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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

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法制经济,企业要想发展,离不开合法化经营。公司是市场的主体,从其诞生直到终止,就与财经法律结下不解之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注重遵守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制度,必将会引发诸多的风险和纠纷,轻者会造成企业财产的损失,重者企业就会的破产,而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还会触犯国家的刑事法律。那么,与经济活动相关联的法律制度有那些?它们对企业的经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让我们首先清点一下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体系:一是以规范市场主体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三资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等;二是以规范宏观调控行为为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法、计划、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法、财税法、金融法、自然资源法、环境法及相关法规等;三是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等;四是以规范社会分配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五是以规范经济监督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及相关法规。下面我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法律为主兼顾其它内容(并不是说其它方面不重要,其它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设计这样的交流角度只是为了适应大家的思维方式。下面说的简的是其它方面,详的是本次的中心),从非诉讼业务角度(粗略解释诉讼与非诉讼的区别、联系),择其主要的内容和与会的企业家交流。

第一个问题:

一、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第一个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所有者之间的矛盾而引

发的风险。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了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真正含义。其真正含义主要是通过设计一系列内部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三者之间的关系,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管理者的决策失误,保证公司的日常经济活动能顺利进行,为公司赢取更大的利润。许多民营公司虽然也把“法人结构治理”这个舶来词叫得震天价响,也花大价钱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重新设计,但他们在进行相应的架构设计时没有把所握好所有者、决策者、管理者的分界点,在公司领导层或决策层里,投资者、技术持有者、管理者围绕着公司的控制权明争暗斗,或暗渡陈仓或合纵连横。把一些原本有着不错经营业绩的公司搞得面目全非。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来讲,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其实是法人治理结构的细化,是企业运行的保障,是永葆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公司章程相当于宪法地位,其它实施细则相当于各项法律和法规,他们共同左右着公司日常经营和运行。一旦这些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设计得不严密或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企业的日常经营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民营公司到底如何治理,我们先来看两组很有趣的数字。一组数字是:美国的500家大企业中,175家是家族企业;法国最大的200家公司中,一半是家族企业;在意大利,只要出行,就离不开菲亚特集团老板阿涅利家族的产品;台湾1997年公布的97家企业集团中,属于家族企业的就有84家,占86.6%,非家族企业13家,占13.4%。另一组数字是由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00年度500家上规模民营企业中,第一名为联想集团(控股)公司,年营业额为284.414亿元,最后一名为上海德胜联兴印铁容器有限公司,年营业额仅为1.68亿元。超过50亿元的只有7家企业,超过10亿元的只有58家。如果折算成美元,我国民营企业的规模大多数不到1亿美元,在美国,只能算是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另外,从企业员工人数也能反映出我国与美国在企业规模上的差别,美国的大型企业员工多至十几万、几十万,少的也的几万人。在我国,即使像华为、联想这样的“巨头”,其员工也不过七、八千人。大家不要忘了,人越少,企业也就越好管理。▲案例①胜通细板厂股权纠纷案;②万科股份案是一反一正的两个例子。

结论:通过与相关人士交流并对相关案件的分析后我发现,采用什么样的“法

人结构治理”形式一定要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相适应。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先天上就有着不同的发展基础。因此,民营企业不用刻意选择哪一种制度模式,而应该把注意力放在企业经营者的能力上。根据能力选择经营者,如果是受薪经理人,那么,两权自然就要分离,企业就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结构进行制度建设。因此,民营企业尤其是家族式的民营企业两权先不忙着分离,而是在根据自身企业的发展需求进行了分考虑后才能决定,其理由是两权分离原动力一是取决于企业发展到相当规模,管理的复杂性大大增强,对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如果所有者达不到这种要求时;二是当企业对资金有大量而快速的需求,又使所有者有可能在资本市场上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时,两权分离才有可能发生。也就是说家族式作坊不可能考虑两权分离,只有这个家族工作坊发展到一定规模,而企业本身有这方面的需求时,两权分离才有可能实现。所以说一个企业的成功,取决于管理者和经营者有没有与企业需要相适应的能力,而不取决于这个管理者是否是所有者。

二、经营过程中的外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谈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企业侵权行为引起的风险。企业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点:一是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这放到后而单独说。二是违反交易秩序行为引发的侵权风险。规范交易秩序行为首先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进行规范。《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等九项权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和人身自由权等,现在,由于社会不断进步,法学理论也在不断变化,人格权的内容也在不断细化,像隐私权)。其中,保障权和人格权是最容易受到侵犯的权利、侵权形式主要表现为对消费者的财产损害和生命健康权。企业负有的义务包括:发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志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保证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义务、履行“三包”或期货义务、不得不当免责的义务、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等十项义务。企业因

