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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

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
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中煤建协字[2007]90号

关于发布《煤炭建设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计价的需要,规范煤炭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2003)、建设部第313号公告《矿山建设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要求(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5年局部修订部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组织煤炭工业五个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完成了《煤炭建设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基础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综合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经组织有关方面多次审查,现予以发布。

上述计算原则、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及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炭工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自

2008年1月1日起旅行。2000颁发的相关定额、指标、取费标准、管理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本次发布的计算规则、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管理规定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归口管理,各煤炭工业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总结完善。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抄报: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文件

中煤建协字[2011]72号

关于发布《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煤炭建设

其他费用规定》(修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煤炭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工作,满足和适应国家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新规定、新标准、新规范等政策性变化的需要,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组织对2007年版《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进行了局部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煤炭建设其他费用规定》予以发布,自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发文之日起已办理完结算的不再调整。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中煤建协字[2007]90号文中发布的《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本次发布的定额、规定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归口管理,各煤炭工业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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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煤炭建设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煤炭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煤炭建设各阶段所编制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管理,以及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发承包价格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工程造价的确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科学的预测建设期间变化因素,实行动态管理。严禁随意压价,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不正当的计价行为。

第四条、建设期间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按照各类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编制。

工程招投标阶段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考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编制。

第二章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和项目划分

第六条、煤炭建设单项工程造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组成。

第七条、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执行其他专业部造价管理规定的工程项目,如矿区公路、铁路、110KV输变电工程等,其费用构成和划分原则按有关专业部门规定执行。

第八条、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以及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井巷工程辅助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工程定额外材料费、地区价差。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但不形成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技术措施项目费和组织措施项目费组成。

第九条、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第十条、利润和税金。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十一条、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指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内容包括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及成套设备业务费等。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支付,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算,除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以外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 3 -

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具体项目见第二部分《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

第十三条、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

工程预备费和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

一、工程预备费,指在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

(一)费用内容:

1、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

2、在施工过程中因客观条件变化,施工图设计需作局部修改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

3、因地质条件变化,地基或基础需要处理和井巷工程施工中遇到的片邦冒顶等所发生的费用;

4、"井巷施工措施工程需要增加的费用;

5、地质原因造成的局部巷道返修费用(不含巷道维修范围内的巷道正常维修),井下巷道施工中探放水、探放沼气、探煤层、涌水量变化、工作面注浆等发生的费用;

6、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7、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8、材料代用增加的费用;

9、客观原因造成的3小时以上停水,停电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二)计算标准

1、投资估算

①新建矿井13%

②改扩建矿井10%

③露天矿、选煤厂、矿区机修厂等8%

④其他单项工程6%

2、初步设计概算

①新建矿井10%

②改扩建矿井7%

③露天矿、选煤厂、矿区机修厂等6%

④其他单项工程4%

(三)计算基础:

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

二、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n计算公式:Pc=∑C

t[(1+e)

t=1

式中:Pc__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Ct__计算期第t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e__价格指数。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指数执行;

- 4 -t-1-1]

n__计算期年数,以概算编制年份为基期,计算至项目建成的年份;

t__计算期第t年(以编制概算年度为计算期第一年)。

三、预备费不包括下述内容:

1、因技术政策、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原批准的初步设计作较大修改增加的工程和费用;

2、"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3、因管理不善或设计、施工质量低劣所造成的返工、窝工等费用。此项费用应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建设期间贷款利息,指通过向国内外金融机构筹措的贷款,在项目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利息。

建设期间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的规定计算。

第十五条、项目经营铺底流动资金,指经营性建设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项目总资金的铺底流动资金。该项资金按流动资金总额的30%计算。当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煤炭建设工程项目费用构成及计算程序如下表:

煤炭建设工程项目费用构成及计算程序

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项目名称

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间投资贷款利息

建设项目总造价

铺底流动资金

工程项目总资金按规定计算按规定计算一+二+三+四+五按规定计算

六+七

计算式或计算基础第三章概算编制

第十七条、概算的作用

初步设计概算是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批准后,是确定单项工程造价、编制基本建设计划、控制建设投资和施工图预算、签定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是工程招标编制招标文件的基础和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的尺度。

第十八条、概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单项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及附图、设备、器材清册。

二、概算定额。

1、井巷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和《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综合概算定额(2007基价)》。

2、露天剥离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露天剥离工程综合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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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面建筑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概算指标(2007基价)》。

