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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与检验报告填表说明

第五章见证取(抽)样检验(测)报告

基本要求:

1、“报告编号”是由出具试验报告检测(试验)机构自编,编号必须遵循“唯一性”的原则,即一个检测机构出具的每一份报告必须而且只能有一个报告编号;

2、“试验类别”分为“自检”、“普通送检(检验)”、“有见证送检(检验)”、“监督抽检”等四种类型。

“自检”: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

“普通送检(检验)”:是指由施工承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试验;

“有见证送检(检验)”: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承包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数量及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文)的相关规定;

“监督抽检”:一是指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使用便携式仪器、设备随机对工程实体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的抽样测试;

二是指由监督机构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委托检测机构在负责实施项目质量监督员的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工程实体等,按照规定的比率进行取样送检或实地检测的行为。

关于有见证送检和监督抽检的基本要求:

(1)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和监督抽检制度;

(2)检测机构在受理该类委托检测时,应对试样有见证取样或监督抽查送检有效性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的检测项目,其检测报告应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印章。

(3)“有见证送检(检验)”和“监督抽检”需在报告中注明见证人或监督抽检人的姓名和证号;

3、各类检测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建设部2002年9月28日发布施行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的有关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2)进场材料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一般在三方见证情况下加倍取样)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全部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3)凡有见证取样及送检要求的,应有见证记录、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4)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

(5)功能性试验按有关标准进行,并有有关单位参加,填写试验记录,由各方签字,手续完备;

(6)所有检(试)验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出具。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功能性检验主要项目一般包括:

(1)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

(2)无压力管道(工作压力≤0.1MPa)严密性试验;

(3)桥梁工程的动、静载试验;须进行试验范围按照《广东省城市桥梁检查和检验办法》(粤建字[1999]105号)的规定执行(见《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说明);

(4)水池满水试验;

(5)消化池气密性试验;

(6)压力管道(工作压力≥0.1MPa)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通球试验等;

(7)其它施工项目如设计有要求,按规定及有关规范做使用功能试验。

功能性检验项目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在进行具体检测时除按说明3·(5)规定做好各方见证记录外,还必须按照说明3·(6)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5、商品混凝土应以现场制作的标养28天的试块抗压、抗折、抗渗、抗冻指标作为评定的依据,并应在相应试验报告上标明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名称、合同编号。

6、市政试-18、-19、-26、、-4

7、-49、-50、-52、-5

8、-67、-6

9、-70、-71、-72、-77等表是相应试验的报告封面,出具这些报告只需要做到报告封面格式统一,其内容可根据相应的检测(试验)规程的要求来确定。

7、凡本统一用表中未单独列出专用表格的其他材料的试验表格,可以统一采用试—15表进行填制。

8、检测(试验)报告内容的基本要求,见建设部《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说明。

9、使用机构需要在报告列出的信息而相应试验表格没有时,可以在表格“备注”栏予以补充。

第一节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检验报告

水泥物理性能试验报告市政试-1

1、水泥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的试验方法详见《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

2、对于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细度由“比表面积”控制,试验方法详见《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 8074 );其它水泥的细度一般由“0.08mm(或0.045mm)方孔筛筛余”控制,试验方法详见《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 1345);

4、试验报告要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产品标准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沥青试验报告市政试—2

1、道路石油沥青使用前的复试项目:一般需要做延度、针入度(液体沥青为粘度)、软化点,对于城市快速路还需要沥青老化试验和沥青与粗集料的粘附性试验等;乳化沥青、改性沥青以及其它沥青的试验项目,应根据道路等级、结构层类别、沥青的品种以及相应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来确定;

2、沥青各项试验的方法详见《公路工程沥青和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的相关章节。

3、试验报告要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设计要求或验评标准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钢筋试验报告市政试—3

1、钢筋一般复试只需做力学性能试验,当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钢筋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或其它专项检验;如需焊接时,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并分别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2、普通钢筋检验一般以同批次、同炉号、同类型60t为一检验批;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3、钢筋拉伸试验方法详见《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钢筋弯曲试验方法详见《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钢筋化学分析方法详见《钢材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3);

4、试验报告应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产品标准给出试验结论。

钢型材试验报告市政试—4 钢型材试验报告的填制要求同市政试-3-1的说明。

钢板试验报告市政试—5 钢板试验报告的填制要求同市政试-3-1的说明。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试验报告市政试—6

1、预应力钢丝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试验方法详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试验方法》(GB/T 21839);

5、试验报告应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产品标准给出明确的试验结论。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试验报告市政试—7

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检验一般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捻制的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

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试验方法详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试验方法》(GB/T 21839);

5、试验报告应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产品标准给出明确的试验结论。

钢材焊接接头工艺检验报告市政试-8

1、钢筋焊接力学性能试验一般做拉伸强度试验,闪光对焊和压力焊还需要做冷弯试验;

2、试验所用的焊(连)接试件,应从外观检查合格后的成品中切取,数量要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钢筋焊接力学性能试验一般以同类型3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

3、拉伸试验详见《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 27);弯曲试验详见《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 27);

4、焊接接头试验合格判定方法见《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5、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焊工证,试验室应当在收样时要求委托单位提供焊工姓名及其有效的焊工证号等等信息,以便在报告的备注栏中注明焊工姓名和其有效的焊工证号;

6、钢筋连接接头采用焊接方式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连接性能试验,留取试验报告。报告必须对抗弯、抗拉试验结果有明确结论。

钢筋机械接头试验报告市政试-9

1、钢筋机械接头分为挤压套筒挤压连接、锥螺纹接头连接、直螺纹套筒接头、熔融金属充填套筒接头连接等,钢筋机械接头应按现行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连接性能试验,留取试验报告。报告必须对试验结果有明确结论;

2、试验所用的各种机械连接头试件,应从外观检查合格后的成品中切取,数量要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

3、钢筋机械接头根据其性能分为Ⅰ级、Ⅱ级、Ⅲ级等等级;

4、试验方法详见《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5、试验报告应根据试验结果和《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给出试验结论。

砂子试验报告市政试-10

1、市政工程用砂应按规定批量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一般有:筛分析、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2、试验规程可根据砂的具体用途或客户的要求分别选用《建设用砂》(GB/T 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规程给出明确的结论。

沥青混凝土用细集料试验报告市政试-11

1、市政沥青混凝土(粒径≤2.36㎜)工程用的细集料应按规定批量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一般有:筛分析、视密度、砂当量和水洗法<0.075 mm颗粒含量等;

2、试验规程可根据细集料的具体用途或客户的要求分别选用《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或其他相应的试验标准、规程。试验报告必须给出明确的结论。

沥青混凝土用矿粉试验报告市政试-12

1、沥青混凝土用矿粉试验报告应按规定批量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一般有:筛分、密度、亲水系数、含水量、塑性指数等;

2、试验规程可根据细集料的具体用途或客户的要求分别选用《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或其他相应的试验标准、规程。试验报告必须给出明确的结论。

粗集料(石子)试验报告市政试-13

1、市政工程用石子应按规定批量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一般有:筛分析、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总含量等,结构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按要求加做压碎指标值等相应试验项目;

2、试验规程可根据石的具体用途或客户的要求分别选用《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给出明确的结论。

沥青混凝土用粗集料试验报告市政试-14

1、沥青混凝土(粒径>2.36㎜)工程用粗集料应按规定批量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一般有:筛分析、密度、吸水率、洛杉矶磨耗损失、对沥青的粘附性、压碎值等;

2、试验规程可根据粗集料的具体用途或客户的要求分别选用《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或其他相应的标准、规范。试验报告必须给出明确的结论。

