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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发[2013]37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15

【实施日期】2013.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政发〔2013〕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5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

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构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任、局长组成。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敢于开拓,勇于担当,牢牢把握科学、民主、法治的行政原则,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第五条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第六条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市长报告。有关事项涉及其他副市长分管工作的,要同相关副市长商量决定。

第八条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处理有关方面工作。

第九条市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畅通,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市审计局在市长和省审计厅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章履行政府职能

第十条市政府要加快转变职能,在继续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第十一条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第十二条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三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健全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建设平安绍兴。

第十四条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制度,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十五条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加强重要决策实施的跟踪评估,发挥专家作用和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第十六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财政预算,经济调节和改革开放的重

大政策措施,社会管理重要事务、市政府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需要由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县(市、区)的,应当事先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还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过深入调研并充分论证、未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或者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得提交市政府。

第十八条市政

浙江省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浙江省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数据分析报 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针对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进行深度分析,并对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主要指标即土地面积,年末常住人口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整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数据公正、客观。

目录 第一节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和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 (1) 第二节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指标分析 (3) 一、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三、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比重统计 (3) 四、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绍兴市市区土地面积同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绍兴市市区年末常住人口指标分析 (7) 一、绍兴市市区年末常住人口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绍兴市市区年末常住人口占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绍兴市市区年末常住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绍兴市市区年末常住人口(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年末常住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9)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发[2013]37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15 【实施日期】2013.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政发〔2013〕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5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 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构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任、局长组成。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敢于开拓,勇于担当,牢牢把握科学、民主、法治的行政原则,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18)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2018)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五府[2017]97号 【发布部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30 【实施日期】2017.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五府〔2017〕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修订完善并经四届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民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 三、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支持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四、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市政府组成人员职责五、市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六、市政府组成人员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七、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工作的市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通告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通告 第5号 《北京市宣武区行政机关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2007年1月31日区人民政府第3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北京市宣武区行政机关 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 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保证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根据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发现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损害行政管理秩序,但不在本机关管辖范围内,依法应由其他行政机关查处的行政案件及相关线索。 本规定所称涉嫌犯罪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及相关线索。 第三条本区行政机关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区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全区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各行政机关负责本机关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工作。 第五条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

第六条对依法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推诿。 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不得越权管辖,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第七条行政机关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和区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八条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案件及相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一)超出本机关职责管辖范围的; (二)在本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但超出本机关管辖权限的; (三)超出本机关地域管辖范围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 第九条对同一违法行为,多个行政机关均有权管辖的,已经立案查处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其他有权管辖的行政机关通报查处情况和结果。 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行政机关已经给予罚款处罚的,其他有权管辖的行政机关不得再给予罚款处罚。 第十条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指定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专门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妥善收集、整理、保存证据材料; (二)核实有关情况,确定接受移送的机关; (三)与接受移送的机关进行沟通、协商;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 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加强编外用工总量控制,结合编

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遵循“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使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依法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控制用工数量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控。编外用工控制数,由市编委办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工作任务等,按照《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绍市委办发〔2013〕71号)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 1.清理规范后暂时保留的编外用工数量大于核定控制数的单位,除车改转岗安置的涉改司驾人员外,不得新增编外用工。继续逐步清理规范超过核定控制数的编外人员,并在2-3年内核减消化到核定控制数限额内。 2.各单位的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确因事业发展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增加的,须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并提交市编委会审议;部分单位因申报参公等原因,暂时无法增加在编人员的,待参公及增编事宜明确后,由市编委办核减相应编外用工控制数。 3.保安、保洁、绿化等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实行服务外包开展工作的岗位,一般不列入控制数核定范围;尚未实行服务外包的岗位,编外用工暂予保留,待市里出台相关政策后,再予清理规范。 三、明确用工岗位 编外用工一般应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岗位等不得使用编外用工。市级机关事

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参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县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三、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县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 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六、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七、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县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县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对于工作中的

