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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

[2006]23号

为了做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制定本指引。

一、分类目的

(一)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其质量;(三)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为充分提取损失准备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适用范围

(一)本指引所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二)本指引所指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三、分类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信贷资产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其风险价值。(三)审慎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指引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在定期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进行重新认定。

四、分类方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通过现场、非现场的查阅和分析手段,获取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分类时以对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类因素评估结论,作为判定贷款类别的主要依据,并注重第一还款来源。

财务状况的评估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确认、比较,重点研究和分析借款人长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综合评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现金流量分析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借款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时间和确定性,判断借款人经营活动和筹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

担保分析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保障措施(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进行分析。主要从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续存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判断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影响。对抵(质)押物的评估,有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市场的按同类抵(质)押物最低价格计算。

非财务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行业风险因素(包括成本结构、行业的成长阶段、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和依赖性、产品的替代性、法律政策、经济和技术环境等)、经营风险因素(包

括借款人规模、所处发展阶段、产品多样化程度、经营策略、产品与市场分析、生产与销售环节分析等)、管理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员工素质等)、自然社会因素、还款记录(含其他银行偿还记录)、还款意愿、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

五、核心定义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依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六、分类标准

(一)贷款种类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对象不同,将贷款分为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贷款,不同种类贷款使用不同的分类方法。

1.企事业单位贷款的借款人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或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事业法人(含其授权借贷的分支机构),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这类贷款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指引的要求,在对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类。贴现、表外业务垫款一并参照分类。

2.自然人贷款分为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银行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

(1)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是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助学贷款,这类贷款按照本指引确定的矩阵分类。

(2)银行卡透支主要依据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3)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主要依据连续违约期数或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4)自然人其他贷款是指除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银行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以外的个人贷款。此类贷款主要以

借款人所经营实体的运营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和收入情况、担保情况、还款记录、付息情况和逾期时间等直观指标作为划分依据,根据企事业单位贷款的分类标准划分类别。自然人其他贷款中额度较小的贷款可参照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

(二)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对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的风险状况作出基本判断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9)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0)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1)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以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生产和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性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7)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8)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9)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

(1)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2)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三)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分类标准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主要依据核心定义,结合借款人的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担保因素和逾期时间进行分类。其中,农户信用

评定等级依照《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评定。

1.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优秀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2.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较好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3.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一般或未参加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4.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标准”第5项所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划为损失贷款。

(四)信用卡透支的分类标准

信用卡透支可按照以下标准结合核心定义进行分类:

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标准”第5项所列情况之一的信用卡透支划为损失贷款。

(五)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的分类标准

正常类:借款人在贷款期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

关注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3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

次级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4-6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以内。可疑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7次以上;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损失类: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标准”第5项所列情况之一。(六)表外业务分类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对信用证、承兑、担保等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该客户近期的表内业务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对该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的分类类别。若该客户表内信贷资产未出现不良,或该客户尚无表内信贷资产,一般可直接将表外信贷资产分为正常类或关注类。

(七)特别规定

1.以国债、金融债券、本机构定期存单、100%的保证金作为质物的质押贷款,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且质物归属不存在任何争议、质押手续完备、质押率低于90%时,一般划为正常贷款。

2.需要重组的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重组贷款的分类结果在半年内原则上不得向上调整,但重组后借款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可以完全满足还款要求,并经过半年观察期或正常分期归还本金两次以上、付息正常的,可以不再视为重组贷款。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未经正常贷款审批程序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分类结果要下调一级,已划分为损失类的不再调整。

4.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划为关注类:借款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的贷款手段;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

5.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所发放的贷款最高划为关注类。

6.社团贷款或银团贷款原则上由主办社(行)认定分类结果。

七、分类的要求

(一)信贷档案资料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和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一个借款人建立起完整的档案。信贷员有责任保证客户信贷档案的完整和真实,如有漏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档案应主要包括以

下基本内容:

1.客户的《分类工作底稿》:(1)客户背景材料,包括A.借款人的名称、营业执照、贷款卡及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的流水账单、银行分户账流水账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验资报告、产权结构等;B.组织结构、业主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职工人数以及附属机构的情况;C.借款人的经营历史、信誉评级,以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2)授信业务背景材料,包括:A.授信的申请理由及申请时的还款来源;B.授信业务的审批层次,审批结论的主要内容(应专门说明是否为有条件同意,条件内容、审批条件落实情况);C.授信协议签订和客户支用情况;

D.授信业务的担保情况(包括担保有效性情况、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进一步分析,抵质押物价值变动情况);

E.贷后管理的简要情况,要说明近期对该笔授信业务五级分类的结果。

F.一个债务人有多笔贷款的,应在借款人背景材料中逐笔说明。(3)风险分类分析报告,包括:A.影响授信偿还可能性的各类风险因素分析;

B.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

C.上一期分类时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

《分类工作底稿》格式由省级联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省级合作金融机构)统一设定。

2.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信息,包括:(1)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借款人的其他财务信息,例如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2)保证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和其他财务信息。

3.重要文件,包括:(1)借款人的贷款申请;(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调查报告和审批文件,包括长期贷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上级联社或银行的立项文件和批准文件;(3)贷款合同、授信额度或授信书;(4)贷款担保的法律性文件,包括抵押合同、保证书、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例如地契、房产证明、公证文件等;(5)借款人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

