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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

2016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

(发布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16-12-30

前言 (1)

一、调研框架 (3)

二、调研组织及执行 (5)

三、主要分析成果 (6)

(一)老年人生活活动能力及依赖等级 (6)

(二)中国家庭老人护理负担 (8)

(三)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及缺口 (9)

(四)民众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及消费动因 (14)

(五)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 (16)

四、政策及发展建议 (20)

前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迁、家庭结构及生活方式变化等趋势持续深化,满足庞大的老年人群在养老及生活照料等方面的需求,实现人人“老有所养”、“老有所护”迫在眉睫。从国家战略的层面统

筹解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十三五”

规划纲要要求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康中国2030”规划则明确提出了“健

康老龄化”的概念,把老年人作为重点关注人群,从完善护理服务体系、建立多层次护理保障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产品及管理模式创新、加强护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对我国长期护理体系的建设做了战略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于2016年7月发布了《关于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全国15个地区探索

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

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健康老龄化”战略如何与现实接轨?政策落脚点在哪里?我国

老年人普遍的护理依赖等级是什么?他们正在接受哪些服务?需要哪种形式、哪种内容的护理服务?现状和需求之间存在哪些突出的缺口?老年人群中有哪些是需要政策重点倾斜的“特需”或“弱势”群

体?“健康中国2030”给商业保险机构创造了较大的发展空间,那

么老百姓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有什么样的认知和需求?发展短板在哪里?这些都是我国长期护理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必须首先解

答的问题。

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试点提供决策依据,为保险行业发展提供方向性建议,也为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养护和保障问题的关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团中央,于2016年7-9月份,开展了“大学生

保险责任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包括503所高校、20452名大学生

的志愿者团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专项调研,收集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数据。课题组委托国际知名咨询机构普华永道进行数据分析,形成了《2016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从“老年人生活活动能力及依

赖等级”、“中国家庭老人护理负担”、“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及缺口”、

“民众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及消费动因”、“长期护理服务机构

发展现状及问题”5个方面分析了我国长期护理服务及相关保障的需求和发展问题。

此次调研是保险行业第一次就长期护理问题进行的如此全面、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它具有很强的客观性,调查内容真实地反映了不同人群、不同地区在长期护理服务及其保障方面的诉求以及现实与需求之间的缺口,为我国长期护理体系的今天和未来描绘了较为完整而生动的蓝图。

此外,此次调研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这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作为非营利性社团组织,结合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需求,调动社会资源组织的一次社会调研活动,我们的目的是在把保险保障知识带入大学校园的同时,也引起全社会对养老、健康、护理等国家重大民生问题的关注和讨论。

一、调研框架

(一)概念界定

“长期护理”(Long Term Care)是指长期生活无法自理的人们

所需要的各种支持性的个人和社会服务。现存的各类定义在服务内容方面有一定差异。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其定义为围绕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或ADL)提供的协助性服务,包括

洗浴、穿衣、行走等活动项目。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生活照料服务”进行了更详细的定义,包括个人照料、家庭事务管理(例如房间清扫、做饭、购物等)、协助性服务(例如轮椅等行动辅助用品、安置扶手等安全用品)、技术性服务(例如安全报警装置、服药提醒系统)等等。

美国健康保险协会(HIAA)对长期护理的范围定义则更为广泛,是指“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疾病(包括早老性痴呆等认知障碍)或处于伤残状态下(即出现功能性损伤)的人提供的护理服务,可以包括健康医疗服务(例如住院护理、愈后的医疗护理以及康复护理和训练)、社会服务、居家服务、运送服务或心理护理和临终关怀等其他支持性服务”。

以上各类“长期护理”的定义在两个维度上有所差异:一是导致

服务需求的原因,可以包括身体机能性损伤和认知障碍;二是服务项目类别,可以包括生活照料服务、健康医疗服务、技术性服务以及运送和心理关怀等其它服务。其中每一个维度都对老年人生活质量有着

十分重要的影响,但由于我国长期护理的服务及保障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对有关问题的界定尚无定论。而考虑到本次调研对象为普通消费者,他们对“长期护理”这一概念可能较为陌生。因此,为降低问卷

调查的实施难度,本次研究把主题界定为相对狭窄的“由身体机能损伤造成的长期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即部分文献中出现的“照护服务”。

(二)问卷设计

本次调研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关注两类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及30-60岁成年人,分别反映这两类人群的需求重点:前者侧重于自身护理服务需求、护理现状及对相关保险保障的需求,后者侧重于老人护理给家庭带来的时间和经济负担以及本人对未来的保障需求。此外,调研还辅以家政机构护理服务供给情况的问卷,调查对象为机构负责人和护理人员。

消费者调查问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受访者个人及家庭的基本社会、经济及人口特征

2.老年人群:

自评健康状况及罹患慢性病情况

生活自理能力:进食、穿衣、洗澡、行走、如厕、控制排泄等方面的能力

目前获得的护理服务项目及时间长度

护理服务提供者及资金来源

对目前获得的护理服务的满意程度

希望得到的护理服务形式及时间长度

护理服务支付意愿

3.成年人群

家中需要长期护理照料的人数

本人及家人护理时间及费用支出

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人群覆盖情况

不愿意购买护理保险的原因

对不同长期护理保障产品(包括基本、中端、高端三类)的支付意愿

二、调研组织及执行

在消费者抽样方面,首先根据普华永道咨询公司的历史调查经验,确定每个省份1000份的目标样本量,并根据各地人口占全国总人口

的比例予以调整。其次,将各省所辖地级市按人均GDP平分为高中低三组,从每个组别中随机选取一个城市作为调研目的地,并将目标样本量按5:3:2的比例在各地级市之间进行匹配。在每个调研城市,根

据所在省份的人口年龄及性别比例进行样本数量配比,并要求调查团队做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地理分散。比如,对高收入城市,要求

