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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法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法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法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法

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拍卖等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多数情形下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在实践中为解决自身的债务问题,负债企业一般都倾向于采取以下两种积极方式:

一是申请破产保护。如果该企业达到有关破产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从而使企业的投资者得以脱身并获得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二就是债务重组。所谓债务重组,是指通过削债、豁免债务、债务转让、债务豁免、债务抵销、债转股等方式对企业的负债进行重新组合的行为。债务重组是一种报表性的重组,是企业财务运作的重要手段。它能够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从而为企业后续进行的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并购融资等活动进行铺垫。可以说,债务重组是最终成功实现各类复杂的资产运作的基础和前提。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债务重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债权改股权。

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通常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企业间债转股作为一种创新手段会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一般来说实行债转股可以缓解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时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但是债转股通常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局限性:

一是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

二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以“包装债转股”的合法形式来达到逃废债务的非法目的。

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特别是对于股份上市公司,不单银行不能随便持有股票,对于公司自身来说发行新股也要受到严密监控。操作"债转股"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首先,要选好债务人。通过债权变股权的方式解决企业负担问题,并不适应所有负债企业。有两类企业可以考虑作为选择对象:一是国家支持、保护的行业中的骨干企业,二是一些虽然负债率较高,但仍有发展潜力。当然这需要银行对企业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论证。

其次,对选好的债务人的逐笔负债进行分析,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债权作股权转换。即使某家企业符合转股条件,也并不是说该家企业的全部负债都可以不加区分地全部转为股权。而应仅对以下符合条件的负债进行转股:一部分是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亏损,国家并未拨款弥补,企业靠银行长期垫付作为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周转资金而无法收回的贷款;另部分是企业由于过度负债无法还款,但这部分资金借贷后形成了实实在在的资产。

再次,转股后的负债部分与其它部分负债应分开,否则难以收到好效果。一个办法就是将转股部分资产与其它资产独立开来(如果能分开的话),另成立一家独立运作的有限公司。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原国有企业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经营机制存在缺陷。以负债变股权为契机,形成明晰的产权关系,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运行机制,这样有利于企业形成良性循环。

(2)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负债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有意对负债企业进行重组其他企业。该第三方愿意出资购买债权,并由其承接对负债企业的债权。作为购买债权的对价,第三方可以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权利向债权人进行支付。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的规定,负债企业转移债务时,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将其对负债企业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通知负债企业。否则债务转移或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在进行债务转移时,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与主债务应一同转让,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债务或者转让债权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

(3)直接融资增资减债。

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企业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使企业筹集到资金。在理想情况下,债务人通过发行股票或定向募集资金吸引其他资金注入,改善资金短缺的困境,使经营活动能顺利进行,通过赢利来偿还债务。这样不但债权人可以安全收回债权,投资人也可以通过公开市场转让购买的股票或可转换债券获得盈利。因此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可以预见发行债券将初步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筹集中长期发展资金的重要方式。但在目前实践中,此种方式的运用受到众多限制:对于前一种办法只适应于上市公司,因此非上市公司则无法利用这种办法,而后者由于目前境内债券的发行规模受到严格控制,而且所发行的债券,不允许柜台交易的存在,目前作用有限。

(4)修改合同条款法。

企业间的债务一般都是根据合同产生的,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条款时,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通过修改债务条件来减轻债务人的债务危机,包括:降低利率、推迟偿债期限,削减债务本金或积欠利息,以贷还贷(相当于延长贷款期限)等,这种方法适应于某些一时财务困窘,但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5)债务削减或豁免。

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所谓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对于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因为在负债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企业一旦破产,债权人只能参加债权人会议,按照债权比例部分甚至可能完全不能收回债权。因此,通过适当的债权减让,有利于避免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而对于债务豁免一般是由资金雄厚的关联

企业或债务重组行动发起方采取先购买债权人对负债企业的债权然后予以豁免

的操作方法,也就是代替债务人还债以获取“非债权”目的。例如在郑百文重组方案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由三联集团公司以3亿元的价格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其对郑百文的部分债权约15亿元,并在购买后将该债权全部豁免。

