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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

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农村小学如何拟定学校章程?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扬州市民办中小学促进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主要应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名称、学校字号、学校业务范围以及组织形式。例如:扬州市**中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应注明学校的详细地址)

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例如:本校为***、***自愿联合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第五条:办学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设立目的。例如:本校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向社会提供初中三年制学历教育)

第六条:办学规模:(必须载明:学校占地面积、土地取得方式、学校投资金额、教师人数、拟招生人数)

第七条:学校出资者学校举办者(自然人应写明举办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身份证号码;法人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及出资数额、方式)

第八条:本校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例如:本校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登记机关**县(市、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扬州市民办中小学促进与管理办法》规定:举办民办初中、小学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县(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举办民办高中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范围如下(具体、明确,应指明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一)、招生区域: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本校依法设立校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年(三年以下),校董(理)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

校董(理)事会成员为人(五人以上),董(理)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董(理)事每届任期年,可连选连任。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理)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校董(理)事会中教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人,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董(理)事会设董(理)事长一人,副董(理)事长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理)事选举产生。本校董(理)事名单,经董(理)事会通过后三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校董(理)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或解聘校长;

(二)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规章制度;

(三)审批本校的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经费筹措及审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增加或者减少办学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方案;

(七)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须由董(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董(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会议,每半年一次,在每学期时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开校董(理)事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与定期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一)、董(理)事会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

第十四条:副董(理)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理)事长指定的副董(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董(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董(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学校财务状况;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董(理)事会会议由董(理)事长召集和主持,董(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理)事长指定副董(理)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持。董(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七条:召开董(理)事会议,董(理)事长或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理)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理)事。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理)事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八条:出席董(理)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决议必须超过全体董(理)事人数的二分之一,通过方可有效。

第十九条:董(理)事会对下列事项须经2/3以上董(理)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应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原审批单位向社会公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办学结余分配方案

第二十条:董(理)事会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规模较小,并经业务主管行政机关同意不设董(理)事会的学校,须设立校委会(3人以上组成),校委会的产生同董事会履行学校董(理)事会的职能。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业务主管行政机关核准后聘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校长和财务主任,校长和财务主任由董(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执行,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0岁。民办中小学校长须经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

第二十三条:校长对董(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提议聘任或解聘应由董(理)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

(四)聘任和解聘应由董(理)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五)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七)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四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理)事会决定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五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四章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董(理)事长/校长为本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由董(理)事会全体董(理)事2/3以上表决同意聘任和解聘/董(理)事长由董(理)事会选举产生,报审批机关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二十七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二)代表学校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第五章学校资产管理、使用

第二十八条: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合法收入(学费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校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条:本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一条:本校的积累应当主要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

第三十二条一:出资人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学校办学结余中按下列程序取得一定比例回报:

(一)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二)董(理)事会根据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占收取费用的比例、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

(三)分配决定作出后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表报主管行政部门和审批机关备

案。

第三十二条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三条:本校接受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与资助人或捐赠人所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三十四条:本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董(理)事长、举办者之前必须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本校的资产管理,接受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自身民主监督。

本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学校每年收取经费用于下列支出范围:

其中%作为积余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的发展,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占日常开支的比例不超过%,公务费开支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本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报告,随财务审计结果同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备案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

第四十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第8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第四十一条对全校干部、教师、职工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功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七章学生

第四十二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

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四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按照规定办理学生转学、借读、休学。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教育法》第43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办法,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五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定》的学生,根据学校的学生奖惩办法予以处分。

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章后勤工作

第四十六条学校后勤工作要坚持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落实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

第四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以举办者出资及学费收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并依法接受社会捐赠。严格按照上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学生费用。

第四十八条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并接受政府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每年年终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决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九条学校校产设施按有关规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流费。严格设备管理制度,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有计划做好校舍维修工作,建立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五十条:章程的修改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理)事提议,经董(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报

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十章基本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学校基本规章、制度主要有(报审批机关备案):

1、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2、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3、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

4、学生管理制度(含毕、结业,学籍制度)

5、财务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6、其他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变更及终止程序

第五十二条:本校变更名称、层次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必须经校学校董(理)事会决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举办者的,须由举办者提出,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后,经校学校董(理)事会通过,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其他事项,报审批机关备案。

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三条:本校期限届满、设立目标完成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终止的,由学校董(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四条:本校要求自行终止的,应提前一个学期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核准终止:

(一)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终止申请书;

(二)善后工作计划;

(三)资产、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第五十五条:本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学校无法继续活动;

