是当时阶级划分、阶级斗争的结果,产生了私有制、国家和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利用国家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统治。(2分)

电大_法理学期末考试多选题参考资料

【以字打头】 1. 以下属于理论法学的学科有( A.法理学B.法哲学C.法社会学D.比较法总论)。 2. 以下关于法与利益的说法正确的有( A. 社会利益的分化导致法的产生B. 统治阶级的共 同利益决定着法的存在和本质C. 法既可以促进也可以阻碍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D. 法可以协调和实现利益)。 3. 以下关于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新法肯定旧法B.新法批判旧法C. 新法继承旧法D.新法否定旧法)。 4.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有国家就有法制D.有法制不一定实行法治)。 5. 以下关于法律规范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B法律规范是法 的基本构成因素C法律规范是一般的行为规范D法律规范是抽象的行为规范) 6.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有国家就有法制D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 7. 以下关于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说法错误的是(A.社会主义法的一部分法 律执行社会公共职能,而不执行阶级统治职能,如食品卫生法规B 社会主义法中执行 阶级统治职能的那部分法律,如刑法,不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社会主义法中的一部分 法律具有阶级性,执行阶级统治职能;一部分法律具有社会性,执行社会公共职能D.社 会主义法是由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律和执行阶级统治职能的法律构成的一个整体) 8. 以下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民族自治地 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在字打头】 1. 在以下哪种情况下法发挥了法的保护性职能( A.赔偿损失B.罚款C. 追缴税款)。 2. 在局部区域生效的法律是(C.民族自治条例D.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 在我国,正式的法律解释包括(A. 立法解释B. 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C.行政解释)。 【法字打头】 1. 法的价值具有两方面的特性,分别是( A. 客观性B. 主体性)。 2. 法具有(A.规范性B.阶级意志性C.国家强制性D.物质制约性)等特征。 3. 法律文化是(A. 法的制定B. 法的实施C. 法律教育D. 法学研究)等活动的经验的积累。 4. 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是(A.二者是内在统一的D. 部分法律规范主 要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5. 法与政治的区别表现在( A.反映的内容不同B.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不同C. 形式不同 D.调控的功能不同)。 6. 法律调整的基本要素是( A. 法律规范B.法律关系C. 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D.法的适用)。 7.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因为( A. 它是社会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B.它的对象 是法律现象C.它具有较强的强制性)。 8.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 A.假定B.处理C.制裁)。 9. 法的体系包括(A.法律规范C.法的部门D.法律制度) 10. 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有(A.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B.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 的实现C.法的遵定D.法的适用) 11. 法的适用的主体是(A.国家机关C.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 12. 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 B.时间效力C.空间效力D.对人效力) 13. 法学是(A.一门如何组织和运用国家权力和学问B.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C.确认和 保护社会成叫权利义务的学问D.具有阶级性的科学)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法理学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一、单项选择题(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具有剥削阶级类型的法。 A.奴隶制法律制度 B.封建制法律制度 C.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D.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2、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是()。 A.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B.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C.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D.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 A.基本法律 B.行政法规 C.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4、“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不当行为中获益”,这是一个()。 A.法律原则 B.法律规则 C.法律概念 D.法律标准 5、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是否适用,适用,则为有溯及力;否则,则没有溯及力。 A.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 B.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 C.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D.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6、甲乙二人依法签订合同,甲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无故拖延交货,给乙造成了2万元的 损失。甲在乙的强烈要求下,交付了货物,赔偿了乙2万元的损失。甲赔偿乙之损失的行为,从法律责任的承担与实现方式上来看,属于()。 A.惩罚 B.主动承担 C.法律制裁 D.被动承担 7、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4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属于()。 A.非确定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委任性规范 8、在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总理 D.省、自治区、直辖市 9、在法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A.属地主义原则和保护主义原则 B.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折衷主义原则 C.属人主义原则和保护主义原则 D.以属人主义为主,以属地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的折衷主义原则 10、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该规范不属于 ()。 A.授权性规则 B.义务性规则 C.强行性规则 D.确定性规则 11、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关系的是()。 A.甲某因赌博欠乙某500元的债权债务关系 B.某研究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C.某父母双亡的8周岁儿童与其祖父之间关于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 D.未婚男女同居关系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 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该条款所体现的是以下()原则。 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保护原则 D.综合原则 13、法国学者托克维尔曾说:“从性质上来说,司法权自身不是主动的。要使它行动,就得推 动它。向它告发一个犯罪案件,它就惩罚犯罪的人;请它纠正一个非法行为,它就加以纠正;让它审查一项法案,它就予以解释。但是,它不能自己去追捕罪犯、调查非法行为和纠察事实”。托克维尔的这段话,直接说明的是司法与执法的一个最显著区别,它是指司法的()。A.专属性 B.程序性 C.专业性 D.被动性 14、普通法系中的“普通法”,其产生之初的含义是指() A.欧洲封建割据时期的教会法 B.在欧洲大陆通行的罗马法 C.英格兰各地的习惯法 D.普遍适用于英格兰全境的法律 15、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称为()。

法理学导论期末试卷及参考答案

信息来源:法大BBS 付姿祯搜集整理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 《法理学导论》(课程号301010012)期末考试试题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①请将所有大难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②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A卷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法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2、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4、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 5、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表明法律具有哪种属性? A 国家强制性 B 国家意志性 C 规范性 D 普遍性 2、下列不属于司法的属性是哪一项? A 中立性 B 裁判性 C 主动性 D 程序性 3、国务院根据自己的职权制定的,是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A 行政法 B 行政法规 C 法律 D 行政规章 4、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错误的是哪项? A 法理学是理论法学,不是应用法学 B 法理学围绕实践理性展开讨论 C 法理学具有理论意义,不具有应用意义 D 法理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 5、《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则属于哪种类型? A 确定性规则 B 准用性规则 C 委任性规则 D 义务性规则 6、对法的词源考察,汉字古体“法”字有诸多意蕴,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 神明裁判 B 公平 C 制裁 D 一般调整先于个别调整 7、大陆法系对法的基本分类是哪一个? A 实体法和程序法 B 普通法和衡平法 C 公法和私法 D 根本法和普通法 8、关于法律体系,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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