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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暂行规程

(试行)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统一操作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增加采购透明度,扩大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使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操作流程有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

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遵循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所有项目均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发布采购信息,扩大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范围。

二、公平公正原则。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在谈判过程中,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三、诚实信用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应严格遵守谈判纪律,忠实地履行职责,对谈判过程和内容保密,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无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四、低价成交原则。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最终的成交供应商。

第四条实施采购的前期准备

一、落实采购计划。采购中心收到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经过主任、分管主任审批落实到各业务处。

二、确定项目经办人。各业务处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预算确定具体经办人。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应确定项目经办人和协办人各一名;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各一名。

三、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经办人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明确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和实质性响应条款,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编制应按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格式在政府采购网上编制。如果采购项目为进口产品,应由采购人提供采购办的核准意见,否则不予执行。

四、复核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办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技术审核处复核。技术审核处依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复核暂行规范》要求进行复核。经复核的谈判文件应按规定逐级审定。

五、发布采购信息。竞争性谈判文件复核后,应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发

布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项目经办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及时将公告全部下载存档。

六、受理供应商报名。技术审核处负责受理供应商报名,报名受理人要准确把握报名要求,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受理供应商报名,任何人不得泄露供应商报名情况。供应商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报名受理人要及时与项目经办人沟通,说明报名情况。项目经办人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采取延长公告时间及延期谈判等措施并由采购人确认。如延长公告时间后仍不能满足谈判要求的,项目经办人应及时针对具体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按规定程序报采购办,并按批复意见执行。

七、评审专家抽取。谈判工作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项目经办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填写《省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计划网上抽取专家审批单》,提出专家类别和数量报办公室,大型或复杂项目应告知预计所需评审时间,在谈判开始前一天,由办公室负责到省政府采购办参与专家的抽取工作。专家抽取情况在谈判开始前应严格保密。

第五条组织项目评审工作

一、财务人员和项目经办人应提前到达谈判现场,财务人员负责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经办人负责组织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签到并接收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按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二、递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三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项目经办处应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采购办,并按批复意见执行。

三、项目经办人应组织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代表进行现场签到,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

四、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竞争性谈判项目,合同监督处应派人现场监督,业务处负责人(处长或副处长)应全程参加谈判;采购预算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分管主任应进行现场监督;采购预算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采购项目,主任应进行现场监督。

五、项目经办人应负责做好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具体评审事务由谈判小组独立完成,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或影响。

六、谈判工作程序

(一)项目经办人介绍谈判小组成员、监督机构、采购人代表及中心工作人员,并从专家中推举谈判小组组长,宣布谈判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纪律。

(二)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程序和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谈判、评审。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和专家,不得在评审过程中进行任何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说明。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对报

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主要是对技术条款和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对报价文件审查完毕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澄清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问题。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负责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做为入围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最终报价。

4、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最终报价,并将报价单密封,项目经办人在报价截止时间统一收取密封的最终报价单。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将被拒收。如果入围供应商不满足三家,应中止本次谈判,重新组织谈判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项目经办人应针对具体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采购办,并按批复意见办理。

(三)项目经办人在谈判小组监督下拆启并宣读各投标人密封的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谈判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和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项目经办人应对谈判评审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由谈判小组和采购人代表在谈判结果上签字确认。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确认谈判结果的,视为同意。

(四)项目经办人应现场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并公布成交价格。

(五)如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提出,由谈判小组组长代表谈判小组现场解答。

(六)项目经办人应熟练掌握谈判的各个环节和评审方法,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突发事件的掌控、处理能力,对有违规行为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要及时给予提示、纠正或制止,对拒不配合的,经请示处室负责人或分管主任后,及时上报省政府采购办。

第六条公示评审结果

一、评审结束当天或第二个工作日,项目经办人应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起草《成交公告》,经处室负责人审定后提交技术审核处,由技术审核处负责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项目经办人和公告发布人应及时下载《成交公告》存档。