(二)学校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五十六条:本校终止时,应依法进行财务清算,自行终止的在审批机关及相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学校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学校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七条:本校经审批机关审查核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终止。

第五十八条:本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年×月×日经学校董(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校董(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 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农村小学如何拟定学校章程?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办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扬州市民办中小学促进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主要应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名称、学校字号、学校业务范围以及组织形式。例如:扬州市**中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应注明学校的详细地址) 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例如:本校为***、***自愿联合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第五条:办学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设立目的。例如:本校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向社会提供初中三年制学历教育) 第六条:办学规模:(必须载明:学校占地面积、土地取得方式、学校投资金额、教师人数、拟招生人数) 第七条:学校出资者学校举办者(自然人应写明举办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身份证号码;法人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及出资数额、方式)

第八条:本校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例如:本校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登记机关**县(市、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扬州市民办中小学促进与管理办法》规定:举办民办初中、小学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县(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举办民办高中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范围如下(具体、明确,应指明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一)、招生区域: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本校依法设立校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年(三年以下),校董(理)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 校董(理)事会成员为人(五人以上),董(理)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董(理)事每届任期年,可连选连任。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理)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校董(理)事会中教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人,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董(理)事会设董(理)事长一人,副董(理)事长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理)事选举产生。本校董(理)事名单,经董(理)事会通过后三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校董(理)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或解聘校长; (二)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规章制度; (三)审批本校的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经费筹措及审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增加或者减少办学资金的方案;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篇一」 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以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为中心为保障,学校的秩序井然,特定制度。 1、安全工作要有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必须重视这项工作,要有计划,有工作总结。 2、实行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门卫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未经同意不准进人校内。 3、公共财物出校,需持出门证,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值周教师和值周校务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财会室要按规定存放现金,财会人员离岗位时要及时关闭好门窗并落锁。 6、各重要部位、科室有专人负责,做到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教师必须人人懂灭火器,人人会使用,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确保长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7、保卫人员要监督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并负责夜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7、自行车不准随意停放,要按规定的地点存放整齐。 8、严禁经商人员进校园。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篇二」 一、校本教研规章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一、总则 1.1 目的和宗旨 本章程旨在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确保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1.2 适合范围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各个阶段的教育机构。 二、学校管理机构 2.1 学校法人 学校法人是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法律事务和决策。学校法人应具备相应的法律资质和教育背景。 2.2 学校董事会 学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法人、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2.3 学校行政组织 学校行政组织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行政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三、教育教学 3.1 教育目标

民办学校的教育目标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2 课程设置 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科需求,合理设置课程,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3 教学管理 民办学校应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招聘、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学水平。 四、学生管理 4.1 招生与录取 民办学校应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平、公正地进行招生与录取工作,不得歧视任何学生。 4.2 学生权益保障 民办学校应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习权、歇息权、安全权等。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隐私。 4.3 学生评价与奖惩 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品德表现,进行科学的评价和奖惩,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五、家校合作 5.1 家长参预

民办学校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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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民办学校章程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章制定的,是有关民办学校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章程是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重要自律性文件,对学校的办学活动有较强的约束力,是审批机关检查、监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因此,举办者要严肃认真制定学校章程。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用以规范民办学校章程的书写格式。 三、民办学校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到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民办学校据此范本制定的章程,须报民办学校审批机关核准方能生效。 五、文本中( )号中的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号中的内容为解释说明处应撰写的内容。 第一条本学校的名称【学校的名称应当准确反映其办学特征。未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风俗习惯,不得使用已由审批机关明令撤销或者取缔的民办学校的名称】。 第二条本学校举办者【此处载明举办者名称。举办者是公民个人的要载明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工作简历等自然情况。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除要载明该组织详细名称外,还要说明该组织的法定性质、注册地址、经济状况、经营业绩等情况】。 第三条本学校的办学宗旨:【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表述: 1、学校形成和存在的基本