违反《消法》主要有三个,即第41、42条规定:承担对人身伤害、伤残、死亡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支付受害人所必需的生活费;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须的生活费等)。▲案例①、②。其次涉及的法律还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市场竞争主体在正当竞争中应当遵循自主竞争,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法竞争,保护中小企业等四项原则。市场主体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有那些?《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以下十种方式:一是欺诈性市场交易行为,二是商业贿赂行为,三是侵商业秘密行为,四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五是不正当的价格竞争行为,六是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七是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八是限制正常市场竞争行为,九是串通投标、招标行为,十是附条件交易及搭售行为。一个企业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产生下而三种法律后果:一是相对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宣告合同无效,要求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人承担赔偿竞争者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二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具体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行政处分,行政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三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针对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行为,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案例①用别人注册商标作为的企业名称案。再有的法律主要有《产品质量法》等。在《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中,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法律责任不作为重点内容。只把如何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和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作为重点内容详细谈一下,其它的有时间再细说。以什么标准作为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的核心内容。我国《质量法》所规定的判定产品责任的依据包括三项:一是违反默示担保。违反默示担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无需生产者、销售者向用户和消费者明示,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的产品不能达到一般标准或最低标准,即为违反默示担保,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二是违反明示担保。当生产者、销售者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合同、产品说明书、实物

样品等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状况时,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的产品不能达到以产品说明、标识、预先、样品、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条款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就应当承担质量责任;三是产品质量缺陷。它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的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不符合有关标准,并造成了用户或消费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在这里要强调一下,违反默示担保、违反明示担保的责任和违反产品质量缺陷的责任是不同的。在违反默示担保、违反明示担保的情况下,无论是否给用户、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生产者、销售者均需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而在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只有同时给用户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生产者、销售者才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讲一个美国的案例,汽车销售商的行为。旨在映证一个观点:质量重于泰山。近年来关于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的呼声也证明了这一点。关于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的《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不论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则针对生产者和销售者作了不同规定:对生产者的质量侵权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法定免责也只限于以下情况: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这三种情形。对销售者的质量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即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责任。在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供货者时,即不能证明无过错时,推定其有过错而应承担责任。三是由于环保问题引发的的侵权风险。(略)只简单谈一个案例。▲案例:电力企业在居民区架高压电线案。四是由于违法广告引发的侵权风险。广告的重要性不必多言。企业在利用广告进行宣传活动时总的要求是:内容要真实,形式要合法。但特殊商品的广告有特殊的要求。▲案例①某银行在进行产品宣传时用的广告画因内容不当而被商行政部门查处案(能略则略)

另一方面是由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引发的风险。这一方面重点谈合同的随附义务、代理以及抗辩权三个问题。首先我们来说一下合同随附义务:合

同的随附义务主要是体现为合同前义务(主要谈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中义务,合同后义务。《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有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案例①、②。合同中义务主要是在进行合同准备过程中的义务。比如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案例①、②。合同后义务主要是保密义务。▲案例①。②银行在进行产品宣传时的广告画的不当而被商行政部门查处案。其次是代理的问题。主要是表见代理和超越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是指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的行为有代理权的情况和理由,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时,代理行为有效。《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举一个表见代理案例。在不知道代理人有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法律为相对人设计了一个催告的制度。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书面的方式作出。再次是抗辩权的问题。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的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67条规定的是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履行要求。”第68、69条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为防止对这一条款的滥用,该条同时还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案例。

三、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重点讲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企业的著作权保护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特殊形式。首先是法律如何界定驰名商标的。《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②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③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④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⑤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这些规定与国际上对驰名商标的规定完全一致。对这类商标的保护从商品商标延及服务商标;保护范围从传统的相同商品和类似商品扩大到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其次是企业的著作权的保护及侵权的特殊形式。企业的著作权大都表现为版权。例如:房地产企业的产品--楼盘。案例①石狮烟标的侵权案、②香烟图案的侵权形式、③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为自己企业名称的特殊侵权案例。

四、企业在融资上涉及的风险。表现最为突出是企业间的借贷、企业与私人间的借贷等。

五、人力资源问题(略)。人力资源是近几年最为炙热的一个词。

企业面临的这么多的风险如何防范呢?总的说来只有十个字,五句话:一是规范、二是自主,三是依法,四是诚信,五是平等。

第二个问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纠纷时,如何面对的问题。

一、协商解决。主动采取的方案。应该想尽办法来创造条件解决。

二、仲裁解决。尽可能考虑用仲裁的办法。这是一个快捷的办法。一裁终局。

三、诉讼解决。最后的解决渠道。最后一道防线。具有成本高

最后,简单谈一下民营企业在最初发展时的原罪问题。比方说介绍贿赂罪、偷税罪、生产伪劣产品罪、侵占公私财物罪、提供虚假财务罪、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罪、走私罪、洗钱罪、行贿罪、玩忽职守罪等。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谈到这里。有的地方说的不尽完整,甚至有的地方还可能有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同时也欢迎大家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就和我联系,共同探讨。谢谢!!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现代企业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中有自然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之分,商业类风险随机多变,具有不可预期性和防控性,而法律风险则是可防控的,如果未正确对待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所以,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能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耗,节约经营成本,使得企业在危机四伏 的经济战场中能稳健前进。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可能发生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将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损害,这就是风险。《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特点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企业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外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法律变迁,执法不公正,竞争对手或合同相对人的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

