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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

3.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

3.1组织领导体系

3.2专家组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3.4应急处置队伍

3.5 临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4.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启动预案响应

4.2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4.3响应终止

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5.1医疗救治

5.2疾病预防控制

5.3健康教育

5.4疾病监测与报告

6.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6.1开展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6.2灾区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6.3灾区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7. 物资保障

8.附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地震灾害前的医学准备,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市卫生部门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淄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区域内,由地震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其他地质灾害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与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高地震灾害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4.2 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各区(县)卫生局要主动和地震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共享行业信息资源,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辖区内地震灾害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等工作。

1.4.3 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区(县)卫生局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预案,加强培训与演练,确保与时、规范、有序地处置地震灾害引发的医疗卫生事件。

1.4.4 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灾害中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

根据地震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四级:

2.1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

1、死亡200人与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100万人与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与以上。

2.2 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

1、死亡100人与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80万人与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万间与以上。

2.3 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

1、死亡50人与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与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与以上。

2.4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

1、死亡49人与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与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

3.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

3.1组织领导体系

3.1.1在市防震减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设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和部分市属单位参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提供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的建议;协调、指挥全市救灾防病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市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区医疗卫生救援进行紧急支援,领导小组战时为临时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1.2 由市卫生局派出人员组成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地震灾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协调、指挥工作。

3.1.3 各区(县)卫生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局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辖区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2专家组

市卫生局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或成立专

门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承担地震灾害各项医疗卫生

救援工作的技术指导任务,并提供咨询建议等。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市级与区县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等要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3.3.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病员的转送以与院内救治等。

3.3.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灾区疫病信息监测和报告,饮用水检测、净化、消毒,灾民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以与对公众开展健康教育等。

3.3.3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灾区与安置区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3.4采供血机构负责保障血液的采集和储备与供给。

3.4应急处置队伍

各区(县)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组建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并按要求加强队伍的培训与演练,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3.4.1组建医疗救护队伍,由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害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治疗。

3.4.2组建卫生防疫队,由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区环境消毒、污染水源的净化消毒、媒介生物消杀、卫生知识宣传、疫区疾病监测、预防性给药等工作。

3.4.3组建卫生监督执法队,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中的卫生执法与监督工作。

3.4.4组建心理干预队,由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

要负责地震灾区各类人员的心理健康疏导等。

3.5 临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震区医疗卫生机构损毁时,要建立临时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生局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组建临时医院的人员和位置。临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承担现场人员抢救和防病等任务。

4.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启动预案响应

市卫生局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响应机制,并在省卫生厅的指导和同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2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响应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灾害的分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救援响应。

发生Ⅳ级地震灾害,由区(县)卫生局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Ⅳ级响应;

发生Ⅲ级地震灾害,由市卫生局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Ⅲ级响应,市、区(县)卫生部门同时行动;

发生Ⅱ级以上地震灾害,由省卫生厅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Ⅱ级响应,省、市、区(县)三级卫生部门同时行动,省卫生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请求卫生部给予援助。

4.3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结束,伤员在医疗机构得到科学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可宣布终止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转入常规工作,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5.1医疗救治

地震灾害的现场医疗救援应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下进行。医疗救援队伍进入灾区后,在救灾部门抢险救援人员支持帮助下,首先搜寻、集中伤员,然后检伤分类,先重后轻,现场抢救,与时转送。

5.1.1检伤分类

选派有经验的医护人员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颜色的腕带,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识, 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危急伤员与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救,一般伤员得到与时治疗。

5.1.2 早期救治

采取先救命、再治伤的救治原则,对呼吸道梗阻和窒息、心脏骤停等危与生命的急症伤员,要清除伤员呼吸道异物,保持呼吸通畅,进行心肺复苏、尽早气管插管与辅助呼吸。其他伤员采取对症治疗的原则,给予止血、补液、清创、包扎、保温、吸氧等治疗。对于骨折、关节损伤、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者,应予以临时固定。对火灾造成的烧伤病人,在脱离险区除去着火衣服后,要立即对其采取防止休克和感染的措施。

5.1.3伤员的搬动

对于地震伤员,发现、怀疑有脊柱骨折时,搬动应十分小心,

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以免加重伤情。搬运时,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抬腿的方式搬动,应由3~4人托扶伤员的头、背、臀、腿部,抬放至硬质担架(或平板)上,然后固定运送。

