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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晋升推荐评审方案(定稿)

XX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晋升推荐评审方案(定稿)
XX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晋升推荐评审方案(定稿)

XX中心校教师中级职称晋升推荐评审方案

(2XX年9月26日教代会通过)

根据省市《关于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和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各级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评审程序:

1、公示:公示当年上级下达指标数和当年职评文件有关要求。

2、申请:申报教师结合自身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列出业绩一览表并提供相应印证材料原件。

3、评审:定量积分,公示积分。

4、公示推荐上报名单。

二、评审办法:

1、指标分配。

全镇分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两条线推荐评审,指标分配由职评组综合考虑集体确定。

2、资格审查。

在申报人员中进行晋升中级职称资格审查,符合基本硬条件要求的进入考评“积分”。

3、积分项目。

(1)教龄积分:每年积1分。计算办法:截止时间为当年评审职称的当月底,不足半年积0.5分,超过半年不足1年积1分。

(2)任现职年限积分:每年积0.6分。计算办法:截止时间为当年评审职称的当月底,不足半年积0.3分,超过半年不足1年积0.6分。

(3)学历:中师1分,专科2分,本科3分。(双专科视为本科)

(4)出勤考核积分。近三年以学期为单位,出现旷工、旷课的分别积—5分、—2分。(以学校通报为依据)

(5)担任班主任积分。近三年每期积1分,语、数、艺体综合教研组长每期积0.5分,校级领导每期积1.5分,其于行政人员每学期积分1分。

(6)业绩:

①竞赛指导教师积分。近三年以证书为依据(抽奖获奖除外),获省、市、区指导教师奖每项活动分别积2、1.5、1分,同一项目只计最高级别一次,合作指导积分平摊,三年累计最高积3分。

②教师竞赛活动获奖积分。近三年以证书为依据,获省、市、区、镇奖分别积2、1.5、1、0.5分,同一活动只计最高级别一次,三年累计最高积3分。(说课活动获奖相应级别拆半计算)

③论文或经验文章积分。所评学科本专业论文或经验文章发表或获奖或交流,省、市、区、每篇分别积2、1.5、1分,同一篇文章只计最高级别一次,合著积分平摊,近三年累计最高积3分。

④课题研究积分。参研区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并积极开展研究(提供参研过程资料)积1分;参研课题研究取得结题三等奖以上成果积2分,未获奖积1分,近三年累计最高积3分。

⑤教学成绩积分。

小学教师近三年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分;每期提高1个档次的再积1分;未获得等次奖的教师一期保底计4分,但名次全镇倒数一名的科目不计保底分;语数专任教师按所担任的语数科目成绩计算,如担任两个班级语文或数学以上,按其语数科等次奖积分之和乘以65%计算;综合科专职教师按所教科目成绩积分总数除以科次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其教学积分,该教师是否列入等次奖按所

任科目超县平均分值进行品迭,如未获等次奖,在计算保底分时要扣除所任科次里倒数一名的比例分值;中心校中干及点村小校级干部按参评教师积分的平均数的1.1倍计算,如实有积分超过的按实有积分计算;艺体教师及其他岗位教师根据其近三年“德、能、勤、绩”综合表现情况由职评组进行综合考核(按10.0分制进行打分,最低不能低于7分),考核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9.5-10.0为优秀,9.0-9.4为良,8.0-8.9为中,7.0-7.9为合格,优秀的按参评教师积分的平均数的1.1倍计算,良按参评教师积分的平均数计算,中按参评教师积分的平均数的90%计算,合格的按参评教师的的平均数的70%计算。2010—2011学年按原中心校教学名次积分办法进行,第一名积5分,其它名次依次递减0.5分,每上升1个名次积0.5分。

幼儿教师保育质量积分。由中心园参照小学具体拟定。

4、职评组考核积分。

职评组全体成员对参评教师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评价,按10.0分制进行打分,最低不能低于7分,职评组评价平均得分为该教师的德、能、勤、绩”综合评价积分(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艺体教师及其他岗位教师不再重复进行此项考核,按第“⑤教学成绩”中的职评组考核平均得分计算。

三、推荐上报

1、参评教师考核总积分(各项积分之和)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监督。

2、公示期结束后根据指标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评审人员。

3、被确定的推荐人员填写相关表册资料,按规定时间和报送资料要求上报资料。

四、老教师晋升中级职称和镇外调进中级职称教师职称挂靠

1、老教师晋升中级职称,截止评职当年8月31日(以档案年龄时间为准),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爱岗敬业,工作积极,无师德一票否决情况,只要评职硬条件要求达到,不进行积分排名,优先推荐晋职评审(若当年指标不足,则离退休时间最短的优先),剩余指标再按积分依次推荐评审。

2、镇外调进中级职称教师职称挂靠,只要连续两年所教学科中有两次以上获教学质量等次奖,优先挂靠职称,剩余指标再按积分依次推荐评审。

3、若当年指标不足,挂靠和老教师,老教师优先。

说明:

1、若本方案中有与当年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相抵触地方,以文件精神为准。

2、非主管部门奖和民间组织奖,分别积相应项目相应积分分值的1/2和1/3。

3、本方案未尽事宜职评组集体研究决定。

4、本方案教代会通过执行。

20XX年9月26日

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方案(样本)

xxxx中学 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方案根据《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申报审核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曲教体[2020]56号)文件精神,按照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工作,为确保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xxxx中学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小组,负责本校职称考核聘任工作。 一、考核聘任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xxx 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xxx 办公室主任 考核聘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荐 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符合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老师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现场公布。推荐工作程序及会议时间如下: (一)民主推荐时间:拟定于xxxx年xx月xx日教职工大会上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荐。 (二)推荐程序: 1.根据会议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向罗平县教育体育局报备并经同意方可进行。

2.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云人社发〔2016〕99号、曲人社〔2016〕139号、曲教体字[2020]56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及其他要求。 3.申报教师个人述职。 4.发放推荐表。 5.专业技术人员无记名投票。 6.公布推荐结果。 7.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小组签字确认。 三、考核聘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及程序 (一)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学校教师职称推荐及考核聘任工作。(责任人:xxx) 2、审核教师履现职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责任人:xxx、xxx) 3、审核教师担任班主任、年级主任工作经历。(责任人:xxx、xxx) 4、审核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经历。(责任人:xxx、xxx) 5、审核教师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责任人:xxx、xxx) 6、撰写教师申报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责任人:工作小组全体人员) 7、组织专技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做好宣传、布置等会议记录。(责任人:xxx、xxx) 8、采集录入上报各类信息。(责任人:xxx) 9、整理装订盖章报送。(责任人:办公室工作人员)

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细则

怀化市宏宇小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经宏宇小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怀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怀化市教育局职改办关于申报教师职务的评分细则,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聘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操作由教务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报批,教研督导室、德育安全处、后勤总务处等部门参与考评。 二、申报晋升资格 1、申报小学高级:起始学历中师以上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满5年的,起始学历本科以上任教满1年以上的。本人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信息技术培训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有一年以上农村从教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 2、申报初任小一:中师以上学历,从教一年以上并转正定级的教师。 三、申报程序 本人申报→按评审细则自评→职称领导小组评审计分→公示初评排序计分信息→参评对象根据相应指标填表整理材料→上报材料参评 四、评审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评分细则打分排序。 2、公示评分结果,严格按分数确定参评对象,严禁插队,徇私。 3、需下乡支教的老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参照评分细则打分排队,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依序安排支教。 3、方案、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因政策原因若有调整改动,需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师。 4、如有违规违纪受处理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怀化市宏宇小学 2013年5月制怀化市宏宇小学专业技术教师申报职务晋升评分细则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资料

沙河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相关部门关于岗位聘任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2009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聘任)或聘任时间(拔高)、教龄为主,行政职务、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分值不宜过高的原则,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2013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 截止2013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参照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聘任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无严重的教学事故);

(3)、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 (4)、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和聘任年限。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基本任职年限,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3年1月-2015年12月。 三、聘任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年限,一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二)、教龄年限赋分(以教龄为准,不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一年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4年2月11日|发布:教师|分类:教师资讯|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 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 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 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 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 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 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 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 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 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取 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使职称评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教育和人社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注重实绩原则:注重教师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2、资历倾斜原则:考虑教师教龄、资历及临近退休等相关因素,并予以适当倾斜。 3、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本方案组织评聘工作,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二、基本条件 (一)评聘对象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师德规范,且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近一年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聘: (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2)教育教学行为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不称职的; (3)因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受到查处的; (4)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5)不符合上级部门关于职称评聘相关规定的。 三、评分细则

(一)资历 1、教(工)龄:参加工作年限,每年计2分。(以工资信息表中参加工作的时间为依据) 2、任职资格: A、取得现任职称资格每年计1分(提供现职资格证书原件); B、取得拟聘职称资格(即所申报的职称资格),每年计1.5分,但与现任职称资格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分。(提供拟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3、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按等次计分:研究生5分,本科(含双专)4分、专科3分、中师2分。 4、校龄:进入本校工作(从借入算起)15年内每年记1分,超过15年,每增加5年加2分(如:满20年记17分,满25年记19分,满30年记21分,满35年计23分)。 (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以近五年(十个学期)中每学期本人绩效考核分与全校教师绩效平均分之差的总和,按考核年数平均,计算出年均考核分,再加基础分100分和考核次数分(每年0.2分)为此项得分。(不足五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数为准,但不少于两学期考核成绩。教辅人员每学期绩效考核分取当学期全校教师平均分。)具体公式为:绩效考核分=100+[(A1-B1)+(A2-B2)+......+(An-Bn)]/N+0.2N 其中:A为本人当学期绩效考核分,B为当学期全校教师平均考核分,n为参与考核次数,N为参与考核年数。