二、经谈判小组评审,因有效谈判报价文件不足三家或其它原因导致废标的,项目经办人应现场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及废标理由,并发布公告。

第七条质疑处理

所有质疑应按《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发放《成交通知书》

一、公示期满或质疑答复无异议后,项目经办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及时通知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项目经办人要在当日通知办公室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合同监督处确定纳入抽检验收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项目经办处应将所有采购活动文件均移交合同监督处。

第九条合同核对

项目经办人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供应商的答疑澄清等相关承诺对采购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应签字并加盖审核专用章报省政府采购办复核备案。合同监督处确定纳入抽检验收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合同监督处负责核对并报省政府采购办复核备案。

第十条资金结算

项目经办人负责资金结算工作。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合格后,携带相关手续到采购中心办理结算,项目经办人确认结算手续完整齐全,应及时予以结算。合同监督处确定纳入抽检验收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合同监督处负责资金结算。

第十一条采购文件归档

采购活动结束后,项目经办人应及时整理采购文件,按照档案目录认真清理排序、归档。所有采购档案,项目经办人按要求归档后应及时移交办公室存档。合同监督处确定纳入抽检验收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合同监督处负责归档并移交办公室存档。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技术审核处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

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1、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2、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4、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第六条集团作为对外投资主体。集团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以集团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子公司为主体的投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来宾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董事

采购询价比价议价管理办法

采购询价比价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采购方式,制定询价、比价流程。确保采购物料的单价合理,有效的控制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所有采购和外发的与采购成本有关的活动。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进行询价议价比价工作的各项事务; 3.2 技术部负责物料的承认; 3.3 总经理负责单价的最后审核。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 采购部根据所需部门提供的样品、技术图纸进行询价,依据下列因素确定最有利的采购方式: 物料使用状况、需求数量、需求频率、市场供需状况、经验、价格; 5.2 采购员负责寻找供应商,技术部协助。 5.3 开发供应商 5.3.1 开发供应商的前提条件: a.公司要求降低采购成本时,供应商成本无法降低。 b.新产品开发,现有供应商不能满足需求。 c.供应商品质、交期、服务达不到本公司要求。 5.3.2 采购员要以有能力、有信誉、有经验为标准,开发三家以上供应商。 5.3.3 开发的供应商需持有以下有效证件: a.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资料。 b.1SO9001:2008版证书。 c.产品认证资料。 5.4询价 5.4.1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5.4.2 将所购物料的名称、规格、品牌等相关信息口头告知或传真供应商,并要求报价。 5.4.3报价单格式: a.物料品名、规格、材质、原材料品牌、特性。 b. 币别、付款方式、含税种类、报价单有效期. c.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签名并加盖公章。

5.4.4正常的报价程序 样品价小批量价批量价 5.4.5 统一各供应商报价方式、产品规格、采购条件等,方可比价。 5.5比价 旧产品,当公司策略需要降低采购成本或现有的供应商品质、服务、交期达不到本公司要求时,参照以往的采购单价以及交易条件进行比较;新产品,样品经技术、品管测试OK小批量采购后,结合供应商现场考察,交货品质、交期进行比较,择优越性的供应商。 5.5.1比价标准: a.现时的市场行情; b.采购频率、数量明显增加时; c.本次报价偏高时; d.同等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e.公司策略需要降低采购成本时 f.其他有利条件时 5.5.2 比价由采购部长,财务部长,生产技术部长共同进行,由采购部提供相关比价资料。 5.5.3总经理审核无误后方生效。 5.5.4经总经理批准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6、相关文件 《供方与采购控制程序》 7、记录 物料采购比价表