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长报告;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县长提出建议。县长出访期间,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工作。九、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十、县政府所属各部门的主任、局长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事先请示分管副县长,并定期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县长报告。对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要勇于负责,大胆决策,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第三章政府职能十 一、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十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十 三、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十四、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依法规范和管理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处置公共危机的能力。十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以及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压滤机滤布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第四章政府决策十 六、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琼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18 【实施日期】2013.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新要求,市政府对《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 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崛起为主线,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总抓手,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通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建设善谋发展、诚信负责、务实高效、团结和谐、勤政廉政的服务型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市政府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办主任、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对于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市长报告;对于政策性问

两天游遍绍兴全攻略

绍兴旅游全攻略 “悠悠鉴湖水,浓浓古越情”,绍兴是著名的水乡、桥乡、酒乡、兰乡、书法之乡、名士之乡,又有“水乡泽国”、“桥都水城”之称。 第一天: 秋瑾故居 咸丰酒家:茴香豆(6元)、豆腐干(6元)、干菜焖肉(25元,好吃),再来一碗温温的黄酒(9元)。 3、参观中国第一名人故里——鲁迅故里(门票每天有限额,鲁迅故里游客中心预定/领票,游览约1.5小时,含鲁迅祖居、鲁迅故居、寿家台门、三味书屋【特产臭豆腐,冰木莲】、百草园、鲁迅生平事迹展馆、鲁迅笔下风情园)感受鲁迅的童年生活,聆听鲁迅的家庭变迁史。(PS:关于咸亨土特产,在鲁迅故里那边的新建路附近那个摊比较便宜。) 4、绍兴博物馆 5、午餐后游览爱情名园——沈园,(40元)一个宋朝时期的私家花园,一段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钗头凤。(PS:里面有一茶亭“双桂堂”不错,品茶听戏休闲,比较经济) 6、青藤书屋 7、秋瑾烈士纪念碑 8、周恩来祖居 9、蔡元培故居 10、戒珠寺(王羲之纪念馆)“题扇桥” 11、城市广场乌篷船码头,坐船游览绍兴原汁原味的小桥流水(约30分钟),百年老街--仓桥直街自由活动(约1.5小时)。 12、大通学堂 13、徐锡麟故居 14、东湖 第二天: 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大禹治水庆功之地会稽山景区——大禹陵(50元,准备好水)门口有电瓶车可以免费送你到景区的门口,1000多级台阶登上了大禹陵的山顶。 下山出门左转到百鸟乐园 从百鸟乐园回到大门口坐上了电瓶车到——香炉峰上的“炉峰禅寺”。(PS:如果想烧香的游客,请在百鸟乐园回来的大门口购买好香火,进入景区后购买价格翻倍;如果想上山顶的游客,请合理安排好时间:3小时左右) 4、兰亭 5、国家4A级景区柯岩风景区联票(柯岩-鉴湖-鲁镇100元,单独80元)柯岩是处以石文化为主要特色的景区、一座始建于隋朝年间高20、8米的石佛——天工大佛,(PS:鉴湖到柯岩要走一段路,注意街边的指示牌,否则要走冤枉路!)

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

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健全区政府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X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区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出席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 三、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监察局、人武部、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开发区固定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区政府部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邀请区委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负责同志列席。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列席会议。 四、区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X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第二章会议议题 五、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安排部署; (二)讨论决定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听取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四)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区级预算安排、区级预备费安排等重要事项; (五)讨论需提交区委常委会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或有关文件; (六)审议需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关文件; (七)研究区政府专题会议确定提交常务会议的重大专项工作; (八)审议给予或解除行政处分、以区政府或部门名义表彰奖励、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等事项; (九)审议根据《X省行政程序规定》需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十)其他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六、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区政府领导同志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确定。 七、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会前应进行充分酝酿,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做法。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30 【实施日期】2008.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8年4月21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合肥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和规章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政府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 五、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六、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七、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八、市长外出期间,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主持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工作务虚会、专题会议。 九、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市政府其他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工作机构工作。

