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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慢性病认定表20100914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慢性病认定表20100914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慢性病认定表20100914

石家庄市市区未实行公务员

医疗补助人员慢性病病种认定表

注:需提交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资料:病历本、化验报告单、心电图、X片、CT 片、MRI及诊断证明。本表一式两份,本人一份、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一份。

说明:用人单位及职工应按照慢性病诊断和要求出具的诊断资料据实申报。申报认定慢性病的病种一般不超过两种,两种以上须指定医院复查。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第一步:报销材料 第二步: 1. 在职职工的社保卡 2. 门诊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3. 住院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4. 医院方面出具的说明(此说明需要院方出具,大概是说明为什么当时没有直接走医疗报销而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 1.1系统录入: 1.1.1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一律采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进行信息录入,最好是最新版本,不然可能会出现不兼容现象.(可在此地址中下载: 进入后找到”下载专区”,如果已安装旧版本,下载最新版本后可以直接解压缩,进行安装,无需卸除老版本) 1.1.2系统数据库这个”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是单机版,它的数据库必须是先手工录入后生成莫个人的数据合成到公司的总数据库中. 如果该员工是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外区转入”或者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直接申报新参统的话,那必须先要在“数据采集”(如下图)模块中进行该员工的信息录入,将其个人信息先行录入进公司的数据库中以后,退出. 再从“手工报销”的页面进入,进行1.2 等如下步骤的操作,否则数据库中没有该员工的数据的话,直接进行1.2等步骤的操作,是无法在“选定公司的页面下”找到此员工的.请各位HR们切记!!!

1.2 录入流程: 2.1住院录入:点击”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录入→住院费用录入→输入“公民 * 号”→点击“查询”→点击“新增”→然后依次录入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的数据→点击“保存”→点击“生成审核表”(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退出“住院费用录入” 1.2.2数据报盘:点击“数据报盘”→进入“生成住院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报盘文件”→存入U盘 1.2.3报盘文件:点击“查询”→点击“报盘”,将文件存入U 盘,报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 1.2.4纸质文件:接1.2.3后,点击“打印”,生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左上角盖公章) 1.2.5报盘文件:住院和门诊由于是分别报销,所以也各自生成一个报盘文件,是“.txt”,不要对文件做任何改动,直接存放到U盘即可. 1.3注意事项:1.3.1医院:产生费用的医院必须是北京市医保范围内的医院,并且最好是二级以上的医院(有些药品,一级医保医院是自费,但是在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医院就是工费,如果是住院情况的话,这笔钱可能会几千块,其实只是医院等级的差别) 1.3.2职工:首先,必须是单位在职职工,且一个自然年度内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其次,非单位在职职工但是在档案存放地自主缴费参保人员,对于这部分人员来说,他们的费用报销单位就是档案存放的各区县和街道,需要他们盖章(1. 2.4)在纸质文件上.

医保核销每日工作流程

医保款稽核工作职责及流程 随着今年全民医保的实施,医保患者成为了我院主要的就诊人群,医院垫付医保款的数额越来越大。为了医保垫付款的及时与安全收回,特制定该工作流程,做到责任到人。 一、收费处、住院处每日医保上传与检查工作: 1、住院处: (1)住院处每天下班前将当日医保数据上传(内容包括住院信息、急诊留观信息、门特病信息),做好登记工作并签字。 (2)结算后,需删除数据的,应由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删除表,经医务科、医保办及相关科室签字,由科室联系病人,将医保卡拿来进行重新结算,时间不可超过两天,交医保稽核会计留存。 (3)检查上一天的上传情况(每日早上):①【报表】-【住院信息查询】【门诊信息查询】——选择交易日期——用本记录一共几人次,在“上传标志”栏检查是否全部“√”,“允许上传”栏中是否有“不允许上传”现象,如果有“不允许上传”,查找原因,直到成功上传。在记录本上记录并签字。②【数据传输】-【医保中心入库反馈】——选择上传日期,查询【入库情况】,人次一定与上表人次一致。如果有全额拒付,登记记录本,与首信联系,记录故障单号,查找原因,并与相关部门联系,直到成功上传。在记录本上做好登记与签字。注:此项核对,住院处核对住院费用,门诊收费处核对门特、急诊留观费用。 2、收费处:

