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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防排烟规范的对比及图文解析

新老防排烟规范的对比及图文解析
新老防排烟规范的对比及图文解析

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

概念

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

排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图文解析防烟系统>>>>

设置部位

1、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安全性较高的安全出口)、消防电梯前室(灭火救援通道);

2、避难层(建筑内的安全区域,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才有)。

作用:通过设置防烟措施,防止烟气进入防烟部位,确保防烟部位的人员不受烟气侵袭,为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创造条件。

>>>>

方式

1、自然通风方式

楼梯间示例

前室示例2、机械加压送风方式

示例

机械加压送风的立面图和平面图示例

楼梯间加压送风口和竖井示例

加压送风机及风管示例

送风风机房电气控制柜示例

前室送风口和竖井示例排烟系统

>>>>设置部位

1、较长的疏散走道;

2、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面积较大的地上房间和地下室(这两项的具体标准因建筑定性而异,具体可参见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3、中庭。

由此可见,排烟系统的作用是将进入疏散走道的烟气排出室外,为人员疏散创造必要的安全条件。

>>>>方式

1、自然通风方式

注:此处(房间和走道)的自然通风不同于楼梯间和前室的自然通风。虽然它们的原理相同,但此处是作为排烟措施,而楼梯间和前室是作为防烟措施。

中庭示例

走道示例

2、机械排烟方式

设置部位:按规范应设置排烟措施,但又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中庭。

原理示例

水平机械排烟系统原理示例

分区示例

排烟口和手动开启装置示例

排烟口手动开启装置示例

中庭机械排烟示例

排烟风机及风管示例

排烟风机房电气控制柜示例

排烟防火阀示例

【附】防火阀与排烟防火阀的区别

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密闭场所如地下室还应设置补风用的送风系统:

机械排烟的补风系统原理

机械排烟系统的补风

排烟系统在有困难时,可以和通风空调系统兼用,但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

车库排风和排烟兼用系统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 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 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 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 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0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勺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 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C ,补风管 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C。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3.0m;当水平 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 烟方式。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 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 章和7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 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 号,邮政编码: 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 ▼▼▼▼▼▼▼▼▼▼▼▼▼▼▼▼▼▼▼▼▼▼▼▼▼▼▼▼▼▼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新防排烟规范调整汇总

固定窗 4.1.4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标准第4. 4 .14条?第4. 4. 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丙类厂房(仓库);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 3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5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注:当符合本标准第4. 4 .17条规定的场所时,可采用可熔性采光带(窗)替代作固定窗。 4. 4 . 14按本标准第4. 1. 4条规定需要设置固定窗时,固定窗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疋: 1非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每层的外墙上; 2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屋顶或顶层的外墙上,但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以 及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应布置在屋顶。 4. 4 . 15固定窗的设置和有效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2%。 2设置在靠外墙且不位于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单个固定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m2,且间 距不宜大于20m,其下沿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层高的 1 /2。供消防救援人员进 入的窗口面积不计入固定窗面积,但可组合布置。 3设置在中庭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楼地面面积的5%。 4固定玻璃窗应按可破拆的玻璃面积计算,带有温控功能的可开启设施应按开启时的 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4 . 16固定窗宜按每个防烟分区在屋顶或建筑外墙上均匀布置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 4. 2. 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 4. 2 . 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2018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如何备考

2018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如何备考 防排烟新规,千呼万唤始出来。 而留给各位考生的备考时间也只剩下百余天,再加上新教材也在该新规范正式实施前20天刚刚出版“面世”,很多考生都有一个大大的疑问,这一块到底会怎么考?在接下来的准备中究竟要怎么学?要弄清怎么考怎么学的问题,其实很简单。 本文将从4个方面内容给考生一个明细的知识解读: 第一:面对新教材、新规范,我们如何应对? 第二:新教材修订的重要考点变化? 第三:新规范强制性条款要求 第四:新规范和老规范的内容变化对比 首先,面对新教材、新规范,我们如何应对? 只要我们做到:对照规范,咬紧教材,紧扣大纲,掌握重点,则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压力。 新规范报批稿和最终实施稿内容之间有些细微的差异,而新教材由于早于新规范实施时间出版,和新规范实施稿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吻合”,因此我们大胆的预测,今年的防排烟内容不会很深很难。但同时,必须强调一点:由于新规范的出台,那么这一块的分数势必会比往年有所增加,这一点要引起考生足够重视。 我们学习的重点要倾向于,新教材和新规范都做了重要修订的部分。 那么接下来这一块的学习中,我们只需要在常规学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重要变化内容加以强化学习就可以了。下面第二个问题,我来说说重点变化。 第二:新教材修订的重要考点变化?

