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资料

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资料

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资料
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资料

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

考试注意事项:闭卷考试,测试成绩不是唯一的参考因素,能做多少算多少。

名词、简答复习范围(这一点自己在书上复习)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除名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操纵市场行为

消费者知情权

选择题、案例题复习范围:

第二章公司法

单选多选,上课已经做过答案,此不赘述。

四、案例分析题

1.案情: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有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在实际出资过程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且,C已将其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请回答: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作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我国设立有限公司,最多不超过50个,最少为1个。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中,公司注册资本是应当载明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此情况中货币出资的总额是20万,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的30%。故,是合法的。

(4)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

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案情:某市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200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董事长李某在2008年4月1日发出召开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其内容如下:

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含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

改选公司监事二人。

出席会议的有90 名股东。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会后某小股东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回答:

(1)本案中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合法吗?程序有什么问题?

(2)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存在什么问题?

(3)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合法吗?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有效吗?

(4)该小股东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

答案:

(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 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本案中,公司亏损占股本总额的 1/4 ,未到法定未弥补亏损占股本总额 1/3 的下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系董事长李某的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在临时股东会的召开上不符合法定条件。

(2)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30 日以前通知各股东。本案中,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时间不符合法定条件,通知发出人应为董事会而非董事长李某。尤为严重的是,该通知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不允话小股东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本案中,通知中是讨论解决公司目前亏损问题,而会议议程又增加了讨论改选公司监事 2 人的任务,与通知规定不符。

(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计算表决权应依照持有股份,不应依人数。本案中解散公司决议未得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多数同意,因而是无效的。此外,公司的解散应由股东大会产议,而不能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案的公司解散由董事会决议,因而也是错误的。

(4)该小股东被侵害的权益有股东的平等权和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等。

3.案情:徐某及H公司均为2006年11月设立的W股份公司的股东。2007年2月徐某为出国将所持32万元的记名股票证书在H公司所在地背书给了其法定代表人,得到了32万元的现金支票后出国了。同年3月,H公司又接受了该W股份公司董事黄某的股票10万

元。还在这月,H公司财务室不慎被盗,窃贼偷走了徐某转让给H公司的32万元股票证书。H公司遂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宣布被盗的股票证书失效,然后向W股份公司申请补发股票。在W股份公司对其申请审查期间,窃贼在证交所以低价将股票证书转让给了康某。W股份公司对H公司的申请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补发。这时,窃贼被抓获,交代了盗窃的过程和所窃股票证书的去向。但对于股票的归属却发生了纠纷。康某说其从窃贼手中受让股票时并不知其是窃贼,股票应归其所有;H公司认为股票是从其财务室盗走的,且徐某已转让给了H公司,认为股票应归其所有;W股份公司认为徐某和H公司私下进行股票转让无效,决定按票面金额予以收购。此时,该股票一直呈上涨趋势,故三方争执不下。于是三方诉至法院,要求确定这32万元股票的归属。

请回答:

(1)本案中各当事人之间的股票转让都合法吗?

(2)W股份公司有权收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吗?

(3)公司为什么拒绝给H公司补发股票?

(4)你认为本案的32万元股票应归谁所有?

(5)设H公司取得了这32万元股票,后为担保自己的债务而出质给W股份公司,则该担保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1)各当事人的转让行为都是非法的。

(2)W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

(3)H公司登报宣布被盗股票证书无效的做法不合法,须依公示催告程序由人民法院宣告无效后,才得向W股份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4)32万元股票仍应归徐某所有。

(5)该出质的担保行为无效。因为W股份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发行的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

4. 案情: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请回答: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6)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答案:

1、戊不能以劳务出资

2、符合(1分)。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3、属公司(或法人)分立。分立前饮料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承担连带责任(1分)。

4、应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或购买权)。

5、A银行可以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为共同被告,也可以饮料公司或保健品厂为被告。因为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B公司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保健品厂破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三章企业法

