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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陕西定额说明绿化与园林

2009陕西定额说明绿化与园林
2009陕西定额说明绿化与园林

2009陕西绿化与园林定额说明

一、《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质量技术要求,国家规定的苗木分类以及西安地区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城镇绿化,公园.景区绿化.工业厂矿及住宅小区绿化等.不适用于公路.铁路等专业绿化,城市绿化,景后区的管护等。

三、本定额是确定绿化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绿化工程的招标文件,确定标底的基础,亦可作为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编制依据:

1.“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价目表三分册(1992)。

2.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九册绿化工程。

五、本定额所附西安地区常见树木.花卉.草坪参考价格仅作为编制预算和确定苗木价格参考之用,如系施工结算及决算按实购价格相应调整。

六、凡珍贵树种及胸径大于25cm以上的落叶乔木,树高在6m以上的常绿乔木为大树移植.大树移植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技术措施费用等均另行计算。

七、西安市正常植树季节为落叶后至出芽前,具体时间为十一月中旬至四月中旬,其余时间为非正常植树季节.非正常植树季节种植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八、土壤分类:

1.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回填土和含15%以内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2.砂砾坚土:指经压实或坚硬的粘土、板状黄土、密质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的杂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九、本定额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正常的苗木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除另有说明外不得调整。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砂浆标号和配合比如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包括种植前准备工程,种植工程,掘苗及场外运苗工程,客土工程,绿化喷灌工程,后期管理工程等共计六章。后期管理费包括已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现行的保活费及管理维护系数不得再行计取。

十二、本定额所用术语,均以规范术语为准。

第一章人工整理绿化用地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包括: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挖土方,挖拆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等五节48个子目。

(二)本章人工整理绿化用地.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过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其增加运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三)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正负30cm以内,执行人工整理绿化用地相应子目,在30cm以外,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四)凡砍挖灌木林每1000m2 220棵以下者为稀,220棵以上为密。

(五)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原土过筛以“m3”计算,按附表规定计算工程量。

(三)渣土外运以“m3”计算。

1.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相差在正负30cm以内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每平方0.05m3计算。

2.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相差在正负30cm以外时,整理绿地用地渣土量,按挖土方与填土方之差计算。

3.筛土项目,容土项目,种植苗木渣土量按附表规定计算。

4.除以上规定渣土量计算外,其他均按"原土原还"原则,一律不得计算渣土量。

(四)拆除各种垫层,基础墙以“m3”计算,拆除路面以“m2”计算。

(五)伐树、挖树根以“棵"计算。

(六)砍挖灌木林,割、挖草皮以“m2”计算。

(七)挖竹根以“m3”计算。

(八)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作法以“m2”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以“m”计算.筛土,筛余渣土,渣土,客土量计算参筛土、筛余渣土、渣土、客土量计算表。

注:渣土含量按30%计算

球苗木

782532 70*50100*70

0.

192

0.55

0.35

8

0.10

7

0.29

9

0.35

8 80*60110*80

0.3

02

0.76

0.45

8

0.13

7

0.43

9

0.45

8 100*70130*90

0.

550

1.19

5

0.64

5

0.19

4

0.74

4

0.64

5 110*90

140*10

0.8

55

1.53

9

0.68

4

0.20

5

1.06

0.68

4 120*90

150*10

1.0

17

1.76

7

0.75

0.22

5

1.24

2

0.75

0 150*10

180*11

1.7

67

2.79

9

1.03

2

0.30

9

2.07

7

1.03

2 160*10

190*11

2.0

11

3.11

9

1.10

8

0.33

2

2.34

3

1.10

8 200*12

230*13

3.1

68

4.49

3

1.32

5

0.39

8

3.56

6

1.32

5

单行绿篱30*3050*40

0.0

74

0.2

0.12

6

0.03

8

0.11

2

0.12

6

3.

5

/m 50*3070*50

0.2

06

0.35

0.14

4

0.04

3

0.24

9

0.14

4

60*40100*60

0.3

96

0.6

0.20

4

0.06

1

0.45

7

0.20

4

双行绿篱30*3060*40

0.1

06

0.24

0.13

4

0.04

0.14

6

0.13

4

5

/m 50*3080*50

0.2

95

0.4

0.10

5

0.03

2

0.32

6

0.10

5

60*40120*60

0.5

65

0.72

0.15

5

0.04

7

0.61

2

0.11

5

故套此公式

第二章种植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包括:普坚种植.砂砾坚土种植,种植攀缘植物.水生植物.草坪花卉,喷播植草,浇水车浇水等共5节158个子目。

(二)本章已包括挖坑,槽,假植,修剪,场内苗木搬运,施肥,种植,立支柱,浇水,施工期的维护。本章是根据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的,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

(三)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计取相应的损耗计算。

1.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

2.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水生植物损耗率为2%。

3.丛生竹.散生竹.草根,草卷.花卉损耗率为4%。

(四)凡种植工程所用苗木,均应由承包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种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如果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供应树木,则苗木成活率由双

方另行商定。

(五)凡苗圃供应的苗木价已包括掘苗费和运费时,施工单位不得再计取掘苗费和场外运苗费用。

(六)凡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水源时,按其各类苗木种植相应定额子目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七)攀缘植物.草坪.花卉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八)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垂直运输费用。

(九)苗木计量规定:

1.胸径:指距地坪1.30m高处的树干直径;

2.株高:指树顶端距地坪高度;

3.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坪高度;

4.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苗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株丛”、“m”、“m

2

”计算。

(二).苗木种植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裸根乔木按不同胸径以“株"计算;

2.裸根灌木按不同高度以“株"计算;

3.土球苗木按不同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4.绿篱按单行或双行不同篱高以“m”计算;

5.攀缘植物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

6.水生植物按种类以株计算;

7.草坪、色带(块)、宿根和花卉以“m

2”计算(宿根花卉9株/m

2

,色块12株

/m

2,木本花卉5株/m

2

,或根据设计要求的株数计算苗木每m

2

数量);

8.丛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丛"计算,散生竹按胸径以“株"计算;

9.喷播植草按不同的坡度比,坡长以“m

2

”计算。

(三).浇水车浇水,按不同种植类别、规格、年限以“株"、“m”、“m

2

”、

“株丛"计算.