5.1.4伤员的转运

对一般伤员和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后的重伤员,要与时分散转移到安全的医疗机构进行系统正规治疗。必要时成立转运小组,全面负责伤员的转运,并设立中转救援所,指定护送医疗队,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械等,通过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对伤员进行转运。长途转运中,要严密观察伤员病情,与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护送到目的地。

5.1.5灾区医院、临时医院和后方接受伤员的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与时上报。

5.2疾病预防控制

5.2.1加强饮用水卫生措施

地震发生后,要选择临时性供水水源并加以防护。选择临时性水源的总原则是先选用深层地下水,如有困难,依次选择泉水、浅层地下水、地面水,同时注意避免临时水源的污染。饮用水消毒以化学含氯消毒剂为主,采取直接投加法和持续加药法对缸水、井水进行消毒。另外,在地震灾害条件下,要强化对使用消防水龙带输水、用水车送水与用自备的取水工具分散取水等临时供水措施的卫生监督,保证饮用水卫生。

5.2.2加强食品卫生措施

加强集体食堂、临时饮食供应点、外援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严防食品污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灾害过后恢复生产经营前,必须经卫生监督机构重新卫生审查、许可后恢复生产经营,在灾害袭击的非常时期,也要保证灾民吃到安全的食物。

5.2.3加强环境卫生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要好灾民临时居住地建设、简易厕所的修建和垃圾粪便的收集处理、尸体的卫生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

5.2.4传染病控制

重建安全饮用水系统,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生物媒介控制,与时发现和处理传染源,加强病人的隔离、治疗,做好疫点(疫区)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与时开展应急计划免疫工作。

5.3健康教育

组织编印卫生宣传资料,宣传灾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应急措施与要求,充分利用大众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和多种形式(如黑板报、宣传画、演出、讲课等)宣传灾后防病知识,力争提高灾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

5.4疾病监测与报告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区疾病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进行报告。

6.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6.1开展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6.1.1派往灾区的医疗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

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工作的延续性。

6.1.2灾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的正常运转。

6.2灾区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6.2.1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工作。可以采取门诊、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员进行检查、治疗,同时还要对发现的漏诊伤病员与时治疗。

6.2.2对于转送至后方医院的伤病员,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措施。对需要长期治疗的伤员制订出相应的康复治疗计划。根据灾区恢复情况,后方医院可按照当地救灾防病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分批转送回当地,并与当地医疗机构做好衔接工作。

6.2.3当地医疗卫生人员须对伤愈出院的伤病员进行回访、复查,对有功能障碍的伤员指导他们科学地进行功能锻炼,促进康复。对因地震造成精神疾患的病人给予心理康复治疗。

6.3灾区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灾区的卫生局要组织开展与健康相关的灾害后果评价,继续做好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6.3.1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要尽快恢复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继续加强灾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临时组建的疾病监测系统的工作要逐步移交给恢复重建后的卫生防疫防

病机构。进一步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

6.3.2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临时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与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6.3.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1)强化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经销卫生监督管理以与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尽快恢复和重建饮用水供应系统,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监测水质,保障供水安全。

6.3.4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非灾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来自灾区的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与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灾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返回人员,加强传染病监测。

6.3.5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尽快恢复和重建计划免疫设施和冷链系统。要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或普服药物工作,提高人群保护能力,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尽快恢复受灾地区计划免疫的常规接种,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查漏补种,保护易感人群、消除免疫空白,防止计划免疫所针对的疾病的暴发、流行。

6.3.6继续深入开展卫生防疫防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7.物资保障

各区(县)卫生局与有关单位负责为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要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设备、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检验设备和试剂,以与个人生活用品和防护装备。同时做好救灾防病的物资储备。

8.附则

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医疗机构后勤的应急预案

医疗机构后勤的应急预案 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医疗机构后勤的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近救援;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及时反应、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1.3编制依据 依据《x传染病防治法》、《x食品卫生法》、《x职业病防治法》、《x放射性污染防治法》、《x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经锡高速公路(赤峰境内) 第二高级驻地办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秦皇岛保神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锡高速公路(赤峰境内)第二高级驻地办 二○一四年七月

经锡高速公路(赤峰境内)第二高级驻地办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造成的灾害,保障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丁国田 副组长:王佳平陈继奎 成员:朱庆辉吴利建王欣高宁张向云张国星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到达之前,由值班员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拨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各组任务和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 负责人:丁国田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3、震后第一时间迅速关闭电源、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他灾害。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 5、保证通信网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二)医疗救护组 负责人:王佳平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 负责人:朱庆辉 1、加强单位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人员疏散组 负责人:张国星 1、负责驻地办人员的疏散,要按照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到安全地区; 2、疏散撤离过程中,要避免碰撞、拥挤、踩伤; 3、负责人在指挥人员疏散过程中,不得擅离岗位。 (五)物资供应组 负责人:陈继奎

