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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 )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 (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

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我国部分地区标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提出:“当斜屋顶窗的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时,务必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封闭阳台的栏杆,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

关于阳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米”。比窗台护栏要求0.9米高些。规范编制的初衷是,阳台往往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对栏杆的防护要求应该高些。近年来阳台封闭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工程在设计阶段就按照封闭阳台设计,并认为封闭阳台的栏杆高度可按窗台要求降低。但在施工图审查或工程监理中经常引起争议。质检和监理部门明确认定阳台是阳台,窗户是窗户,指出如果将阳台当窗户,工程图中出现许多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比如面积计算、日照间距、窗地比指标等。一些工程设计虽然按封闭阳台设计,实施时仍然交给住户自行处理,引起事故或纠纷使设计者十分被动。所以应考虑到,封闭阳台并没有改变阳台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等性质,并且阳台是否封闭应是住户自己的选择,目前封闭的阳台日后敞开的可能性完全存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减少或降低标准,因此封闭阳台的栏杆决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

楼梯扶手

扶手数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2.1:六、楼梯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6.3.3:楼梯段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

扶手高度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2.1:七、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浅量起不宜小于0.9M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5M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M。

*《住宅设计规范》4.1.3:楼梯…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6.3.5: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3.6.5: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8.2.4:楼梯应设置坚固、连续的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85M。阳台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住宅设计规范》4.2.1外廊、内天井、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同上。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5.3 结构性能

5.3.1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承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5K N/M,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H/100(H为扶手高度).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3.7.4: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 ,内侧不应设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6.2.3:外廊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

6.6 台阶、坡道和栏杆

6.6.1 “室内台阶步数不应少于2级”,从安全考虑应设2级以上,但目前在住宅或公共建筑大空间中营造相对独立空间升一级或降一级的情况很常见,应采取一些注意安全的措施。台阶高度超过0.70m(约4~5级,4×0.15=0.60m)且侧面临空时,人易跌伤,故需采取防护措施。

6.6.3 第2款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m 。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见图6.6.3-1。

第4、5款为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他们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应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如不宜做横向花饰、女儿墙防水材料收头的小沿砖等。做垂直栏杆时,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以防头部带身体穿过而坠落。近几年,在商场等建筑中,有的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在0.20m左右,时有发生儿童坠落事故,因此少年儿童能去活动的场所,单做垂直栏杆时,杆件间的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见图6.6.3-2。

本条也参照了ISO/DIS 12055《房屋建筑——建筑物的护栏系统和栏杆》标准。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

3.1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3.2 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3.3 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3.4 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3.5 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4 产品分类

4.1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5 技术要求

5.1.1 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5.1.2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5.1.3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5.1.4 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5.2 材料

5.2.1 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5.2.2 制做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3 结构性能

5.3.1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承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5Kn/m,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h/100(h为扶手高度).

5.4 外观质量

5.4.1 各栏杆、扶手连接处(焊接、螺丝连接)应牢固。金属栏杆与金属、塑料或硬质木材扶手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4.2 产品表面应光洁,不应有毛刺、焊渣及明显锤痕等外观缺陷。

5.4.3 栏杆的装饰件切割部位,必须锉平磨光,边角保持整齐,不得留下切割痕迹.

5.4.4 栏杆、扶手直线部位应调直,曲线部位应保持流畅光滑,花型一致.

5.4.5 金属栏杆、扶手在涂防锈漆前,应清除锈蚀、油污。木制扶手应油漆防腐。漆层应均匀、牢固,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漆等缺陷。

5.5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G 3002.3—92》表1

6试验方法

栏杆、扶手的结构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照GBJ10规定的悬臂构件的要求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栏杆、扶手构件在出厂前,必须经生产厂检验部门进行出厂各项检验.

7.2 检验项目和方法应按照附录A《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检验项目和方法》的规定。7.3 批量与抽样

7.3.1 按同一构件类型、同一单位工程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为一批。

7.3.2 在外观质量逐件观察的基础上,按5%随机抽检,且总抽检量不小于3件,批量大于300件时,按2%随机抽检,且总抽检量中就有不少于10件进行外观质量和允许偏差量测检验.

7.3.3 结构性能检验应按半年正常生产的构件中随机抽取1件试件进行检验.

