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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离婚诉讼请求提出有什么技巧

最新整理离婚诉讼请求提出有什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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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请求提出有什么技巧

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怎么样在法庭上对自己有利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离婚诉讼请求提出的技巧,希望

能帮到你。

离婚诉讼请求提出的技巧

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

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一)关于夫妻感情问题

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

技巧二: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因为《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五种。

(二)关于财产分割问题

技巧三: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

技巧四: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

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三)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技巧五: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包括收入,教育程度,家庭环境,住房条件等均可以。

技巧六: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因为待判决后,仍然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之诉讼,而财产问题一般处理过的财产法院不再受理重新分割的诉讼请求。

离婚谈判技巧

离婚谈判技巧 第一部曲:前期律师谈判 很多即将离婚的夫妻,已经难以心平气和的坐下谈判,由于双方缺乏互信,更是对争议的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但不能因此就认为没有谈判的必要或断定再没有谈判成功的可能。本律师认为,在男女双方难以谈判的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协助谈判,注意技巧,有时是可以谈判成功的。 律师可以运用法律知识说服对方; 律师可以凭借经验技巧把握对方心理; 律师可以起到中间人协调作用; 律师可以促进谈判且避免留下离婚后遗症; 相信在律师的参与下,就会有一份谈判成功的希望,这样可以避免诉讼,避免进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伤害,避免劳民伤财。因此说,诉讼前的谈判是应该有的,此为第一部曲。 第二部曲:诉讼阶段的谈判 如果双方矛盾较深无法谈判成功,或者对方蛮不讲理无法交流,或者对方拒绝谈判,此时再进入诉讼阶段。 法院要审查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同时会一并处理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一般会判决不予离婚,当然就不会再处理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 诉讼过程中依然需要谈判,法官会主持调解,律师也会参与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谈判,也可以私下谈判。诉讼阶段离婚双方当事人都有着思想压力,律师如果注意火候,注意技巧,仍有促使双方谈判成功的可能。在诉讼阶段不理智的当事人有时是情绪激动,难以静心谈判,甚至仇人相见分外红眼,因此此阶段谈判相对较困难,仍应当以诉讼为主谈判为辅,以诉讼逼谈判,以战逼和。 离婚诉讼是法律的最后屏障,也是离婚当事人最后的选择,诉讼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诉讼是万万不能的;诉讼影响着参与诉讼的每位当事人;当诉讼存在风险、需要付出成本——金钱和精力,离婚当事人就会考虑选择诉讼还是私下和解;当前期谈判未果时,才有了离婚第二部曲——诉讼,当第一次诉讼无法解决问题时,离婚当事人经过权衡、经过诉讼的洗礼后往往又会选择第三部曲——后期的谈判(甚至是第二次的诉讼)。

离婚起诉书范文及注意事项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离婚起诉书范文及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起诉书范文离婚起诉书原告秦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被告陈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诉讼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陈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三、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我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 年月日生下儿子陈某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 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 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 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 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 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 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 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同名19218)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同名19218)

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调解技巧

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调解技巧 赵丙刚2008100238 民事调解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纠纷,修复因诉讼而受损的人际关系,使诉讼成为令原、被告都满意的双赢官司,有利于促进人际和睦,社会和谐,也有利于自觉履行,是法院处理民事诉讼的主要结案方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颇具特色的一项制度。民事纠纷案件能否顺利进行调解,与法官的调解技巧有直接的关系。法官的调解技巧对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有积极的作用。下面本人将就法官的调节技巧做一浅薄的探索。 一、要把握好最佳调解时机 各类民事纠纷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调解的的最佳时机也不相同,同一类型纠纷由于当事人情况不同,调解的的最佳时机也有所不同。民事纠纷诉讼调解时机可以分为: 1、“立即处理”。即案件受理时立即进行调解,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一般适用于标的争议不大、当事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身份或对法院比较信任以及初次涉讼等纠纷,如欠款、借贷、一般债务、相邻关系等。此刻当事人解决纠纷心切并且对法院认可自己的理由寄予希望,纠纷初期事态尚未扩大,矛盾不尖锐对立面较小小,及时解决纠纷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有利于诉讼调解。