临床护理安全应急预案与流程

临床护理安全应急预案与流程 目录 一、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1) 二、发生坠床/摔伤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2) 三、发生输血反应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3) 四、发生输液反应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4) 五、发生空气栓塞时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5) 六、发生误吸时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6) 七、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7) 八、患者病情危重家属拒绝治疗护理时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8) 九、停电/突然停电时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9) 十、失窃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10) 十一、吸氧过程中中心吸氧装置出现故障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11) 十二、手术中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12) 十三、使用呼吸机过程中突然断电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13) 十四、手术中发生大出血的护理应急预案 (14) 十五、发生护理差错事故时应急预案

一、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一、应急预案 1、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 2、给予氧气吸入。 3、建立静脉通路,保持输液通畅。 4、准备好抢救物品及药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 5、协助医生及时与家属沟通,由医生做好病情告知,执行告知签字制度。 6、严密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做好护理记录。 7、某些重大抢救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医务科。 二、流程 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的护理流程 患者突发病情变化 立即给予患者氧气吸通知值班医生 入,保持输液通畅 及时与家属沟通 病情危重者准备好抢救药品及物做好病情告知 品,配合医生实施各种紧急抢救 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做好病情观察 做好护理记录

二、发生坠床/摔伤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一、应急预案 1、患者不慎坠床/摔伤,立即奔赴现场,嘱患者制动,通知医生。 2、对患者的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如测血压、心率、吸吸、判断患者意识等。 3、协助医生进行检查,为医生提供信息,遵医嘱进行正确处理。 4、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抢救室或患者床上。 5、病情危重时准备好抢救物品、药品,配合医生抢救。 6、加强防护措施,如加用床边防护栏等。 7、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记录坠床/摔伤的经过及抢救过程。 8、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流程 发生坠床或摔伤的护理流程图 就地检查受伤情部和病情通知值班医生、科主任及护士长,安慰 变化,减少患者的紧张情绪患者,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将患者平稳安全移至床上,加床 边护栏,必要时使用约束带 病情危重时准备好抢救用物, 配合医生实施抢救,对症处理 加强巡视,严密病情观察,做好记录

金水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金水区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工作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7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2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范围和目标 (一)秸秆禁烧范围 全区范围内包括小麦、玉米、水稻、薯类、油料、棉花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及根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 (二)目标 1.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 2.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金水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区政府副区长张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陶建莉、区农委主任赵竞生任副组长,区农委、监察、环保、财政、交通、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公安、消防、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具体负责全面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

作方案,做好领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农委,由张岱昕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业务指导组、督查组、问责组,全面指导、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具体责任和分工如下:(一)业务指导组 业务指导组负责指导、检查全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下设区农委工作组、区环保局工作组、区交通局工作组、区城市管理局工作组等4个工作组。 1.区农委工作组。由区农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秀山同志任组长,负责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检查,以及指导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国基路街道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 2.区环保局工作组。由区环保局局长孙华民同志任组长,负责指导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 3.区交通局工作组。由区交通局局长郭峰同志任组长,负责全区乡、村道路畅通,杜绝堆晒农作物工作,以及指导杨金路街道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 4.区城市管理局工作组。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王国安同志任组长,负责指导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的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禁烧工作。 (二)督查组 督查组主要负责督查各工作组的工作情况,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下设第一督查组、第二督查组。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1.1总则 1.1.1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是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对地震灾害的专项预案。如灾害后果达到重特大伤亡事故等级,应同时启动《XX集团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如同时发生水电厂垮坝、环境污染等次生事故,应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1.5应急工作原则 依靠地方、立足自救、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是处置其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所辖区域地震灾害事件。视地方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产业公司、基层单位、合作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震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1.2应急分析 1.2.1概况 1)本单位所辖区域的地震烈度级别,以往地震灾害史; 2)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1.2.2地震灾害风险主要有 1)地震灾害有可能直接造成的人身伤亡、设施、设备毁损; 2)地震灾害有可能造成的供电、通信、供热、供气、道路等设