混凝土拌和用水质量检验报告市政试-15

1、工程中混凝土拌合用水试验一般针对地表水、地下水或海水等,对自来水或经检验合格可供人畜饮用的水不需要再做质量检验;

2、试验规程可根据水的具体用途或客户的要求,选用《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 63)或其他混凝土拌和用水质量试验方法标准。

岩石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市政试-16

1、岩石抗压强度试验试件可以是直径为50mm,高为50mm的圆柱体,也可以是边长为50mm的立方体,试件与压力机接触的两个面要磨光并保持平行,6个试件为一组;对有明显层理的岩石应制作二组,一组保持层理与受力方向平行,另一组保持层理与受力方向垂直,分别测试,并以2组抗压强度的平均值作为抗压强度值;

2、试验步骤详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中7.12。

烧结普通砖试验报告市政试-17

1、根据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以3.5~15万块为一验收批,具体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相关规定;

2、试验依照《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进行,试验完成后根据产品标准《烧结普通砖》(GB/T 5101)进行评定(根据砖的抗压强度变异系数小于等于或大于2.1分别采用抗压强度标准值法或单块最小抗压强度法进行评定)。

混凝土路面砖试验报告市政试-18

1、此表作为路面砖试验的报告格式;

3、路面砖一般2万块为一验收批;

4、路面砖试验方法应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

蒸压灰砂砖试验报告市政试-19

1、此表作为蒸压灰砂砖试验报告的格式;

2、蒸压灰砂砖用于承重结构时,使用前复试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和力学性能(抗压、抗折强度);

3、蒸压灰砂砖根据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以3.5~15万块为一验收批;

4、蒸压灰砂砖试验方法依据《砌墙砖试验方法》(GB/ T2542)。

混凝土用粉煤灰试验报告市政试-20

1、混凝土用粉煤灰一般以同批次200t为一检验批;用于道路结构层或路基填料的粉煤灰,可以参照本报告格式调整试验项目后使用,其分批按照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

2、混凝土用粉煤灰按其质量指标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3、试验方法详见《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

外加剂试验报告市政试-21

1、外加剂一般以同品种、同批次50t为一检验批;不足50t的也作为一个检验批抽检;

2、外加剂的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水量、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试验依据《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外加剂的氯离子含量、硫酸盐含量试验依据《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 8077);

3、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外加剂产品标准给出试验结论。

材料试验报告市政试-22

1、本表为《省表》中未涵盖的其他材料需要进行试验时使用的通用表格;

2、试验规程可根据材料的具体用途或客户的要求分别选用,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给出明确的结论。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报告市政试-23

1、本表主要用于预应力锚(夹)具及其他需要进行金属洛氏硬度试验的金属材料的硬度试验;

K、N、T)》(GB/T 230.1)。进场验收应从每批中抽取5%的样品且不少于5套,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标明位置和硬度范围做硬度检验。

预应力筋-连接器组装件静载试验报告市政试-24

1、本表仅提供报告的封面,其内容、格式等参照相应的质量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用来进行预应力筋-连接器组装件静载试验的预应力锚、夹具必须经过外观、硬度等进场检验且其质量符合要求;

3、设计或规范有要求的桥梁预应力锚(夹)具,生产厂家及施工单位应提供锚具组装件的静载试验报告。

4、检测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检验报告,其中包括破坏部位及形式的图像记录,并有准确的文字述评;

5、静载试验依据《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

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试验报告市政试-25

1、本表仅提供报告的封面,其内容、格式等参照相应的质量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一般指单件长度小于4m或单件质量小于5t的各类构件;

3、各种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应按照国标《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或其他相应的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逐批取样进行质量试验。

大型预制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试验报告市政试-26

1、本表仅提供报告的封面,其内容、格式等参照相应的质量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大型预制混凝土构件相应检测项目应按照国标《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或其他相应的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逐批取样进行质量试验。

预制混凝土排水管结构性能试验报告市政试-27

1、各种规格的预制混凝土排水管应按照国标《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或《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9.3节规定逐批取样进行结构性能试验;

2、试验方法按《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试验方法》(GB/T 16752)相应章节的规定进行;

品、一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环氧煤沥青涂料性能试验报告市政试-28

1、表干:手指轻触防腐层不粘手或漆没有粘到手上;

实干:手指推防腐层不移动(可以有指印);

固化:手指甲刻没有刻纹;

2、电火花检查:用电火花检漏仪检查有无打火花现象;

3、粘结力检查:是以小刀割开一舌形切口,用力撕开切口处的防腐层,观察管道表面是否仍为漆皮所覆盖,有没有露出金属表面;

4、根据试验结果,依照设计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涂料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47)等对试样进行评定。

阀门压力试验报告市政试-29

1、阀门压力试验按《工业阀门压力试验》(GB/T 13927)进行;

2、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一般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5倍;

3、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一般为阀门公称压力,用于锅炉的阀门的试验压力要求为公称压力的 1.25倍;

4、壳体试验的渗漏检查:观测有无气泡漏出进行评定;

5、密封试验漏泄率的评定依照最大允许值进行评定。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市政试-30

1、大于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1卷做物理性能检验;

2、试验方法按《沥青防水卷材试验方法》(GB 328)等标准进行;

3、按照国标《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第3.0.6条规定选用,抽样方法按照附录A和附录B规定执行,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产品标准或或参照国标《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对产品进行评定。

防水涂料试验报告市政试-31

1、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检验批,不足10t按一批抽样;

2、试验方法按《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GB/T 16777)等标准进行;

3、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产品标准或《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对产品进行评定。

复合肥料检验报告市政试-32

1、无机肥料同一厂家,同种批号,每500kg 抽1 个样。少于500kg 按500kg 标准抽样,每点不少于

2 个样。每个样1kg 左右。

2、检验项目试验方法相应的国家试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

3、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复混肥产品标准给出试验结论。

灌溉用水检验报告市政试-33

1、绿化工程灌溉用水如果是自来水的,则不需进行检测

2、灌溉用水取样方法与频率为:同一水质,同一地点,抽取两个样。装水容器先用抽样的水冲洗两遍后再装上水样约3L。

3、检验项目试验方法依据《森林土壤水化学分析》(L Y/T 1275一1999)或其他相应的国家试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

4、灌溉水试验内容和质量评定评定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或设计要求。

土壤检验报告市政试-34

1、土壤取样方法和抽检频率应符合《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T 581-2009)中10.2.2.1.1~10.2.2.1.4条款要求规定

2、检验项目试验方法依据相应的国家试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

3、土壤试验内容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满足通用种植土的标准,土壤检测各指标应符合当地相关要求。

有机肥料检验报告市政试-35

1、有机肥料取样方法和抽检频率应符合《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T 581-2009中10.2.3.1条款要求规定

2、检验项目试验方法依据《有机肥料》(NY 525-2012)或其他相应的试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

3、肥料试验内容和质量评定依据《有机肥料》(NY 525-2012)或设计要求执行。

植物营养成分检验报告市政试-36

1、检验项目试验方法依据相应的试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

2、试验内容和结果评定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节施工试验报告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

1、做配合比设计之前首先要对原材料进行试验,如果不是使用生活饮用水也要先试验;

2、具体的设计过程参照《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或《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技术细则》(JTG/T F30)进行。

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市政试·施-2

1、配合比设计之前首先要对原材料进行试验;

2、具体的设计过程依照《沥青路面施工验收规范》(GB 50092)或《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进行;

3、本报告应附马歇尔试验资料及相应的原材料试验报告。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

1、配合比设计之前首先要对原材料进行试验,如果不是使用生活饮用水也要先试验;