7.4 质量评定原则:

按件评定,保证项目必须符合要求,主要项目必须符合各自要求,一般项目中,优等品必须不少于6项符合要求,一等品必须不少于5项符合要求,合格品必须不少于4项符合要求

7.5 验收原则:

被抽检的栏杆、扶手中,优等品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按一等品验收;一等品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按合格品验收;合格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加倍抽检,合格品率仍低于90%,则应全部返修。

对返修的栏杆、扶手经检验合格后,一律按合格品验收,返修方法和检验结果应记录存档。

8 标志、包装、堆放、运输

8.1 必须在明显部位标志厂名(厂标)、产品代号、生产日期(年、月、日)和生产班组,并根据检验结果,盖验收章或挂标牌。

8.2 生产厂供应产品时,必须出具“合格证”交付使用单位,“合格证”应标明:标准编号、合格证编号、工程名称、构件代号、重量、生产和出厂日期、数量、结构性能、质量等级等。

8.3 楼梯栏杆、扶手应按照质量等级包装成组,每组重量不大于80kg。包装要牢固,严防变形、损伤。

8.4 栏杆、扶手应按组按型号堆放、运输、防止变形。

建筑物临空防护栏杆质量通病

1. 防护栏杆(板)设计的安全高度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相应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高度为面层以上的净空高度,初装饰房必须扣除相应面层的厚度。安全高度起量位置应从可踏面起算。注:当栏杆(板)下部为实心体且高度小于450㎜,栏杆内侧实心体水平面宽度大于65㎜时,其实心体水平面应视为可踏面。

2. 采用玻璃做防护的,应执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标准、规范和本要点规定,以及《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的要求。采用金属材料做防护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等现行规范、规程和本要点的规定。

3. 居住建筑和有儿童活动的场所,防护栏杆(板)必须采取防儿童攀滑的构造,竖向杆件的净空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4. 当采用玻璃做防护栏杆(板),必须采用夹层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外装饰为玻璃幕墙时,内侧应按《建筑玻璃技术规程》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情况,内侧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5. 防护栏杆(板)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 防护栏杆(板)的施工前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先进行“样板”的施工,经有关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安装,检查时应提供原材料合格证明、复验报告以及相关检测报告。

7.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栏杆护手与立柱、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不得直接埋管或点焊于膨胀螺栓上。栏杆杆件应光滑,不得有毛刺。

8. 栏杆(板)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防护与预埋件的连接接点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接连接的金属、塑料栏杆及扶手必须进行满焊。预埋件(或后置预埋件)连接节点、防雷连接节点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9. 栏杆(板)的涂装应均匀,无明显起皱、流坠,无漏刷,附着良好;金属栏杆的除锈等级和涂层干膜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验收时应检查涂层的附着力和涂层干膜的总厚度,设计无要求时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并有相应的记录资料。

10. 在防护栏杆(板)安装施工完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在移交房屋时出具栏杆等临空防护的合理使用年限和合理使用说明书,房屋管理者(建设方或物管)在房屋的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说明书对栏杆等临空防护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当使用年限超过设计确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时,应该委托检测单位鉴定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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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靠的唯有自己

犹太家庭的孩子都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有一天房子被烧着了,你将带着什么东西逃跑?”如果孩子回答是钱财,母亲会进一步问:“有一种没有形状、没有颜色、没有气味的宝贝,你知道是什么吗?”如果孩子回答不出来,母亲会告诉他:“孩

子,你要带走的不是钱财,而是智慧。因为智慧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你只要活着,智慧就永远跟着你。”

你对爸爸的爱,远远胜过那部车

一个犹太家庭的父亲,存钱存了很久,终于买了一辆自己向往已久的新车。新车开到家后,他珍爱有加,每天都要洗车打蜡。他5岁的儿子见父亲这么爱车,也常常乐此不疲地帮爸爸一起洗车。

有一天,这位父亲开车回到家后,累得一动也不想动。于是他决定破一次例,改天再洗车,尽管自己的爱车因淋了雨,而显得脏乱不堪。

这时,5岁的儿子见父亲这么累,就自告奋勇地要帮爸爸洗车,见他这么小的年纪,就知道体谅自己,心里甚感欣慰,便放手让儿子去洗。

儿子要动手洗车了,却找不到洗车用的毛巾。于是他走进厨房,立刻便想到母亲平时煮菜洗锅时,都是用钢刷使劲刷才刷干净的,所以既然没有毛巾,就用钢刷吧!他拿起钢刷用力地洗起车来,一遍又一遍,像刷锅一样地刷车。

等他洗完之后,听见“哇”的一声,他失声大哭起来,车子怎么都花了?这下可闯大祸了,他急忙跑去找父亲,边哭边说:“爸爸,对不起,爸爸,你来看!”父亲疑惑地跟着儿子走到车旁,他也“哇”的一声,“我的车,我的车!”