①每天早上检查实时医保数据上传,打印“门诊实时医保费用申报表”,医保会计、财务科各一份。(财务科实时医保核销员将上传金额逐笔登记门诊实时医保款情况表,并从医保系统中每天查看支付情况,打印支付表,按上传批号核销上传费用,及时向谢雯催缴。如发现拒付,与医保会计联系,并做登记,与医保会计交的奖金扣发表核对。)②进行医保与HIS的对账工作。实时医保与HIS对账结果上报到财务科一份,有问题的查找原因,将原因、处理结果一同上报财务科。(财务科实时医保核销员对此进行核查。)查看是否成功上传。 二、医保会计每日医保检查工作: 1、胡珊每日相关工作(每日早8:00点查询上传情况): ①【报表】-【住院信息查询】【门诊信息查询】——选择交易日期——用本记录一共几人次,在“上传标志”栏检查是否全部“√”,“允许上传”栏中是否有“不允许上传”现象,如果有“不允许上传”,查找原因,与相关科室联系解决,直到成功上传。登记记录本。——下载表格(表一),与财务科核对上传的医保(住院、门特、急诊留观)患者姓名与金额,双方人员签字。并在此表中作标识“交款日期”。②【数据传输】-【医保中心入库反馈】-选择上传日期,查询【入库情况】,人次一定与表一人次一致,如果有全额拒付,登记记录本,追踪住院处、收费处解决结果,直到成功上传,将成功上传日期登记记录本与表一中。③每日查询支付情况:【数据传输】-【医保中心结算与拒付】——选择日期——将表格下载,汇总到当月表中,将支付的金额、支付日期按姓名填制“一表”中,进行追款,直到收到进账单

北京市医保中心门诊报盘操作流程

门诊单据报销的要求 1.每月1至20日接收单位上报的报表。当年费用截止次年的1月1至20日接收 2.介定上传与非上传单据的区别方式: ①收据上有手册号为上传单据。(按上传方式录入) ②收据上无手册号但有急诊章的单据,有外购处方在定点药店买药的单据, 持社保卡就医有:“时实结算(欠费)”字样的单据。(按手工方式录入) ③无手册号也无急诊章不予报销。(退还本人) ④门诊诊疗费都按照上传方式进行录入申报(医保已支付贰元字样不用申报)。 ⑤持社保卡就医有:“时实结算”字样的费用不用申报,如参保人员已经使用过社保险卡,在申报未持卡的费用时需要同时申报社保卡。 3.报表的粘贴标准是,第一张为审批表,后面左上角按照费用发生日期逐一粘贴收据、明细、底方(注:明细和底方要对应收据,同一收据的底方和明细不要分开黏贴)。 4.如参保人员是因外伤就诊的,请在交单时附上相关的外伤证明或者外伤说明。 5.同一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的上传或者手工单据一次只可申报一份。 6.上报报表是使用“数据采集(普通单位版)”打印的审批表、明细表及上报数据的软盘或U盘。 7.明细表的人数应与上报单据份数相一致,如不一致必须将多出的人员划掉,并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8.2010年门诊报销支付依旧分为3类: 第1类为在职人员, 起付线1800元,医院就医报销比例7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报销90%),上封顶线20000元。 (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第2类为退休人员(70岁以下),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70%,补充报销15%,上封顶线20000元。 已此类人员为例计算,每年最高能报销24285.71元。(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报销90%) 第3类为退休人员(70岁以上),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80%,补充报销10%,上封顶线20000元。 已此类人员为例计算,每年最高能报销22500.00元。普通门诊报销系统 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报销业务电话:83975010.5540.5556.5557 软件公司咨询电话:96102

2017年慢性病随访培训资料-2

慢性病患者随访培训资料 培训内容: 慢性病定义:慢性病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简称。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明确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或病因尚未确认的疾病的慨括性总称。是一组发病率高、致残率和死亡率高,严重消耗社会资源,危险人类健康的疾病,也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疾病。 慢性病患者随访 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流程和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1、随访评估2、分类干预3、健康教育 以高血压为例介绍慢性病随访 (一)随访评估: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高血压,糖尿病血压控制不满意者两周内在随访,重性精神病病情稳定必须在3个月之内随访,基本稳定在一个月内随访,不稳定在两周内随访。 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症状,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 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 4.、询问患者症状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

