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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 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三条公司在销售分公司内部设立期货部门,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核准交易决策。

第四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公司建立向董事会提供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报告时间及频率,明确从事此业务的每一岗位和相关人员在组织中的报告关系,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公司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臵如下图所示:

总经理

合规管理员(审计部设)

期货部期货业务结算部门期货业务监督部门(销售分公司下设)(财务部、企管部)(审计监察部)

交易员档案管资金调会计核结算员兼交风险监

理员拨员算员易确认员督员

第九条公司的期货部经理由销售分公司经理兼任,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臵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一)交易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二)结算员:由企管部核算员担任;

(三)风险监督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四)资金调拨员:由财务部部长兼任;

(五)交易确认员:由结算员兼任;

(六)会计核算员:由财务部会计核算员兼任;

(七)合规管理员:由审计监察部部长兼任;

(八)档案管理员:由销售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兼任;

第三章授权制度

第十一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二条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的程序和报告;期货交易授权书由董事长授权专职人员签署。

第十三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四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章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将具体运行方案提前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制定人员,确定套期保值额度、止损限额、业务权限、操作策略、资金调拨、效果评估等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经批准后的期货套保业务,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按权限及时主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期货部提出的保值操作思路,结合现货销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

行情,制定保值操作方案,吸收风险监督员的意见,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结算员根据公司的保证金情况,确定保值头寸限额,并通知交易员。

第十九条交易员根据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指令交易。

第二十条交易员将与期货经纪公司初步确认的成交单传给结算员,结算员进行预结算处理,并将预结算结果传递给期货部。

第二十一条在收到期货经纪公司发来的账单后,结算

员核查期货经纪公司发来的成交交割单是否与交易员提供的交割单一致。若核查无误,则由交易确认员在账单上签字并向期货经纪公司发确认;若不一致,则需由结算员同交易员一起核查原因。若发生错单情况,则按第四十二条交易错单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结算员需将最终结算情况传递给期货部经理、风险监督员和交易员。

第二十二条风险监督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结算员将成交情况及结算情况信息传递给资金调拨员和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资金收付,会计核算员对开设在期货公司的账户进行严格管理和账务处理,每个交易日后对持有头寸的价值进行分析,并对资金往来进行核对。

期货部按公司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及时将期货业务的相关汇总单证传递到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需要进行实物交割了结期货头寸时,提前对现货产品销售员、交易员及资金调拨员等相关各方进行妥善协调,以确保交割按期完成。

第六章相关财务处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从事期货投资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会计处理按

《企业会计准则》设臵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七条会计核算:

(一)公司开仓建立套期保值头寸或追加套期保值合约保证金时,根据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非套保合约”或“银行存款”科目。

(二)现货交易尚未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已经平仓的会计处理:套期保值合约平仓及结算盈亏时。若是盈利,则借记“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科目,贷记“递延套保损益”科

目;若是亏损,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在交易或交割时发生的手续费,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递延套保损益”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科目。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平仓了结时,应结转其占用的保证金,借记“期货保证金-非套保合约”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科目。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了结,将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的盈亏,同被套期保值业务发生的成本相配比时,若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盈利,则借记“递延套保损益”科目,贷记

“库存商品”科目;若套期保值合约实现亏损,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如果现货交易已经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应当立即平仓,并按财务处理第2 条进行会计处理。

(四)财政部财会[2000]第19 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

1.期货投机与套期保值财务需分别核算;

2.套期保值的期货盈亏在财务处理上不作为期货投资收益,其盈亏通过“递延套保损益”过渡科目来调整套保商品存货的成本,最终反映在商品销售利润中。

3.套期保值需执行成本的原则,期货套保头寸数量需与现货数量相对等,不对等部分不作为套期保值财务核算,其期货投机盈亏反映在期货投资收益中。

第二十八条期货交割增值税的财务处理

期货交割及套期保值在进入实物交割阶段就等同于一般商品贸易,税收上与一般商品贸易所涉及到税种基本一致,只是期货交割的增值税有其相对的特殊性。我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期货货物征收增值税的相关政策执行,主要

