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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

论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
论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

[北师大珠海分校]城乡规划原理论文[论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

专业:[城乡规划]

学生姓名:[杨清]

指导教师:[郑明远]

完成时间:2016年9月13日

论文摘要:

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即在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中实现社会正义的要求。其核心是兼顾效率与公平,政府与市场,实现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最大化。中国目前城市出现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加大的社会矛盾主要体现在住房、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安全的资源分配极度不平衡,成为国家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因此需要通过在经济效益、社会公平、环境营造和体制创新四个方面追求“空间正义”的城乡发展与规划路径,从而达到“经济集中化,社会平等化,环境特色化,体制创新化”四位一体的最终目标。

追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话题,追求”空间正义“已成为了城乡发展与规划的价值取向与基本伦理。但追求的城乡“一体化”并非“一样化”,我们要解决的是发展不平衡问题而非社会本质与区域体制问题;同时我们需要寻找发展均衡与发展效率的共同提升方案。从本质上来说,城乡规划对达到兼顾城市发展的效率与公平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论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

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就是在城乡区域发展中,追求资源分配效率之上要照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尊重区域内每一位居民的基本权利,创造人人可享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提供均等自由的发展机会。其核心是兼顾效率与公平,政府与市场,实现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最大化。在现如今中国生产力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明显出现了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城市与乡村的壁垒影响了社会进一步发展进步。因此,我们需要从居住正义、交通正义、环境正义三个大方面追求”空间正义”的城乡发展与规划路径,最终实现“经济集中化、社会平等化、环境特色化、制度创新化”四位一体的最终目标。

首先,在如今物质条件不再匮乏的年代,中国多数的人们不再因为温饱问题而苦恼,然而社会的发展进步了,人们对“生存”的渴望已经转变为对“生活”的进一步认识。现如今所处的新型城镇化的大环境中,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化问题越来越明显,如果说城市化是城乡对立的诱因,那么城乡二元体制则无疑加剧了城乡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古语有云:“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正义是人类永恒不变的主题,是从古至今任何一个社会都在追求的理想和目标。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的经济进步,使得人们的视线焦点从基本生存条件追求转移到了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领域中的空间公民权益方面的社会公平与公正,也就是所谓的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它已成为了城乡发展与规划的价值取向与基本伦理,这种“正义”是针对所有存在于某一特定地域的人而言,也就是“以人为本”的空间正义。坚持空间正义就成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

其次,这种空间正义在城市建设中表现在居住正义、交通正义和环境正义三个方面。居住正义已经变成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普遍问题。城市化导致的空间分化造成了中心城区与郊区的分化,进而出现了明显的贫富分化。而贫富分化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是目前还有待解决的。在居住方面,政府从解决基本温饱的、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建设了大片的保障住房,解决低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的居住

问题。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大面积的保障房造成了低收入阶级群体的大量聚集从而产生了未预想到的群体效应,导致这一群体受到了普遍的歧视,并在群体中产生了认知失调、心理自卑和报复社会等一系列问题。香港的天水围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我就住在这个著名的无人理会的天水围。”这是电影《围·城》的台词,也是天水围众多居住者的心声。虽然该社区只有区区28万人口,11个公屋,6个居屋,却是全香港最多内地新移民,最多失业人口,最多低收入贫困人士,最多单亲家庭,最多独居长者和最多青少年问题的社区。这个被下了“悲情魔咒”的天水围前身只是一片美丽的鱼塘,由于香港的住房紧缺,政府收购后填平鱼塘建设了天水围。这种惨痛的经验体现出城市的居住正义是保障居民安全和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既便如此,2011年广州政府依然投资建设了大型保障住房社区“龙归城”,虽然“龙归”二字气势十足,然而本质上却恰恰是“天水围”的翻版,但愿它不要重演天水围的悲剧。

网络上有种观点表示:“国家不应建设任何一种形式的带产权性质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有义务保障最穷的人有地方住,而不是应该保障他们有财产。中国大陆在城市化远没有完成的背景下大搞保障房建设,尤其2011年宣布大中城市房地产限购限贷,同时3年达到3600万套保障房,层层下达的死命令浪费了大量纳税人资金,并且很多成为空城、鬼城的一部分。”这一问题的关键点就在于政府没有在宣布政策前做好前期的调研和实施准备,对政策的实施太过死板化,全然不知变通,甚至夸张些可以类比国家建设时期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政府为了在短时间内达到社会的小康,好的出发点却由于急于求成的心理造成结果适得其反,不仅造成了居住者心理的扭曲,同时保障房大量的剩余也成为空城、鬼城的一部分。2016年两会的热词“去库存”实际就是在弥补住房大量剩余的过失,不顾后果的开发到头来又要自食其错。但是国家出台每一项政策都影响巨大,并不像简单的“过家家”,可以重新来过,这种政策性的失误是要用百姓的血汗钱甚至是生命来偿还!这一方面是城市的规划者和国家政策的创立者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因此,作为城乡规划的探索者和编制者,应当认识到维护城市每一份子所处的空间正义的重要性。

其二是交通正义,它体现在道路分布和交通工具的运输两部分。对于人口基数巨大的中国而言,道路的公共交通规划应当作为城市规划的导向,也就是参考1993年由美国学者考尔索普教授提出的TOD理念,避免出现以私家车为导向的交通导致的严重拥堵问题。目前,中国正处在从TFD到TOD的规划转变期,也就是从交通跟随城市而发展到以道路交通为主导规划城市的变革,符合住宅推广街区制的新政策。开放小区内道路的同时可以将大面积居住区划分为更小的单位,这样的方式可谓“一剑双雕”,既可以缓解一定的交通拥堵问题,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现天水围这样占地庞大、位置偏离市中心遥远的保障房社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居民心理问题的产生。