2、具体的设计过程依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进行;其他特种砂浆按照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1、拌制混凝土前需要先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2、混凝土试块极限抗压强度试验过程详见《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1)。

混凝土小梁试件抗折(弯拉)强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5

1、拌制混凝土前需要先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2、混凝土小梁试件抗折(弯拉)强度试验过程详见《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1)。

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报告市政试·施-6

1、拌制抗渗混凝土前需要先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2、试验过程依照“《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的规定进行;

3、该试验测得的6个试件中有3个试件端面呈有渗水现象时的水压力为F(MPa),则其抗渗等级为F ×10-1,以P表示。

混凝土路面芯样劈裂抗拉强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7

1、此试验项目适用于水泥混凝土路面现场钻取芯样的强度检验(设计路面强度以抗折强度表示时);

2、试验方法详见《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1),试验得到的劈裂抗拉强度可参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97)换算为路面抗折强度。

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8

1、此试验项目适用于在混凝土构筑物(或构件)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现场钻取芯样的抗压强度检验;

2、用来做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试验的芯样直径一般为100mm,当采用其他规格的芯样时,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试验方法详见《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和《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1)。

1、拌制砂浆前需要先进行砂浆配合比设计;

2、砂浆抗压强度试验过程详见《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T 70);

3、砌筑砂浆单组强度的数值取舍原则及合格判断按照国标《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的相关规定执行。

无机结合料稳定类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0

1、无机结合材料稳定材料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每组的试件数量:

对于细粒土:(颗粒最大粒径不大于4.75mm,公称最大粒径不大于2.36mm的土)至少制备6个试件。

对于中粒土:(颗粒最大粒径不大于26.5mm,公称最大粒径大于2.36mm且不大于19mm的土或集料)至少制备9个试件。

对于粗粒土:(颗粒最大粒径不大于53mm,公称最大粒径大于19mm且不大于37.5mm的土或集料)至少制备13个试件。

无机结合料稳定类基层混合料水泥(石灰)剂量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1

1、建设部《管理文件规定》规定:“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无机结合料稳定类基层应有石灰、水泥实际剂量的检测报告。”

2、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水泥(石灰)剂量试验的检测频率、数量参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相关规定;

3、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水泥(石灰)剂量试验首先要用EDTA滴定法标定标准曲线;

4、每次施工时使用的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取样对照曲线确定水泥(石灰)剂量;

5、试验过程详见《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

沥青混合料成品质量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2

1、此表适用于在沥青混合料拌和厂随机抽取沥青混合料成品或在碾压成型的路面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对其质量的进行检验;

2、各个指标的试验方法详见《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

快速路一般需要加做动稳定度。

沥青混合料稳定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3

1、此表适用于在沥青混合料拌和厂逐批随机抽取沥青混合料成品或在摊铺现场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制成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对其质量的进行检验;也适用于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对试拌的沥青混合料制成马歇尔稳定度试件进行主要质量指标检验;

2、马歇尔稳定度试件成型方法有轮碾法、击实法、静压法;没有轮碾法和击实法试件成型设备时才使用静压法;

3、各个指标的试验方法详见《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

压实沥青路面芯样稳定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4

1、此表适用于在摊铺现场已经碾压成型的路面结构层逐层钻取有代表性的芯样进行马歇尔稳定度等主要质量指标的检验;也适用于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在轮碾成型的板状试块上钻取的芯样进行马歇尔稳定度主要质量指标检验;

2、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稳定度进行普查时,也适用此表;

3、各个指标的试验方法详见《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

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车辙)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5

1、此表适用于在沥青混合料拌和厂逐批随机抽取沥青混合料成品或在摊铺现场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制成试件进行动稳定度质量指标的检验;也适用于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对试拌的沥青混合料制成试件进行动稳定度质量(用于评价混合料抗车辙即耐磨耗能力)指标的检验;

2、动稳定度试件成型方法一般采用轮碾法;

3、各个指标的试验方法详见《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

4、一般的城市道路可以不做此试验(设计有要求的除外),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应做此试验。

沥青混合料标准密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6

1、沥青混合料标准密度试件的来源:试验段路面钻取的芯样或室内试验的马歇尔试验试件;

步骤、内容等参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

沥青混合料密度(压实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7

1、沥青混合料压实度=(压实沥青混合料密度÷沥青混合料标准密度)×100%;

2、压实沥青混合料密度试验方法依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对钻取的路面芯样要按照沥青混合料的种类选择体积法、水中重法、蜡封法、表干法等密度试验方法;

3、现场密度试验可以采用钻芯法、灌砂法、灌水法、核子密度仪法等,各种试验方法得出的结论有争议时,以钻芯法结果为准;

4、钻芯取样的频率按照相应的验评标准确定;

5、一个验收段的试验结果要计算出相应的压实度代表值,再根据设计或相应的验评标准作出评定;

6、标准密度来源于市政试·施—40的试验结论

沥青胶结材料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8

1、根据“胶结材料配合比通知单”配制沥青胶结材料;

2、沥青胶结材料的粘结力、柔韧性、耐热度试验方法依据《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GB/T 13477);

3、结论按照行标《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8)或其他相关的质量标准。

土工标准击实试验报告市政试·施-19 无机结合料标准击实试验报告市政试·施-20

1、标准击实按其单位体积的击实功不同而分为轻型击实和重型击实两种方法;非经特别注明,市政工程一般采用重型击实法;

2、路基土的击实试验方法详见《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击实试验方法见《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

3、标准击实的试验结论就是根据击实曲线得到试样在其最佳含水量状态下的最大干密度;

4、路基填土的标准击实试验应按照不同的土质、取土点分别取样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现最大干密度发生变化而失去代表性时,必须加做试验;

5、对于基层、垫层等路面结构层的标准击实试验应按照不同的集料、级配、胶结材料及其不同的剂量等分别取样进行本试验;施工过程中因为材料的变化而使最大干密度失去代表性时,必须加做本试验。

的试样应予作废(石灰稳定土和石灰粉煤灰除外)。

密度(压实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21

1、压实度=(密度÷标准密度)×100%

2、密度的试验方法包括灌砂法、环刀法、蜡封法、灌水法、核子密度仪法等;

3、试验方法详见《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或其他相关的质量标准;

4、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标准或设计要求值对一验收段作出相应的试验结论。

路面抗滑性能(构造深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22

1、路面抗滑性能(构造深度)的试验方法有手动铺砂法、电动铺砂法和车载式激光构造深度仪法等;

2、试验方法详见《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

路面抗滑性能(摩擦系数)试验报告市政试·施-23

1、路面抗滑性能(摩擦系数)的主要通过摆式仪或摩擦系数测定车来进行试验;

2、报告需在结论栏提供评定路段抗滑值的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

3、试验方法详见《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

构件无损检测试验报告市政试·施-24

1、本表用作需要对其进行无损检测钢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管材等市政构件进行无损检测试验报告的封面;

2、混凝土类构件常用的无损检测方法有超声波法、回弹法、钻芯法等;钢材类构件常用的无损检测方法有超声波法、磁粉探伤、射线法等;具体的检测方法参照相应的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确定;

3、各种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操作方法、步骤、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等,参照相应的方法标准。

预制安装水池壁板缠丝应力测定报告市政试·施-25

1、本表适用于预制安装水池壁板缠丝的应力测定;

2、设计文件或相应的质量标准、规范规定需要进行本试验时才进行,具体的试验方法、步骤及评定依

桩基础无损检测试验报告市政试·施-26

1、本表仅提供报告封面,桩基础无损检测报告的内容、格式参照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J 256)第3.5.5条的规定;