有:

(一)《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 号,主要内容为:

1.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物实物交割环节。

2.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交割时的不含税价

格(不含增值税的实际成交额)。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 (1+增值税税率)

含税价格=期货交割价+包装物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 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5]1060 号文。其主要是解决期货交易升贴水有关税款征收与专用发票开具问题。涉及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的规定如下:

1.投资者进行期货卖出交割时,均可按照标准货物的数量和交割结算价刑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不涉及升贴水)。

2.仓单注册人注册货物发生升水的,该仓单注销时,注销人向仓库支付升水款项,仓库将升水款项转付注册人。注册人应当就升水款项向注销人刑具增值税发票。

(四)仓单注册人注册货物发生贴水的,注册人向仓库支付贴水款项,该仓单注销时,仓库将贴水款项支付给注销人。注册人应录就贴水款项向注销人刑具负数增值税发票。

第二十九条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处臵

公司用聚氯乙烯树脂套期保值的开仓保证金不得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套期保值业务实现收益的20%放入风险保证金账户,其余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当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达到5000 万元人民币,则不再继续补充。

第七章风险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须明确及做到的工作: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定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二)充分评估、认真选择期货经纪公司;

(三)合理设臵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1.公司期货业务岗位设臵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执行;

2.期货业务人员要求:

(1 )有较好的经济基础知识及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有较高的业务技能,熟悉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3 )必须经过专业的期货知识培训;

(4 )大专以上学历,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表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划拨、资金使用和持仓情况进行监督等风险控制;公司设臵风险监督员岗位,风险监督员直接对公司期货业务主管负责,风险监督员岗位不得与期货业务的其他岗位交叉。

第三十二条公司风险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期货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管理工作程序;

(二)监督期货业务有关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三)审查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

(四)参与审核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

(五)核查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套期保值计划和具体交易方案;

(六)对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保证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七)发现、报告,并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八)评估、防范和化解公司期货业务的法律风险。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期货开户及期货经纪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一)公司选择境内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

纪公司,作为公司期货经纪公司;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纪合同,并办理开户工作。

第三十四条期货部应随时跟踪了解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并将有关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总经理,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或更换经纪公司。

第三十五条风险监督员须严格审核公司的套期保值产品是否为PVC,若不是,则须立即报告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套期保值要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执行,并按照不同月份的实际生产能力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任何时候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保值。

第三十七条公司在已经确认对实物合同进行套期保值的情况下,期货头寸的建立、平仓要与所保值的实物合同在数量上及时间上相匹配。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如下:

(一)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公司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套期保值方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专用风险保证金账户,用于保证当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保值头寸时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第四十条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一)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1.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和风险监督员;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期货部和风险监督员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2.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险监督员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1 )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2 )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3 )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4 )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套期保值方案;

(5 )公司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6 )公司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3.公司套保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保业务发生亏损或者出现浮动亏损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亏损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时,风险管理员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证券部在2 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

(二)风险处理程序:

1.公司总经理及时召开期货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充分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2. 明确公司期货交易和风险限额,以及对越权行为的惩罚措施;

3.相关人员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第四十一条公司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一)当发生属期货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通知期货经纪公司,并由期货经纪公司及时采取相应错单处理措施,再向期货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直接损失;

(二)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须履行公司报告制度,再由交易员采取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小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第四十三条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设臵和安排期货从业人员、风险监督员,对从事期货业务的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轮换与强制休假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十四条公司建立与交易系统衔接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提供期货业务相关的交易和其他数据,实时监控交易的实际情况。

第四十五条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第八章报告制度

第四十六条公司套保业务实行每日内部报告制度。期货部和财务部应制作套保业务日报表,及时向风险管理员和总经理报告当日交易情况、交易结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浮动盈亏等。套保资金帐户如出现盈余,帐户金额连续5 个交易日超过规定限额应将超过部分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帐户。