教材是纲。教材内容变化相对于规范内容的变化更加重要一些,我们要做重点掌握。下面对教材中重要考点的变化做出总结。 1、防烟分区面积 16版教材P85:防烟分区不宜大于2000㎡,长边不应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75m。 18版本教材P94: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当空间净高小于等于3.0m时,不应大于500㎡;当空间净高大于3.0m、小于等于6.0m时,不应大于1000㎡;当空间净高大于6.0m、小于等于9.0m时,不应大于2000㎡。 新的烟规4.2.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注: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3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相关规定。 解读:规范对防烟分区面积做了细化,同时表格中没有18版新教材中修改的小于等于9m的要求,所以按照规范,正确的姿势应该是这样的: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当空间净高小于等于3.0m时,不应大于500㎡;

新版防火规范方案和旧规的区别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X》在2015年5月1日执行。与《建筑设计防火规X》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X》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 新版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 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X》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X》,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X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 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防排烟计算书

罗源万豪城市广场 消防防排烟计算书 计算人:欧阳银寿 校对人:揭育根 日期:2015年02月

罗源万豪城市广场消防防排烟计算 本工程三期地块上部共4幢高层建筑及4幢多层建筑,其中14#、16#、30#、31#楼为高层住宅,其余为多层住宅;14#、30#、31#楼为54米18层高层住宅,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均利用外窗自然通风排烟,其合用前室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合用前室送风系统的加压送风机设于屋面层。常闭型风口在每层的合用前室各设一个,火灾时由消控中心或就地开启着火层及其上层合用前室的送风口,并同时启动加压送风机进行送风。该栋楼下地下室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在一层可开启外窗有效面积不小于1.2m2,具体做法详建施。16#楼为为54米18层高层住宅,靠外墙的合用前室均利用外窗自然通风排烟,其防烟楼梯间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6#楼主楼下地下室防烟楼梯间与上部下段加压送风系统合用,加压送风量按上部楼梯间规定的送风值增加30%。楼梯间内设自垂式百叶风口,火灾发生后,由消控中心或就地开启加压送风机对整个楼梯间送风。 由于上部14#、30#、31#楼加压送风系统形式及布置设置方式相同,故仅对14#、16#楼的各加压送风系统进行试算举例。 A、14#加压送风系统计算: 14#楼梯间开窗自然排烟,其合用前室设置加压送风系统,14#为18层,建筑高度54米的纯住宅,通往合用前室有三个双扇门,每扇门大小都为 1.2m×2.4m,根据风速法公式Lv=n*F*v*x3600=2x1.2x2.4x1.75x 0.7x3600=25401m3/h(合用前室有3个门,其风量应乘以1.75确定);根据高规表8.3.2-4选取的风量为25000m3/h, 由于合用前室有3个门,其风量应乘以1.75确定对比后取计算风量为25000 x1.5= 37500m3/h;对比后选用表格法,考虑系统漏风,漏风系数取 1.1,即37500 x1.1=41250 m3/h;故选取的风机风量为43117m3/h满足计算及规范要求。 经过复核及对风井风速阻力进行水力计算,合用前室加压送风系统14-JS-1的竖井(风井面积1.05m2)内风速约为11m/s,加压送风口每层设置一个,风口大小为500x1900(+250),即风口风速约为6.74m/s(风口有效系数取0.85),根据风量41250 m3/h由《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查得其单位长度摩擦阻力值为