这位父亲怒气冲冲地走进房间,气急败坏地跪在地上祷告:“上帝呀,请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那是我新买的车,一个月不到,就变成这样,我该怎么处罚我的孩子?”

他才祷告完,耳边忽然出现一个声音“世人都是看表面,而我却是看内心!”突然间,他彻悟了。

他走出房门,儿子正害怕地流着泪,动也不敢动。

父亲走上前去,把孩子紧紧地拥在怀里,亲切地说:“谢谢你帮爸爸洗车,爸爸对你的爱,远远胜过对那部车子。”

凡事要透过表面去看本质,当家人或朋友无意间做错了某件事时,我们要理智对待,不要只看事情的表面,而忽略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学会用爱心去包容爱心,家会让你感觉自己的周围,时时洋溢温暖的阳光。小饭馆的生意很好,因为物美价廉,因为他的谦和和妻子的热情。每天早晨,三四点钟他就早早起来去采购,直到天亮才把所需要的蔬菜、鲜肉拉回家。没有雇人手,两个人忙得像陀螺。常常,因为缺乏睡眠,他的眼睛红红的。不久,一个推着三轮车的老人来到他门前。她驼背,走路一跛一跛的,用手比划着,想为他提供蔬菜和鲜肉,绝对新鲜,价格还便宜。老人是个哑巴,脸上满是灰尘,额角和眼边的几块疤痕让她看上去面目丑陋。妻子不同意,老人的样子,看上去实在不舒服。可他却不顾妻子的反对,答应下来。不知怎的,眼前的老人让他突然想起了母亲。

老人很讲信用,每次应他要求运来的蔬菜果然都是新鲜的。于是,每天早晨六点钟,满满一三轮车的菜准时送到他的饭馆门前。他偶尔也请老人吃碗面,老人吃得很慢,很享受的样子。他心里酸酸的,对老人说,她每天都可以在这儿吃碗面。老人笑了,一跛一跛地走过来。他看着她,不知怎的,又想起了母亲,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一晃,两年又过去了,他的饭馆成了酒楼,他也有了一笔数目可观的积蓄,买了房子。可为他送菜的,依旧是那个老人。

又过了半个月,突然有一天,他在门前等了很久,却一直等不到老人。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小时,老人还没有来。他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无奈,只好让工人去买菜。两小时后,工人拉回了菜,仔细看看,他心里有了疙瘩,这车菜远远比不上老人送的莱。老人送来的菜全经过精心挑选,几乎没有干叶子,棵棵都清爽。

只是,从那天后,老人再未出现。

春节就要到了,他包着饺子,突然对妻子说想给老人送去一碗,顺便看看她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一个星期都没有送菜?这可是从没有过的事。妻子点头。煮了饺子,他拎着,反复打听一个跛脚的送菜老人,终于在离他酒楼两个街道的胡同里,打听到她了。

他敲了半天门,无人应答。门虚掩着,他顺手推开。昏暗狭小的屋子里,老人在床上躺着,骨瘦如柴。老人看到他,诧异地睁大眼,想坐起来,却无能为力。他把饺子放到床边,问老人是不是病了。老人张张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他坐下来,打量这间小屋子,突然,墙上的几张照片让他吃惊地张大嘴巴。竟然是他和妈妈的合影!他5岁时,10岁时,17岁时……墙角,一只用旧布包着的包袱,包袱皮上,绣着一朵梅花。他转过头,呆呆地看着老人,问她是谁。老人怔怔地,突然脱口而出:儿啊。

他彻底惊呆了!眼前的老人,不是哑巴?为他送了两年菜的老人,是他的母亲?

那沙哑的声音分明如此熟悉,不是他母亲又能是谁?他呆愣愣地,突然上前,一把抱住母亲,号啕痛哭,母子俩的眼泪沾到了一起。不知哭了多久,他先抬起头,哽咽着说看到了母亲的坟,以为她去世了,所以才离开家。母亲擦擦眼泪,说是她让邻居这么做的。她做工的爆竹厂发生爆炸,她侥幸活下来,却毁了容,瘸了腿。看看自己的模样,想想儿子进过监狱,家里又穷,以后他一定连媳妇都娶不上。为了不拖累他,她想出了这个主意,说自己去世,让他远走他乡,在异地生根,娶妻生子。得知他离开了家乡,她回到村子。辗转打听,才知道他来到了这个城市。她以捡破烂为生,寻找他四年,终于在这家小饭馆里找到他。她欣喜若狂,看着儿子忙碌,她又感到心痛。为了每天见到儿子,帮他减轻负担,她开始替他买菜,一买就是两年。可现在,她的腿脚不利索,下不了床了,所以,再不能为他送菜。