4、给排水、采暖、通风工程:

执行《煤炭工业建设给排水、采暖、通风工程概算指标(2007基价)》。

5、机电安装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基价)》。

6、煤炭建设凿井措施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凿井措施工程费概算指标。

7、工程取费:

执行《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8、涉及其他专业部门的工程,执行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现行定额或指标。

三、设备价格:

按询价、合同价编制,不足部分执行《煤炭工业常用设备价格汇编》。

四、安装工程定额外材料价格:

按询价、合同价编制,不足部分参考《煤炭安装工程定额外材料价格》或其他有关现行价格。

五、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设计概算地区价差综合调整系数。

六、单位工程名称及划分按《煤炭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统一名称表》。

第十九条、编制要求

1、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应按单位工程编制,设计人员应按《煤炭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统一名称表》的顺序,提出工程量,满足概算编制的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认真核对设计工程量,正确选用定额、指标、取费标准和综合调整系数。

2、在初步设计过程中,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参加设计方案比较,从经济合理角度优化设计方案。使概算完整、准确地反映项目特征和设计技术面貌。

3、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收集掌握各项基础资料并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条、编制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一、概况:

主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特征、地理位置等。

二、投资范围。

三、编制依据:

主要说明编制采用的各项基础资料及依据的规定。

四、综合取费系数计算表。

五、投资分析,应结合各类工程生产环节的投资构成与相同类型单项工程概算进行比较,分析造价高低的原因,对于影响造价的特殊因素应予重点说明。修改概算时,应说明修改的主要内容,并与原概算进行分析比较,说明造价增减原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十一条、概算的编制

一、总概算表,根据单位工程概算、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等,按生产环节及费用构成,用概表1编制。

二、单位工程:

根据设计图纸、工程量和技术特征、概算定额(指标)、综合调整系数、设备及工器具价格和《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规定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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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巷工程,采用概表5编制。井下临时工程视同永久工程,初步设计应提出临时巷道或硐室的工程量。

2、露天剥离,包括露天矿的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工程,采用概表7编制。

3、特殊凿井工程,包括地面预注浆、冻结、钻井工程等,可采用概表6编制。其中:

地面预注浆和冻结工程汇总时汇入“施工准备工程”,钻井工程汇入“井筒”工程。

4、土建工程,包括地面建筑,地面运输,大型土石方及各种构筑物,采用概表7编制。

5、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全部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机械电器设备、运输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的购置(制作)和需要安装的设备,管线路等安装工程的安装费,采用概表8编制。

6、两个或两个以上矿井共用的地面生产系统、辅助厂房或其他设施,不作为单项工程设计时,其投资按矿井设计生产能力进行分摊。

7、矿井选煤厂作为单项工程设计时,选煤厂与矿井的投资划分:

竖井从箕斗受煤仓以下,斜井(平硐)从井筒胶带运输机或翻车机以下至产品装车全部工艺系统及铁路站线,属选煤厂投资;矸石系统,铁路专用线及其余工程属矿井投资;居住区的投资,除住宅、宿舍分别计算外,公用建筑由矿井统一计算投资,专为选煤厂服务的工程,投资归选煤厂。土地征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应按矿井和选煤厂设计的占地面积分别计算。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采用概表9编制。

四、预备费

由工程预备费和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组成,按本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采用概表10编制。

第二十二条、概算书的组成及表格

概算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封面

二、编制说明

三、概算编制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人员的姓名、专业、职称及职责,并加盖资格证专用章。

四、总概算表(概表1)

1、井巷工程概算汇总表(概表2)

2、土建工程概算汇总表(概表3)

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汇总表(概表4)

五、单位工程概算

1、井巷工程概算表(概表5)

2、特殊凿井工程概算表(概表6)

3、土建工程概算表(概表7)

4、机电安装工程概算表(概表8)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表(概表9)

6、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计算表(概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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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设期间贷款利息计算表,此表由编制单位自行设计。

第二十三条、概算书附件

一、概算定额调整换算等有关附表。不作统一规定,由概算编制单位自行确定。

二、补充概算定额及计算基础。

三、概算基础资料协议书。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二十四条、预算的作用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会审批准的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编制和调整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统计工程进度、签订承发包合同、拨付工程预付价款、工程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考核工程成本和施工企业备

工备料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以及衡量设计合理性的尺度。

第二十五条、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书。

二、施工图及说明。

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

四、单位工程统一名称表。

五、各类工程现行定额。

1、井巷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基础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和《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