工程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 建设单位(章): 发放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对(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现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及提交方式:元 4、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份。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 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单位名称) 6、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2、工程概况 浍河水库溢洪道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发包内容为溢洪道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施工。 3、合格承包商 (1)企业应具备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项目经理证叁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和信誉要求:良好 (4)其它资格条件:无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承包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3、承包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承包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谈判申请及声明(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以往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其它资信证明等。 2、报价部分,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附件四)。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安排和关键环节控制等内容。 四、报价要求 1、承包商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 2、报价应是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晋禹水[ ]62号文关于浍河水库溢洪道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4、其他 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执行投标单价。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人工及材料的涨价因素及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它风险。 2)施工水、电费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得调整。 3)所有材料及施工检测费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doc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篇1 通常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在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代理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时,可以把这五步程序归纳为两个阶段进行,即谈判前的准备阶段和谈判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前期准备阶段,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做好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主要包括预算分析、需求分析、生产分析、市场分析、风险分析。二是要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制定项目采购的最终方案,并确定项目采购清单。三是根据项目分析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编制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四是制作竞争性谈判文件。五是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六是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七是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并向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八是成立由技术专家、采购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九是根据谈判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十是邀请有关部门,如监督机关、公证机关对谈判过程实施监督。 在谈判准备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是与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相比,竞争性谈判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评审过程也难以控制,容易导致不公正交易,甚至腐败,因此,必须对这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并对谈判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二是在谈判小组中,专家名单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在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名单应严格保密。三是谈判小组的组成,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结合专家总体情况确定,并注意专业结构要合理,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要相当。四是谈判文件制作完成后,要以正式公函形式或文件会签形式征求采购单位的意见,在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才算正式制作完成。五是管理机构对如谈判文件还有备案规定,还要将谈判文件送管理机构备案。六是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主要是从基本资格和专业资格两个方面进行预审,审查的标准主要是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标准。 (二)谈判阶段。在谈判阶段,应做好的工作主要有:一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布文号】商务部令2018年第5号 【公布日期】2009-03-16 境外投资治理方法 第二章核准 第三章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核准后,原境外投资申请事项发生变更,企业应参照第二章的规定向原核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企业之间转让境外企业股份,由受让方负责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商务部或受让方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把相关核准文件抄送其他股东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企业终止经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向原核准机关备案,交回《证书》。原核准机关出具备案函,企业据此向外汇治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及其所属境外企业应当按当地法律办理注销手续。

终止是指原经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我国企业均不再拥有原经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和东道国(地区)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企业对其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境外企业外文名称可在申请核准前在东道国(地区)进行预先注册。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落实各项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并同意驻外使(领)馆在突发事件防范、人员安全爱护等方面的指导。 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赶忙向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要求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向原核准机关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形和统计资料,确保报送情形和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其对外签署的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生效前,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

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询价文件编制管理办法

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询价文件编制管理办法 6.9.1 询价基本文件 6.9.1.1 询价函 询价函即是向报价商发出的参与指定项目、指定货物报价的邀请。 此文件为规定使用的固定格式文件,空白处由使用者填写。文件格式见《采购询价文件范本》。 6.9.1.2 询价文件目录 询价文件目录是提供给报价商的所有文件的文件清单。 此文件为规定使用的固定格式文件,文件内容由使用者填写。文件格式见《采购询价文件范本》。 6.9.1.3 报价须知 报价须知为报价商规定了报价中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此文件为参考格式文件,使用时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合理的增删,文件格式见《采购询价文件范本》。 6.9.1.4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为报价商提供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报价商选择合理的报价策略提供参考。此文件提供的信息范围应注意不可违反与业主签订的保密协议。 此文件为参考格式文件,使用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写。文件格式见《采购询价文件范本》

6.9.1.5 请购单 请购单是询价的基础,应遵循设计部门的规定由专业设计工程师编写。 请购单一般应包括:技术说明书,数据单,图纸等。 典型的请购单的样式见《采购询价文件范本》。 6.9.1.6 特殊的报价要点说明 特殊的报价要点说明将提醒报价商针对指定的货物,在技术及商务方面我们将关注的关键问题。此文件应根据具体货物,由采买工程师与专业设计工程师视需要共同编制。参考文件见《采购询价文件范本》。 6.9.1.7 商务报价单 商务报价单是要求报价商必须严格按格式填写且必须包括 在报价文件中的文件。 此文件为规定使用的固定格式文件,文件格式见《采购询价文件范本》。 6.9.1.8 分供方调查及评价表 由于某种原因准备向其询价的厂商不是本公司合格分供方 长名单中的厂商,则在向其发出询价的同时应发出本“分供方调查及评价表”,并应要求将其随报价返回。应要求报价 厂商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分供方调查及评价表”及资质 文件。 。清单见《采购询价文件范本》和《报价须知》