运动、摄盐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二)分类干预。 (1)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140且舒张压<90mmHg)、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2)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和(或)舒张压≥90mmHg,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时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三)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要让患者知道自己的血压和控制目标。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高血压随访服务记录表填写说明 1.本表高血压病患者在接受随访服务时由医生填写。每年的健康体检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健康体检表。 2.体征: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体重和体质指数斜线前填写目前情况,斜线后填写下次随访时应调整到的目标。如果是超重或是肥胖的患者,要求每次随访时测量体重并指导患者控制体重; 正常体重人群可每年测量一次体重及体质指数。如有其他阳性体征,请填写在“其他”一栏。 3.生活方式指导:在询问患者生活方式同时对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指导,与

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99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的意见》(冀人社发〔2011〕53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石政办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障范围及对象 第二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属于居民基本医保保障对象。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第三条异地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人员不属于居民基本医保保障对象。 第三章参保登记 第四条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按本人身份类别凭相关材料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居民及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还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和审批材料。各级经办机构及劳动保障工作站(居民委员会)应按规定,

严格审核以上人员的参保材料,每年应向本辖区居民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条劳动保障工作站、经办机构受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标准和基本医保信息变更备案时,应按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有关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和备案。居民办理首次医保登记后,以后年度仅需办理基本医保信息变更和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医保费,不用再办理参保登记。 第六条居民年龄计算至参保登记当年的12月31日。 第七条居民就业、户籍迁移出本市,应办理终止医保关系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注销手续;参保人死亡的,医保关系自然终止,本人所缴纳的医保费,不予返还。 参保人死亡的,直系亲属应在30日内办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注销手续。 大学生非毕业原因结束高校生活,需办理终止医保关系。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第八条居民基本医保费由个人或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构成,其中每年每人10元用于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个人或家庭缴费标准如下: (一)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40元;县(市)、矿区为每年每人30元。 (二)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200元;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为每年每人160元;矿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为每年每人120元;赞皇县为每年每人80元。 (三)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由各级

医保办工作责任和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部门: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保科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 策及规定。 2. 理解掌握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及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 的安全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及医院的利益。 3. 负责对医保住院病人特殊用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外购药品进行审核,负责医保转诊 4. 5. 6. 1. 2. 3. 4. 5. 6. 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环境。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及规定,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三、互学互遵、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合作科室之间关系,加强与各人社局社保处的沟通交流,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保证医保工作在我院顺利运行。 四、按要求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杜绝医保工作中差错、失误的发生,圆满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一)及时、准确为患者进行再入院的网络申报备案。

(二)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审核录入住院费用。 (三)按相关文件标准审核意外伤害、整形、生育相关疾病,严把医保支付疾病范围关。 (四)按照人社局社保处特殊病种门诊标准,做好参保人的特殊病种门诊申报和初审工作。 (五)热情为选择我院做定点治疗医院的异地安置人员办理定点手续。 (六)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对医保患者的转诊、转治、转科进行审批。 (七)积极主动、稳健灵活的协调处理各种医保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五、监督和检查各临床科室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临床科室医保患者进行考核,并进行医保工作检查和评分。 正。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网报系统操作教程剖析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网报系统 用户手册二零一四年九月

前言 首先感谢您选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系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系统》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管理及业务经办办法等,对参保企、事业单位的数据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功能包括:参保企、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管理、工资变更信息申报、人员变动信息申报等。 对网上申报服务管理系统的合理、有效应用,将能提高参保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需相关信息的申报、接收及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本手册编写的目的在于让网上申报服务管理系统的使用者能够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及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我们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系统》的使用者认真阅读本手册,并按照本手册中的有关说明正确操作和使用软件,以避免由于误操作而带来的各种不便和损失。 【责任范围】 为了提高可靠性、改进设计和功能,此文档中的信息可能会有所变化,恕不另行通知。 开发商和分销商不对因为使用该软件、用户手册或由于该软件、用户手册中的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本手册内正文文字部分或表格、图片部分中所列举的任何数据资料,仅用于本手册讲述过程需要,均属模拟、演示数据,不作其它用途,开发商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