7. 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D)。

A. 有限责任

B. 无限责任

C. 连带责任

D. 无限连带责任

8. 合伙人于某丧失个人偿债能力,这种退伙属于(C)。

A. 自愿退伙

B. 通知退伙

C. 当然退伙

D. 协议退伙

第五章合同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刘某,12岁,擅长电脑技术,其父因工作需要买一台电脑,自己对此方面不熟悉且没时间,便让刘某按其父的要求从商场买回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该商场与刘某的买卖合同(C)。

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 可撤销

2.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中(B)。

A.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并用

B.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

C. 继续履行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D. 采取补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B)。

A. 效力待定合同

B. 无效合同

C. 可撤销合同

D. 有效合同

4. 甲与乙签订一买卖合同。依照约定,甲送货上门。甲遂委托丙履行运输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因另外一辆汽车司机丁违章逆行,将丙驾驶的车辆撞毁,货物灭失。在本案中,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是(C)。

A. 甲

B. 丙

C. 甲与丙

D. 丙与丁

5. A公司5月1日通过邮局向B公司发去一要约,并要求对方在5月29日前作出答复。该要约于5月6日到达B公司所在地邮局。邮局于5月7日送至B公司传达室,B公司业务人员于5月8日看到该要约。要约的生效时间是(B)。

A. 5月8日

B. 5月7日

C. 5月6日

D. 5月1日

6.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C)两个法定阶段。

A. 起草和抄写

B. 意思和表示

C. 要约和承诺

D. 协商和谈判

7. 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综上所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 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

B. 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

C. 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D. 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8. 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A)。

A. 6个月

B. 1年

C. 2年

D. 3年

9.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A)。

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10.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C)。

A. 自始无效合同

B. 效力未定合同

C.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 以上都不是

11.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A)负担。

A. 履行义务的一方

B. 接受履行的一方

C. 合同双方当事人

D. 双方协商确定

12.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D)。

A. 1年

B. 5年

C. 10年

D. 20年

四、案例分析题

1. 案情:2008年3月10日某市食品厂与某市商场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食品厂供给商场总价款为5万元的食品,交货期为同年4月14日至20日,合同还约定若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超过同年5月10日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还在合同中约定了供需双方的违约责任。其中,供方的违约责任为:如果不能交货,应按需方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商场还向食品厂现行支付了1万元的定金。至同年5月底,商场始终未见货到,遂即给食品厂发函催其发货。食品厂仍未发货。6月初食品厂发来货物,商场拒收,理由是:“合同已经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解除。”并要求食品厂双倍返还定金即2万元。食品厂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履行合同。

请回答:

(1)该合同是否已经解除?为什么?

(2)商场享有哪些权利?

(3)食品厂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吗?

答案:

(1)该合同已经解除。因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满足。《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食品厂迟延交货,商场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商场也有权要求食品厂继续履行合同,现商场要求食品厂继续履行合同,食品厂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商场有权要求食品厂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食品厂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2. 案情:某县食品公司与该县一酒厂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食品公司向酒厂购买10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5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酒厂须加贴名牌酒的注册商标,以便食品公司假

冒出售。合同履行时,食品公司借口一时资金短缺,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全部货物。后酒厂多次催款,食品公司拒不付款。酒厂遂诉至法院。

请回答:

(1)食品公司与酒厂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

(1)食品公司与酒厂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当事人双方以散装白酒冒充名牌白酒出售,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名牌生产厂家的利益,属于《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无效合同。

(2)本案中,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均属于故意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从中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因此应当追缴10玩瓶劣质白酒,并将已经酒厂收到的货款15万元和酒厂约定取得而食品公司尚未付清的货款10月收归国有。

3. 案情:甲计算机公司因组装商用计算机急需内存条200条,于是派人到乙电脑配件公司购买,经双方协商约定:乙电脑器件公司供给甲计算机公司内存条200条,每条价格为320元;乙电脑器件公司在3天内将内存条运送到甲计算机公司,货到即付款。双方订立合同后的第二天,因受到国内市场影响,内存条价格上涨,市场价格从每条320元涨到每条400元。乙电脑器件公司认为价格上涨后,继续履行合同会造成损失,于是向甲计算机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或将价格提升。甲计算机公司坚决不同意。请回答:

(1)该合同能否解除?