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xx教学设备采购采购编号:xxxxxx 竞争性谈判文件

年月

一说明 二采购程序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少于3家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2.采购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报价人将报价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方案 进行评审。 2.2 就技术及价格进行谈判,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商。 三采购文件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 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2.3 为使报价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报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

长报价截止期。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1. 报价范围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 报价人应对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中的整个包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包的内容拆 开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 1.2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报价文件构成 2.1 报价人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1.报价书2.资格证明文件3.保证金4.产品介绍及技术说明5.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业绩等) 2.2 除完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基本方案外,允许报价人根据自身经验提交推荐方案。 推荐方案必须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而且只有在报价人提供基本方案的条件下才会被考虑。 3. 报价 3.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2 报价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3.2.1 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费用;

竞争性谈判具体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图 一、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属于部门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具备部门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比照本程序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成立谈判小组 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

中抽取谈判专家。 谈判专家与政府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谈判专家回避。 三、编制谈判文件 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厂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应该包括谈判须知、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需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成交标准等,并载明确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方法和标准。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小组审核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谈判小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谈判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谈判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四、谈判文件备案 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谈判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时发现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性、公正性、准确性,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排斥性,以及未能清晰载明评审标准等情况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商采购人修改谈判文件后,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文件备案后,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布谈判项目需求、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内容、日期、地点等,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响应供应商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过程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谈判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经资格审查,响应供应商中符合资格条件不足3家的,谈判活动停止。采购人调整供应商资格条件或采购需求,提出新的采购方案,代理机构重新组织谈判活动。 代理机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5天。 七、谈判时间变更 代理机构如需变更谈判时间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八、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

最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最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2014年9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其最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 将于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并将取代商务部2009年发布的《境 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以下简称《现行办法》). 根据《现行办法》,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一律应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而《新办法》改变了这种监管模式,并将实行以“备案为主、核 准为辅”的管理模式.本文将主要就该新管理模式予以简要介绍. 一、《新办法》的适用范围 《新办法》所规范的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 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 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1)《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企业境外投资,而不 包括境内自然人境外投资;以及(2)《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企业 “投资”于境外非金融类企业,而不包括境外金融类企业.另外,事业 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企业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需参照《新办法》执行. 二、核准与备案的适用范围1、核准 根据《新办法》,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这里的“敏感国家和地区”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在《新办法》所附的《境外投资备案表》和 《境外投资申请表》中,提供了上述类别国家名单的查询路径.其中 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名单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 (https://www.docsj.com/doc/8612575534.html,/zlbg/bgzl/qtzl/t1094257.shtml);受联合国制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商业系统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业系统采购管理,推进非招标方式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企业采购管理规定》(**办〔2012〕***号)、《****商业系统“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实施细则》(**办〔2016〕**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系统各独立法人单位 及控股企业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 第三条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采购方式。 第四条采购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 第五条非招标方式采购,可以自行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 第六条竞争性谈判过程包括制定谈判文件、发布邀请、接受报名、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成立谈判小组、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等主要环节。 第七条采购实施部门对采购行为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市场调研、采购需求分析、合同起草、签约履约、信息发布、