4.往来信函,包括信贷员走访考察记录、备忘录。

5.借款人还款记录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催款通知。

6.贷款检查报告,包括定期、不定期的信贷分析报告、内审报告。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档案按照《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

(二)信贷资产信息的管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建立能够及时监测信贷资产质量变化

的信息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并推行与之配套的完整、清晰、有效的岗位职责制度。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贷款客户经营信息的管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贷前调查时,要把企事业单位贷款人能否提供及时、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作为贷款的必要条件;在贷款合同中,应明确贷款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对于借款人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权要求其在贷款期内限期改善;对于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会计内部控制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贷款合同约定,采取提前收贷、减少授信额度、拒绝提供新贷款等措施进行信贷制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以派驻信贷员、定期现场审查、不定期回访等方式指定专人负责,以了解、分析、监测借款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非财务信息。

(三)认定机构

银行以法人为单位组织实施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由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县联社)组织实施。

县联社和银行要专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贷款分类结果的认定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理事长(董事长)直接负责,由主任(行长)以及风险管理、信贷、财务会计、稽

核、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风险管理部门与贷款发放部门相互分离制约,作为贷款分类的日常管理机构。县联社和银行本部信贷发放部门、基层农村信用社或分支机构要成立贷款分类小组,按照授权对贷款分类结果进行认定,并对需上报的贷款分类结果提出审核意见。

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自然人贷款、超过2000万元(含)企事业法人贷款,如计入损失类,必须上报省级合作金融机构最终认定。省级合作金融机构可根据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情况,对需经其认定的大额贷款金额标准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指引的规定限额。

(四)认定程序

1.初分

(1)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由贷款发放单位分类人员对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后,对符合损失类条件和单笔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非损失类信贷资产,撰写《分类工作底稿》,并将有关信息随时记录在《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认定表》(附表一)或《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认定表》(附表二)中,确定初分结果。

(2)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由贷款发放单位分类人员逐笔填写《自然人一般农户贷

款、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分类认定表》(附表三),据此直接按照本指引确定初分结果。

2.复审

贷款发放单位分类小组对《分类工作底稿》、《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认定表》、《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认定表》、《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分类认定表》中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分结果的准确性进行集体讨论并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所在部门或机构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联社或银行风险管理部门。

3.确定分类结果

县联社或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内基层农村信用社或分支机构上报分类结果、本部信贷部门直接发放贷款的最终认定工作,并对需报经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的贷款提出分类意见。

县联社和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大额贷款、损失类贷款以及分类争议较大贷款的认定工作。

4.特别规定

信贷资产类别由上级调至下级的,由发放单位的贷款分类小组进行最终认定。信贷资产类别由下级调至上级的,由贷款发放

单位提调整建议并上报县联社或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后,按照本指引规定权限确定分类结果。

(五)管理考核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要按照“落实责任、动态调整、定期分析、科学考核”的要求进行。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明确理事长(董事长)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责任分别落实到有关责任人,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人员要随时监测、分析经办贷款的风险情况,认真收集与贷款有关信息,及时补充信贷档案,并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调整形态发生变化的贷款类别的建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要与日常信贷管理工作紧密结合,适时组织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县联社和银行要加强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监督检查,督促分支机构和基层信用社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于信贷资产形态发生变化的,按本指引规定的操作程序,逐笔审核、认定、调整信贷资产类别。

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尽快按照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标准建立信贷台账,并将分类结果及其结构、报告期间分类结果的异

常性变化及其成因、分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情况定期上报县联社或银行。县联社或银行每季度要汇总辖内分类结果,形成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季报,于下季首月20日内报当地监管部门。有条件的地方要试行月报制度,实现逐月监测、按季考核。

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要求,合理确定各项考核指标,重点关注分类信息的全面性、分类程序的严密性、分类标准的审慎性、分类结果的准确性等,对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控制和清收盘活计划。

(六)贷款损失准备计提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根据信贷风险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49号)文件要求,提取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

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资产质量及经营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损失准备分年计提计划”,在 2007年1月31日前报当地银监局核准后实施。

2006年12月31日起,未按照规定提足呆账准备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在五年内严格限制分红比例。每个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要上报省级联社审核同意,并向当地银监局备案后实施。

金融扶贫信贷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助推特色产业发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甲乙丙丁四方就金融扶贫信贷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四方根据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信贷政策、文件,本着“甲方积极推动,乙方独立评审,丙方提供担保,丁方监管监督,商业化、市场化运作”开展合作,共同积极促进全县金融扶贫信贷工作开展。 第二条支持对象主要为养驴扶贫产业、高效智能温室蔬菜扶贫大棚及其他特色种植、养殖扶贫项目、各种扶贫合作社和其他参与扶贫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 第三条风险补偿金规模暂定为万元,由甲方安排筹集到位。风险补偿金存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专户管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向乙丙两方推荐符合条件的客户。 (二)对风险补偿金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当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余额不足风险补偿金总量的20%时,甲方应及时补足余额,资