2、桩基础无损检测方法主要包括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钻芯法等,各种试验方法的适用范围、试验步骤和要求等,参照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J 256)的有关规定;

3、从事桩基无损检测的试验单位,应当符合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第3.0.5条的规定:“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同时还必须满足建设部《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说明。

基础(桩、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市政试·施-27

1、本表仅提供报告封面,基础(桩、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参照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J 256)或《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附录B的有关规定;

2、桩基础承载力检测方法主要包括单桩竖向抗压、竖向抗拔、水平静载试验等,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试验方法、步骤和要求等,参照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J 256)或《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有关规定;

3、地基承载力试验方法主要包括压板(承载板)试验、静力触探、动力触探试验等,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试验方法、步骤和要求等,参照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的相关规定;

4、从事基础(桩、地基)承载力检测的试验单位,应当符合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第3.0.5条的规定:“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同时还必须满足建设部《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说明。

道路弯沉试验报告市政试·施-28 (续)道路弯沉试验报告(续)市政试·施-29

1、本表适用于需要进行弯沉试验的路床、垫层、基层、面层等各种市政道路;

2、弯沉试验参照《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的相关规定执行;

3、路面弯沉试验的检测方法和试验标准车:

4、评定方法:路面弯沉试验数据按评定段进行统计评定,一般市政道路以100~500m为一评定段,每一评定段统计点数不超过50个点,统计评定方法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的附录I进行;

5、路面弯沉试验仪器规格及支点修正: 贝克曼梁弯沉仪有长度分别为3.6m和5.4m两种规格。在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上测定时,宜用长度为5.4m的弯沉仪且用BZZ-100标准车,当采用长度为3.6m的弯沉仪测定时,应进行支点变形修正;

6、路面弯沉试验温度修正:当沥青路面总厚度>5㎝时,应进行温度修正;

7、保证系数按照道路等级由设计提供或参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规范进行选用;

8、季节修正系数是在非不利季节进行弯沉试验时,进行分段评定需要进行修正;

上述各种修正系数的具体数值,按照设计文件或参照相关的技术标准选用;

9、试验时应当通知相关单位派员到场进行见证检验。

桥梁使用功能(动、静载)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0

1、本表仅提供报告封面,桥梁使用功能(动、静载)试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参照交通部《大跨径桥梁荷载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

2、桥梁使用功能试验方法主要包括动载试验、静载试验等,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试验方法、步骤和要求等,按照广东省《城市桥梁检查与检验办法(试行)》(粤建建字[1999]105号文)规定或参照交通部《大跨径桥梁荷载试验方法》;

3、按照广东省《城市桥梁检查与检验办法(试行)》(粤建建字[1999]105号文)规定,除设计规定要求进行试验的桥梁外,下列桥梁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动静载试验:

(1)单孔跨径达30米或总桥长达100米的梁式桥;

(2)单孔跨径达45米或总桥长达100米的拱式桥;

(3)单孔跨径达20米或主跨结构总长达40米的人行天桥(静荷);

(4)小半径、大夹角(≥30度)的连续弯桥

(5)其他有特殊需要作承载力检验的各种规格的桥梁。

4、桥梁使用功能(动、静载)试验的具体操作方法等,必须满足建设部《文件管理规定》关于功能性试验的有关规定及说明;

5、进行本试验时应当通知相关单位派员到场进行见证检验,并在试验现场签署试验记录。

排水管(渠)道闭水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1

1、排水管(渠)道闭水试验一般在管坑回填前进行,试验时应当通知相关单位派员到场进行见证检验;

2、排水管(渠)道闭水试验的具体试验方法、步骤及要求等,按照国标《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相关规定进行。

水池满水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2

1、市政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等水池必须进行满水试验,以验证池体的抗渗能力能否达到设计或质量标准的要求;

2、进行本试验时应当通知相关单位派员到场进行见证检验;

3、满水试验的方法、步骤及要求等按照国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和国标《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相关规定进行。

污泥消化池气密性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3

1、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厂等污泥池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以验证池体的密封性能否达到设计或质量标准的要求;

2、进行本试验时应当通知相关单位派员到场进行见证检验;

3、气密性试验的方法、步骤及要求等按国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和《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相关规定进行。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4

1、按照国标《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第3.3.16条规定:“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所以,给水管道在管坑回填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以验证给水管道的强度和严密性能否达到设计或质量标准的要求;

2、进行本试验时应当通知相关单位派员到场进行见证检验;

3、本试验方可采用注水法,试验压力一般由设计提供;设计没有提供时,一般可选1.5倍工作压力。

4、给水管道水压试验采用放水法或注水法进行,试验方法按照国标《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相关规定进行。

热力管道水压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5

1、按照国标《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第3.3.16条规定:“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所以,热力管道在管坑回填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以验证热力管道的强度和严密性能否达到设计或质量标准的要求;

2、进行本试验时应当通知相关单位派员到场进行见证检验;

3、热力管道水压试验方法按照国标《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或行标《市政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8的相关规定进行;

4、试验压力一般由设计提供;设计没有提供时,一般可选1.5倍工作压力。

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6

1、本试验适用于使用标准贯入仪对天然地基、深层搅拌桩、碎石桩、喷粉桩等软土地基进行处理后的强度进行的检测;

2、本试验的方法参照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或其他质量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3、仅提供试验报告封面,其内容应符合相应的试验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7

1、燃气管道在管坑回填或正式通气前,必须进行严密性试验,以验证燃气管道的严密性能否达到设计或质量标准的要求;

2、进行本试验时应当通知相关单位派员到场进行见证检验;

3、试验压力一般由设计提供;设计没有提供时,一般可选1.5倍工作压力;

4、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方法参照现行的国标或行标的相关规定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

燃气管道强度试验报告市政试·施-38

1、燃气管道在管坑回填或正式通气前,必须进行强度试验,以验证燃气管道的强度能否达到设计或质量标准的要求;

试验检测报告的基本格式要求

试验检测报告的基本格式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试验室编写的试验报告。 1、页面设置 (1)数据报告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即长×宽为297mm×210mm)。 (2)横表页边距设置为:上2.0mm、下1.5mm、左1.5mm、右1.5mm。 (3)纵表页边距设置为:上1.5mm、下1.5mm、左2.5mm、右1.5mm。 (4)页眉、页脚分别设置为0.5mm。 (5)表格外框用1.5磅粗实线,基本信息区与检测区之间分隔线用1.5磅粗实线。 (6)除标题区中表格名称用16号宋体加粗外,数据报告中固化内容采用10号宋体字、居中,填充内容采用10号仿宋体、居中,检测结论及备注采用10号宋体字靠左对齐 2、标题区 表格名称:××试验检测报告(位于标题区第一行,居中,16号宋体加粗)。 试验室名称:工地试验室名称采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位于标题区第二行,靠左对齐,10号宋体字。) 报告编号:与“试验室名称”同处一行,靠右对齐。(详见检测报告编写方法) 页码:位于表格的页眉处,靠右对齐,以“第×页,共×页”的形式表示。 3、基本信息区 基本信息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用途、委托/任务编号、样品名称、样品描述、样品编号、试验条件、试验依据、试验日期、主要仪器设备及编号、判定依据等内容。相关编写要求为: (1)施工/委托单位:为二选一填写项,宜填写施工单位名称,当无法填写施工单位信息时,可填写委托单位名称。 (2)工程名称:本报告测试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名称。 (3)工程部位/用途:为二选一填写项,当可以明确被检对象在工程中的具体位置时,宜填写工程部位的桩号;当指明数据报告结果的具体用途时,宜填写相关信息。 (4)委托/任务编号:用于表示外部委托/内部任务流转的唯一性编号,一般宜填写委托编号,用于盲样管理时可填写任务编号。(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活动属于自检范畴,无需填写委托单位和委托编号。) (5)样品名称:按标准规范要求填写。 (6)样品描述:描述样品的状态,如样品的结构、形状、规格、颜色、数量等信息。(7)样品编号:用于区分每件独立样品的唯一性编号。(详见检测报告编写方法)