第四十七条交易员应每日与结算员核对交易成交单、套保资金帐户交易保证金和清算准备金余额和套保头寸,防止出现透支开仓,或被交易所强制平仓的情况发生。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超限额交易和保证金给付的监控,一旦发现未按事先计划进行的交易,应及时反馈和报告给公司期货部。

第九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

算资料等业务档案保存至少15 年。

第五十条公司对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等档案应保存至少15 年。

第十章保密制度

第五十一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五十二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五十三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由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并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同时公司将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十四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设合规管理员一名,由审计监察部部长兼任。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境内期货业务。合规管理员要求有丰富的经济及管理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期货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五十五条公司合规管理员独立于公司期货部,直接

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十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员通过合规检查工作,协助公司总经理监督期货业务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期货的法律法规和执行公司内部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公司合规管理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公司遵守有关期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监督公司执行内部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三)定期审查交易部门的相关业务记录,定期审查公司境内期货交易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及时发现期货业务管理中存在的内控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告;

(四)检查相关建议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的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第五十八条合规管理员按以下时间要求进行境内期货业务合规检查:

(一)在每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完成季度合规检查,将合规检查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

(二)在上半年结束后二十日内完成上半年合规检查,将合规检查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

(三)在每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完成年度合规检查,将合规检查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十二章应急处理预案控制制度

第五十九条经批准后的期货套保业务,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按权限及时主动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平仓或锁仓。

第六十条若遇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失按中国期货行业相关法规及经济合同的相关内容处理。

第六十一条如本地发生停电,计算机及企业网络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时及时启用备用无线网络的笔记本电脑。

第六十二条由于生产设备故障导致不能按时交割,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平仓或组织货源交割。

第六十三条当期货行情出现不利于套保的单边行情时,在实物交割以前企业有可能出现浮亏甚至巨额浮亏时,按原先的套保方案实施。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有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2011 年8 月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附件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业务流程

期货部制订方案

总经理审批

交易员下达交易指令

资金调拨员进行资金收付

风险监督员对交易跟踪监控

交易确认

核算员对账单、成交单进行会计核算

出具评价报告

报告总经理

档案管理员存档

第20 页共22 页附件2:

制定成交交易过程资金风险

审核批准交易归档

方案确认核算监控调拨评估

总经理★★★★期货管理

★★★★部经理

交易员★★★

风险监督员★★★

资金调拨员★★

交易确认员★

会计核算员★

档案管理员★

期货管理职能图

附件3: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

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联系电话

合约买□卖□申请数量(手)拟建仓期限

董事长(或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经过何种授权书面授权□电话授权□网络授权□

电话纪录人签字:网络授权见证人签字:注:若为书面授权,申请表后需附董事长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部控制,有效防和化解风险,根据《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 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三条公司在销售分公司部设立期货部门,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核准交易决策。 第四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公司建立向董事会提供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容,报告时间及频率,明确从事此业务的每一岗位和相关人员在组织

中的报告关系,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公司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臵如下图所示: 总经理 合规管理员(审计部设) 期货部期货业务结算部门期货业务监督部门 (销售分公司下设)(财务部、企管部)(审计监察部) 交易员档案管资金调会计核结算员兼交风险监 理员拨员算员易确认员督员 第九条公司的期货部经理由销售分公司经理兼任,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臵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保内部控制制度(草案)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聚氯乙烯期货(天胶)品种,目的是为公司所生产的聚氯乙烯(天胶)和公司生产所需原料进行套期保值。 第三条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是管理公司期货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五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应传达到每位相关人员,每位相关人员应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第七条公司期货业务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主管。 第八条公司期货业务由营销部具体负责,营销部经理就公司期货业务向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公司设置期货业务合规管理经理岗位,合规管理经理直接对公司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第九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在营销部及财务部设置期货交易业务的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1.交易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2.结算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3.风险管理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4.资金调拨员:由财务部经理兼任; 5.交易确认员:由结算员兼任; 6.会计核算员:由财务部会计核算员兼任; 7.档案管理员:由营销部档案管理员兼任; 第三节授权制度 第十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一条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负责人签 署。 第十二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三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节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公司的期货业务流程如下: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 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 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 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 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 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 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 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 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 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 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 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金融期货业务的投资工作,健全公司金融期货业 务投资机制,特制定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供开立金融期货交易账户使用,为此公司成立了 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金融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位成员组成,其中 * 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 *** ),其余 * 名成员为 *** (身份证: *** ) , 该* 名成员具备投资金融期货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并能够胜任金融期货的投资决 策任务。对于公司在金融期货的投资决策,法定代表人具有 1 票否决权。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置了从事金融期货业务投资的岗位,包括交易岗、 风险控制岗和资金调拨岗等。 交易岗人员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达的交易决策指令,确保公司投资金融期货交易指令准确、无误的下达。 风险控制岗人员负责公司金融期货投资决策、投资过程中所有的 风险监控和风险评估工作。风险控制岗人员须对公司的交易决策进行 风险评估,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合理化建议。风险控制岗人员须对交易