调研地点分散到5个区县级单位,每个区县分散到10个乡镇(街道);等等。

消费者调研采取入户及街头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回收老年人及成年人有效问卷各34790和35168份,其中入户调查比例约为55%。

家政机构有效问卷为13920份。

三、主要分析成果

为聚集社会对长期护理发展的关注重点,报告从“老年人生活活动能力及依赖等级”、“中国家庭老人护理负担”、“老年人护理服务需

求及缺口”、“民众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及消费动因”、“长期护

理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5个方面开展了分析。

(一)老年人生活活动能力及依赖等级

报告使用国际通行的巴塞尔指数(Barthel index)评分方法,

衡量60岁以上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巴塞尔指数针对吃饭、沐浴、穿衣等10项1日常活动,根据老年人相应的自理能力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分值越高,生活自理能力越强。该分数随后被分为无需护理、轻度依赖、中度依赖和重度依赖四个等级。相应的分级标准为:100分能完全自理,无需他人照料;61-99分属于轻度依赖,生

活少部分需要他人照料;41-60分属于中度依赖,生活大部分需要他人照料;低于40分属重度依赖,生活全部需要他人照护。

调查显示,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身体机能和自理能力相比较年轻的老年人出现较为显著和迅速的退化。重度失能、完全依赖他人照料的人群占比从60-69岁低龄老人的6%上升至80-89岁高龄老

人的23%,90-99岁老人的完全依赖比例则更高。可以预见,随着我国

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人群规模将持续扩大,对护理服务的需求也将愈发突出。

1其它日常生活活动包括整理仪容、控制排泄、如厕、上下床铺、平地走动、上下楼梯等。

图1.各年龄组老人护理依赖等级

再深入分析,发现“无子”老人面临较高的失能风险。13%没有

子女的老人处于重度依赖状态,而这一比例在有一个、两个和三个子女的老人中仅为9%、8%和6%。这一结果说明,在缺乏家庭保障的情况下,“无子”、其中包括“失独”老人的生活状况和护理需要应引起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图2.护理依赖等级与子女人数

分地区来看,某个省份的人均GDP越低,生活完全依赖或大部分依赖他人照顾的老人占比越高。低收入地区因此更迫切需要建立长期护理制度。然而,这些地区政府的财政实力往往有限,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也许很难在民生保障工程方面投入大量资源,因此更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倾斜。

图3.护理依赖等级与人均GDP

(人均GDP:1最高,5最低)

(二)中国家庭老人护理负担

我们的调查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实际接受的护理时间中的绝大部分是由家庭成员提供的。79.9%家庭的主要护理服务提供者为配偶、子女或亲戚,第三方服务占比仅为21.1%。此外,在53%的家庭中,家庭成员提供的护理时间占比大于50%;家庭成员护理时间小于30%的家庭占比仅为18%。

图4.家庭成员承担护理时间占比

从护理费用来看,有22%的家庭由于是家人提供护理服务,没有相关费用支出;而在有护理开支的家庭中,大多数的每月服务费用集中在低于1000元和1000-3000元这两个水平,占比分别为31%和28%,

每月费用达3000元以上的仅为18%。虽然整体费用水平不是很高,

但其绝大多数都来源于老人自己或家庭支出,公共保障及商业保险等第三方支付的比例很低:能得到基本医疗或养老社会保险支付的人群占比仅为21%,能得到商业保险支付的比例更是不足4%。

图5.护理费用主要来源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受“养儿防老”、“居家养老”等传统观

念的影响,再加上我国护理保障体系和专业护理体系的发展相对滞后,失能老人的护理重担还是落在家庭成员身上。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进程的加速,老年人抚养比将持续上升,传统护理模式必将给整个家庭带来更大的时间和经济压力,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三)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及缺口

本次调研较为深入地调查了老年人群对护理服务在服务内容(包括帮助进食、帮助洗澡、陪同外出等日常生活服务)、服务方式(包括在家由家人照顾、由保姆或护理员照顾、到养老院等专业护理机构等)、服务时间、支付意愿等方面的需求和预期。

我们首先询问受访的60岁以上老年人在不考虑费用、服务资源

等因素的情况下,根据其自身健康状况而希望得到的护理服务,这能

在较大程度上反映老年人的实际护理需求。数据显示,只有28%的老人回答“不需要任何服务”,也就是说有七成以上的老年人由于各种

身体原因而有不同程度的护理服务需求。

深入分析发现,大部分老年人仍然希望“在家由家人或亲属照料”,人群占比高达45%。然而,随着收入的增长,对服务方式的偏好呈现更个性化的趋势:在每月可支配收入超过5000元的老年人中,很大一部分选择“到所在小区或社区办的护理机构”,占比近30%,远高

于较低收入的老人。可见,经济条件越好,老人就越希望得到能同时满足他们接近家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养老和接受专业服务等综合性需求的护理服务。

图6.护理方式需求与个人可支配收入

生活自理能力对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有十分显著的影响。中度和重度依赖状态的老人选择8小时以上护理时间的比例快速上升,从轻度依赖组别的8%分别上升至15%和23%。同时,他们选择居家护理方式的比例明显减少,而选择“到老年公寓、养老院等专业护理机构”的比例显著提升,分别达13%和17%;选择“在医院长期病房”的比例

也有较大幅度上升,分别达10%和13%。虽然医院护理方式只适合一小部分由于疾病而需要临床医疗看护的失能老人,并不是大部分需要长期生活照料的老人的理想护理方式2,但这些数据都体现了依赖程度高的老人对专业服务的客观需求。因此,一旦进入中度生活依赖状态,老人护理需求就出现跳跃式上升,他们对护理服务的时间长度和专业水平的要求都有显著的提高。