(2)能否变更该合同中货物(内存条)的价格?

答案:(1)该合同不能解除。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以上规定,本案中,乙电脑配件公司与家计算机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并未达成一致,也不具备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因此该合同依法不能解除。

(2)货物(内存条)的价格不能变更。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本案中,由于内存条不属于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货物,因此价格不能变更。

第六章知识产权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画家甲完成一美术作品后同意杂志社乙将其作品刊登在杂志上,后甲将该作品原件出售给丙。该作品的展览权归(D)

A. 甲

B. 乙

C. 丙

D. 公有

2. 记者受报社指派前去采访某先进人物。采访结束后记者完成一长篇报道,并在报社发表。该报道(C)。

A. 是单位作品,全部著作权归报社

B. 是职务作品,著作财产权归报社,记者享有署名权

C. 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记者,报社在一定期限内有优先使用权

D. 是自由作品,全部著作权归记者

3.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D)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A. 之日起

B. 之日起1个月后

C. 之日起3个月后

D. 之日起6个月后

4. 杭州娃哈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了“娃哈哈”、“娃娃哈”、“娃哈娃”和“哈哈娃”等商标,这有利于其驰名商标“娃哈哈”得到有效保护,此四件商标构成(C)。

A. 防御商标

B. 集体商标

C. 联合商标

D. 组合商标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产生是从(D)。

A. 国家版权局审查批准之日起

B. 作品发表之日起

C.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著作权证书之日起

D. 作品创作完成时起

6. 李某购买了一支“英雄”牌高级钢笔,而且该钢笔中还包含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那么,李某享有(B)。

A. “英雄”商标专用权

B. 该钢笔的所有权

C. 该实用新型专利权

D. 前三项权利之全部

第七章市场规制法

一、选择题

1.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哪几类垄断行为?请判断依《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属于垄断行为的是(ABC)。

A. 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

B.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C. 经营者集中

D. 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宏观调控

2. 下列不是垄断协议的(D)。

A. 家乐福和沃尔玛约定:前者占领北京市场,后者占领天津市场

B. 因为价格问题,甲乙两家汽车厂口头约定都不购买丙钢铁公司的钢材

C. 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只能按某价格出售

D. 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最高按某价格出售

3. 某酒厂生产的“涌泉”牌白酒销路不好,为扭转销售局面,该厂在该酒标签上加印了一枚金质奖章的图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D)

A. 该厂的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并不违法

B. 该厂并没有对奖章图案作出说明,该图案可认为是一种装潢,该厂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 该厂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宣传行为

D. 该厂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表示行为

4. 下列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有(ABC)。

A. 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回扣

B. 经营者为销售商品为对方个人免费进行房屋装修

C. 经营者为销售商品为对方个人提供免费旅游

D. 经营者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并如实入账

5. 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ABCD)。

A. 销售鲜活商品

B. 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

C. 季节性降价

D.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 下列哪些产品的包装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ABCD)

A. 某商场销售的“三星”彩电只有韩文和英文的说明书

B. 某厂生产的火腿肠没有标明厂址

C. 某厂生产的香烟上没有标明“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D. 某厂生产的瓶装葡萄酒没有标明酒精度

7. 消费者李某在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台音响设备,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找到购物中心要求退货。下列何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C)

A. 该购物中心认为可以通过更换使李某得到合格产品,因而拒绝退货

B. 该购物中心认为该产品经过修理能达到合格,因而拒绝退货

C. 该购物中心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无条件负责退货

D. 该购物中心可以依法选择修理、更换、退货中的任一方式

8. 张某到一家美容院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厂生产的“水洁”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因护肤液是劣质产品,致张某脸部皮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5000元医药费。关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A. 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赔偿医药费

B. 张某有权要求甲厂赔偿医药费

C. 张某若向美容院索赔,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 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厂追偿