完整版新老防排烟规范的对比及图文解析

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 针对2018防排烟新规范的出台,现对排烟规范重点部分做如下梳理, 重重点。今年防排烟部分的考试分值肯定会有增加的趋势。 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 统。 排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条款分布表 首先,有必要明确的是: 两个系统的总称。 防排烟系统并不是单一系统,而是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 红色部分是

新防排烟规范主要变化内容 1、防烟分区 老规,防烟分区<500m2 新规,根净高有关,并增加了防烟分区恆边的要求净高<3m T防烟分区<500m2,长边<24m 亦净高<6m r防烟分区<1000m2,长边幻6m 净高>6m,防烟分区<2000m2,长边w60nn 走道宽度<2.5m?长边MOm 老规,净高大于6m不划分防烟分区 新规,净高大于9m不划分防烟分区

2. 挡烟垂壁 老规,梁底或吊顶下不小于500mm 新规,强调储烟仓厚度 自然排烟,20%净高,不小于500mm 机械排烟,10%净高,不小于500mm 另需满足清晰高度(净高-储烟仓厚度): 净高s3m,净咼1/2以上 净咼>3m, 1.6m+0.1 / 争咼 ZL 3. 房间排烟 老规,自然排烟2%,机械排烟60CMH/m2 新规,跟净高有关 净高<6m ,自然排烟2% ,机械排烟 60CMH/m2,且不小于15000CMH 净高>6m,根据火灾模型计算排烟量 自然排烟开窗面积根据排烟量和风速反推

4、走道排烟 老规,自然排烟2%,机械排烟60CMH/m2 新规,根据走道和周围房间排烟情况①仅走道排烟 自然排烟,走道两侧各开窗2.0m2 机械排烟,不小于13000CMH ②走道和房间都排烟 自然排烟2%,机械排烟60CMH/m23且不小于13000CMH 5. 中庭排* 老规,自然排烟5%,机械排烟根据换气次数4 次/h 或6次/h 新规,根据周围场所排烟情况 ①周围场所都是机械排烟 周围场所最大防烟分区120CMH/m2 ,且不小 T107000CMH 注:排烟量基本上就是107000CMH 自然排烟开窗面积根据排烟量和风速反推 ②周围场所仅回廊排烟 排烟量不小于40000CMH 白铁裔而玉□未曰士侄州吐田□玉口呵彳圭G 堆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 (09年最新修订)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中庭; 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 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

防排烟系统应用规范

防排烟系统应用规范 1、GB50045-95中8.1.5条: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8.1.5.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8.1.5.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 应大于15m/s。 8.1.5.3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 大于10m/s。 2、GB50045-95中8.3.1条: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 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8.3.1.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 室或合用前室。 8.3.1.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 烟条件的前室。 8.3.1.3封闭避难层(间)。 3、GB50045-95中8.3.2条: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 或按表的规定。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 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加压送风量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 合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 注:(1)上四个表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0.75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其风量应乘以1.50~1.75系数计算。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0m/s。 (2)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4、GB50045-95中8.3.3条: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 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5、GB50045-95中8.3.4条: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 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6、GB50045-95中8.3.5条: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 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 ▼▼▼▼▼▼▼▼▼▼▼▼▼▼▼▼▼▼▼▼▼▼▼▼▼▼▼▼▼▼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防烟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自然通风设施 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 4 排烟系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防烟分区 4.3 自然排烟设施 4.4 机械排烟设施 4.5 补风系统 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5 系统控制 5.1 防烟系统 5.2 排烟系统 6 系统施工 6.1 一般规定

防排烟系统安装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例如:2003年2 月18 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 人死亡,99人失踪,130 人受伤。又如,2004年8 月1 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 Ycuo Bolanos ”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 人死亡,520 人受伤。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2018新版《防排烟》规范中各种数字总结