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温政发〔2012〕31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的决策与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委(办)主任和局长。 第五条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坚定、清醒、有为的精神状态,牢牢把握科学、民

主、法治的行政原则,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第六条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第七条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市长离温(出差、出访)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第九条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并积极有效处理分管事务,遇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长报告。副市长受市长委托,可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十条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市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及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分管副市长和市长报告。 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市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https://www.docsj.com/doc/1614151974.html, 中国机构网2009年03月20日15时29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浙江绍兴的风俗习惯

浙江绍兴的风俗习惯 从越王勾践算起,绍兴人过年少说也有千把年的历史了。至于绍兴人的过年习俗,说来话长,在特定的地域环境和文化背景下,浓郁的古都遗风和淳厚的文化氛围沧桑般地溶入喜庆、欢快、团聚、祥和的气氛当中。 农历腊月初八,也称腊八日,绍兴先民一般都要用胡桃、松子、莲子、枣子、芡实、桂圆和荔枝做成腊八粥,并馈赠亲友,这是绍兴人过年的前奏。这碗粥起源于南宋寺庙,原本为僧家斋供用品,称之为“七宝五味粥”。 不知从何时起,这碗著名的稀饭,从寺庙流传到民间,把僧俗搅和在一起,并逐渐形成了杭州人腊八日烧八寺香的习俗。过年时节绍兴香火旺,除了宗教因素以外,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避难功能。早先杭州有句揶揄躲债人的老话,叫做“年廿七,勿着急;年廿八,想办法;年廿九,有有有;三十一日不见面,初一见面拱拱手。”大年三十夜,以前绍兴人家里一般都备有几只口彩吉利的菜蔬,比如猪大肠叫做常常顺利;鱼圆肉圆称为团团圆圆;鲞头煮肉就是有想头;春饼裹肉丝暗指银包金丝;黄豆牙叫如意菜;落花生叫长生果;黄菱肉、藕、荸荠、红枣四物并煮美其名曰有富,绍兴话藕的谐音为有,黄菱肉形似元宝,音形相加等于有富。 拜年祝福是过年必不可少的重要活动。大年初一,绍兴人开门头一件事就是放炮杖,俗称开门炮,张帖“开门大吉”,然后拜天地神马,拜家堂,拜灶司,拜祖先神像,再然后按辈分家人行拜年礼。比较有

趣的是亲朋好友之间的相互拜年,需要手持名片,古称“飞片”,上面写有造访者家中全体男士按辈分排序的姓名,如某某率子侄某某,孙侄某某,曾孙某某之类,片尾注某处,老话叫注地脚。有些文墨的家庭或小康富贵之家,新年伊始,家中必备题有“题凤”或“留芳”两字的专用记名本,记其亲属或飞片;记事本的上首四栏是主人为讨吉利自己填写的,第一是寿百龄老太爷,家住百岁坊巷;第二是富有余老爷,家住元宝街;第三是贵无极大人,家住大学士牌楼;第四是福照邻老爷,家住五福楼。造访者虽是杜撰,好在杭州确有其地名可供陪衬。现在看来,这类拜年祝福的风气,已显得过于迂腐和悖时,只有敬老爱幼的纯朴民风和历史延续的地名,还留下一点点过去拜年祝福的痕迹。 过去绍兴人可供人游玩娱乐的场所,只能用“螺蛳壳里做道场”来形容。杭州百姓终年劳作,只有过年才有闲暇。虽说“钱塘自古繁华”,可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参差十万人家”新年公认的游乐的场所只有城隍山和梅花碑两处。 茶点小吃,鲁迅故居的奶油攀攀其中的一绝。它用奶油和油加糖制成,松脆可口,入口即化。 饮食习俗