决策的执行进行全程监控,如实际风险超出预期风险时,需及时向交易决策委员会报告。 资金调拨岗人员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下达的资金调拨指令,确保资金能够准确及时的划转。 第四条具体操作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员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并通过讨论决定最终的投资策略后,将投资策略以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交易岗人员,并将投资策略报风险控制岗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2.风险控制岗人员对投资策略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合理化建议。在整个投资策略施行期间,风险监控人员应对其进行风险监控。 3.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向公司资金调拨岗人员下达书面资金调拨指令。公司资金调拨人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书面资金调拨指令,通过期货公司允许的方式进行资金划转,并将资金调拨成功情况书面告知投资决策委员和交易岗人员。 4.公司交易岗人员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书面投资策略,下达交易指令,并将交易指令的成交状况书面回报给投资决策委员会。 5.每一个投资策略实施完成后,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其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讨论制定下一个投资策略。 第三章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期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期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篇一:期货管理制度 期货业务管理办法 一、期货运作的基本目的和意义 1、利用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锁定成本和利润,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实现企业的经营计划和目标。 2、套期保值功能的实现须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结合起来运作,且在财务上进行合理的匹配和处理,才能确保套期保值功能的实现,进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二、期货操作量的确定原则 1、为有效地利用期货市场,根据公司的合同定价原则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于需要保值的部分,在财力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可进行适量的保值操作。要有明确的期现保值计划,规定进出的时机和数量。 2、在市场具有特别机会的情况下,在财力允许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相结合,提高收益。同样要有明确的操作计划,规定进出的时机和数量。 3、期货操作的品种只限于金属铝,特殊情况另议。三、期货操作的决策程序1、套期保值期货决策程序 1)由供销部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套期保值的初步方案报分管副总经理。 2)由副总经理召集供销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

情况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 3)由总经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下达执行指令。2、套利期货自主决策程序 1)为提高期货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对市场的敏感性,在市场具有较明确的发展方向时,期货操作人员可自主决定进行适量的操作,但持仓总量必须在40手以下,且若有亏损,则亏损额必须在50万元以下。 四、套期保值方案的基本内容1、市场分析及预测 2、综合成本分析的基本数据及预期利润 3、计划入市数量、月份分布及价位区域 4、计划平仓价位区域 5、可能需要的保证金数量 6、风险控制的要点及说明 五、期货运作的职能部门及基本职责 期货运作归口供销部管理,其基本职责如下: 1、期货交易风险大,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学习相关知识,认真分析和整理市场信息,积极运作,为公司多创效益。 2、期货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纪律,超出其自主权限以外的保值操作,必须按公司决策程序批准的计划方案进行,绝不允许超出方案操作。当有持仓或持仓发生变化时,须将当日持仓变化情况报供销部长和分管副总经理。 3、期货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交易记录,当日交易结束后,应及时与经纪公司核对交易结果并由领导签字进行书面确认。六、期货运作的奖励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不相容岗位分离 1、销售部门的销售业务与发货业务分离; 2、销售业务、发货业务与会计业务分离; 3、发运员与仓库保管员分离; 4、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制定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收款岗位分 设; 5、销售业务人员与发票开具人员分离;