金未到账前乙方可以暂停发放新的贷款。 (二)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利息结算凭证,择优向借款对象支付相应的利息补贴。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一)对于甲方推荐的客户,经乙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不予发放贷款。 (二)当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未到位或余额不足担保资金总额的%时,乙方有权暂停发放贷款。 (三)乙方可在小额扶贫信贷本金逾期30天以上、欠息60天以上,追偿无果后,从风险补偿金账户中按比例扣划资金,用于代偿客户拖欠的本金。 (四)经营主体抵押资产购买保险受益人为乙方,财产抵押权为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执行优惠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二)乙方或其分支机构根据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信用环境、产业特色前景、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安排扶贫专项扶持资金,资金规模按照风险补偿金的10倍投放。 (三)对丙方存入的风险补偿金,从签署协议之日起第一年乙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当期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第二年贷款无不良,乙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当期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贷款如有不良,风险补偿金余额转存定期。 (四)当出现贷款逾期需要代偿时,乙方应根据本协议,优先从风险准备金(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风险补偿金委托管理协议书风险准备金来源如下:①受托方从本风险补偿金支持的扶贫小额信贷担保项目的担保费收入中提取50%,作为风险准备金;②委托方风险补偿金的定期存款收益全部作为风险准备金;③接受的其它专项风险补偿或补助金。)中支付代偿,不足部分由甲丙双方按照90%支付代偿,乙方按照10%支付代偿。其中甲方以风险补偿金及其收益为代偿底线,仍不足部分由丙方兜底垫付。逾期代偿后,甲方配合乙方、丙方启动代偿资金追偿程序,依法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追偿。追偿回来的资金按代偿比例归还各方,再次归还风险准备金。 (五)如出现第五条第(三)款情况,乙方在扣划资金前7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丙方和丁方,以便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分析报告模板

信用社(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分析报告为了做好**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确实提高非信贷资产质量,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资产的能力。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和《省农村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以及《**市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县联社制定了《**县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县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组织机构》、《**县农村信用社风险分类工作估价小组》。按照文件精神,我们认真核对帐务,查找资料,严格审核,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现将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县原非信贷资产总计**万元,合并抵销后资产总计**万元,其中:安全性非信贷资产**万元;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万元。初分情况:正常类**万元(其中:正常类**万元,关注类**万元);不良类**万元(其中:次级类**万元;可疑类**万元;损失类**万元)。 二、风险分类结果如下: (一)安全性非信贷资产共计**万元,包括现金**万元和准备金存款**万元,这两项资产都属于安全性非信贷资产依照账面价值直接划分为正常类。 (二)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共计**万元,其中: 1、专项央行票据**万元,2005年9月1日,根据人民银行\银监

会精神,置换不良资产,其中置换不良贷款**万元,置换历年亏损**万元,到2007年9月到期,根据《实施细则》在兑付期内的专项央行票据直接划分为正常类。 2、存放同业款项**万元,是各社在县农行、县工行、市御河分社为了方便结算的款项,各行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能按期支付利息,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划分为正常类。 3、入股联社资金**万元,是县联社入省联社清算中心的资金,为了方便资金结算,按照《实施细则》入股联社资金直接划分为正常类。 4、待处理抵债资产总计**万元,其中:(1)**信用社**万元,是**年依法起诉贷户**和**年起诉**而收回的抵债资产,分别是**作价**万元和**作价**万元;(2)**信用社** 万元,是**年依法起诉贷户**,以**抵顶,作价**万元;**年依法起诉贷户**,以**抵顶,作价**万元;**年依法起诉贷户**,以**抵顶,作价**万元;(3)**信用社**万元, 是**年依法起诉贷户**而收回的抵债资产——**,作价**万元。这些抵债资产不论是车辆、设备,还是厂房都已严重毁损、贬值,使用价值低,难以变现,持有年限最短的达5年多,最长的也达10年多,预计损失率都在90%以上,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划分为损失类。 5、其他应收款共计**万元,其中: (1)诉讼费共计**万元,包括**信用社共计**户**万元;**信用社共计**户**元;**信用社共计**户**元;**信用社共计**户**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 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

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各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凤台联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各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第五条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六条信贷资产风险的核心定义分别为: (一)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

国内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及建议

国内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及建议

国内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及建议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内外主要金融扶贫模式,包括日本农协金融扶贫模式、印尼小额贷款银行扶贫模式和我国政府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产业金融扶贫模式、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总结了金融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研究了我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思想、金融产品创新、配套服务、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做好金融精准扶?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精准扶贫;金融供给;农村金融;农村信用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1)-0073-03 一、国内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比较及借鉴 (一)国外金融扶贫模式 1、日本农协金融扶贫模式。日本农协是一种合作性金融组织是促进“三农”发展比较成功的典型代表,承担向农村地区提供资金的职能。日本合作性金融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基层的是农业的金融组织、中层的是农业信用联合会(简称“信农联”)、最高位的是农林中央金库和全国信联协会。在日本农协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中,政府补助是推动农