2、“冷却处理”。即案件受理后不急于调解,等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调解。“冷却处理”一般适用于当事人感情比较冲动、对立情绪强烈或者抹不开面子以及一气之下引起的纠纷等,如离婚、损害赔偿、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此刻当事人正处在气头上,比较固执,都恨不得值对方于死地而后快。因此,必须等待一段时间,让当事人气消了,情绪稳定了,考虑成熟后,有了调和的余地和基础再进行调解。 3、“去伪存真”。即回避当事人的轻率的调解意见,逐步引导当事人走上调解正轨。“”一般适用于草率诉讼或诉讼另有其他意图的纠纷。对某些纠纷诉至法院后当事人虽然意见一致,但过于轻率、情绪化、不计后果,或者明显欠缺考虑,简单调解可能会引起不良后果的,不能简单调解,要耐心做工作,摸清找准当事人的真正用意后再调解。如离婚案件一方诉讼并非真想离婚,赡养案件老人诉讼并非只想解决吃住等。 4、“一鼓作气”。即整个调解过程要连贯、快捷、完整,一气呵成。经说理、疏导、教育、批评、帮助后,当事人一有触动,要及时发现并把握时机,迅速拿出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工具,及时制作调解书,当场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防止夜长梦多,避免当事人反悔而前功尽弃。 二、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 法官要根据案件和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1、面对面调解。即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是调

诉讼离婚立案技巧

诉讼离婚立案技巧 当事人就离婚的相关问题达不成协议,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比如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发给《民事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原告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法律规定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在书写起诉状时应注重一些技巧。比如诉讼请求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下,可只写双方有争议的财产,或者不明确写明有哪些财产,只写“依法分割”,这一招对有的法院有效,法院询问财产数额时,则以不超过1万元应答,有的法院甚至不问,直接按财产1万元以下的案件收费。而有的法院立案庭的同志则要求必须写明财产的数额,在提交诉状时附财产清单。这里,可以拣一些主要的列上,尽量控制在1万元以下。一般立案的法官不负责审理案件,在案件具体审理过程中,对于清单中未列入的财产你还可以主张分割,主审法官一般不去追究该财产交没交诉讼费,因为即使他追查下来,当事人补交了诉讼费,也到不了他的口袋中,他何苦做这损人不利已的事呢?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格式及范例可点击此处查看。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在《举证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指定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提出副本一份。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比如涉及的财产较多,涉及股票、期货、知识产权等),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

离婚案件的谈判技巧

离婚案件的谈判技巧 那么,我们将如何通过谈判来达成令夫妻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呢?实际上,所有的谈判都遵循着同一步骤:接洽——计划(研究、设定目标、策略、步骤)——为签订协议而进行的协商会议——为确保协议的执行而完成相关规定。 其实,任何一个离婚协商谈判都存在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即到底哪些是双方均能承担得起的,哪些是可以接受的。 而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目标就是在夫妻双方找到那个既合理又合法的平衡点。 因此,你首先需要与你的律师进行协商以确定你希望在分居或离婚协议中达成的宗旨或目标,当你明确了这个问题,那么紧接着下一步就该考虑如何来达成这个宗旨或目标了。 思考问题要有逻辑性事实上,男女从来不曾真正达到平等、同一,就好比在离婚谈判中,当女方使用商业谈判性质的逻辑来准备离婚时,她们可能会被冠以残忍、工于心计甚至是霸道的罪名,而同样的,如果男方这样做,所获得的通常就是实际、合理,很少会被认为是在耍手段。 因此,要想在离婚谈判中达成一份可以令双方均感满意的协议,事先的充分准备、以及双方合理且清晰的思路将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你的想法与要求必须公正合理,这样才不致于引起双方之间的激烈争执,如果你能够合理地陈述自己的理由,那么,问题也许

会更容易解决。 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你可以翔对方配偶提出心中疑问,让对方对此进行阐述;同样的,对方配偶可能也会有问题需要你进行说明。 对需要解决的问题你可以也应该坚持自己的观点,但你一定要保持温和的态度。 你为双方协商谈判作准备的时候,如果你能够学会站在对方配偶的角度考虑问题,经常问自己“如果我是他(她)会怎么办,那么你们的离婚协议的制定也许就不会那么麻烦。 下面内容可供参考:●选择一个对双方均相对宽松的时间以及适宜谈判的安静场所进行;●请依据事先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谈判场所;●确保自己携带了谈判所需的所有文件的副本;●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态度要端正,用语要礼貌,保持冷静并适当表现出自己的自信;●要耐心倾听对方陈述,不要常常打断;●在保持态度正确的同时,也可行使自己提出反驳意见的权利;●你可以坚持自己的想法,但不要顽固不化,要注意听取别人的建议,哪怕是批评,也可能是善意的、值得考虑的;●请尽量不要以谈生意一样的态度来商议自己的个人问题;●不要被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吓倒,你可以要求考虑时间,或出来咨询一下你的亲友或是你的律师;●不要让自己不甘愿的作出任何决定,哪怕你的律师也同意的情况下,此时你可以请求先将这个问题缓一下,以便自己具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任何的离婚谈判都无法避免争执,当你感觉自己的情绪开始紧张,心情开始烦躁,甚至愤怒开始在心中蔓延时,