第十四章劳动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权利主体适用于《劳动法》的有(C)。

A.国家机关公务员B.大型企业国务院稽查特派员

C.电脑公司硬件组装员D.家庭保姆

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C)。

A.10小时B.24小时C.36小时D.48小时

3.我国《劳动合同法》发生效力的时间是(C)。

A.1995年1月1日B.1994年7月5日

C.2008年1月1日D.2007年6月29日

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金,该比例为(D)。(这一条是经过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原来是25%,上课时,老师好像给的答案是25%,现在做一下修正,统一改为50%。。)

A.10% B.20% C.25% D.50%

5.大地公司安排工人刘某春节期间上班。根据《劳动法》,该公司应支付其不低于原工资报酬的(C)。

A.150% B.200% C.300%D.100%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ABD)。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C.长期劳动合同

D.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BCD)。

A.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C.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D.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以下情形中,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法律限制的是(ABD)。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法定节假日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解决方式有(ABCD)。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B.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C.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D.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5.我国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的原则有(ABC)。

A.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原则B.依法处理原则

C.公正处理原则D.三方原则

四、案例分析

1.案情:某服装公司主要从事来料加工成衣业务。2008年2月公司接到一份来自美国的来料加工订单,按外方提供的丝绸成衣式样加工8万件丝绸成衣,要求3个月交货。由于公司员工人数有限,如按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完成订单有困难,于是经理与公司的工会协商加班加点,并在公司的公告栏上贴出通知:“为完成美国的订单从即日起公司全体职工每天加班4小时,周六、周日不休息,苦干90天,每日每人定额补助加班费12元。”女职工姚某与公司签有3年期的劳动合同,在这次任务中头一个月按公司要求每日加班加点,公休假日也不休息。但由于姚某在2007年12月曾因怀孕流产,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连续加班使姚某感到体力不支,健康受到影响。于是向经理提出能否考虑隔日加班,以便身体能有所恢复。经理不同意,姚某说:“这样加班,人的身体会垮的,不管公司是否同意,反正明天我不加班了。”第二天姚某上完白班后果然不加班,回家休息了。公司即以姚某拒绝加班为由,与姚某解除劳动合同。

请回答:

(1)某服装公司决定加班加点是否须征得职工同意?

(2)此案中某服装公司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答案要点:(1)某服装公司决定加班加点应征得职工同意,因为公司是为了完成订单而加班加点,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不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加点。《劳动法》第41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此案中某服装公司未征得姚某同意即决定加班加点,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2)某服装公司除违反加班加点程序上的规定外,也违反了加班加点时间上的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加班加点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某服装公司决定每日加班4小时,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司以拒绝加班加点为由解除与姚某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按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正当理由,公司说明的理由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因而该解除行为是无效的。

2.案情:职工黄某原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黄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予答复。过了10天,黄某就被一家合资企业招用,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黄某走后,原企业生产受到影响,要求黄某回厂上班,同时,与黄某所在的合资企业联系,希望让黄某回厂;但合资企业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请回答:

(1)黄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2)合资企业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

答案(1)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从本案看,黄某有两点违反了《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首先,没有采用书面形成而是用口头形式通知解除合;其次,他应当提前三十日而不是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2)该国有企业有权要求该合同合资企业赔偿损失。《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经济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整理

市场竞争:经济利益互相对立的市场主体获取交易机会为目的经济行为 产业组织理论:马歇尔完全竞争理论的萌芽时期哈佛学派为代表的产生时期芝加哥学派和奥地利学派为代表的发展时期 市场结构:分析、判断经营者市场行为的基础, 市场行为:经营者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的总称 市场绩效:是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市场效果总称 市场规制:依规而制,制以达规。国家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竞争行为的行为。 市场规制法:是国家在调整市场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规制法调整对象: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规制关系,国家在市场规制市场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市场规制法宗旨:目标调整对象在主客观关系上的延伸目的功能的抽象体现 初级:通过规制垄断行为和不正当行为调整市场规制关系恢复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市场规制法原则:制定和实施法律的基本准则 垄断:经营者或其利益的代表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采用协议、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谋求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谋取超额利益,依法应规制的行为 反垄断调整对象: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相关市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商品市场:……商品范围,包括同种品和替代品的范围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谋取超额利益的违法行为。 垄断高价/低价: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使价格长期、稳定、大幅度地低于\高于平均利润率。 掠夺性定价: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使价格低于成本价销售。 拒绝交易: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独家交易:只能与其或其指定的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行为 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搭配销售商品的行为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 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 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 动,它包括经济守法、 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条件:1、名称2、章程3、相应的资金或