其三是环境正义,这里的环境包括了外界自然环境,包括居住、交通、设施和人文环境,也是“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的正义需要政府和规划单位的介入保证居住的安全性、交通的便捷和设施的完善;而人文环境的和谐需要规划师进行合理的空间组合,同时需要居民间的互相理解和信任。

再次,要追求“空间正义”的城乡规划,总结下来就要从经济效益、社会公平、环境营造和体制创新四个方面的规划路径上最终达到“经济集中化、社会平等化、环境特色化、体制创新化”四位一体的终极目标。然而要达到终极目标就要面对社会不同阶层的重重阻力。有人认为,在当今的城乡二元化模式下,若使

城乡同享基本公共服务会损害城市、区域的发展利益。这正是我们对“空间正义”认识的误区之一。农村的第一产业与城市的第二、三产业本没有高低之分,但是在工作、收入、户口和生活条件上却有着天壤之别。这是完全违背空间正义中的“尊重区域内每一位居民的基本权利”的。同时,让乡村享受公共服务能够提高乡村人口的生活水平,减轻一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给予城市的负担,并未损害城市的发展利益。其次,城乡的“一体化”并非一样化,更不是消灭城乡区域的发展差异。城市与乡村从本质来说,发展的根本动力并不相同,不可能消除两者间的差异。实现一体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打破阻挠发展的一切障碍,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城乡协调发展,最终走向共同福裕。

对于体制创新化来说,要协商形成的公共利益最大化,也是城乡规划价值观的空间体现:精明增长。这种理论是一种填充思想理论,有利于人口的集约化,在有限的空间内达到资源的合理分布和形成最大利益价值。

最后,在如今全球化的背景下的城市规划正义如何实施?这里的空间正义包含了正义的另一层意思,也就是文化正义。在全球化的风暴席卷各国家的同时,与传统文化空间产生矛盾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首都“水煮蛋”形的国家大剧院、花费昂贵却形态诡异的央视大楼还有上海金融大厦,都成为建筑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他们是当今全球化的产物,同时也给予传统文化以巨大的冲击。有人称之为文化侵略,然而在我看来,全球化与空间正义并不矛盾。我们所谓的文化正义应当是落到实处的文化,更应当是包容的、宽容的文化。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绝非几栋外形独特的楼房可以改变的,要知道文化正义并不是闭关锁国。全球化本身有利有弊,其正面价值是人类文化不断提高其内在的“文明总量”,但它又常常在人类文明不断减少其外在的“文化差异”的过程中,遮蔽人类文明可能的前进方向、甚至湮灭人类更好的生命形态。如何在增加文化的多样化同时又不丢失中国的本土文化是全球化时代人类的共同课题又是中国新型城市化亟待解决的难题。我们所谓的文化中还包含“文明”一词。当代社会的主流观点认为:文化是文明的外在形式,文明是文化的内在价值;文化的外在形式借助文明的内在价值而有意义,文明的内在价值通过文化的外在形式得以实现。因此,我认为在不影响到人类各种文明的正确发展前提下的外部形式的变化并不影响文化的正义。在城市规划领域表现为,我们应当在维护本国文化的前提下汲取不同文化的优势,从而推动本国文明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以上几个方面都表明,坚持城市的空间正义是这个时代城市规划师的历史责任,同时也是为所有居民创造安全、公平、丰富的生活的基本条件。我们应当在认识到空间正义的同时努力探究解决空间正义问题的切实解决办法从而使中国社会的发展更加平稳和顺畅。

参考文献:

《空间正义:我国城乡一体化价值取向》李建华袁超《城市发展的文化正义与有机更新》傅守祥

《追求“空间正义”的城乡规划》温莉;李井海;姚宛平《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简雅各布斯

《以人为本、空间正义与上海城市建设》高惠珠刘严宁

论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

[北师大珠海分校]城乡规划原理论文[论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 专业:[城乡规划] 学生姓名:[杨清] 指导教师:[郑明远] 完成时间:2016年9月13日

论文摘要: 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即在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中实现社会正义的要求。其核心是兼顾效率与公平,政府与市场,实现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最大化。中国目前城市出现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加大的社会矛盾主要体现在住房、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安全的资源分配极度不平衡,成为国家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因此需要通过在经济效益、社会公平、环境营造和体制创新四个方面追求“空间正义”的城乡发展与规划路径,从而达到“经济集中化,社会平等化,环境特色化,体制创新化”四位一体的最终目标。 追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话题,追求”空间正义“已成为了城乡发展与规划的价值取向与基本伦理。但追求的城乡“一体化”并非“一样化”,我们要解决的是发展不平衡问题而非社会本质与区域体制问题;同时我们需要寻找发展均衡与发展效率的共同提升方案。从本质上来说,城乡规划对达到兼顾城市发展的效率与公平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论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 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就是在城乡区域发展中,追求资源分配效率之上要照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尊重区域内每一位居民的基本权利,创造人人可享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提供均等自由的发展机会。其核心是兼顾效率与公平,政府与市场,实现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最大化。在现如今中国生产力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明显出现了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城市与乡村的壁垒影响了社会进一步发展进步。因此,我们需要从居住正义、交通正义、环境正义三个大方面追求”空间正义”的城乡发展与规划路径,最终实现“经济集中化、社会平等化、环境特色化、制度创新化”四位一体的最终目标。 首先,在如今物质条件不再匮乏的年代,中国多数的人们不再因为温饱问题而苦恼,然而社会的发展进步了,人们对“生存”的渴望已经转变为对“生活”的进一步认识。现如今所处的新型城镇化的大环境中,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化问题越来越明显,如果说城市化是城乡对立的诱因,那么城乡二元体制则无疑加剧了城乡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古语有云:“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正义是人类永恒不变的主题,是从古至今任何一个社会都在追求的理想和目标。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的经济进步,使得人们的视线焦点从基本生存条件追求转移到了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领域中的空间公民权益方面的社会公平与公正,也就是所谓的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它已成为了城乡发展与规划的价值取向与基本伦理,这种“正义”是针对所有存在于某一特定地域的人而言,也就是“以人为本”的空间正义。坚持空间正义就成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 其次,这种空间正义在城市建设中表现在居住正义、交通正义和环境正义三个方面。居住正义已经变成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普遍问题。城市化导致的空间分化造成了中心城区与郊区的分化,进而出现了明显的贫富分化。而贫富分化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是目前还有待解决的。在居住方面,政府从解决基本温饱的、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建设了大片的保障住房,解决低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的居住