关于离婚案件法庭辩论的策略与技巧

关于离婚案件法庭辩论的策略与技巧 离婚案件法庭是如何辩论的,有什么策略与技巧吗?以下是整理了离婚案件法庭辩论的策略与技巧,供你参考。 俗话说“理不辩不明”。诉讼也是如此,双方的观点谁是谁非,不仅要证据的支持,而且还需要明晰的语言将自己的主张进行归纳和总结以及用有理有据的语言指出对方错误观点,以求得法院的支持。这个过程,就是法庭辩论。法院调查阶段结束后,就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 离婚案件法庭辩论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的辩论 庭审辩论应该围绕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并且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对于每一个争议焦点论点的陈述,都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可进行长篇大论,否则法官也可能听糊涂了。 针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发表辩论意见,一般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五大方面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

1.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 2.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指结婚以后,双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经常吵闹,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等情况。 3.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指造成现在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或裂痕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第三者的介人,还是双方人生观念不同,还是性格的严重不和导致的。 4.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指夫妻关系现在情况如何,是否分居,是否依然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 5.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导致夫妻之间产生分歧的矛盾是不是可以调和,是不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归于好。 谁是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争议焦点。根据《》及其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照顾无过错方。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恶习三种。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而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抚养方面,都可能会居于一定的优势。 离婚案件法庭辩论二、子女抚养方面的辩论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离婚开庭辩论技巧

离婚开庭辩论技巧来源:网络作者:发布时间:2008-03-27 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离婚开庭质证技巧来源:网络作者:发布时间:2008-03-27 离婚案件开庭中,证据质证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质证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结果,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对于对方出示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一定要仔细查看、核对,书证必须当庭查看原件,并与复印件进行比较,物证要核查原物并结合其他证据,辨别其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疑点立即提出异议或要求对方继续举证印证。对鉴定结论一定找注意它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出庭证人进行质证,要对证人有无行为能力、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方面等进行判别质证,反驳对方不适当引导证人之质询的方式、时机和言论。 针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出示的证据,提出异议,找出其破绽,避实击虚,打乱对方阵脚,达到以守为攻,各个击破的目的。质证的过程也是一个辩论过程,切忌在质证中放过任何一点辩论机会,这十分关键,因为法官认证时,他们必须以质证的结果为认定基础,我们曾经遇到过法庭辩论时对方律师引用未经质证的证据作为事实根据,这时只要你提出“听不懂”,法官会马上制止他。 诉讼离婚立案技巧来源:网络作者:发布时间:2008-03-25 当事人就离婚的相关问题达不成协议,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

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 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法院分析当前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法院分析当前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对策 ××法院分析当前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 题并提出对策 最近,××法院对近年来该院审结的离婚案件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一、存在问题 一是久调不决、久判不离。为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承办法官可能多次通知当事人到庭调解。近几年,当事人对法院第一次起诉经常判决不准离婚的不满情绪在上升。 二是缺席判决案件数量增多。出外打工的在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往往采用公告形式送达,但当事人特别是农民很少看报纸,不知道自己已被起诉,从而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告送达的效果甚微。 三是回避制度有待完善。同一个法官可能多次处理同一当事人的离婚案件,这种情况在人民法庭中更为严重。四是当事人人身安全保护不够。当事人在开庭前或结束后,有时会受到对方或其带来的亲属的围攻,甚至会受到其他当事人的围攻,法院各项保安措施不够到位。二、原因分析一是当事人举证困难。婚姻案件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离婚的标准,而关于感情问题,大都只有当事人的感觉,而无其

