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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补充申请的定义和类型

(一)药品补充申请的定义

?改变、增加或取消已批准的药品注册申请事项或内容需重新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申请。

?新药技术转让,进口药品分包装,药品试行标准转正亦按照补充申请办理。

法规依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款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二)药品补充申请的类型

?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所附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标签载明事项的

?改变生产工艺影响药品质量的相关事项

法规依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改变企业名称!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批,认为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修改药品注册标准、变更辅料、中药增加功能主治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作者:发布时间:2008-9-24 14:54:37

新药注册分类

新药注册分类 一类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二类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三类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 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四类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五类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六类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新手遇到几个问题,向各位前辈请教一下: 1、仿制药注册直接报生产,中试3批,验证3批,现场核查3批,一共需要做9批对吧?重庆CTD格式研讨班一位老师讲的名词解释中“注册批:在申报注册前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加上这3批的话一共需要做12批还是这3批就是指现场核查抽样的3批? 2、中试3批是要在符合GMP的中试车间中进行? 中试规模是大生产规模的十分之一?制剂处方量的10倍以上?固体口服制剂10万片?这3个说法应该是哪一个? 3、关于报产的工艺验证3批,报产3批,和动态现场检查3批 这几个概念我是真的弄糊涂了有的法规文件上说工艺验证3批和动态现场检查3批可以合二为一,就是说只要三批就可以了,但是在研讨班讲义上又有CDE的老师说必须经过工艺 验证才能通过现场检查。 1.中试三批,也是属于小试研究至放大的工艺技术转变,是在小试基础上验证你实验参数的 稳定性及放大的可行性,是属研究的范畴,不做为核查之中的样品;中试所做的样品提供给 制剂做样品及分析检验研究用,但专家核查时,还是会看你中试所做样品的去向的。 2.中试三批没必要再GMP的中试车间进行,只要你所用的设备跟你即将在GMP车间生产用的设备一致性就可以了,如果有GMP条件的中试车间最好。中试规模应该是你即将在今后大生 产的批量。在中试研究过程中,可以逐步将用量放大即可。而生产用量是根据制剂规模用量 而定。3.对于第三点,CDE老师说的是对的,现在必须要有工艺验证,必须有相应的文件, 产品,产品的分析检验,相关的制剂用量的去向,原辅料的详情等情况都必须要有,所以不 能偷懒,必须把工艺研究透彻,才能在大生产中做到顺顺利利! 小試,然後中試三批(生產能力的十分之一或10萬片,理論上應該是按照兩者中較大的批 量來做),中試產品是可以用來做穩定研究,方法學驗證和質量標準的;工藝驗證,顧名思 義,就是驗證你的工藝在實際產生中是否合適,是否需要再調整,理論上,中試三批和驗證三批是不應該合併在一起的,但實際上,因為仿製工藝已經較為成熟,生產產品穩定,國家局也默認可以合併在一起的(畢竟驗證批是拿到生產批件之前的產品,法律上不允許買賣, 只能等到期銷毀)。動態三批就是等上交檢查申請後,藥監局派人現場核查一批,其餘兩批 提交報告。之後就等生產批件,然後簽署驗證保證書咯。東西太多,樓主實實在在跟完一個 項目就知道了。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起草说明

附件2-2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 要求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按照其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实行分类管理。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审批类变更、备案类变更和报告类变更。本文件为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配套文件。已上市药品变更是持有人对药品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起草思路 考虑到新修订办法不再保留原办法中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的相关内容,《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应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化学药品上市后变更的类型、申报资料要求进行明确,同时与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临床变更等技术指导原则以及上市后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进行有序衔接。围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上市后变更的规定形成有效的文件体系,指导持有人开展药品上市后变更研究申报。 在申报资料要求方面,原办法附件4的申报资料要求经多年

实践证明能够较好满足补充申请申报审评需要,因此仍延续其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变更分类。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分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事项及年报事项三类。根据药学和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将相应级别变更纳入对应分类,同时增加了无需技术审评,未纳入技术指导原则的事项,如使用药品商品名、改变不涉及技术审评的药品注册证载明信息等。 (二)关于申报资料要求。共有6项:药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复印件、证明性文件、检查相关信息、药学研究资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临床研究资料。