图7A.护理时间需求与护理依赖等级

图7B.护理方式需求与护理依赖等级

尽管存在实际的护理需求,但老年人对服务的整体支付意愿却不2事实上,目前许多老人在住院治疗后,由于无人照顾而被迫延长住院时间。这种“占床”现象给当地基本

高。根据调查,三分之一的受访老人不愿意支付任何护理服务费用,在有支付意愿的老人中,大多数每月愿意承担的费用也集中在1000 元以下(占比38.9%)和1000至3000元(占比19.4%)这两个水平。

愿意每月承担3000元(或5000元)以上的集中在月收入超过5000

元的高收入、依赖等级达到中度以上这两个人群。

表1.护理服务支付意愿与护理依赖等级

每月费用01~1,0001,001~3,0003,001~5,000大于5,000

依赖等级

<=4020.7%26.4%24.1%14.9%13.9%

41-6022.2%31.1%27.8%10%8.9%

61-9933.3%42%19.7% 3.7% 1.2%

10036.8%42.1%14% 3.5%0%

表2.护理服务支付意愿与可支配收入

每月费用01~1,0001,001~3,000大于3,000

月可支配收入

<200041.1%39.7%13.7% 5.5%

2000-500024.6%40.6%24.6%10.2%

>50009.3%38.4%40.7%11.6% 比较护理需求和目前接受的服务,我们发现老年人护理需求在时间长度和专业水平方面都存在较大缺口。

在服务时间方面,在每天2-4小时和4-8小时这两个中间时间段

上存在较大的使用缺口:实际获得的人数只有希望获得服务人数的50%。可见,除了2小时以下的轻度护理需求和8小时以上的刚性高度需求外,只有一半老年人的护理时间需要得到了满足。

图8.老年人护理时间需求缺口

在服务方式方面,虽然第三方护理服务的人数占比较低,但对有实际需要的老年人来说,现在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无论是由保姆或护理员提供的住家服务、医院长期病房、专业护理机构、福利院、还是社区护理机构,实际获得相应服务的人数比例都很低:只有40%的家政住家服务能得到满足,养老院(29%)、医院长期病房(28%)、福利院(19%)、社区护理机构(12%)等专业护理机构的需求满足度则更低,充分体现了民众心目中“养老床位一床难求”

的现象,专业服务严重短缺。

图9.老年人护理方式需求缺口

(四)民众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及消费动因

本次调研特别调查了30-60岁的人群3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度和购买动因。

为调查民众认知度,我们询问没有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受访者其不购买的原因。在受访的成年人中,主要的不购买原因按照重要性由强至弱排序分别是“我还年轻”(占比24.2%)、“我很健康”(17.3%)、

“产品价格太高”(16.2%)、“将来可以依靠子女、社保或房产套现”(14.3%)、“有经济实力购买专业护理服务”(13.5%)、“产品性价比

太低”(9.2%)及“产品没有配套护理服务或机构”(3.9%)。

图10.受访对象不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原因

长期护理保险与普通医疗保险十分不同的一点是,由于大多数人是因为衰老而进入护理依赖状态的,一般不可能治愈或立即康复,所以护理保险的保障期限一般较长,往往为10年以上,需要前期较长时间的资金积累才能保证投保人老年后的护理费用。因此,趁自己年3本次调研也调查了60岁以上老年人的保险认知和购买动因,但由于尚未退休的成年人是商业保险需要重点关注的群体,因此这里只显示对成年人的分析结果。

轻、健康的时候投保长期护理保险是最合理、最划算的选择。而年龄越大,健康风险越高,保费也就越贵。然而,我们的调查显示,由于许多人长期风险规划意识薄弱(选择“我还年轻”)、或对自己健康状

况过于乐观(选择“我很健康”),导致长期护理保险在成年人群中的

普及率很低。

此外,价格太高也是阻碍许多成年人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后,有相当部分人群对商业保险的内在自然需求较低,认为自己将来可以依靠其它保障或筹资手段(包括子女、社保、房产、经济收入等因素)来获得护理服务。

为调查民众的消费动因,我们询问已经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人群他们的购买原因。调查显示,促使成年人购买保险的最主要原因是“看重保障功能”,人群占比达38%;而“投资储蓄功能”次之,

占比22%;其它主要原因依次是“保费便宜”(占比18%)、“看重对应

护理机构”(占比14%),等等。

图11.受访对象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驱动因素

结合以上对不购买人群的分析来看,这一结果说明对于真正有购

买动力的人群来说,对未来护理费用的保障功能仍是他们最重视的因素。此外,保费水平和配套护理资源也是促使消费者购买商业护理保险的重要因素。最后来看排名第二投资储蓄功能,它的重要地位符合本节开头所描述的商业护理保险市场现状。这说明,目前“重投资、

轻保障”的产品结构满足了消费者对未来养老护理生活的一部分客观

需要,但整体来说还是片面的,特别是对潜在的风险保障需求有较大的缺口。

(五)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

在保姆/钟点工、养老院、福利院、社区护理机构等第三方服务

模式中,家政机构服务的占比最高,达48.2%,因此由家政人员提供

的定期或非定期上门服务是目前我国第三方护理服务的主要形式。我们针对这一重要市场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家政机构在护理服务供给、收费、人力资源储备等方面的发展现状和诉求。

调查显示,家政机构服务以协助进食(占比60%)、洗澡、做饭、清洁(以上占比均为40%)等生活照料性和家务性活动为主,协助看

病吃药、轮椅转移等专业性较强或较为繁重的服务项目占比较低,仅为25%。另外从服务时间来看,大多数家政护理服务的时间长度较短,都不超过一年:3至6个月与6至12个月的占比分别为26.9%和33.8%;

持续时间达2年以上的占比仅6.4%。

图12.家政机构护理服务项目

图13家政机构护理服务时间长度

这些结果说明,家政机构所能提供并不是完全专业的、长期性的护理服务,在照料失能老人、特别是需要长时间持续专业护理的重度失能老人方面很可能力不从心。除了其本身的业务特点和市场定位以外,这与家政机构的人才资源也有密切的关系。