他证据可以证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无法提供证据的,只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二是部分法官存在畏难心理。在当事人矛盾非常尖锐的情况下,不敢对案件下判决,特别是在当事人发出人身威胁的情况下,害怕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激烈的人身接触,发生人身损害或死亡的后果。 三是同一法官多次处理同一当事人的离婚案件,对当事人的实体处理带来极大影响。一方面是因为分案不规范、非制度化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因人民法庭审判人员严重不足造成,部分人民法庭只有两、三个审判人员,人少案多,客观上无法回避这一现象。 四是民事送达制度还有待完善。如何真正地保证暂时失去联系的当事人能及时收到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是基层法院警力不足、职能不专。基层法院法警人数不多,部分法警还承担着执行、审判或其他部门的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无法全部到场进行处理,特别是在当事人人多势众的情况下,更是没有办法阻止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离婚案件的监督力度,确保案件及时审结。审判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要从严把关,认真审查婚姻案件承办人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

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离婚l律师: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同名19208)

离婚l律师: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同名19208)

离婚律师: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离婚时双方的谈判技巧

离婚时双方的谈判技巧 在律师遇到的离婚咨询中,发现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很多人 在离婚之初都是准备协议离婚的,可是在经历漫长的协商之后, 离婚谈判终于谈崩,不得不进入诉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 于离婚时双方的谈判技巧,欢迎借鉴参考。 夫妻双方进入离婚谈判阶段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合适的环境谈离婚:选择一个对双方均相对宽松的时间 以及适宜谈判的安静场所进行; 准时:请依据事先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谈判场所; 准备谈判计划:确保自己携带了谈判所需的所有文件的副本; 谈判心态: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态度要端正,用语要礼貌, 保持冷静并适当表现出自己的自信; 要有耐心:要耐心倾听对方陈述,不要常常打断; 适时反驳:在保持态度正确的同时,也可行使自己提出反驳 意见的权利; 善于倾听:你可以坚持自己的想法,但不要顽固不化,要注 意听取别人的建议,哪怕是批评,也可能是善意的、值得考虑的; 避免谈判商业化:请尽量不要以谈生意一样的态度来商议自 己的个人问题; 适时寻求帮助:不要被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吓倒,你可以要 求考虑时间,或出来咨询一下你的亲友或是律师;

掌握原则:不要让自己不甘愿的作出任何决定,此时你可以请求先将这个问题缓一下,以便自己具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 保持冷静:任何的离婚谈判都无法避免争执,当你感觉自己的情绪开始紧张,心情开始烦躁,甚至愤怒开始在心中蔓延时,请不要说话,闭上眼睛深呼吸,告诉自己,“我要保持冷静,生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勿饮酒:不要妄图用酒精或其他来麻醉、镇定自己,面对现实更好一点。 第一部曲:前期谈判 很多即将离婚的夫妻,已经难以心平气和的坐下谈判,由于双方缺乏互信,更是对争议的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但不能因此就认为没有谈判的必要或断定再没有谈判成功的可能。在男女双方难以谈判的情况下,可以请双方共同的朋友协助谈判,注意技巧,有时是可以谈判成功的。 朋友在谈判之时有很重要的作用,他(她)可以通过情理说服对方,也可以起到中间人协调作用,特别是利用与双方的关系控制场面避免陷入僵局。所以在共同朋友的参与下,可以帮助双方达成谈判成功,这样可以避免诉讼,避免进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伤害,避免劳民伤财。所以说,诉讼前的谈判是应该有的,此为第一部曲。 第二部曲:诉讼阶段的谈判

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docsj.com/doc/a411487162.html, 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都希望能够争取到诉讼的胜利,让自己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都能够如自己的意。想要打赢离婚诉讼,应对的策略非常的重要,策略对了才有用。赢了网小编为你介绍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离婚诉讼中有哪十种应对策略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

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

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离婚案件办案技巧

离婚案件办案技巧 一、离婚案件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公平。 二、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对于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在受理之后,应当区分善意下落不明和恶意下落不明。善意下落不明是指非由于自身的原因下落不明。比如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战争等情况的下落不明。这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主观上没有恶意,他的下落不明完全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自己不能与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联络。恶意下落不明是指下落不明人自己主动离开最后居所地,有意和其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断绝联系,以达到逃避法律义务或其他损害亲属及利害关系人的目的。对于善意的下落不明人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在离婚案件中,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宣告失踪的程序,宣告下落不明一方失踪。宣告失踪之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才能准予离婚。对于恶意下落不明的一方,法律应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认定下落不明的一方有意离开最后居住地,并有意和自己的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断绝联系的,应当按照婚姻法规定的“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判决准予离婚。在认定下落不明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问题上,应当考虑下落不明一方离开最后居住地的理由,过错程度,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后果及起诉一方的境况等综合因素确定。证明一方下落不明时应当出具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的内容有:证明对方离开最后居住地的时间;证明对方离开居住地的理由。不能证明离开最后居住地理由的,应当有其他证据证明下落不明一方离开最后居住地的目的。 三、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办理离婚 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方失踪时间不长,还达不到申请失踪的条件时可否起诉。根据《最高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新修订的民诉法第84条)的规定进行。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只要是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不论是否达到申请失踪或死亡的时间,都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离婚,送达适