2011环境设计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西安市明德门遗址商业综合体环境设计毕业设计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及指导书 题目西安市明德门遗址商业综合体环境设计 题目来源□实际工程项目□科研课题■教学模拟题目□其它 题目类型■工程设计型□科学研究型□调研综述型□其它类型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包括对工程图纸的具体要求)及设计参数 毕业设计任务:西安市明德门遗址商业综合体环境设计 该用地位于西安市南郊朱雀大街与纬零街交汇处北侧,地处西安明德门遗址附近,与路南侧的唐城墙遗址相邻,基地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该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本设计定位为大型商业综合体,要求掌握商业性空间设计方法,力求建造成为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旅游、金融、文化功能一体,进行全方位服务的商业文化中心。本设计设置应考虑全面的综合配套和设施,以满足观光休闲、文化体育、购物等需要。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既要体现西安城市文脉的传承、文化的厚重,更要满足合理、舒适、便捷的现代商业活动需求; 本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建筑室内环境设计: 1)满足公共类建筑使用要求,合理分配房间数量,功能分区明确合理,动态流线顺畅; 2)符合公共类建筑规范要求; 3)充分挖掘基地文化内涵,力求体现城市文脉特色; ●室外景观环境设计: 1)合理规划商业步行街功能空间,与建筑设计相协调; 2)商业步行街环境应有明确的主题,充分运用小品、植被、水体、铺装、构筑物、灯光照明、音响等设计要素,满足休闲与展示的要求; 3)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建筑外立面设计: 1)建筑外立面与内部功能空间属性相协调,并结合室外环境使之相互融合; 2)体现建筑基地文化内涵,并具有时代特色; 图纸要求: 1、建筑环境分析相关图纸 2、景观环境设计图 1)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2)景观节点平面图及效果图

论城市规划与空间形态解读(一)

论城市规划与空间形态解读(一) 【论文关键词】:城市规划;空间形态;香港【论文摘要】:在城市规划中,城市空间形态设计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文章以香港为例,从其城市概括说起,再详细介绍了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规划设计与空间形态变化。还将香港中环作为特色街区,分时间段对各阶段的发展和标志性建筑物分别介绍。最后,企图从香港城市的规划与空间形态中,对我们的城市规划有些启迪作用。前言 香港自古是中国的领土,原属广东省新安县。在鸦片战争时期,被割给英国。到了1984年,中英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于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了香港的行使主权,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之后,香港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 在与内地很多城市相比较下,香港在社会经济发展很多方面有很多值得内地城市学习的地方。对于城市规划方面,香港城市发展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1.城市概括 香港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贸易、交通、金融和旅游中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之一。其位于广东省南端、珠江口东侧,北接广东省深圳市,距广州市中心约140KM。香港主要由香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三部分组成,包括了230个大小岛屿,总面积1066。53KM2。现有人口600多万,98%以上属于中国国籍。香港平均每平方公里为5890人,是世界上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之一。2.城市设计与空间形态结构发展历程 香港当局和政府历来重视香港的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其城市结构和城市形态的发展是在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控制和指导下有序地进行着。香港特殊的发展历史,客观上导致了香港城市空间形态呈现出多元文化和边缘文化的特征。 香港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空间形态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经历了三个阶段: 2.1初步发展阶段 1841年英国人强占了香港岛,并对香港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他们开发香港的主要目的是把香港建设成"自由贸易港城"。香港开埠时期正值英国维多利亚鼎盛时期,因而,这一时期香港的标志性建筑主要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产物。这一时期香港的城市空间形态深刻地刻下了英国殖民文化的烙印,并对香港后来城市空间形态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2缓慢发展期 这一阶段是指从1930年到1946年,此时香港被卷入国际经济政治旋涡,直接受到世界经济不景气、中国抗日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影响,导致城市发展缓慢,最终,多元国际时代取代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一时期香港的标志性建筑由维多利亚时代的产物转变成国际风格的高层新建筑。1935年建成的汇丰银行成为香港城市天际线变化的突出标志,这一时期香港的城市空间形态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2.3高度发展阶段 从1970年到1997年,由于香港人口的迅速增长和城市用地的极度紧张,导致香港城市形态发生巨变,形成高度集约化发展的城市空间结构。其主要特点是:建筑形态高层化;建筑功能复杂化;建筑风格个性化;城市天际线体现大尺度、高密度、多层次的特点。 2.4全新发展阶段 至1997年之后,香港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没有发生很多的变化。3.典型街区分析 香港中环是香港的重点街区,它的发展变化最能体现香港城市形态的变迁。如建于1886年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总行是当时香港中环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建筑风格模仿欧洲古典式,盛行于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到了1935年,雄居中环的12层具有国际风格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是香港最高的大厦,成为当时香港的象征。如今,香港重重叠叠,鳞次比的座座高楼高耸入云,特别是中环一带,更是大厦毗连,飞廊交接,造型别致,各具风采。耗资50亿港币,高52层的汇丰银行大厦,巍峨雄伟,正面像巨大的火箭塔,大厦主体如待命发射、直冲云