药剂学思考题

《药剂学〉思考题 第一章绪论 1.剂型、制剂、药剂学的概念是什么? 2. 药剂学的分支学科有哪些? 3.简述药物剂型的重要性 4.简述药物剂型的各分类方法的优缺点? 5.药典的定义和性质 6.什么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7.什么是GMP与GLP 第二章液体制剂 1.液体制剂的按分散系统如何分类? 2.液体制剂的定义和特点是什么? 3.液体制剂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4.液体制剂常用附加剂有哪些? 5.简写溶液剂制备方法及注意事项。 6.糖浆剂概念及制备方法 7.芳香水剂、酊剂、醑剂、甘油剂的概念 8.高分子溶液剂的制备过程有哪些? 9.混悬剂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0.何为絮凝,加入絮凝剂的意义何在? 11.乳剂和混悬剂的特点是什么? 12.混悬剂的制备方法有哪些? 13.用stoke’s公式描述影响沉降的因素,并说明加入高分子助悬剂具有哪些作用?14.说明多相分散液体制剂混悬剂物理不稳定性的表现及其解决方法? 15.简述混悬剂中常用的稳定剂及在制剂中的作用。 16.混悬剂的质量评定 17.乳剂的类型、组成、特点 18.乳化剂的种类 19.乳剂中药物加入方法 20.如何选择乳化剂? 21.影响乳化的因素 .22.乳剂的制备方法有哪些? 23.乳剂的物理稳定性及其影响因素 24.复合型乳剂的类型制备 25.乳剂的质量评定有哪些? 26.简述增加药物溶解度的方法有哪些? 27.简述助溶和增溶的区别? 28.简述影响溶解速度的因素有哪些? 29.增加溶解速度的方法。 30.什么是胶束?形成胶束有何意义? 31.表面活性剂分哪几类,在药剂中主要有哪几个作用?

第三章注射剂 1.注射剂的定义和特点是什么? 2.注射剂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3.纯化水、注射用水、灭菌注射用水的区别? 4.热源的定义及组成是什么? 5.热原的性质有哪些? 6.简述污染热原的途径有哪些? 7.简述安瓶注射剂生产的工艺流程。 8.制备安瓶的玻璃有几种?各适合于什么性质的药液? 9.某一弱酸性易氧化的药物,若制备成注射剂,请简要回答以下问题 ①注射剂制备过程中哪些生产环节需要在洁净区完成,洁净区洁净度级别一般规定为多少级? ②应采用何种玻璃的容器? ③制备过程中应采取哪些措施防止药物氧化? 10.输液按规定的灭菌条件灭菌后,为什么还会出现染菌现象? 11.输液常出现澄明度问题,简述微粒产生的原因及解决的方法。 12.影响湿热灭菌的因素有那些? 13.冷冻干燥的原理、特点 14. 冷冻干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及处理的方法? 第四章固体制剂 1.写出散剂的概念与制备方法。 2.散剂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3.胶囊剂的概念、分类与特点是什么? 4.空胶囊的组成与规格。 5.简述软胶囊剂的组成与质量控制 6.胶囊剂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7.片剂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8.片剂的可分哪几类? 9.片剂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10.片剂的常用辅料有哪些? 11.写出湿法制粒压片的工艺流程。 12.片剂的成型及其影响因素。 13.简述片剂制备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原因。 14.片剂产生裂片的主要原因及解决的方法。 15.片剂的包衣的目的何在。 16.包糖衣的基本过程及包各层的目的。 17.片剂的质量检查项目有哪些? 18.简述片剂崩解的机理,那些片剂对崩解有特殊要求,如何实现? 19.何为溶出度,哪些类型药物需做溶出度实验? 20.简述颗粒剂的概念与制备方法。颗粒剂和干混悬剂有和区别? 21.颗粒剂的质量检查项目有哪些? 22.滴丸剂的概念、基质有哪些? 23.说明固体制剂和液体制剂各自的优缺点?以片剂为例说明固体制剂在体内的过程?如何

