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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要点

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要点
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要点

时间:2013-10-21 作者:王雅琼来源:用益信托网

〖写在前面的话〗其实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就萌生了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尽职调查,尽可能准确地判断项目的风险程度。然而在梳理的过程中,我开始对这项工作的意义产生怀疑,由于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基本都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所谓经营性现金流最终来源还是当地财政。对于这种背靠财政的平台公司,常规的风险分析方式,如通过测算现金流、设置抵质押率等方式真的适用吗?如果对当地财政状况进行分析,又面临相关资料不全,而能找到的资料的真实性也无从查证的问题。而一个地方的平台公司又不止一个,交易对手的再融资能力和协调财政资金的能力对于项目的安全性也是十分重要的,这又怎么判断呢?想得多了,我越发觉得无从下手,一度得出了“地方经济形势的好坏决定平台公司还款能力”这样一个非常正确但是毫无疑义是废话的结论。诚然,经济上行期就像一路直奔6000点的股市,随便选个股票跟风就能赚钱,而在经济平稳运行尤其是下行期,如何遴选项目并客观进行风险评估就越发重要。如果直接将特定项目的风险指标与当地财政甚至中国大范围的经济形势挂钩,而不对其本身进行特定的风险分析,无异于缘木求鱼。在此要感谢@证券小兵和各位热心的群友,正是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才使我理清了思路。谨以此文分享,不成熟之处还望指点。

时间:2013-10-21 作者:王雅琼来源:用益信托网

一、当地财政状况 (2)

(一)政府财政收入情况 (2)

(二)政府财务支出和负债情况 (3)

(三)估算财政偿债压力 (4)

(四)考虑意外因素影响 (5)

二、平台公司的综合实力 (5)

(一)平台公司的股东结构。 (5)

(二)平台公司的资产结构 (6)

(三)金融机构负债和民间融资 (8)

三、项目交易结构 (9)

(一)应收账款投资附加回购 (10)

(二)股权投资附加回购 (11)

(三)各类收益权投资附加回购 (12)

四、担保措施 (13)

(一)大型国企担保 (13)

(二)实物抵押——土地和房产 (13)

(三)应收账款质押 (15)

五、结语 (15)

本文所指地方政府平台的共同点在于其大部分经营收入均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财政,包括财政直接补贴和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获得作为对价支付的财政资金,如因承建当地基础设施项目而获得的投资成本返还等。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平台的最终还款来源均为当地的财政资金。

自2011年开始,银监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上报符合要求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并动态调整。同时银监会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名单内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等融资行为提

出了特别要求,如现金流全覆盖、资产负债率不得低于80%等。但这些要求更多属于合规性要求。

本文主要从实质风险判断角度分析,所以本文所指地方政府平台的范围更加广泛一些,只要存在当地财政隐性担保或增信的公司,包括以财政资金暂时解决流动性问题的公司,均可认为是地方政府平台,也包括近几年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新设的一些子公司等。而对于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分析当地财政状况

很明显,分析当地财政状况是对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的第一步。平台公司的特性决定了其还款能力对当地财政状况的依赖程度非常高。地方财政相关资料的获取途径一般包括政府网站、交易对手提供和媒体信息。

(一)政府财政收入情况

在当地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中,一般会找到上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运气好的话也会找到三年以上的财政收支情况。不过数据比较粗略,也没有详细的分类,能获取的数据几乎只有财政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支出也是对应的一般预算支出、政府基金支出等大项。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工

商税收和其他税种,比较具有稳定性,也是当地财政实力的重要体现,但是如果当地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就需要考虑该种产业的发展趋势,如煤炭、钢铁等因为经济下行导致行业整体不景气,对当地税收影响就比较大,甚至可能造成当地税收大幅下降。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就是土地出让收入,这部分收入受当地土地市场的影响,稳定性较差。如果一个政府前几年的收入主要依赖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在进行风险判断时就需要考虑项目存续期间当地可供出让的土地储备、土地供求情况等信息。当然这个也受房地产市场和中央政府调控力度的影响,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未来走势如何,依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在判断当地财政实力时,建议主要考虑一般预算收入,以此为标准设臵一定准入的门槛,比如原则上不对一般预算收入低于20亿的当地平台提供融资。

(二)政府财务支出和负债情况

之后需要分析当地政府支出和负债情况。银监会2012年12号文关于融资平台新增贷款的前提有一项是:所在地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得达到或超过限额。从监管态度上看,银行、信托公司在向融资平台发放贷款时,是需要考虑当地政府的负债情况的。但是实际操作中,从何种途径获得当地政府的债务限额呢?或者说,当地人大会不会给当地政府设臵债务规模限额?虽然银监会2013年10号文已经没有

这项要求了,从合规角度我们可以不用再纠结,但是从实质风险角度来说,还是需要考虑当地政府的负债情况。目前官方最新数据可以参考2013年6月10日审计署发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主要针对省本级政府性债务。今年8月,审计署开展第二次全国范围内政府性债务审计,目前审计行动已接近尾声,估计年底审计结果会公开。但是预计公开的审计报告应该只是笼统的数据,对于每个地方的具体情况,还是需要自行找渠道获得相关信息。而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资料,当地政府网站披露的可能性基本没有,目前比较可行的方式是要求交易对手提供,再结合当地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综合判断这些资料数据的准确性。

(三)估算财政偿债压力

另外通过其他一些辅助途径,也可以对当地政府债务有个大概认识,比如统计一下当地主要的平台公司对外负债、发债和偿还情况,再结合当地财政收入进行对比,大致估算一下财政偿债的压力。在地方政府债务数据不透明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对项目的选择就倾向于熟悉区域的公司。如果在某个地方开展过业务,对当地情况比较了解,在判断风险时,至少在获取资料方面会比较顺利;而对于初次涉及的地区,面临的困难就比较多,风控把握的倾向就可能会从严。