阅读指南 【手册目标】 本手册是《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网报系统》的用户手册。手册详细介绍了该系统的操作规程。对于熟悉计算机一般操作的人员来说,通过阅读手册应能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 【阅读对象】 本手册是为使用生育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编写的。使用者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在使用该系统之前,应该首先阅读本手册,以避免误操作。【内容简介】 本手册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章:系统概述。概要介绍本系统的功能,以及一些常用的术语、缩略语。第二章:系统运行。详细讲解了本系统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疑难解答。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常见的问题做了解答。

慢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电话:编号□□□□□ 随访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随访方式1门诊 2家庭 3电话□1门诊 2家庭 3电话□1门诊 2家庭 3电话□1门诊 2家庭 3电话□ 症状1无症状 2头痛头晕 3恶心呕吐 4眼花耳鸣 5呼吸困难 6心悸胸闷 7鼻衄出血不止 8四肢发麻 9下肢水肿 □/□/□/□/□/□/□/□□/□/□/□/□/□/□/□□/□/□/□/□/□/□/□□/□/□/□/□/□/□/□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体征血压(mmHg) 体重(kg) ////体质指数////心率 其他 生活方式指导 日吸烟量(支)//// 日饮酒量(两)////运动次/周分钟/次 次/周分钟/次 次/周分钟/次 次/周分钟/次 次/周分钟/次 次/周分钟/次 次/周分钟/次 次/周分钟/次摄盐情况(咸 淡) 轻/中/重/轻/中/重轻/中/重/轻/中/重轻/中/重/轻/中/重轻/中/重/轻/中/重心理调整1良好 2一般 3差□1良好 2一般 3差□1良好 2一般 3差□1良好 2一般 3差□遵医行为1良好 2一般 3差□1良好 2一般 3差□1良好 2一般 3差□1良好 2一般 3差□辅助检查* 服药依从性1规律2间断3不服药□1规律2间断3不服药□1规律2间断3不服药□1规律2间断3不服药□药物不良反应1无 2有□1无 2有□1无 2有□1无 2有□此次随访分类 1控制满意2控制不满意 3不良反应4并发症□ 1控制满意2控制不满意 3不良反应4并发症□ 1控制满意2控制不满意 3不良反应4并发症□ 1控制满意2控制不满意 3不良反应4并发症□ 用药情况药物名称1 用法用量每日次每次mg 每日次每次mg 每日次每次mg 每日次每次mg 药物名称2 用法用量每日次每次 mg 每日次每次 mg 每日次每次 mg 每日次每次 mg 药物名称3 用法用量每日次每次 mg 每日次每次 mg 每日次每次 mg 每日次每次 mg 其他药物 用法用量每日次每次 mg 每日次每次 mg 每日次每次 mg 每日次每次 mg 转诊 原因 机构及科别 下次随访日期随访医生签名

医保办理流程

参保登记程序 (1)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参保登记窗口"办理登记。用人单位提供的参保资料齐全的,医保中心予以受理,出具"登记受理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将审核结果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供的参保资料不齐全的,医保中心暂不予受理,同时出具"缺件通知书"。 (2)用人单位根据医保中心审核结果通知,指定经办人到医保中心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和参保人员个人基础资料录入程序。 (3)用人单位将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和参保人员基础资料录入软盘并随附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退休人员退休证复印件提交医保中心审核、建立个人参保档案。医保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核对、建档工作,并打印参保人员花名册返还用人单位核对。 (4)经用人单位核对的参保人员花名册盖章后送医保中心校对订正并制作《医疗保险卡》,同时缴纳医保卡工本费。医保中心在收核对参保人员花名册和医保卡工本费的20个工作日完成医保卡制作,用人单位凭医保卡工本费收据、及单位介绍信到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 (5)职工《医疗保险卡》从医保中心提交给用人单位的次月1日启用。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医保卡发给职工。 (6)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后按本单位参保登记人数一次性缴纳医保