(6)债务抵消或债务混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而且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债务抵销有利于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对债权人来说,则有利于保障债权的及时实现。此外按照《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经常会结合第三方债权转让这种重组方式配套运用。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6

条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一般来说通过债权人兼并债务人来实现。

现阶段,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规范企业债务重组行为的法律体系,实践中发生的债务重组大多是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完成的,所以国内企业的债务重组空间不大,企业债务重组的概率比在完整的市场条件下要小得多。此外在实践中对于债务重组的具体操作还存在着众多问题,例如中介机构的业务规范、相关税收的处理、阶段性持股人的法律地位、债转股的转换比例和价格的确定等等都需要法律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综上,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法有:债权改股权、债务转移、直接融资增资减债、修改合同条款法、债务削减或豁免、债务抵消或债务混同。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瑞典、芬兰企业债务重组情况的考察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126 关于瑞典、芬兰企业债务重组情况的考察报告完整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瑞典、芬兰企业债务重组情况 的考察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为了借鉴国外企业债务重组的经验,我们赴瑞典、芬兰考察了企业债务重组情况。瑞典、芬兰两国都很重视企业的债务重组工作,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企业债务危机防范机制和债务重组机制,对我国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工作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一、瑞典、芬兰两国企业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一)两国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都曾面临严重的债务危机

概述企业债务重组-总结报告模板

概述企业债务重组 概述债务重组为避免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等刚性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实践中,负债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其一是申请破产。其二就是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在理论上可以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上下的债务重组两种。本文中的债力重组是指前者,其目的是减轻的债务负担,成化的资本结构。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债务重组方式有以下几种:(1)债转股。也称债务资本化。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所负债务转化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对的债权转化为对负债的股权的情况。目前,我国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企来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其他之间的债转股,而且,间债转股作为一种缓解资金紧缺的新手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2)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3)债务豁免。债务豁免是指负债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负债的部分债务,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的负担。豁免部分债务带来的损失,应记入债权人当期营业外支出,但负债不宜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所谓约定抵消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甚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抵销。债务抵销一方面可以免去双方交互给付的麻烦,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另一方面可确保债权的效力,以免先为清偿者有蒙受损害的危险,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对于债权人有反对债权时,其债权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债务,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地位。此外,《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与第三方债权转让配套运用也较为常见。(5)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原则上不属于直接的债务重组的范畴,但有异曲同工之效。主要是负债在资本市场中吸引其他资金注入,改善资金紧缺的状况,使经营活动顺利进行,通过赢利来偿还债务。直接融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6)修改其他债务条件。间的债务一般是根据合同产生的,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2)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例19-3】20×7年2月10日,乙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甲公司,应收账款100 000元,合同约定6个月后结清款项,6个月后,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支付货款,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经双方协议,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该债务转为甲公司的股份,乙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5 000元,假定转股后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 000 000元,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 600 000元,抵债股权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1%,假定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不考虑相关税费。 【答案】 (1)债务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计算: 重组债务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100 000-7 600 000×1%=100 000- 76 000=24 000(元),差额24 000元作为债务重组利得,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76 000元与实收资本50 000元(5 000 000×1%)的差额26 000元作为资本公积。 ②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100 000 贷:实收资本5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6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24 000 (2)债权人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计算: 重组债权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与所转让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100 000-7 600 000×1%=100 000-76 000= 24 000(元),差额24 000元,扣除坏账准备5 000元,计19 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②会计分录: 假设乙公司对甲公司股权投资具有重大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76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9 000 坏账准备 5 000 贷:应收账款 100 000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1.不附或有条件情况下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手写板】