2、露天剥离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露天剥离工程综合预算定额》。

3、地面建筑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

4、安装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不足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5、工程取费:

执行《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6、涉及其他专业部门的工程,执行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现行定额或规定。

第二十六条、预算编制

二、预算编制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提交预算。

三、编制预算时,如定额缺项,编制单位可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及劳动定额等资料编制补充定额,并随同预算一并发送。补充定额应报地区煤炭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批。

四、预算技术经济指标所用计量单位必须和单位工程概算表计量单位一致。

第二十七条、预算书的组成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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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估价法编制预算

预算书由以下内容和表格组成:

1、封面。

2、编制说明:

主要说明单位工程技术特征,编制依据(定额、取费标准等)等。

3、单位工程造价分析表(预表1)。

4、单位工程预算总表(预表2)。

5、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预表3)。

6、安装工程定额外材料预算表(预表4)。

7、工程量计算表(预表5)。

8、补充定额及基价计算表。

9、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汇总分析表

10、"人工及主要材料、动力消耗量汇总和价差计算表(预表6)。

二、“台月(台班)估价法”编制预算。

“台月(台班)估价法”是按照每台(项、套)设备、设施台月(台班)发生的折旧与大修、辅助材料与经常修理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等费用估价和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施工工期(月)编制费用预算的方法,台月(台班)估价法预算由以下内容和表格组成。

1、封面。

2、编制说明,主要说明技术特征,编制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取费标准等)。

3、台月(台班)费用总表。

4、第一类费用计算表(预表7)。

5、辅助工人工资计算表(预表8)。

6、动力及燃料费计算表(预表9)。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

第二十八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竟争和健康发展,有利于政府转变管理工程造价的职能起到积极作用;利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工程招投标,对确定工程合同价款、确定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签定施工合同,保证工程价款的支付、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十九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提供拟建工程量清单,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具体工程的施工方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因素并考虑风险后自主报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十条、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其编制依据和计价行为应遵循《煤炭建设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2007)》。

第三十一条、工程量清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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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封面;

二、总说明;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四、措施项目清单;

五、其他项目清单;

六、零星项目工作表;

七、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㈡、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施工图及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煤炭建设工程量计价

(2007)》;

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编制。㈠、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封面;

二、总说明;

三、工程项目总价表;

四、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五、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七、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八、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九、零星项目工作计价表;

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十一、"措施项目费(综合单价)分析表;

十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㈡、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施工图及说明。

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项目清单)。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编制投标报价时按拟建工程的个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四、《煤炭建设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2007)》。

五、各类工程现行定额。编制标底时执行现行煤炭建设各类工程定额,编制投标报价时可参考执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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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煤炭建设各类工程定额或企业定额。

1、井巷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基础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

2、露天剥离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露天剥离工程综合定额》。

3、地面建筑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

4、安装工程:

执行《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不足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5、工程取费:

执行《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6、涉及其他专业部门的工程,执行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现行定额或规定。

7、其他;

第三十三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各种表格需按照《煤炭建设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2007)》中的相关表格填写。

第三十四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活动必须遵守《煤炭建设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2007基价)》。对于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按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不得因情况不同而变动。

第六章工程价款结算的编制

第三十五条、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年度结算及工程竣工结算。

1、工程预付款,由承包单位采购材料的,发包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按年度计划完成工作量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承包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分按月度结算与支付、分阶段结算与支付。

3、年度结算,是施工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统计工作量和考核施工成本的依据。

4、竣工结算是指工程竣工后,各年度结算的汇总。是考核建设工程投资效果,编制财务决算,进行投资分析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十六条、年度结算和竣工结算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等共同编制。其中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的费用,如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由建设方编制;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审查并汇总。单项工程总结算,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根据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按生产环节汇总。

煤炭建设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加强监管力度,定期抽查各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十七条、工程价款结算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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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承包合同、设备及工器具订货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书。

二、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投标报价书。

三、设计变更通知书。

四、井下涌水量实测资料。

五、施工现场工程变更签证资料。

六、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其他各项费用调整的依据。

七、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八、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补充规定。

九、以前年度的结算。

十、其他。

第三十八条、工程价款结算编制

一、工程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应依据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三、工程造价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变更,大宗材料供应及其价格情况等,为结算积累和收集必要的原始资料,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四、年度结算的各项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跨年度施工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各项取费标准,需按各年度的规定分别计算。