6、公司不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业务归口办理 1、销售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发货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3、审批方式 (1)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销售价格目录和折扣权限控制表等政策性事项,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以文件或其他形式下达执行;

(2)销售业务的其他事项审批,在业务单或公司设定的审批单上签批。 4、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1)审批人根据公司对销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业务; (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当拒绝,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 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三条公司在销售分公司内部设立期货部门,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核准交易决策。 第四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公司建立向董事会提供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报告时间及频率,明确从事此业务的每一岗位和相关人员在组织中的报告关系,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公司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臵如下图所示: 总经理 合规管理员(审计部设) 期货部期货业务结算部门期货业务监督部门(销售分公司下设)(财务部、企管部)(审计监察部) 交易员档案管资金调会计核结算员兼交风险监 理员拨员算员易确认员督员

第九条公司的期货部经理由销售分公司经理兼任,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臵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一)交易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二)结算员:由企管部核算员担任; (三)风险监督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四)资金调拨员:由财务部部长兼任; (五)交易确认员:由结算员兼任; (六)会计核算员:由财务部会计核算员兼任; (七)合规管理员:由审计监察部部长兼任; (八)档案管理员:由销售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兼任; 第三章授权制度 第十一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二条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的程序和报告;期货交易授权书由董事长授权专职人员签署。 第十三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四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章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将具体运行方案提前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制定人员,确定套期保值额度、止损限额、业务权限、操作策略、资金调拨、效果评估等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经批准后的期货套保业务,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按权限及时主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期货部提出的保值操作思路,结合现货销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 度

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 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 研究员 决策机制 操作流程 刘宾 研究部 电话:(0755)1 邮箱:liubin@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其职责为: 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精编_推荐】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 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 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 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 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 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 研究员 决策机制 操作流程 刘宾 研究部 电话:(0755)83212741 邮箱:liubin@https://www.docsj.com/doc/1713158457.html,

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其职责为: 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下设交易员、档案管理员、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和风险控制员岗位。各岗位人员分别在财务部资金科、成本科、稽核科内设。各岗位职责权限如下:1、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制订股指期货交易方案、执行交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01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研究

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研究 期货公司结算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1)在客户的保证金的设置比率上,期货公司的保证金比率一般要比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比率高3%左右,并且根据各个品种的交易量和价格波动的活跃程度不同,保证金设置比率可以略有不同; (2)客户的交易,一户一码,当出现串码时,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人工进行纠正; (3)有条件的情况下,安装两套不同电信运营商的宽带网络,确保网上交易安全、可靠,当网络中断时,对于通过电话下单的客户,要核对其目前的账户状况,保证其账户是健康的,并能够接受新的下单; (4)做好盘中监控工作,在客户的账户处于追加保证金状态或强平状态时,及时通知客户服务部门或客户的经纪人,通知客户; (5)搞好数据备份,一般交易数据至少保存五年,并分别保存于结算部门和技术部的服务器上和定期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 (6)对客户的出金和入金进行管理,如客户最大的出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其当天可用资金的70%,一日最大出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单笔不得超过2万元; (7)每月月初,要及时寄出客户的月结算单,方便客户的签署和返回,在行情波动较大或客户出现较大的亏损时,要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要求签署结算单。 5?辈莆癫棵诺墓芾砗湍诓糠缦湛刂啤? 财务部门的风险点主要有: (1)客户资金的收入与支取管理不足; (2)客户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不足; (3)财务系统内部的管理缺陷和漏洞; (4)财务账簿与结算部门或交易部门的数据不一致。 期货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1)当客户取回资金时,财务部门要先跟结算部门沟通,结算部门根据其持有头寸的多少,确定其可支取资金的多少和比例; (2)客户在途资金的管理:客户拿支票、汇票或从银行汇款,资金到账一般有一个时间差,如果碰到退票,就会出现空头支票的现象,因此,客户在途资金一般不能用作开新仓使用;