第三章掘苗及场外运苗工程

1.本章包括:普坚土掘苗,原砾坚土掘苗,场外运苗等3节共42个子目。

2.掘苗,运苗定额项目适用于苗木外胸径在6cm以上乔木,株高在5m以上常绿乔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掘苗按不同土质,苗木规格以“株”计算。

2.运苗按不同苗木规格以“株”计算。

第四章客土工程

1.本章包括:裸根乔木、土球苗木、绿篱、丛生竹、散生竹、攀缘植物、水生植物、草坪、花卉等项目客土(换土)7节共同43个子目。

2.种植苗木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客土,设计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土质不良,

按种植质量技术要求必要客土,应先办妥签证手续,方可客土

3.土方运输执行第一章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裸根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和竹类,按不同坑体规格以“株"计算。

2.土球苗木按不同球体规格以“株"计算。

3.绿篱按不同槽(沟)断面,分单行.双行以“m”计算。

4.色块草坪,花卉,按种植面积以“m2”计算

第五章绿地喷灌

1.本章包括:管道.阀门.喷灌喷头安装,水表组成与安装,管道及铁件刷油,井体砌筑等16节共110个子目。

2.管道安装不分地面明装和地下直埋,均执行本定额。

3.地面明装管道如需安铁件时,应另行计算其本身价值,但安装费及操作损耗均不另行计算。

4.地下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一章挖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5.本章中给水井砌筑执行给水井砌筑子目,井中所需项目本章不能满足时,应执行2003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6.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要求对喷灌安装工程进行喷灌调试,其调试费用按喷灌安装工程直接费的1%计算,列入直接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

1.管道按图示管道中心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附件所占的长度。

2.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回填土.按管道挖土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内的管道所占体积不扣除;

UPVC给水管固筑应按设计图示以“处”计算;

(二)阀门分压力,规格及连接方式以“个”计算;

(三)水表分规格和连接方式以“组”计算;

(四)喷头分种类以“个”计算;

(五)管道刷油分管径以“m”计算,铁件刷油以“kg”计算;

(六)给水井砌筑以“m3”计算。

第六章后期管理费

1.本章包括:乔木及果树、灌木、绿篱、冷草、暖草、花卉、攀缘植物、丛生竹、散生竹、宿根、色带等1节共10个子目。

2.后其管理费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等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

3.果树类的后期管理费按乔木后期管理费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4.散生竹的后期管理费按丛生竹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乔木(果树).灌木,攀缘植物以“株”计算;

2.绿篱以“m”计算;

3.草坪、花卉、色带、宿根以“m2”计算;

4.丛生竹以“株丛”计算.散生竹以“株”计算;

园林工程总说明

《陕西省庭园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包括土方工程;园路及地面工;砖石工程;水池、花架及小品工程;喷泉安装工程;假山工程;步桥工程;装饰及杂项工程;构件运输、钢筋加工及脚手架、亭工程等共计十章467子目。

一、编制依据:本定额是在全国,我省以及有关兄弟省市定额的基础上,结合目前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依据有关规范、标准编制的,主要依据如下:

1."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一、三分册"(1991)。

2."北京市庭园工程预算定额"。

3.国家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

二、本定额是根据陕西省园林建设企业的安装,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换算。

三、本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公园、景区、街头小游园、工矿企业、居住小区的园林建设工程、不适用园林建筑的修缮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园林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五、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方式编制的。

六、本定额已考虑了庭园工程相对分散,量小,艺术性强等因素,但不包括雕塑艺术类型的制品。

七、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所含各项操作损耗率如下:

1.根据园林工程艺术特点,混凝土除园路垫层、路面、台阶为2%,门窗框及小品为3%外,其余项目均为1.5%。

2.预埋铁件为1%。

八、本定额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钢筋按图示尺寸计算用量,执行钢筋加工相应子目,予埋铁件的定额含量与图示用量(含操作损耗),不符时,允许调整。

九.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标号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本定额模板是以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为计量单位,这不同于以往混凝土模板含量来计算的方式

第一章土方工程

1.本章包括:人工平整场地、挖土方、机械挖土、运土、推土机推土、人工回填土、堆筑、修整土丘、围堰及木桩、石桩、钢筋混凝土桩等四节共三十五个子目。

2.挖土方定额中已综合了不同类别、深度的工效.不论土壤类别和深度如何,均按定额执行。定额中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和排除地下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但雨后积水排除费用不得计算。

3.土方工程不论带档土板还是不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4.定额中的挖土,已包括100m以内的运输,人工挖淤泥,已包括300m以内的

运输,如运距超过其距离时,其超运距增加运费,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5.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园路,水池,假山,花架,步桥等五个项目施工前所用的

场地平整,其它项目均不得计取.平整场地只限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厚度

在正负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或找平.其厚度超过正负30cm者,按挖填土方相

应定额子目执行。

6.推土机推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

7.围堰排水适用于围筑堤后,将原河道,池塘中的地表水,排放在堰外.

8.草袋围堰是按内外坡双层筑堰,堰心填土的作法编制的,如与实际围堰作

法不同时,应另行计算.围堰的土含量如下表:

3

10.木梅花桩,石桩.钢筋混凝土桩是指叠山,驳岸,步桥等项目施工时所采取的基础处理措施,如使用时,按使用材料分别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

(1)路、花架分别按路面,花架柱外及间的面积乘以系数 1.4,以“m2”计算。

(2)池、假山、步桥按其底面积乘以系数2,以“m2”为单位计算。

2.人工挖土坑、基坑、沟槽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挖填方的起点,应

从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计设地坪与自然地坪的高度在正负30cm以上时,则

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挖土为一侧弃土时,乘以系数1.13。

3.推土机推土按推土的方量,分运距以“m3”计算。

4.路基挖土以图示尺寸按“m3”计算。

5.回填土应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入的基础垫层所占体积,以“m3”计算。

6.运余土或购土是施工现场全部土方平衡后的余土和需要购买的土,以“m3”计算。运余土或购土=挖土量-回填量-(灰土量乘90%)-山丘用土+围堰弃土。

7.堆筑土山丘,按其图示底面积,乘以设计造型高度(山连座按平均高度)乘

以系数0.7以“m3”计算。

8.围堰筑堤,根据设计图示不同堤高,按堤顶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9.钢筋混凝土桩,木桩分别按桩长以“m3”计量。