新药研发的定义及过程

.2新药研发的定义及过程 从新化合物的发现到新药成功上市的过程通常被称为新药研发。新药研发是 一项系统的技术创新工程,其通过试验不断改进药物性能,并证明该药物 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经过严格的科学审查,最后取得发给的允许上市 的证明文件。 从完整意义上说,新药的研发过程需要历经“药物发现”、“药物临床前研究” 及“药物临床研究”三个阶段。通常,“药物临床前研究”及“药物临床研究” 这两个研究阶段又被统称为“开发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工作相互关联并且各有 侧重点。 “药物发现”环节是药物研发活动的开始,具有浓厚的科研探索性质,旨在 找到并确定针对某一疾病具有活性的先导化合物。此阶段工作内容包括作用 机理的研究、大量化合物的合成、活性研究等以寻找先导化合物为目的的研 究工作,涉及到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有机化学甚至基因组学 等学科。药物发现处于新药研发早期,是一项创新程度及偶然性极高的科研 活动,失败率极高,不但需要极高的科研水平,且投入巨大,所以往往由高 校或者科研院所在从事基础研究中完成,研发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资助学 校科研经费拨款,各级政府科研计划资助等,以及部分制药公司的资金投入。 “药物临床前研究”是药物研发过程中最为复杂的环节,是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其主要目的 是针对己经确定的先导化合物进行一系列非人体试验的研究, 这一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需要向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临床试验申请并接受技术审 评,审评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研究阶段。此阶段工作内容包括药学研究,安 全性评价、药代动力学评价等成药性研究内容参见图一,涉及到药物化学、 药剂学、药物分 析学、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理毒理学等学科。

药品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药品注册申请-填表说明 我们保证:本项内容是各申请机构对于本项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郑重保证,各申请机构应当一致同意。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符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试点行政区域、试点品种范围和申请人条件,申请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勾选“生产企业”或“研发机构”或“科研人员”选项,并填写第二页机构1(受托生产企业)和机构2(申请人)相关的内容。(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正式印发后,可以填写相关内容。) 其他特别申明事项:需要另行申明的事项。 1.本申请属于:系指如果属于申请国产注册品种选“国产药品注册”,如果属于申请进口注册选“进口药品注册”,如果属于申请港澳台注册选“港澳台医药产品注册”。本项为必选项目。 2.申请分类:按药品注册申请的分类填写,属新药的,选新药申请;属按新药管理的,选新药管理的申请;属申请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选仿制药申请。本项为必选项目。 3.申请事项:按照该申请实际申请事项填写。申请临床研究(包括附加申请免临床研究的),选临床试验;申请生产,选择生产;若仅申请新药证书的,选新药证书。本项为必选项目。当申请分类为新药申请或按新药管理的申请时,生产和新药证书为多选项;当为仿制药申请时,只能选临床或生产。 4.药品注册分类:…、15类)。如果是新药或按新药管理,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1-2,中药只能选择1-8,生物制品不限制;如果是仿制药,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3-4,中药只能选择9,生物制品不能选择。 5.附加申请事项:在申请分类和药品注册分类选定后,如同时申请非处方药,则选非处方药,此项不选,默认为申请处方药;如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则此项必须选择非处方药;同时申请减免临床研究,则选减或免临床研究;属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新药申请申请特殊审批的可选特殊审批程序如选择了特殊审批程序,须填写“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程序申请表”。属于上述申请以外的其他附加申请事项(如申请Ⅰ期临床等),可选择其他。选择“其他”的,应当简要填写申请事项。 6.药品通用名称:应当使用正式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其增补本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复方制剂或者中药制剂自拟药品名称的,应当预先进行药品名称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其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它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药品补充申请表填表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填表说明 我们保证:本项内容是各申请机构对于本项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郑重保证,各申请机构应当一致同意。 其他特别申明事项:需要另行申明的事项。同时标注:注册申请前是否进行过注册检验,以及检验单位名称。 1.本申请属于:系指如果属于申请境内注册品种选“境内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如果属于申请境外注册选“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如果属于申请港澳台注册选“港澳台医药产品补充申请”。本项为必选项目。 2.药品注册分类:按本品种原批准的注册分类属性选择相应的选项。本项为必选项。 3.是否为OTC:如同时申请非处方药,则选非处方药,此项不选,默认为申请处方药。 4.原申请品种状态:按品种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选项。本项为必选项。 5.申请事项分类:变更事项分类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等配套文件中有关分类要求选择。多个变更一并申报时,同时勾选。本项为必选项目。 6.药品通用名称:应当使用国家药品标准或者药品注册标准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复方制剂或者中药制剂自拟药品名称的,应当预先进行药品名称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7.英文名称:英文名填写INN英文名;中药制剂没有英文名的,可以免填;申报中药材的需提供拉丁名。本项为必填项目。 8.汉语拼音:均需填写,注意正确区分字、词、字母大小写等。可以参照中国药典格式填写。本项为必填项目。 9.化学名称:应当以文字正确表达药物活性物质的化学结构,不要采用结构式。本项为必填项目。 10.商品名称:申请人为方便其药品上市销售而申请使用的商品名称。境外生产药品可同时填写英文商品名称。商品名称仅限于符合新药要求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及境外生产中药可以申请使用。 11.剂型:本项为必选项目。境外生产药品同时填写剂型的英文。 中国药典剂型:在“剂型”后选择所属剂型;剂型属于《中国药典》或其增补本收载的剂型,选中国药典剂型。 非制剂类:根据本品类型进行选择。其中“有效成份”系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