临床护理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1、住院患者发生误吸时护理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住院患者因误吸而发生病情变化后,护理人员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抢救处理。当患者处于神志清醒时:取站立身体前倾位,医护人员一手抱住上腹部,另一手拍背;当患者处于昏迷状态时:可让患者处于仰卧位,头偏向一侧,医护人员按压腹部,同时用负压吸引器进行吸引;也可让患者处于俯卧位,医护人员进行拍背。在抢救过程中要观察误吸患者面色、呼吸、神志等情况。并请旁边的患者或家属帮助呼叫其他医务人员。 二、其他医务人员应迅速备好负压吸引用品(负压吸引器、吸痰管、生理盐水、开口器、喉镜等),遵医嘱给误吸患者行负压吸引,快速吸出口鼻及呼吸道内吸入的异物。 三、患者出现神志不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气管插管、人工呼吸、加压给氧、心电监护等心肺复苏抢救措施,遵医嘱给予抢救用药。 四、给患者行持续胸外按压,直至患者出现自主呼吸和心跳。 五、及时采取脑复苏,给予患者头戴冰帽保护脑细胞,护理人员根据医嘱给予患者脑细胞活性剂、脱水剂等。 六、护理人员应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神志和瞳孔变化,及时报告医师采取措施。 七、患者病情好转,神志清醒,生命体征逐渐平稳后,护理人员应给患者: (一)清洁口腔,整理床单,更换脏床单及衣物; (二)安慰患者和家属,给患者提供心理护理服务;(三)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准确的记录抢救过程。 八、待患者病情完全平稳后,向患者详细了解发生误吸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尽可能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和情况。 九、抢救程序 2、患者发生坠床、跌倒护理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对于有意识不清并躁动不安的患者,应加床挡,并有家属陪伴。 二、对于极度躁动的患者,可应用约束带实施保护性约束,但要注意动作轻柔,经常检查局部皮肤,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总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总则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施工现场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防地震灾害 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 (西区大水井项目部)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于工程项目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二、应急工作原则 1、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人员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 震应急,处置本工程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2、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 则,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防止重特 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统一指挥。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 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各级领导、有关机构以及应急小

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对突发事件处理、事 故抢险、生产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等各项应急工作。 4、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保重点”的原则,在突发事件 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突发事件范围扩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管理组织机构及其分工 (1)成立攀枝花大水井项目部施工现场防地震应急准备和响应 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冉学刚 副组长:国锋黄绪良 应急小组成员:王林陈远强罗炜坤李俊 彭中波宋仲莉张云会吴朝莲 (2)职责及其分工: 领导小组: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 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 抗震工作。 应急小组: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①组织有关人员对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危险场所,停 止各项大型活动。 ②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施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 急预案 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程家山卫生院 一、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本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 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洛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四、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卫生院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院长程平伟 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镇重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的启动 我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启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凡属启动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有关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卫生部门;根据需要请求上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 六、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 并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主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救援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七、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死亡病例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

加油站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殪虎桥加油站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A班) 应急组织名单 现场指挥: 通讯联络组: 安全警戒组: 应急救援组: 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赵志刚召集员工进行简短的紧急会议,通报情况,按照事故发生的不同情况,组织员工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运行程序。当总指挥长到达现场后,服从总指挥长统一指挥。 二、通讯联络组:刘小林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情况,听取指示;向临近单位请求支援;在汇报完情况后负责将营业室内贵重物品及资料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安全警戒组:薛随亮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划分警戒区域,督促员工疏散。加强出入站口、罐区及重点部位的巡检,防止不法分子的趁机进行偷盗、破坏。 四、应急抢险组:李彦斌、赵志刚迅速将受伤人员抬、扶至安全地带,进行急救,如伤势较重应立即送至距事故现场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对危险油罐,要害设备、仪器进行观察、监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和保障措施。 五、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刘强准备好医疗和救护器材及其它防灾用品。灾害过后,清点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情况并统计上报。