经济法概论总复习练习题

经济法概论总复习练习题 一、单项选题: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C ) A.民法 B.经济法 C.宪法 D.行政法规 2、法的本质是:(C)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 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的是:( C )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A)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5. 下列代理活动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B )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的 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 C.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6. 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导致诉讼时效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 C )A.债券 B.所有权 C.胜诉权 D.起诉权 7. 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B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8. 在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关系中:( B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9. 公民不能享有所有权的物是:( A ) A.土地

C.汽车 D.房屋 10. 承租人使用出租人的出租汽车是:( D ) A.所有人行使所有权 B.所有人行使占有权 C.非所有人行使所有权 D.非所有人行使占有权 11. 下列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 A ) A.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B.所有权的抛弃 C.所有权的转让 D.所有权因强制手段被转移 12.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 A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17. 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管理委员会是:(C) A. 企业的管理机构 B. 企业的决策机构 C. 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18.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经经营权的核心是:(D ) A. 投资决策权 B. 留用资金决策权 C. 资产处置权 D. 生产经营决策权 19. 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D ) A. 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B. 生产指挥机构 C. 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20.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A) A. 权力机构 B. 咨询参谋机构 C.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D. 生产经营监督机构 21. 我国立法所指的个人独资企业仅指:(A ) A. 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B. 法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C. 物质生产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D. 行政事业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22. 私营企业不得从事的行业有:(B )

经济法通论重点Word版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公司法》所规定的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3)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4)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的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3.子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一人公司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控股子公司的名称经母公司同意后,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字号或商号,但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全名称。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第十四条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公司)外,公司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得设立非公司的企业法人,也不得向非公司企业投资入股,但非公司企业改建为公司或者公司兼并非公司企业并按《公司法》将其规范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除外。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 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 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 条件:1、名称 2、章程 3、相应的资金或资本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创设法人、营业登记、准许开业。

经济法期末复习资料

1、简述经济法产生的社会原因。 答: (1)市场缺陷的存在 第一、市场障碍的存在 第二、市场的惟利性 第三、市场调节机制的被动性及滞后性 (2)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大型组织的产生及其影响 (3)国家的能动反应 (4)企业内部的结构设置、权利安排、财务事宜等,成为法律规范的对象。 2、简述经济主体。 答: 经济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能够自主设计行为目标、自由选择行为方式、独立负责行为后果并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动的经济有机体。 经济有机体包括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政府、机构、企业、自然人。 政府是市场运行和经济关系的管理调节主体,是国民总收入的分配主体,也是市场监管的主体;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是物质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是社会的生产经营主体,是市场监管的相对人;个人是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又是消费主体,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市场监管的相对人。 3、简述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答: 概念:又称行业性中介组织,是指依法设立,在国家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相互之间从事经济运行的中间服务事业的自治性社会组织。 特征: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专业性 4、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作用。 答: ①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 ②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 作用: 1、有助于加强经济法的创制和实施,维护经济法制的统 一。 2、有助于推动经济法制度的破旧立新,完善经济法制度5、简述宏观调控法的原则。 答: 原则: ①调控法定原则 a、调控主体资格法定 b、宏观调控权力法定 c、政府调控方式与程序法定 ②调控绩效原则 刺激、鼓励和促进、保护经济利益的提高