五、因地质等原因造成现行定额或综合单价不适用时,双方协商可编制补充定额或综合单价,报煤炭工业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后调整结算。

第三十九条、结算的组成和表格

一、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由以下内容组成: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全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必需守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规章,依法从事建筑市场的各类经营活动,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维护并执行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章经营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实行全面市场化、内外一体化、抵押承包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各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是全司经营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重大工程

的洽谈与攻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工程任务的协调平衡、工程合同的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经营工作实行上下互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面向市场承揽工程业务。在业务洽谈上,内部遵循谁先参与谁优先的原则(遇有矛盾或特殊情况时,集团公司有权做出裁决)。 第六条凡在本市(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以外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外出施工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程任务的洽谈与分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子、分公司全面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各子、分公司自行接洽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指导、帮助具体运作。 第八条对外洽谈工程业务应向业主或招标部门出示集团公司的介绍信。同一工程项目,集团只开具一张介绍信,明确一个单位主谈。若出现同一工程项目多头介绍、多头联系的情况,在本埠的,应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裁决;在外埠的,应服从外出施工管理部的协调和裁决。 第九条关于工程介绍信的管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本埠联系洽谈工程,应先到市场发展部登记,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

安全规程措施编制实施细则

安全规程措施编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矿成立技术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机电副总、地测副总、通风副总、生产副总、生产科科长、机运科科长、防突办主任 二、总工程师 1、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主管矿井全面技术管理工作,对矿长负责。 2、总工程师要带领有关业务职能部门,竭力履行《煤炭企业总工程师责任制》规定的“四协助五负责”责任,认真行使好《煤炭企业总工程师负责制》赋于的六条权限,确保履行职责。 3、总工程师作出的有关技术决定,未经矿长同意不得改变。 4、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分管技术工作并行使相应的职权,对总工程师负责,并协助分管矿长搞好安全生产。 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编制规程(措施)的依据。 ①、矿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生产地区安排以及变更的计划。 ②、经矿设计部门批准的设计说明书。 ③、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巷道设计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及支护形式。 ④、矿井的地质水文资料及说明书。 ⑤、地质预想剖面图、地质柱状图。 ⑥、瓦斯等级、瓦斯爆炸指数、自然发火期等参数。 ⑦、地质、测量部门的实地勘查资料。 2、编制要求

①、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矿井安全质量标化验收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②、采煤、掘进、巷修、机电等规程措施必须按照公司统一标准逐项编制,不得漏项,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补充,作业规程及措施一律用A4纸打印。 ③、凡在《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必须明确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及措施中明确,不得漏项。 ④、规程措施必须按照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编写,不得照搬照抄。 ⑤、规程措施中的各种图表文字要一致,清晰,无错别字。 ⑥、规程措施由区队技术员编写,主管技术员签字,然后交分管业务科室组织会审。 ⑦、每项规程措施区队长要亲自签字。 四、规程措施的会审 1、定稿的规程措施送分管业务科室的技术管理人员审阅,由各分管业务科室组织,分管副总主持会审。 2、参加会审的单位有:生产科、通风区、防突办、检查科、调度室、机运科、销售科等科室和区队,参加会审的人员必须是主管区(科)长、工程师或技术员,会审规程措施原则上提前半天通知(特殊情况下可临时通知),参加会审的有关科室,须按时参加,不到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罚款纳入技术管理帐户,财务科设立技术管理帐户。 3、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分管副总参加作业规程会审会议。 4、作业规程会审要有会审记录,经参与会审人员签字后生效。 5、作业规程要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复审一次,复审由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拉煤汽车运输管理制度

汽车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的运输管理,确保公司煤炭运输的顺利进行,经公司充分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服从公司调派。 第二条公司出具的派车证,每车每次一张,仅限本车使用,一次有效,不得转借或租赁给他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第三条运输车辆进入矿区,在指定地点装煤及平煤,严禁在指定以外地点平煤,装煤车辆必须遮盖蓬布,并由公司专人负责施加铅封。 第四条运输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装车,无运单及煤炭没能按时、按质到达运输地的,公司将不予结算运费,并停止该车辆承运。 第五条运输车辆空车过磅后,登记证件后领取装车通知单,依次到指定地点装车。 第六条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任务时,如遇特殊情况或交通事故,要及时通知公司管理人员。 第七条运输车辆在矿区内,严禁乱停乱放,装车和卸煤现场乱丢垃圾(如:烟头、烟壳、塑料袋等杂物),做到文明运输。 第八条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及其他事故时,需要就地卸货修理运输车辆时,必须及时通知公司管理人员以待处理,在此期间运输车辆驾驶员有权和有责任保管好运输货