戴维·哈维的城市空间正义思想探析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8, 7(9), 1509-1513 Published Online September 2018 in Hans. https://www.docsj.com/doc/0f6749678.html,/journal/ass https://https://www.docsj.com/doc/0f6749678.html,/10.12677/ass.2018.79223 Study on David Harvey’s Thought of Urban Spatial Justice Xuejia Wu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Henan Received: Aug. 20th, 2018; accepted: Sep. 4th, 2018; published: Sep. 11th, 2018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has been accelerating and the city has developed rapidly, but the problem of urban spatial injustice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Harvey deeply criticized the instinct of residence isolation under the identity symbol, the deprivation of urban public space and the neglect on the alienation of people’s social psychology in urban space. And he proposed the utopian ideal of urban space justice: the dream alternative of the Adriatic space program. Harvey’s urban spatial justice thought has very important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Keywords David Harvey, Urban, Spatial Justice 戴维·哈维的城市空间正义思想探析 武学佳 郑州大学,河南郑州 收稿日期:2018年8月20日;录用日期:2018年9月4日;发布日期:2018年9月11日 摘要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得到飞速发展,但是城市空间不公正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哈维对身份象征下的居住隔离、城市公共空间的剥夺、城市空间中忽视人的社会心理的异化等非正义现象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且提出了城市空间正义的乌托邦理想:埃迪利亚空间计划的梦幻型替代方案。哈维的城市空间正义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当代意义。

漫谈城市景观体系中人行天桥的景观效应

漫谈城市景观体系中人行天桥的景观效应 内容摘要: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空间的扩张,交通节点的合理规划和空间设计已经成为了城市景观设计关注的重要方面。在城市的交通系统之中,人行天桥的角色甚为重要。当城市还在不断持续扩张的同时,人行天桥的发展却逐渐缓慢了下来,仍以人行通过为全部功能的形象占据着城市中垂直空间景观的重要地位。本文从城市参与者角度了解和思考人行天桥在城市景观体系中的景观效应。 关键词:城市景观;人行天桥;功能与特征;景观效应abstract: with the city development and the space expansion, the reasonable planning and space design of the transportation node have already become the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city landscape design. in the city traffic system, the role of the pedestrian bridge is very important. when the city still continues to expand, the pedestrian bridge development gradually slows down, it still occupies the important position of the city vertical space landscape with people through all function image. this article understands and thinks the landscape effect of the pedestrian bridge in the city landscape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ty participant. key words: city landscape; pedestrian bridge; function and

空间正义与城市建设

以人为本、空间正义与上海城市建设 上海师大哲学院高惠珠 上海城市管理学院刘严宁 [摘要]本文立基原著,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空间理论作了深度挖掘,并就空间正义的数方面即居住正义、交通正义与环境正义的基本内涵及现实存在问题作了剖析。认为当前坚持居住正义,就应消除“空间分化”与“空间剥夺”现象;坚持交通正义,重要的是贯彻公交优先,在交通资源的分配与享用中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坚持环境正义,应使社会公共活动空间和文教资源配置达到区域平等。以人为本与空间正义密不可分,前者是后者的本体,而后者则是前者在空间构成上的表现。文章归纳了上海践行空间正义的十大标志性成果。 关键词空间正义以人文本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无疑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市场化语境中,空间无疑是城市建设的稀缺资源之一。空间正义,就是在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中的社会正义。因此,坚持空间正义,就成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本文以上海城市建设的实践为背景,拟就此作一理论探讨。 一、马克思空间理论的基本思想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教授曼纽尔·卡斯特以及美国学者大卫·哈维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在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空间思想作深度解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社会发展理论的空间化转向,形成了当代极具影响力和解释力的社会理论流派。他们虽然对激活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中的空间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他们的理解和阐释中,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他们过分突出了马克思生产理论中的空间维度,而自觉不自觉地淡化了马克思理论中更为根本的历史性内涵,这是值得我们留意的。无疑,空间正义是立基于社会正义之上的,它是社会正义的重要一维。 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坚持空间正义,首先需要我们对马克思关于社会空间的基本思想作一回顾,以领会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基本方面,而温故开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理论体系中,空间虽然不是最为核心的概念,但在《共产党宣言》、《德意志意识形态》及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论住宅问题》等

《城市空间发展论(第2版)》笔记

段进:《城市空间发展论(第2版)》,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 第5章城市空间发展的基本规律 5.1 规模门槛律 5.2 区位择优律 5.3 不平衡发展律 5.4 自组织演化律 第6章城市空间发展的形态特征 城市形态是指城市在某一时期内,由于其自然环境、历史、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因素,在互动影响下发展所构成的空间形态特征。……狭义的城市形态主要是指城市实体所表现出来的具体的空间物质形态。 广义的城市形态不仅仅是指城市各组成部分有形的表现,也不只是指城市用地在空间上呈现的几何形状,而是一种复杂的经济、文化现象和社会过程,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中,人类各种活动与自然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是人们通过各种方式去认识、感知并反映城市整体的意向总体。城市形态由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两部分组成。 6.1 空间互动与区域城市形态 城市系统的平衡稳定是一种动态的平衡稳定,它始终存在运动和交换。我们把这种运动和交换在空间上的呈现叫做空间互动。 6.1.1 空间互动与城市体系 6.1.2 城市体系与区域空间形态特征 (1)整体性特征。整体空间绝非是点的简单集合,而是面的网络,每个点的变化与运动都牵涉其他的空间发展与变化。 (2)分化性特征。整体的体系功能由各个体分工承担,使得各个城市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呈分化的趋势。 (3)中心性特征。中心化的趋势是指城镇体系或城市集群内的一两个城市发展成控制中心,而其他却成为次级城市。其结果是导致中心空间的形成,其他空间成网络状与其发生关系。 (4)层次性特征。 (5)动态性特征。动态性特征是指空间的地位、作用、大小和整体形状都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引起空间体系结构的变化。 6.2 空间发展与城市外部形态 6.2.1 空间发展结构类型 6.2.1.1均匀分布型结构 均匀分布体系被称之为分散卫星体系,它为创造美好和舒适的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区域群体有利于中小城镇的均匀发展。城市单体为均匀方格道路网等结构。这一体系的缺点是松散,容易造成用地的圈城。 6.2.1.2 交通辐射型结构 单体为星状,群体为放射珠串。 因线型的交叉汇集处为中心城市,所以容易产生交通问题。中心城与其交通线的关系有占其一角,跨越二角、三角和交通穿越城镇,以及外环路等五种形式。 6.2.1.3 主轴线型结构 这种结构由一条主要的交通线,如公路、河流等构成。中心城的位置有被穿越或位于交通线一侧两种。城市单体形成带形发展,城市群体形成线型珠串刑天。 6.2.2 空间结构与空间形态