化学药品注册临床研究要求1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

化学药品注册临床研究要求 1、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1)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和最低病例数要求; (2)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要求: I期为20至30例,II期为100例,III期为300例,IV期为2000例; (3)避孕药的I期临床试验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II期临床试验应当完成至少100对6个月经周期的随机对照试验;III期临床试验完成至少10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IV期临床试验应当充分考虑该类药品的可变因素,完成足够样本量的研究工作。 2、属注册分类3和4的新药,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至少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多个适应症的,每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不少于60对。避孕药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至少5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 属于下列二种情况的,可以免予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 (1)局部用药,且仅发挥局部治疗作用的制剂;(2)不吸收的口服制剂。 3、属注册分类5的新药,临床研究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口服固体制剂应当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为18至24例; (2)难以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口服固体制剂及其他非口服固体制剂,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 (3)缓释、控释制剂应当进行单次和多次给药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的对比研究和和必要的治疗学相关的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 (4)注射剂应当进行必要的临床试验。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单一活性成份注射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多组份注射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300例(试验药);脂质体、微球、微乳等注射剂,应根据注册分类1和2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 4、对于注册分类6中的口服固体制剂,应当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为18至24例。 需要用工艺和标准控制药品质量的,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 5、临床试验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关于对药品注册申请表以及填表说明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药品注册申请表以及填表说明》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对药品注册申请表以及填表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于2007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局药品注册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也请于2007年10月15日前反馈。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xiajp@https://www.docsj.com/doc/6611997790.html, 2.传真:(010)88363236 3.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综合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军平、冷张君 电 话:(010)88331203、88331233 附件:1.药品注册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2.药品补充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4.药品再注册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5.注册申请表修订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一、现场核查要点 (一)药学方面 1. 处方工艺研究 1.1 处方工艺研究及试制现场是否具有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仪器。 1.2 研制人员是否具有进行该项工作的能力,并与申报资料的记载一致。 1.3 处方工艺研究记录是否有筛选、摸索等试验过程的具体内容,工艺研究及其确定工艺的 试验数据、时间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 2. 样品试制 2.1 样品试制现场是否有试制该品的全部相应设备并能满足样品生产的要求,临床试验用用 样品和申报批准文号的样品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2 用于临床试验用用样品和申报批准文号的样品所需的原辅料、药材和提取物等是否具有 合法来源(如供货协议、发票、药品批准证明复印件、检验报告书等)。 2.3 购入时间或供货时间是否与样品试制时间对应一致,购入量是否满足样品试制的需求。 2.4 是否对购入的原辅料等进行了质量检验。 2.5 样品的试制是否有制备记录或原始批生产记录,样品制备记录项目及其内容应齐全,如 试制时间、试制过程及内容、中间体检验记录等。 2.6 样品试制量、剩余量与使用量之间的关系是否对应一致。 2.7 尚在进行的长期稳定性研究是否有留样并有与申报资料一致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装。 2.8 申报批准文号所需样品的原始批生产记录是否与申报工艺一致。 3. 质量、稳定性研究及样品检验 3.1 研究及检验必需的仪器设备是否具备,研究人员是否从事过该项工作并与申报资料的记