卡成本费和当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参保登记后按本单位参保登记人数一次性缴纳医保卡成本费和当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社保部分:1、养老保险:个人交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8%,单位交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8%;2、失业保险:个人交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单位交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3、工伤0.5%、生育0.7%,这两项皆为单位缴纳。 医保:单位按个人工资总额的8%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以其月工资额的2%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2009-10-23 16:18:4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09]59号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参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群众自愿、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逐步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第三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费)的筹集实行居民个人或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居民医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 第五条居民医保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和住院医疗费用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医务室(所)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经审定后,与市医保中心计算机联网,作为大学生基本医保的门诊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第七条本市市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承办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服务,其公立性质由市卫生局负责确认。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收治住院标准的,凭市卫生局审批证明,可以申请承办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居民基本医保医疗服务资格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由市医保中心选择确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流 程及方法 第一步: 报销材料: 1.在职职工的社保卡 2.门诊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3.住院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4.医院方面出具的说明(此说明需要院方出具,大概是说明为什 么当时没有直接走医疗报销而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 第二步: 1.1系统录入: 1.1.1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一律采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 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进行信息录入,最好是最 新版本,不然可能会出现不兼容现象.(可在此地址中下载: http://210.73.89.188/csibiz/home/index.html,进入后找到”下载 专区”,如果已安装旧版本,下载最新版本后可以直接解压缩,进 行安装,无需卸除老版本) 1.1.2系统数据库 这个”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是单机版,它的数据库必须是先手工录入后生成莫个人 的数据合成到公司的总数据库中. 如果该员工是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外区转入”或者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直接申报新参统的话,

那必须先要在“数据采集”(如下图)模块中进行该员工的 信息录入,将其个人信息先行录入进公司的数据库中以后,退 出. 再从“手工报销”的页面进入,进行 1.2 等如下步骤的操 作,否则数据库中没有该员工的数据的话,直接进行 1.2等步 骤的操作,是无法在“选定公司的页面下”找到此员工的. 请各位HR们切记!!! 1.2 录入流程: 1.2.1住院录入: 点击”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录入 →住院费用录入→输入“公民身 份证号”→点击“查询”→点击 “新增”→然后依次录入住院费 用结算单上的数据→点击“保存” →点击“生成审核表”(打印并盖 单位公章) →退出“住院费用录 入” 1.2.2数据报盘: 点击“数据报盘”→进入“生成 住院\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报盘 文件”→存入U盘 1.2.3报盘文件: 点击“查询”→点击“报盘”, 将文件存入U盘,报送到各区县 医保中心

医保办工作责任和制度流程

医保办工作责任和制度 流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部门: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保科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 各项政策及规定。 2.理解掌握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及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 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及医院的利益。 3.负责对医保住院病人特殊用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外购药品进行审核,负责医 保转诊转院病人的审核登记工作。对医保的外伤住院病人的相关信息向县医保处汇报。 4.为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点优抚对象办理民政的“一站式”补助。 5.准确统计医保、民政、大病保险报销等信息报表并及时上报。 6.严格执行医保的各项制度及规定,加强与临床的沟通指导,强化对各项运行指标的 动态监管,以保证医保政策的准确执行,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保证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 部门:医疗保险办公室岗位名称:主任 1.按照人社局社保处相关规定,对门诊特定病种进行申请和审核,材料合格率为 100%。 2.每半年向临床医生宣传医保政策,及时给相关人员进行医保培训。 3.对城镇职工住院患者进行入院审核登记,不定期到各病区抽查人、证相符、病人在 床、住院标识,保证无冒名顶替及挂床住院情况。 4.不定期检查普通门诊、门特及离休干部的门诊处方使用情况。 5.按时上报医保住院病人情况,按月、季、年统计数据,进行动态分析,有效控制人 均费用及药占比。 6.每月不定期抽查出院病人医嘱、检查单与记帐单是否相符。 医疗保险制度 制度编号:YLGL-034制定部门:医务科制定日期:2012.06 修订日期:2018.03修订次数:2次生效日期:2018.04 根据县人社局社保处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热心为参保患者服务,优化就医医保服务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环境。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及规定,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三、互学互遵、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合作科室之间关系,加强与各人社局社保处的沟通交流,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保证医保工作在我院顺利运行。 四、按要求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杜绝医保工作中差错、失误的发生,圆满完成各项日