10.围堰排水工程量,按堰内河道或池塘水面面积乘以平均深度以“m3”计算。

11.河道、池塘挖淤泥及超运距,均按淤泥挖掘体积以“m3”计算。

第二章园路及地面工程

1.本章包括:垫层、路面、地面、路牙、台阶共四十八个子目。

2.定额中的园路是指庭园内的行人甬路,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不适用于厂、院及住宅小区内的道路。

3.本定额用于山丘坡道时,其垫层.路面.路牙等项目,分别按相应指标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4,其它不变。

4.墁卵石路面,若发生选洗卵石项目时,可执行第八章相应子目。

5.拼花卵石面层、定额是以卵石,瓦片拼墁简单图案(如拼花、宝瓶、桅花、古钱、方胜等)编制的。如作细活(如人物、花鸟、瑞兽等),应另行计算。

6.园路、地面、台阶的土方项目,执行第一章土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但路床路基整理子目按有关项目予以移植。

7.蹬道、道边挡土墙,除山石挡土墙执行第六章假山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外,其它砖石挡土墙均执行第三章砖石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垫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园路垫层宽度:带路牙者,按路面宽加20cm计算无路牙者,按路面宽度加10cm计算;蹬道带山石挡土墙者,按蹬道宽度加120cm计算;蹬道无山石挡土墙者,按蹬道宽度加40cm计算.路床.路基整理子目,按垫层宽度和园路长度以“10m2”计算。

2.路面(不含蹬道)和地面,按图示尺寸以“m2”来计算,坡道路面带踏步者,其踏步部分应予扣除,并另按台阶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3.路牙按实作长度以“m”计算。

4.台阶和坡道的踏步面层,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5.片石蹬道,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6.混凝土或砖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第三章砖石工程

1.本章包括:砌砖、砌石、花饰等三节共二十八个子目。

2.砌体的勾缝是按砂浆勾缝编制的,勾缝砂浆或缝型与本定额不同时,允许

换算。

3.带有砖柱的半截围墙.其高出围墙部分的砖柱,执行砖柱相应定额子目,与围墙相连部分以及基础,均执行围墙相应项目。

4.标准砖墙体厚度及砖墙大放脚折加高度,均按建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

5.布瓦花饰定额是按不磨瓦,轱辘线花型编制的,不论实际磨瓦与否或摆何

种花型,均不调整定额中的瓦件含量。定额中的瓦件含量是按现行一般布瓦规格尺寸编制的。

6.预制混凝土花饰安装,适用于通用建筑配件图集的标准设计,设计采用非

标构件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砖石基础按图示尺寸以“m3”来计算,应扣除混凝土梁、柱所占体积但

大放脚交接重叠部分和面积在0.3㎡以内予留洞口所占的体积均不扣除。

2.砖挡土墙沟渠、驳岸、毛石砌墙、压顶石和护坡等砖石砌体,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沟渠,驳岸的砖基础部分,应并入沟渠或驳岸体积内计算。

3.独立砖柱的砖柱基础合并在柱身工程量内,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围墙基础和突出墙面的砖垛部分工程量,并入围墙内按图示尺寸以“m3”

来计算,遇有混凝土或布瓦花饰时,应将花饰部分所占的体积扣除。

5.勾缝按“m2”计算,应扣除抹灰面积。

6.布瓦花饰和予制混凝土花饰、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第四章水池、花架及小品工程

1.本章包括:水池、花架及小品、天棚安装等三节共一百个子目。

2.水池定额是按一般方形、园形、多边形水池编制的,遇有异形水池时,其池壁、除按曲线边长计算工程量外,套用定额时每立方人工增加0.16工日,其它不变。

3.混凝土水池,池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其池底和池壁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4.花架定额中,现场预制混凝土的制作,安装等项目,适用于梁檩断面在220cm2以内,高度在6m以上的轻型花架。

5.砖砌和预制混凝土的须弥座、灯座、假山座、花池、花坛、花盆及花架梁、柱、檩、应分别按本章砌砖和预制混凝土小品定额执行。

6.花架为木制时,执行木花架定额子目,木花架刷油执行第八章相应项目,如设计要求刷面漆时,应另行计算。

7.花架全部为钢材时,执行钢制花架定额子目,刷漆按第八章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水池池底、池壁、花架、梁、檩.柱、花池、花盆、花坛门窗框以及其它小品制作或砌筑,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品以“m3”计算。

3.木制花架、廊架、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钢制花架、柱、梁、按设计重量以“t"计。

5.天棚安装分不同材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

6.石灯构部件均按“m3”计算,其中:

(1)锥体或方锥台计算,其底边长以檐长为准,高按宝顶上皮至檐下皮垂直高度计算。

(2)莲瓣灯座按图示直径和高以园柱体积计算。

(5)方锥台灯身按图示方锥台体积计算,方柱体灯身按图示方柱体积计算。

(6)须弥座按方柱体计算,不扣除束腰等凹进部分体积。

(7)灯框按图示外围尺寸计算,不扣除掏空部分的体积。

7.本定额石浮雕部分按其雕刻种类的实际雕刻物的底板外框面积计算,以“m2”为计量单位。

8.石灯是以使用青白石等普坚石制作为准,若用花岗石制作人工乘以 1.35系数。

9.石灯制作安装是按其组成件分项编列子目,以适应实际工程中的不同组合方式。

10.石浮雕,加工类别及加工要求:

(1)素平(阴线刻):常见于人物与山水风景,其雕刻成凹线,深度为0.2~0.3mm,其表面要求达“扁光”。

(2)减地平钅及(平浮雕):一般是被雕刻的物体凸出平面6cm以内,而被雕物体表面成平面,其表面要求达到扁光。

(3)压地隐起(浅浮雕):凸出平面有深有浅,凸出平面6~20cm以内,形成被雕物体表面有起伏,其表面要求达到二遍剁斧。

(4)剔地起突(高浮雕):被雕物体不仅表面有起伏,而且明凸出其平面大于

20cm以上,其表面要求达到一遍剁斧。

第五章喷泉安装

1.本章包括:管道煨弯,管架制作与安装,喷泉喷头安装,水泵保护罩制安等四节共二十八个子目。

2.喷泉工程是指在公园、庭园、景点的喷泉安装,不包括水型的调试和程序控制费用。

3.管道煨弯,公称直径在50mm以下的已包括在管道安装相应的子目内,公称直径在50mm以上的管道煨弯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4.管架项目适用于单件重量为100kg内的制作与安装,并包括所需的螺栓、螺母本身。木垫式管架不包括木垫重量,但木垫的安装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弹簧管架,不包括弹簧本身,可另行计算。