新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目 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分类及说明........................ (一)注册分类....................... (二)说明........................... 二、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一)申报资料项目.................. (二)说明........................... 三、申报资料项目表及说明................. (一)中药、天然药物申报资料项目表 (二)说明...........................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第一部分治疗用生物制品.................. 一、注册分类......................... 二、申报资料项目..................... 三、申报资料说明..................... 四、申报资料要求..................... 五、关于临床试验的说明.............. 六、进口治疗用生物制品申报资料和要求 第二部分预防用生物制品.................. 一、注册分类......................... 二、申报资料项目..................... 三、申报资料项目的说明.............. 四、申报资料项目表.................. 五、关于临床试验的说明.............. 六、进口预防用生物制品申报资料和要求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分类.............................. 二、申报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二)药学研究资料..................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四)临床试验资料.................. 三、申报资料项目说明...................... 四、申报资料项目表及说明................. (一)申报资料项目表................ (二)说明........................... 五、临床试验要求.......................... 六、进口化学药品申报资料和要求........... (一)申报资料项目要求.............. (二)资料项目2 证明性文件的要求和说明(三)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的要求 .......... 七、放射性药品申报资料和要求.................. (一)申报资料项目要求.................. 10 10 10 10 11 12 15 15 16 16 16 17 18 19 19 21 21 21 21 21 21 22 22 23 23 24 25 26 26 26 27 27 27

药品补充申请

药品补充申请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药品补充申请(一) (省局审核,国家局审批部分) 一、行政许可内容 (一)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二)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三)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四)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五)变更药品规格。 (六)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七)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八)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九)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十)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十一)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十二)新药的技术转让。 (十三)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十四)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十五)其他。 五、申请材料

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申报材料封面即目录; (二)《药品补充申请表》(5份);注册申请人可自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下载最新表格。 (三)申报资料3套(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要求提供) 注:申报资料原件2套、复印件1套;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药品补充申请(二) (省局审批,国家局备案部分) 一、行政许可内容 (一)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二)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三)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四)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五)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六)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七)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八)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九)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十)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十一)其他。 五、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制剂的补充申请申报资料要求

医疗机构制剂的补充申请申报资料要求 一、补充申请注册事项 1. 改变制剂的规格。 2. 修订制剂的质量标准。 3. 改变影响制剂质量的生产工艺。 4. 改变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5. 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品的适应症。 6. 变更配制单位名称。 7. 改变制剂的有效期。 8.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9.变更制剂配制场地。 10.变更包装、标签、说明书。 二、注册事项说明 1、注册事项1 改变制剂的规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申请的规格一般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规格,并符合科学、合理、必要的原则。 (2)所申请的规格应当根据药品用法用量合理确定,一般不得小于单次最小用量,或者大于单次最大用量。 2、注册事项2 修订制剂的质量标准,指修订质量标准中的检验项目。 3、注册事项3 改变影响制剂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其生产工艺的改变不应导致药用物质基础的改变。中药如有改变药用物质基础的,应当提供药学、药理毒理方面的对比试验研究资料,必要时需根据研究目的进行临床试验。 4、注册事项6,变更制剂配制单位名称,是指医疗机构经批准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单位名称以后,申请将其已有批准文号的制剂的单位名称作相应变更。 三、各注册事项应提交的申报资料项目 (一)改变制剂规格

1.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制剂处方、工艺研究的试验资料;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自检报告书; 稳定性试验资料;如涉及包材变更的应提供相关资料; 4.提供原批准制剂临床使用情况报告。 (二)修订制剂的质量标准 1.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质量标准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 4.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自检报告书; 5.检验标准中修订或者变更的部分应提供药检所单项检验报告及复核说明。 (三)改变影响制剂质量的生产工艺 1.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工艺变更研究的试验资料、质量标准研究的试验资料、稳定性试验资料 4.连续3个批号样品自检报告书; 5.1个批号样品的药检所检验报告书; 6.如改变制剂的提取工艺,导致药用物质基础改变的,应提供药理毒理方面的对比试验研究资料;必要时需根据药品特点进行临床试验。 (四)改变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1.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4.使用新旧辅料对比的工艺研究试验资料、质量标准研究试验资料、稳定 性试验资料; 5.连续3个批号样品自检报告书; 6.1个批号样品的药检所检验报告书。 (五)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品的适应症 1.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其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于不同申请事项,应当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表”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对于进口药品,应当提交其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药品变更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其格式应当符合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申报资料项目中对有关证明性文件的要求。 除变更药品规格、改变产地、改变制药厂商和注册地址名称外,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不能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可以依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说明。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修订的药品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药学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学研究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原注册申请相关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理毒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7.临床研究资料: 要求进行临床研究的,应当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要求,在临床研究前后分别提交所需项目资料。不要求进行临床研究的,可提供有关的临床研究文献。