物,经公司同意后在当日之内由其他车辆将所卸货物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在此期间造成货物损失、丢失的,由运输车辆按市场煤价加倍赔偿。 第九条运输车辆在装车现场装车时,必须服从公司现场人员的调度及安排,按顺序排队装车,未经现场人员同意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第十条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到保质保量,禁止私自换煤、漏卸、偷盗等不良行为。公司管理人员不定期在路上巡检,如发现偷、换煤者,除加倍赔偿,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空车过磅时,车内不得有人,不得装与煤无关的货物,车厢内必须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装车完毕,按照次序办理相关手续(磅单、出门证、路单)。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吨位装运,严禁超载。 第十四条运输车辆上施加的铅封只允许本公司专职员工拆卸,运输途中不得擅自拆卸铅封。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两篇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两篇 篇一: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全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必需守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规章,依法从事建筑市场的各类经营活动,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维护并执行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章经营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实行全面市场化、内外一体化、抵押承包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各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是全司经营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重大工程的洽谈与攻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工程任务的协调平衡、工程合同的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经营工作实行上下互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面向市场承揽工程业务。在业务洽谈上,内部遵循谁先参与谁优先的原则(遇有矛盾或特殊情况时,集团公司有权做出裁决)。

第六条凡在本市(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以外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外出施工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程任务的洽谈与分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子、分公司全面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各子、分公司自行接洽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指导、帮助具体运作。 第八条对外洽谈工程业务应向业主或招标部门出示集团公司的介绍信。同一工程项目,集团只开具一张介绍信,明确一个单位主谈。若出现同一工程项目多头介绍、多头联系的情况,在本埠的,应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裁决;在外埠的,应服从外出施工管理部的协调和裁决。 第九条关于工程介绍信的管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本埠联系洽谈工程,应先到市场发展部登记,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在外埠洽谈工程,应先到外施部登记,经外施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分管外施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 第十条市场发展部、外施部不得重复签发使用介绍信审批单,应对签批的介绍信逐一登记,并跟踪检查洽谈进展情况,每月分析汇总后向总经理室汇报一次情况。 第十一条当同一工程项目出现集团公司内部几家单位同时联系时,由市场发展部根据各子、分公司专业、能力、任务等情况推荐一家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该单位负责具体洽谈。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直接承接的工程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方案

GB/T 51095-20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2015-03-08 发布 2015-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GB/T 51095-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5 年 1 1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 2015北京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77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095-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规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8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制定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 本规共分9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工程造价鉴定等。 本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主编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本规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建经投资咨询 第一测量师事务所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分公司 金马威工程造价咨询 中联造价咨询 中量工程投资咨询 红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新迪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管理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 本规主要起草人员:吴佐民王建忠东朱坚董士波恽其鋆舒宇光云朱宝瑞周和 生海泉徐小峥钟泉静吴晓宏连仓周霞骏朱毓菁王应龙 王毅 本规主要审查人员:洪学王中和唐榕辉黄成刚金铁英马军彪超郭怀君

作业规程编制管理办法

附件四: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 采掘作业规程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做到科学地组织生 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提高采、掘质量标准化水平,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必须在投产(或开 工)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各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亦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沿用、套用以前的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第3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采区和工作面设 计、地质报告、技术装备、《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4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应根据各个工作面的具体情 况,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和措施,真正起到指导生产,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第5条作业规程编制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第6条采、掘作业规程与《煤矿安全规程》、《工种 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三者的关系要求为: 1、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规定的内容,都

