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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

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最新政策相关消息。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相关通知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xx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xx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办法

正文内容可以多行编辑哟!全角输入两个空格就可以做到首行缩进了。

1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xx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0xx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20xx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20xx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20xx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20xx年,按规定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xx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20xx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20xx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20xx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20xx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20xx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xx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xx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xx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xx年 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xx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

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 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三、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满20xx年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待遇,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

1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xx〕41号、赣人社字〔20xx〕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2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

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xx〕41号、赣人社字〔20xx〕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参保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四、补缴程序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一)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二)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

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五、其他

(一)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后死亡的人员,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

(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原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在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或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其原已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停发其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

(三)《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20号)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满20xx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仍不满20xx年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参保缴费。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再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补办。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现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

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最新政策相关消息。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相关通知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xx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xx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办法 正文内容可以多行编辑哟!全角输入两个空格就可以做到首行缩进了。 1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xx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0xx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20xx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20xx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20xx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20xx年,按规定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xx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20xx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20xx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20xx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20xx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20xx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xx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xx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xx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xx年 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xx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 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 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三、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满20xx年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待遇,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

湖北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湖北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湖北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补缴范围和对象 (一)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时,适用本办法。 (二)已参保单位的未参保职工,首次参保时,适用本办法。 二、补缴办法 (一)原固定职工,从当地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开始至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时间,由企业按职工平均缴费基数3%-5%的比例补缴(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至参保前的时间,单位和个人按历年规定费率补缴。 补缴后,职工在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按国家规定可计算为连续的工作时间,可视同缴年限。 单位参保时已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其原单位发放的养老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项目和标准进行核定,在单位正式参保后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原合同制工人,从被批准招收为合同制工人至参保前的时间,单位和个人按历年规定费率补缴。对于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前在本单位从事过临时工的,在补缴资金到位后,当地实行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从事临时工的时间,

按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当地实行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从事临时工的时间,应计算为缴费年限,并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欠缴的应当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补缴。如果不补缴,则当地实行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至参保前的时间不能计算为缴费年限。 (三)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招用的城镇临时工、农民工,目前仍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应从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开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至参保前的时间,单位和个人应按历年规定费率补缴。对于其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由单位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这类人员在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参保的,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用人单位在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招用的劳动者,从进入本单位的当月起至参保前的时间,单位和个人按历年规定费率补缴,不补缴则不记个人账户。 (五)补缴均以历年本人实际工资总额(在对应年度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为基数。 三、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从其他企业或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流动到现单位的职工,在原单位已参保的,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或接续手续后,从进入本单位之月开始,按本办法补缴。在原单位未参保的,如果是当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参加工作的,则应按本办法,从当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月开始补缴;如果是当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参加工作的,则应从参加工作之月开始补缴。 (二)从机关以及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流动到参保单位的职工,从进入本单位之月开始,按本办法补缴。其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经劳动保

2023年个人社保补缴新政策

2023年个人社保补缴新政策 大家对个人社保补缴新政策都有一定的了解吧,以下是白话文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个人社保补缴新政策,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2023个人补缴社保新政策 目前,关于一次性缴纳的政策早就不实施了,为了统一管理,如果老百姓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养老金累计没有超过15年的,是不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只能逐年补缴、延迟退休、转为居民社保三类方式,我们一个个的来说: 1、转为居民社保:转为居民社保在晚年发放养老金待遇上会有很大差别,但是也不失为一种保障方式; 2、延迟退休:假设参保人达到了退休年龄,可是社保却并未缴纳满15年,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延迟退休,解决社保年限不足的问题; 3、逐年补缴:对于逐年补缴有较为严格的规定,距离15年差3年之内很多省份都是可以逐年补缴的,但是需要缴纳滞纳金。 二、2023年社保哪几情况允许补交? 对于一次性补缴,社保以下三类人群是容许进行一次性补缴的,分别是: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

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 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23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23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

个人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规定

个人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规定 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养 老保险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也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重要 措施之一。为鼓励更多人参加养老保险,我国实施了一系列补交政策,以支持个人对养老保险的更多投入。本文将介绍这些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政策背景 2019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地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 政策宣传,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为了支持这一方针,各地出台了不 少鼓励个人补交养老保险费用的政策。 新政策内容 1. 补交养老保险费用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9年9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对自愿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的个人实行税收优惠,优惠期限为五年。即对个人在原保险费用基础 上自愿缴纳的补差费用,按照一定比例予以作为税前扣除,税前扣除 金额累计不超过当年全国居民年平均工资的4倍。