目的,主要是阐述学校的价值观念及学校的基本社会责任和期望在某方面对社会的贡献; 2、为实现基本目的应从事的活动的范围; 3、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基本行为规则和原则,主要是阐明学校的教育思想】。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本学校的注册地址。 本学校具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非学历教育学校可省略此条】本学校的业务领导机关是。 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关于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 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的教学督导、办学水平评估和年检评估。 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委派的社会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 第十条本校占地面积平方米,建造面积平方米,分别建有 【载明建造物名称】。 第十一条本学校办学层次为,【民办学校办学层次分为学前教育、初 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本科或者专科层次】。 【说明:招生对象为在读小学生或者适龄小学生的学校,应当视为初等教育层次;招生对象为在读初中生或者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应当视为初级中等教育层次;招生对象为 在读高中生或者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应当视为高级中等教育层次。教育层次即含有初 等教育层次又含有初级中等教育层次的学校,应当视为初级中等教育层次;初等教育 层次、初级中等教育层次、高级中等教育层次都有的学校,应当视为高级中等教育层次,举办者应根据受教育者的对象或者受教育者毕业时应达到的教育水平确定办学层次】,办学类型为【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其办学类型分为: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中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学校办 学类型为:文化辅导 学校、文化培训学校和其他类型学校】,学制年。【非学历学校不需载明学制】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校园内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生 1. 接受该学校教育的学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该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学生应该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刻苦、自尊自爱、勇于担当,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活动,珍视校园环境和公共设施设备。 3. 学生的个人隐私应该得到尊重,不得擅自公开、泄露、传递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教师 1. 教师应该具有专业知识、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始终保持良好的师德和高尚的师德师风。 2. 教师应该全面认识学生,注重个性化教育,尊重学生的思想和需要,帮助他们全面发展和展现个性。 3. 教师应该重视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

和实践能力。 第四章管理 1. 学校应该根据当地文化和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对校内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管理应该注重法制教育,加强诚信建设,强化纪律约束,确保学校秩序正常、安全稳定。 3. 管理应该注重事业发展,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竞争优势。 第五章财务管理 1.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公开透明,保障学校财务收支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学校应该根据自身经济实际搞好财务预算和财务性决策,注重资产管理和投资分析,在保持财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利润最大化。 第六章其他 1. 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由学校中层干部会议讨论决定。对于重要条款,须经校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属同。 2. 本章程自颁发之日起生效,与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不相冲突的,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是民办学校的基本法规和组织管理制度,它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 学目标、办学范围、办学条件、办学方式、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学生招生与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民办学校章程,详细说明了各项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民办学校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是本校的基本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我校的管理和运营,对于学校的各项工作具有指导和约 束作用。 第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第二章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理念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校坚持以德育为根本,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学校的办学范围和办学条件 第六条本校的办学范围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教育阶段。 第七条本校的办学条件包括校舍设施、教学设备、教育教学资源等,必须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学校的办学方式和教育教学内容 第八条本校采用全日制寄宿制的办学方式,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

第九条本校的教育教学内容包括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课程和本校特色课程, 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五章学生的招生与管理 第十条本校的学生招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本校对学生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行为管理、学生成 绩管理等,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 第六章师资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本校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注重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的 提升。 第十三条本校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本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 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本校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发展。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释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学校法定机构的审议和批准。 第十七条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制定并发布。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一、学校的名称和性质 1. 学校的名称:某某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2. 学校的性质:学校为一所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并经营。 二、学校的宗旨和办学理念 1. 学校的宗旨:本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 2. 学校的办学理念:本校秉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育人为先、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学校的办学范围和教育层次 1. 学校的办学范围:本校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全日制教育服务。 2. 学校的教育层次:本校分为幼儿园部、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分别开设相应的课程和教学活动。 四、学校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1. 学校的管理机构:本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学生处、财务处等管理机构。 2. 校董事会的职责: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3. 校长办公室的职责: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协调与推进。

4. 教务处的职责: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教学相 关事务。 5. 德育处的职责:德育处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 任感。 6. 学生处的职责:学生处负责学生的综合管理和学生事务的处理。 7. 财务处的职责: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五、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 1. 教学管理:本校遵循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 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2. 教师队伍建设:本校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机制,提供 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发展机会。 六、学校的招生与录取 1. 招生范围:本校招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学生,不以种族、性别、宗 教等为限制。 2. 招生程序:本校根据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3. 录取标准:本校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确保录取过程的 公正性和透明度。 七、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 1. 教学质量监控:本校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问题。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 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颁布《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规 范“上海 XXXXXX(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 XXX]”的日常活动,促进XX 健康 发展,实现自我约束,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XX 全称为×× XXXX 住所在×× 第三条 XXX 的办 xxx 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 xxx 为宗旨。 第四条 XXX 的业务范围(按《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填写) 第五条 XXX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 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 告重大事项。 第六条 XXX 举办者为,开办注册资金××万元 人民币,出资 xxxx(出资单位或者出资人) :,金额。