试验检测记录、报告表格填写规则要求及说明

试验检测记录、报告表格填写规则要求及说明

****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 试验检测记录、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 一、对试验检测记录的要求: 1、记录应在工作的当时予以填写,不允许事后补记或追记,以使记录保持其溯源(原始)性;仪器设备自动打印的数据(如力学试验),作为原始数据应与试验检测记录表一起保存。 2、记录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或纯黑色墨水钢笔填写,文字、数字字迹清晰端正。 3、记录填写要完整,不得有空缺。如无内容填写,其填写的方法是在空格的位置由右上向左下画一斜线“/”。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其他符号或“同上”表示。 4、表格内日期一律按年、月、日顺序横写,年份按四位数填写,月、日按两位数填写,如:2017年01月01日应写为2017-01-01;小时、分一律用两位数字填写,并以符号“:”分开。 5、记录中的任何签署都应签署全名,同时尽可能地清晰易辨,不允许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情况存在。 6、粗集料须在原始记录备注里注明集料的掺配比例(注:掺配比例5-10(mm):10-20(mm):16-31.5(mm)=*%:*%:*%。 7、记录不得任意涂改,在填写记录出现笔误后,在笔误的文字或数据上用原使用的笔墨画双横线,再在笔误处的上行间填上正确的文字和/或数值,在笔误处的下行间签名。(如确实无地方签名的,可加

在备注栏注明),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 二、试验检测记录、报告表格各要素填写要点 1、试验室名称:按下列格式填写。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以****S1中心试验室的试验室名称为例: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正安至习水高速公路S1中心试验室 2、工程部位/用途:填写单位工程。 3、委托/任务编号: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活动属于自检范畴,无需要填写委托单位和委托编号,此栏画“/”。 4、样品名称:应按标准规范要求填写,不得使用自造简化字。如“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不能简单填写为“钢筋”;“水泥混凝土”不能简写为“水泥砼”。 水泥砂浆的样品名称:水泥砂浆 水泥浆的样品名称:水泥净浆 孔道压浆(C50)样品名称:孔道压浆 混凝土样品名称:水泥混凝土 集料样品名称:进场建筑材料报验单中的材料名称填写为粗集料/细集料;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样品名称填写为碎石(规格)/机制山砂(规格) 水泥样品名称:普通硅酸盐水泥 钢筋原材样品名称:钢筋原材 钢筋原材种类: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

4试验与检验报告填表说明

第五章见证取(抽)样检验(测)报告 基本要求: 1、“报告编号”是由出具试验报告检测(试验)机构自编,编号必须遵循“唯一性”的原则,即一个检测机构出具的每一份报告必须而且只能有一个报告编号; 2、“试验类别”分为“自检”、“普通送检(检验)”、“有见证送检(检验)”、“监督抽检”等四种类型。 “自检”: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 “普通送检(检验)”:是指由施工承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试验; “有见证送检(检验)”: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承包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数量及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文)的相关规定; “监督抽检”:一是指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使用便携式仪器、设备随机对工程实体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的抽样测试; 二是指由监督机构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委托检测机构在负责实施项目质量监督员的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工程实体等,按照规定的比率进行取样送检或实地检测的行为。 关于有见证送检和监督抽检的基本要求: (1)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和监督抽检制度; (2)检测机构在受理该类委托检测时,应对试样有见证取样或监督抽查送检有效性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的检测项目,其检测报告应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印章。 (3)“有见证送检(检验)”和“监督抽检”需在报告中注明见证人或监督抽检人的姓名和证号; 3、各类检测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建设部2002年9月28日发布施行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的有关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2)进场材料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一般在三方见证情况下加倍取样)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全部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3)凡有见证取样及送检要求的,应有见证记录、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4)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

检验批填写说明

GB 50300-201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依据及说明 关于验收流程与《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检查记录必须依据《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检验批里非现场验收内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应填写依据的资料名称及编号,并给出结论。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作为检验批验收的成果凭据,但没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视同作假。 1.检验批名称及编号

(1)检验批名称:按验收规范给定的检验批名称,填写在表格名称下划线空格处; (2)检验批编号:检验批表编号按“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附录B)规定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代码、检验批代码(依据专业验收规范)和资料顺序号统一为11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8位数字均印在表上,后留下划线空格,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其编号规则具体说明如下: ①第1、2位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 ②第3、4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 ③第5、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 ④第7、8位数字是检验批的代码; ⑤第9、10、11位数字是各检验批验收的顺序号。 同一检验批表格适用于不同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时,表格分别编号,填表时按实际类别填写顺序号加以区别;编号按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序号的顺序排列。 2.表头的填写

(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全称,如为群体工程,则按群体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形式填写,子单位工程标出该部分的位置; (2)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 (3)分项工程名称按检验批所属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 规定; (4)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栏应填写总包单位名称,或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专业承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写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5)分包单位及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栏应填写总包分包单位名称,即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填写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写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6)检验批容量:指本检验批的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填写,计量项目和单位按专业验收规范中对检验批容量的规定;

检验报告填写规则

检验报告、记录填写规则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统一各类检验报告、证书、记录的填写格式,使各类检验报告、记录更加规、标准。依据各相关规则要求,特制订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应下列检验报告(证书)及记录: 1.2.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检报告(证书)、记录; 1.2.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安全监检报告(证书)、记录; 1.2.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 1.2.4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 1.2.5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 1.2.6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 1.3 检验报告(证书)一律用电脑打印出具,不得更改。 1.4 各类检验报告均应按本单位检验报告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并登记。 1.5 每个检验人员均应对自己填写的检验报告、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负责;审核人员应对检验报告、记录结论的准确性、检验项目的完整性负责;批准人员应对报告结论和检验、审核签字的规性负责。 1.6 检验报告、证书纸型一律采用A4,所填写字体为楷体。报告、证书填写的字号大小规定应和报告、证书正文的字号一致。 1.7 各类检验报告、证书的式样、格式,必须采用检验机构颁布执行的各类格式,且必须满足检验项目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 一般要求 2.1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安装安全监检证书和监检项目记录表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安装安全监督检验

证书(报告)及项目记录表填写说明》及相应的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进行填写。 2.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相应的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填写。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4《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相应的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填写。检验报告、记录记述问题要简练、清楚,附图要规。 2.3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3《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JB/T4730.1~5-2005的要求进行填写。对发现问题的记述要简练、清楚,附图要规。 2.4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5《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2.4 检验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不得任意涂改。出现差错应按规定要求划改并签字(盖章)且填写划改时间。 2.5 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规定的符号。 3 检验报告、记录填写基本要求 3.1所有检验记录编号与报告编号相同。 3.2凡是报告、记录中要求在检查结果栏打“√”“×”“—”符号的,按如下原则进行:即对于所检测项目无问题,应在相应的空格或检查结果栏打“√”,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格或检查结果栏打“×”,并在“缺陷位置及程度”栏中说明缺陷的位置、程度等,对于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可在相应栏中或检查结果栏打“—”;若仅有一整行空白者,在该行某空格填“此栏空白”,若填写行以下存在两行及以上空白时,一律在填写行下一行某空格填“以下空白”,若该填写行空格未填满,如测厚、硬度的记录报告,则可在该填写行多余空格打“—”,