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风险的可预期性。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及了法律风险的可预期性,也正是基于法律风险的此特点,我们才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而产生这一特点的基础则是法律法规的指导性。法律风险的可预期性也是企业整个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价值所在。 2、法律风险的普遍性。现代市场经济下导致的激烈竞争,市场经济行为的频繁和企业管理机制的复杂必然给企业带来相当普遍的法律风险。 3、法律风险的多样性。企业法律风险的多种表现形式导致了法律风险的多样性特征,在解决和应对这些多样化的法律问题时所涉及的将分别是不同部门的法律,这本身也就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复杂多样化。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企业设立的法律风险 企业设立是企业产生的起始,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没有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那么必会在企业设立之后长期存在并影响企业,成为潜在的法律风险。设立阶段常见的法律风险有企业形态选择的法律风险、出资的法律风险、股东资格的法律风险、行为限制的法律风险等。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企业设立不成功,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设立登记及设立必备条件上的生疏。

关于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条建议

关于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条建议 各位企业家: 您好!依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固是我们的共同追求。自2008年以来,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涉及企业的民事纠纷案件大幅度增加。为了关心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固的进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治理中的法律风险,我们对长期以来专门是去年以来发生的大量诉讼案件中所反映出的企业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就您在经营治理企业过程中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所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以下建议,供您参考: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躲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关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储存。 2、受经济形势变化阻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幸免纷争,建议您妥善保管关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信函等资料。 3、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峻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托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畴,以幸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托付书、合同等文件。 5、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形。 6、假如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觉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益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能够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然而务必自明白或者应当明白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益。因此,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7、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假如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同时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8、假如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幸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和谐”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9、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不管您是债权人依旧保证人,建议您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假如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假如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尽管选择“连带保证”依旧“一样保证”取决于您与客户之间的谈判磋商,但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一样保证”字样。假如没有明确约定,法院将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

企业多角化经营的风险与防范

企业多角化经营的风险与防范 摘要:企业在内部诱因和外部诱因的共同作用下同时在多个产业展开竞争。而多角化战略在为企业拓展生存空间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经营的各种风险。本文分析识别了企业在多角化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以基于资源的战略管理理论为基础,对多角化经营中的风险防范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字:多角化风险风险防范企业资源 一、问题的提出 当产业内的扩张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就会谋求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企业在多个不同的产品市场中展开竞争时,就成为了一家多角化公司。 自安索夫提出多角化这一概念以来,多角化经营不但成为企业战略研究的焦点,同时实践中许多公司都纷纷实施了多角化战略。 (一)企业进行多角化的动机 对于企业多角化扩张的原因,安第斯?潘罗斯认为存在外部诱因和内部诱因1。外部诱因指吸引公司进入新的业务领域的外部环境的状态,它可能以机会或威胁的形式存在。例如,公司经过定位分析后追求的富有吸引力的机会,或者是公司所在的主业面临市场需求下降的窘境。内部诱因,通常是主动的,包括公司更加充分地利用和开发其现有资源的愿望。公司会因为难以出售或出租未被充分利用的剩余能力,而通过多角化扩张把这些资源和能力用到新的业务中。 (二)企业多角化与企业绩效的复杂关联 20世纪60、70年代欧美企业的多角化浪潮之后,不少多角化经营的大企业渐渐迷失方向,企业资源分配效率、控制权等遇到严重问题。于是此时出现了反思多元化战略的势头,一些学者的研究也指向“多元化存在折价”,涌现了一股“归核化”浪潮。此后,随着,多角化和归核化在核心竞争力概念上有融为一体。 但是,目前国内外的学术届围绕多元化与企业绩效的讨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就国1Edith Penrose, the Theory of Growth of the Firm (London: Basil Blackwell, 1959).

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

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 风险管理是各经济、社会单位在对其生产、生活中的风险进行识别、估测、评价的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结果,以期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现实生活中的风险因素越来越多,无论企业还是社会,都日益认识到进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人们想出种种办法来对付风险,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风险管理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保障。 一、企业经营中常见风险 每个企业在经营中都有可能性发生风险,如何化解和减少风险是企业经营者必须进行研究的。首先要明确有哪几种风险,然后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只有加强风险意识,进行科学的管理和科学的决策,建立起相应的制度才能避免风险的发生。从目前市场环境来看主要有七种风险: 1.经济合同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对方违反合同规定或遇到不可抗力影响,造成本企业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在进行经营和产品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及赔偿责任问

题。合同签订后还应密切注视其执行情况,要有远见地处理随时发生的变化。 2.债务风险:是指企业举债不当或举债后资金使用不当致使企业遭受损失。为了避免企业资产负债,企业应控制负债比率。 3.担保风险:是指为其他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最后因其他企业无力还款而代其偿还债务。企业应谨慎办理担保业务,严格审批手续,一定要完善反担保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汇率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进出口及其他对外经济活动时,因本国与外国汇率变动,使企业在兑换过程中遭受的损失。企业平时就要随时注意其外币债务,密切注视各种货币的汇率变化,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5.投资风险:是指因投资不当造成投产企业经营的效益不好,投资资本下跌。企业对此应采取:在项目投资前,一定要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评审组一起进行严格的、科学的审查和论证,不能盲目运作。对外资项目更不能作风险承诺,也不能作差额担保和许诺固定回报率。