期货公司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期货公司委托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公司委托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是指期货公司委托机构为其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审慎开展介绍业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受托机构在提供介绍业务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期货公司基于期货业务合同对受托机构介绍的客户承担责任。 第四条期货公司应当委托机构从事介绍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个人开展该业务;期货公司不得委托与其他期货公司存在介绍业务关系的机构开展介绍业务。 第五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法对期货公司委托开展介绍业务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受托机构的遴选及备案

第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勤勉尽责、审慎开展介绍业务,充分调查、了解受托机构的基本情况,委托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机构开展介绍业务: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 (二)受托机构与期货公司签订协议时,净资产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三)受托机构的介绍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全部从事介绍业务的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且不得少于2人; (四)受托机构介绍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从事介绍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为证券期货公司从业人员,未被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或中国期货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采取市场禁入、暂停或撤销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或者处罚期已经届满; (五)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期货公司应当在与受托机构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备案,备案信息包括: (一)受托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点、办公地点、经营范围、联系方式、曾建立过介绍业务关系的期货公司、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介绍业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年龄、学历、联系方式、主要工作经历、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信息; (三)介绍业务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年龄、学历、联系方式、工作经历、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信息; (四)合同文件; (五)其他需要填报的信息。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 研究员 决策机制 操作流程 刘宾 研究部 电话:(0755)83212741 邮箱:liubin@https://www.docsj.com/doc/1713158457.html,

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第五条期货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其职责为: 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下设交易员、档案管理员、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和风险控制员岗位。各岗位人员分别在财务部资金科、成本科、稽核科内设。各岗位职责权限如下: 1、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制订股指期货交易方案、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管理等; 2、档案管理员:负责股指期货资料管理,包括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 3、资金调拨员:根据交易记录完成收付款; 4、会计核算员:相关帐务处理等财务结算工作。 5、风险控制员:负责监督和跟踪每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可直接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风险控制工作。 第八条股指期货办公室各岗位人员应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能够相互监督制约。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九条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和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具体执行。各项股指期货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股指期货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条单次或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的(含2000万元)交易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决定;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授权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与期货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二条公司对境内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授权期限。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发。 第十三条被授权人员应当在授权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只有授权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才能行使该授权书所列权利。 第十四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授予权限应即时予以调整,并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原授权书授予的一切权利。 第五章业务流程 公司的境内期货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不相容岗位分离。 (1)销售部门的销售业务与发货操作分离。 (2)销售、发货与会计分离。 (3)发运操作与仓库保管分离。 (4)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分离,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收款岗位分离。 (5)销售业务与发票开具分离。 (6)公司不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四条业务归口办理。 (1)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发货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开具。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第五条岗位定期轮换。 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经办销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熟悉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流程。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以及对外贸易知识。 (4)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七条授权批准。 (1)授权方式。 ①销售业务除公司另有规定、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销售事项外,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②总经理对各级人员的销售业务授权,每年年初以文件的形式明确。 (2)审批权限。

最新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1 2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3 ----------------------------------------------------01 4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5 ----------------------------------------------------02 6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7 ----------------------------------------------------04 8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9 --------------------------------------------------05 10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11 ----------------------------------------------------06 12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13 ----------------------------------------------------07 14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15 ----------------------------------------------------09 16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7 ----------------------------------------------------10 18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9 ----------------------------------------------------11 20 2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22 23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24 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25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26 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27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28 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29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30 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31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32 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33 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34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35 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36 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37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38 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39 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40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41 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42 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43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关于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及风控体系建议

关于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及风控体系建议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关于健全证券公司内控体系及风控体系的建议 一、内控体系存在的问题与改善建议 1、授权和制衡体系: (1)问题:公司内部审批授权体系需要重新梳理。 (2)建议:梳理公司所有授权OA审批流程,完善授权和制衡体系,明确审核人、审批人和对应责任,提高公司办公效率,加强授权控制的有效性,解决授权不清晰的问题。 2、制度修订完善: (1)问题:随着业务发展及监管变化,原有制度与法规、业务运行情况相脱节,需进行修订。 (2)建议:根据业务发展及监管变化,对公司原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保证制度的健全性,并监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3、审计覆盖范围: (1)问题:根据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相应的组织架构调整,原有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需要据此进行及时调整。 (2)建议:拓宽审计范围,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新设的子公司、分公司、业务中心进行审计;创新业务推出后,3个月或半年内进行业务流程审计或内控审计。 4、对控股的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的监督 (1)问题:公司对控股的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监督需加强力度。