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2、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等)中无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3、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等)中已有规定, 在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必须写上执行该规程规定的条文序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同时贯彻其条文内容。 第7条作业规程内容必须做到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叙述准确、图表正确、标识清楚。 第8条所有作业规程应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最后 由总工程师批准执行。作业规程的贯彻要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学习作业规程后由本人签字并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9条各矿、队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生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贯彻和日常管理工作,安监部门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第二章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 第10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和按照批准的工作面设计进行编制,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开)工作面地质报告,报告中必须具备地质说明书、反映顶(底)板等高线地质及构造(包括预测构造)等内容的工作面平面布置图、巷道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地质报告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附件 1 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投标项目标底与报价以及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工作,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与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湖北公司工程造价中心是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工程造价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负责公司库站维修、安全改造及形象包装等工程项目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的委托编制。 4、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计价指标的测定、编制、调整工作。 5、参与由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6、参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审计监察处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司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规定;组织制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制度、办法。 2、审查委托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审核其进入湖北公司市场的准入资格,并负责其准入工作的办理。 3、审核工程建设部门提供资料,确定是否满足委托审计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与委托审计相关和资料传递、业务协调,平衡审计项目和审计力量,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审计。 5、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确保审计质量;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判定是否符合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办理委托审计费用结算。 6、分析审计报告,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向

2020年煤矿煤炭运销公司年度的工作总结

煤矿煤炭运销公司年度的工作总结 进入20XX年以来,运销公司全体职工在矿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集团公司“三个亮点”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以煤炭运销工作为中心,以实施单位内部市场化和sc管理工作为总抓手,坚持开 源和节流并举的方针,积极开展一系列活动,实现了安全形势的稳定和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 (一)、积极协调地方关系,实现运销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 矿井的产销平衡。由于煤炭发运工作涉及地方交管所和车场等部门的关系,为使产量不积压,每天在发运前,我们根据客户的需求计划,认真做好了车场进车数量和单位各岗点之间的协作与配合,组织广大职工积极装车,从而实现了各产品种类的及时发运和客户的正常需求。截至11月13日,共发运各种商品煤807951吨,完成全年计划的89.77。 (二)严格商品煤发运管理制度,实现发运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1、为实现发运工作的有条不紊和按部就班进行,我们实施发煤通知单制度。要求各用户在每天8点前,到磅房交管处报计划,各客户报计划必须填写煤种、票号、要货量、发货地点,提货人需签名,签名后根据矿内存煤量发煤。

2、所发煤种由运销公司根据矿内生产情况而定,在影响矿内生产时,我们将随时调整发运品种,在各煤种总需求量不超过1000吨时,不再发运地销煤。 3、矿内中煤、矸石的发运,不在单独安排,均按计划、提货人票号发运,不在接受客户之间协商发运。 4、在正常连续发完副产品后,任何人不允许组织二次发运,确需发运大量时,由公司领导报请矿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发运,否则,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50xxxx罚款。 5、任何人不允许下午5:30以后组织发运,否则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6、如出现界定不准的煤种,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如确需处理要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或报请矿领导同意后方可发运,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7、我们还与集团公司积极联系,在全公司第一家率先安装了车辆过磅挡车器,规范了发煤秩序。 (三)、积极做好煤泥的跨矿运输工作,确保了八一水煤浆生产的正常用料。鉴于八一矿生产水煤浆所用原料增大的情况,车队外运煤泥人员努力克服车况设备老化、运输路线复杂等多种不利因素,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年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行使所有者权利。作为出资者对投入各公司的国有资产运作情况实行全面监督,并按照投入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其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接受李沧区人民政府和国资委的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遵循的原则和途径,是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控股、参股和股权交易等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包括: (一)总公司直接占有的国有资产;? (二)所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三)所属进行股份制改组后控股或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四)所属集体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界定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为国有资产: (一)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的实物、货币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 (二)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核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三)由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由国内外借入资金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四)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财产兼并,购买其它企业、单位所取得的产权和权益。 (五)国有企业用集资和筹资形式形成的资产,凡实行还本付息的,其资产所有权应属国家所有。 (六)国有企业将企业法人财产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但不能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 (七)国有企业因接受馈赠或其它收益形成的各项帐外资产。? (八)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使用的财产,除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会费结余购建的资产外,均应视为国有资产。 第七条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规程措施编制、会审、贯彻制度

规程措施编制、会审、贯彻及复审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作业规程(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技术源头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要求 (一)编制原则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规程(措施)”,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 (二)编制依据 1、批准的采区、采煤工作面、掘进巷道设计、锚网巷道支护设计等有关资料。 2、经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经地测副总审核的地质变化勘查资料。 3、经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核的“一通三防”、“防突”、供电系统图、机电设备配置等资料。 4、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5、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