如何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如何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信睿咨询:水藏玺) 企业在年度经营的过程中,始终会处于一个动态的经营环境当中,这就造成企业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经营风险,这些经营风险有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如人力资源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持续经营风险,也有可能来自企业外部的,如自然灾害、经济环境变化、政治环境变化、市场波动、文化环境变革等,因此建立经营风险管理机制对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至关重要。 企业经营风险管理是企业以合理的风险成本投人,通过对风险的确认、选择和控制,以期达到最大的经营安全度。 一、企业内部年度经营风险管理 企业内部经营风险通常包括人力资源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持续经营风险等。 1.人力资源风险,包括核心人力资源对企业经营目标不认同、核心人才的流失、由于人力资源激励不到位造成的怠工、人员供给不足导致关键岗位长期空缺、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导致企业支付能力下降、员工技能不足造成岗位不适、违法用工风险等。企业一方面在确定年度进行目标的时候需要考虑人力资源现状,同时也要为达成年度经营目标对人力资源政策作出优化与调整。 2.技术风险,包括企业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趋势理解及应用不足、产品升级换代滞后、新产品研发投入不足等。 3.财务风险,包括现金风险、投资风险、融资风险、税务风险等。 4.管理风险,包括管理变革失败、管理理念陈旧、流程创新不足、管理制度及规范墨守陈规等。 5.法律风险,包括经济合同风险、用工风险等。 6.持续经营风险,包括企业接班人风险、家族传承风险、竞争能力衰退风险、产业或产品生命周期风险等。 二、企业外部年度经营风险管理 企业外部经营风险一般包括自然灾害风险、经济环境风险、政治环境风险等。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

企业经营风险及防范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它的发展和壮大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还为国家增加了税费收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市场主体鱼龙复杂,不讲诚信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企业缺少防范意识,对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了解甚少,导致经营风险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对合作伙伴资信情况考察不细,导致上当受骗 目前,有些公司是国有企业独家投资或者合资开办的,但大多数商贸公司是公民个人开办的。一些不法商人,在申办公司时,伪造资本证明资料,骗得注册,或者借用他人资金注册后又予抽逃,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这类公司没有正式、真实的帐册,开办者往往把公司的有效资产落到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下,债务由公司承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一些企业对合作公司的资信情况缺乏细致、深入的调查了解,投入资金或者供给货物后,便被不法商人占有、转移或者挥霍,无法收回。就是起诉到法院,由于股东虚假注册、抽逃资本和非法占有公司资产的证据难于收集,也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如有两家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煤炭合同,一公司出资50万元,另一公司负责经营,利润共享,实际上是借贷关系。负责经营的公司是王某用其父母的身份证,以其父母的名义开办的,其任经理。王某开办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向亲友筹借的,验资后即抽回偿还了借款。出资公司50万元到帐后,王某用20万元偿还了债务,其他款项因欠税被税务部门扣划。其提出要想继续运作,必须追加投资,使出资公司骑虎难下。 二、法律关系不清,对经营活动把握不准,风险增大 法律关系不清,错定合同性质和名称,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无法确定。如,某集体企业与一民营公司做买卖,集体企业出资40万元,由对方购买煤炭,提供储煤场地和工具,集体企业负责销售煤炭,利润三七分成,属于合作经营合同。而在操作中,集体企业却与民营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和场地使用合同。在合同履行中,该民营公司擅自在煤炭中掺入沙石,强行销售煤炭,集体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无论从买卖合同,还是从场地租赁合同,对方均无违约之处,无法追究对方责任。如果以合作经营签订合同,则对方存在严重违约,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乐观签约,缺乏风险评估及保护措施,一旦形成纠纷,损失难免 在经营中,缺乏对经营项目风险评估,好多项目没有对合作伙伴的资产、经营、信誉情况进行评估,没有对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方法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效果上的考量。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或者约定了不利于己方的解决方式。大多数合同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虽然对方提供了担保,但因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而归于无效。 四、盲目联营,陷入联营陷阱 资金实力强的企业,往往是各方招商引资的对象,面对复杂的情况,稍有不慎,一旦投入资金,便会陷入矛盾和纠纷之中。如,某公司用600万元购买某商城的房屋,并以此为投资,与该商城联营设立公司,经营装饰材料市场。由于联营前,没有认真调查商城对市场房屋是否享有所有权,也没有将房屋产权办到联营公司名下,导致在以后的经营中纠纷不断,市场的投资人、施工单位通过诉讼手段取得了对市场房屋的租赁收费权,致使联营公司无房可管,无费可收,造成该公司600万元投资被架空。 五、对合同履行重视不够,导致后续工作被动 有的企业对合同的履行不够重视,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不清,应收帐款得不到及时收回。如某建筑企业为某大学城建设校舍,部分校舍已投入使用,拖欠工程款上千万元。由于建设方拖欠设计院、勘探等部门费用,这些部门拒绝向建筑企业提供有关资料,致使无法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方以建筑企业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为由,拖延对工程的验收和决算。工程没有决算,就无法确定建设方欠款确切的数额,作为施工方的建筑企业就无法主张