验收、档案保管等工作。 第八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起草谈判文件,文件应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谈判邀请、谈判程序、谈判方法、成交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合同草案条款以及谈判时间及地点等。 谈判文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给予潜在谈判对象充分的 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应当要求谈判报价按照规定格式密封报价。 谈判文件经实施部门集体审查后,送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审核程序,填写《招标文件审批表》。 第九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发布谈判邀请信息。谈判邀请信息至少要在行业网站公告,公告期不得低于3个工作日。 报名不足3家的,发布二次公告;仍不足3家的,由推荐产生;其中采购实施部门代表推荐的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总数的一半,采购实施部门通过公开形式向本单位职工征求意见的,不在此限制之内。 第十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接受报名工作,并填写《报名信息初审表》。 第十一条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采购办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不少于3家拟邀请供应商,抽取结果要记录在《非招标方式采购记录表》(附件1)。

竞争性谈判方式基本程序

竞争性谈判方式基本程序 (一)谈判前的准备阶段。 在谈判开始前,一般从以下十个方面,做好准备工作: 1、对采购项目进行综合分析 集中采购机构接到采购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后,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或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科学的采购清单提供保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的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进行踏戡,或者对生产、销售市场进行广泛的调查,以提高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预算分析:主要分析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如在采购资金中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所占的比例,预算内资金是否有预算批复文件,预算外及其他资金是否已落实到位等。凡采购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予采购。 (2)需求分析:会同有关专家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供货期等采购要求进行论证、分析,通过分析准确掌握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 (3)生产分析:主要是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掌握所需货物的生产企业情况、工程或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情况等,如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数量、规模、经营、分布情况等。 (4)市场分析:主要是分析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等,通过分析应明确当前市场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以便为制定相应的谈判策略提供依据。 (5)风险分析:主要是通过对采购项目预算、需求、生产及市场等因素的分析,进一步分析采购风险,为预防风险的发生制定相应的措施。 (6)成本分析:主要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对采购过程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购费用,以便使采购成本得到合理控制。 2、确定采购清单 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确定采购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确定采购清单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 对采购项目进行分包时,应注意掌握以下原则: (1)根据采购对象的品目分包:同一品目归为一包; (2)根据采购对象的数量分包:同一品目的采购对象,如数量较大,为扩大中标面可划分为若干个包。

完整版发改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新旧对比

发改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新旧对比解读 一、11号令与9号令新旧条文变化对比

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第7条)用,新闻传媒,我国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规定的限制行业 ? 核准和备案层级 ?核准:国家发改委,其 中20亿美元以上的由国 务院核准;(第7条)(2 014年发改委20号令已删 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 区、敏感行业”) ?备案:(第8条) ? 国家发改委:中央管理企 业投资;地方管理企业中 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 ? ? 省级发改委:地方管理企 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 下 ? ?核准:国家发改委,不再有国务院核准 项目(第13条) ?备案:(第14条) ? 国家发改委: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 敏感类项目;地方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 敏感类项目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 ? ? 省级发改委:地方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 敏感类项目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 ?

“小路条”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 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 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 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 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 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 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 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 策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 内出具确认函(第10条) 删除 省级发改委转报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备 案的项目,地方企业应填 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 请表并附有关附件,直接 提交所在地的省级政府 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政 府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国 家发展改革委(第11条 和第19条) 无需转报,直接通过网络系统向相关核准 机关或备案机关提交有关文件(第18条和 第29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项目对外签署具有最终法律 约束效力的文件前,应当 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 项目实施前投资主体应当取得核准文件或 备案通知书(第32条)

询价管理办法

询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小额工程、服务和货物采购过程,提高采购效率,获得较优性价比的物资及服务并建立物资采购监督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询价采购方式适用范围 1、单批(单项)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 2、单批(单项)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 3、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物资,但按规定又不 需招标采购的。 4、30万元以上的小额工程、服务类项目及物资采购,一律采 用竞价方式或者招标方式进行。 5、单批(单项)10万元以下的物资。 5.1、单批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规格、标准统一,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通用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设备、其他设备及物资等,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需进行询价采购的物资。 5.2、单批采购金额在0.5万元(含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但年度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办公用品、耗材、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 单批采购金额在0.5万元(含0.5万元)以下的办公用品、耗材、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采取事后评价办法,采购完成后由询价小组按