6、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 (三)编制程序 1、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规程措施编制前区队技术人员必须查看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班队长和有现场经验的工人代表对规程(措施)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2、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审批。 (四)编制内容 1、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图表正确规范,数据准确,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2、规程、措施内容力求语言准确、文字简练、通俗易懂,字体规范、格式统一、装订整齐。 (五)变化管理 当施工地点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支护形式及参数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一)规程、技术措施实行集中会审制度,不得跑签、传签。防突设计、防火设计、揭煤设计、通风系统调整、作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适应市场的发展,结 合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生产经营 一.项目部的设立。项目部组成必须由不少于2人的公司在职员工设立,要明确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直接对公司负责人负责,公司负责人对法人直接负责。对于以前未加明确的项目合伙人,可在此文件下发后向办公室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管理与经济总责。公司对项目收取的相应比例的管理费用。 项目部在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同时还应完成本项目部成员的年度支出,该笔费用按照有关文件计算后从进款中直接扣除。 二.合同的签订。对于各项目部承担的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由公司领导逐一审批,经评审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 材料、劳务等项目内采购合同,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签署,也不得印盖公司印鉴。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费用的管理。进账资金统一进到公司账户上,然后由院财务在扣除管理费及税金后拨付给公司各项目部账户,各项目部按国家税务制度提供相应的票据给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负责

项目财务管理。 四.各项目部承接的工程,由各项目部负责人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其相对应的职责。 第二条:项目管理 一. 公司的日常业务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所有公司印鉴及证件、仪器均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时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不得未经容许私自制作、刻印公司印鉴、证书。 二.实行项目备用金制度,针对不同的项目及付款情况,由项目 部负责人提出项目用款计划及还款时间表,报请公司及院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必须要等工程款进账后由项目负责人分期分批支付。原则上要先结算后付款。 四.资料整理。工程完工后,工程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特别是工程决算资料要及时交回公司财务,否则财务有权拒绝余款的支付。 五.项目资料审批流程。 1、勘察项目实施前,项目负责人应先提出勘察方案报送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完成勘察任务后工程技术负责人提出书面工程技术报告,报告签字人为:经理、审定人、审核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签字); 2、设计项目由工程负责人将图纸和计算书提交审核,审核后方可盖章。图纸签字人为:工程负责人、制图、校对、审核、审定,图纸会签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并在完成盖章后向办公室归档图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面是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入的有关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 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表; 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表; 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制定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审定。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后,报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联合发布。其他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修订、补充和解释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计价活动内容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下列内容: 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 约定和确认工程合同价款; 进行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 办理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工程结算和决算;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与控制原则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和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和简化。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招标控制价控制中标合同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调整与结算,促 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或由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的,从其规定,也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在不同阶段体现为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购置费、工程建 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有关费用。其 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 中约定的工程价格。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建设各方从事造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修订、补充和解释;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 (四)对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六)调解建设工程有关造价问题的争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基价(定额)、计价指引、费用标准、工期定额、计价规则及工程计价的有关文件、办法。 第七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计价依据。 各专业定额站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的委托和指导下,编制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 第八条施工企业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计量规则和编制原则自行编制能反映本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用于投标报价和成本核算。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予以补充计价依据的,相关单位应提供新项目的计价资料和数据,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编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颁发。 第十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变化,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办法定期公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数。 第三章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

**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进**集团的稳健发展,整合集团资源,拓展集团业务,完善集团及各公司的管理制度,储备优秀的管理人才,解决集团及各公司现存及潜在问题,设立**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性质 经营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是经营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委员都须遵照执行的指导性经营管理规范。 第二章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委员会制度 委员会是公司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现形式,是公司规范管理,发掘和储备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委员会全体会议 委员会全体会议是公司每年实施集体管理和集体决策的重要形式,也是寻找各公司高效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 第五条委员会常务会议 委员会常务会议是委员会的具体议事机构,负责集团日常管理事务的决策和执行。由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设置宗旨 设立经营管理委员会,通过集体管理与集体决策的方式对公司目标、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干部选拔等重大经营事项进行集体审议,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培养和建立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归属感;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第七条职能 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确定公司经营管理的目标、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干部选拔等重大经营事项,常务会议负责推动目标的实现,组织与调动人力、物力资源,把全体会议上的决议贯彻落实,最终转化为公司的生产力。 第八条会议时间 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常务会议每年不定期召开,均由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九条议事规则及会议主题 委员会会议的研究、讨论和审议活动实行集体决议,必须依据以下规则进行。 1、每个委员必须就议题作简短发言,阐明自己的观点。然后展开讨论活动。 2、与会者只要不脱离议题,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建议和意见。但出于会议时间的考虑,主持人可中断发言或采取限时发言的方式。