(四)考虑意外因素影响

最后,一些不可测因素也会影响当地财政情况,如自然灾害,严重情况下会直接破坏当地经济环境。如果项目审核时发现融资方所在区域遭受自然灾害,项目人员有必要了解一下当地受灾情况,以判断会否影响融资方的日常经营和当地的财政情况。

二、平台公司的综合实力

平台公司的综合实力并不仅仅是指其资产情况,还包括平台公司的级别、股东和负责人协调财政资金的能力,具体可以从股东结构、资产结构、主营业务、金融机构负债情况多方面判断。

(一)平台公司的股东结构

平台公司的股东结构基本决定了该平台公司的级别,是省级、省会城市级、地市级、区级还是县级。级别越高,再融资能力越强,协调财政资金还款的能力也越强。对于县(区)级以下的平台,如果不是百强县的平台和财政实力相当于百强县的区级平台,风险敞口还是比较大的。银监会《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甚至明确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重点压缩县及县以下平台贷款。。

一般而言,政府直接作为出资人的平台公司,都属于当

地重要的平台公司,实力较强,还款也会比较有保障。需要关注的是近两年新设的平台公司子公司。自2011年银监会对地方融资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之后,将相当一部分平台公司都纳入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全口径融资统计表》中,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季度填报更新。对于向统计表中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提供融资的行为,银监会设臵了较多的合规要求,包括现金流、资产负债率、贷款投向、项目资本金等。有些平台公司为了规避监管,就通过新设子公司的方式,借壳融资。这些公司基本上属于小平台公司,资产大部分是东拼西凑,领导班子也是临时组建的,有的子公司在申请融资时,还没有开展经营,未来的主营业务是什么,能否持续经营,能否产生经营性现金流都是未知数,第一还款来源十分脆弱。所以这类项目需要依靠其他担保措施提供增信,如级别高一点的平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补充抵/质押物等,否则仅针对该平台子公司的融资,风险是比较大的。

(二)平台公司的资产结构

在分析平台公司的资产结构时,需要特别关注土地资产和应收账款情况。

土地资产一般是平台公司的主要资产。在分析土地资产时,需要特别注意平台公司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土地,出让还是划拨,有无合法程序。如果是出让地,是否经过招拍挂,

是否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是划拨地,有无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划拨土地指定用途是什么?四部委2012年463号文已经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并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和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但是实践中,为了降低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地方政府大量将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平台公司,相当一部分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尤其是储备土地和划拨用地。而对于出让地,平台公司也存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从严格意义来说,这些未经法定程序而注入平台公司的土地都不能算是平台公司的资产,平台公司对其也没有完全的处臵权,政府可以随时以程序瑕疵为由收回。而且为了让报表好看一些,平台公司还会将土地以评估价值入账,资产价值存在虚增的嫌疑。

应收账款也是平台公司占比比较多的一部分资产。平台公司一般承担了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与政府之间存在大量的应收账款,账龄多数超过一年。需要关注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有无相关协议、政府批复支持,付款条件,以及项目存续期间的付款金额和时间节点,以判断该部分资产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其他瑕疵。

(三)金融机构负债和民间融资

金融机构负债属于刚性负债,需要关注平台公司在项目存续期间是否面临大量金融机构负债到期,偿债压力与其盈利能力相比是否较大。另一方面,可以了解一下平台公司在当地银行的授信额度,以侧面判断其再融资能力。

民间融资就像个不定时炸弹,隐蔽性强,杀伤力巨大,一旦触发可能就直接上升到社会稳定问题,所以463号文是明确禁止平台公司进行民间融资的,也禁止地方政府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但是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的资金需求摆在那里,所以在项目尽调时,对于这类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平台公司的民间融资一般有三种情形:一种是以平台公司的负责人、高管的名义进行员工集资;一种是平台公司下设壳公司进行民间融资,再将款项用于平台公司;一种是平台公司组织员工、社会公众购买信托产品、理财产品,再由金融机构将募集的资金发放给平台公司。最后一种方式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算是一种中国特色的风控,去年有一些信托计划就是要求在平台公司本地发行认购,如项目发生风险可以由平台公司与投资者协调。民间融资行为需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尽量实地走访一下。从财务报表上来看,要重点关注其他应付款科目,如果其他应付款出现个人应付款项和关联企业借款,尤其是高管的个人应付款,则需要详细了解该款项的发

生原因。

三、项目交易结构

对于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的交易结构,最简单的是贷款,也是最不容易出问题的。法律关系简单,抵质押登记办理顺利,征信记录查询方便,简直是项目人员的最爱。但是贷款的合规要求也比较多,如资产负债率、项目资本金、中长期分期还款、贷款投向、额度测算等。一些无法满足贷款合规要求的平台公司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融资,比较常见的是投资附加回购,标的一般是应收账款、股权和各类收益权等。但是这类交易模式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面临无法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问题。而且有时候平台公司为了不上报征信记录,也会主动要求信托公司采取非贷款模式向其提供融资,这样就失去了通过征信记录对平台公司按时还款的约束。

另外,无论采取何种项目交易结构,项目人员一定要了解平台公司获得资金的真实用途是什么。交易结构设计更多方面如果是为了规避合规要求,实质风险方面更要严格把控。某些项目的资金用途直接是承诺不用于公益性项目,有的项目交易模式表面上设计成投资,于是就干脆不写资金用途。这属于典型的自欺欺人行为,非常不可取。如果资金用于借新还旧,需要考虑平台公司的再融资能力,这个项目是否可能是最后一棒;如果该平台公司只是一个融资的壳公

司,资金主要用于股东及关联方,需要考虑该公司在集团和当地的地位,关联方还款的能力;如果资金通过平台公司绕道进入房地产、新区开发,需要格外关注这些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