主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2号——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第12号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如适用) 本次债务重组存在较大重组风险,或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的,应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重组风险和重组完成后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产的估值风险、权属风险、重组债务审批风险、政策风险等。 一、债务重组概述 1.简要介绍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务重组各方当事人名称、债务重组事项、涉及债务和资产概况及相关金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债务重组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债务重组生效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是否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是否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以及公司履行程序的情况。 3.如债务重组实施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尚未完成,或交易尚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如作为债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产权权属瑕疵等),应作出详细说明。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对方的姓名或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税务登记证号码、主营业务、主要股东,该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披露其实际控制人。 2.债务重组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财务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如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偿债、减免债务、停息或减息、改变债务条件等)、条款和相关金额。 3.涉及债务豁免或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以及是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审批等。 4.债务重组存以资抵债等涉及资产标的的,上市公司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披露相关标的资产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重组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2.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或有权部门批准的,还应当说明需履行的合法程序及其进展情况。 3.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差异较大的,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4.涉及款项支付的,应当披露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5.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存在过渡期安排的,还应当对过渡期相关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五、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如适用) 主要介绍债务重组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等情况。 六、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实际应用研究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实际应用研究 在现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周边的事物都在不断地变化着,其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着。这一系列巨大的变化都要归功于国内经济发展方面上。然而,最近几年,国内经济发展虽然表面非常正常,但是内部竞争却非常的激烈。在这种竞争激烈的市场之中,企业内部的财务调整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企业内部财务方面出现问题而导致企业债务重组的案例也经常发生。这已经成为了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所要面临的最为主要的一个问题。企业自身债务重组最终结果如何,将会直接地对企业接下来的发展产生关键性的影响。 标签: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应用研究 如今国内市场发展情况越来越好,这与国内竞争激烈的市场情况有着直接的关系。各大企业只有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住脚步,才能够实现企业内长期发展的目标,这也就促使了国内市场不断改革进步的良性循环现象出现。但是,有一些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其竞争压力并不大,从而导致其内部财务方面逐渐出现漏洞,国有企业中出现债务重组的情况也很常见。本文针对以上提出的几个问题,对我国国有企业中债务重组方面的现象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 国有企业中债务重组相关模式的比较和评价 最近几年,经济理论领域逐渐地提出了一些债务重组相关模式,根据重组主体不同一般能够分成以下三种: 1.1 将银行作为主体 将银行作为主体的这种债务重组相关模式中心思路主要是通过将银行在各个国有企业中债务重组方面产生的作用进行应用,然后把银行中的呆账准备金以及银行自身资本金作为冲销破产企业中债务的款项。 这种将银行作为主体来进行债务重组的相关模式虽然在操作上比较简单并且与企业以及银行的需求也相互适应,但是其实际收效却非常小。在无法保证这种模式不会再形成其他的不良债务这一前提下,这种模式还无法具备将原有债务进行解决的能力。并且,假如企业出现了借钱不还或者进一步发生了其他情况,那么双方的状况就会更糟糕。所以,在对减免不良债务这方面进行研究的时候,应该建立起新的机制。不管是全部将企业中存在的债务免除,还是只免除一部分,其共同的前提条件都是通过将债务免除来对企业内部相关的整顿和结构调整以及竞争能力进行促进和提升。同时免除债务仅能在涉及具体企业这一基础之下进行,也就是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决定,并不能笼统进行。 1.2 将财政作为主体 将财政作为主体的这种债务重组相关模式其核心是将企业中的财务通过举

债务重组的三种会计处理方式

债务重组的三种会计处理方式 知识点: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债务人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债务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吹,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三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5.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在这种方式下,债务人应先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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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包括哪九种基本方式? 债务重组的九种基本方式包括:1、债务转移;2、债务抵销;3、债务豁免;4、债务混同;5、削债;6、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7、债务转为资本;8、融资减债;9、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 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负债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有意对负债企业进行重组其他企业。该第三方愿意出资购买债权,并由其承接对负债企业的债权。作为购买债权的对价,第三方可以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权利向债权人进行支付。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的规定,负债企业转移债务时,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将其对负债企业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通知负债企业。否则债务转移或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在进行债务转移时,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与主债务应一同转让,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债务或者转让债权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比如,根据我国有关外债管理法规的规定,外债的转让必须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变更登记。 又比如,根据外经贸部、财政部、人民银行2001年10月26日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的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过程中可以向外商转让其拥有的非上市公司的债权,但转让前必须由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债务抵销。 所谓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有清偿的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2)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的或有应付(或者应收)金额。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的情况。 “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在认定债务重组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在自愿基础上达成重组协议、是否有法院作出裁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相互独立、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或者关联方关系是否对债务重组产生实质影响等情形加以判断。