石家庄儿童社保卡办理流程

100%在线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社保卡是现在我们几乎的朋友们都有办理的,但是我们不少朋友可能认为只有成人才能够办理社保卡,其实,现在儿童社保卡的办理也是比较普遍的,也要小伙伴提问:石家庄社保卡办理小注意啥?石家庄的儿童社保卡怎样办理,办理儿童社保卡需要哪些流程及资料。对此,小编整理了最新关于石家庄儿童社保卡怎么办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石家庄儿童社保卡怎么办理?保障范围及对象: 参保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凭相关材料及近期白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办理参保登记,填报《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1、学生应凭本人户籍资料、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2、非本市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市区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应凭父母一方的暂住证、教育部门出示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3、城镇非从业居民应凭本人户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4、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居民,应凭居委会出具的审核资料、户籍资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一、二级残疾和领取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时还应分别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年龄计算至参保登记当年的12月31日。 居民就业、户籍迁移出本市市区、大学生非毕业原因结束高校生活,应办理终止医保关系和医保卡注销手续;参保人死亡的,医保关系自然终止,本人所缴纳的医保费,不予返还。劳动保障工作站应严格审核相关证件,于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此外,金柚网依托对行业的深入理解、强大的系统研发能力以及业内领先的标准化服务动作构筑了进入壁垒,用互联网平台取代了传统意义上的人工客服,去除高昂人力成本,推出更为优惠的社保管理服务套餐,价格较传统供应商更优惠。当然,如果您还有更多社保卡办理相关信息想了解还请关注金柚网查看更多。

医保中心办事流程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祁阳县医保中心) 一、参保缴费 单位与职工新增参保:提供参保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1号窗口初审→二楼主任室复核→开户行缴费后到7号窗口开票→1号窗口办理医保卡册 职工个人账户转移、继承:2号窗口审核打单→分管副主任复核→9号窗口付款 职工医保手册、IC卡补办: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2窗口挂失→15日后2号窗口领取新卡册;如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企业退休人员参保:8号窗口初审→二楼主任室复核→7号窗口缴费→2号窗口发证 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每年8月-10月交下年度费用,学生在各校缴费参保;县城社区居民、非学生儿童在各社区参保;其他各镇居民在镇政府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手册补办:居民在参保社区补办;学生在5号窗口直接办理 二、医疗就医 县(市)内住院:需住院者持医保卡册、单位介绍信到定点医院就诊→院医保科登记→住院治疗(职工在本市内住院须先办理异地就诊申请;居民可持医保证直接住院) 转诊转院:持医保卡册、定点医院转院表(2份)→分管副主任审核→4号窗登记备案 异地急诊:持医保卡册、急诊病历、申请(2份)→分管副主任审核→4号窗登记备案 特殊门诊:医保卡册、单位介绍信、病历资料、定点医院填写盖章的申请表(2份)→稽查监管股资料初审→集体研究复核→通知符合条件者到4号窗口登记备案 意外伤害认定:住院24小时内(特殊情况 3日内)报告稽查监管股→进行初审调查认定→通知符合条件者凭审批表在定点医院结算或到中心后台报帐 职工异地安置:4号窗口领表(2份)→安置地定点医院、医保机构盖章→4号窗口登记备案三、审核报帐 县(市)内住院费用:在县内定点医院及永州市内市级统筹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终结后,直接凭医保卡、证在各定点医院结算报帐。 县(市)内普通门诊:职工持IC卡在定点医院、药店直接刷卡。非学生居民在居民定点医院就医并报帐;无定点医院的乡镇参保居民在中心卫生院的门诊费用按政策核报。

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石政55号)