浅论关于城市规划中城市空间的问题

浅论关于城市规划中城市空间的问题 摘要:通过研究城市规划设计与城市空间的关系,以空间为主导因素,讨论城市规划与人的心理感受及行为的密切关系。结合对城市规划理论的认识,提出空间形态秩序是在一定的历史、地域、文化和社会条件下所形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功能的系统整体。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空间;规划设计 1 引言 城市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人类精神和价值观的物质体现。随着历史的演进,城市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空间形态。考察纷繁复杂的城市建设进程,混乱与秩序、平淡与精彩、和谐与失序轮流交替。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非常丰富,天文地理、艺术绘画、诗歌戏曲、文学建筑、风土人情不胜枚举,但什么最具代表性又能被广泛认可?中国近代建筑史之中,常见很多被大屋顶覆盖的建筑,但除了屋顶几乎看不到其他带有传统特色的东西。这是一种形式主义的设计观,从某种意义上说,必须超越大屋顶。l979年贝聿铭先生在清华大学发表的一篇演讲中提醒国内设计师,在传统建筑形态里,除了大屋顶还有另一个应引起注意的,是墙和庭院,并在香山脚下设计了一座香山饭店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建筑中的墙和庭院以及墙上的开窗设计体现了新思路,但不久又出现了很多被称为“贝氏开窗”或“贝氏墙”的仿效之作,成为新的形式主义和符号。其实,要超越的不是大屋顶也不是墙,而是我们的思维方式。我们太习惯于把我们看到的表面的东西作为事物的实质来接受了。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空间的分析与设计,也即对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关系的协调。城市规划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问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市的历史,展望城市的未来。 2 城市空间的分析 2.1空间概念 空间一词用于建筑是近百年的事情,后来对城市进行设计,空间便移植入城市中,成为城市空间。一直以来,建筑物被西方人看作实体,被看作塑造的主体,建筑师们如同雕塑雕像一样极力刻画着建筑物本身。中国古代建筑,以“院”为中心组织单座建筑,“院”被称为一个基本的组织单元,若干院落组成建筑群,所谓“无院不成群”,而院与院的空间感受是绝不相同的,从而产生了丰富多彩的建筑空间效果。西方建筑师则更多地注重了建筑物单体本身,很大精力花在建筑单体的形体塑造上。因此,西方建筑的形体要比中国古代建筑形体复杂得多。另一方面,在城市空间设计上,中国是设计较早的,中国很早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建筑与建筑之间上了。北京故宫、江南园林都是铁证!

空间正义――城市化的伦理选择

空间正义――城市化的伦理选择 空间正义――城市化的伦理选择 【摘要】城市化是一种典型的空间生产形式,而这种空间生产,客观上以市场化为导向,结果是以牺牲大多数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和剥夺其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权利为手段,来满足社会少数精英阶层的利益,这违背了城市化的根本价值取向。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应该坚持空间正义,高度关注和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空间权益,改革完善有关弱势群体发展的政策,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最终实现社会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化空间生产空间正义弱势群体 一、空间生产的重要表现形式――城市化 1、关于城市化的一般性理解。城市化是社会发展变化的一种常态,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人口转移和集聚,逐步摆脱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过程。城市化总是在一定的空间区域下的城市化,它是社会空间生产关系的调整与再生产,反映着空间地域形态及结构的变迁与重构,涉及到人们生存环境的自演化,是以农村的人口城镇化为重点和土地的城镇化相配套的空间演化变迁过程。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要做好三大方面的工作:从政策的视角来看,就是要着力调整当前阻碍城市化进程的政策,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村人口进城;从城市化的发展建设角度来看,就是要不断加强城市美化、亮化、绿化等工作的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增强转移人口吸纳力,完善各项公共服务基层设施,提升城市的承载力;从统筹城乡的角度来看,对于不愿意进城或者进城成本较高的农村居民,要不断加大对新农村的建设力度和政策保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地区的空间布局和规划,强化政策引导,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实现农村社会空间的可持续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地域、空间、形态差距。 2、城市化是空间生产的重要表达形式。空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对于上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城

江苏省设计大师(城乡规划、建筑、风景园林)提名人选基本情况

江苏省设计大师(城乡规划、建筑、 风景园林)提名人选基本情况 (按姓氏笔画排序) 1.丁沃沃,女,1957年6月出生,1984年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 主要获奖情况: (1)泰州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江苏省第九届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项目负责人; (2)苏州园林博物馆新馆,江苏省第十三届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二等奖,项目负责人; (3)张家港职业高级中学,教育部优秀建筑设计二等奖,建设部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项目负责人; (4)武进洛阳镇幼儿园,江苏省第十一届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项目负责人; (5)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江苏省第十四届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三等奖,项目负责人。 主要工作业绩: (1)南京夫子庙东西市场规划和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