季度对上季度采购物资按批次随机选择进行询价,对偏离市场价格的物资采购及时上报公司以及时纠正。

第三条询价流程说明 1、使用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及月度或年度预算提出工程、服务和物资采购要求,填写具体需求,按照流程获得公司审批。 2、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行政部和财务管理部等有关人员组成,人数为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行政部不参与第二条第5款的询价过程。 3、制定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由使用或技术部门提出,应确定询价项目的具体要求,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其中,物资确定项目主要包括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价格构成;工程与服务确定内容,建设标准、技术、资质及工期要求,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技术要求等。 4、确定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确定专人,以单位名义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发出询价书。 5、供应商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单位须出具盖有公章的、正式的报价函。 6、评价。询价小组根据询价书要求和项目特点,对被询价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

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2009)[1]

竞争性谈判文件(2009范本) 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 (2009)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名称 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二、谈判文件 三、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 六、签订合同 七、保密和披露 八、询问和质疑 九、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代理机构名称)就***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包: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4、交货地点: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0年月日至 200 年月日 2、发售地点: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整¥: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 年月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0 年月日 2、谈判地点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目前政府应该进一步桂法竞争性谈判采购行为,提高竞争性谈判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下面整理了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供你阅读参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篇1 通常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在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代理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时,可以把这五步程序归纳为两个阶段进行,即谈判前的准备阶段和谈判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前期准备阶段,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做好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主要包括预算分析、需求分析、生产分析、市场分析、风险分析。二是要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制定项目采购的最终方案,并确定项目采购清单。三是根据项目分析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编制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四是制作竞争性谈判文件。五是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六是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七是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并向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八是成立由技术专家、采购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九是根据谈判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十是邀请有关部门,如监督机关、公证机关对谈判过程实施监督。 在谈判准备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是与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相比,竞争性谈判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评审过程也难以控制,容易导致不公正交易,甚至腐败,因此,必须对这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并对谈判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二是在谈判小组中,专家名

单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在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名单应严格保密。三是谈判小组的组成,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结合专家总体情况确定,并注意专业结构要合理,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要相当。四是谈判文件制作完成后,要以正式公函形式或文件会签形式征求采购单位的意见,在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才算正式制作完成。五是管理机构对如谈判文件还有备案规定,还要将谈判文件送管理机构备案。六是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主要是从基本资格和专业资格两个方面进行预审,审查的标准主要是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标准。 (二)谈判阶段。在谈判阶段,应做好的工作主要有:一是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公开报价仪式,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进行公开报价。二是在公开报价后,谈判小组要对各谈判方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审阅,以判定谈判方资格的有效性,审阅结束后,要确定进入谈判阶段的供应商名单。四是谈判小组与各谈判方就技术方案进行谈判,技术谈判结束后,要确定进入下一轮谈判即商务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六是谈判小组与各谈判方分别就商务方案进行谈判,商务谈判结束后,要确定进入最终承诺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七是组织技术、商务方案均符合要求的各谈判方进行最终承诺报价,最终承诺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要对最终承诺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八是经过对最终承诺报价进行综合评审、评断,并汇总出综合评审结果,最后由谈判小组出具最终谈判结果,推荐预成交方。九是集中采购机构根据谈判小组出具的谈判结果报告和确定成交的意见,综合审查相关资料,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向成交方签发

境外投资相关政策解读-11页精选文档

境外投资相关政策解读 一、“走出去”战略的提出与不断深化 在2000年举行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走出去”战略,并写入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随后,在2001年召开的九届人大四次会上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立了“走出去”战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在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进一步强调和深化了“走出去”战略。国务院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是明确要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继续坚持和鼓励企业“走出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 (一)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二)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规范秩序,合理布局,防止无序竞争,维护国家利益。 (三)完善决策机制,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科学论证,审慎决策,防范投资和经营风险。 (四)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健全评价考核监督体系,建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成本核算制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坚持工程项目承包公开公正透明,重信守诺,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保障当地员工合法权益,注重环境资源保护,关心和支持当地社会民生事业。 (六)提高境外工程承包建设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七)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境外中资企业、机构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八)加快人才培养,注重培养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优秀人才,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管理能力。 (九)营造友好的舆论环境,宣传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政策主张,维护中国的良好形象和企业的良好声誉。 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004年,国务院做出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决定》指出:“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