协体系高效运作的重要保障,政府通过财政资金补贴和农业信用基金对农协进行支持,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资金短缺问题,并有效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不断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2、印尼小额贷款银行扶贫模式。 印尼人民银行(BRI)是印尼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向印尼数百万农村居民提供了大量且可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同时在商业运作上也获得了巨大成功,印尼小额贷款银行模式主要特点:一是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印尼BRI可持续运营的基础。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财政资金和中央银行贷款、储蓄资金及银行间信贷等资金。二是建立了较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从上到下包括小额信贷部、地区分行、地区支行、农村网点,印尼BRI共有4046个农村银行。三是建立了可持续运营能力较强的小额信贷模式。BRI小额信贷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但和非正规金融利率相比,小额信贷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实际上在降低贫困农民贷款获得门槛基础上,也降低了其融资成本,同时也实现了BRI的盈亏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主要金融扶贫模式 国内金融扶贫方式较多,包括政府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产业金融扶贫模式、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等。政府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主要由政府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西安市碑林区民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完善信贷风险监控措施,遵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 号)和本公司的贷款管理、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等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类,是依据借款人、担保人的还款意向和还款能力的变化,以及贷款本息到期收回的可能性,或贷款本息发生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类别,进行风险管理的工作措施。 第三条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的: (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二)发现信贷业务管理过程中,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加强风险监控,保全信贷资产价值; (三)将信贷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区分为不同类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提高分类管理的成效; (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业务考核提供基本依据。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贷款风险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在影响分类结果的诸多因素中,要以本办法第八条的核心定义作为重要标准,进行关键因素的评估,确定贷款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从严确定其分类级别。 (五)客观性原则。贷款风险分类实行以逾期时间和担保方式相结合的脱期法为基础,分析判断认定为辅进行分类。 第二章分类对象 第五条分类的对象包括:由本公司承担风险、贷款余额不为零的各类贷款资产,都应当按照本办进行风险分类,评估和反映贷款质量。委托贷款可以参照本办法,但暂不作具体要求。 第六条贷款风险分类以单笔信贷业务为基本单位,不进行拆分分类。即一笔分期还款的个人贷款如果部分已逾期、部分尚未到期,则应将整笔贷款余额评估风险做统一分类。 第七条贷款风险分类的对象限于贷款资产的本金,无本纯

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办法

阿荣旗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讲义 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此项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个新事物、新课题,为了将全区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顺利完成,便于各级农村信用社对非信贷资产进行分类,确保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们结合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制作了相关分类工具表。现就操作步骤、现金、业务周转金类资产、同业债权类资产、投资类资产、固定资产类、在建工程类相应工具表的填制讲解如下: 操作步骤 一、各信用社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和《阿荣旗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二、核对账务、收集有关资料; 三、编制工作底稿 1、资产项目:填列资产所属会计科目名称; 2、资产名称:填列具体资产名称; 3、编制内容应具体包括:资产形成时间及原因、资产

现状、具体分类理由及依据、分类结果。 四、填制工具表 现金类资产、存放联行款项等(附表1-1) 在填制工具表前必须按分类程序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填制工作底稿确定分类结果,然后按分类结果填制认定工具表。 1、现金资产、存放联行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属于安全性非信贷资产,由于风险很低或无风险,风险分类时可直接依照账面净值法认定为正常类。分类前应收集如下资料: (1)分类日期的现金日记账(复印件);(2)日报表(复印件);(3)对账单(复印件)。这些能较全面的证明这些资产的状态,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分类社要多收集一些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但在实际分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历史问题,出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不能划分为正常类的情况,比如前些年有的信用社在人民银行融资中心的钱,现在融资中心取消了,但这部分资金就不应该仍放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而应根据资金的性质调整到相应的科目。 填这张表时在填报说明中要注意第二项,现解释如下: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7]54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完善信贷管理,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四条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本指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