根据调查,家政服务人员平均年龄为39岁,35-44岁服务人员占比最高,为38.6%,其次是45-54岁,而34岁以下的年轻服务人

员占比较低。这些服务人员中拥有2年以上服务经验的资深员工占比较低,约为29%,服务年限超过2年的服务人员也主要集中在35-54

岁这一年龄段。由此可见,包括老人护理的家政服务职业对年轻人来说吸引力较低,服务人员的流动性较大,不利于护理经验的积累,充分体现了人们常说的“好保姆难找”的现象。

图14.家政服务人员年龄分布

图15.家政人员服务年限

为更深入了解家政服务机构的发展诉求,我们从客户满意度低原因和环境障碍这两方面分析其所面临的内部和外部发展问题。结果显示,“收费过高”(占比27.5%)、“护理人员不专业”、“护理人员不尽

心”(两项占比均为25%)是客户对服务不满意的主要原因,而“房

租等运营成本过高”、“公众不愿意接受‘外人’护理”、“政府没有支

持政策”则是制约其发展的三个主要外部原因,占比均为22%左右,“找不到合适劳动力”、“缺乏护理行业标准”则排在其次。

图16.家政服务客户满意度低原因

图17.家政服务机构外部发展障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前 言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2 使用原则 2.1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

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2.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 3.1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2.4 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 3.2规定的范围。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3.1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3.1.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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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太平洋保险公司斥资500万美元建立了新系统,以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力求业务再创新高。科联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建立的“人寿保险管理系统”已交付使用。“人寿保险管理系统”可以更新太平洋公司团体及个人人寿保险的业务程序,包括从草签保险单、收取保险费到索赔、理赔的整个过程。 另外,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各地分公司中推广已经本地化的美国CSC提供的寿险综合业务系统。该套系统耗资1600多万元人民币,是泰康人寿近期信息化战略中最重要的举措。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产险综合业务系统则由尚洋和中科软合作开发。此外,尚洋和中科软还分别开发了新华人寿的投资型寿险综合业务系统和太平洋保险的寿险综合业务系统。 保险公司呼叫中心系统建设状况 在本次调查涉及的保险公司中,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经在全国的大部分省市实施了呼叫中心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试题库完整

1、人身保险按实施方式分为( )。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保险、联合传统人身保险和新型人身保险 保险和团体保险 强制人身保险和自愿人身保险 2、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指的是( )。 保险责任准备金 实际偿付能力 最低偿付能力 法定偿付能力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万能型人身保险特点的是( )。 兼具投资和保障功能 交费灵活、收费透明 通常不设定最低保证利率,投资收益可以在账户价格波动中反映出来 灵活性高,保额可调整 4、保险公司开业时最少要有( )人民币的资本。 1亿元 2亿元 5亿元 10亿元 5、保险公司根据已有资料尚不能作出准确的理赔结论,需进一步明确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而向事故的相关知情人、联系人或处理人进行核实取证的工作,属于( )。 理赔报案 理赔受理 理赔调查 理赔审核 6、理赔调查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以事故发生现场中与理赔案件有关的物质客体为对象的调查活动,属于( )。 走访调查 现场勘查

咨询和委托鉴定 7、保险理赔工作中,报案受理的第一项工作是( )。 保单信息查询 报案信息询问和记录 索赔指导 案件通报 8、理赔人员根据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索赔资料,结合投保单、健康告知、财务告知、体检资料、保单变更情况和既往赔付情况,对赔案进行审核,作出理赔结论并确定赔付金额,我们把这一过程称为( )。 理赔报案 理赔受理 理赔调查 理赔审核 9、当理赔案件进入保险金给付环节时,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3日 5日 10日 30日 10、以一次事故所发生的赔款总额来确定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是( )。 溢额再保险 险位超赔再保险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 11、关于疾病身故,在保险理赔时应该重点关注( )。 是否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职业类别 遗书、遗嘱等书面材料 投保经历

中国保险业经营状况分析报告

中国保险业2001年经营状况分析 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 本篇分析报告是围绕保费、利润、资产等主要指标,从保险市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情况三个方面,对2001年全国保险市场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本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各保险公司及各保监办提供的季度报表,由各保险公司的各季度《业务统计表》中的“本期数”累加而得,可能存在与本书其他部分所列数据略有出入的现象。 一、2001年保险市场基本状况 (一)保险业务发展较快,保费收入增势强劲 全年各保险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112.28亿元,同比增加520.91亿元,增长32.73%,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18.44个百分点。2001年保险密度168.98元,较上年增加41.31元,保险深度2.2%,较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 1、财产险业务情况 全年财产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88.24亿元,同比增加78.19亿元,增长12.82% ,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0.59个百分点。 5010015020025099.199.299.399.400.100.200.300.401.101.201.301.4 时间 保费收入(亿元) 趋势线 收入) 5101520253035404550 00.100.200.300.401.101.201.301.4 增长率 % 增长率) 财产险业务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是全年保费收入的同比增长呈“前高后低”的态势。 全年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21.72亿元,同比增加49.27亿元,增长13.23%,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8.27个百分点。 全年企业财产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22.19亿元,同比增加5.03亿元,增长4.29%,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1.16个百分点。 全年货运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0.66亿元,同比增加3.91亿元,增长10.64%,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6.56个百分点。 占货运险比重约1/3的进出口货物保险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3.96亿元,同比增加0.9亿元,增长6.89%,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0.95个百分点。 全年责任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7.49亿元,同比增加6.21亿元,增长29.18%,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2.81个百分点。 全年家财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8.88亿元,同比增加6.55亿元,增长53.12%,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52.47个百分点。 全年保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32亿元,同比增加2.45亿元,增长131.02%,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100.25个百分点。 全年出现负增长的险种有农业保险、信用保险和航天保险,尤其农业保险负增长的态势在各季度均表现得比较明显。 财险总 保 费 机动车及三 者 险 企 财 险 货 运 险 责 任 险 家 财 险 保证 保 险 2000年2001年 者责任险63.01%49.27亿元 企财险5%亿元责任险7.94%亿元亿元 7.22亿元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责任免除 第九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交通肇事逃逸;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国内财险保险公司综合竞争力分析报告