5.喷头安装是按一般常用品种规格编制的,如与定额项目不同时,可另行计算。

6.喷泉给水管道安装,阀门安装,水泵安装等给水工程,按设计要求执行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第八册《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电气控制系统,灯具安装等电气安装工程,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煨弯以个计算。

2.管道支架按管架形式以“t”计算。

3.喷头安装按不同种类,型号以个计算。

4.水泵网安装按不同规格以个计算。

第六章假山工程

1.本章包括:叠山、人造独立峰、安布景石、其它山石、塑假山、山皮料塑

假山等五节共二十五个子目.

2.定额中不包括采购山石的勘察,选石费用,发生时由建设单位负担,不得列

入工程造价。

3.叠山(亦称掇山)是指利用可叠假山的天然石料(亦称品石),人工叠造而成的石假山,如厅山、壁山、池山、云梯、瀑布等。零星点布,包括散点石和过水订石等疏散点布。

4.人造独立峰(仿孤块峰石),是指人工叠造的独立峰石.在假山顶部突出的石块,不得执行人造独立峰定额。

5.安布峰石,是指天然独块的竖向景石的安布。

6.安布景石,是指天然独块的非竖向景石的安布。

7.“土包石”或“石包土”假山中的山石,应按设计,分别执行散点或护角和人工堆土山的相应项目。

8.假山的基础土方,垫层和土山的堆筑工程,按本册各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执行。

9. 定额中已包括了假山工程石料100m以内的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过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增加的运费,按超运距定额执行。

10.遇有带“座、盘”的石笋、景石或盆景山等项目,其砌筑“座、盘”应按其使用的材质和形式,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如采用石材的“座、盘”时应另行计算。

11.人造独立峰的高度,从峰底着地地坪算至峰顶,峰石、石笋的高度,按其石料长度计算;景石的重量,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如设计未予明确,可根据设计要求规格,石料比重,予以换算。

12.山石台阶踏步,是指独立的、零星的、山石台阶踏步。带山石挡土墙的山石台阶踏步,其山石挡土墙和山石台阶踏步应分别列项,执行相应定额。

13.山石挡土墙(包括山坡蹬两边的山石挡土墙),执行山石护角相应定额。

14.云梯,根据设计高度,执行叠山相应定额子目。

15.砖骨架,钢骨架塑假山,应根据设计高度,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16.山皮料假山制作,安装,按假山的高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17.砖骨架塑假山定额中,未包括现场预制混凝土板的制作费用,其制作费用应按照第四章预制混凝土土小品定额执行,包括了预制混凝土板的现场运输及安装。

18.钢骨架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钢骨架刷油,钢骨架刷油执行第八章的相应项目。

工作内容:

1.山皮料制作,造型制模,上石膏托,面层处理,填充材料成品面层上蜡、打磨、养护、运输等。

2.山皮料假山安装:放样、划线、焊接块材,钢骨架现场制作、安装,连接预埋件的焊接,刷防锈漆,布网加固,陶粒混凝土填充造型,勾缝修饰,上蜡打磨,清理养护等。

第七章步桥工程

1.本章包括:桥基、桥面、栏杆安装等三节九十个子目

2.步桥是指建造在公园、庭园、景区内主桥孔洞5m以内,供游人通行,兼

有观尝价值的桥梁。不适用在公园、庭园、景区以外建造的桥梁。

3.步桥桥基是按混凝土桥基编制的,已综合了条型,杯型和独立基础的因素,除设计采用桩基础时参照本册第一章有关章节执行外,其它类型的混凝土桥基,

均不得调整。

4.步桥的土方、垫层、砖石基础、找平层、桥面、墙面勾缝、装饰、金属栏杆、防潮防水等项目,执行有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子目。

5.石桥桥身的砖石背里和毛石金刚墙,分别执行第三章砖石工程的砖石挡土墙和毛石墙相应定额子目。

6.预制混凝土望柱,执行第四章的预制混凝土花架制作和安装的相应项目。

7.石桥的金刚墙细石安装项目中,已综合了桥身各部位金刚墙的因素,不分雁翅金刚墙,分水金刚墙和两边的金刚墙均按定额执行。

8.细石安装,如设计要求采用铁锔子或铁银锭时,其铁锔子和铁银锭.应另行计算。

9.细石安装, 定额是按青白石和花岗岩两种石料编制的,如实际使用砖碴石,汉白玉石料时,执行青白石相应定额子目,使用其它石料时,应另行计算。

10.石桥的抱鼓安装,执行栏杆安装相应定额。

11.石桥的栏板(包括抱鼓)望柱安装定额以平直为准,遇有斜栏板,斜抱鼓及其相联的望柱安装,另按斜形拦板,望柱安装指标执行。

12.预制构件安装用的座浆,执行第八章水泥砂浆找平层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石旋桥基础、现浇混凝土柱(桥墩)、梁、拱石旋、预制混凝土拱石旋,望柱、门式梁架、平桥板、砖石拱石旋砌筑和内石旋石,金刚墙方整石, 石旋脸石和水兽(螭首)等,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现浇桥洞底板,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桂檐贴面石,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型钢锔子,铸铁银锭以个计算

5.仰天石、地袱石、踏步石、牙子石均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

6.河底海墁、桥面石、分厚度以“m2”计算。

7.石栏板(含抱鼓),按设计底边(斜栏板按斜长)长度以块计算.