我本人是不倾向于复杂、创新的交易结构的,为了规避合规风险而放大法律风险的做法在我看来也是不可取的。任何交易结构的设计都应该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否则就是空中楼阁,也会放大项目的风险。

(一)应收账款投资附加回购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的模式。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平台公司持有的对当地政府的应收账款,信托到期前由平台公司或者其他关联方回购。这种交易结构在法律上是债权转让行为,需要关注的重点包括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抗辩权、信托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义务。

首先需要落实的就是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可以结合平台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判断,并要求平台公司提供该应收账款产生的依据,有无相关协议、政府批复文件、工程进度等。由此判断该应收账款是已经形成还是尚未形成,平台公司是否仍需要履行相关义务,应收账款债务人(一般是当地政府)有无付款的附条件要求,是否放弃全部抗辩权,信托公司购

买应收账款后是否需要向政府履行相关义务等。同时要特别关注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如应收账款在信托存续期间到期,而政府又未付款的,信托公司作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应注意履行催收义务,避免因不作为而导致超过诉讼时效,平台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回购。

一般情况下,购买平台公司持有的对当地政府的应收账款都需要当地政府进行书面确认,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合同法上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对该笔应收账款真实存在并按时付款的承诺。但是在实践中也遇到过平台公司与当地政府将同一笔应收账款转让给不同金融机构以获取多笔融资的情况,甚至存在虚构应收账款的行为。所以在尽调中,除了要求平台公司和当地政府提供协议和书面承诺外,还要通过财务分析对应收账款进行判断。另外,机构客户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中征动产融资(权属)统一登记平台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以防范平台公司一物二卖,或者将这笔应收账款再行质押。

(二)股权投资附加回购

股权投资并不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的方式。一方面,信托公司成为股东需要承担股东责任,委派相关人员履行管理职责,退出时也涉及相关税费问题,比较繁琐;另一方面,平台公司一般都是当地的国有公司,信

托资金受让股权以及后续的退出事宜还涉及国有资产处臵,程序繁琐且不易审批,平台公司对采取这种方式的热情也不高。

股权投资附加回购模式一般都需要对平台公司之前的财务、法律情况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避免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信托公司进入后以股东身份承担相关责任,如出资是否真实足额到位、公司经营负债情况等。同时要关注股权转让行为程序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取得上级政府的审批等。

(三)各类收益权投资附加回购

关于收益权信托的法律定位问题一直有争议,并且随着安信信托——昆山纯高收益权信托案件的进展一直如火如荼。最新消息是该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上海高院已经进行了第一次开庭。期待终审判决能够直面收益权信托的相关法律问题,并进行明确的法律定位。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例对收益权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诠释和规范,该类权利的保护、实现、救济等均没有可以直接遵循的原则。因此采取收益权投资附加回购方式,虽然可以规避合规方面的要求,但是在法律层面的不确定性较大。

四、担保措施

平台公司的担保措施一般包括当地大型国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物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

(一)大型国企担保

根据463号文的要求,地方政府不得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的担保承诺,从合规层面上排除了地方政府作为保证人和出具相关担保承诺的行为。平台公司项目的保证人一般都是当地比较大型的国有企业,在进行担保能力分析时,需要特别关注其资产构成,尤其是现金流和或有负债情况,以判断其能否及时承担保证责任。

(二)实物抵押——土地和房产

平台公司能够提供的实物资产抵押一般是土地和房产。土地包括出让地、划拨地和储备用地。土地作为抵押物的首要前提就是该土地是平台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如果是出让地,需要关注土地出让合同、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是否存在闲臵情形。如果是划拨土地,需要关注有无相关划拨审批手续,划拨土地用途是什么,有无擅自改变用途。实践中一些平台公司跟政府协商,在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如果以这种土地作为抵押物,将来出风险需要处臵该抵押土地的,如何补缴土地出让

金,金额多少需要与平台公司和当地政府协调,而最坏的情况则是当地政府可以该土地未经合法程序出让、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为由撤销抵押权。储备用地也面临同样的情况。尽管463号文已经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但实践中一些平台公司名下依然具有较多的土储用地,并以此作为抵押。平台公司作为非专业土储机构,地方政府将土地储备证办理至其名下的行为本身就违背国土部的相关规定,另外,土储用地的价值如何确定,将来真发生风险,又如何处臵呢?

在房产抵押方面,根据463号文的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提供担保,所以地方政府的办公楼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但是由于平台公司一般跟当地政府关系都比较密切,有的公司领导班子甚至跟当地政府机构共同一套人马,实践中遇到平台公司以自己名下的商住房产提供抵押,但是实际用途全都是政府办公大楼。我个人是觉得这样的抵押物十分不利于处臵,担保能力一般,但是也有项目人员认为这样可以督促平台公司尽量按时还款,避免违约导致办公楼被查封。

以实物资产作为抵押物的项目,建议最好对该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关注有无产权争议和拆迁纠纷,实际用途与规定用途是否相符,土地上建筑物是什么。曾经遇到过

平台公司以工业用地作抵押,地上建筑物为厂房,实地考察发现是当地的污水处理厂。对于这种市政公用设施,其选址一般较为慎重且需要经过多层审批和环境评价,如发生风险需要行使抵押权,非常可能会面临较大的阻碍。

(三)应收账款质押

对于平台公司将其持有的对当地政府和其他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的担保措施,我个人认为实质担保能力比较弱。首先是应收账款真实性的问题,本文在应收账款投资附加回购的交易结构中已经分析过了,在此不再赘述。其次是政府付款抗辩权的问题。平台公司一般通过进行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持有政府的应收账款,工程的竣工、验收、后续维护等问题都会影响政府的付款进度。最后,由于前两个因素,应收账款的估值和变现也存在较大的障碍,质权实现路径比较困难。