企业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企业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随着修建市场的片面开放和投资主体多元化进程的放慢,修建施工企业面临着比以往更多的风险,如何增加和化解风险是企业管理者必需深化研讨的一项重要管理任务。只要结实树立风险认识,客观剖析存在风险,逐渐完善风险机制,不时增强风险防备,才干使企业完成可继续开展。 对策一:增强客户关系管理,深化项目调查,防备和化解运营风险施工企业要不时创新运营理念,要看法到分包商、供给商是施工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他们能与施工企业共同抵挡市场风险。详细来讲,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商、供给商的实力和信誉停止调查,树立诚信协作同伴数据库。在与分包商和资料供给商签署合同时,应力争列入领取分包工程款或货款的限制条款,使分包商和供给商充沛理解工程的资金情况,最好以建立单位资金领取顺序为前提或按相反比例付款,以此逃避分包商或供给商对施工企业的诉讼风险。努力营建施工企业与分包商、供给商互动共进的气氛,创始“双赢”的场面。 工程项目本身的好坏也是关系到施工企业风险的重要要素。要控制这种风险,就必需对项目的筹划定位、所处地段、市场环境停止评价,对相关证件能否完全,土地款能否已付,工程资金能否到位等停止调查。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假如业主的信誉和实力普通,而项目自身评价较好时,风险控制绝对文曹胜红袁永福比拟容易,即便业主违约,施工企业可以接盘运作,挽回损失。 对策二:树立风险认识,增强外部管理,防备和化解管理风险首先,施工企业的指导班子要树立民主迷信的运营决策机制,严重投资事项经班子个人研讨决议,董事长或总经理对本单位的运营风险担任。工程招招标是施工企业的重点任务,要充沛思索项目的可行性、能够性和牢靠性。建立项目能否曾经正式同意,资金来源能否牢靠,要根据企业的接受才能和市场行隋合理报价。比方,关于有些资金到位率低、盈利程度不高、风险较大的外埠工程项目应予保持。 其次,要树立合同评审制度,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合同签署前,企业法律参谋要介入,对合同的风险性停止评价,避免合同中不利条款的呈现,把合同的隐患消灭在评审阶段。工程开工时要组织大家停止合同交底,明白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在发作合同条件变化时,要及时搜集会议纪要、工程图片、变卦告诉等重要材料,为合同争议预备证据,也为工程索赔打下根底。 第三,对本钱风险的控制。一方面在施工进程中对由造价部门提供的预算,工程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协商确定的项目目的本钱,以及项目施行的实践本钱停止比照剖析,找出差别并制定对策,无效控制项目本钱。另一方面经过量价别离,对项目部考核资料量的耗费和设计变卦与索赔状况,资料价钱由企业一致管理并承当相应责任。 第四,经济担保要慎之又慎。施工企业普通不要为建立单位提供经济担保,也不要为相关企业提供任何方式的经济担保。近几年一些施工企业被莫明其妙地送上法庭,许多都与担保有关。关于确需为业主提供担保的,应对业主的资信情况严厉审查,详细理解业主目前的经济情况,商定好保证方式,并且力图让业主提供反担保或第三人保证。 对策三:强化效益认识,增强资金管理,防备和化解财务风险一、标准企业财务管理,制定实在可行的外部财务管理方法;完善资金管理,控制存款和担保规模;成立资金结算中心,标准结算纪律,集中开户,一致管理。二、财务部门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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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 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法制经济,企业要想发展,离不开合法化经营。公司是市场的主体,从其诞生直到终止,就与财经法律结下不解之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注重遵守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制度,必将会引发诸多的风险和纠纷,轻者会造成企业财产的损失,重者企业就会的破产,而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还会触犯国家的刑事法律。那么,与经济活动相关联的法律制度有那些?它们对企业的经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让我们首先清点一下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体系:一是以规范市场主体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三资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等;二是以规范宏观调控行为为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法、计划、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法、财税法、金融法、自然资源法、环境法及相关法规等;三是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等;四是以规范社会分配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五是以规范经济监督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及相关法规。下面我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法律为主兼顾其它内容(并不是说其它方面不重要,其它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设计这样的交流角度只是为了适应大家的思维方式。下面说的简的是其它方面,详的是本次的中心),从非诉讼业务角度(粗略解释诉讼与非诉讼的区别、联系),择其主要的内容和与会的企业家交流。 第一个问题: 一、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第一个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所有者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风险。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了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真正含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标志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宣告了一个风险时代的到来,媒体上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的报道正在逐步增多。 2008年,一份由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Lovells编写的“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中指出:法律风险最高的企业分别是联想、TCL、海尔。根据该报告,中国100强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仅相对较高,而且跨度很大。与此对应的是:中国企业对预防法律风险的投入严重不足,中国企业法律事务费用只花费了应支出费用的5%,企业法律顾问的数量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1%,与分值相对应,中国企业应该投入0.5%,但实际投入只有0.02%,美国企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这意味着大多数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很弱,因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更高。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公司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近年以来,我国公司遭遇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中航油亏损、长虹被拖欠巨额货款、中国人寿被海外起诉、海信商标被抢注、中国银行系列案件等等,不胜枚举。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因遭遇法律风险而经历了严重问题。由此看来,企业的竞争力包含有抗大风险的能力,核心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我国政府现在已经高度重视中央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为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于二○○六年六月六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着重强调的企业风险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