8.石望柱.按设计高度以根计算。

9.预制构件的接头灌缝,除杯形基础以个计算外,其它均按构件体积以“m3”计算。

10.预制平桥板支撑,按预制平桥板的体积以“m3”计算。

工作内容:

1.基础:混凝土搅拌,运输、浇捣、养护等。

2.砌拱石旋:清理底层,砂浆调制运输,搭拆石旋胎,砌筑灌浆等。

第八章装饰及杂项工程

1.本章包括:装饰、杂项工程等2节共54个子目。

2.本定额中水刷石、干粘石、剁斧石等项目,分为普通水泥和白水泥两种作法,应根据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子目。

3.园桌、园凳安装项目是按工厂制成品,豆石混凝土基础,座浆安装编制的,如采用其他作法安装时,应另行计算。

4.选洗石子,适用于石子杂质过大, 不能达到规范要求时,发生的人工选洗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水池、墙面和桥洞的各种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各种建筑小品抹灰:

(1)须弥座按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2)花架、花池、花坛、门窗框、灯座.栏杆、望柱、假山座、盘以及其他小品,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喷涂料,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种类,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油漆:

(1)绿地栏杆刷漆按栏杆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钢花架及其他部件按其安装工程量以“t"计算。木制花架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抹灰油漆及刷浆,按抹灰工程量以“m2”计算。

5.园桌和园凳安装及其基础以件计算。

6.绿地栏杆,按设计图示高度以米计算,树池篦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套计算。

7.选洗石子以“t"计算

8.找平层,分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9.豆石混凝土灌缝.按设计图示缝隙容积以“m3”计算。

10.卷材防水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系数1.05以“m2”计算。

11.油膏灌缝,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三、镶贴面层:

工作内容:

(1)清理修补基层表面,打底抹灰,砂浆找平。予埋铁件制作安装,钢筋网电焊固定等。

(2)花岗岩选料湿水、钻孔成槽、镶贴面层及阴阳角穿丝固定等。调砂浆,磨光,打蜡,擦缝,养护等。

第九章构件运输、模板、钢筋加工及脚手架

1.本章包括:构件运输.模板,钢筋加工,脚手架等四节共四十三个子目。

2.构件运输工程:

(1)定额包括预制构件运输及金属结构运输。

(2)定额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定额中混凝土构件适用于体积在0.1m3以内,长度在6m以内的小型

构件运输,金属构件适用于钢柱、屋架、梁架、桁架的构件运输。

3.模板:

(1)模板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

(2)现浇混凝土模板是按园路模板、水池模板、花架模板、步桥模板编制的。步桥工程模板、桥基模板是按条型、杯型和独立基础综合编制的,若采用桩基础则参照本册第一章有关章节执行。

(3)现浇预制混混凝土模板综合了地模。

4.钢筋加工、制作:

(1)钢筋加工、制作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

加工,制作。

(2)钢筋加工、制作包括了2.5%的操作损耗。

(3)钢筋连接,定额中Φ10以内的钢筋按手工绑扎编制的, Φ10以外的钢筋按焊接编制。

5.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包括围墙及木栅栏安装脚手架,桥身双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及假山脚手架。

(2)高度在1.5m以内的围墙和铁栅栏不得执行脚手架子目。

(3)浇灌满堂红基础垫层,宽度在3m以外或桥洞石旋顶抹灰时执行满堂红脚手架子目。

(4)假山脚手架只适用于假山工程所需脚手架,其人工费已包括在假山工程

相应定额子目中,其余未列的假山项目均不得计取脚手架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构件运输

(1)预制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金属构件以“t"计算。

2.模板

模板工程量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

(1)柱模板按柱周长乘以柱高以“m2”计算。

(2)梁檩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当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3)板的模板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水池模板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5)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台阶两端的挡土墙另行计算)

3.钢筋加工、制作按不同规格和不同的混凝土制作方法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理论重量以“t"计算。

4.脚手架工程

(1)围墙铁栅栏安装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

(2)桥身双排脚手架,根据桥身两侧河道宽度,乘以桥身平均高度(以河底海墁上皮算至桥面上皮)按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满堂红脚手架分高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4)叠山,池山.盆景山.塑假山的脚手架,按外围水平投影最大矩形面积以“m2”计算。

第十章亭工程

1.本章包括,原木(带树皮)木亭构件、原木墙、砼亭屋面构件等共16个子目。

2.本章未编砼亭下部构件子目,使用时可参照本定额有关柱梁等子目。

3.本章未编砼亭布瓦或琉璃瓦屋面构件,使用时参照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价目表有关部分执行。

4.本章所涉及的亭、墙木构件为保持自然风趣均为带树皮圆木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凡木构件均以稍径按材积表计算为准。

2.砼构件以竣工“m3”为计算单位。

园林绿化常用定额解释

绿化工程: 一、人工整理绿化用地 1.人工整理绿化用地: 工作内容: 简单清理现场,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按设计要求搂平耗细,渣土集中,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过筛后好、坏土分开存方、渣土集中外运等。 2.原土过筛: 工作内容: 简单清理现场,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按设计要求搂平耗细,渣土集中,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过筛后好、坏土分开存方、渣土集中外运等。 3.机械运渣土人工装车: 工作内容: 装土、运土、卸土、场内道路洒水等。 4、机械运渣土渣土外运 10km以内: 工作内容: 装土、运土、卸土、场内道路洒水等。 二、种植工程: 1.普坚土土球种植苗木球径*深 100*80cm:

工作内容: 挖坑、假值、散苗、修剪、涂防腐剂、种值、还土踏实、开堰、捆支柱、浇水及现场清理等。 2. 普坚土土球种植苗木球径*深 150*100cm: 工作内容: 挖坑、假值、散苗、修剪、涂防腐剂、种值、还土踏实、开堰、捆支柱、浇水及现场清理等。 三、掘苗及场外运苗: 1、普坚土掘苗裸根乔木胸径10cm以内: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2、普坚土掘苗裸根乔木胸径20cm以内: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3. 普坚土掘苗木箱苗木箱体 200*200*90cm: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4. 砂砾坚土掘苗木箱苗木箱体 260*260*110cm: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植、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四、后期管理: 1.后期管理费乔木及果树: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4定额、2009价目表计算规则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1)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2) 第一章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5) 第二章桩基工程 (9) 第三章砖石工程 (12)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5) 第五章金属构件制作及钢门窗 (25) 第六章构件运输及安装 (26) 第七章木门窗和木结构工程 (28) 第八章楼地面工程 (31) 第九章层面防水及保温隔热 (32) 第十章建筑装饰工程 (36) 第十一章总体工程 (37) 第十二章耐酸防腐工程 (38) 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 (39) 第十四章垂直运输 (42) 第十五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 (45) 第十六章附录 (46) 总说明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4.本定额中的砼、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m3”表示,其标号是按一般常用标号列入的。同时附录一列出了砼和各种砂浆配合比,供参考。 八、砼预制构件的制作损耗、运输及堆放损耗、安装(吊装、打桩)损耗不论 1.预制构件砼、钢筋、模板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制作废品率+