五、结语

以地方政府平台作为载体为地方政府融资,并承担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项目,这种行为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举债方式,所以也决定了平台公司的发展与地方经济形势息息相关,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的风险评估也是围绕着当地财政实力进行。但是在常规的风险分析之外,系统性

风险和政治风险才是真正可怕的,然而我们无法预料,只能静候它们的到来,或者期待它们永远不到来。

浅析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浅析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本文论述了在国家保增长、扩内需政策背景下,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急剧扩大,其所蕴含风险的几种表现形式,并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标签: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及防范 0 引言 各级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大量融资,有力地推动了基础设施建设,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扩大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经济较快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贷款总量的急剧增长,从中长期来看,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所蕴含的风险需高度关注。本文就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1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业务概况 按照人民银行的口径,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各级政府出资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或者以财政补贴、政府担保作为还款承诺,包装起来的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到融资标准的、政府实际控制的企事业、机关法人。主要包括:各类政府组建的开发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土地储备中心类公司,农投、工投、城投、交投等政府类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即金融机构对政府融资平台客户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随着国家保增长、扩内需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地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快速扩张。截止2010年末,全国各类政府融资平台已超过一万多家,其贷款余额超10万亿元,近两年全国新增贷款中,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新增占比高达39.6%。 2 当前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存在的风险 2.1 对政府融资平台客户缺乏深入调查评价,存在过度授信的风险 在金融同业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政府融资平台由于具有政府背景,被各金融机构视为优质客户,竞相争抢营销。在对政府融资平台客户进行授信时,经办人员往往乐观认为有地方政府作后盾,还款有保障,而忽视其负债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深入调查评价,尽量降低信贷准入门槛,满足其融资需求,导致过度授信,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据《银行家》(2010年4月号)杂志报道,2009年我国的地方政府负债远超过财政收入,平均为2.4倍,有的甚至达到4倍,过度负债导致贷款到期难以正常归还的风险不断增大。 2.2 部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以当地财政作担保,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分析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 ——优劣和适用性分析 城市投融资建设的当前形势 城市建设投融资问题是一个困扰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我国GDP已经连续几年高速增长,当前正面临经济过热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压力,导致国家实施了紧缩性的宏观调控政策,银根和地根的相对收紧,使资金供给的矛盾更加突出。而城市建设对地方经济增长可以产生向前诱发效应、伴随效应、后续波及效应、等多方面贡献。但是,建设速度的加快,投资强度的加大,也使各级政府在财政资金的投入方面捉襟见肘,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面对巨大的投资需求,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已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长期以来,政府以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多重身份全面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中,职能交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形成了一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公共产品生产模式,政府部门并没有完全从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的赢利性领域退出来着重发挥自身的战略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如何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改革,提高投资效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解决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的资金供需矛盾,成为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而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又被称为政府工程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处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可以将政府投资项目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如项目在运营后有盈利保障的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机场、电力、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如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 对于基本没有盈利的公益性公共工程(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一般由政府担任投资主体,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应大力推行代建制,依靠社会专业力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水平。而对于经营性项目,由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建设期长,但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回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私人资金参与投资建设,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结构: 一、银行信贷资金。却可能造成政府过度负债,难以为继或因政府财力信用不足,银行怠于放款。 二、土地出让金。但土地资源有限,难以成为长期持续的建设资金来源。 三、吸引社会资金。即市场化融资。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风险和对策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风险和对策 摘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产生对我国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它能够促进我国地方经济的回暖和发展。但是,我们还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现阶段随着地方融资平台数量的增多和负债的大幅膨胀,使得地方融资平台出现了操作不规范的现象,操作的不规范就会日益凸现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从而影响整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本文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存在的风险入手,提出了降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对策 基金项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4年校级青年基金项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管理的研究”研究结果(编号:QN201420)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内部存在的风险 1.融资平台管理风险 首先,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运营过程中,由于融资平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其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主体,在职能的边界划分上也没有一个清晰的划分依据,最终导致融资平台在投资的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行为,如投资状况不明