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7-03-15T15:13:20.010Z 来源:《科技中国》2016年12期作者:白秀林[导读] 立足金融服务扶贫开发实际情况,必须面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对策,走出金融扶贫的困境。 中国人民银行宁武县支行白秀林山西宁武 036700 摘要:立足金融服务扶贫开发实际情况,必须面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对策,走出金融扶贫的困境。 关键词:金融扶贫;问题;对策 金融是扶贫工作的首要保障,没有金融支持,扶贫很难执行。为了引导金融机构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强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我们必须面对实际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积极寻找对策,走出金融扶困贫境。 1金融扶贫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金融机构、各单位之间缺乏换位思考 部分单位负责人认为,脱贫攻坚,就得有钱有项目,单位不具备这些条件,就觉得脱贫无从下手,没有挖掘出将本单位的优势,工作中陷于被动。金融机构埋怨条件不成熟,业务量大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差。贫困户认为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要苛刻、程序烦琐,急需用钱却贷不到款,特别是部分银行在乡镇没有营业网点,群众贷款只能到县城办理,十分不方便。 1.2投入少、见效慢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空间大,道路、饮水、等工程量大,有的至今道路还没有硬化,个别村庄三通还没有完成,抗旱排涝条件不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很弱。扶贫资金筹集渠道狭窄,仅依靠扶贫办的项目资金和县直帮扶单位的有限扶持资金,与扶贫的投入需求相比只是杯水车薪。 1.3识别难度大、贷款难度大 除绝对贫困人口低保户和五保户易识别外,相对贫困人口因村民的收入难以准确测定,贫困人口数量较多,扶持对象难以精准识别,存在鉴定难的问题。金融企业站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角度考虑问题,贫困户属于低收入人群,绝大多数不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风险大,存在不敢贷款的情况。放贷金额少,利息收益小,贫困户时常因为无担保等情况贷不到款,制约自身发展。 1.4脱贫难度加大、互相间很难配合 自我发展的能力弱,贫困人口普遍接受教育程度低,观念陈旧,学习意识不强,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在走访农户中发现,贫困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病残户或无劳动力户,脱贫难度较大。返贫现象突出,每年都会出现一部分已经脱贫的人群,由于脱贫基础不牢,因突然的疾病、灾害、入学等又重新返贫,而且返贫人群容易成为扶贫工作的盲区。政府、金融部门、贫困户三者之间对接机制简单,沟通配合难度大。金融机构在推进金融扶贫工作中,没有资源共享,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把对方当作竞争对手,没有相互补台。 1.5贷不出去、贷不到 当前,绝大多数贫困户存在年龄偏大、偿还能力低、无抵押和不良信用等情况,与现行金融政策相违背,导致金融机构放款额度较少,速度推进缓慢,形成了“两张皮”情况,金融机构有钱贷不出去,贫困户需要用钱却贷不到款。走出金融扶贫困境,破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关键要做到以下几点。 2金融扶贫的对策 2.1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断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大力推广“小额贷款”等贷款品种,有效提高农民工贷款可获得性。信贷员工坚持“八不准”制度,对客户提供贴心服务,并不断改进贷款流程,建立了限时审批限时发放的“绿色通道”。同时,积极与市县有关部门合作推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项目,进一步丰富贷款品种,持续扩大信贷覆盖范围,使更多的农民能够得到资金支持。 2.2针对农村地区和扶贫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扶贫政策的落地,往往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提高信贷可及性,强化普惠金融,是金融扶贫的攻坚内容。我行将定点帮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求定点帮扶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让广大农民兄弟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创新农户贷款产品。根据地方经济特点和农户贷款运行规律,推出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双联农户贷款、新农村民居建设贷款、三农“市场+商户”贷款等多项特色农户贷款产品,满足了农户金融需求,推动了农户贷款投放。 2.3建立健全扶贫机制,有效提高透明度和办贷效率。通过向农户公开贷款种类、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利率和贷款程序等,使农户清楚了解互助资金贷款的基本信息。同时,进一步简化办贷流程,开辟互助资金贷款“绿色通道”,优先发放互助资金贷款,确保项目村贫困农户能及时获得信贷资金。创新工作,精细实施。以贫困地区为主战场,以贫困农户为工作重点,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增收、生态环境建设、能力素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微型金融服务“六大扶贫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健全干部驻村工作队、落实干部帮扶责任人制度。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原则,让干部与贫困户“结对认亲”,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干部帮扶责任人,在结对帮扶过程中,驻村工作队依据村情,充分尊重民意,制定帮扶规划,全面推进基础设施、民居改造、产业发展、能力提升。 2.4坚持服务优化,防范风险。借助政府平台,通过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多村信贷项目资金等扶贫资金规模,不断延伸金融机构服务领域,延长金融服务链条,深化服务内涵,同时增强了金融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了金融支持贫困户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对因为逾期、担保等只要不是恶意借贷,借款已经还清而在金融机构“黑名单”不能享受金融机构服务的人员,我们设计了依托村级互助资金合作社和村两委班子、启动扶贫资金风险代偿功能的“诚信复活”功能。对“黑名单”人员贷款前置程序设计为:互助资金合作社社员--个人申请--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保--互助资金合作社审核推荐--扶贫办、信用社复核--办理手续、发放贷款。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2.5“扶贫先扶智”,我们通过专门的宣传,传递金融知识和致富信息,以送服务、送知识、送信息到村到户,着力提升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认识到转变观念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节假休息时间向农户普及基础金融知识和政策信息,让贫困地区群众切身感受到金融资源和扶贫政策的有效利用对自身脱贫致富的重要意义,激发扶贫对象的干事创业热情。充分发挥驻村干部深入农村、贴近农民、熟悉金融工作的优势,帮助村寨理清发展思路,让农户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有本“明白账”,明确脱贫致富的重点及方向。参考文献: [1]叶华职,孙家雨;把扶贫贷款送到农民手中[J];老区建设;2002年01期.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总结报告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总结报告我们**信用社现所辖17个行政村,农户**户,**余人,职工总数14人。截止3月末全社各项存款余额**万元,股金余额**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万元。 今年5月份,在信用联社指导下,我们经过学习培训,对我社的所有贷款进行了五级分类。使我们从不同角度掌握了贷款的真实情况:分类前我社正常贷款**笔、**万元、占比**%;逾期贷款**笔、**万元、占比**%;呆滞贷款**笔、**万元、占比**%。其中不良贷款为**万元、占比**%。分类后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贷款余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占比分别为**%、**%、*%、*%、*%,笔数分别为**笔、**笔、**笔、**笔、**笔。其中后三类不良贷款为**万元、占比**%。 通过“四级分类”与“五级分类”的比较,发现不良贷款在分类后增加了*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在于“五级分类法”把对贷款风险的管理由事后变为事前,由静态变为动态,而“四级分类法”只是在贷款逾期后对贷款的风险和质量做出一种被动的事后统计,并不能使信用社在贷款风险发生前就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五级分类法”促使信贷人员 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就要对自己放出的贷款进行全方位的随时跟踪管理。所以我们认识到贷款管理的实质是风险监控和规避,而不是期限划分,这是管理理念的更新;同时管理方法也更趋科学,过