(2)泰州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项目负责人; (3)张家港职业高级中学,项目负责人; (4)武进洛阳镇幼儿园,项目负责人; (5)苏州园林博物馆新馆,项目负责人; (6)泰州市人大政协议事厅综合楼,项目负责人。 主要著作和论文: 著作:(1)《欧洲现代建筑解析》; (2)《概念设计》。 论文:(1)《探索形式的消隐——苏州园林博物馆新馆》; (2)《古镇更新中的建造实验——长泾古镇人民大会堂改扩建工程》。 2.王建国,男,1957年7月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东南大学建筑学院院长。 主要获奖项目: (1)现代城市设计理论及其方法研究,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 (2)城镇建筑环境规划设计理论与方法,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 (3)四川绵竹广济镇文化中心,江苏省第十四届优秀工程

空间正义及城市建设

以人为本、空间正义与XX城市建设 XX师大哲学院高惠珠 XX城市管理学院X严宁 [摘要]本文立基原著,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空间理论作了深度挖掘,并就空间正义的数方面即居住正义、交通正义与环境正义的基本内涵及现实存在问题作了剖析。认为当前坚持居住正义,就应消除“空间分化”与“空间剥夺”现象;坚持交通正义,重要的是贯彻公交优先,在交通资源的分配与享用中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坚持环境正义,应使社会公共活动空间和文教资源配置达到区域平等。以人为本与空间正义密不可分,前者是后者的本体,而后者则是前者在空间构成上的表现。文章归纳了XX践行空间正义的十大标志性成果。 关键词空间正义以人文本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无疑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市场化语境中,空间无疑是城市建设的稀缺资源之一。空间正义,就是在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中的社会正义。因此,坚持空间正义,就成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本文以XX城市建设的实践为背景,拟就此作一理论探讨。 一、马克思空间理论的基本思想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教授曼纽尔·卡斯特以及美国学者大卫·哈维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在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空间思想作深度解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社会发展理论

的空间化转向,形成了当代极具影响力和解释力的社会理论流派。他们虽然对激活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中的空间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他们的理解和阐释中,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他们过分突出了马克思生产理论中的空间维度,而自觉不自觉地淡化了马克思理论中更为根本的历史性内涵,这是值得我们留意的。无疑,空间正义是立基于社会正义之上的,它是社会正义的重要一维。 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坚持空间正义,首先需要我们对马克思关于社会空间的基本思想作一回顾,以领会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基本方面,而温故开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理论体系中,空间虽然不是最为核心的概念,但在《共产党宣言》、《德意志意识形态》及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论住宅问题》等名篇中,马克思恩格斯都对社会空间问题作出思考,并提出过至今仍具穿透力的洞见,它们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的基本点,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第一,人与空间的关系上,强调现实的人生活于现实的空间之中,现实的人与现实的空间不可分。马克思说: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①空间,就是人的活动的场所,在此,马克思不但表明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的关系是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的关系,而且也告诉我们这些现实前提是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的。 第二,在社会空间生成上,马克思认为社会空间的发展具有社会历史性。马克思恩格斯批评的直观的唯物主义时,批评费尔巴哈:“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②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1995年.第67页.

走向空间正义_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_钱振明

协作,实现内涵提升 城市体系的灵魂在于资源配置的整体性与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长三角地区的每个城市都应该根据自己在整个城市体系中的地位,承担起承上启下的使命,对上要主动接受上层次城市的辐射,对下应主动带动下层次城市,既不越位,也不缺位。长三角内部的分工协作关系,要放在全国乃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去考虑,突破传统的分工协作模式,全区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全国和全球的分工协作,不再片面强调区域内部不同城市在产业之间的分工,而应该深化到产业内部的分工,集中生产少数几种产品,形成区域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全区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三)长三角地区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构建新型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 相对于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的硬件建设而言,长三角地区的制度等软件建设严重滞后。从20世纪80年代的上海经济协作区,到90年代的15(16)城市市长联席会,再到三省市省(市)长联席会,至今尚未建立起一个对所有城市有足够约束力的合作机制,由此就出现了各城市各行其是、恶性竞争的尴尬局面。应该根据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根据合作共赢、利益均沾、成果共享原则,构建中央组织、地方配合、上下贯通、平等参与的新机制。作为一种推动区域合作的制度创新,国家发改委尝试编制了我国第一份区域发展规划———长三角地区“十一五”规划,提出地区经济空间结构的总体布局为“一核六带”④,意在协调各城市之间的关系,整合区域资源,形成整体优势。对此,各城市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和实施。  ①对于该问题更进一步的分析,可参阅夏永祥等《西部大开发 战略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中国商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31~149页。  ②倪鹏飞主编:《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3年版,第1~23页;郁鸿胜:《2006年度长三角区域城市综合竞争力排行榜(节录)》,《文汇报》2006年11月10日;夏永祥等:《谁比谁更强:长三角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种排名》,《人民日报》2003年9月3日。  ③顾雷明:《苏皖两省签署区域交通合作协议》,《新华日报》 2006年12月19日。  ④徐寿松等:《长三角规划送审稿基本完成》,《文汇报》2006年 11月22日。 作者简介:夏永祥,1955年生,苏州大学中国农村城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苏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战磊〕 走向空间正义: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 钱振明 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城市空间的生产过程。空间的生产应当符合空间的正义。中国的城市化,存在着以牺牲和剥夺某些地区的利益和某些社会成员的权利为代价,导致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行业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愈益加大的失误,从而使城乡关系的和谐、社会的秩序和城市化的持续发展失去了基础,因而是一种侵害“空间正义原则”的空间生产。中国需要走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新城市化道路,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符合空间正义的新城市化,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制度基础。 空间的生产与空间正义 空间不是抽象的,它是特定的场所,“是行为的场所,也是行为的基础”①,它在任何形式的公共生活中都极为重要,在任何的权力运作中都至为关键。为了生活,我们必须创造空间;为了改变生活,我们必须改造空间。事实上,正如法国哲学家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所强调的,空间在被加以认识之前就已经存在,在可以被解读之前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苏州大学中国农村城镇化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国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政策与农民的`非农化'政策研究”(项目号:04JJ DZH00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城市空间发展论