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11]55号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实施方案(试行)和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实施细则石家庄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和《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的意见》(冀人社发〔2011〕53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石政办发〔201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本辖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均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实施范围。 第三条本辖区所有具有城镇常住户籍并与当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统称职工)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为职工基本医保的实施对象。非本辖区城镇常住户籍职工,初次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应具备在申请参保前与本辖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12 个月以上,并同时在该单位已参加本辖区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两个条件。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在我市辖区就业的外国人列入职工基本医保实施范围。 第四条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辖区城镇常住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灵活就业人员,暂不列为本辖区职工基本医保实施对象: (一)未在档案寄存机构存档或登记的人员; (二)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 (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四)患有严重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第三章医疗保险登记 第五条新建用人单位应于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及账号、财务报表、托管本单位职工人事档案的证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花名册、身份证、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劳动合同等到同级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和职工的基本医保登记。 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医疗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六条用人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职工调入、调入本市,职工退休、职工死亡,个人或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数增减和终止基本医保关系手续。 第七条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代办机构向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 第八条常驻外地职工及易地安置退休人员办理基本医保登记时,应同时办理常驻外地或易地安置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图

营业执照、职工花名册 缴费 填报参保登记表 缴费 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图 一、单位参保 用人单位 业务科 地税局 业务科 二、人员信息变更 (一)新增或续费 1、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 大厅业务窗口 地税局 业务科 2、居民医保: (1)新参保的 参保者 居民窗口 领取医保证卡、定额发票(带票号) (2)续保的 参保者 居民续费窗口查询并续交该缴纳的医保费 3、工伤及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 业务科填表 参保成功 输入微机 领取证卡 制医保证、卡 工资表、招工表、劳动合同、2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财拨证明 领取证卡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缴费 劳动合同、招工表、2张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财拨证明 填报参保登记表 开票 凭身份证或医保卡 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 印件,一寸彩照2张

解除劳动关系有关材料 初审、复审、办结、签字 填写登记 IC 卡 解除劳动关系有关材料 初审、复审、办结、签字 (二)停保 1、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 业务窗口 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 业务窗口 (三)职工灵活人员参保 参保人员 业务窗口 地税局 业务窗口 三、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 医疗证、身份证 住院 输入微机 身份证、2张近照 缴费 制发卡证 领取证卡 终 止 医保待遇 终止待遇

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医保办 初审 申领异地就医登记表 常驻异地人员证明 盖章 审批、盖章 审核 参保人员 盖章 复审 参保人员 填写特定门诊审批表 初审 复审、盖章 审批、入库,装订 享受待遇 医院刷卡 审核 医保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一、职工和居民转诊转院 填写转诊转院审批登记表 医保处稽核科 转往外地医院就医 二、职工和居民异地就医办理 参保人员 医保稽核科 负责人 稽核科入库、装订 三、职工和居民特定门诊(每月1-25号申报材料,次月5号领证) 参保人员 医保处稽核科 医管科 负责人 四、职工和居民补刷卡手续 参保人员领取补刷卡登记表 就医医院主治医生、护士、业务院长 签字、盖章 医保处稽核科 办理补刷卡、录入、审批、装订 五、职工医保慢性病审批(每年1次,申报时间为10月) 参保人员 提前登记 医保大厅服务窗口 电话通知鉴定 由专家组鉴定 符合条件的公示 享受慢性病种补助待遇 六、工伤职工就医 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材 料、单位或社区证明 居住地医院、医保机构

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录

目录 一、A级定点医院(19家) 2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3 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名单(78家) 34 四、定点医疗机构(中医)名单(共30家) 40 五、就医注意事项 42 六、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官网查询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 A级定点医院(19家) 注:以下A级定点医院(19家)不用选定可直接凭社保卡就医: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大兴区人民医院 17、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注:请从(综合)名单中选择4家做为定点医院: 标蓝色为19家A类医院,不用选便是医保定点医院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总计:419家

编码医疗名称等级邮编单位地址 东城区:17 01110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100730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 01110003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100730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 01110004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100700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5号 01110005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100730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01110006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100006东城区银闸胡同工同25号 01110007北京市第六医院(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100007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01110008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100013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01110009北京市隆福医院任务(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100010东城区美术馆东街头18号 01110010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100009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15号 01110011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10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0号