去放出贷款即坐等到期收回之日,逾期就作记录,平时对贷户的跟踪监控不够,贷款放出后随机风险、贷户具体情况掌握不够,实行“五级分类”之后,信贷员再也不能在信用社闲坐了,他们必须天天巡视贷户,掌握信息,增强分析判断能力,使信贷管理方法更加细致科学,对信贷人员的素质提高也大有裨益。 XX信用社 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总结 我社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从年月中旬联社召开的信贷业务培训暨贷款风险五级分类业务培训以来,紧紧围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严格按照《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贷款风险操作流程对我社现有信贷资产进行了五级分类,现就此项工作作如下小结:开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工作以来,我社信贷人员在完成二季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收集贷款户信息,整理基础资料,特别是对损失类贷款做到了心中有数,并由有关部门出据了证明材料。截止月末,全社各项贷款共笔,金额为元。按四级期限管理统计:正常贷款余额元,占比 %,不良贷款余额为元,(其中:逾期元,呆滞元),占比 %。根据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统计:企业贷款1笔金额元,占比为 %,初分结果为可疑类贷款;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881笔,金额元,占比 %;其中:正常类贷款笔金额元,占比 %;关注类贷款笔,金额元,占比 %;次级类贷款笔,金额元,占比 %;可疑类贷款笔,金额元,占比 %;损失类贷款笔,金额元,占比 %;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 风险管理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及时的反映我行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信贷资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贷款的质量;(二)发现信贷资产审批、发放、贷后管理、清收等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三)为判断信贷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四)为信贷资产质量考核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信贷资产包括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和零售业务信贷资产。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公司客户发放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函和承兑汇票等各类表内外公司授信业务(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贷款)。零售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自然人客户发放的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等零售业务(以下简称零售业务贷款)。本办法所指的借款人包括公司和零售各类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申请人。 本办法所指的贷后检查包括对各类授信业务的授信后检查。 第五条信贷资产五级分类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分类应当真实客观的反映信贷资产的实际的风险状况,不可人为高估或低估信贷资产的风险。 (二)及时性原则 应及时,动态的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原则上我行每月对于全行信贷资产进行一次五级分类;发现预警信息或其他影响贷款归还的不利因素,随时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 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金融扶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金融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一、当前金融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扶贫模式单一、发展不均衡。 目前尽管扶贫的模式比较多,但实践中,金融扶贫主要以扶贫贴息贷款为主。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扶贫贴息资金主要依靠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受制于贴息限额的控制,每年能够获得贴息贷款的农民十分有限。财政扶贫资金在贫困户的选择上缺乏有效的精准机制,扶贫贴息贷款由于按商业化操作,在投向上往往向非贫困户和产业转移的现象较为普遍。金融扶贫的方式仅局限于贴息贷款,模式单一,国际上小额信贷扶贫手段在我国发展还很不均衡。 2、贫困地区金融生态较差。 贫困与信用总是背道而驰。越是贫困的地方,金融生态越差。社会信用意识淡薄,贷款违约率高,导致金融部门对扶贫贷款“惜贷、慎贷”现象严重,贫困地区金融生态建设是金融扶贫必须破解的难题。 3、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较弱。 贫困地区大多位于交通偏远、自然环境较差的区域,文化教育等公关服务发展滞后,贫困地区人口素质相对较低,“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自我发展、自我脱贫的能力较弱,当前我国扶贫的模式主要通过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外部项目的“输血式”扶贫,没有与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提升的“造血式”扶贫结合起来,导致扶贫项目很多,但真正贫困户没有通过扶贫项目的设施实现脱贫致富。 二、新时期金融扶贫政策建议 1、创新和发展金融扶贫模式。一是金融支持贫困地区旅游开发,我国贫困地区大多是革命老区,自然风景区,旅游开发潜力巨大,而且旅游业一般都是当地的首位产业或支柱产业。金融机构可通过支持贫困地区旅游开发,通过旅游业的关联带动,实现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如我行对国家贫困县石台县牯牛降风景区小火车项目发放扶贫贴息贷款6000万元,支持当地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较好地带动当地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二是实施产业扶贫。在开展金融扶贫时,可以将龙头企业引进贫困地区,实行”龙头企业+金融+贫困农户”的模式,由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致富,可有效降低农户的创业风险。三试行“贴改保”。即尝试将财政贴息资金用作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建立贫困地区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制度,逐步建立扶贫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奖励机制,解决扶贫贷款担保难问题,提高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贴息贷款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的金融扶贫机制体制。 2、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贫困地区扶贫贷款担保方式。探索扩大贫困地区抵押担保品范围(农地、宅基地、林权等等),增加金融供给。二是不断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加大贫困地区电子化金融服务力度,为贫困地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基础金融服务。如扎实推进“惠农通”工程建设。三是加强银政合作。既要实现金融扶贫良好的社会效益,又要实现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加强扶贫政策制定和过程参与,避免金融扶贫只“输血”,不“造血”。四是加强与同业合作。大型银行可以通过当地微型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委托贷款,把信贷资金投放到最需要的贫困农户,发挥各自优势,实现扶贫社会效益最大化。 3、加强贫困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信用环境,优化金融生态,就必须从这二方面入手:一是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信用观念和意识。加强公民信用教育,净化信用制度的生存环境;规范政府行为,建立诚信政府,发挥政府在信用意识中的示范作用;二是建立失信公示约束机制,通过道德惩戒,法制惩戒和舆论监督等手段,规范信用秩序,优化信用环境。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第六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6.1 概述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建设银行为加强信贷经营管理,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及时准确揭示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的能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而设置的一项基础工作。 6.1.1定义 6.1.1.1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是指由建设银行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根据信贷资产按时、足额回收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6.1.1.2五类信贷资产的核心定义 1.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用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2.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明显出现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6.1.2分类范围 建设银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均纳入风险分类的范