2. 鼓励企业为员工补交养老保险费用 为鼓励企业为员工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各地出台了不少优惠 政策,如允许在企业年度所得税税前扣除补交的养老保险费用;允许 在企业所得税法人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将实际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列入当期成本进行摊销等。这些政策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了留住人才和 强化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 3. 鼓励个人自愿补交养老保险与医保 为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的普及推广力度,各地还纷纷出台鼓励个 人自愿补交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政策。例如,一些城市的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允许个人自愿补缴费用,以提高养老金的待 遇水平。同时,一些地方还出台了针对个人自愿补缴医保的优惠政策,如允许在养老保险基础上再次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税收 和补贴优惠。 结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年加剧,养老保险的改革和健全将 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各地出台的鼓励个人补交养老 保险费用的政策能够有效地促进人们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并提高缴费率,促进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23补交)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23补 交) 2023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2023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一、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 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之前已经有过调整,预计明年还会再次上调15元左右,具体的上调幅度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最低生活标准而定,部分地区已经调整至180元每月。 二、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 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进行调整,调整为12个,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的原则,养老保险档次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总而言之就是农民缴纳的越多,60周岁后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农民朋友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决定缴纳金额。值得提醒的.是,农村养老保险要求最低累计缴纳15年,所以按照时间推算,越早缴纳越好,必须在45周岁以前进行缴纳。 三、农民一次性缴纳养老金政策继续 养老保险能一次补缴15年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农村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补缴15年的,同样像职工养老保险,若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的,作为法定义务,也是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至于其它未作规定的情形,按照目前的政策是不能一次性补缴的,只能逐年缴费,比如从未进行过参保,达到退休年龄后想一次补缴完然后来领取养老金,这样显然是不行的。具体大家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即可。

当然,农村养老保险虽能一次补缴15年,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比如: 1、2023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缴费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2、达到符合年龄:男性满65岁,女性满60岁。 3、男性年满45岁未满60岁、女性年满40岁未满55岁的人员,一 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4、补缴是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一般是按20%的比例。 养老保险怎么延长缴费?可以缓缴吗? 有些情况下不能一次补缴15年,但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又确实 未满15年的,那么则可以申请延长缴费。像广东等一些地区,有中断缴 费的年限是不允许补缴的,60岁以后还需要延长缴费,到65岁才能选择 是否一次性补缴。另外,天津市也有相关规定,本市户籍人员,可提交 《缴费延长地确认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缴 费延长申请,即便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本市,也可以申请转入本市,同样能享受缴费延长的待遇。 而除了延长缴费之外,近两年疫情影响也比较大,为了稳定就业发展,今年还可以申请缓缴。从前不久国务院政策会议介绍的相关信息来看,2023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缓缴至2023年底,而且缓缴期间还 免收滞纳金,缴费年限也将累计计算。 两者并不冲突,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但待遇则不能同时享受,只能二选一、由于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要比农村

2023年养老金补缴新政策(2023年养老补缴)

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3 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3如下: 之前的政策是大部分地区不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只有少部分地区 允许一次性补缴。但是从2023年起,就取消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次 性补缴。当然,上面是普遍性的补缴,目前还是存在特殊群体人员的补缴。 1、在职期间,单位未参保,导致员工没有缴纳社保。这是单位的原 因而非个人原因,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缴的。 2、特殊人员延迟退休5年后,仍然不满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 3、疫情原因,部分地区允许2023年补缴202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 4、灵活就业者由于特殊原因,向人社部门申请缓缴,缓缴时间结束 后也是燃衡可以补缴的皮含做。 测一测你的抗风险指数,老孙专家为你免费解读!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3年怎么交 2023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如下: 1、凡45周岁以上男性和40周岁以上的女性,团李颂均可参与行养 老保险补缴团李颂,其中达到退休年龄的居民(男为60周岁,女为55周岁),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不到年龄的话,一般最多只 能补缴10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这样办理