2018新版《防排烟》规范中各种数字总结 2m: 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自然排烟窗(口)的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3m: 当自然排烟口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储烟仓以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烟窗(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自然排烟窗(口)宜分散均匀布置,且每组的长度不宜大于。 6m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排烟量计算: 1 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3/(h·m2)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3/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2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其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以及本标准第条~第条的规定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中的数值,或设置自然排烟窗(口),其所需有效排烟面积应根据表及自然排烟窗(口)处风速计算。 9m 注2挡烟设施: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20m 水平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设置在靠外墙且不位于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单个固定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且间距不宜大于20m,其下沿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层高的1/2。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面积不计入固定窗面积,但可组合布置。 24m/36m/500/1000/2000 表,防烟分区长边不应大于24m,最大允许面积为500㎡; 3m6m,防烟分区长边不应大于60m,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不应大于75m,最大允许面积为2000㎡。 30m 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50㎡ 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200m㎡ 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0㎡时,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方向可不限。 500m㎡ 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500㎡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 s 封闭式吊顶上设置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s。 10m/s、5m/s、3m/s 一般场所机械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为了减少送风系统对人员疏散的干扰和心理恐惧的不利影响,规定其机械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3m/s。

暖通版防烟排烟新规防排烟计算书

一防烟系统计算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条~第规定计算确定。当系统负担建筑高度大于24m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应按计算值与表表的值中的较大值确定。 1、楼梯间或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L j=L1+L2 () L s=L1+L3 ()式中:L j——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 L s——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 L1——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m3/s); L2——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下,其他门缝漏风总量(m3/s); L3——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m3/s)。 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应按下式计算: L1=A k vN1()式中:A k——一层内开启门的截面面积(m2),对于住宅楼梯前室,可按一个门的面积取值; v——门洞断面风速(m/s);当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均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均不应小于s;当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只有一个开启门的独立前室不送风时,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于1m/s;当消防电梯前室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消防电梯前室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

于s;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机械加压送风而楼梯间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系统时,通向独立前室、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的疏散门的门洞风速不应小于(A1/A g+1)(m/s);A1为楼梯间疏散门的总面积(m2);A g为前室疏散门的总面积(m2)。 N1——设计疏散门开启的楼层数量;楼梯间:采用常开风口,当地上楼梯间为24m以下时,设计2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1=2;当地上楼梯间为24m 及以上时,设计3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1=3;当为地下楼梯间时,设计1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1=1。前室:采用常闭风口,计算风量时取N1=3。2、门开启时,规定风速值下的其他门漏风总量应按下式计算: () 式中: A——每个疏散门的有效漏风面积(m2);疏散门的门缝宽度取0. 002m ~ 。 P——计算漏风量的平均压力差(Pa); 当开启门洞处风速为0. 7m/s 时,取P = 6. 0Pa; 当开启门洞处风速为1. Om/s 时,取P = 12. 0Pa; 当开启门洞处风速为1. 2m/s 时,取P=17. 0Pa 。 n 指数(一般取n=2); 不严密处附加系数; N2——漏风疏散门的数量,楼梯间采用常开风口,取N2=加压楼梯间的总门数- N1楼层数上的总门数。 3、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阀门单位面积的漏风量[m3/(sm2]; Af——单个送风阀门的面积(m2;