食堂采购询价出入库管理制度

食堂采购询价出入库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营口港务集团食堂采购询价、出入库及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节询价管理制度 一、食堂主副食物品按照经营口港务集团伙食管理委员会、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港口服务公司伙食招标小组共同确认的中标单位进行供货。 二、食堂采购结算价格按照同类物品海天市场零售价格与中标单位申报的下浮后比率进行结算。 三、询价管理。 1、询价职责管理。 采购询价分两组同时进行,机关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到海天市场询价,食堂作为主副食物品具体使用部门,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到海天市场询价,询价人员要认真对待询价工作,确保所询价格为市场真实零售价格。 询价人员询价每天询价时间不做具体规定,以两组询价人员中价格低者为确定结算价格的依据,询价员在询价单上需签署询价人姓名、询价日期、询价时间,当天所询价格为第二天结算价格依据。 2、询价流程管理。 2 2020年4月19日

两组询价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将所询价格单交公司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汇总比较后以两组价格中较低者为结算价格,制作采购结算价格表,经由公司安质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签字及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于次日午后2:00前在OA上进行公布。 第二节采购、验质、检斤管理制度 一、采购环节管理 1、安质部按餐饮配送部领导审核后的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进行主副食商品供应。 2、安质部购买低值易耗及办公用品,应取得供货单位开具的原发票。 3、安质部负责食堂采购发票、或自行填制的购货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财务报销。 4、安质部负责与供货商核对货款,由安质部负责收集各供应商结算收据,制作付款明细表,审批签字后,每月统一支付供货款。 二、验质、检斤环节管理 3 2020年4月19日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这种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 家) 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通常适用于货物或者服务类项目。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中对竞争性谈判的描述: 第三十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

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一适用围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二基本程序 (1)采购预算与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提出采用竞争性谈判的理由,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 (2)采购审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竞争性谈判这一采购方式。 (3)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明确谈判程序与容、合

询价采购规定汇总

询价采购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其主要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它既能满足采购单位的一些数量不多、金额较小、时间要求紧的采购需求,同时也能有效地节约采购过程的成本,对于一些采购规模不大、采购任务相对较少、招标方式难以实施的贫困地区和中小城市的集中采购机构来说,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政府采购方式。 为了使询价采购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及竞争和效益原则,作为集中采购机构,完整的询价采购过程一般应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一、询价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进行采购项目分析 集中采购机构在受理采购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后,要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项目计划和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科学的采购方案和完整的采购项目清单做好准备。 (二)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项目清单 对经分析、论证后的采购方案,集中采购机构要会同采购单位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有必要时,要组织有关方面对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制定最终的采购方案,确定最后的采购项目清单,明确有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三)编写询价书 集中采购机构要结合项目特点,根据对项目的分析、论证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编制询价书。完整的询价书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公告或报价邀请函:包括采购项目简介和内容、报价单位资格要求、报价单位获取询价书的办法及时间、询价书售价(如果有的话)、报价时间要求、报价地点、报价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采购项目要求:包括采购单位的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和要求、采购项目清单和相关技术要求、报价单位的资质条件、合同的特殊条款等。 3、报价单位须知:包括询价书的主要内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具体要求、对报价单位的要求、报价书的格式及内容、报价方式和时间要求、对报价书评价的方法和原则、确定成交办法及原则、授予合同的办法等。 4、合同格式: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工程进度、工期要求、合同价款包含的内容及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验收标准和方式、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法、生效方法和有效期限及其它商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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