围。具体包括: 1.表内本外币贷款: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并纳入综合统计报表统计的各类本外币贷款(含境外筹资转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保理预付款、账户透支、国家投资债券贷款、政策性住房“大委托”贷款、贴现、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贴现、延期信用证项下应收款买入、福费廷、信用卡透支、买入企业返售证券、买入票据等,下同)。 2.表外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信贷证明、保理担保付款、贷款承诺(限于已经签定了借款合同或合作协议的账户透支业务中未支用的额度,借款合同中分期用款尚未支用的贷款)。 6.1.3分类原则 1.真实性原则。信贷经营人员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充分估计客户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2.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信贷经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授信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银行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3.重要性原则。分类人员应根据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区别其重要程度,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分析、评价。 4.及时性原则。分类人员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的有利、不利因素,及时录入、更新客户信息,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及时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 6.2 分类程序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分类准备及初分、信贷讨论、分类认定、分

信用社(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报告

信用社(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报告 xxxx市农村信用联社: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非信贷资产的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全面提升资产质量,根据省、地联社制定的《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方案》要求,xxx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现将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信用社辖四个行政村,截止今年12月末我社总资产xxxx 万元,(比资产负债表多xx万元,其中,累计折旧x万元,呆帐准备xx万元)其中信贷资产xxxx万元,占资产总额xxxx%,非信贷资产xxx万元占资产总额xxx%。 二、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结果 1、非信贷资产总额xxx万元,其中安全性非信贷资产x万元,占非信贷资产总额2.72%,其中现金及业务周转金x万元,按照风险分类法定为正常。 2、风险性非信贷资产总额xxx万元,占非信贷资产总额97.27%,其中(1)专项央行票据金额为xx万元,占风险性非信贷资产总额20%。我社于xxxx年x月x日入帐,未超过三年兑付期,按照风险分类法规定为正常。 (2)同业债权 1)存放同业款项xx万元,占风险性非信贷资产6.27%,即存放联

社款项xx 万元,能正常支取,存取方便,经营良好,按照风险分类法定为正常. 2)入股联社资金,我社98年7月3日入股联社资金5万元,交易对手为xxxx联社,按照风险分类法定为正常。 3)固定资产,今年末我社现有固定资产xx万元,占风险性非信 贷资产10%,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20㎡,金额x万元,交通工具x 台,金额x万元,累计折旧x万元,固定资产净值x万元,按照风险分类法定为正常, 三、为了有效开展xxx农村信用社的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工作,我社成立了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组织。 组长:xxx 副组长:xxx成员:xx xxx 办公室设在我社营业室.负责我社的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初分工作。 以上就是我社对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情况,请联社领导批示!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第三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方法 第四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流程 第五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职责分工 第六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监督与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全面、动态衡量信贷资产风险程度,提高风险敏感度与前瞻性,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并为准确计提信贷资产专项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银监发[2007]63号),结合x银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x银行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和要求等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五个级别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资产”,是指由x银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具体包括: (一)各类本外币贷款:纳入本行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贷款及垫款”科目核算的全部资产。包括公司类贷款(含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汽车经销商贸易融资贷款、国内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银团贷款、法人按揭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贷款、透支、免费供、小企业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中小企业“手拉手”贷款、“流贷易”

贷款、“商贷易”贷款、商业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各类外汇贷款等)及个人类贷款(含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商用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权利质押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 (二)表外授信中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各类保函、信贷证明、保理担保付款、贷款承诺(限于已经签定了借款合同或合作协议的帐户透支业务中未支用的额度、借款合同中分期用款尚未支用的贷款)。 (三)公务卡或信用卡透支。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各经营机构及部门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二)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授信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银行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三)重要性原则。各经营机构及部门应根据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区别其重要程度,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分析、评价。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doc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1.风险分类概要 1.1风险分类的含义 1.2 风险分类的目的 1.3 分类中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4 分类的相关要求 1.5 分类的基本程序 2.五级分类 2.1 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2.2 五级分类的标准和方法 2.3 分类中需注意的特别事项 2.4 五级分类相关表格 3.十级分类 3.1 十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3.2 十级分类的标准和方法 3.3 分类中需注意的特别事项 3.4 十级分类的相关表格 4.四大分类工具 4.1 财务分析 4.2 现金流量分析 4.3 非财务分析分析 4.4 担保分析

1、风险分类概要 1.1 风险分类含义:风险分类是指根据信贷资产风险程度对信贷质量做出评价的分类方法。是以审核借款人偿还能力、偿还意愿和偿还记录为主的一套更加审慎、更加全面、更加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 1.2风险分类的目的:促进银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揭示银行信贷资产实际价值,真是、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发现信贷资产在操作、管理、监控、回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信贷管理;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1.3 分类中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3.1 风险分类与期限管理的关系 风险分类是以借款人的还款可能性来判断贷款质量,但并不排斥逾期长短对贷款质量的影响。期限管理不能准确反映贷款质量状况,贷款逾期并不一定表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恶化,贷款未到期也不一定说明没有内在风险。如贷款期限确定不合理、不符合借款人的生产周期(农户)或经营周转周期(企业)而形成的贷款逾期现象;有些贷款虽然表面上没有逾期,但银行采用变相办法,使其维持在四级分类中的正常贷款之内,掩盖贷款质量的真实性。但从偿还性上看,贷款逾期时间长短仍是五级分类是衡量贷款质量的客观标准之一。我们农村金融机构中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以及其他一些额度较小的贷款,不具备分析财务指标和现金流量条件,在分类中将期限作为分类的主要因素,同时参考其他因素进行分类,但不能简单互换。 1.3.2 风险分类与信用评级的关系 风险分来在信息覆盖、评价深度、操作频度等方面都不同于客户评级,即