防排烟规范

防烟系统设计 一般规定 3.1.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 系统。 3.1.3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 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 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采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2.0m2,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3.0m2。 二、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仅有一道门连通走道时,且其机械加压送风口 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 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 系统。 三、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 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用前室 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 3.1.4 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 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 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 风系统; 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3.1.6 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 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 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3.1.7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火灾时其联动开启方式应符合本规范5.1.3条规定。 3.1.8 避难层的防烟系统可根据建筑构造、设备布置等因素选择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 加压送风系统。 3.1.9 避难走道应在其前室及避难走道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下列情况可仅 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避难走道一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30m; 2.避难走道两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60m。 自然通风设施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 ▼▼▼▼▼▼▼▼▼▼▼▼▼▼▼▼▼▼▼▼▼▼▼▼▼▼▼▼▼▼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注:1表3.4.2-1?表3.4.2-4的风量按开启1个2.0m×1.6m的双扇门确定。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系数0.75计算。 2表中风量按开启着火层及其上下层,共开启三层的风量计算。 3表中风量的选取应按建筑高度或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3.4.3封闭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计算。避难走道前室的送风量应按直接开向前室的疏散门的总断面积乘以1.0m/s门洞断面风速计算。 3.4.4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满足走廊至前室至楼梯间的压力呈递增分布,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 2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 3当系统余压值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差时应采取泄压措施。最大允许压力差应由本标准第3.4.9条计算确定。 3.4.5楼梯间或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Lj =L1 + L2 (3.4.5-1) Ls =L1 + L3 (3.4.5-2) 式中:Lj——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 Ls——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 L1——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m3/s); L2——门开启时,规定风速值下,其他门缝漏风总量(m3/s); L3——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m3/s)。 3.4.6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应按下式计算: L1= AkvN1 (3.4.6) 式中:Ak——一层内开启门的截面面积(m2),对于住宅楼梯前室,可按一个门的面积取值; v——门洞断面风速(m/s);当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均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均不应小于0.7m/s;当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只有一个开启门的独立前室不送风时,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于1.0m/s;当消防电梯前室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消防电梯前室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于1.0m/s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机械加压送风而楼梯间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系统时,通向独立前室、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风速不应小于0.6 ( Al/Ag+1)( m/s);Al为楼梯间疏散门的总面积(m2);Ag为前室疏散门的总面积(m2)。 N1——设计疏散门开启的楼层数量;楼梯间:采用常开风口,当地上楼梯间为24m以下时,设计2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1=2;当地上楼梯间为24m及以上时,设计3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1 =3;当为地下楼梯间时,设计1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1=1。前室:采用常闭风

2019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9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目录 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2术语、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3厂房和仓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火灾危险性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厂房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仓库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厂房的安全疏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8仓库的安全疏散...................... 错误!未定义书签。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5民用建筑.................................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总平面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防火分区和层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平面布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安全疏散和避难...................... 错误!未定义书签。6建筑构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防火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错误!未定义书签。 6.5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浅谈建筑防排烟系统新老规范对比

浅谈建筑防排烟系统新老规范对比 摘要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为现场人员逃生和消防队救援提供很大的时间保障。本文详细解读了新出台的《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1],通过对新老规范对比方法,研究新规范对现在新建建筑的防火要求,并总结防排烟系统在未来建筑消防的领域的位置和发展趋势,对从事消防通风设计人员的工作有一定指导性意义。 关键词防排烟技术规范;消防通风;规范研究 无数火灾事实告诉我们建筑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调试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新的防排烟技术规范GB51251-2017(简称新规范)已于2018年8月实施,原GB50016-2014[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老规范)中防排烟部分正文只有四五页,现在正文不含施工部分就有近30页,变化很大。本文通过新旧规范对比,总结新规范对新建工程的要求变化,以及未来建筑领域,暖通专业在新建建筑的消防系统的重要趋势和要求。 1 新旧规范对比 本文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详细区分了规范变化。 1.1 防烟分区 老规范规定的防烟分区是500平,新规范中防烟分区的面积跟层高有关系,并增加了防烟分区长边的长度要求:净高H≤3m,防烟分区≤500平,长边≤24m;3<凈高H≤6m,防烟分区≤1000平,长边≤36m;净高H>6m,防烟分区≤2000平,长边≤60m;且老规范规定净高大于6米不用划分防烟分区,新规范要求净高大于9米不用划分防烟分区。 1.2 挡烟垂壁 老规范规定的挡烟垂壁是梁底或者吊顶下不小于500mm高的不燃体。新规范中强调储烟仓厚度,需满足自然排烟时,20%净高高度且不小于500mm;机械排烟时,10%净高高度且不小于500mm;另外需要满足清晰高度的要求,清晰高度为空间净高减去储烟仓高度,净高≤3m,清晰高度不小于净高的一半;净高>3m,清晰高度不小于1.6m+0.1x净高。 1.3 房间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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