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

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避免纷争,建议您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3、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5、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

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6、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7、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8、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9、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无论您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建议您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如果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虽然选择“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取决于您与客户之间的谈判磋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 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法制经济,企业要想发展,离不开合法化经营。公司是市场的主体,从其诞生直到终止,就与财经法律结下不解之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注重遵守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制度,必将会引发诸多的风险和纠纷,轻者会造成企业财产的损失,重者企业就会的破产,而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还会触犯国家的刑事法律。那么,与经济活动相关联的法律制度有那些?它们对企业的经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让我们首先清点一下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体系:一是以规范市场主体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三资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等;二是以规范宏观调控行为为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法、计划、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法、财税法、金融法、自然资源法、环境法及相关法规等;三是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等;四是以规范社会分配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五是以规范经济监督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及相关法规。下面我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法律为主兼顾其它内容(并不是说其它方面不重要,其它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设计这样的交流角度只是为了适应大家的思维方式。下面说的简的是其它方面,详的是本次的中心),从非诉讼业务角度(粗略解释诉讼与非诉讼的区别、联系),择其主要的内容和与会的企业家交流。 第一个问题:

一、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第一个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所有者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风险。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了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真正含义。其真正含义主要是通过设计一系列内部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三者之间的关系,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管理者的决策失误,保证公司的日常经济活动能顺利进行,为公司赢取更大的利润。许多民营公司虽然也把“法人结构治理”这个舶来词叫得震天价响,也花大价钱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重新设计,但他们在进行相应的架构设计时没有把所握好所有者、决策者、管理者的分界点,在公司领导层或决策层里,投资者、技术持有者、管理者围绕着公司的控制权明争暗斗,或暗渡陈仓或合纵连横。把一些原本有着不错经营业绩的公司搞得面目全非。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来讲,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其实是法人治理结构的细化,是企业运行的保障,是永葆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公司章程相当于宪法地位,其它实施细则相当于各项法律和法规,他们共同左右着公司日常经营和运行。一旦这些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设计得不严密或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企业的日常经营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民营公司到底如何治理,我们先来看两组很有趣的数字。一组数字是:美国的500家大企业中,175家是家族企业;法国最大的200家公司中,一半是家族企业;在意大利,只要出行,就离不开菲亚特集团老板阿涅利家族的产品;台湾1997年公布的97家企业集团中,属于家族企业的就有84家,占86.6%,非家族企业13家,占13.4%。另一组数字是由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00年度500家上规模民营企业中,第一名为联想集团(控股)公司,年营业额为284.414亿元,最后一名为上海德胜联兴印铁容器有限公司,年营业额仅为1.68亿元。超过50亿元的只有7家企业,超过10亿元的只有58家。如果折算成美元,我国民营企业的规模大多数不到1亿美元,在美国,只能算是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另外,从企业员工人数也能反映出我国与美国在企业规模上的差别,美国的大型企业员工多至十几万、几十万,少的也的几万人。在我国,即使像华为、联想这样的“巨头”,其员工也不过七、八千人。大家不要忘了,人越少,企业也就越好管理。▲案例①胜通细板厂股权纠纷案;②万科股份案是一反一正的两个例子。