这个故事对于众多家长来说有很强的的启迪和警示作用:“你到底爱的是孩子,还是孩子努力的结果?如果是后者,那说明你不会爱!”亦或是“你到底是爱自己的孩子,还是爱那个你心目中的孩子?如果是后者,那说明你不会爱!”,往往,在和孩子互动过程中,我们关注自己的感受,关注孩子是否改错,关注孩子是否优秀,而我们忽略了关注孩子本身,这些都是打着爱的旗号伤害着孩子,但我们往往认为这就是爱。请牢记,孩子本身最重要!

让孩子去开辟自己的天空

为了生存,也为了三个孩子能早日回到以色列,她先发奋学习希伯来语,然后,在路边摆了个小摊卖春卷。以色列的官方货币是谢克尔,一谢克尔兑换人民币2块钱,更小的币值是雅戈洛,一谢克尔等于100雅戈洛。她的春卷小摊每天只能赚到十来个谢克尔……

1993年,她接回了三个孩子,大儿子14岁,二儿子13岁,小女儿11岁。开始她一直秉承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原则,依旧做着合格的中国式妈妈。把孩子送去学校读书,她卖春卷,孩子放学,她就停止营业,在小炉子上面给他们做馄饨或者面条。这一幕被邻居看到了,就来训斥大儿子:“你已经是大孩子了,你应该学会去帮助你的母亲,而不是看着你母亲忙碌,自己就像废物一样。”然后转过头训斥母亲:“不要把那种落后的中国式教育带到以色列来……”

大儿子和她都很难受,但他们都在慢慢地改变,大儿子不但学会了做春卷,还把春卷带到学校卖,每天,三个小孩子能赚到10个谢克尔,回家交给母亲。母亲觉得很心酸,让他们小小年纪就担起生活的担子,但犹太人不这么认为,在犹太家庭里,孩子们没有免费的食物和照顾,任何东西都是有价格的,每个孩子都必须学会赚钱,才能获得自己需要的一切。

于是妈妈不再提供免费的餐食和服务,同时也给他们赚钱的机会,以每个春卷30雅戈洛的价钱批发给他们,带到学校后,可自行加价出售,利润部分自由支配。

三个孩子卖春卷的方式竟然截然不同。小女儿最老实,按老价钱50雅戈洛一个零售;二儿子则以40雅戈洛的价钱批发给学校餐厅,每天让他送100个春卷;大儿子则举办了一个“带你走进中国”的讲座,讲座的噱头就在于可以免费品尝美味的中国春卷,但需要买入场券,每人10雅戈洛,结果收入1500雅戈洛。

随后他们琢磨出了更多更新颖的赚钱方法,他们很努力地去学习和思考,学业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同样作为父母,是不是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我们每天一睁开眼睛就为了孩子忙活,做饭、洗衣服、接送、辅导作业,然后才是做自己的事情,每天忙的团团转,累得筋疲力尽。一发牢骚,孩子还会心生厌烦,根本不理解我的付出。再回头看看,每

一位中国母亲不都是这样吗?这样我们就很伟大吗?我们付出了很多,却造就了一个又一个“小皇帝”、“小公主”……

想要为孩子创造一个无忧无虑,快乐成长的天空,但却发现自己完完全全的占据了创造者的位置,其实,这个位置也要有一部分让孩子承担。现在的照顾,也许会暂时保护着他们,但是他们总有一天会长大,会在长大后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那个时候,我们是如何也帮不了他们的……也许,让孩子过早的面对金钱面对名利面对社会,会有不舍和心疼,但他们总有一天要面对,总有一天要承担。

我们为何不像那位犹太母亲那样,放开手,让孩子自己去开辟属于他们自己的天空呢?