《城市空间发展论》读书报告 傅孟涵(1063110222) 摘要:《城市空间发展论》一书是由东南大学的段进教授所著,段进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城市空间发展方面的研究,他以发展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指导,遵循由观念到方法,由深层次结构到显相形态,由宏观到微观,由规律到规划的逻辑思路进行论述,由浅入深,逐步搭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提出城市规划的核心及研究对象是空间,过去的物质空间规划的失败在于研究方法的错误,而不是研究对象的问题,因此城市规划仍然要以空间研究作为重点。 关键词:城市空间,空间结构,空间形态 《城市空间发展论》一书是由东南大学的段进教授所著,段进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城市空间发展方面的研究,其研究团队以本书为基础,随后又研究出版了《空间研究》系列书籍,对城市空间发展进行深入阐述,影响较为广泛。 本书出版于1999年,正值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建设中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与此同时,对于城市规划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方面受雅典宪章和建筑学的影响,认为城市规划就是物质空间的规划,所谓的空间规划就是社会发展规划或经济建设规划在地域上的投影。 另一方面受西方战后在物质空间规划指导下新建的城市普遍出现的机械、丧失尺度、缺乏生活气息等诟病,以及《马丘比丘宪章》对城市发展提出的新观点的影响,认为城市规划重在研究并综合社会经济等因素。 以上两种争论延续至今,原因何在?《城市空间发展论》一书认为一方面是单纯的空间规划不能很好地解决城市这一巨系统在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是重在研究经济社会方面的规划丧失了对规划的本质的把握。这两者从对空间的关注这一极端走向了抛弃空间的而谈城市规划的另一个极端。 段进教授通过多年的研究,吸取了国际上“发展理论”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在书中创造性地提出“城市规划的核心及研究对象是空间,过去的物质空间规划的失败在于研究方法的错误,而不是研究对象的问题,因此城市规划仍然要以空间研究作为重点。” 为了论述这一观点,作者以发展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指导,遵循由观念到方法,由深层次结构到显相形态,由宏观到微观,由规律到规划的逻辑思路进行论述,由浅入深,逐步搭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极具说服力。 1.空间规划

空间发展规划文本

宜居xx专项规划之 城市空间发展规划 xx县规划局 xx市xx城市规划设计院 xx市xx县空间发展规划 一、总则 (一)为适应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和重庆直辖市建设新形势的需要,积极、科学地指导和推进xx县城的建设和发展,根据xx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及相关规划,编制《xx县空间发展规划》。本次规划成果中文本和图纸是xx城市建设的法定指导性文件,二者不可分割并具法律效力。本规划一经批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土地与空间利用规划及一切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公布) 2、《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0.7发布) 4、《重庆市xx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 5、《xx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6、《xx县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xx县四规叠合实施方案》 8、《xx县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三)规划区范围:xx县域1518.73平方公里。 xx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xx镇、xx镇、xx镇行政辖区,共计xx KM2。近、中期不包括xx镇和xx镇,远期将xx镇和xx镇纳入。规划拟形成三个城市组团:主城区、xx组团、xx组团。本次规划的主要范围为主城区。主城区位于xx镇,西起xx、北含xx镇xx村、xx村;东含xx、xx村、xx村以及xx村;南包xx永兴村、xx村,总面积xx KM2。

二、xx城市发展现状 (一)xx城市建设现状特征 1、城区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2008年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城市毛容积率为1.2。 2、住房建设保持快速增长态势。xx县未来住房供给量较大,住宅新开工建设量从2010年开始将逐年增高,保持增长态势。现状居住用地的规模占现状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偏高,呈现增长模式。 3、公共设施建设日益增强。2008年公共设施用地的拓展量达到1.5平方公里。同时,近年来城市公建建筑逐步开始建设,南阳公园正加速建设。其中,体育场、体育馆、滨河公园、天宝寨公园等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的陆续通过选址或建设,将有利于完善城市的各项功能。 (二)城区空间发展的必要性 1、居住用地拓展呈现超前发展态势 2008年县城各类城市建设用地构成比例与总规的对比分析中,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较大。 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仍需同步加强 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滞后于居住建设,居住用地在不断增加的同时,公共设施用地却未跟上,与居住建设量的增长相匹配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共设施配套仍需同步加强。 3、城市绿地建设比例偏低,分布不均衡 绿地在总规中要求占总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6.16%,而现状所占比例低于总规确定的用地比例,公园绿地建设速度滞后于城市建设速度,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公园建设投入不足或进度缓慢。另外,在新的绿地规划建设中,也呈现出区域不均衡发展。 4、工业用地产出强度需要提高 虽然近年来工业发展势头迅猛,但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待提高,使用效率偏低,工业用地集约化程度和使用强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5、xx景观、xx景观走廊建设要加强 目前,县城xx路的景观建设正在加强,党校—xx段,xx转盘—污水处理厂—xx 中学拟加紧建设,但县城体现公共功能的建筑和休闲空间相对较少,缺少通滨河的视觉景观廊道和开敞空间。xx山的山脊线在县城缺少视觉廊道。 三、宜居xx空间发展 (一) 宜居xx建设与空间发展 按照重庆市《宜居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直接同城市空间规划相关联的指标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城市毛容积率、中心城区毛容积率、人均城市建设面积、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广场面积、人均商业设施用地面积、中小学人均用地面积达标率、百万人拥有图书馆等场所的个数等。根据各专项规划之间的协作与分工,本研究主要提出与宜居xx直接相关的核心指标。 就其本质而言,各项用地应保持合理比例,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以达到宜居城市的标准。 (二)空间发展思路 1、城市功能联动尺度拓展的必要性 提升中心功能,实现增长与提升并重的全菜单功能完善是xx未来的主要方向。从传统商贸向现代服务的转型。培育科技生产力、文化影响力和对外交往能力,打造对接主城的渝东北连接一圈两翼的“桥头堡”功能。 2、构筑两基地一中心,促进整体联动发展 xx天然气精细化工基地:依托现有的xx化工、xx气田、xx厂等形成天然气精细化工的产业基地。 xx轻型加工制造业基地:依托xx的交通地理优势,打造生态型农产品加工基地,为县城和重庆主城建立生态农产品定点采购基地。 县城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依托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等陆上交通,做强县城工业园区,培育现代物流中心,合理县城功能分区,构建经济文化中心。 3、城区空间构架