二、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 (一)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且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金融资产的市价作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非现金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但该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作适当调整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根据交易双方自愿进行的、公允的资产交易金额为依据确定其公允价值,交易双方协议的价格不公允的除外。 三、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理 对于债务人而言,发生债务重组时,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

企业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吉林财经大学毕业论文 企业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学院 XXXXXXXXXXXXXX 专业班级 XXXXXXXXXXXXXX 学生姓名 XXXXXXXXXXXXXX 学号XXXXXXXXXXXXXX 指导教师 XXXXXXXXXXXXXX 职称 XXXXXXXXXXXXXXX 二○一一年三月

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

摘要 债务重组是解决企业债务负担过重、资金周转困难的强有效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是各负债企业争相采取的措施。但就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一整套的规范企业债务重组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成,在许多方面还存在问题。本文通过对企业债务重组现状的分析,指出企业债务重组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具体解决办法和配套措施,以使债务重组能真正地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和效果,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企业债务重组;原因;问题;措施

Abstract Debt restructuring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methods of various liabilities enterprise contends measures as the solution to enterprise debt burden and the capital turnover difficulties. But we can see from the existing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that a set of standard about enterprise debt restructuring behavior of the legal system have not yet built ,and the existing regulations system have many problem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enterprise debt restructuring, the paper tries to point out the existing six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responding solutions and measures that would make debt restructuring really play its positive functions and effects .Therefore it will ease burden, help enterprise keep from the difficulties,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Keywords:enterprise debt restructuring ;causes; questions; measures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a33578915.html,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者:毕云龙 来源:《商情》2014年第03期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对GDP的贡献率约占30%左右。国有企业在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宏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经济安全、推动自主创新以及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始终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国企累计负债达到16万亿,如何化解国企债务危机,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债务重组国有企业问题对策 一、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和支柱,其发展趋势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显而易见。近几年,国有经济贡献水平大概维持在国民经济总值的30%左右。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为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使公有制经济发挥在宏观经济的稳定方面、经济结构的调整方面、保障社会公平的保障方面、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国有企业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然而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明显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一是在经营管理能力较 弱。与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较低,许多国有企业的生产能力不够理想,经济规模未形成气候,绝大多数未超过盈亏平衡点,规模效益较低。二是盈利能力不强。由于息税前盈利率太低,在实际负担的利息水平方面国有企业与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差不多相当,所以在负债率相当高的情况下,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可想而知。 二、三九集团债务重组案例分析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九集团债务重组的背景 三九集团从刚开始的小企业,历经十多年的发展,到重新整合,再到上市,一直到2000年,在中医药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业务的拓展,三九集团规模迅速扩张。在过去的几年中,三九着手吞并了130多家地方企业,平均每一个月就可以达到2家的并购率。在这种看似有些疯狂的并购中,同时在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中,也让三九集团的财务风险不断地呈上升趋势,并最终陷入了必须进行债务重组的困境。在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前,三九集团已经严重资产不抵足债务,已经没有流动资金来清偿对上市公司三九医药的债务。根据现代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不失为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方法,这也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通过这种改革,一定的基础上可以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经过集团决策机构股东大会的最终决定,企业最终采用混合债务重组的方式。2004年11月,在国资委和银监会联合领导下,拥有债权的多家银行都各自派代表组成三九债权人委员会,参与三九集团清产核算与重组谈判。经过多方商议,《三九集团债务重组协议》确定三九总体偿债比例60%,并放宽了政

企业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企业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一、对债务人财务的影响 1、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 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分担了债务人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 企业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2、可使债务人所有者权益增加。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奖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小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为将来应付金额,减记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大于或等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暂不作处理。由此可见,由于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不确认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并没有改善债务人的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经营管理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 3、能够减轻债务人的未来财务负担。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可通过修改有关债务条件来实现,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负债是企业的未来经济负担,负债本金和利息的减少就是减轻了债务人未来的经济负担,降低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费用,从而降低资产使用成本。 4、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化,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虚增。 由于债务重组可采取将债权转换为产权的方式进行,这个过程只是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并没有实际新增企业资产,而新资产的注入恰恰是面临财务困境的债务人所迫切需要的。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导致企业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多,使债务人的原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变化,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利益分配关系,所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应征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 5、可以盘活部分闲置资产。 由于债务重组可以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可以用闲置的资产而刚好是债权人需要的非现金资产来抵债,实现资产重组,从而盘活部分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二、对债权人的财务影响 1、会导致债权人的资产减少,产生债务重组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坏账损失准备金,损失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再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资产的入账价值,若涉及多项非现金资产(或多项股权),债权人应按换入各项非现金资产(或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分配。 (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将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