企业经营风险及防范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它的发展和壮大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还为国家增加了税费收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市场主体鱼龙复杂,不讲诚信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企业缺少防范意识,对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了解甚少,导致经营风险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对合作伙伴资信情况考察不细,导致上当受骗 目前,有些公司是国有企业独家投资或者合资开办的,但大多数商贸公司是公民个人开办的。一些不法商人,在申办公司时,伪造资本证明资料,骗得注册,或者借用他人资金注册后又予抽逃,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这类公司没有正式、真实的帐册,开办者往往把公司的有效资产落到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下,债务由公司承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一些企业对合作公司的资信情况缺乏细致、深入的调查了解,投入资金或者供给货物后,便被不法商人占有、转移或者挥霍,无法收回。就是起诉到法院,由于股东虚假注册、抽逃资本和非法占有公司资产的证据难于收集,也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如有两家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煤炭合同,一公司出资50万元,另一公司负责经营,利润共享,实际上是借贷关系。负责经营的公司是王某用其父母的身份证,以其父母的名义开办的,其任经理。王某开办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向亲友筹借的,验资后即抽回偿还了借款。出资公司50万元到帐后,王某用20万元偿还了债务,其他款项因欠税被税务部门扣划。其提出要想继续运作,必须追加投资,使出资公司骑虎难下。 二、法律关系不清,对经营活动把握不准,风险增大 法律关系不清,错定合同性质和名称,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无法确定。如,某集体企业与一民营公司做买卖,集体企业出资40万元,由对方购买煤炭,提供储煤场地和工具,集体企业负责销售煤炭,利润三七分成,属于合作经营合同。而在操作中,集体企业却与民营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和场地使用合同。在合同履行中,该民营公司擅自在煤炭中掺入沙石,强行销售煤炭,集体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无论从买卖合同,还是从场地租赁合同,对方均无违约之处,无法追究对方责任。如果以合作经营签订合同,则对方存在严重违约,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乐观签约,缺乏风险评估及保护措施,一旦形成纠纷,损失难免 在经营中,缺乏对经营项目风险评估,好多项目没有对合作伙伴的资产、经营、信誉情况进行评估,没有对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方法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效果上的考量。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或者约定了不利于己方的解决方式。大多数合同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虽然对方提供了担保,但因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而归于无效。 四、盲目联营,陷入联营陷阱 资金实力强的企业,往往是各方招商引资的对象,面对复杂的情况,稍有不慎,一旦投入资金,便会陷入矛盾和纠纷之中。如,某公司用600万元购买某商城的房屋,并以此为投资,与该商城联营设立公司,经营装饰材料市场。由于联营前,没有认真调查商城对市场房屋是否享有所有权,也没有将房屋产权办到联营公司名下,导致在以后的经营中纠纷不断,市场的投资人、施工单位通过诉讼手段取得了对市场房屋的租赁收费权,致使联营公司无房可管,无费可收,造成该公司600万元投资被架空。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本文阐述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分析了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及其原则和策略。要树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在企业内部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流程,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建立企业决策机制。同时,要坚持全方位管理原则、规范化运作原则、动态化调整原则;要处理好法律风险和企业经营收益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 标签: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任何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市场行为都有可能带来法律的风险,出现法律风险很正常,但企业如果在出现法律风险的“隐患”时却无动于衷,那么法律风险一旦变成现实的灾难,对一个企业来说很可能就要“伤筋动骨”。为此,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企业风险,一般分为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两大类,但商业风险在很多时候则表现为法律风险。现实情况中,法律风险已成为目前企业最常见、发生率最高的风险之一,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难以承受的伤害。因此,法律风险往往成为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走入意想不到的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纵观企业的法律风险,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主要表现为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坏帐损失风险、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诉讼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投资合作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商标被抢注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商业秘密失控风险等十几种。 但无论是何种风险,其主要表现不外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表现形式,即其发生的原因都是因法律因素产生的,主因是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状况发生变化,企业没有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违反法律规定而所签合同的约定,工作人员失职而导致的侵权等。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管理、运营的每个环节,简单的来说就是企业从成立的那一天开始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其行为都会涉及有关法律规定,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而企业法律风险发生而导致的最终后果就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三大责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即《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排除妨害等;行政责任,即企业要承担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各类行政管理法规所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即企业按照我国《刑法》所要承担的,对单位承担罚金,对企业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承担刑

企业风险管理计划3篇

企业风险管理计划3篇 企业风险管理计划一:风险管理方案计划书 一,风险内容 一)项目成立企业管理方面的风险 1,决策风险:决策过程是一个既能够体现企业团队成员能力的过程,又能够体现企业团队成员人品的过程。一类是能力不足不能把问题剖析清楚,或不能把问题阐述的足够深刻引起重视,这一类成员通常具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并成为人际焦点,发表想法时通常不经过调研和思考而是迎合大家习惯性想法,非但没有参考价值,常常是信口雌黄,哗众取宠,但常常被采纳;另一类是为了突出自己的重要性不管是什么人的想法,先否定然后再根据对自己利益要求提出看似合理的想法,表面上是畅所欲言,实际上在搞驳论,逐步树立自己强势的言论地位,这是一种利用别人在众人面前惧怕出丑的心理搞权术,通常经历了多次这样的自我形象“加工”后,没有警觉能力的和天性没有决断能力的人以及另一些有派别意识的人就会不自觉的人不自觉的被这一类人在精神方面进行领导。 2,决策程序

通常以上两类人把决策本身引向次要地位,而增强了决策失误的可能性。以下给出我在科学决策方面的构想,这也作为本项目未来成立企业决策的基本思想,同时这套思想和我的制度体系里的晋升和激励制度两部分配套出现。将为未来公司提供高水平的管理团队和减少决策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a,被决策问题的范畴归类。明确问题类别,属于沟通问题,技术问题,制度问题,销售问题,财务范畴问题等等,有助于将问题交由什么部门进行专业解答,提出深入的解析,而不是开个什么除浪费时间什么作用也没有的会议。相信专业可以提供在深度方面令人满意的方案。 b,配套部门的方案提交。通常情况下专业部门提交的方案可能只能体现部门利益最大化,但通常一项决策涉及很多问题的很多方面。技术支持提交的决策方案通常不考虑财务上线,生产部门的人员素质水平。所以各部门从各自部门能力和利益做同样一个技术方案与技术部门做的专业方案对比能够反映出决策问题的临界点,敏感焦点。这个看似苛刻要求通常真正能够让各个部门认识到全局思考问题的重要性的同时能够保证部门资源竞争状况被企