隆安县人民政府政府行政公文转发通知模板

隆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隆政发〔××××〕×号 隆安县人民政府转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县级各双管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的通知》(南府发〔××××〕×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印章) ××××年×月×日 (如用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在正文转发意见中需有“经隆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或类似表述。) 南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的通知 (南府发〔××××〕×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 ××××××××××××××××××××××××××××××××××××××××××××××××。 ××××××××××××××××××××××××××××××××××××××××××××××××××××××××××××××××××××××××××××××××××××××××××××××××××××××××××××××××××××××××××××××××××。 ××××年×月×日

主题词:××××××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式样六

隆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隆政处〔××××〕×号 隆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的处理决定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绍兴旅游攻略

1东湖 东湖在绍兴古城东约六公里处,是浙江省的三大名湖之一。 昔日秦始皇东巡至会稽,于此供刍草而得名东湖。东湖虽小,但因它的奇石、奇洞所构成的奇景使东湖成为旅游业界人士公认的罕见的“湖中之奇”。湖光潋滟,水黛山青。 湖内有陶公洞、仙桃洞,最富情趣。湖畔有听湫亭、饮绿亭等亭台楼阁,各式古桥横跨两岸,尽显江南水乡风光。乘坐乌篷船游览东湖,为东湖特色之一。湖西有“陶社”,为纪念辛亥革命烈士陶成章所建。近代孙中山、毛泽东等名人均留遗踪。 2沈园 沈园位于浙江绍兴市区,是绍兴历代众多古典园林中唯一保存至今的宋式园林。 沈园,又名沈氏园,至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是国家5A级景区。本系富商沈氏私家花园,宋时池台极盛。园内亭台楼阁,小桥流水,绿树成荫,江南景色。 沈园在宋代已是绍兴著名的园林。据说,过去的沈园比现在大几倍。由于园内建有楼台亭阁,假山池塘,环境优美,中国历代文人墨客常来此游览,赋诗作画。 南宋诗人陆游曾在此与自己心上人唐婉相遇,奋笔题下《钗头凤》这首千古绝唱。 3兰亭 王羲之寄居处,有“景幽、事雅、文妙、书绝”四大特色。 兰亭,地处绍兴城西南25华里的兰渚山下,名列中国四大名亭之一。 兰亭因书法名作《兰亭集序》而名闻海内外;近十几年中,因“兰亭书法节”的持续举办而声名更盛。 春秋时越王勾践种兰于此,东汉时建有驿亭,兰亭由此得名。 历史上,兰亭原址几经兴废变迁,现兰亭是嘉靖年间郡守沈启根据明嘉靖时兰亭的旧址重建,基本保持了明清园林建筑的风格,融秀美的山水风光,雅致的园林景观,独享的书坛盛名,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于一体,以“景幽、事雅、文妙、书绝”四大特色而享誉海内外。 4鲁迅故里 一条独具江南风情的历史街区,是原汁原味解读鲁迅作品、品味鲁迅...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市区鲁迅中路上的鲁迅故里,是一条独具江南风情的历史街区。 是原汁原味解读鲁迅作品,品味鲁迅笔下风物,感受鲁迅当年生活情境的真实场所。一条窄窄的青石板路两边,一溜粉墙黛瓦,竹丝台门,鲁迅祖居(周家老台门),鲁迅故居(周家新台门),百草园,三味书屋,寿家台门,土谷祠,鲁迅笔下风情园,咸亨酒店穿插其间,一条小河从鲁迅故居门前流过,乌篷船在河上晃晃悠悠,此情此景不能不让人想起鲁迅作品中的一些场景。 精心保护和恢复后的鲁迅故里已成为立体解读中国近代大文豪鲁迅的场所,成为浙江绍兴的“镇城之宝”。 绍兴鲁迅故里是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鲁迅先生早年成长、生活的故土,是市区保存最完好、最具文化内涵和水乡古城经典风貌的历史街区,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市区鲁迅中路。经过2年多时间保护和修缮后,鲁迅故里不仅再现了鲁迅当年生活的故居、祖居、三味书屋、百草园的原貌,还可看到鲁迅祖居从未对外开放的西厢房和近期恢复的周家新台门、寿家台门、土谷祠、鲁迅笔下风情园等一批与鲁迅有关的古宅古迹。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09修订)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2009修订)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发[2009]2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1.12 【实施日期】2009.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市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9年1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09年1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发〔2008〕1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陕政发〔2008〕32号,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五、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市长(咨询员、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六、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的常务工作,受市长委托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在市长外出期间,代行市长职务。 八、副市长(咨询员、市长助理)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长报告。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