(2)建议:加强对控股的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检查,从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授权、制度有效性方面加强监督,并督促完善。 二、风控体系存在的问题与改善建议 1、风险管理的技术:风险监控系统覆盖的业务范围 (1)问题:一是风险监控系统目前尚未覆盖投行业务、量化投资业务(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自营业务范围调整后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套利与投机交易等)、银行间债券交易、资产管理通道业务等。二是随着公司创新业务(如非现场开户、产品代销、托管等业务)的不断推出,风控系统尚不能监控该类新增业务的风险。 (2)建议:通过系统升级(从**版本至**版本)建立覆盖所有现有业务的风险监控系统。并根据新业务推出的节奏,与软件供应商及时沟通,做好风险监控系统的改进工作,对新业务及时有效监控。 2 、风险管理的制度:梳理与修订 (1)问题: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组织架构及监管变化,风险管理理念要从原有的合规导向的管理理念向全面风险管理和综合风险管理理念转变,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责任有等落实,原有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设计与法规、业务运行情况有所脱节,也需进行修订。 (2)建议:及时对风险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完善,落实各部门的风控职责,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流程。 3、风险管理的创新:净资本的额度管理和预测性数据的应用 (1)问题:风险的定义就是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而目前我们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指标的取数均来之于财务数据,是基于历史数据的分析判断。需要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销售业务的下列风险: 1、销售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 誉损失。 2、销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 诈而导致损失。 3、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可能导致销售不畅、 库存积压、资产运营效率低下、经营难以为继。 4、合同协议签订未经正确授权,可能导致资产损失、舞弊和法律诉 讼。 5、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管理不善,账龄分析不准确,可能由于未能 收回或未能及时收回欠款而导致收入流失和法律诉讼。 第四条公司在建立与实施销售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 备应科学合理。 2、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科学合理,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规范严 密。 3、应收账款应有效管理,及时催收;往来款项应定期核对,如有差 错,及时改正。 4、销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不相容岗位分离 1、销售部门的销售业务与发货业务分离; 2、销售业务、发货业务与会计业务分离; 3、发运员与仓库保管员分离; 4、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制定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信用管理岗位 与销售收款岗位分设; 5、销售业务人员与发票开具人员分离; 6、公司不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业务归口办理 1、销售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 用政策、催收货款; 2、发货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 事宜; 3、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第七条岗位定期轮换 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经办销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熟悉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流程; 3、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以及对外贸易知识; 4、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九条授权批准 1、授权方式 (1)销售业务除公司另有规定,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销售事项外,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总经理对各级人员的销售业务授权,以文件的方式明确。

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及《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推动和加强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管理机制,维护公司经济金融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通过内控管理和技术手段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担任,稽核员为监督员。小组成员包括风险控制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结算部经理、信息部经理、交易部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公司反洗钱工作,风险控制部负责与反洗钱有关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监督公司的反洗钱工作,传达监管部门有关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审定反洗钱工作制度,解决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协调公司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 第五条公司反洗钱小组成员在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反洗钱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风险控制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并配合相关机构对可疑交易资金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公司反洗钱信息动态。 各成员部门的主管具体负责本部门反洗钱工作的实施,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第六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客户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资金支付的交易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监督员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可疑交易进行分析、调查,对重大可疑交易及时上报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属可疑交易的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 第七条客户身份识别在反洗钱的工作中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要高度负责,必须获得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所要求的客户身份资料。 第八条验证客户信息包括个人客户信息和法人客户信息。 第九条自然人客户开户时,应该提供和签署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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