医保审核科业务工作流程之欧阳家百创编

审核科业务工作流程 欧阳家百(2021.03.07) 医院及药店费用申报审核须知: 每月1—4日带齐以下资料到医保中心审核科: 1、报送上月《省/市医保定点医院、药店与市医保中心月报对 帐表》(表一)(4份); 2、报送上月《市医保人员费用明细表》(表二)(1份); 3、报送上月《XX医院、药店收款员收款汇总表》(4份); 4、报送上月《官渡区医疗保险分中心月出院人员医疗费用拨付 申请表》(2份并报盘); 5、报送医保中心所需的上月参保患者住院病历及“两特病”门 诊处方。 取得定点资格证书的医疗机 构及零售药店申报签定服务 协议时,须附以下材料: 1、提出签定服务协议的书面 申请; 2、定点资格证书(复印 件); 3、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

4、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登记 表; 5、零售药店的基本情况登记 表(附药品价格清单); 6、计算机设备现有情况登记 表; 7、本单位职工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书。 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送资料: 1、异地安置人员情况调查表; 2、定点医院住院收据; 3、定点医院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定点医院住院期间的药品、检查、治疗费用明细表(必须 医院盖章确认); 5、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住院医疗费用报送资料: 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定点医院住院收据; 3、定点医院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定点医院住院期间的药品、检查、治疗费用明细表(必须 医院盖章确认); 5、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该医院是当地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的证明 参保人员因医保卡失效住院医疗费用报送资料: 1、医保卡无法使用的证明(由我中心信息科出具): 2、定点医院住院收据; 3、定点医院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定点医院住院期间的药品、检查、治疗费用明细表(须医 院盖章确认); 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办理须知 特殊疾病病种范围为: 1、慢性肾功能衰竭; 2、恶性肿瘤; 3、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4、系统性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为: 1、糖尿病(药物信赖) 2、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各类心脏病并发的慢性心功能不全、脑出血、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后期)。 3、高血压(B、C组)。 4、需临床治疗的结核病。 5、慢性活动性肝类、肝硬化。 6、类风湿关节炎。

石家庄市特殊规定病种门诊就医及医疗费管理办法

特殊规定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及报销原则 一、特殊病病种的范围本办法所指特殊病病种包括下列病种: (一)需门诊放化疗的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脑瘤); (二)需门诊透析的慢性肾功能不全; (三)需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术后。 二、特殊病病种的认定 参保职工患特殊病病种后,于每月10日前由所在单位提供下列资料向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申请认定。 (一)病历资料: 1、恶性肿瘤:住院或门诊病历记录、影象学检查报告、病理学检查报告或细胞学检查报告复印件。如无病理学报告或细胞学检查报告,须医生在诊断证明上注明原因。 2、慢性肾功能不全:住院或门诊病历记录、肾B超报告、透析记录、相关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3、器官移植术后:全部住院病历复印件。 (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 (三)《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认定表》。 市医保中心对申报病种诊断和治疗明确、依据充分的予以认定;对诊断或治疗依据有疑问的,组织专家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认定;对诊断或治疗依据不足的,不予认定。认定后发放《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就医证》(以下简称《就医证》)。三、特殊病病种的认定有效期限 特殊病病种认定后,自当月起享受使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门诊医疗费待遇,有效期一年。一年后仍需门诊放化疗、透析或抗排异治疗的,凭放化疗方案、透析记录或抗排异用药记录以及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诊断证明再行申报。 四、就医管理 (一)参保人员认定器官移植术后,应持《就医证》、基本医保卡和基本医保病历本到具备相应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也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后到市医保中心指定的药店购药。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和恶性肿瘤病种实行定点诊治。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参保患者从具备透析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诊透析的定点医疗机构,一定一年不变。恶性肿瘤参保患者从二级及以上有肿瘤科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医保中心指定有肿瘤科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诊放化疗的定点医院,一定一年不变。慢性肾功能不全和恶性肿瘤病人,应持《就医证》、基本医保卡和基本医保病历本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三)定点医疗机构应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特殊病病种费用范围。五、医疗费报销参保职工患特殊病病种,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指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但要使用基本医保卡,按基本医保就医程序操作,治疗终结由所在单位即我院学生创业就业教育处凭《就医证》复印件、门诊病历记录复印件、大型检查报告复印件、外检(治)外购药品审批表、医疗费票据,于每月10日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医疗费,实行单病种限额管理:术后第一年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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