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目录 总说明 (1) 第一章园林绿化工程 (2) 第二章绿化保养 (4) 第三章堆砌假山及塑料假石山工程 (5) 第四章园路及园桥工程 (7) 第五章园林小品工程 (8)

总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山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和市政绿化、小品设施等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四、编制依据: 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标准通用图集、典型设计图; 3.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园林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 六、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是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等计算的,并已综合计算了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耗用量均已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所占比例中。 12 J1:其他机械费(元);J2:不含其他机械费的机械费(元); R:人工费(元); a:其他机械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 b: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 九、本定额中除另有规定外及除上山、过河等特殊情况外,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堆放地点、仓库或加工地点到施工地点的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 十、本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一一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一、本定额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其数量按设计量计算。 十二、本定额内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1

2009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2009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总说明 一、《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质量技术要求,国家规定的苗木分类以及西安地区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城镇绿化,公园.景区绿化.工业厂矿及住宅小区绿化等.不适用于公路.铁路等专业绿化,城市绿化,景后区的管护等。 三、本定额是确定绿化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绿化工程的招标文件,确定标底的基础,亦可作为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编制依据: 1.“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价目表三分册(1992)。 2.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九册绿化工程。 五、本定额所附西安地区常见树木.花卉.草坪参考价格仅作为编制预算和确定苗木价格参考之用,如系施工结算及决算按实购价格相应调整。 六、凡珍贵树种及胸径大于25cm以上的落叶乔木,树高在6m以上的常绿乔木为大树移植.大树移植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技术措施费用等均另行计算。 七、西安市正常植树季节为落叶后至出芽前,具体时间为十一月中旬至四月中旬,其余时间为非正常植树季节.非正常植树季节种植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八、土壤分类: 1.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回填土和含15%以内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2.砂砾坚土:指经压实或坚硬的粘土、板状黄土、密质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的杂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九、本定额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正常的苗木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除另有说明外不得调整。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砂浆标号和配合比如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包括种植前准备工程,种植工程,掘苗及场外运苗工程,客土工程,绿化喷灌工程,后期管理工程等共计六章。后期管理费包括已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现行的保活费及管理维护系数不得再行计取。 十二、本定额所用术语,均以规范术语为准。 第一章人工整理绿化用地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包括: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挖土方,挖拆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等五节48个子目。 (二)本章人工整理绿化用地.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园林绿化工程 第一册绿化工程 册说明 一、《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定额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编制了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详见附表。 三、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四、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定规格的超大苗木及非正常种植季节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有关费用。五、北京市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二)雨季植树:雨季时节,约七月上旬至八月上旬。 (三)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四)铺种草坪、木本(盆移)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六、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土壤分类: (一)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二)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附表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单位:株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10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是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c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补充定额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 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

园林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绿化工程总说明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在《2008宁夏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现行的种植工程技术规程及我区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八章,包括:土石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绿化养护工程;假山工程;园路工程;园桥工程;园林小品工程;措施项目及其他。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绿化养护工程。 三、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四、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劳务结算与支付管理的依据。 五、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六、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

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除定额允许调整或换算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七、本定额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的原则;定额各章节划分、项目设置、清单编码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送审稿)编制。定额分别列出了清单编码和定额编码,以达到清单与定额相互指引和衔接的目的,同时满足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需要。 八、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九、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次要材料。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十、本定额中机械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合理施工方法综合编制的,并增加了在各种施工条件下影响工效的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机械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最新版】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一、绿化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 1、绿化工程造价包括:苗木预算价、种植费、成活率期养护费、管理费、利润、独立费、苗木差价、税金八部分组成。 2、绿化工程取费基础:苗木预算价。 二、绿化工程费率: 1、种植费:大树10%、小树7%。 2、成活率期养护费:正常季节种植12%、反季节种植18%。 3、管理费:3% 4、利润:2.5%。 5、税金:城市3.445%、乡镇3.292%。 三、绿化工程定额规定调整说明:

1、苗木预算价格包括: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种植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苗木经营利润等。 2、种植费包括:苗木、草坪的种植及种植后的垃圾及废弃物的清运。大树种植还包括吊装机械费。 3、成活率期是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连续十二个月。成活率期养护费包括:草绳绕树干费、常规支撑费、遮荫棚费、软式通气管费、人工费、水电费等。 4、管理费包括: (1)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的清理和外运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2)工程所在地范围内原有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3)原有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浆、修剪、出塘、装车搬运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4)废弃物运输、场地清理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5)整理绿化用地费包括:排地表水;耙细、过筛;回填;找平、找坡等工作。 (6)种植土、营养土:土源由乙方提供,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7)土方造型:机械造型: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5元、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人工造型: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 (8)土方运输:按市政土方规定(不含土源费)。 (9)特殊支撑:业主因美化环境而对支撑提特殊要求的支撑(主要指用材)为特殊支撑。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0)种植、养护中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源、水源由甲方提供,装表计量。如不装表,水电费结算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灌木种植涉及吊装机械,其费用按实结算。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1总则 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 2.0.2建设工程计价 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 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2.0.4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5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本规则规定,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与方法。