xxxxx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七条 XXX 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第八条 XXX 接受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九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 XXX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事)和监事成员; (三)有权查阅董(理)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记录和 XXX 财务会计报告; ………………………。 第十条 XXX 实行董事会[还可填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写董事会的地方同]制度。董事会是 XXX 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组成 (一)首届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要与决策机构的名称相对应,如理事长、主任等,以下写董事长的地方相同]由举办者推选产生;每四年为一届,以后每届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荐,经职工(或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三篇 篇一: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江山市××乡镇(街道)××街××号]]。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D校训: D校风: D教风: D学校的办学目标: D学校的育人目标: D校歌、校徽: 第五条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学校的设立 第六条学校由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其中出资,占总资产的 %;出资,占总资产的%,……。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

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xx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xxxxxx小学校 学校地址:xxxxxx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校训:xx树人为基,面向未来是本 校风:xx 守纪勤奋健康 教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 学风:好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xx、智、体、xx、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教处、教导处、后勤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各职能处室职责如下: 1、政教处: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 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后勤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xx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xx 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家长的问卷调查,检查自己的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德育工作: (一)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点,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并充分体现出良好的教养、健康的心理、创新的意识。

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王村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尧都区乔李镇王村小学校 学校地址:尧都区乔李镇王村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校训:立德树人为基,面向未来是本 校风:文明守纪勤奋健康 教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 学风:好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教处、教导处、后勤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各职能处室职责如下: 1、政教处: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

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后勤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家长的问卷调查,检查自己的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德育工作: (一)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点,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并充分体现出良好的教养、健康的心理、创新的意识。 (二)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全员育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2、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3、坚持正面教育,实行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歧视学生。 (三)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 教育网络,要注重各种教育的有机联系,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 (四)抓好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以整洁的校园卫生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感染人,以崇高的品德和良好的言行教育人、引导人。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附件二: (学校全称)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全称)(简称为__)。 第三条本学校地址:河南省栾川县__镇__路__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发展定位: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__、__。

(一)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2、推选首届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3、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4、依据前款规定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 5、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承担下列义务: 1、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举办者不按照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关备案。 第十二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提议时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变更举办者;(二)罢免、增补董事;(三)聘任或解聘校长;(四)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五)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福州市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甲乙丙共同投资联合举办的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倡导理念。 第五条学校地址:福州市。 第六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第七条出资人要求从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提取适当比例做为合理回报,其余结余主要用于教育的再投入和改善教职工工资福利。(或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所有结余用于学校再投入)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每年按要求报审批机关备案后发布。 第九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福州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是福州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和登记机关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十条学校业务范围: (一)办学类别: (二)办学层次: (三) 办学形式:招生对象。实施普通全日制教育或非学历的短期培训。 (四)办学形式: (五)学制: (六)拟建办学规模:教学班个,办学规模人。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力机构,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第十二条第二届后的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与民主选举相结合方式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对举办者(或出资人或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 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 一、总则 1.1 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管理民办学校的运作和管理。 1.2 民办学校是指经依法设立、依法办学的非营利性学校,其办学宗旨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对教育的需求,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1.3 民办学校应遵循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2.1 民办学校设校董事会、校长办公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2.1.1 校董事会是民办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董事组成,董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由校董事会自行决定。 2.1.2 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和批准学校的发展规划、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选聘和考核校长;决定重大事项等。 2.1.3 校长办公会是民办学校的行政决策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1.4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民办学校的民主管理机构,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代表大会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自行决定。 2.2 民办学校应设立学术委员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学生会。 2.2.1 学术委员会是民办学校的学术决策机构,由学校的教学科研骨干组成,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术评估。

2.2.2 教育督导委员会是民办学校的质量监控机构,由教育专家和相关教育行政人员组成,负责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2.2.3 学生会是民办学校的学生自治组织,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维护学生权益和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活动。 三、办学宗旨和发展目标 3.1 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对教育的需求,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3.2 民办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四、招生与管理 4.1 民办学校的招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学生。 4.2 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4.3 民办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教育辅导和心理支持。 五、教学与评估 5.1 民办学校应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5.2 民办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3 民办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制度,对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和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和方法。 六、师资队伍建设

民办中小学章程(范本)