③调控公平原则 ④调控适度原则 A、不得冲击和削弱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应当促进 和保护市场调节 B、功能的充分发挥,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不得 干预经济组织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6、简述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 答: 以下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7、简述财政的概念与职能。 答: 概念:财政是国家为满足公共欲望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活动的总称。 职能: 1、分配收入 2、配置资源 3、保障稳定 8、简述我国预算体系的组成. 答: 预算的横向结构:

经济法概论》期末考试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 期末考试试卷 考生注意:1.本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4.填写内容不得超出密封线。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 共30分) 1.经济法律事实中,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 A .合法行为 B .事件 C .事故 D .违法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法律 3.下列物或行为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 .枪支弹药 B .海洛因 C .太阳 D .自有黄金 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 A .厂 B .中心 C .公司 D .工作室 5.甲出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 了一份标的额2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 .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们法院予以撤销; 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 有效。 6.合伙人( )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A .不得 B .可以 C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D .合伙协议约定就可以 7.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有( )。 A .土地使用权 B .其他财产权利 C .劳务 D .家庭共有财产 8.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和合伙企业的关系中,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D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用于清偿 9.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 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10.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要点总结

8. 1. 国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 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2. 法人:依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3. 跨国公司 : 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 而不论这些实体 的法律形 式和活动范围如何,其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 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公司内部各实体之 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4. 分公司: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 营业机构, 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直接负责任。 5. 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 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间基于主权平等原则,以国家间正式协议为基础设立的 机构,具有一定的法律人格,行使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其法律人格取决 于国家的授权,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取决于其特定的宗旨与职能, 取决于基本文 件的规定。 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关 约》) EXW 工厂交货。卖方承担最小义务。 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交货。FCA 越过船舷时完成交货,卖方办理出口手续, CFR 成本加运费,越过船舷时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 CIF ,成本保险加 运费,越过船舷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并办理保险。 CPT 运费付至。CIP ,6. 7. 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和。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 货交承运人。FOB 船上交货,货物 提交相关单据。

运费保险费付至,风险自交于承运人时转移。C组由卖方办理运输手续,支 付运费,提交单据。办理出口手续。 DDP完税后交货,卖方承担最大义务,卖方还要办理进口手续。DES目的 港船上交付,无需卸货,无需办理进口。DEQ目的港码头交货,要卸货。 9.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在其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将该要 约收回,使其不发生效力。任何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需要撤回通知能先于 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其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 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1)应当是可以撤销的要约(写明了要约的有效期 限或明确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本着这种依赖行事。)(2)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 要约人。 11.溢短装条款,即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可以多交或少交若干,但不超过成交数量的一定百分 比为限。 12.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不能克服的意外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 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对方无权要求赔偿的条款。 13.情势变更原则,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因发生了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导 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将显失公平,应允许变 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14.倒签提单:货物装船后签发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 15.预借提单: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但尚未开始装船情况 下签发的提单。 16.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 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

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

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考试注意事项:闭卷考试,测试成绩不是唯一的参考因素,能做多少算多少。 名词、简答复习范围(这一点自己在书上复习)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除名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操纵市场行为 消费者知情权 选择题、案例题复习范围: 第二章公司法 单选多选,上课已经做过答案,此不赘述。 四、案例分析题 1.案情: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有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在实际出资过程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且,C已将其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 请回答: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作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我国设立有限公司,最多不超过50个,最少为1个。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中,公司注册资本是应当载明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3)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此情况中货币出资的总额是20万,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的30%。故,是合法的。 (4)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案情:某市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1/4,公司

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

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 考试注意事项:闭卷考试,测试成绩不是唯一的参考因素,能做多少算多少。 名词、简答复习范围(这一点自己在书上复习)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除名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操纵市场行为 消费者知情权 选择题、案例题复习范围: 第二章公司法 单选多选,上课已经做过答案,此不赘述。 四、案例分析题 1.案情: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有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在实际出资过程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且,C已将其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请回答: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作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我国设立有限公司,最多不超过50个,最少为1个。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中,公司注册资本是应当载明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此情况中货币出资的总额是20万,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的30%。故,是合法的。 (4)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