护栏设计规范

护栏设计规范 篇一:2012年最新栏杆规范 2012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锤子杆件间净距 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 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 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 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部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

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 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 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 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 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以及室外 楼梯等临空处应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 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楼梯栏杆规范要求

楼梯栏杆规范要求 楼梯栏杆规范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人们在使用楼梯时的安全和方便。下面将对楼梯栏杆规范要求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楼梯栏杆的高度要求: 楼梯栏杆的高度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所和人群进行适当的调整。在一般住宅楼梯中,栏杆的高度应不低于1.0米,不高于1.2米。对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特殊人群来说,栏杆的高度可以适当降低。 二、楼梯栏杆的材质要求: 楼梯栏杆的材质应选择坚固、耐用、不易变形的材料。常见的楼梯栏杆材质有不锈钢、木材、玻璃等。不锈钢栏杆能够提供更好的稳定性和抗压力能力,木材栏杆则更符合一些特殊装修风格的需求,而玻璃栏杆则适用于一些视觉效果要求较高的场所。 三、楼梯栏杆的扶手要求: 楼梯栏杆的扶手部分应平直,宽度不得小于50mm,高度不得 小于30mm,以保证人们抓握时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扶手的形 状和材料要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避免产生过大的压力和不适感。 四、楼梯栏杆的防护要求: 楼梯栏杆要保证表面平整,并且不能有锋利的部分和突起物,以免造成人员的伤害。特别是对于儿童和老年人来说,更需要保证栏杆的安全性。

五、楼梯栏杆的间距要求: 楼梯栏杆的垂直间距要小于100mm,以确保人们在使用时不 会将脚、手或头部卡入其中。水平间距要注意不能太大,以免产生危险和不稳定感。 六、楼梯栏杆的固定要求: 楼梯栏杆的固定要求坚固可靠,不能有松动或摇晃感。栏杆的安装要用足够数量的螺丝或铆钉进行固定,并且在墙体中需要有足够的预埋件。 七、楼梯栏杆的颜色要求: 楼梯栏杆的颜色要与楼梯和环境相协调,避免造成视觉冲击。一般来说,浅色、中性的颜色会更加容易搭配。 总之,楼梯栏杆规范要求是建筑设计和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的合理设计和安装,直接影响到人们在楼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便利。以上所提到的要求只是基本的规定,根据具体的使用场所和人群需求,楼梯栏杆的规范要求还应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2016年最新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 (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 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我国部分地区标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提出:“当斜屋顶窗的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时,务必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封闭阳台的栏杆,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

楼梯栏杆最新规范

楼梯栏杆最新规范 在日常生活中,楼梯栏杆是我们经常接触的东西,其重要性自 然不言而喻。楼梯栏杆的作用不仅在于保护行走者,还能让不同 楼层之间的距离变得更加安全和便利。针对楼梯栏杆的标准还没 有很统一的规定,不同地区和不同的场所有着不同的标准,随着 人们对于安全性的需求越来越高,近年来楼梯栏杆的规范也得到 了新的制定和更新。下面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楼梯栏杆最新规范。 一、高度标准 首先,楼梯栏杆的高度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规范,其高度一 般应该设置在0.9米至1.1米之间。根据新规范,在公共场所中, 楼梯栏杆的横向总宽度不能超过1.2米,如果楼梯栏杆的长度超过了1.2米,就需要设置一个中央支撑。楼梯栏杆要保持平稳,不能有过大的摇晃,而楼梯栏杆所处的位置也要足够安全,并且需要 经过充分的测试和确认。 二、间距标准

楼梯栏杆间距也是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标准规定里,楼梯栏杆的间距一般应该在0.1米到0.11米之间。如果一个国家的标准比较严格,那么其间距就应该在0.08米到0.11米之间,对于那些公共场所的楼梯栏杆,其间距应该控制在0.05米以内。需要注意的是,在楼梯栏杆的设计中,要特别关注儿童和残障人士的需求,营造出一个更为安全的环境。 三、扶手标准 楼梯栏杆的扶手部位对于使用者来说也非常重要。扶手的材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它的高度和厚度也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在新的规范中,扶手的高度一般应该在0.9米到1.1米之间,其厚度则应该在0.02米到0.05米之间,如果扶手是由多种材料拼接而成的话,需要保证拼接部位的平整度和稳定性。 四、钢丝绳标准 除了普通的楼梯栏杆之外,有些地方还会采用钢丝绳制成的栏杆。对于钢丝绳栏杆,新规范规定了它们的直径和张力。一般采用的钢丝绳的直径应该在8mm到10mm之间,同时,由于钢丝绳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规范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规范 楼梯栏杆扶手是保障人们行走安全的重要装置,不规范的设计和制作将可能导致意外风险。因此,楼梯栏杆扶手必须遵循国家标准 GB 50069-2012《建筑楼梯设计规范》的规定。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住宅楼梯栏杆扶手规范的问题。 首先,楼梯栏杆扶手的尺寸和材质是重要的规范问题。根据国家标准,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应该在900mm至1100mm之间,长度应在楼梯最高级数乘以0.63与最低级数乘以0.81以内,并且不能少于3根扶手。扶手的宽度应该在50mm至80mm之间,材质可以使用木材、钢材、不锈钢、铝合金或者其他的可靠有抗腐蚀性能的材质。扶手的表面也要平整、无刺。 其次,扶手的固定和安装是关键的规范要求。扶手应该牢固地固定在地面和墙壁上,能够承受人体重和一定的外力。其中,扶手的立柱或支撑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者膨胀螺栓的方式紧固,不能使用螺丝。左右两边的扶手应该相互平行,且平行于地面。在安装过程中主要要考虑扶手的连续性、稳固性和其他的人体工程学设计原则。对于楼梯的走道和平台,扶手的长度也要适应,可以根据具体的场地和设计要求进行合理调整。对于楼梯口,要设置栏杆或者装置防止人从楼梯上跌落。