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及化解.pdf

一、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5月末,邵阳市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7.03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04倍,共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78万户。分县域看,8个武陵山片区县(市)扶贫小额信贷余额占92.86%,非贫困县扶贫小额信贷仅占7.14%;分贷款模式看,以“户贷户还”模式发放的贷款余额6.3亿元,占全部扶贫小额信贷的83.33%,以“分贷统还”模式发放的贷款余额 2.76亿元,占全部扶贫小额信贷的16.21%,“分贷统还”模式占比持续下降;从贷款投向看,“户贷户还”扶贫小额信贷主要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分贷统还”扶贫小额信贷主要用于参与扶贫项目的生产经营环节;贷款质量方面,扶贫小额信贷不良率为0.45%,同比出现回升;配套政策方面,各县市区政府均按1:10的比例建立了足额的风险补偿基金。 二、扶贫小额信贷存在的风险及原因 (一)政策合规风险。一是与政策设计初衷不合。《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 78号)明确:扶贫小额信贷的“扶持方式是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扶持重点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而扶贫小额信贷的“分贷统还”模式主要是将贷款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项目自身的发展,贫困农户仅参与分红,没有激发出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不具有可持续性,与政策设计初衷不符。二是不符合《贷款通则》中贷款不能入股的规定。《贷款通则》第二十条对借款人的限制的第三点中明确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现行的入股分红模式不符合此项要求。三是不符合《贷款通则》中借款人义务的规定。《贷款通则》第十九条借款人的义务中第四点明确要求: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而“分贷统还”模式普遍约定由项目公司负责偿还贷款本金,有的还负责偿还利息,借款人即贫困户不需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四是违背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扶贫部门对各县市区下达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指标,各县市区将指标分解到银行机构并进行绩效考核和实施严格追责,干预了银行的扶贫信贷投放,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规定。由于贷款指标的下达缺乏科学性,干扰了监管部门的信贷管理预期。(二)操作风险。一是改变贷款发放对象。按照规定,扶贫小额信贷的扶持对象应该是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但实际操作中存在银行向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当地扶贫部门所提供的贫困户名单识别不准所致,也有因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年龄超过60岁不能借款,转而以该户其他家庭成员的名义进行放款和迫于放贷压力,对部分低保户和无劳动力户进行授信和放款的因素。二是改变贷款资金用途。如某县参与“分贷统还”的某公司将获得的600万元贷款资金用于偿还该公司之前在银行机构的借款,属于未按照合同约定用于产业发展;部分地区还存在将贷款资金发放后又转存银行的情形。三是存在信息录入风险。一方面,由于扶贫小额信贷前期基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上农商行基层网点人手少,贷前调查不牢靠,导致部分信息识别错误。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在录入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基础信息时,存在错录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贷款利率等问题,容易引发侵犯他人征信权利等风险。(三)信用风险一是不及时偿还利息导致形成不良贷款。当前产生不良的主要原因是很多贫困户办理了贷款后即外出打工,因通讯号码预留错误或变更等原因银行联系不上,有些经催促仍不按时还息,造成不良。另有部分贫困农户担心付息后政府不予贴息,所以干脆不付息。二是抵押担保难以足额到位。以“分贷统还”模式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大多以信用贷款发放,没有要求项目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一旦出现风险,银行债权可能难以保障。三是分红办法过于简单,分成比例过高。采用固定分红模式的占98%以上,分红比例在5%到10%不等,仅个别项目考虑采取保底分红模式。四是生产经营风险不容忽视。一方面,贫困农户自身发展的种养殖业 ,风险很大,容易经营失败,造成烂账;另一方面,在县域参与“分贷统还”的企业项目自身实力有限,特别是涉农企业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带动能力有限,分红和贷款本息偿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四)贴息和补偿风险一是贴息不及时。扶贫小额信贷实行按季贴息,实际操作中,部分县市没有按季贴补到位。这其中包含因农户未按时支付贷款利息不能贴息以及农户贴息账号有误贴息款打不进的情况。二是风险补偿比例不统一。财政与银行的金融扶贫风险分摊比例一般为9:1或者8:2,但部分县将财政分摊比例进一步降低,如某县按5:5比例分摊。三是不及时启用风险补偿程序,影响扶贫小额信贷发放积极性。如某县已产生127.8万元的不良贷款,但没有给予任何风险补偿。 三、化解对策 (一)切实摸准贫困户信息基础。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准确,导致银行跟进错误,甚至形成不良。由于工作推进不严,很多非贫困户被识别进了贫困户系统,加上各地银行快速跟进,对这些非贫困户也放了扶贫贷款。贫困户重新识别,剔除了一些旧农户,增加一些新识别的农户,银行需更新评级授信资料,重新发放、审批和收回一些贷款。被剔除的贫困户所获得贷款产生的利息,需要由银行承担,加重了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的成本。扶贫部门务必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的、准确的贫困户信息摸底,完善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系统,修正完善对贫困农户的配套支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权威性。(二)选好参与扶贫的企业项目。大多数贫困农户属于“无技术、无产业、无资金”的“三无”人员,靠自身发展产业非常困难,因此贫困户要发展,务必要走产业带动的路子。要明确一定的遴选标准,高标准遴选一批有雄厚实力、有市场远景并且有扶贫责任感的扶贫带动型企业(项目),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社会公示,优先考虑遴选一些荣获国家级、省级或地市级的示范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于部分县市确实无较好基础的涉农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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