XX镇人民政府通知

天秦中乡政发〔2010〕52号 秦州区中梁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乡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创先优活动,全面了解水利发展现状,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行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0]30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天政发[2010]46号)、《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秦政发[2010]13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为切实做好我乡水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此次水利普查可以摸清我乡河流基木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搞好此次水利普查,有利于制定水利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公众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全乡境内的所有河流、水利工程、水利机构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普查内容:一是河流基木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木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村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水库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 调研报告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绍政办综[2015]5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28 【实施日期】2015.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通报 (绍政办综〔2015〕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全市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重要的调研成果,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2014年度优秀调研报告评比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单位)精心组织、踊跃参与,共推荐报送123篇调研报告。经评审组严格遴选,共评出优秀调研报告38篇,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12 篇、三等奖20篇。具体名单如下: 一等奖(共6篇) 1.我市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调研与思考

(市商务局施新民) 2.绍兴、金华、嘉兴、台州四城市经济圈税收与经济发展情况比较与分析(市国税局朱关烈) 3.关于推进印染产业转型升级的调查与思考 (市经信委黄坚) 4.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实践与思考(市供销总社阮建明) 5.加快推进绍兴新型城市化的路径及策略研究 (市建设局王旭波) 6.发展亲水产业实现名城复兴--新常态下提升绍兴水城产业的思考(市统计局张国苗) 二等奖(共12篇) 1.绍兴文化传承和发展专题研究 (市文广局杨志强) 2.越城区构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越城区政府魏明) 3.绍兴市区建设用地

《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图文解读

《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图文解读 2019年12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规则》(穗府(2019)13号,下称《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政策修订背景及依据 《政府工作规则》是一级政府政务工作运转的行动纲领,是行政机关其他政务工作规范的制定依据,是对一级政府开展政务工作作出的基本制度安排,并用以确立政府施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准则,为政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政府的高效运作提供制度保障。国务院、广东省政府分别于2018年6月、2019年4月修订印发了《国务院工作规则》《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政务工作提出了新理念、新原则和新要求。我市原《规则》于2012年印发,部分内容已与当前工作实际不符合。为此,市政府办公厅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实际,参照上级政府工作规则,对《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后的文件内容 修订后《规则》共11章70条,篇章体例基本与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规则保持一致,分别是总则、组成人员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涵盖了政府运作的工作领域。 三、修订后与修订前的对比 (一)《规则》的内容和规定更精炼、更充实。 原《规则》共13章71条,修订后《规则》共11章70条。对比原工作规则,删减了“工作安排计划”“公务活动安排”两章,相关内容精简合并到其他章节。同时根据当前工作的新要求,对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精简文件和会议等方面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二)修订后《规则》融入了广州特色。 修订后《规则》融入广州地方工作特色,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中增加“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功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广州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成’”等相关内容。 (三)修订后《规则》细化了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促进行政的合法化和科学化。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新理念,结合工作实际,一是细化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解释、部门意见协调、合法性审查和实施评估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依法行政;二是突出了发挥法律顾问和智库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强调了压实责任和加强督查,确保市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长府发[2008]13号 【发布部门】长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25 【实施日期】2008.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长府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8年7月25日召开的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08年7月25日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一、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长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五、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六、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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