最后,特别关注住宅楼梯栏杆扶手的维护和保养。在使用过程中,扶手和立柱的其他配件可能会遭受挤压或者颜色褪色的情况。特别要注意检查固定连接部分是否有松动或者损坏。如果发现扶 手或者立柱存在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更换或修理。扶手的表面应 该及时清洁、防止积尘和脏污。对于在楼梯口附近的地面应保持 干燥清洁,防止住户滑倒或者发生摔倒的意外事故。 总结起来,住宅楼梯栏杆扶手的规范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其尺 寸和材质、扶手的固定和安装、以及维护和保养都是必须遵从的 规范设计要求,不合理或不规范的设计和制作都将不利于住户和 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因此,住宅楼梯栏杆扶手的规范问题必须 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检验。

楼梯栏杆规范

楼梯栏杆规范 扶手、栏杆、楼梯和踏步的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规定 民用建筑中,当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也不应小于3级。对于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m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对于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大于或等于24m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但不宜超过1.2m。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m高度内不应留空。对于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窗台低于0.8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对于居住建筑中的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

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六层及六层以 下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 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1.10m。对于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 的净高低于0.9m的居住建筑,应设防护设施。 对于居住建筑中的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 及六层以下住宅中的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 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护栏高度 不应小于1.05m。当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 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 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商店建筑中,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楼 梯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室外 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m。 对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中的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还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m。当楼梯井 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对于外廊、内天井

双道扶手设计规范

双道扶手设计规范 篇一: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 (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 0.11M。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

楼梯扶手验收高度规范

楼梯扶手验收高度规范 篇一: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 1 (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 2 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根据国外相关

楼梯扶手验收高度规范-11页word资料

楼梯扶手验收高度规范 篇一: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一般)1.10M (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验收量取标准: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

扶手栏杆规范高度

扶手栏杆规范高度 篇一:栏杆高度规范 关于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 2 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 3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 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5 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 6 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 7 天窗应有防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 8 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并方便清洗。注:1 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扶手栏杆规范

栏杆扶手规范(2009-06-09 16:16:02)转载 标签:杂谈 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6.3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 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0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0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0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发布日期:2006-10-25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楼梯扶手国家规范

楼梯扶手国家规范 篇一:楼梯栏杆的国家标准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 楼梯护栏的释义 a.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b.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c.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d.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 1 全度的栏隔设施. e.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楼梯护栏的要求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楼梯护栏的技术要求

a.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b.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c.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 净空不应大于110?. d.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护栏材料的选择 a.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b.制做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 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结构性能 2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随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 载0.5Kn/m,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h/100(h为扶手高度). 护栏外观标准 a. 各栏杆、扶手连接处(焊接、螺丝连接)应牢固。金属栏杆与金属、塑料或 硬质木材扶手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b. 产品表面应光洁,不应有毛刺、焊渣及明显锤痕等外观缺陷。 c. 栏杆的装饰件切割部位,必须锉平磨光,边角保持整齐,不得留下切割痕迹. d. 栏杆、扶手直线部位应调直,曲线部位应保持流畅光滑,花型一致. e. 金属栏杆、扶手在涂防锈漆前,应清除锈蚀、油污。木制扶手应油漆防 腐。漆层应均匀、牢固,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漆等缺陷。

楼梯扶手验收高度规范

楼梯扶手验收高度规范

篇一: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模板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 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一般) 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 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而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中国部分地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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