重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重庆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Specification of consulting of construction cost engineering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2006重庆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 3.1 基本要求 3.2 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 3.3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 3.4 项目经济评价 4 设计阶段 4.1基本要求 4.2项目资金计划 4.3设计方案优化 4.4设汁概算 4.5施工图预算 5 施工招标阶段 5.1基本要求 5.2招标文件 5.3工程量清单 5.4招标答疑 5.5投标报价回标分析 5.6投标澄清 5.7施工合同

6 施工及竣工阶段 6.1基本要求 6.2 工程款使用计划 6.3 工程进度款 6.4工程变更 6.5 工程费用索赔 6.6成本分析与调整 6.7工程竣工结算 6.8 工程竣工决算 7 工程造价鉴证 7.1基本要求 7.2鉴证依据 7.3鉴证工作 7.4鉴证报告 附录A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报表式样 A-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报告参考表式A-1-1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A-1-2投资估算汇总表 附录B设计阶段报表式样 B-1 初步设计概算报告参考表式 B-1-1设计概算报告编制说明 B-1-2设计概算汇总表

B-2 施工图预算报告参考表式 B-2-1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 B-2-2施工图预算汇总表 附录C施工招标阶段报表式样 C-l 建设工程投标总报价排序分析表 C-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分析表 C-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附录D施工及竣工阶段报表式样 D-l 工程进度款付款明细表 D-2 费用索赔审核表 D-3 工程变更费用审核表 D-4 项目总成本控制表 D-4-1 建筑安装成本偏差分析表 D-4-2 其他建设费用成本偏差分析表 D-5建筑安装成本偏差析表 D-6其它建设费用偏差分析表 D-7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D-7-1工程项目概况表 D-7-2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D-7-3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D-7-4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附录E本规范用词说明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贯彻制度示范文本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贯彻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 贯彻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⑴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各队跟班技术员(施 工单位无技术员由主管此工程的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编 写,在编写前应预先征求主管单位的分管技术人员的意 见,并收集有关技术和发放资料,生技科应提前25天给施 工单位提出地质说明书,提前20天提供施工有关图纸,同 时要广泛征求干部和工人的意见。 ⑵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写时,必须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及执行说明的有关规定。 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前15天编写, ⑷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完后,应先交给主管 单位的分管技术人员预审,经补充修改后应提前10天由分

管技术人员的副总工程师召集有关人员,集体会审然后签字。 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刻印,提前三天发至有关单位并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全体职工进行贯彻。 ⑹贯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详细统计到会人数和姓名,对遗露人员必须在其工作前进行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补课,同时应一并贯彻操作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造价计价行 为,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 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 全部建设费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编 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价或者招标控制价、投标报 价,约定工程合同价,编制竣工结算等测算、审核、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管理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和各类地方定额,编制建设工程补充定额, 核定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 (三)负责采集、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的市场价格信息,测算、发 布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指标、指数; (四)负责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统一管理劳动保险费;

(五)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鉴定、协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争议; (六)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和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七)负责审定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管理软件; (八)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委托其承办的其他事项。 县(市)、上街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 作。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监督 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 (一)投资估算指标; (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工程造价指标、指数; (五)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公司 对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所属子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加强对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实现公司整体资产效能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各子公司《公司章程》和《股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子公司是指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各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工作条例和各子公司章程是子公司治理的主体和主要依据,本办法也依据这些议事平台和规则及其协调运作来实现,特别要充分发挥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是指公司直接委派到各子公司,或经公司推荐并经子公司董事会选举而被子公司聘任,并且同时与公司建立了派出契约关系的董事和监事。 第五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契约化管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依法办事、规范管理。

第二章利用子公司股东会和股东身份进行管理 第六条公司对各子公司履行了出资人的职责,是各子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各项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收益权、优先认股权、股东会的表决权等)。 第七条当公司认为有必要时,提议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行使如下职权:决定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包括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审议批准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子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子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子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子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子公司章程。 第三章利用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派出董事、派出监事进行管理 第八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向子公司推荐董事或监事,并与被推荐人员建立派出契约关系。子公司股东会选举后,被推荐人员被子公司聘任为该子公司的董事或监事,即成为公司的派出董事或派出监事。对全资子公司,公司可直接委派董事或监事,由该子公司聘用。 第九条公司通过派出董事或派出监事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和投资等事项的管理、决策和监督。子公司董事会或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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