确等。其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人员大多数为政府官员,对市场经营和管理缺乏经验,所以在投资的过程中容易产生错误的决策。第三,在运作过程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并没有利用法律的效力明确规定债务的最终偿还主体,一旦当投资发生失误出现还款困难的情况时,就会出现偿债主体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第四,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运行的过程中并没有根据公开、公平、及时、准确的原则对其运作信息进行披露,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营信息不透明,从而导致银行不能准确的估计其经营能力和还债能力,银行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的存款就会存在巨大的风险。 2.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的道德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的一些管理者为了追求绩效,经常会通过融资平台来加大对城市的建设力度,这样一来就会因投资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盲目性而造成资金的严重浪费。此外,地方政府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为了筹集资金,往往会将一个融资平台的融资用来当做新的融资公司的注册资金,并利用新的融资公司向银行贷款,这样就会加快风险的产生。 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资收益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设立主要是为地方基础设施以及 公共设施建设来筹集建设资金的。但是对于基础设施建设来说,基础设施在定价方面会受到政府的限制,使其在较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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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及防控措施摘要:本文就防止政府融资平台及政府背景项目贷款的操作风险,提出了合理确定授信总规模,对融资平台及项目作优选,做好项目资金的测算,完善贷款方案,有效落实项目贷款的担保条件,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等建议。关键词: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信贷风险;风险防控中图分类号:F832.4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及防控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及政府投融资平台信贷投放的增加,银行信贷风险在不断累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业务发展的内在要求及市场竞争的外部压力推动各家银行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大量增加,政府贷款及中长期贷款比例迅速提高,提高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集中度。(2)中长期贷款的迅速增加使银行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加大。(3)政府融资平台及政府背景项目贷款的操作风险。尤其是政府融资平台及政府背景项目贷款的操作风险不容忽视,下面将作重点分析。 一、政府融资平台及政府背景项目贷款的操作风险(1)政府信用风险。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政府背景,决定此类贷款的本质是政府信用,还款有无保证取决于政府是否有能力和有意愿归还这类贷款。由于中长期项目贷款期限较长,历经几届政府,贷款偿还将取决于各届政府对贷款存续期内建设性资金的使用安排,存在因政府换届而导致金融机构贷款不能正常偿还的风险,因此政府信用将直接影响到贷款的按期偿还。 (2)政策性风险。国家政策改变,会导致政府财政收支波动较大,影响金融机构贷款的正常偿还。贷款期内政府财政收支、财税体制等存在变化的可能,同时,财政支出受地方政府发展思路、城市建设整体规划、未来规划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融资力度与效度、财政经常性开支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可用于项目还款的资金能否按预测归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法律及合规性风险。政府对金融机构贷款的任何担保或变相担保、承诺等支持行为目前仍不受法律保护。 量公共资产拼凑注入,盈利模式主要依赖于项目附属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出入返还或地方财政补贴收入。由于政府融资平台在职能定位、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方面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贷款期内不能排除借款人体制发生变化的可能,一旦出现政策性破产,银行贷款将面临巨大风险。同时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务透明度及可信度不高,其评信的难度降低了银行对贷款主体风险识别能力。 (5)还款来源的风险。在当前宏观经济背景下,地方政府的投资计划明显提前,投资规模放大,融资平台在数量上有增加的趋势,规模扩张明显,债务急遽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对原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改革,开始建设新模式的投融资平台,在运作过程中拓展了巨大融资空间。 一、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作 (一)新平台建设的出发点。地方政府搭建新型融资平台,其目的就是要抢抓此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发挥国有资本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激活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多样化、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经营运作市场化,建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和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投融资由部门各自负责向政府集中主导转变、由行政决策向市场选择转变、由政府举债向资本运作转变、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由无偿投入向有偿回报转变。 (二)新平台的主要职能。一是统一化的政府融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通过整合政府优质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多种渠道为政府募集资金,以落实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

设施建设资金,实现政府的投资引导意图。二是市场化的国资管理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国有公司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对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推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的高端集中、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延伸,实现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三是政策性的产业投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的产业投资平台,代表政府出资,根据地方产业政策进行产业投资,一方面可以开拓投资资金来源,顺利实现政策意图;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管理,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四是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将发挥政府资金的种子资本作用,以国有资本先期投入引导战略投资者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地利用股权、基金等市场化手段与其他机构进行资金合作,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培育和辅导创业企业成长,发展一批与区域核心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新项目、新企业。 二、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效应评估 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投融资所具有的政策性效应和诱导效应,促进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这些平台公司自成立时

政府投资项目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

政府投资项目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 政府投资项目工期长、投资大、社会影响广,建设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为提高政府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和效益,应重视分析和防范政府投资项目风险。 一、国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风险防范 美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决策和设计、预算经过严格审定,控制决策风险,工程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严格按合同规定实施,业主直接对设计和施工工作进行管理,控制建设过程中风险,总会计事务所对投资计划进行评估和审计,无论是业主、工程师、承包商都与银行、保险公司有密切联系,在办理保险和银行贷款过程中,保险公司和银行慎重审查企业的承包能力、履约记录和资信状况,据以决定是否给与承包商担保。 德国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在基础设施关键领域,采用国家持股和投资补贴两种方式,按比例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科学性,实行三级决策监督,确保决策公正和正确性,减少决策风险。项目完成后实行严格的后评价,工程运行

受到检查审计,工程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和土地使用要求,对公务员、政府聘用自由职业者、企业行贿政府官员,法律处罚严厉。重视预防、规避和转移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风险、利率风险、信贷风险、企业领导才智风险和自然灾害等风险,保险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参与技术风险防范方案制定、指导保险合同拟定,进行预期效益保险,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经济性。 二、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风险分析 我国政府投资风险主要体现为资源浪费严重、缺乏后评价体系。 1、缺乏专业管理知识。政府投资工程多是重点工程、大型建设项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建设管理班子无专业管理经验、技术力量不足,对基本建设程序不熟悉,难以科学控制工期,造成技术管理风险。 2、投资膨胀严重,缺乏有效的投资约束机制。由于投资计划的随意性、基础资料不准确、设计深度不够、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不到位、项目监理工作不落实等原因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存在达不到项目预期目标的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2009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全国快速发展。通过这一平台。一方面,地方政府拓宽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融资渠道,加快了城市化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扩大了贷款投放,进一步优化7贷款结构,为中国应对危机和扩大内需发挥了重要作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的迅速扩张。对许多地区的地方财政偿付能力构成了威慑。也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带来一定隐患。最终很可能会造成财政问题和金融问题。其隐性风险已经引起政府监管部门及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机构的普遍关注。 关键词: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信用风险 政府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真正繁荣始于2008年下半年,中央4万亿投资的刺激政策出台后,家商业银行纷纷高调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借助各地的融资平台,融资规模急剧膨胀。2009年3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于是地方政府热情空前高涨,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等资产,打造各种类型的投融资平台,并用政府信用给予隐性担