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综合竞争力分析一、主要财产保险公司

二、据人保财险公司提供的2010年保险公司车险市场份额: 其他, 20.42% 大地, 3.60%人保, 38.52%中华, 5.00% 华泰, 2.85%平安, 16.42% 太保, 13.19%

三、据中国车险网最新统计的2011年车险满意度在线调查,各主要车险企业的满意度排名如下:

四、各保险公司简介 1、人保财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11.418亿元。人保财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拥有遍布全国城乡的机构网络,包括1万多个机构网点,320多个地(市)级承保、理赔/客服和财务中心。作为完善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对公司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差异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人 保财险在市场份额中占很大优势,同时PICC品牌在国内外享有广泛影响和显著声誉。 2、太平洋保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专业 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 亿元。公司在全国拥有40家分公司,2200余家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以及包括万余名销售代表在内的直销团队。公司按照"集团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基本要求,在"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思想指导下,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积极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保障服务。市场份额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主要经营指标在产 险市场上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太平洋产险秉承“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的核心价 值观,以“用心承诺,用爱负责”为服务理念,坚持推动和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增长,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积极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3、平安保险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长期以来经营和发展的基础,23年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6最新版)[优质文档]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6)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六)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七)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20171228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道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纯风险损失率表(2017修订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道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纯风险费率(2017修订 版) 目录 一、总则 二、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三、使用原则和方法 四、纯风险损失率表 五、纯风险保费计算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道路建筑工程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行业经营数据,研究道路建筑工程风险特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道路工程是指各种道路建设工程,包括道路包含的桥梁、隧道、临时工程等构筑物建设工程。 二、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道路建筑工程纯风险损失率表包括:路基纯风险损失率表、路面及其他房建类构筑物纯风险损失率表、桥梁纯风险损失率表、隧道纯风险损失率表、临时工程纯风险损失率表、第三者责任纯风险损失率表。每项损失率表中均包括基准纯风险损失率、风险调整因子及免赔调整因子三部分。 三、使用原则和方法 1、基准纯风险损失率及风险调整因子的应用 对于分项风险,其估计的纯风险损失率采用下面的公式计算: 分项纯风险损失率=基准纯风险损失率×风险调整因子1×风险调整因子 2 ×风险调整因子3 ×…×免赔调整因子 调整因子根据道路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定,存在多种影响因子的,应该选取多个因子;多个因子与基准纯风险损失率相乘,即为该道路建筑工程可能遭受风险的估计纯风险损失率。 2、免赔调整因子的应用 使用基准免赔作为免赔时,其损失率为基准纯风险损失率;使用其他数额作为免赔时,应使用相应的免赔调整因子进行调整;免赔调整因子包括免赔额调整因子与免赔率调整因子

两部分,当其共同影响时,应该选取两项因子的乘积。 对于非表中免赔数额,可以采用线性插值法确定免赔调整因子;不推荐使用低于基准免赔额的免赔额,如确有需要,当免赔额为0元时,调整因子取2.0。 本损失率表优先按照保单中各分项标的(如路基、桥梁等)免赔核定免赔调整因子,当保单以灾种设置免赔时,路基、路面及其他房建类构筑物、桥梁、临时工程按照暴雨(洪水)免赔数值核定其免赔调整因子。 3、对于隧道工程造价占比超过60%的标的,应扩展地下工程条款。 四、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物质分项纯风险损失率表 1.路基部分 1.1 路基基准纯风险损失率 1.2路基风险调整因子 1.3免赔调整因子 1.3.1免赔额调整因子 1.3.2免赔率调整因子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 2003-04-29资料来源:全景网络 一、行业发展状况 1.保险行业的特点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是专门以风险为经营对象、为人们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同时具备储蓄功能。与一般的企业相比,保险业具有投资需求大、经营周期长、利润率稳定的特点,是典型的以创新来推动增长的金融产业。其中产险业具有高度周期性[1]。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保险按其目的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对公民强制征收保费,形成保险基金,以对投保人提供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强制性,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给予支持;商业保险是按商业原则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保险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截至2002年底,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总资产达到1241.9亿元,商业保险公司总资产达6494.1亿元。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商业保险。 3.中国保险业发展状况 中国保险业尚处于成长初期,发展速度较快。全国保费收入由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3053.14元,年均增长速度34.4%,远远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现保费收入世界排名在15-20位之间。 从世界各国保险业的发展经历看,寿险业的发展速度大大高于非寿险业。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经历了相同的变化:从1992至2002十年间,寿险保费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8%,而产险保费收入的增长仅为18.1%;1980年保险业全面恢复时,寿险保费收入几乎为零,1992年,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30.4%,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开始超过产险,2002年,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74.5%,而且这一趋势还将继续下去。 伴随着保费收入以大大高于国民收入和人口数量增长的速度增加,我国的保险深度(保费收入/GDP)和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这两个保险市场成熟度指标不断增长。截至2002年底,中国保险深度达到3%,保险密度为237.6元,较之世界发达国家保险深

(金融保险)中国保险产业分析报告

99中国保险产业分析报告 日期:1999-10-31 市场经济实际上是风险经济,保险是保障市场经济稳定和有效运行的前提。在市场经济下,保险业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为经济风险提供补偿,也可以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来源。它一方面以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将社会分散的资金积累成保险基金,以最小的劳动耗费和合理的赔付支出,为国家创造更多的税收,同时为保险公司自身创造更多的基金积累和利润。这主要体现为保险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用积累的保险基金来补偿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给付保险金,为社会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从而起到"精巧的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第一章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同其它金融市场一样,中国的保险业和保险市场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初步改变了过去那种独家经营、险种单一、收入微小、增长缓慢、缺少法制的状况。 一.市场主体不断增加,有竞争的保险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尽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统一经营中国保险市场的体制有其特定的客观原因,也的确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缺乏有竞争的体制,导致中国保险业活力不足、经营效率低和费率水平过高。为了促进中国保险业的竞争的发展,国家主