检验批填写说明

检验批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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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00-201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依据及说明 关于验收流程与《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ﻫ 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检查记录必须依据《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检验批里非现场验收内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应填写依据的资料名称及编号,并给出结论。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作为检验批验收的成果凭据,但没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视同作假。 1.检验批名称及编号 (1)检验批名称:按验收规范给定的检验批名称,填写在表格名称下划线空格处; (2)检验批编号:检验批表编号按“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附录B)规定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代码、检验批代码(依据专业验收规范)和资料顺序号统一为11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8位数字均印在表上,后留下划线空格,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其编号规则具体说明如下: ①第1、2位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ﻫ②第3、4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ﻫ③第5、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

④第7、8位数字是检验批的代码;ﻫ⑤第9、10、11位数字是各检验批验收的顺序号。ﻫ同一检验批表格适用于不同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时,表格分别编号,填表时按实际类别填写顺序号加以区别;编号按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序号的顺序排列。 2.表头的填写ﻫ (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全称,如为群体工程,则按群体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形式填写,子单位工程标出该部分的位置;ﻫ(2)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 (3)分项工程名称按检验批所属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规定; (4)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栏应填写总包单位名称,或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专业承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写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5)分包单位及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栏应填写总包分包单位名称,即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填写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写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6)检验批容量:指本检验批的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填写,计量项目和单位按专业验收规范中对检验批容量的规定;(7)检验批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按实际情况标注清楚;ﻫ(8)“施工依据”栏,应填写施工执行标准的名称及编号,可以填写所采用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齐全;可以是技术或施工标准、工艺规程、工法、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检验报告书书写规范

检验报告书写规范 目的:建立检验报告书写规范,确保检验报告数据完整、用语规范、结论明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工艺用水、环境监测及各类验证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检验报 告的书写。 责任人:质量控制部 内容: 1.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技术性文件。药品检验人员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报告书,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每一张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个批号。 药品检验报告书应在“检验报告书”字样之前冠以药品生产企业的全称。 2. 检验报告分三部分:表头栏目、检验项目及检验结论。 3.表头栏目的填写说明 检验报告书表头一般设置有以下项目:企业名称、标题、报告编号、检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批号、检品编号、生产厂家、检验项目、检验依据、请验部门、请验日期、报告日期。 3.1企业名称:应填写本企业全称。 3.2标题:“检验报告书”应使用加粗字体表示。 3.3报告编号:同检品编号。 3.4检品名称:原辅料、包装材料应按其包装上的名称填写;其他应按送样部门请验单上的名称填写。检品名称应按法定名称规范填写。 3.5剂型:按检品的实际剂型填写,没有的填“/”。 3.6规格:按检品的实际规格填写,没有的填“/”。

3.7批号:原辅料、包装材料应按其包装上的批号填写;其他应按送样部门请验单上的批号填写。 3.8检品编号:由专人负责编制,并标注在请验单的备注栏。 3.9生产厂家:适用于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并按其包装上的名称填写。 3.10检验依据:成品应依据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待包装品依据企业标准。 3.11请验部门:与请验单上的请验部门一致。 3.12请验日期:与请验单上的请验日期一致。 3.12报告日期:为质控部负责人审定签发报告的日期。 4. 检验项目的编排与格式 4.1在表头之下的首行,横向列出“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三个栏目。 4.2“检验项目”下,按质量标准列出【性状】、【鉴别】、【检查】与【含量测定】等大项目号,大项目号名称需添加方括号。 4.3 每一个大项目下所包含的具体检验项目名称和排列顺序,应按质量标准书写。 4.4 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规范: 4.4.1[性状] 4.4.1.1外观性状: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内容书写。“检验结果”下,合格的写“符合规定”,必要时可按实况描述;不合格的,应先写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之处,再加写“不符合规定”。 4.4.1.2熔点、比旋度或吸收系数等物理常数: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内容书写。在“检验结果”下,写实测数值;不合格的应在数据之后加写“不符合规定”。 4.4.2 [鉴别] 常由一组试验组成,应将质量标准中鉴别项下的试验序号(1) (2)…等列在“检验项目”栏下。每一序号之后应加注检验方法简称,如化学反应、薄

检验批新表格填写说明

一、检验批新表格填写说明: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必须依据《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检验批里非现场验收内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应填写依据的资料名称及编号,并写出结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作为检验批验收的成果凭据,如果没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视同造假。 1、检验批编号: 检验批的编号按“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附录B规定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代码11位数码编号,写在检验批验收表格的右上角,前8位数字均已印制表上,后面三位按照检验批验收的时间先后顺序从001开始进行编号。表格的第1位、第2位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表格的第3位、第4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表格的第5位、第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表格的第7位、第8位数字是检验批的代码;表格的第9位、第10位、第11位数字是检验批的顺序号。 2、检验批表格的填写: (1)、工程名称填写全称(与施工合同及工程报建手续中工程名称一致)(2)、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填写。(3)施工单位填写总包单位名称,与备案的施工合同公章名称一致。(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与备案的施工合同及报建手续一致。(5)、分包单位名称及分包项目经理姓名与分包合同一致。 (6)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姓名由填表人直接填写即可,只是表

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本人签字。 (7)、检验的容量按检验批所代表的工程部位的实际样本总量填写。检验批容量填写***m、***m2、***m3、***件、***批、***间、***处。 (8)施工依据:应填写施工执行的标准名称及编号,可以填写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工艺规程、技术规程、施工图纸、变更、施工方案等等。 (9)、验收依据:检验表格已印制,不用填表人填写或修改。 (10)、对于定性的要求检查记录的填写,可直接填写质量证明文件齐全,试验合格,合格证编号:******或者见证试验合格,报告编号:******。(11)、非抽检项目直接画斜线“/”。 (12)、“全/实际数量”。 (13)、最小/实际抽样数量,实际抽样数量≥最小抽样数量如“5/5或5/8。(14)、采用文字描述的验收项目,合格打“√”,不合格打“×”。 (15)、主控项目中,无论是定性还是定量的描述,检查全部合格为合格,如有1处不合格,即为不合格。 (16)、一般项目中,定性描述合格率为100%,此条方为合格。 (17)、一般项目中,定量的描述每个项目合格率>80%以上,砼保护层>90%。 《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般项目合格率≥8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般项目合格率≥90% (18)、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的填写:施工单位质检员判定检验批是否合格,填写检查结果,填写内容:“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的要求等评语”。

工程质量检验表及评定表填表说明

工程质量检验表及评定表填表说明 工程质量检验表及评定表填表说明 一、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的标准尺度。它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评定标准》附录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定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公路项目被划分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大中桥梁工程、互通立交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八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如在路基工程中,又划分为路基土石方、排水工程、小桥、涵洞工程、砌筑防护工程、大型挡土墙,组合式挡土墙等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如路基土石方工程又划分为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处理、土工合成材料处治等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评定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

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一)、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表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得分=∑[检查项目得分×权值]/∑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 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外观缺陷扣分-资料不全扣分 (1)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评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项目合格率(%)=检查合格的点(组)数/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点(组)数×100%

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填写范例_模板及概述说明

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填写范例模板及概述说明 1. 引言 1.1 概述 在土方路基施工过程中,现场质量检验是确保道路基础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是记录和统计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指标的重要文件,对于掌握工程进展、发现问题、优化施工流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提供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填写范例模板,并结合详细的概述说明,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报告单的编写规范以及填写注意事项。 1.2 文章结构 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 引言:对文章进行概述和结构说明; - 正文:介绍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填写范例,并提供相应注意事项和内容解析; - 章节三:阐述与土方路基施工相关的第三个要点; - 章节四:深入探讨与土方路基施工相关的第四个要点; - 结论:总结全文并提炼出有效的关键要点。 通过以上结构,读者可以系统地学习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编写方法和