离婚官司证据收集技巧

离婚官司证据收集技巧更多挽回爱情、挽救婚姻、婚外情处理的方法和成功案例搜索续缘婚恋诊疗中心 通常,在离婚官司的纠纷中的核心问题是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划分、夫妻情感破裂程度、对方是否有责任过错等,不论被告还是原告,都必须对问题的核心收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何收集官司证据是重点,现在续缘婚恋诊疗中心为您提供以下技巧。 一般来说,相对于其他方面的证据,夫妻情感破裂的证据收集困难较大,尤其是关于第三者、婚外情等情形,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第32条规定,如果案情符合规定的五种情况,并且有确凿证据,那么法院就可以判离婚,反之,不符合情况,且没有证据,离婚的希望就比较小。鉴于此,如果婚姻当事人存在以上情况,就要十分重视收集相关证据,早日走出情感围城。 为方便读者简单明了的了解法规,我们对五种情况进行简单归纳。婚姻中任何一方存在于他人同居、遗弃、重婚、赌博、家庭暴力、吸毒等恶习且不知悔改的,或者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都在法律离婚范畴内。如果夫妻双方出现以上婚姻问题,并且一方收集到确凿证据的,就可以通过官司来解决。 随着网络信息的飞速发展,微信、QQ、短信、电子邮件、微博、录音录像等,都能为离婚证据收集提供有力的帮助。 1、重视收集手机短信 收集短信具有三个重要特性,即相关性、合法性、真实性,能够最大程度被法院接受,因为每个用户的手机号码与入网证号码是唯一的,一旦对方发送信息接受者也能显示对方信息,作为案件证据十分

有效。 一方如果与第三者有暧昧信息,或者第三者给您发短信,您都要高度惊醒,不要误删,直接将信息保存,最好再进行备份,然后到公证处进行文字公证,确保证据有效。如果短信被恶意删除,则需要立即通过短信运营商来调取短信内容,并打印出来,由在场工作人员盖章并保存。 2、收集QQ,微信聊天证据 以QQ为例,对于聊天内容,我们可以通过对方电脑记录进行收集,并将其拷贝打印出来,如果内容已经被删除,你可以通过网络服务商或者专业人员进行恢复,目前有一些技术手段虽然实行起来复杂,但也是可以实现证据收集的。如果是收集手机QQ信息,则立马手机截屏,把截屏的信息内容发送出来,并打印保存。 3、视频监控录像 以视频监控录像作为证据是十分直观和有效的,但是很多人在进行视频取证时走入的一个致命的误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68条表明,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以及以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途径收集的证据,不可以作为离婚证据,法院不予理会。鉴于此,续缘婚恋诊疗中心的专家提醒读者,收集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途径,切不可竹篮打水一场空,类似于安装窃听器、偷拍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极可能导致取证不成反而被对方告以侵权。我们可以通过调取小区楼道监控录像,以及在自己家进行录像等,可以以为了解孩子独自在家的安全为理由,安装监控和录音,以合法正当

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律师强烈推荐)

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 王荣洲律师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通常是双方不能协议一致,要闹到法院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离婚。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气氛要融洽的多,协议离婚双方基本还能做到好聚好散,做不了夫妻,毕竟相识一场,运气好的还可以做做朋友,大度点的还能互相送祝福。协议离婚还有个好处就是方便孩子探望权的形式。 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气氛就没那么融洽了,双方已经谈不拢了,那只能到法院打官司,这时候双方是充满敌对情绪的,先把双方折腾个半死,然后再回到谈判桌上,能谈好的,法院调解离婚,否则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离婚很多时候对双方都是一个痛苦的折磨过程,一般得经历下面三个阶段。 一、怒——想离婚门都没有 一听说要离婚,立刻火冒三丈,大骂:你个陈世美,你前贫贱,后富贵,现在发达了,要把老娘甩了,门都没有。其实夫妻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绝非一日之功,一般都是经过长时间酝酿和积累的最后摊牌。一般都得先告知对方,看双方能不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实在沟通不了的或分歧较大的,才会走上诉讼离婚,很少在事先不沟通的情形下直接到法院起诉的。虽然之前对方就提出过离婚的事,但总以为是夫妻间闹别扭,吵闹而言,不是当真,当收到法院离婚诉状时,还时很