管部门,除继续支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发展外,又陆续批准设立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在试点建立综合性保险公司的同时,从1988年起开始尝试建立专业经营的人寿保险公司,分别于四川省,大连市,沈阳市,长沙市和厦门市批准设立了5家人寿保险公司。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又先后组建17家人寿保险公司。人保公司在这17家人寿保险公司中都有一定的股份。此外,另两家非寿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和大众保险公司分别于1994年10月和1995年1月成立。保险法颁布后,将17家专业保险公司全部并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设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并于1996年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批准设立了新华人寿,泰安人寿2家寿险和华泰保险,永安保险和华安保险3家非寿险公司。到1997年1月,中国共有中资的非寿险公司6家,寿险公司2家和综合性保险公司3家,保险业的员工约有14万。1996年保费总收入77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寿险为324亿元人民币,非寿险为452亿元人民币。这样,截止到目前,中国已有31家保险公司,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发展的格局。于此同时,鉴于我国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一些企业和企业集团正在筹建保险机构,以适应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其中有的已向保险监管部门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报告。在我国各大城市开设代表处达数年之久的外国保险公司亦急于进入我国市场。这些都将增加保险市场的主体,促进保险市场的发育。再者,保险中介人制度的实施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代理人在我国保险界是启用得较早的一种中介人组织,也是今后将要大力发展的一种中介模式。1996年12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内各城市组织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近20万人参加,这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保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分析(doc 49页)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分析(doc 49页)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 2003-04-29资料来源:全景网络 一、行业发展状况 1.保险行业的特点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是专门以风险为经营对象、为人们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同时具备储蓄功能。与一般的企业相比,保险业具有投资需求大、经营周期长、利润率稳定的特点,是典型的以创新来推动增长的金融产业。其中产险业具有高度周期性[1]。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保险按其目的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对公民强制征收保费,形成保险基金,以对投保人提供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强制性,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给予支持;商业保险是按商业原则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保险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截至2002年底,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总资产达到1241.9亿元,商业保险公司总资产达6494.1亿元。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商业保险。

二、行业竞争格局 截至2002年底,保险公司数量发展到54家,总资产达6494.1元,保险营销员超过100万人。初步形成以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格局。 1979年我国保险业务恢复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完全垄断市常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的成立打破了这一格局。同年,交通银行成立保险部(太平洋保险公司前身)。这两家股份制保险公司成立后,迅速把业务拓展到全国范围,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展开了竞争。从90年代开始,股份制的新华、泰康、华泰及外资友邦、东京上海、皇家太阳联合等保险公司先后成立,市场竞争主体多元化的态势开始形成。截至2002年底,保险公司数量发展到54家,其中国有独资保险公司5家,股份制保险公司15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20家,外资保险公司14家。另外,还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112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内地的14个城市设立了199个代表处,等待进入中国保险市常 1996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公司(简称中保集团),下设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再保险三个专业子公司, 实行分业经营。1998年底,中保集团被撤销,三个子公司成为独立法人,其中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

最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目录 前言 (1)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3) 1 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 (3) 1.1 脑膜的结构损伤 (3) 1.2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 (3) 1.3 意识功能障碍 (4) 2 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4) 2.1 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 (4) 2.2 视功能障碍 (5) 2.3 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 (6) 2.4 眼睑结构损伤 (6) 2.5 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 (6) 2.6 听功能障碍 (6) 3 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 (7) 3.1 鼻的结构损伤 (7) 3.2 口腔的结构损伤 (7) 3.3 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 (7) 4 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7) 4.1 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 (7) 4.2 脾结构损伤 (8) 4.3 肺的结构损伤 (8) 4.4 胸廓的结构损伤 (8) 5 消化、代谢和内分泌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8) 5.1 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 (8) 5.2 肠的结构损伤 (8) 5.3 胃结构损伤 (9) 5.4 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 (9) 5.5 肝结构损伤 (9) 6 泌尿和生殖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9) 6.1 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 (9) 6.2 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 (10) 7 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10) 7.1 头颈部的结构损伤 (10) 7.2 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 (11) 7.3 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11) 7.4 骨盆部的结构损伤 (12) 7.5 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12) 7.6 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13) 7.7 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功能障碍 (13) 7.8 肌肉力量功能障碍 (14) 8 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15) 8.1 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15) 8.2 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16)

2020年中国保险科技行业调研报告

2020年中国保险科技行业调研报告 疫情之下,各保险企业积极推行零接触的在线理赔服务,简化理赔流程,同时在开展业务时更多依托于线上营销并实现在线投保核保,而这一切的背后其实是保险科技正在发挥其巨大的应用价值。正是由于过去几年保险科技的快速发展,许多保险机构已经形成了体系化的线上运营流程,从而为此次应对疫情提供了必要的底层技术支持。相信疫情过后,保险行业会更加重视保险科技的发展,行业转型升级的进程仍将进一步深化。在此背景下,本报告将从保险科技发展背景、落地应用现状、行业发展趋势三个部分进行分析和解读。 发展背景: 驱动:在中国保险行业高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多数险企经营惨淡的现状,另外长期的粗放式发展方式更是带来了诸多行业痛点。因此,科技驱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必由之路。 战略:传统保险公司积极投入保险科技建设,以平安、国寿、太保、人保为代表的大型险企近几年纷纷将“保险+科技”提到战略高度,2019年中国保险机构的科技投入达319亿元,预计2022年将增长到534亿。 资本:2019年中国保险科技创业企业在一级市场的融资金额达39.8亿元,相比于支付、信贷等金融科技领域,保险科技的发