上海园林绿化定额计算规则

上海园林绿化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是在一九八八年建设部颁发的《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二、四册项目及第三册部份项目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地区园林建设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含园林建设工程中的绿化种植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园林小品工程。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市园林建设中的新建、扩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改建和临时性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园林建设工程投资、计划、概算、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招、投标工程标底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 五、本定额编制依据: 1.一九八八年建设部颁发的《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和有关资料。 2.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有关人工等级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费用的规定、标准。 3.上海市有关园林建设的法规、规定、标准。 4.参照江苏省、浙江省等外省市有关专业定额、资料,以及上海地区其他定额有关内容。 六、本定额是园林建设工程直接费计算基础。费率计取、材料价格调整等费用计算,按本市定额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选用合格的苗木、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情况不同而变更定额。 八、本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将要工序虽未一一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并已综合考虑了操作过程中的其他用工。除定额规定者外,不得调整。 九、本定额材料用量,已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除定额规定外,不得调整。 十、本定额中的苗木、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定额规定者外,均已包括了施工现场范围以内的全部水平运输及沿高在20米以内的垂直运输;场内运输除定额另有规定者以外,实际距离不论远近,不作调整;超过20米的垂直运输,参照市建设工程定额总站有关超高费用规定计算。 十一、定额中的制作项目,均以施工现场内制作为准,如需场外加工,应按规定另行计算场外运输费用。 十二、本定额中所列机械费是综合考虑编制的,不论使用何种机械或不使用机械,均不得调整。中、小型机械的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已包括在定额机械费内;如发生大型机械的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按市建设工程定额总站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现场施工中,如遇上山、爬坡、上楼(屋顶花园、室内景点)等特殊情况,发生的驳运费用,另行计算。 十四、本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价格,除定额规定者外,均已包括市内运输费用(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册绿化前期工程 说明 1.1 木章定额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中种植工程之前的前期工程的计价,包括立地条件营造、绿化植物迁 移、砍伐、绿化材料运输、绿化植物假植等内容。 1.2 立地条件营造中的绿化地整理只适用于新建、扩建绿化地工程,包含地坪正负高筹30cm内、零土 方调运的整理捡平。地坪正负高差30cm外或需调运土方的,按土方处理相应子目计算。 1.3 迁移乔木中,只保留主干或连同第一级分枝的,按截干迁移计算;如保留3/5以内树冠的,按半冠 迁移计算;保留3/5以外树冠的,按全冠迁移计算。 1.4 木章定额的迁移、砍伐乔木,未考虑架空线路和(或)房屋建筑等的妨碍,或目的植物立地条件复 杂,如有上述情况,按施工组织方案计算费用。 1.5 清运树枝及树尾按5km内考虑,每增加1km内,增加载货汽车台班消耗最乘以系数0.08,其他不变。 1.6 苗木运输子日只适用于苗木迁移和发包方供应苗木的情况下使用。 1.7 使用绿篱、露地花卉及地被换填土子目时,需扣减原种植定额子目中熟耕土的消耗量。换土时,熟 耕土与通用种植十的体秋比例按3:7考虑,比倒不同时应予换算。 1.8 假植所用的熟耕土可按发包方要求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绿化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 绿化地铲除杂草按实际发生面积计算。 1.3 微坡地形土方堆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4 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及铺设土工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5 屋顶花园填充滤水层及填充屋顶种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 绿化地排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7 换土和铺草前铺沙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8 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9 起挖、砍伐、假植、运输乔木、灌木、棕榈、竹类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0 起挖、砍伐、假植绿篱、露地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 11 运输盆苗、袋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2 运输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 13 运输种植土、余土、碎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14 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5 绿化灌溉管道安装、试压、冲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 16 绿化灌溉管道阀门,喷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7 土方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黑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0) 总说明 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2000年)》、《黑龙江省市政及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2004年)》及其他省市相关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及施工工艺、科学的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按规定的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数量及价格表现的,适用于工料单价法(施工图预结算)和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方式。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为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约定合同造价、进行工程结算服务。 五、本定额共分三章:第一章“绿化工程”、第二章“园路、园桥、假山工程”、第三章“园林景观工程”。本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及混凝土结构等按各章的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七、本定额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八、本定额中的消耗量已计入了相应材料损耗(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 -总1- 堆放损耗等)和人工、机械幅度差(幅度差见下表)。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招投标时,材料损耗及人工、机械幅度差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九、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材料价格包括供应价(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及出厂前产品的检验试验费)、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并扣除了包装品回收值。材料现场检验试验费未包括在材料价格中,按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最新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2005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5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绿化栽植 说明 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苗木起挖运输、苗木栽值、苗木假植、大树移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 二、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为准。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3-99); 2.《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 3.《城市园林苗圃技术规程》(CJ/T23-1999); 三、本章除定额表所列工程内容外,均包括各子目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现场50m范围以内的苗木运输(含载重汽车台班的子目除外)、绿化栽植后施工场地周围2m以内场地清理以及苗木栽值(从淋定根水之日起计)后10天以内的种植养护。超出以上范围则另行计算。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 1.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按一、二类土考虑,若遇三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34系数,四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76系数,冻土定额人工乘以2.20系数(土壤类别划分见第六章说明),如遇岩石,可按第六章开凿岩石与挖二类土相应子目人工差增加苗木栽植用工。

2.本定额苗木种植是按原土还土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全部究土,可按人工换土相应子目计算。设计规定种植土中须掺入部分砂子、煤渣或木糠的,按设计规定比例乘相应人工换土定额计算。 3.本定额苗木种植成活率按100%考虑,苗木补损率按表1规定计入种植定额苗木材料消耗量内(即定额表括号内的苗木消耗量)。表1补损系数不适用于发包人供应苗木及大树移植,这种情况的成活率要求及补损责任由合同约定。 4.本定额除花卉、草皮、水生植物外,其他苗木种植基肥消耗量(定额表中括号内的基肥消耗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即表2中的换土量*设计规定的基肥比例)。 5.种植棕榈类苗木,按种植乔木相应规格子目计算。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项目,按设计规定另列项计算。 6.苗木价格。 采用本定额时,苗木材料的合同价格应为到达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价格(即包括苗木出圃、包装、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编制标底、报价及预(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苗木起挖、苗木(场外)运输项目。 7.苗木起挖与苗木迁移运输作为工序定额,适用于施工场地对原有苗木迁移时使用,也可作为确定苗木合同价格的参考。 8.计算苗木迁移运输的项目,应扣减相应苗木起挖及种植子目中的汽车台班量。 9.种植定额苗木浇水是按人工浇自来水考虑的,如采用洒水车浇水,按相应定额用水量每立方米增加洒水车(4000L)0.067台班,扣减人工0.366工日。 10.绿地平整。