20160112经济法本科最新期末复习题与参考答案(客观题部分更新)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经济法本科最新网上作业题(20160112)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单选题 1.经济法的渊源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其中行政法规的 制订单位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2.下列情形中,没有构成意思表示的是()。 A.甲决定明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B.乙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丙签发一张支票赠与好友 D.丁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3.根据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而划分,可以将法律行为划分为()。 A.单方的法律行为和多方的法律行为 B.有偿的法律行为和无偿的法律行为 C.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D.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4.下列选项中,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是()。 A.小张年龄9周岁,身体健康 B.小李年龄15周岁,是尚未康复的精神病人 C.小刘年龄19周岁,是尚未康复的间歇性精神病人 D.小赵年龄25周岁,是先天性的肢体残疾人 5.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效力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A.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B.民事行为部分无效,整个民事行为均归于无效 C.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原物灭失的,应当作价补偿 D.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及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6.甲厂业务员王某一直负责与乙厂的购销业务,王某因故被开除后,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甲厂拒绝收货而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是越权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是滥用代理权,合同无效 7.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A.甲与其妻欲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 B.乙因车祸去世,其子女因遗产继承产生争议 C.丙与其供职的公司因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待遇条款理解不一致产生争议 D.丁因股权转让问题与其他投资人之间产生争议 8.根据规定,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

经济法期末复习试题与答案

期末复习1答案 一、单选题 1、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称为( D )。 A、经济行为 B、法律事实 C、法律事件 D、法律行为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A )。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 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 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 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B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 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 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4、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 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C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5、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致 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产损失。在乙农场违约 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D )。 A、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要求乙农 场承担侵权责任C、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 担侵权责任 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乙农场承担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B、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C、子公司与分公司均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所产生的责任分别由母公司和总公 司承担 D、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7、甲、乙、丙分别按50%、40%、10%的比例以个人财产出资创办一家普通合 伙企业,后因经营不善,企业对外负债10万元,而企业全部资产仅5万元,现 债权人丁要求偿还10万元,依照法律,此10万元债务应( C )。 A、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按各自投资比例偿还 B、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平均分担偿还 C、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负连带偿还责任 D、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不再偿还 8、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若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 出资的股东承担( A )。 A、违约责任 B、填补责任、赔偿责任D、连带责任 9、某甲借用某乙录音机一台,借用期间,甲因录音机质量很好,爱不释手,遂 于某月10日与乙协商买下该录音机。因甲只是位14岁的中学生,身上无钱,双

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大题附答案

公司法简答题(两题) 1.2014年1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 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4年2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3月8日,公司成立,3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3)对公司可分配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首次出资额符合规定。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对首次出资额的限制,按照公司章程出资即可。 (2)先由乙补足100万元出资;乙不能补足的,甲.丙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2∶2∶1)分配红利。根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2.2009年5月6日,甲企业.乙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4年3月5日,甲企业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部分股份对外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此项转让未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014年4月6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对B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知,A公司的董事郑某在B公司担任经理。2014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两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根据以上的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董事会决议该如何通过? (3)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14年3月5日不在两个时间限制内,故甲企业可以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 (2)A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并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3)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法(3道) 简答题 【资料】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签订一份互联网电视机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互联网电视机,乙公司于12月11日前交货,每台电视机单价50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乙公司于12月 8日发出了该100台电视机。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12月10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12月15日与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电视机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购买100台托运中的电视机,每台单价4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2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电视机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12月20日,运输公司在运输该批电视机的过程中遇上泥石流,其中有30台电视机毁损。丙公司于12月25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电视机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电视机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电视机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同时要求其按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可否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电视机的风险应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不返还定金并要求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乙公司可以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乙公司12月11日交货前,甲公司明确表示自己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可以因此解除与甲公司的购销合同。