企业加强经营风险防控的方法研究

企业加强经营风险防控的方法研究 摘要在煤炭行业寒冬的洗礼下,资金链的断裂迫使诸多煤炭企业关门倒逼,因此,货款能否按时回收对煤炭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本文旨在立足煤炭企业生产销售实际,通过研究探讨采用何种方法、哪种措施、怎样的途径加强货款回收,达到企业资金风险和经营风险防控的目的。 关键词煤炭企业货款回收风险防控 一、研究背景 煤炭“黄金十年”以来,市场主导权异位,贷款制度由原来的预付款变为赊销,而赊销的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煤企通过银行信贷等高成本途径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在不堪重负的资金压力下,众多煤企资金链断裂,不得不宣布破产。究其原因,盖因外欠货款太多,陈欠款及烂账已经像一座大山压得企业难以喘息。对此,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化解煤炭行业的冰点局面,特别是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的指挥棒下,煤炭企业不能只依赖于国家政策的他救,必须在国家政策的利导下进行挖潜自救,这样才能冲出重围,获得再生。 二、研究意义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被视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血液。煤炭企业业务开展的本质就是把煤卖出去,卖个好价钱,把钱要回来,因此,货款回收是企业资金链持续的重要环节。“黄金十年”以来,大量煤炭企业陷入困境,资金链断裂导致很多企业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如何防范货款风险、维护货款安全、提高货款效益成了煤炭企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经营工作的重心环节。因此,货款回收在企业经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和持续发展的必然意义。 三、措施方法 由于影响企业货款回收的因素很多,涉及面很广、不确定性很强,企业的货款回收工作面临的困难很大。因此,需要多种途径综合施策,做到售后清收与售前预防双管齐下,确保货款及时回收,使企业做到资金风险规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形势和局面。 (一)预防新生欠款发生 预防新生欠款发生是规避企业资金风险的售前防控方法,旨在将资金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可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用?舻娜?生命周期管理、保证金制度、预付款制度、诚信用户开发等。 第一,用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用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是指对已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交易的用户,从发运规模、合

企业如何防范经营风险

企业如何防范经营风险 【摘要】企业风险存在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中,任何一环的疏忽和纰漏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危害,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成为当今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那么企业应当如何控制经营风险呢? 首先,企业必须全面分析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评估容忍度的确认,建立规范的风险监控体系。 在风险管理框架中,由于要针对不同的目标分析其相应的风险,因此目标的制定自然就成为风险管理流程的首要步骤,并将其确认为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按照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的理论,企业应当在以下8个领域确定目标:即市场营销、创新、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实物资源、生产力、社会责任、利润需求等。 企业的目标是由相应的机构和部门去实现的,这些部门也就成为风险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企业目标与相应目标的风险确认后,定期地进行风险测评成为风险监控的重要过程。风险的测评,不仅要有测评结论,还必须对今后的控制提出前瞻性提示和防范措施。 其次,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控制和规范风险的发生。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就是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控,就是要通过制订流程、执行流程、监控流程,来控制“不同人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保证风险可知、可控、可承受。目前,国内有众多的公司在美国上市,根据2002年7月30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法案,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成为在美上市的必备条件。 如何建立一套适应公司风险防范的内控制度呢?以下五点原则是必须遵守的: 1.相互牵制原则。企业每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关系上,至少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监督;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等不兼容职务要相互分

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思考

摘要::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是近年来颇为引人注目的一个现象,这与我国企业的迅速发展是分不开的。但是我国企业在快速发展中也普遍存在问题,那就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普遍较差。企业法律风险由不规范行为所引起,有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之分。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自身发展壮大、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保障,必须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运营中应当注重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抓重点、提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重视人才培养、加强内部监督与考核、进行“法律诊断”、加强合同、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管理,一旦卷入法律纠纷,就应当应当及时、优化、全面地处理法律纠纷。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尤其是现代化的大型企业,作为一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宠儿们”,自它们诞生之日起,像宇宙中存在的任何事物一样,它们中每一个独立个体都面临着随时夭亡的危险。所以,如何更加尽心地去呵护它们,让它们在经历一切风险和磨难之后仍能健康地成长便成为我们人类社会所普遍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企业法制建设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发展仍然很不平衡,特别是国有企业和外贸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法律漏洞和法律风险,引起的法律纠纷不断。这些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反映出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制度控制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最大可能地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一、现代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一个法治的国度里,现代企业所存在的决策、人事、财务、商业等管理和运营方面的风险最终都可归结到法律上的风险。因为产生企业运营风险的深层次原因都离不开最终通过国家法律予以调整的企业运营不可避免的涉及国家、社会、企业自身和个人等方方面面利益冲突。而这些利益和矛盾冲突就是产生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一系列原因或条件。对此关乎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原因或条件问题,我们不妨从企业内外两方面做一些更为具体的分析。 (一)企业自身内部存在的风险因素。 企业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组织形式,其的运营首先体现为人的因素,其运营的风险也必然首先是人的风险。人,在企业中可大致分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类。当然,这一分类又具有极大的相对性,因为在一个企业中总有相当比重的人对下是管理者同时对上又是被管理者。企业经营好坏,归根结底,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尤其是企业的管理者们基本可以控制并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企业在选择用人时,本身就存在着对所用人员道德的一种赌博,而这种赌博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其次,从制度层面上讲,企业自身制度存在的缺陷也是导致或产生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内在潜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组织管理企业,不能光靠企业领导个人的权威和能力,科学的管理其实最主要是指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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