大卫·哈维城市空间正义思想及对中国的现实启示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0f6749678.html, 大卫·哈维城市空间正义思想及对中国的现实启示 作者:赵津津 来源:《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02期 摘要:在大卫·哈维看来,城市空间生产和分配的非正义都根源于资本逻辑,要实现对它的超越,必须以空间需求为导向,鼓励当代无产阶级争夺城市权利的斗争,打破资本主义主导下的空间非正义,寻求空间乌托邦的解放策略。这对于当下进行大规模城市空间生产实践的中国有重要启示,使我们既认识到资本对城市空间建设的巨大推动力量,又致力于对中国城市空间过度商品化的自觉内省,强化空间分配的需求化导向,缩小城乡空间差距,完善市民权的保障机制,进而探索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策略。 关键词:大卫·哈维;城市;空间生产;空间分配;空间正义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8)02-0073-05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福特主义危机的出现,以及跨国公司主导下的国际化劳动 分工的建立,发达国家掀起了新兴工业城市化浪潮,其深刻影响着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城市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大卫·哈维开创了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方法,从空间视角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当代重构,指明城市空间生产和分配的非正义都根源于资本逻辑,要实现对它的超越,必须以空间需求为导向,鼓励当代无产阶级争夺城市权利的斗争,打破资本主义主导下的空间非正义,寻求空间乌托邦的解放策略。这对于当下进行大规模城市空间生产实践的中国有重要启示,有助于我们客观看待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本与空间的关系,致力于减少城市空间不公现象,追求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价值取向。一、资本积累与城市空间的非正义批判哈维探讨的空间正义是包括城市空间、全球空问、身体空间和自然空间在内的广义空间,其中,城市空间是身体空间的物质载体,是全球空间生产的战略据点,是资本积累的时空逻辑的聚焦点,因此,空间正义的建构要从批判城市空间非正义着手。由于资本积累是塑造城市空间形式、推动城市空间生产和主导城市空间分配的动力因素,空间正义问题必然溯及对资本积累的批判。 (一)城市空间生产的非正义 马克思认为,现代化工业城市由资本关系主导而迅速壮大,资本的强势推动使生产要素实现了在城市空间的聚集,加快了资本主义乡村城市化的进程,并通过工业化城市的发展快速积聚资本。到后工业时代,过度积累的资本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桎梏时,就通过时间延迟和空间扩展进行消化,城市在资本主义时空修复策略中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 就时间修复而言,固定资本流向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使资本和人工建筑环境更灵活地结合在一起,以探索城市空间发展的未来用途,资本由投资工业生产的初级循环,进入投资城市

最全城市规划书单

《比较城市化——20世纪的不同道路》 [美]贝利著 《城市意象》 [美]凯文·林奇著 《城市设计》(修订版) [美]培根 《拼贴城市》 [美]柯林·罗等编 《交往与空间》(第四版)(丹麦)盖尔编 《感知与意象——城市理念与形象研究》闵学勤著 《寻找失落空间——城市设计的理论》(美)特兰西克著 《街道的美学》(日)芦原义信著 《城市策划实战案例》赵卓文著 《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美)刘易斯·芒福德编 《城市设计新理论》 [美]亚历山大等著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加)雅各布斯 《延伸的城市——西方文明中的城市形态学》 《城市文化》刘易斯·芒福德 《落脚城市》 《包容性的城市设计》 《城记》王军 《采访本上的城市》王军 《城市与人——一部社会与建筑的历史》(美)吉罗德 《城市色彩——一个国际化视角》(美)斯文诺芙 《无边的城市——论战城市蔓延》(美)吉勒姆 《区域城市——终结蔓延的规划》(美)卡尔索普,富尔顿 《都市圈规划:理论·方法·实例》顾朝林 《街道与城镇的形成》迈克尔·索斯沃斯 《城镇化与区域规划》姚士谋 《反规划途径》俞孔坚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哈贝马斯 《建筑:形式·空间·秩序》弗朗西斯·D·K·钦 《城市建设艺术——遵循艺术原则进行城市设计》卡米诺·西特 《街道与广场》克利夫·芒福汀 《城市设计基本原理》沙尔霍恩 《城市的形成——历史进程中的城市模式与城市意义》斯皮罗·克斯托夫《城市设计的思想与手法》黑川纪章 《城市规划哲学》孙施文 《城市空间发展论》段进 《城市工业用地更新与工业遗产保护》刘伯英、冯钟平 《从“功能主义”走向“文化城市”》单霁翔 《美国城市发展模式:从城市化到大都市区规划》 《城市-它的发展衰败与未来》沙立宁 《总体设计》凯文·林奇 《空间的语言》布莱恩·劳森 《网络城市》 《城市突变》 《生态城市/60个优秀案例研究》(西)鲁亚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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