气愤的,居然玩真的。 当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一般是做不到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之处,从而加以改进,以便挽留这段婚姻,而是开始诉苦,说,自己是如何相夫教子的,如何伺候老人的,如何放弃自己的事业支持老公的事业的,是怎么怎么的勤俭持家的等等,我为他和这个家付出那么多,我有什么错,他居然还要跟我离婚,这还有天理吗,他在外面肯定有狐狸精了等等,总是都是对方王八蛋。呜呜呜呜,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越说越苦,越说越怒。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一下,那就是什么样的人离婚比较坚决。一方越坚决,另一方会越怒,会觉得没面子,会认为怎么可以一点不念旧情呢。 1. 凤凰男离婚比较坚决 问凤凰男为啥要离婚,答活的憋屈、窝囊。凤凰男十年寒窗苦读,寄予了整个家族的希望,从山沟沟来到大城市,取了孔雀女,住在丈母娘家,孔雀女一家有恩于他,但施恩者并没有给予受恩者应有的尊严。特别当凤凰男的父母来到大城市,孔雀女及其父母没有给与凤凰男父母应有的尊重时,那基本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了,凤凰男就这么忍让着,一旦翅膀长硬,离婚之坚决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宁可净身出户也要分开。 凤凰男在他那农村的老家,一说起来都是很有面子的,大学毕业,娶了大城市的媳妇,有车有房,工作有前途,不要太滋润。人前是这样,可以背后,孔雀女一家总是把对凤凰男的恩情挂在嘴上,动不动

从离婚案件浅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颖珺律师)

从离婚案件谈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颖珺律师 不要以为婚姻案件是低层次的业务,曾经有一位律师说,离婚官司是最难打的。因为牵扯到感情、财产、子女,这些是人一生中最重大的物质利益,以及无法用金钱衡量和弥补的精神利益,律师承受的压力比一般经济案件大得多。 离婚官司难打,还有一个原因,毋庸讳言,家庭的分崩离析,几乎是除了死亡和重疾之外,人生最惨烈的灾难,处在离婚漩涡的当事人,身心的痛苦焦虑,外人是难以想象的,加上对法律的一知半解乃至完全无知,即使是一个相当理性的人,也很可能变得神经兮兮、竭斯底里。律师和离婚当事人的沟通,要达到畅顺有效,需要高超技巧。 离婚案件中,双方的对立情绪极其严重,甚至到了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地步,不少夫妻在法院开庭时,激烈争吵、大打出手。律师必须做充分的准备,打一场硬仗,而且,要加倍谨小慎微,以防对方的明枪暗箭。 另外一位律师说,离婚诉讼是刚需,意思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婚姻,只要有婚姻的地方,就有离婚案。婚姻业务不会受经济、科技发展和的影响而萎缩。随着离婚率的节节上升,离婚案件肯定会越来越多,随着房价的大幅攀升,离婚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类型会更多更复杂。作为诉讼律师,应该好好钻研离婚案。 这几年本人代理了不少离婚案件,谈淡自己对于和离婚当事人打交道的体会: 第一、律师要充分认识“人”。做律师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要对人性和心理有深刻敏锐的洞悉,这点在离婚案件中更加重要。律师要多看书,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清楚各种人格类型,研究微表情和身体语言。律师在和当事人打交道时,不能光听当事人嘴上说什么,而是要细致观察获取大量信息,详细分析当事人的处境、性格特点、人格类型、思维方式、职业学历等具体情况,来读懂当事人心底真实的想法。 反之亦然,当事人在和律师打交道时,也在时时刻刻观察评估律师,所以我们在和当事人谈话时,要保持端正的坐姿和严肃淡定的面容,坦然直视当事人的眼睛,最好不要有太多的表情和小动作,以免当事人误读。我们的心不动,大脑就会飞速转动。别忘了,我们的角色是律师,要处处体现律师的专业性,当事人关心的,是其自身的利益能否实现,律师工作是结果导向的,至于律师的“本真”,当事人丝毫不关心。律师在和当事人的心理较量中,决不能处于劣势,否则,当事人是不会尊重并配合律师的,甚至会质疑为难律师,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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