药事管理与法规分类模拟题3

药事管理与法规分类模拟题3 一、最佳选择题 1.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四大体系不包括 A.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B.医疗服务体系 C.医疗保障体系 D.医疗卫生人才体系 E.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答案:D 2. 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不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B.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商品名称制定的,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C.原来针对具体企业定价或特定包装规格定价的药品,作为基本药物销售可不执行统一零售指导价格 D.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基本药物,必须执行零售指导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零售指导价格销售 E.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必须执行零售指导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零售指导价格销售 答案:A 3. 有关药品定价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免疫规划药具实行政府定价 B.国家计划生育药具实行政府定价

C.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定价 D.生产单位在不突破政府规定价格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实际购销价格 E.经营单位在不突破政府规定价格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实际购销价格 答案:C 4. 有关《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说法错误的是 A.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 B.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 C.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生产的仿制药质量全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D.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 E.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答案:C 5. 药品编码本位码共14位,其中第4到第8位为 A.药品产品标识 B.药品企业标识 C.药品国别码 D.药品类别码 E.校验码 答案:B 二、配伍选择题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事项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指南 一、报SDA批准的注册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指新药研制单位获得新药证书时不具备该新药生产条件,并且没有转让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以后,申请生产该新药。 资料要求: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新药证书原件 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4.样品自检报告(3批) 5.现场考察报告表 6.省所检验报告(3批) 注意事项:新药证书持有人应共同提出此项申请,即申请表中均应 填写并共同盖章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资料要求: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商标查询或注册证明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注意事项: 1.药品商品名称仅适用于新化学药品、新生物制品。 2.中药不允许使用商品名。 3.不同规格使用一个商品名。 4.商标查询或受理注册证明的单位与申报人不一致,则需提供授权申报 人使用该商标的合同(原件),同时在申请表的申请理由中注明。

5.商品名基本原则:商品名不能包含以下文字:有暗示疗效作用、有夸大或褒扬药品作用、有该药品通用名称、有生产单位名称、包含数字等。 6.新药拟使用商品名,应当由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新药注册时一并提出。 7.设立监测期的新药,在监测期内,申请人可以按照补充申请的要求申请增加商品名;监测期已过的药品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8.不设立监测期的新药,自批准首家注册后,2年内申请人可以按照补充申请的要求申请增加商品名;超过2年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9.新药保护期、过渡期已过的药品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3、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只能由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申请。 资料要求: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5.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6.临床研究资料 其药理毒理研究和临床研究应当按照下列进行: (1)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需延长用药周期或者增加剂量者,应当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长期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局部用药应当提供有关试验资料。临床研究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随机对照试验,试验组病例数不少于300例。 (2)增加新的适应症,国外已有同品种获准使用此适应症者,应当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并须进行至少6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3)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国内已有同品种获准使用此适应症 者,须进行至少6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或者进行以获准使用此适应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4: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他。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28.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29.其他。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30.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 31.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高血压定义及主要治疗药物分类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高血压,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高血压诊断标准为:成人安静状态下收缩压≥140mmHg(18.4kPa)和舒张压≥ 90mmHg(12.0kPa)。高血压又分为原发性高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前者约占90%,后者约占5%~10%。原发性高血压是在各种因素影响下,血压调节功能失调所致;继发性高血压是某些疾病的一种表现。 所以当我们被发现存在高血压,请一定及时就医,因为您有可能是继发性高血压即其他疾病引发的高血压,一般继发性高血压通过治疗疾病而被治愈,这里不做探讨,我们主要说原发性高血压。 下面大家看到的这张图是我们老师做的调研数据。 从图中可以看到我国患有高血压的患者病情得不到控制的情况相当严重,很多就像题中一般,很多人不清楚什么叫高,血压高了也不吃药,更有甚者想起来就吃药想不起来就不吃药,早期高血压全身细小动脉平滑肌张力增加,管腔变小,血压升高。长期高血压血压持续升高引起全身细小动脉增生硬化,管壁弹性下降,管腔狭窄,使高血压进一步加剧。高血压治疗不当会引起脑中风,心肌梗死,肾功能衰竭,而且血压忽高忽低对于病人来说更为危险,某种意义上比持续高压更为危险。 我们说不能讳疾忌医,大家看一下目前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及分类 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药:可乐定、莫索尼定,α-甲基多巴