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SDA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的。本定额共分五章,包括:第一 章绿化工程;第二章园路、园桥工程;第三章园林 景观工程;第四章通用工程;第五章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园路、园桥、园林景观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在合理的施工工期内,正常的施工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规定计量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四、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75.3-2008为基础,并结合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工程的特点及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 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五、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材料包括主要材料、次要材料及零星材料。 2.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及配件等,均按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成品确定。 3,材料消耗量包括正常的施工损耗、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场内水平运输(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或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己包括在相应定额内。 六、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置确定的。 2.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费,按《山东省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己包括在本定额中。 八、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 “××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绿化工程

安徽省2018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 总说明 一、《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园林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园林定额包括绿化工程和园林景观工程两部分内容。 三、本园林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的城市园林、市政绿化、小品设施、景观工程,也适用于学校、厂矿、机关、宾馆、居民小区的小品设施和绿化工程等。 四、本园林定额的作用: 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园林定额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园林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园林定额中的材料: 1.本园林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材料。 2.本园林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者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者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或者“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本园林定额中消耗量用“()”表示的为该子目的未计价材料用量,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八、本园林定额中的机械:

陕西省建筑工程定额使用详细说明

《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 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仿古园林工程及装饰工程费用定额 使用讲明 陕西省建设厅 一九九九年 目录 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园林工程及装饰工程费用 定额部分………………………………………………………………………………( 1 )

总讲明部分 (7) 附录部分 (11) 土石方…………………………………………………………………… (13) 桩基 (15) 砖石............................................................................... (21) 砼及钢筋砼……………………………………………………………...(2 2) 金属结构制作及门窗安

装 (33) 构件运输及安装 (36) 木作……………………………………………………………………. ..(37) 楼地面…………………………………………………………………... (47) 屋面、保温、隔热、防水…………………………………………..…. (51) 装饰…………………………………………………………………….. (56) 总体……………………………………………………………………. (58) 关于市政工程类不划分的有关讲明 (62)

第十三章构筑物………………………………………………………………….(6 8) 第十四章概预算部分工程量计算规则 (70) 前言 1999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机械台班单价已颁布使用多年了,我办及各地市造价治理部门分不在西安各地市、县举办了多次学习班,通过全省上下认真学习、研究,对新定额及配套标准有了统一认识,也发觉了许多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新定额,我办在广泛收集全省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各章主编讨论编写了“1999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园林工程及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全国统一机械台班定额陕西省价目表”使用讲明,做为上述定额的补充讲明。 做为全省工程造价治理部门的我办对我省近年来在造价治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需要统一认识的重要问题做了认确实研究和讨论,做出以下统一规定,希各部门的同志能遵照执行,共同管好建筑

园林定额

总说明 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2000年)》、《黑龙江省市政及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2004年)》及其他省市相关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及施工工艺、科学的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按规定的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数量及价格表现的,适用于工料单价法(施工图预结算)和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方式。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为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约定合同造价、进行工程结算服务。 五、本定额共分三章:第一章“绿化工程”、第二章“园路、园桥、假山工程”、第三章“园林景观工程”。本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及混凝土结构等按各章的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七、本定额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八、本定额中的消耗量已计入了相应材料损耗(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和人工、机械幅度差(幅度差见下表)。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招投标时,材料损耗及人工、机械幅度差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九、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材料价格包括供应价(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及出厂前产品的检验试验费)、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并扣除了包装品回收值。材料现场检验试验费未包括在材料价格中,按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十、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原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已包含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十一、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凡注有“以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而“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是编制招投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十四、本定额只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2004园林定额说明

E.园林绿化工程 说明 一、本《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公园、山区、道路等的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二、园林建筑工程项目,如亭、台、楼阁、长廊的柱、梁、墙、喷泉的水池等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三、园林建筑工程的装饰以及混凝土花架、桌凳等的饰面按B.装饰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四、本园林绿化工程搭设脚手架费用按F.措施项目相关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中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六、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七、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E.A 绿化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绿地喷灌设施安装按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二)苗木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胸径(干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生长期”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养护期”应为招标文件中要求苗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 二、绿地整理

(一)本定额未包括挖土外运、借土回填、整理绿地超过300mm厚度的挖填,应另行计算。 (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的定额项目未包括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屋顶花园基层处理项目做法多样,本定额仅列了1∶3中砂水泥砂浆找平(找坡)层20厚,SBS防水卷材层一层,1∶2.5中砂水泥砂浆排水(保护)层20厚,过滤层炉渣100厚,轻质土铺蛭石100厚综合而成。工序中还包括闭水试验,安埋透水管,排水口等。如果设计不同,可作相应调整。 三、栽植花木 (一)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即将树木不易成活的原坑土不用,再运种植土到坑边),按“换土”子目计算。 (二)树木栽植后,需要使用支撑的,按实际使用情况套用“树木支撑”子目。 (三)树木栽植前后,因季节、气候原因,树干需要缠绕草绳者,按实际套用“树木缠绕草绳”子目。本定额起挖带土球乔(灌)木、竹类子目中草绳的材料消耗量,主要用于包扎土球根盘。 (四)“挖草皮”指人工培植的草皮,如零星自找草皮,另行计算。散铺草皮的草皮面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30%计算,草皮损耗按10%计算;工程量按铺种面积计算,不扣除空隙面积;满铺草皮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五)绿篱、攀缘植物、花草等需要计算“起挖”项目时,参照灌木的起挖子目计算;棕榈类不带土球者的起挖栽植根据其高度按相应的裸根乔、灌木子目计算。 (六)本定额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应另行计算。 (七)本定额未列特大、名贵及古树木的起挖和栽植,发生时,按实计算。 (八)栽植花木项目中带土球花木的包扎材料,定额按草绳、麻袋(片)综合考虑,无论使用稻草,塑料编织袋(片)和塑料简易花盆等包扎者,均按定额执行,不得换算。 (九)本定额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前的准备和种植过程中的工料、机械费用,以及花坛和草皮栽培后10天以内的养护工作。起挖带土球乔、灌木及挖树坑土方的人工费已包括在各子目内,不得另外计算。 (十)本定额绿化工程已包括施工后绿化地周围2m以内的清理工作,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垃圾及其他障碍物,障碍物及种植前后的垃圾场外运输应另行计算。 (十一)绿化工程包括施工点50m范围内的搬运,若超过时,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同时不扣减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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