保。2009年全国9.5万亿天量信贷,其中一个主要流向便是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支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于这些项目大多是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贷款多由地方政府提供隐性担保,加之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有的投融资平台资本金和贷款杠杆达到30倍以上,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蕴含着多重信用风险,使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使用,这将导致银行不良贷款隐性化和长期化趋势,最终将形成银行坏账,这也是银行最难把握的问题。 1 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 1.1承贷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错位。不利于银行对贷款资金的监控 作为承贷主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是可以确定的,但其所融资金的使用主体往往又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部分“以歉补丰用”于周转使用的没有指定用途的贷款资金。导致承贷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的不一致,容易出现贷款资金的挪用,不利于银行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和对贷款风险的管理。 1.2贷款资金的使用缺乏统一规划.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各地融资平台在贷款资金的使用上往往缺乏统一安排和部署,在没有整体规划的情况下,重复建设难以避免,从长远来看会造成产能过剩,不利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超前建设,搞形象工程等。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682554564.html,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柳益丰 来源:《青年生活》2019年第07期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投资的项目逐步增多,这些类型的投资项目往往是大型的民生建设项目,直接关系着党的政策措施落实,影响着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政府投资项目一般资金投入大,前后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面广,在推动整体经济发展,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从实际来看,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在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都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水平,本篇文章主要是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立足于基本情况提出了针对性整改策略。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问题;基本对策 引言:政府投资,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方面,往往關系到大的民生工程项目 建设,影响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的内容多,涉及到的方面复杂,不论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政府投资的成效。政府投资的项目,往往成本投入非常大,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政府管理范围的广泛性,在政府投资上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使得政府投资容易滋生各种弊病,降低了投资的基本成效,也容易让人民群众产生不满的情绪。从当前来看,政府投资在不断加大,为此,一定要从多个方面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围绕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策略,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基本成效。 1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问题分析 据国务院最新统计数据来看,从2015到2016年,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每年都保持了5%—7.6%的增长速度,政府实际投资额更是实现了成倍增长,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很好的繁荣了社会经济,对于搞活市场,激发市场活力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结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来看,在今后5年内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还会持续增加,其社会发展带动作用也会更加突出。政府投资,是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从以往的政府投资项目上来看,还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都极大影响了投资项目的质量成效。 1.1决策机制不完善。政府投资,涉及面非常广,在决策上一定要慎之又慎,但是,由于以往的官本位思想影响,不少地方的政府决策还是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领导拍板决定,没有充分考虑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意义、存在风险、社会影响、群众意见等这样就使得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性明显不够,在实际推进实施上往往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有的地方耗费大量人财物力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却并没有发挥实际作用。 1.2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政府在许多方面的还是体现着明显的“一手包办”色彩,这在政府投资项目上也体现的非常明显,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各种建设项目,包含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评级省级级、县级排名一览表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省级、市级、县级排名一览表11派精英社群2018-12-30 表1: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省级排名一览表 排名公司名称得分 评 级 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 1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40.45 AA A 北京 2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39.74 AA A 甘肃省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39.36 AA A 安徽省 4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38.6 AA A 浙江省 5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8.59 AA A 上海 6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38.53 AA A 云南省 7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8.42 AA A 天津 8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37.92 AA A 云南省 9 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37.91 AA + 青海省 1 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37.86 AA + 浙江省 1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37.79 AA山东省

1 2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37.77 AA A 上海 1 3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 公司 37.29 AA A 湖南省 1 4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37.18 AA A 河北省 1 5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37.01 AA + 甘肃省 1 6 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6.97 AA A 上海 1 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6.73 AA A 广东省 1 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6.72 AA A 四川省 1 9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 36.68 AA + 广西壮族自治区 2 0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6.64 AA + 湖南省 2 1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36.58 AA A 山东省 2 2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36.57 AA A 甘肃省 2 3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4 AA + 上海 2 4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6.35 AA A 北京 2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36.22 AA江苏省

政府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风险分析 摘要:本文对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风险进行分析,主要有招标文件的编写风险、预选承包商的风险、评标流程中的风险等方面,并提出解决措施的建议如强化资格后审、完善评审流程、增加串标成本等。目的在于为政府投资工程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完善招投标制度。 关键词:招投标;风险;措施建议 引言 招投标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项基本制度,对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工程质量,减少行政干预以及防止腐败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风险,势必会影响到招投标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1.招标主要风险因素分析 1.1招标文件编写风险 招标文件存在着两方面的风险,一方面是招标文件本身编写的有漏洞,细节没有解释说明清楚,双方对责任互相推诿,这会对日后造成工程索赔纠纷产生隐患。另一方面是评标标准制定得越详细,投标人就越容易了解和掌握项目的侧重点,也能够了解和掌握评标的采分点,这样就越容易使他们编制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就越强。由于目前建设工程诚信体系尚未完善,难免会有一些施工单位,弄虚作假,不根据企业实际编制投标文件,而是照抄照搬招标文件条款,夸大自身实力,从而看不出投标人的真实情况,如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施工方案措施和能力或者设备质量、性能等,施工单位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1.2预选承包商的风险 预选承包商制度是指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取消各个分散的资格审查,由市政府成立预选承包商工作组织实施机构对各类投标人进行定期的、集中的、规范的资格审查,确定入围《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在具体项目招标时,由名录内的承包商进行竞标的一种制度。第一,加剧了资质挂靠现象。进入名录是成为投标候选的先决条件,符合条件的进入名录,不符合的则被拒之门外,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这样就势必加剧了资质挂靠现象,一些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小施工企业为了承接工程,企业间就通过重金收买

当前形势下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融资简要分析

当前形势下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融资简要分析 一.地方政府融资分析 地方政府融资分析我引入了财政学里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以下简称地方财政收入)这个概念,地方财政收入指地方所诉区域内每个财政年度收入总和,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由省、县或市的财政收入组成。此处为方便理解我将地方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整理成了图表的形式。 从上图表可看出,地方财政收入如无重大因素影响,均趋向于一个稳定值。如以成都市的历年财政收入数据统计可知,2017年,成都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5.5亿元,同口径增长1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59.6亿元,增长10.3%。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4.2 亿元,同口径增长9.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37.5亿元,同口径增长9.7%。

地方政府从融资结构上分为: 1.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及相关平台公司为融资主体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 2.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利用政府各种特定资源,为达到政府特定目的,采用各种市场手段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 4.非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运用资产动作手段吸引社会各类资金的融资方式。 结合以上4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及非项目融资2种融资模式主要由隶属于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融资平台公司来进行投融资管理,在此主要分析前两种融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及相应的融资工具。 直接融资最直接的金融工具体现为地方政府债。地方政府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债;第二种为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政府用。地方政府债券通常按照资金的用途还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 在此,有必要区分下一般债及专项债: 1.用途不同 虽然二者都是用于国家建设,参与政府资金周转,但一般债