神经节阻断药:美加明,咪噻芬 影响肾上腺素能神经递质药:利血平,胍乙啶 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α-受体阻断药:哌唑嗪β-受体阻断药:普萘洛尔α、β-受体阻断药:拉贝洛尔 扩血管药:肼屈嗪 钙拮抗药:硝苯地平 利尿药:氢氯噻嗪、氯噻酮 影响RAA-S药:卡托普利、氯沙坦,雷米克林 可以说这些药物是最常见的,还有很多药物就不一一介绍了,专业的医生会为患者选择适合的药物,比如很多青年原发型高血压患者适合β-受体阻断药,很多情况您在家里自己是不能了解的。 最后还有一些非药物治疗方法 戒烟 坚持适量体力活动 膳食适当限制钠、脂肪摄入量 增加蔬菜、水果 节制饮酒 保持正常体重、肥胖者减轻体重 讲究心理卫生 最重要的应认真持久地落实上述措施,即使已接药物治疗者亦不容松懈,并持之以恒。

新药研发的定义及过程

新药研发的定义及过程 从新化合物的发现到新药成功上市的过程通常被称为新药研发。新药研发是 一项系统的技术创新工程,其通过试验不断改进药物性能,并证明该药物的有效 性和安全性,同时经过严格的科学审查,最后取得发给的允许上市的证明文件。 从完整意义上说,新药的研发过程需要历经“药物发现”、“药物临床前研究”及“药物临床研究”三个阶段。通常,“药物临床前研究”及“药物临床研究”这 两个研究阶段又被统称为“开发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工作相互关联并且各有侧重点。“药物发现”环节是药物研发活动的开始,具有浓厚的科研探索性质,旨在 找到并确定针对某一疾病具有活性的先导化合物。此阶段工作内容包括作用机理 的研究、大量化合物的合成、活性研究等以寻找先导化合物为目的的研究工作, 涉及到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有机化学甚至基因组学等学科。药物 发现处于新药研发早期,是一项创新程度及偶然性极高的科研活动,失败率极高, 不但需要极高的科研水平,且投入巨大,所以往往由高校或者科研院所在从事基 础研究中完成,研发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资助学校科研经费拨款,各级政府科 研计划资助等,以及部分制药公司的资金投入。“药物临床前研究”是药物研发过程中最为复杂的环节,是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其主要目的是针对己经确定的先导化合物进行一系列非人体试验的研究,这一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需要向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临床试验申请并接受技术审评,审评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研究阶段。此阶段工作内容包括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药代动力学评价等成药性研究内容参见图一,涉及到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理毒理学等学科。 新药研发的特点 从以上对新药研发内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新药研发的工作除公认的周期长、投入大外还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l)涉及学科领域广泛 新药研发牵涉到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有机化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制剂等十几门学科甚至更多。而且有些研究工作虽属同一学科,却属不同领域,如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都涉及到药效学,但临床前为体外药效学,为细胞层面的研究,而临床研究为体内药效学包括动物体内与人体内药效学研究,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而且即使是创新程度最低的改变剂型的研究,也要涉及到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代动力学、护理学、统计学等学科。 (2)某些研究环节需要特殊资质 因为临床试验是以人体为试验对象,涉及到人身健康,所以临床试验必须经由国家认定的具有临床研究资质的医院完成。在临床前研究阶段以及发现阶段时 期某些试验必须使用动物进行诸如药代动力学研究、体内药效研究、安全性评价等研究工作,承担这些研究的单位必须持有《试验动物许可证》。 (3)存在不确定性 从整体上看,创新药物的研发不同于仿制药物的开发,仿制药物的开发是一 种验证性行为,而创新药物的开发是一种探索性行为,存在不确定性。从阶段上看,发现阶段要合成大量的全新化合物,并设计出特殊的筛选模型筛选出先导化合物进行下一阶段的研究,实现的是突破性的进展,其创新程度最高,不确定性也最高。发现阶段得到的先导化合物通过临床前研究阶段进行的安全、有效方面的测试,以及药代动力学、药学方面的研究改良其结构、改进其工艺并确定最佳给药途径,最后通过制剂研究确定合适的剂型,这一阶段与发现阶段相比,创新程度己大为降低,实现的已不是突破性的创新,而是改进创新,不确定性较发现阶段降低。临床前研究得到的制剂最后通过临床研究的测试,并根据反馈结果进一步改良其结构或者剂型后,最终确定为治疗药物上市,这一阶段大部分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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