1、参保人员想补塌郑缴费用的话,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补 缴手续,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将费用存入社会 保障卡绑定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补缴的费用会被系统划扣。 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2023 一、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情况说明 1、就补缴的情况来说,可以分为两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缴费期间 可以补缴之前没有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了的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所不足的养老保险费用。 2、不管进行那种情况的补缴,在补缴费用时,都是以年为单位补缴的,缴费标准按照办理补缴手续时所在地区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补缴,需要注意一点的是补缴是不能享受政府补贴的。 3、符合标准要求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小伙伴,可以携带相关的材 料到你参保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相 关的补缴手续。 二、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条件 1、在参保的时候,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可以在补 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年满60周岁或55周岁,等到年满时实际缴费年限友高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而在延长至后实际缴费 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 养老金手续。 2、在参保的时候,态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 在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1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3、国家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新政策的出台,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中断及收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明确规定,只为了各种各样的方补缴以前中断时间的养老保险金,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5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1、合同制的工人,他们是拥有城镇户籍或者经营的临时工,如果在年轻时候工作没有参加社保或者中间有中断的,都是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但是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的话,就只能按照流程一年一年的缴纳了。 2、那些被解雇或者是刑满释放的,而且是没有公职的职工,而且是不能被公共服务除名的人,他们也是可以一次性补足社保的。 3、对于那些没有正式工作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体经营户们,只要是城镇的工商户,按照国家规定也是可以补足社保的。 4、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导致员工离职或者工作调动错误的,因此中断了社保的缴纳。这些人也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的。

5、针对于年纪比较大的人,那些参保后断缴,但是年纪已经超过60岁的人,也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社保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2022年还能一次性补缴养老险吗?据了解,现在还有5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比如那些被解雇或者是刑满释放的,而且是没有公职的职工,而且是不能被公共服务除名的人,他们也是可以一次性补足社保的。

四川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四川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四川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如下 年6月12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人社办发〔〕62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158号,以下简称158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严格把握政策,稳步推进工作,但也反映出一些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统一政策口径,规范相关问题处理,经研究,现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在各地实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仍在企业工作,且原始档案记载清楚的,可分别按各地实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国有企业固定工、集体企业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的缴费办法和标准,补缴对上述人员开始实施统筹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实施统筹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对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各地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补缴。 三、依法破产或注销等原因致原用人单位已不存在,原用人单位隶属的相关主管部门协助职工提供了《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所需资料,并负责向职工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的,可按158号文件关于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缴费的基数和费率办理。

四、用人单位按照31号文件规定准备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补缴时,如劳动合同缺失的,可依据人民法院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确认结果证明其劳动关系;如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和财务记帐凭证等相关资料缺失的,依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XX〕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件)有关规定,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补缴缴费基数。 五、用人单位和职工办理1996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补缴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缴费比例为8%。按158号文件应加收的滞纳金,按年6月30日前的本金计算产生。 六、按18号文件相关规定,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地不得按158号文件和本补充意见办理补缴。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用人单位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应为其办理参保并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书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调解书相关意见办理。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年10月31日。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未规定时间为其员工办理登记和申报缴费手续;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交材料 1、填写《XX市社会保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023社保补缴新政策

2023社保补缴新政策 2023社保补缴新政策 随收即付制 随收即付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是采用的.这种财务制度。 养老保险采用这一制度有利有弊。随收即付制度最大的优点是费率计算简单,同时因为没有巨额基金,不会有保值增值的压力,不会受到货币贬值的不利影响。但这一制度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必须经常重估财务结构,调整费率,而一般地由于人口结构趋于老化、福利水平的刚性等原因,费率一般是日益提高的。同时,从分配关系看,在退休金保险方面,随收即付制度实质上是代际间的再分配关系,日益上升的费率,会加深代际矛盾,造成政治问题。 完全积累制 这种制度是在对影响费率的相关因素进行长期测算后,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平均费率,并将所收保险费(税)全部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财务制度。企业年金制度中及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划下较多采用这种财务制度。 这一制度最明显的长处是由于有基金的积累,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能保持保险费率的相对稳定。但这一优点是以基金收益率高于工资增长率为前提的。这一制度的缺陷也是明显的,一是在制度运行初始就要求较高的费率;二是基金受通货膨胀的压力较大,如果基金运用得当,不但社会保险制度能从中受益,而且整个经济将由于基金的有效配置而受益,反之,如果基金不能保值增值,这一制度比随收即付制度的成本更高。

部分积累制 这种制度是随收即付制度和完全积累制度的混合物。在初始时,它的费率高于随收即付制度而又低于完全积累制度,在准备金方面,它会多于随收即付制度而低于完全积累制度。 这一制度是要在迎接人口老龄化和初始的高保费制度中寻找一条中间道路。通常的做法是将原来随收即付制度所交保费中的一小部分积累于个人账户制度,或在原来制度之上提高费率,并将增量部分全部积累于个人账户制度。这一制度也同样面临基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问题。 中国1997年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采用了这种混合财务制度,称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的保费 一、那些人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三类人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 第一类我县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比如商业、供销系统中断缴费的;民营企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等等。 第二类具有我县户籍,曾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0补缴养老保险费新规定