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要点

时间:2013-10-21 作者:王雅琼来源:用益信托网 〖写在前面的话〗其实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就萌生了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尽职调查,尽可能准确地判断项目的风险程度。然而在梳理的过程中,我开始对这项工作的意义产生怀疑,由于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基本都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所谓经营性现金流最终来源还是当地财政。对于这种背靠财政的平台公司,常规的风险分析方式,如通过测算现金流、设置抵质押率等方式真的适用吗?如果对当地财政状况进行分析,又面临相关资料不全,而能找到的资料的真实性也无从查证的问题。而一个地方的平台公司又不止一个,交易对手的再融资能力和协调财政资金的能力对于项目的安全性也是十分重要的,这又怎么判断呢?想得多了,我越发觉得无从下手,一度得出了“地方经济形势的好坏决定平台公司还款能力”这样一个非常正确但是毫无疑义是废话的结论。诚然,经济上行期就像一路直奔6000点的股市,随便选个股票跟风就能赚钱,而在经济平稳运行尤其是下行期,如何遴选项目并客观进行风险评估就越发重要。如果直接将特定项目的风险指标与当地财政甚至中国大范围的经济形势挂钩,而不对其本身进行特定的风险分析,无异于缘木求鱼。在此要感谢@证券小兵和各位热心的群友,正是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才使我理清了思路。谨以此文分享,不成熟之处还望指点。

时间:2013-10-21 作者:王雅琼来源:用益信托网 一、当地财政状况 (2) (一)政府财政收入情况 (2) (二)政府财务支出和负债情况 (3) (三)估算财政偿债压力 (4) (四)考虑意外因素影响 (5) 二、平台公司的综合实力 (5) (一)平台公司的股东结构。 (5) (二)平台公司的资产结构 (6) (三)金融机构负债和民间融资 (8) 三、项目交易结构 (9) (一)应收账款投资附加回购 (10) (二)股权投资附加回购 (11) (三)各类收益权投资附加回购 (12) 四、担保措施 (13) (一)大型国企担保 (13) (二)实物抵押——土地和房产 (13) (三)应收账款质押 (15) 五、结语 (15) 本文所指地方政府平台的共同点在于其大部分经营收入均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财政,包括财政直接补贴和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获得作为对价支付的财政资金,如因承建当地基础设施项目而获得的投资成本返还等。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平台的最终还款来源均为当地的财政资金。 自2011年开始,银监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上报符合要求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并动态调整。同时银监会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名单内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等融资行为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一、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 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