【会计知识点】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第十九章债务重组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阐述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因准则重新编写,所以属于比较重要章节。 近3年考题已不适用。 本章应关注的问题: ①各种债务重组方式下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②各种债务重组方式下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2020年教材变化 按新准则重新编写。 主要内容 第一节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债务重组的相关披露 第一节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的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提示】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债务人未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也无论是否债权人作出让步,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条款重新达成了协议,就符合债务重组的定义。 (2)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债权和债务,不包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计负债,但包括租赁应收款和租赁应付款。 (3)不适用债务重组准则的交易事项:①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②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③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上述(一)和(二)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2号——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2号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如适用) 本次债务重组存在较大重组风险,或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的,应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重组风险和重组完成后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产的估值风险、权属风险、重组债务审批风险、政策风险等。 一、债务重组概述 1.简要介绍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务重组各方当事人名称、债务重组事项、涉及债务和资产概况及相关金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债务重组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债务重组生效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是否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是否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以及公司履行程序的情况。 3.如债务重组实施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尚未完成,或交易尚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如作为债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产权权属瑕疵等),应作出详细说明。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对方的姓名或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税务登记证号码、主营业务、主要股东,该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披露其实际控制人。

2.债务重组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财务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如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偿债、减免债务、停息或减息、改变债务条件等)、条款和相关金额。 3.涉及债务豁免或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以及是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审批等。 4.债务重组存以资抵债等涉及资产标的的,上市公司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披露相关标的资产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重组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2.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或有权部门批准的,还应当说明需履行的合法程序及其进展情况。 3.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差异较大的,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4.涉及款项支付的,应当披露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5.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存在过渡期安排的,还应当对过渡期相关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五、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如适用) 主要介绍债务重组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等情况。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案选择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案选择 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拍卖等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多数情形下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在实践中为解决自身的债务问题,负债企业一般都倾向于采取以下两种积极方式:一是申请破产保护。如果该企业达到有关破产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从而使企业的投资者得以脱身并获得东山再起的机会。其二就是债务重组。所谓债务重组,是指通过削债、豁免债务、债务转让、债务豁免、债务抵销、债转股等方式对企业的负债进行重新组合的行为。债务重组是一种报表性的重组,是企业财务运作的重要手段。它能够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从而为企业后续进行的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并购融资等活动进行铺垫。可以说,债务重组是最终成功实现各类复杂的资产运作的基础和前提。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债务重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债权改股权。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通常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企业间债转股作为一种创新手段会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一般来说实行债转股可以缓解企业的债务

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时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但是债转股通常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局限性:一是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二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以“包装债转股”的合法形式来达到逃废债务的非法目的。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特别是对于股份上市公司,不单银行不能随便持有股票,对于公司自身来说发行新股也要受到严密监控。操作"债转股"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首先,要选好债务人。通过债权变股权的方式解决企业负担问题,并不适应所有负债企业。有两类企业可以考虑作为选择对象:一是国家支持、保护的行业中的骨干企业,二是一些虽然负债率较高,但仍有发展潜力。当然这需要银行对企业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论证。 其次,对选好的债务人的逐笔负债进行分析,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债权作股权转换。即使某家企业符合转股条件,也并不是说该家企业的全部负债都可以不加区分地全部转为股权。而应仅对以下符合条件的负债进行转股:一部分是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亏损,国家并未拨款弥补,企业靠银行长期垫付作为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周转资金而无法收回的贷款;另部分是企业由于过度负债无法还款,但这部分资金借贷后形成了实实在在的资产。 再次,转股后的负债部分与其它部分负债应分开,否则难以收到好效果。一个