技巧,并获得全面的知识和指导。 1.3 目的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土方路基施工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个填写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范例模板,并且结合详细概述说明,使读者能够准确地理解每个字段的含义和填写规范。 通过学习本文,读者将能够掌握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编写技巧,提高报告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和工程优化提供有力支持。 2. 正文: 2.1 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填写范例 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是用于记录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质量检验结果的重要文档。下面是一个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填写范例: ``` 报告单编号: 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 段(标)号: 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试验表填写说明

元阳县上南公路试验表的填写说明 (一)通用说明: 1、所有试验表适用于对施工过程中所用原材料、混合料和成品或半成品检测试验时用。 2、在试验报告中,试验者、计算者、复核者必须本人签名,不允许代签。、 (二)各种表格填写要求: 1、表头部分的填写: 工程名称:指单位工程名称。 试验编号:指对试样进行分类编号。(具体要求附后) 试样地点:指取样具体位置。 试样说明:指试样的类型及特征。 试验者:填试验者本人姓名,不得代签。 复核者:填复核者本人姓名,或试验者与复核者是同一人,无第二者;则试验结果无效。 试验日期:试验当天日期。 2、表中主体部分的填写: (1)、应将试验数据如实填在规定的格内或栏内,其中各项试验结果的计算及数据应符合有效数字的规定,测定结果应符合试验规程规定的精度或允许差的要求。采用的计量单位要与表中规定的保持一致,不得随意采用。

(2)、如填写有误,不得涂改。 (3)附注或备注栏在必要时填写与试验有关或须进一步说明情况的事由。 3、试验报告的填表说明 (1)、颗料分析试验报告 ①适用范围和试验目的:本试验用于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料径大于0.074mm的土进行分析试验,其目的是:划分土类,鉴定土的工程性质; ②小于2mm土质量:指经粗筛分析2mm筛孔以下的土质量; ③附栏:此栏应说明土样筛后总质量与筛前总质量之差值是否超过1%的要求,试验是否有效,并进行土的鉴别分类。 (2)、击实试验报告 ①适用范围和试验目的:本试验用于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目的在于确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 ②含水量计算精确到0.1%,干密度的计算精确到0.01(g/cm3)。 ③试验结果及说明:绘制的含水量和平整度关系曲线必须有峰值点,否则应进行补点或重新试验,必要时适当加以文字说明指出试验所得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3)、液塑限联合测定试验报告 ①适用范围和目的:本试验用于粒径不大于0.5mm,有机质含量不大于试样总量5%的土,其目的是测定土的液限和塑限,计算塑性指数,为划分土类、确定土的工程性质提供依据。

试验检测报告标准格式第二册(等级试验检测机构专用)表格填写说明

《试验检测报告标准格式》第二册 (等级试验检测机构专用)表格填写说明本册表格分为试验检测试验记录表(以下简称“试验检测记录表”)和试验检测报告(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报告”)两种表格类型。 一、表格格式 (一)数据报告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即长×宽为297mm×210mm); (二)试验检测报告封面格式见图1; (三)试验检测报告内容格式见图2,图3; (四)试验检测报告正文第一页(图2)格式 1、本页为委托方提供信息,包括工程信息及样品信息; 2、表格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三号; 3、表格一和表格二中字体:文字类为宋体五号字,数字类为Times New Roman五号字; 4、页眉为检测机构名称、页脚为检测机构电话/传真号码,字体为:文字类为楷体_GB2312,5号字,数字及字母类为Times New Roman五号字; 5、签字栏字体为黑体小四号字; 6、本页页码设置页边距:A4纸,页面方向为竖向,上、下、右各1.5厘米,左2.5厘米,页眉页脚各0.5厘米。在

页面加注检测机构名称水印,字体为隶书、30号字,颜色浅灰,板式斜式; 7、当本页1页不够时,可设置多页,在最终页签署编制人签名。 (五)试验检测报告正文第二页格式 1、本页为试验检测信息,包括检测所用设备信息、试验所需基本信息及试验检测结果信息; 2、表格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三号; 3、表格三、表格四及表格五中文字类为宋体五号字,数字及字母类为Times New Roman五号字; 4、页眉、页脚文字类为楷体_GB2312、5号字,数字类为Times New Roman五号字; 5、签字栏字体为黑体小四号字; 6、本页页码设置页边距:A4纸,页面方向为竖向,上、下、右各1.5厘米,左2.5厘米,页眉页脚各0.5厘米。在页面加注检测机构名称水印,字体为隶书、30号字,颜色浅灰,板式斜式; 7、当本页1页不够时,可设置多页,在最终页签署试验、审核、签发人签名。 二、试验检测记录表与检测检测报告部分 (一)试验检测记录表 试验检测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完全按照《公路试验

压力容器检验报告填写说明.doc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填写说明 1 基本要求 1.1 检验报告内容齐全,无缺项,表达清楚,符合《容检规》和本实施细则要求。 1.2 检验报告见证资料完整、清楚,示图规范,数据准确,定位,定量尺寸齐全。 1.3 卷面字迹工整,不涂改,无空格,无“/”。 1.4 检验报告评定结论确切,引用规范,规程条款准确,依据充分,不错漏评危险性缺陷。 2 通用栏目填写方法 2.1 各项报告中无法查清的栏目,统一规定填写“不明”,因条件限制不能检测的栏目,统一填写“未检”,不属本台容器应有的栏目统一填写“无此项”,对本台容器应装的安全附件,检验中发现未装,在本栏中填写“未装”。 2.2 容器名称栏:填写名称必须与使用证上名称一致。 2.3 容器规格栏:以容器直径、全长或高度,壁厚名义尺寸填入。 2.4 容器类别栏:按《容规》规定的符号填写。 2.5 工作介质栏:根据实际使用介质填写。 2.6 公称壁厚栏:根据公称值填写。 2.7主体材质栏: 当容器有出厂技术资料、材料清楚时,按出厂资料填写.当容器无出厂技术资料、主体材质不清时,首先区分材质种类,可选用“碳钢”、“不锈钢”、“铸钢”等填写。 2.8 使用仪器栏及仪器型号栏,按实际使用仪器及型号填写。 2.9 设计压力栏及设计温度栏应对不同工作腔分别填写,对报告上不用的工作腔名应划去。使用的工作腔名在报告上没有时,应在适当位置填上。 2.10 表面状况栏,可选用最终打磨方式填入,如“砂纸打磨”、“砂轮打磨”,未打磨的则填入“原始表面”。 3 专用栏目填写方法 3.1 检验结论报告 3.1.1 检验结论的评定,应根据《容检规》和本实施细则逐项评定,取其中评定项目等级最低者作为最终评定级别。 3.1.2 安全状况等级填写统一用字为:1、2、3、4、5。 3.1.3 允许继续使用的参数栏统一规定用字为 工作压力:Pw≤XX MPa,工作温度Tw≤XX ℃,介质为:XX。 最大允许充装量W≤XX 吨或kg。 当容器有设计参数,且明确可靠,允许继续使用参数不允许超过设计参数。 当容器设计参数不明时,允许继续使用参数根据介质适用性和强度校核来确定。 3.1.4 监控使用的限制性条件栏:本栏只用于安全状等级为4级的容器,对安全状等级为1、2、3级的容器将本栏划去。监控使用的限制性条件应考虑降压、降温,限制介质中有害成分含量,对腐蚀严重的容器提出测厚监控以及局部缺陷需要提出其它监控要求。 3.1.5 下次检验日期栏应填写XXXX年XX月前进行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 3.1.6 定级的依据一栏(检规中为判废依据,现改为定级依据)一般内容为:该容器出厂技术资料有无或齐全程度,材质清楚与否,是否劣化,设计结构是否符合当时规范,制造质量是否符合当时标准,本次检验有否发现危及安全的缺陷等方面,如本次检验未发现新生缺陷,