殪虎桥加油站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B班) 应急组织名单 现场指挥: 通讯联络组: 安全警戒组 应急救援组 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赵志刚召集员工进行简短的紧急会议,通报情况,按照事故发生的不同情况,组织员工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运行程序。当总指挥长到达现场后,服从总指挥长统一指挥。 二、通讯联络组 主要职责:刘小林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情况,听取指示;向临近单位请求支援;在汇报完情况后负责将营业室内贵重物品及资料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安全警戒组:王科林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划分警戒区域,督促员工疏散。加强出入站口、罐区及重点部位的巡检,防止不法分子的趁机进行偷盗、破坏。 四、应急抢险组:朱启明、赵志刚迅速将受伤人员抬、扶至安全地带,进行急救,如伤势较重立即送至距事故现场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对危险油罐,要害设备、仪器进行观察、监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和保障措施。 五、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刘强准备好医疗和救护器材及其它防灾用品。灾害过后,清点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情况并统计上报。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 总则 l.1 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 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地震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公司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XX省地震应急预案》、《XX州地震应急预案》、《XX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于在XX县XX有限公司区域内地震和地质事件的处置和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地震救援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同应对,预防优先、分级负责、属地优先,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发生后,灾区生产单位应立即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抗震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长:XX 副总指挥长:XX 成员:XXXXX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教育室。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进行调整。 (二)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分设事故现场保卫组(保卫处)、事故抢险救护队(副总工程师、采矿科、技术科和灾区施工单位)、救援物资保障组(采购科、财务处、车队)、事故调查处理组(安全环保处、监察审计室)和联络人。 (三)应急救援应急联络员 指挥部制定一名人员负责本单位防地震具体事务,平时为本单位防地震联络员,负责单位防地震日常工作,发生地震时为指挥部应急工作联络员,负责灾区与指挥部和县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三、地震与应急响应分级管理 (一)地震事件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险情和地震灾情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因地震造成死亡300人以上300人(含失踪),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Ⅰ级)。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 案(总1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 3.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 3.1组织领导体系 3.2专家组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3.4应急处置队伍 3.5 临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4.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启动预案响应 4.2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4.3响应终止 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5.1医疗救治 5.2疾病预防控制 5.3健康教育 5.4疾病监测与报告 6.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6.1开展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6.2灾区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6.3灾区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7. 物资保障 8.附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地震灾害前的医学准备,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市卫生部门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淄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区域内,由地震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其他地质灾害导

常见护理应急预案及流程

第一章常见护理应急预案及流程 一、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护理急救工作规定 (一)报告制度:凡遇到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及时向护士长及护理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护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报告后,在积极组 织人力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尽快向分管院长报告,逐级上报卫生局。 (二)对重大急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三)组织临时护理急救小组,立即开展护理急救工作,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 二、院内护理急救预寨及流程 (一)伤病员入院后,由急诊科护土接诊并做应急处理。 (二)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三)急诊科护士人力不足时;由护理部或总值班调集相关科护士参加急救处理。 (四)正常情况下由护理部配合医务科或总值班共同负责组织、协调患者的急救、转科工作。(五)门诊患者、住院患者突然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在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抢救,并迅速通知急诊科医护人员前往参加急救或将患者转至急诊科进一步急救,同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组织抢救。 三、传染病救治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一)接到疫情信息后,在第一时间通知上级领导及有关科室(院感办、医务部、护理部)。 (二)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实施不同的隔离措施,病情危重者积极参与救治,必要时由专人进行监护。 (三)遵医嘱执行各种治疗和护理,对使用过的物品严格按院感要求处理,必要时进行焚烧。 (四)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时立即通知医生,并协助处理。 (五)认真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做好病区及个人膈离和防护,预防交叉感染,防止病菌扩散,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六)传染病人治愈出院时,应对其衣物及生活用品进行消毒后方可带出病房。患者出院后对床单位要进行严格终末处理。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范文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程家山卫生院 一、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本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 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洛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四、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卫生院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院长程平伟 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镇重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的启动 我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

后,启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凡属启动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有关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卫生部门;根据需要请求上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 六、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 并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主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救援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事件现场处理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七、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 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死亡病例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

乡镇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乡镇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能力,保障地震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咸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彬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我镇处置地震灾害应急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立即响应,快速启动的原则。镇内地震灾害性地震发生后,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2)统一领导,协同行动的原则。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处置全镇一般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各村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3)依靠军民,运用科技的原则。地震应急要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坚持科学决策,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依靠和发挥民兵应急分队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镇内发生地震灾害后,由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1.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镇长

副总指挥:各副镇长、镇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地震应急分队、各村民兵应急分队,各单位驻镇派出机构。 2.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镇域内发生地震灾害的援救; (3)、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 (4)、向县、市政府提出跨镇紧急应急请求; (5)、向上级地震应急委员会请求救灾援助,并接受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6)、请求县地震台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救灾指导; (7)、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3.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主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主管科、教、文、卫的副职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3)、传达贯彻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各村和驻镇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4)、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5)、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6)、拟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村抗震救灾宣传,配合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信息发布;(7)、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8)、承担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抢险救灾组: 组长:镇武装部部长 成员:民兵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人民医院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本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新郑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认真宣传普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提高医护人员对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员业务知识,随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2、快速反应,减少损失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