新会计准则之债务重组的有关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之债务重组的有关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重组》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修改后新准则。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与其他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一样于2007年1月1日将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改最大地方是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和改正了债务人因债务豁免而形成的债务账面价值与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之差计入当期损益。为方便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有关会计处理,本文仅就此问题作初浅探讨。一、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把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分为四种情况。本文将从其分类顺序探讨。第一种情况是以资产清偿债务。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情况又分为以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以现金清偿债务方式。 以现金清偿债务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例1:甲公司欠乙公司应付账款20万元,于3月21日到期。乙

公司对甲公司欠款已计提坏账准备3万元。因甲公司财务困难,经甲乙公司协商,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转账支票一张,金额15万元,于3月21日偿还所欠乙公司全部债务。 甲公司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20 贷:存款15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5 乙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15 坏账准备3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20 上例中,若甲公司用18万元银行存款偿还所欠乙公司债务,其他条件不变。会计分录如下: 甲公司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20 贷:银行存款18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2 乙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18 坏账准备2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20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全程指引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全程指引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具体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现状和特点,对上市公司重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上市公司的市场活动和经济竞争日趋复杂激烈,债务重组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活动,是企业降低财务风险,整合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近些年来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比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已经引起了经济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一、债务重组的现状和特点 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工作在近些年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不少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但债务重组活动的日趋频繁所反映出的问题是一些上市公司面对新的经营形式和自身资产质量下降等问题。债务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但通过债务重组,是否真的能实现上市公司的扭亏为盈,是否真正能使一些面临财政问题的上市公司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还有待商榷。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不少上市公司往往只注重利润突击,忽视整合主营业务的进行,权衡债务重组的利弊得失,规范债务重组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首先大量的关联交易存在,即公司同自己的控股人、参股人、子公司或它们的下属企业进行交易,通俗来说是自己跟自己交易;其次股权转让中换股方式已经逐渐取代了现金购买的方式,但我国的股权转让多是通过现金来进行,这一定程度上对债务重组进行了限制。在下文中所介绍的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及对策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现状和特点。 二、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 1.财务困难的界定标准存在模糊 债务重组进行的前提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在我国的债务准则中,这一前提的判定很难有量化的标准进行衡量,所以在没有清晰标准的判断基础下,上市公司自身情况的差异性很难准确划分出财务困难的界限。 针对这一问题,首要工作还是集中在债务重组的准则制度规范和完善上,明确债务重组的适用范围,遵循以实际情况出发为原则的概念界定。例如,对那些有能力摆脱公司的困境,只是暂时性陷入财务问题的公司不支持债务重组;而对于那些表面上虽然在盈利,但公司制度和技术已跟不上市场要求的公司,则应通过债务重组寻求改变。 2.资产公允值的确定存在难度 我国对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缺乏具体的规定,而资产公允值又是在不断变化之中,企业根据自身特点所制定的资产公允值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在完善阶段,资产公允值的确定存在难度,且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与客观要求上的差距使大部分公司并未对公允值进行相关处理。 针对这一问题,根本上还是要完善会计准则制度,让公允价值的计量标准明确化,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完善市场监管,将其他计量属性结合到公允价值的计算当中,使公允价值的确定更为清晰合理。 3.债务重组的理解还不够深入 我国上市公司在进行债务重组时,由于对债务重组的内涵缺乏深刻的理解,往往会有部分的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方式不合理,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内部的财政危机。具体表现在:在债务重组的进行方式中仅仅通过一些关联企业或其它形式的资源帮助来

企业债务重组分析及例题

企业债务重组时以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机器设备清偿债务时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答:企业债务重组时以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机器设备等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二)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关键词:企业债务重组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哪些形式(ABCD) A股权收购B资产收购C合并D分立 解释: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2、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个非居民企业转让其用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其拥有的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属于可选择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之一,这个期限是(A) A3年(含)B5年(含)C2年(含)D1年(不含) 解释:须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的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 3、关于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C) A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组织,是同企业进行清算,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B分立企业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接收资产的计税基础 C发生债权转为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D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经批准,可以相互弥补 解释: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是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4、下列关于企业重组中应当适用于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之一的是(AC) A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B股权收购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85%期限 C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D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75% 解释:股权收购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偿所欠乙公司一年前发生的债务180.8万元,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成本为13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为140万元。 【解析】 (1)视同销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所得税收入:140万元,成本: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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