压力容器检验报告记录填写规则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常用项目报告、记录填写规则 填写通用规则 各单项检验检测报告、记录中该台设备涉及不到的检验项目的栏目中填写“无此项”,并在相应原始记录表卡中划“/”;对检验中应该进行检测(试验)而现场实际又无法检检测(试验)的项目的项目栏中填划写“—”,并在原始记录中注明无法检测(试验)的原因;对需要填写检测(试验)数据的项目栏,填写现场实际检测(试验)的数据值,对非数据检测结果填写“符合”或“不符合”;对于发现缺陷,应在报告中附图表示其位置、性质、尺寸。 1.压力容器全面检查报告封面 (1)设备品种:填压力容器 (2)设备代码:填写注册代码。 (3)使用单位:按有效营业执照填写全称。 (4)单位内编号:使用单位对容器有单位内编号的,按实填写,若无,填设备的出厂编号。 (5)检验类别:填首次或定期检验 (6)检验日期:填写“××××年××月××日”如“2013年01月01日”,其它各类检验报告和记录中日期的填写均按此要求 2、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目录:按所做项目填写页码.没有的在序号前打×。

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报告 3.1报告编号:按《报告和证书的控制程序》要求填写。 3.2设备名称:有原始资料(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检证书 等)按原始资料填写,若无,按上次检验报告用名称填写。 3.3检验类别:填首次或定期检验 3.4容器类别:填写Ⅰ、Ⅱ、Ⅲ类 3.5设备代码:填写注册代码。 3.6单位内编号:使用单位对容器有单位内编号的,按实填写, 若无,填设备的出厂编号。 3.7使用登记证编号:按实填写。 3.8制造单位:根据出厂资料填写。 3.9安装单位:有资料证明是专业安装单位的填写该单位名称,不明的填写“不明”。 3.10使用单位:按有效营业执照填写全称。 3.11单位地址:按实际情况填写。 3.12设备使用地点:按实际情况填写。 3.13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单位条型代码证书填写。 3.14邮政编码:按实填写。 3.15安全管理人员:按实填写或联系人。 3.16联系电话:按实填写。 3.17设计使用年限:按出厂资料填写。

压力容器类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填写说明

压力容器类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填写说明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0、记录和报告填写的一般要求 检验记录必须用纯黑、篮黑、篮色的钢笔,签字笔填写;检验记录上字迹应清楚、整洁;填写应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精洁、用词确切、数据准确。原始记录如有涂改处检验人员应在原始记录错误处划上一横杠,再填写正确项,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及更改日期。不应有的东西不应在记录上。报告中不得有涂改处。表格中不能有空项,测厚、硬度、无损检测、理化试验、化学成分分析、金相检测等报告的数据、内容终结端应填写“以下空白”字样。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无问题或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并在备注中说明。 有测量(试验)数据的,应在结果栏或单项报告中记载实际数据; 发现缺陷需要由图才能表示其位置、性质、尺寸的,应当在报告中附图描述缺陷的位置、性质及尺寸。 记录(报告)编号:原始记录与报告编号使用同一个编号。 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设备使用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管理人员: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或特种特备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联系管理人员的电话。 邮政编码:设备使用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的邮政编码。 设备名称:图纸或质量证明书上的设备全称。 单位内编号(使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的设备编号(使用单位无内部编号打“—”或“无”)。 使用证号:使用设备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此设备注册的证号。 设备代码:按设备编码规则由设备制造厂生成的设备唯一的标识码。也可使用设备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此设备注册的20位注册代码。 单位代码:设备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检验日期:受检设备检验结束或某项目检验结束的日期。 测量仪器(设备)型号:为检测时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型号,按仪器出厂资料填写。 测量仪器(设备)编号:为该仪器(设备)在本所内的仪器设备编号,每台仪器设备有且只有唯一编号。 测量仪器精度:为测量时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精度。该精度由该仪器设备出厂资料或经检定确定。 一、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及报告填写说明 1、封面填写:见0条。 2、报告目录填写: 目录中的项目按实际检验项目和所出具的报告填写,并填写相应页码。若某项报告有附页和附图应在其后的栏目中加以说明,如果报告项较少也可以不要目录页。 检验前应对现场检验前准备情况进行安全确认,在检查结果中勾选,符合要求,方可实施检验。 3、检验结论报告填写: 使用单位:略。

试验检测报告标准格式第一册(公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专用)表格填写说明

试验检测报告标准格式第一册(公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专 用)表格填写说明 试验检测报告标准格式第一册(公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专用)表格填写说明《试验检测报告标准格式》第一册 (公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专用)表格填写说明 本册表格分为公路试验检测试验记录表(以下简称“试验检测记录表”)和公路试验检测报告(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报告”)两种表格类型。 一、表格格式 (一)数据报告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即长×宽为297mm×210mm);(二)横表页边距应设置为:上2.0cm,下1.5cm,左1.5cm,右1.5cm;(三)纵表页边距应设置为:上1.5cm,下1.5cm,左2.5cm,右1.5cm;(四)页眉、页脚应分别设置为:0.5cm; (五)表格外边框应用1.5磅粗实线,基本信息区与检验数据区之间分割线应用1.5磅粗实线; (六)除标题区中表格名称用16号宋体字加粗外,数据报告中固化内容应用10号宋体字,填充内容应用10号仿宋体。 二、试验检测记录表与试验检测报告部分(一)试验检测记录表 试验检测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完全按照《公路试验 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828-20xx)规定填写。 (二)试验检测报告 试验检测报告相关要素填写说明见下表。

试验检测报告各要素填写说明要素内容信息明细填写说明由单一试验检测记录表导出的试验检测报告,其表格名称宜采用与试验检测记录表名称相同的命名方式,仅将“试验检测记录表”变更为表格名称“试验检测报告”;由多个试验检测记录表导出的试验检测报告,依据试验参数具体组成,应采用“试验检测项目名称”+“试验检测报告”的形式或其他约定的形式,如“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标题区唯一性标识编码试验室名称报告编号页码明确四段位的编码规则,应严格按表格执行。母体试验室名称+公路建设项目名称+合同段+工地试验室。由试验室自行制定,用于试验检测报告的识别,满足唯一性要求。以“第X页,共X页”的形式表示,位于表格右上角。本试验检测报告测试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全称,如东山坡至毛家沟高速公项目名称路。合同段本试验检测报告测试范围内建设项目所属合同段,如第二合同段。实施工程建造或安装的单位全称,必须与中标单位公章内容一致,如宁施工单位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工程监理的单位全称,必须与中标单位公章内容一致,如西安公路监理单位交大建设监理公司。检验对象信息区工程部位/用途为二选一填写项,当可以明确被检对象在工程中的具体位置时,宜填写工程部位(桩号),如××大桥 (K111+222~K111+898);当指明数据报告结果的具体用途时,应填写相关信息。样品编号由试验室自行编制,用于区分每件独立样品的唯一性编号。描述样品的状态,如样品的结构、形状、规格、颜色、数量、状态等信样品描述息。试验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或其它技术文件。标准、规程应填写试验依据完整,如:JTGE42-20xx《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表格空间不足时可分行显示。必要时,还需要填写标准的条款号。与试验结果相关的试验检测规程、判定标准或其他技术文件,应填写完判定依据整,可分行显示。试验检测所用主要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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