民办中小学章程(范本) 以下是的有关民办中小学章程(范本)全文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的名称:中山市XX学校。 第三条本学校的住所地是中山市××镇××路××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效劳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山市民政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中山市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气,设立的目的等)。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X、XXX。 举办者(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创办资金:XX万元;举办者XXX,出资金额XX 万,占全部出资额的XX%(多个举办者请分别列明出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占有比例)。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层次:学历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二)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普通高中三年、职业高中三年) (三)办学形式:全日日制(寄宿制); (四)办学规模:(小学X班X人、初中X班X人、普通高中X班X人、职业高中X班X人) (五)招生区域:中山市XX镇(区)。 第九条本学校实行理事会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 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由举办者、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 第十条本学校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或其他方法产生)。每届任期×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 、增补理事; (二) 制定学校的开展规划、业务活动方案; (三) 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创办资金的方案; (五) 决定本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 聘任或解聘本学校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 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七) 决定本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 制定和修改本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总 1 8 页 )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 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附件二: (学校全称)办学章程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学校名称 : (全称)(简称为 xxx)。 本学校地址 :河南省栾川县 xxx 镇 xxx 路 xxx 号。 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愿举 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办学宗旨 :(要求写明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 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 发展定位:

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 xx (一)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2、推选首届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3、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4、依据前款规定参预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 5 、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6、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承担下列义务: 1 、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举办者不按照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用权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本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举办者补交其差额,学校设立时的其它举办者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本章程约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干预董事会和学校的 正常运作。 (三)举办者(单位)变更

辽宁省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辽宁省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说明> 一、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二、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是。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应同时具有中英文相一致的名称〕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 第五条学校举办者的名称是。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学校举办者如为公民个人,其法定地址应为身份证所标注住址。属合作举办学校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

第六条学校的住所地是。 〔如:××省××市(区、县)××街(路)××号〕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二章学校办学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别;办学范围、形式、规模;招生对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 〔应当具体明确〕 第九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______ ,由 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举办者投入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合作举办学校,应分别载明各自投资数额;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将其评估作价为固定资产额;中外合作办学中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投入不得超过其各自投入总额的1/3,属于政府引进的项目除外。〕

福州市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福州市学校。 学校性质:甲乙丙共同投资联合举办的学校。 办学宗旨:倡导理念。 学校地址:福州市。 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出资人要求从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提取适当比例作为合理回报,其余结 余主要用于教育的再投入和改善教职工工资福利。(或者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所有结余用于学校再投入) 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每年按要求报审批机关备案后发布。 学校的审批机关是福州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是福州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和登记机关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学校业务范围: (一)办学类别: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招生对象。实施普通全日制教育或者非学历的短期培训。 (四)办学形式: (五)学制: (六)拟建办学规模:教学班个,办学规模人。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力机构,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第二届后的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与民主选举相结合方式产生。董事 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举办者(或者出资人或者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八)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除了按民促法对董事人员组成要求外,应当注重在教职工中 选拔推推荐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老师参加董事会,实现科学与民主决策。

埠村希望小学学校章程

沂源县悦庄镇埠村希望小学学校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行政管理 第二节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节总务后勤管理 第四节校园管理 第五节教职工管理 第六节学生管理 第七节安全卫生管理 第三章附则 沂源县悦庄镇埠村希望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地址、办学性质及规模: 1、学校名称:淄博市埠村希望小学。 2、学校地址及渊源:学校校址在悦庄镇东埠村,位于悦庄镇西3公里、县城东4

公里处,南邻博沂路。创建于1994年,是一所由省、市、县直工委系统筹措资金55万余元建成的淄博市第一所希望小学。2005年根据山东省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悦庄镇党委政府又投资170余万元扩建。学校现服务于10个行政村。 3、办学性质及规模:现学校是由悦庄镇党委、政府举办,隶属悦庄镇教体办直接管理,是一所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五年。学校运转费用和教师工资全部由政府拨付。学校执行国家对小学教育的学制规定。学校占地面积13160平方米,建筑面积3245平方米。学校最大规模为10个班,班额依据上级规定定员。第三条:办学理念:构建书香校园奠基幸福人生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服务意识,积极搭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广阔平台,努力为教师快乐工作、幸福生活、不断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切实让学生充分体验读书的快乐,让教师真切享受成功的喜悦。 第四条:办学宗旨:孕育希望放飞理想 “希望”“理想”是其中心词汇,它是一盏不灭的灯,指引我们不断追求光明;是一叶起航的帆,送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是一束绚丽的鲜花,伴随我们每天都充满信心;是一颗闪闪的星星,闪烁在今天,闪烁在明天。 第五条:学校目标 1、发展目标:质量一流,设备先进,环境优美,管理规范 2、办学目标:人本治校,特色发展;质量立校,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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