经济法概论 期末复习最终版

一、单项选择题 1.法的本质是( ) A.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 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 2.下列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 ) A.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B.所有权的抛弃 C.所有权转让 D.所有权因强制手段被转移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高人数为( ) A.10人 B.20人 C.30人 D.50人 4.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专利并授予专利权的是( ) A.一种疾病的治疗和诊断方法 B.一项对某种型号的汽车发电机进行改进的技术方案 C. 一项天文科学发现 D. 一项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应按照( ) A.企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B.董事会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C.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D.企业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7.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股份的( ) A.全部 B.总数的一半 C.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 D.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 8. 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机关是( ) A. 权力机关 B.政府财政机关 C. 审计机关 D.司法机关 9.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10.诉讼的证据是指() A.原告陈述的事实 B.被告陈述的事实 C.证人陈述的事实 D.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 ) 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涉外经济关系 2.法人具有的特征为独立的( ) A.组织 B.财产 C.经费 D.责任 3.法的结构形式,一般来说由以下层次构成( ) A.法律规范 B.法律部门 C.法律体系 D.法律文件 4.对商标侵权人,工商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 ) A.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B.罚款

商法学期末复习重点word版本

习学点重复末期法商. 精品文档 商行为:又称商业行为,是指以营利性营业为目的而从事的各种表意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中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商业登记: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的,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申请,并被主管机关核准予以注册登记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商业名称:商事主体在营业活动中所使用的用以表彰自己的独特法律地位的名称或名号。 商法,也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人人格否认,是指法院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 商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按照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或无限

连带责任的商事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指公司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一发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自有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破产——是在债务人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 破产原因——是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它是法院进行破产所依据的特定事实状态 破产债权——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公平受偿的财产请求权。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关,是在破产程序中的意思发表机关。 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联系: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具体来说,民法的所有权制度是对从事商品经济活动的正常条件的一般规定,民法的主体制度是对商品经济活动主体资格的一般规定,民法的债权制度是关于流通领域中商品交换活动的一般规定。 区别:立法价值不同,民法最基本价值取向是公平优先兼顾其他,商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其他;产生的经济基础不同,民法是商品经济,商法是市场经济;适用主体不同,民法主体广泛,适用一切社会大众,商法仅限于商人;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不同,民法具有强烈伦理性,商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民法规范具有稳定性,商法规范具有灵活多变性;归责原则不同,民法一般实行过错原则,商法还实行无过错原则和比较严格责任原则;基础理论不同,民法是个体本位,以维护个体利益为主。商法是社会本位,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主;民法属于国内法,商法具有国际性特点;民法与商法虽都属于私法范畴,但民法是纯私法,商法却兼顾公法性。 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联系;经济法与商法分享对经济事务的调整,其都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都带有公法性质。 区别;1)商法和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不同。商法主要调整的是商人之间的以平等性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关系,经济法则是国家与公民,国家与企业之间不平等的纵向关系。2)调整对象的内容不同,商法主要规定的是商人和其他经营者得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商事交易的规则与行为后果,经济法主要规定了商事活动中商事主体的竞争行为规范,竞争规则以及政府如何处理这些行为。3)商法与经济法的作用内容和作用基点不同,商法是确认和保护商人的合法地位和利益,侧重于保护作为商人的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平等利益关系,以满足商人营利性要求。经济法侧重平衡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利益矛盾,其作用内

经济法期末复习材料

经济法期末复习材料 案例解析一 案例1 [案情介绍] 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问题] 1.此买卖是否有效 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分析] 1.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行为能力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彩电.(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有向李某交付购买彩电的价款500元的义务,及取得彩电的权利;李某有收取张某500元价款的权利和向张某交付彩电的义务. 案例2 [案情介绍] 齐某,唐某是厨美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有广阔的销售空间.齐某,唐某分别负责产品的生产工艺和销售,掌握了该产品的核心环节.于是,齐某,唐某又与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华伦灶具公司,生产的灶具与厨美灶具公司基本相同,但品牌不同.齐某,唐某未担任任何职务.后来,齐某,唐某入股华伦灶具公司一事被厨美公司发现,厨美公司董事会决议罢免了齐某和唐某的董事职务,并要求齐某,唐某将在华伦公司经营期间所得的收入共计35万元交给厨美公司.齐某,唐某不服. [问题]厨美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分析] 1.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