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

浅析如何利用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浅析如何利用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发表时间:2017-10-25T14:56:13.057Z 来源:《科技中国》2017年7期作者:潘月强[导读] 摘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能否健康的发展,关系到中国经济的振兴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宏微观金融生态环境的构建和推动。这需要从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本身、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防控摘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能否健康的发展,关系到中国经济的振兴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宏微观金融生态环境的构建和推动。这需要从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本身、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防控、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风险控制等方面来加强监管,使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国经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融资平台的真正发展是自2008年以来,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过带来的冲击,中央政府推出4万亿投资计划,原地方投资平台难以满足投资拉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新形势。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提出“支持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在宏观政策指引下,地方融资平台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其中接近四成的信贷资金流向了地方融资平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融资和股权融资这四种方式进行,其中以银行贷款为主。 一、地方融资问题的存在的问题 1、过分依赖商业银行贷款。 2、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压力巨大。 3、缺乏制度性设计、规范与监督。整体上讲,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较为混乱,缺乏整体性的设计、规范与监督机制,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首先,现行法律框架下缺乏合规的融资渠道,“假平衡,真赤字”的地方财政催生了各种变通方式,地方政府债务的急剧膨胀缺乏必要的监管与约束。其次,2009年地方债的发行只能是现行的制度框架下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博弈的短期均衡,从国外实践来看,这一发行模式存在固有的弊端,如信息的不对称使中央政府的代发在债券的种类、数量与期限等方面不能很好地满足地方政府的需求,也带来道德风险。 4.地方政府融资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的信用评估机制缺乏,导致地方政府融资风险难以控制。 二、促进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的对策 1、提高投融资平台市场化程度,引入战略投资者 目前,我国多数投融资平台属于国独资公司,无论是人事管理还是具体业务都受到地方政府的实际控制。资产管理在国资委,人事任免在地方政府党委,项目择在发改委,资金管理在财政,投融资平台的话语权较弱,政企不分的现象在投融资平台依然存在。因此,提高投融资平台的市场化程度,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投融资平台的管理效率,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势在必行。具体措施包括:深化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按照《公司法》规定,完整地开展登记注册等手续,且经营期限要满足还款需要。企业在公司章程中必须建立问责机制,使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得到明确。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及规定,确保所有股东、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待遇平等。在治理结构改良的基础上,引入战略投资者,在充实投融资平台的资本实力时,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人才。 2、尽可能采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以分散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采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可以降低单家银行的贷款额度,避免贷款集中度风险,这比由一家银行单独贷款更有优势,因此这样可以避免受到资本金比率的制约,以及贷款集中度风险的考验和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同时,参贷银行可以从不同渠道获得更多的信息,针对这些信息作出决定,可以有效防止贷款被挪用。 3.提高投融资平台透明度,建认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推动当前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形成的隐形负债向及时公开披露的合规显性负债转变,改变当前信息披露严重不透明的状况,同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设置一套规范的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出精准预测,以便尽早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该监测预警系统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一经确定,将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以利于进行动态的对比分析。 4、建立政府投融资责任制度,严格管理政府的担保行为 无论是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的贷款行为,还是不同形式的发展行为,都必要要求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必须与财力相匹配,期限必须尽可能与政府任期相一致要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责任制度,严格管理地方政府担保行为,同时在地方政府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有效清偿的情况下,适时探索实施地方政府财政破产制度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否则一个软的预算约束加上一个宽松的信贷投放环境,必然会鼓励一些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的地方政府对信贷资金的低效率滥用。 5、加强融资平台风险控制 一是构建对融资平台的联合监督机制。包括人大、国库、审计等部门外部监督的全程化,形成监督合力。国库部门对于有关预算内资金用于融资平台的支出要加大柜面监督等力度,杜绝非常规拨款等违规行为发生,切实履行经理国库职能;财政等地方政府部门也应该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统筹本地财政情况,制定合理的还本付息计划并进行日常监督,各融资平台公司应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保证资金正常合规运作。二是强化对融资平台风险指标监控。监控内容可包括资金是否充足、抵押担保是否规范、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率、还款来源、财政风险社会化程度以及信贷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等。三是规范对融资平台债务的清偿保障管理,无论是规范各种担保融资方式,均应得到法律层面保障,同时,需健全各级政府的责任制度和债务的偿还保障机制。由于地方政府常因换届等问题造成责任不清,有必要对之进行事先规范,可引入问责制,从而保证经济和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避免出现财政危机或政府债务危机。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能否健康的发展,关系到中国经济的振兴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宏微观金融生态环境的构建和推动。对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既要使其在贯彻政府宏观调控意志的同时,又不致出现市场失灵现象,是建设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目标和关键。这就需要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治理结构、资产的过度负债、贷款担保方式、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需要从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本身、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防控、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风险控制来规范它,让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参与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文章主要论述了在国家保增长、扩内需政策背景下,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急剧扩大的情况下,从银行角度分析了其所蕴含的六种风险表现形式,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标签: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防范 1 引言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底国务院出台了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人民银行和银监会2009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信贷支持。于是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等资产,积极建设各种类型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迅速增长导致银行贷款额的迅速膨胀。就此出现了两种声音,一些学者认为多年的经济增长提升了地方政府承担债务的能力,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并不会出现风险集中爆发的现象;而另一些经济学者则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洪水猛兽,呼吁银行应停止对其发放贷款。因此如何正确识别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风险是摆在政府和金融机构管理者面前具有重要意义且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2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概况 按照银监会的定义标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3000多家各级地方政府资平台,贷款总额逐年攀升。在2013年年度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9.2万亿,占到银行业贷款余额的13.8%。 3 政府及银行监管部门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政策 融资平台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银监部门已经意识到其不可忽视的风险隐患。国务院2010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提出了要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同年,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文件,对国发〔2010〕19号文件提出的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和落实。在随后的两年中,银监会连续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不得将土地储备贷款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对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可以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确需采取代建制建设并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BT)的,必须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分年资金偿还计划。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地方各级政府不得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13]10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2013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总体原则,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隔离风险、明晰职责为重点,继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现就2013年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定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 (二)完善“名单制”管理。各银行要继续完善融资平台“名单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并按季报送监管机构。 (三)动态调整风险定性。各银行要继续按照融资平台自身现金流覆盖债务本息的情况,将融资平台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上海模式分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上海模式: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并举 ——赛迪投资顾问发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战略与资本运作研究(2012)》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立足于服务区域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其基本职能在于为当地经济提供投融资支持。上海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依托区域经济资源,以平台自身发展为主体,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两种作用,完成为区域经济提供投融资支持的基本使命。一方面夯实自身基础,提高多种运营模式的熟练程度,另一方面又要寻求外部支持,通过资本运作吸收外部资源,完成公司资本的整合优化。内外兼修,寻求自身做大做强,同时与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上海模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运营模式:政府引导,实行公司化运作模式,走产业化发展道路。主体定位明晰,确立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城市建设基金会,实施城建资金统一管理和市场运作。投资项目多元化,除承担政府的公益性项目之外,还有自己专长的实业投资,因而在政府的补贴收入之外还能获取其他的稳定收益。 项目管理:采取“政府—城投公司—工程管理公司”三级管理模式,权责分明。政府通过授权城投公司组建相应的项目法人公司,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工程管理公司。项目法人与工程管理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工程管理公司承担自前期准备至工程竣工期间的项目管理工作,上海城投公司负责实施的政府工程采取代建制和总承包建设模式。

使命成绩:完善城市硬件升级,保障城市运营。上海城投,是政府性的投融资主体、重大项目建设主体和城市安全运营主体。自成立以来,已为上海城市建设累计筹措资金3000多亿元,并承担着全市约1700万市民的饮水安全保障,70%以上生活垃圾、近50%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以及310公里的公路桥隧运营。既体现公益性质,承担了大量政府公益性设施的建设运营任务,服务和改善民生;又按照市场规律,对接资本市场,并将市场经营的盈利部分反哺公益性项目获得良性发展,形成了独特的上海“城投模式”。 资本运作:创新投融资体制,为上海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持续“造血”和“输血”。努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在全国城投公司中率先发行了企业债券,率先引用保险债权计划。2008年,上海城投实施了上市公司“城投控股”的重组,通过经营性资产分阶段整体上市,实现了上海城投经营性业务和公益性业务的分开管理、分开核算。重组后的城投控股以环保、地产和创投业务为核心,稳步开创市场之路。经过重组后的城投控股不但每年为城投总公司节约了2.8亿元补贴资金,大幅减少了关联交易,还通过市场化经营,年均提供6亿元以上的利润,在提升城投总公司融资能力的同时,也为反哺公益项目提供了支撑。 图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并购重组流程图 资料来源:赛迪投资顾问整理,2012.10 典型案例:城投控股——适时重组,通过企业间置换优化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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