展更加平缓却一直维持着资本热度,预计未来三到五年行业将迎来上市窗口期。 保险科技落地应用: 本报告第二章主要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四项核心技术在保险价值链中的落地应用进行梳理分析。 云计算:由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都需要底层的算力支持,因此云计算是企业发展保险科技的第一步。然而对数据安全的顾虑限制了当前保险公有云的发展,不过随着监管的完善和行业标准的建立,这一桎梏将逐渐被打破。 大数据:大数据技术的意义在于从海量数据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从而改变传统的定价、营销、核保方式。 人工智能:2019年保险机构人工智能投入达42.9亿,人工智能带来的价值是实现企业的降本增效。其中,重人力的业务成为人工智能主要渗透场景,保守预计2022年人工智能可以为行业节省350亿左右的潜在人力成本。 区块链:区块链本质上是解决保险行业互信问题,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打破信息壁垒。目前区块链在保险行业整体处在试点落地阶段,2019年行业投入约3亿,不过在监管的牵头下,区块链未来能够发挥巨大的应用价值。 发展趋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题库+答案

1、人身保险按实施方式分为(D )。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保险、联合传统人身保险和新型人身保险 保险和团体保险 强制人身保险和自愿人身保险 2、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指的是(B )。 保险责任准备金 实际偿付能力 最低偿付能力 法定偿付能力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万能型人身保险特点的是( C)。 兼具投资和保障功能 交费灵活、收费透明 通常不设定最低保证利率,投资收益可以在账户价格波动中反映出来 灵活性高,保额可调整 4、保险公司开业时最少要有( B)人民币的资本。 1亿元 2亿元 5亿元 10亿元 5、保险公司根据已有资料尚不能作出准确的理赔结论,需进一步明确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而向事故的相关知情人、联系人或处理人进行核实取证的工作,属于(C )。 理赔报案 理赔受理 理赔调查 理赔审核 6、理赔调查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以事故发生现场中与理赔案件有关的物质客体为对象的调查活动,属于( B)。 走访调查 现场勘查

咨询和委托鉴定 7、保险理赔工作中,报案受理的第一项工作是( B)。 保单信息查询 报案信息询问和记录 索赔指导 案件通报 8、理赔人员根据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索赔资料,结合投保单、健康告知、财务告知、体检资料、保单变更情况和既往赔付情况,对赔案进行审核,作出理赔结论并确定赔付金额,我们把这一过程称为(D )。 理赔报案 理赔受理 理赔调查 理赔审核 9、当理赔案件进入保险金给付环节时,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C )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3日 5日 10日 30日 10、以一次事故所发生的赔款总额来确定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是 (D )。 溢额再保险 险位超赔再保险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 11、关于疾病身故,在保险理赔时应该重点关注( A)。 是否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职业类别 遗书、遗嘱等书面材料 投保经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保险单载明车牌号码的机动车辆,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保险单载明车牌号码的机动车辆,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中国平安案例分析报告

一.现状综述 (一). 行业与市场发展动态 1.保险行业现状分析 (1).我国保险行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二十多年来取得了非常骄人的成绩,无论是行业的规模,保险市场主体的数量,还是各类保险的深度和密度;无论是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还是保险对国民经济、人民生活的影响,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2).国寿险市场的六巨头——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保险、太平洋人寿、人保寿险和泰康人寿,占据寿险市场80%的份额;国保费规模最大的七大标杆地区——、、、、、和,囊括45%的保费收入。 (3).2006-2015年是我国人口负担系数不断创新低和中青年劳动力人口创新高时期,也是我国建立覆盖全民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关键时期,商业保险在承担社会管理功能的同时将得到飞跃式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将成为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手。 2.发展前景 (1).现在我国国营经济仍占主导地位,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人的养老问题仍靠国有经济。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解决养老问题应是多层次的,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应及早解决养老的问题。 (2).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 (3).金融危机使得经济增长减缓,失业增加,人们的收入减少,消费水平下降,但是却给保险业带来了绝好的发展机会,在这个百废待兴的节骨眼上加大增员数量,提高展业效率将是一个很好的推动。 (4).目前寿险客户最关心的问题占前三位的分别是医疗、住房和物价,而医疗保障的问题已排在第一位,我国12亿多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客观上也需要人寿保险来解决。我国现在城市95%以上有15岁以下子女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少儿人寿

保险备受青睐;截至2012年末,我国人口总数为135404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3%,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而按照联合国统计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为“老龄化社会”;超过14%为“老龄社会”。所以,不论是少儿市场还是老人市场,都将是庞大的。由此可见,未来我国寿险行业市场空间较大。 二.中国保险行业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中国保险业发展态势良好,但与发达国家保险业水平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应占当年国生产总值的5%左右,西方发达国家年保费收入一般占本国国生产总值的8%~10%,而中国2011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生产总值的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中国2011年人均保费为1200元,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中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行业部还存在一些问题,正是这些问题制约着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一)行业发展方式粗放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基础和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沿袭下来的粗放发展模式却没有发生改变,保险行业总体上仍停留在争抢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低层次竞争水平上。大部分保险公司主要靠“人海战术”、快速增设机构、铺摊子实现外延式扩,而忽视了公司的部管理和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有的公司甚至不惜违规,不顾成本效益,一味追求速度规模和市场份额。这样粗放的发展方式不仅无法满足中国日益年轻化、知识化消费群体的保险保障需求,甚至会伤害消费者的利益,引发消费者的不信任。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doc 24)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doc 24)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 一、行业发展状况 1.保险行业的特点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是专门以风险为经营对象、为人们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同时具备储蓄功能。与一般的企业相比,保险业具有投资需求大、经营周期长、利润率稳定的特点,是典型的以创新来推动增长的金融产业。其中产险业具有高度周期性[1]。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保险按其目的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对公民强制征收保费,形成保险基金,以对投保人提供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强制性,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给予支持;商业保险是按商业原则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保险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截至2002年底,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总资