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要科学救治,不断规范救治措施与操作规程,加强科室间的信息沟通、协调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实现救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 ***(医务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院感办主任) ***(疾控办主任) 2、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五、突发事件处置 1. 突发事件分类(1)一般事故:伤员在5人以下,无特殊危重情况。(2)重大事故:伤亡10人(其中死亡3人以内)以上,事故有

银行机构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银行机构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行应对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体系和防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客户、员工生命安全,减少地震灾害对我行资产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在应对地震灾害时的自救、疏散和防护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各级机构应成立防范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机构第一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和后勤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机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督导本单位防范地震工作措施落实,组织、协调本单位抗灾、救灾及相关善后工作。 2、各级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单位防灾自救及善后工作具体协调、组织事宜。 3、各级机构各部室负责防灾自救及善后工作措施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应准备应急灯、灭火器、急救药箱(药品)、净水等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对于失效物资应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必要时,各单位应预留专项防灾自救资金,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应急准备金。应急准备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应及时向分行或属地公安、消防、民防等部门联系、沟通,争取其支持。

2、本预案启动时,全员应保持通讯联系通畅,并随时保持实时信息沟通与共享。若由于地震导致有线或无线通讯联系中断的,各单位以部室为单位组织自救、互助。 3、各单位应广泛开展全员防灾自救知识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全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灾情预警 1、各单位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或分行等上级单位提供的地震灾情预警预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网点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各单位领导小组应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五)应急处置程序 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场最高职级人员为现场应急指挥负责人,根据灾情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人员、资产紧急转移安置等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客户、员工生命和单位财产损失。 具体处置程序如下: 1、地震过程期间,大堂经理以及大堂执勤保安负责引导客户寻找掩体,并采取下蹲蜷姿自我保护。大地停止震动后,迅速组织客户有序疏散至安全地带。 2、地震过程期间,网点营业人员应首先采取恰当姿势寻求掩体保护,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保护单位资产,大地停止震动后,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装入尾箱或保险箱,并在保安和其他员工的护卫下,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地震过程期间,其他部门人员应首先采取恰当姿势寻求掩体保护。大地停止震动后,迅速有序地撤离至安全地带。在营

临床护理应急预案

1、标本采集异常情况应急预案 (1) 2、输血反应处理预案 (1) 3、术前准备不达标应急预案 (2) 4、患者出现精神症状的应急预案 (2) 5、常用仪器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3) 6、动、静脉置管脱出的应急预案 (3) 7、烫伤的应急预案 (4) 8、药物外渗应急预案 (4) 1、标本采集异常情况应急预案 1、采集标本异常情况包括 (1)采集标本不符合要求:如标本溶血、凝血、乳糜血、脂血、量不足或过多等。 (2)采集标本错误:如标本容器错误、患者身份错误、采集部位错误(输液侧、动静脉血错误)。 (3)采集标本丢失。 2、预防措施 (1)护士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采集流程和标准采取要求。 (2)护士长督促检查评价,并定期演练。 (3)护理部督促检查评价。 3、处理措施 (1)紧急处理:采集标本不符合要求被拒收后,立即查找标本异常的原因;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停止相关的治疗和操作,同时必须追回错误标本,并通知医生、护士长及科主任;发现标本丢失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查找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等,同时通知医生、护士长及科主任。 (2)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取得理解和配合。 (3)重新打印条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重新按要求正确采集血标本送检。 (4)护士长及时将不良事件表上传至护理部,组织科室人员讨论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输血反应处理预案 1、输血反应防范措施: (1)护士严格执行输血规范及过程管理要求。 (2)护士长督导检查评价,并组织演练。 (3)护理部检查评价。 2、发生输血反应时: (1)若为一般性过敏反应者,可减慢输血速度或停止输血,经对症处理后情况好转者可根据医嘱继续输血,注意严密观察。 (2)对怀疑发生溶血等严重输血反应时,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改输生理盐水。 (3)立即报告医师和输血科,协助医师进行积极抢救治疗,同时进行必要的核对、检查,封存血袋及输血器,并抽取患者血样一同送输血科检验。 (4)及时如实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并跟踪患者病情变化和各项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 救援应急预案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乡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本乡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有关预案规定执行。 一、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露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援的突发事件。 (2)跨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事件。 (2)跨县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3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事件。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事件。 4 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事件。 (2)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县卫计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承担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病员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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