2020补缴养老保险费新规定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养老保险政 策的调整与改革也日益重要。作为国家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补缴规定备受关注。根据最新颁布的《2020补缴 养老保险费新规定》,下文将详细介绍相关政策内容及补缴流程,以 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适应最新养老保险制度。 一、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对象范围 根据新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人群: 1. 已参加养老保险但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 对于这一类人群,新规定允许其在特定期间内进行补缴,以填补养老 保险费的缴纳空白期,为其享受养老金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 2. 未参加养老保险但具备缴纳条件的人员:过去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的人员,在新规定下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补缴养老保险费,以 便在将来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二、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节点 根据新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节点主要分为两类情况: 1. 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对于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新规定 规定了一定期限内的补缴时间节点。在这个期限内,个人可以选择逐 月补缴养老保险费,确保其缴费记录的连续性。

2. 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对于过去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新规 定允许其自愿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并办理补缴手续。个体工商户及灵活 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参照已参保居民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自行确定参保时间节点和缴费期限。 三、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流程 根据新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个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号码、劳动合同或 个体工商户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 2. 前往社保机构:个人可以前往当地的社保机构,如社会保险事业所,提交以上所述材料进行补缴申请。 3. 缴费计算:社保机构根据个人的补缴时间节点和个人实际工资收 入等信息,计算出个人应补缴的养老保险费用。 4. 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根据计算结果,按要求缴纳相应的养老保 险费用。通常,个人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或分期缴纳,具体方式可根 据个人实际情况和社保机构规定进行选择。 5. 缴费证明:缴纳完成后,社保机构将为个人提供缴费凭证,证明 个人已经按时补缴养老保险费。 四、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意义与优势 1. 保障养老金待遇:补缴养老保险费使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更加 完整,确保个人在退休时能够按时领取养老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2023年补缴社保的最新政策(2023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今天我们来继续聊社保。现如今我们常说,其实是有五种保险组成的,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现如今大 家对于社保的重视程度越来,社保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大 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多缴纳社保。不过有几种情况,即便是缴纳了,也可能等于无效,接下来呀,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哪些情况可能是无效 地缴纳社保。 第一种情况就是重复缴纳社保。关于重复缴纳社保,其实我们节目里 提到过很多次。多人在农村的时候,家里为其缴纳了城乡居民社保,但是 到了城镇之后,在城镇工作,公司为其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保。有人以为这 两份社保可以同时领取,但实际上并不可以,这两种社保是相互独立的, 而且在退休的时候,权益不可能同时享受。即便你两边都交钱了,但是也 没有办法领取两份的养老金,有一份必然是需要退保的。所以如果有重复 缴纳的情况,一定要记得及时退保一个,避免多交钱的窘境。 第二种情况是到了退休年龄之后,立刻停止缴纳社保。这种操作,很 有可能会影响到你养老金的发放。根据咱们国家的社保法,想要在退休之 后领取养老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养老保险必须缴纳满最低年限,另一个就是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过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的是, 档案记录的年龄可能和你实际的年龄是不相符的。可能你档案的年龄已经 到了退休的年龄,但是自己呢却不知道。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一直还在缴 纳的社保。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到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不过咱们国家的养 老金一直都是秉承着多缴多得的原则。虽说没有及时地办理退休手续,但 是也额外的多,缴纳了几个月或者是一段时间。这样对于养老金来说,待 遇也会随之变得更多。

2022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_养老保险新政策2022

2022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_养老保险新政策2022一、养老保险个人补交范围 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二、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22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2、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22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三、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1、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 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 3、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 四、超龄人员一次性补缴53590元 1、2022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 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 2、2022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 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减少1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月补缴能否提前领 昨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他收到朋友关于“45周岁至60周岁未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提醒”的短信通知。“信息称,45周岁至60周岁的人群(60周岁一次性补缴15年共1800元,59周岁缴14年共1680元,50周岁缴5年共600元,以此类推),如果在 今年7月31日前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60周岁可领取养老金,如果8 月办理则65周岁才能领取养老金。”张先生不知该信息的真假,希望记 者帮忙向社保部门了解情况。 对此,记者向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咨询相关情况。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年满 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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