产达到1241.9亿元,商业保险公司总资产达6494.1亿元。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商业保险。 3.中国保险业发展状况 中国保险业尚处于成长初期,发展速度较快。全国保费收入由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3053.14元,年均增长速度34.4%,远远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现保费收入世界排名在15-20位之间。 从世界各国保险业的发展经历看,寿险业的发展速度大大高于非寿险业。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经历了相同的变化:从1992至2002十年间,寿险保费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8%,而产险保费收入的增长仅为18.1%;1980年保险业全面恢复时,寿险保费收入几乎为零,1992年,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30.4%,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开始超过产险,2002年,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74.5%,而且这一趋势还将继续下去。 伴随着保费收入以大大高于国民收入和人口数量增长的速度增加,我国的保险深度(保费收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家有家法,行有行规。保险业作为一个重要行业,它也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来促进整个行业 健康有序的发展与运行。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够对这一协会有清晰的认识,下面就向大家介绍有关保险行业协会的基础知识。 门内人的“耻辱” 小张刚刚毕业于北京一所不知名大学,由于学校知名度并不高,且自 己所学专业也较为“冷门”。为此,他找工作的经历也较为坎坷。考虑到自己都已经大学毕业,再也不能向家人伸手要钱。 最终他不顾身边人的反对,决定先进入门槛较低的保险行业,求个生 计。“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他在选择这个行业时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不过,那只是门外人的 片面之词,经过在这个行业的摸爬滚打,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这个行业。

在时间的发酵下,他对于保险行业的知识也是越来越自信。可是,在 与朋友的一次聊天中,他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竟然连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都不知道,不知道并非是闻所未闻,而是缺乏对这一协会的整体认识。 在朋友的刺激下,一种前所未有的“耻辱感”油然而生。他决定认真 学习一下保险行业的基本知识,给自己增加理论“装备”,而不仅仅是为了实践而实践。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介绍 据了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01年3月12日成立,距今已经十几个 年头。它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行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顾名思义,就是指一个行业内的组织,是种民间 性的团体,它的作用就是同行集中在一起共同分析市场行情,制定行业内的活动规则,或者叫做游戏规则 ,协调市场行业,向有关部门反映业界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将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向业内人士转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宗旨就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 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国家对保险 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会员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 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2018年中国寿险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2018年中国寿险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目录 1、美国寿险行业危机................................................................................... - 5 -1.1、银行业危机为起始,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 ......................................... - 5 -1. 2、美国寿险行业:利率波动与投资失败 ................................................ - 8 - 1.3、互联网泡沫破灭,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 11 - 2、日本寿险行业危机................................................................................. - 13 -2.1、日本寿险行业:二战后快速腾飞 ..................................................... - 13 - 2.2、资产投资收益率下滑,巨额利差损拖垮寿险公司............................. - 15 - 3、台湾寿险行业危机................................................................................. - 19 -3.1、基准利率断崖式下跌,投资海外市场 .............................................. - 20 - 3.2、IFRS-4实行,台湾寿险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 23 - 4、中国寿险行业:以史为鉴,砥砺奋进..................................................... - 24 -4.1、寿险行业起步,预定利率管制放开.................................................. - 24 -4.2、人身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万能型保险一枝独秀 ................................ - 25 -4.3、以风险为导向,控制经营风险......................................................... - 28 -4.4、控制2018开门红风险,长期利好行业稳健发展............................... - 32 - 4.5、资管新规出台,利好长期保障型险种销售 ....................................... - 35 - 5、监管利于行业长期发展,板块估值仍低 ................................................. - 38 - 6、风险提示............................................................................................... - 39 - 图1、美国道琼斯指数(1927-1935)............................................................ - 6 -图2、美国银行倒闭数量(1921-1933) ........................................................ - 6 -图3、美国实际GDP(1960-1990) .............................................................. - 7 -图4、美国实际利率、CPI与失业率(1970-1995) ....................................... - 7 -图5、美国金融市场发展历程(1933-1982) ................................................. - 7 -图6、美国联邦基金利率(1961-2000) ........................................................ - 8 -图7、美国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及同比增速(1980-1995)................................ - 8 -图8、美国30年期抵押贷款固定利率(1975-1993)..................................... - 9 -图9、美国债券收益率(1975-1993) ................................................................ - 9 -图10、美国垃圾债及10年期国债收益率(1978-1996)................................ - 9 -图11、美国债券违约率(1978-1996).......................................................... - 9 -图12、公司报告资产增长率及行业均值(1980-1990) ............................... - 10 -图13、执行人寿保险公司垃圾债券资产占比(1990) ................................ - 10 -图14、美国寿险公司资产配臵情况(1980-1995) ...................................... - 10 -图15、美国寿险资产投资收益率与结算利率(1980-2012) ........................ - 10 -图16、美国寿险公司数(1975-1995).........................................................- 11 -图17、美国寿险/健康险公司倒闭数量及破产率(1980-1995).....................- 11 -图18、美国寿险公司资产配臵情况(1990-2007) .......................................- 11 -图19、S&P 500 指数走势(1995-2003).....................................................- 11 -图20、美国寿险公司投资回报率(1995-2005).......................................... - 12 -图21、美国寿险/健康险公司倒闭数量及破产率(1995-2010).................... - 12 -图22、美国保险业监管发展历程(1860-至今).......................................... - 13 -图23、日本GDP及家庭月实收入同比增速(1951-1990) .......................... - 14 -图24、日本寿险保费收入及同比增速(1951-1990)................................... - 14 -图25、日本人均寿险保费及人均GDP同比增速(1983-2000) ................... - 14 -图26、日本寿险密度和深度(1983-200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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