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聘用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按编按岗全面推进教师聘用合同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推进教师聘任制,建立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教师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个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爱岗敬业、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经校级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同意,成立xx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聘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定编定岗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只有胜任教学工作方能聘任的原则。

(四)坚持本校在职教职工优先聘用的原则。 (五)坚持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聘任的原则。 (六)应聘教师要服从学校的考评结果,无故闹事者,后果自负,构成重大影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聘用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师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无违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行为。 (三)对所教学科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胜任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四)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和其他社会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帮助初级职称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五)担任学校行政工作,能尽职尽责,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六)无违法违纪现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七)学校聘用教职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竞聘对象:全校具备中学高、中级教师职务条件的教师。 六、聘用办法与程序 (一)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教师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名单。 (二)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 (三)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最后评议。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20181青云中心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聘方案

青云中心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谯人社发〔2012〕157号)要求,结合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3.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聘任范围 薛阁办事处在编在岗教师中,取得或达到一级职称资格的未

聘或未评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聘任办法 1、组织方式:按照《关于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核定各学校一级应聘空岗数,中心小学制定量化评分细则,组织开展竞聘工作。 2、确定拟聘人员:(1)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核各应聘人员的有关条件符合规定后,直接确定拟聘人员;(2)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相同者,已在农村聘过一级职称的教师凭一级聘任书优先聘用;如出现并列名次(同级别)的年幼让年长(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年幼者第二年如有空岗直接聘任或报卷。(3)若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面临退休,男58岁,女53岁优先照顾。 五、工作程序 1、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尹安峰 副组长:秦林、王海燕 成员:袁强、薛平、刘艳秋、高强、董玉民、李洁、谭友付、王成、陈雷、李收、周历声、桑影、柴腾跃、刘春玲、姜莹、王宗民、王瑜、郝建红、景成坤、张金玲、孙海燕、刘屹。

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教师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教体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供讨论修订后实施。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2013年新标准),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首聘)或聘期(拔高)、教龄为主,综合考虑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远程研修、教师交流、班主任等因素,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首聘)。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符合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执行。 1、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

和任职年限。对50周岁以下的教职工的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和用语情况同考核、评优相挂钩,凡被通报批评两次的教师,该学年度不能评为优秀;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以上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职称评定、晋级的资格,限期不能整改的,将不再聘用。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一级岗位。 (6)2016年1月1日前,按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级、七级岗位。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三、聘任赋分 (一)、首聘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为1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二、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推荐、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分不参加评审的中层领导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组成7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4人,领导3人),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0%,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评审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二)宣传政策及表决方案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2.公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配名额。

3.对本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上报审批。 (三)组织竞争推荐 1.公布各层次评审数额及申报条件; 2.个人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各类证件。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4.学校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材料。 5.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 3.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 5.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 6.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7.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9.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五)考核打分方案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业绩、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加分项目。 a.教育教学业绩 中级以近4年我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折算得分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2017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 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 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

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在评价机制上,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在水平评价中,将全面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此次改革,将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

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直以来,在教师职称评定中,唯资历、唯论文、唯学历等职称评定中的弊端一直受到诟病。下面搜集了《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起了解一下吧! 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体制和扩大学校(单位)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的范围 改革范围为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快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XX小学 2020年9月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一、参评资格: 1.经考评小组考察任现职年限及“硬性条件”(业绩要求)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2.调入本校一年以后有参评职称资格,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二、工作业绩: 1、教龄分:教龄×1分 2、任现职年限分:任现职年限×2分 3、业绩分(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业绩共三项,必须每项符合条件,每占一项加5分。 第一项: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以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为准)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优质课教师称号者分别加8、6、4、2、1分。(同节课只取最高奖加分) 第二项:表彰(以政府部门组织的为准) (1)综合表彰 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综合表彰者,分别加9、7、5、3、2分。 (2)单项表彰 在某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名师、学科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德育先进等)获国家、省、市、区、校单项工作奖者,分别加7、5、3、2、1分。

第三项: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 加分标准: (1)课题、社团活动: 获国家、省、市、区、校级奖者,分别加8、6、4、2、1分。(国家、省、市级课题前3名一个等级,后3名降1分;社团活动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最低为2分) (2)CN刊物、论文(教育主管部门) 获国家、省、市、区级刊物、论文,分别加5、4、3、2分。(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奖加分,合著各占一半分) (3)学科竞赛获指导奖者 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加5、4、3、2分。 三、能力经历(所有校级荣誉必须有学校的证书) 1、校优秀班主任1分。 2、校优质课(包含队课)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3、校教学常规(教案作业评比、论文、学科辅导)、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 4、阳光体育(运动会)团体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3分。 5、大型文艺节目(国庆节、六一)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5分。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12]34号)和莲人社[201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2015年11月17日)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作要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思路,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二)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五)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实施范围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 (二)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参加改革。 四、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doc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 办法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下文是关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最新全文,欢迎阅读!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最新版全 文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任到相应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

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按《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必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基层流动。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 第九条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岗位条件且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

小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为了建立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市区有关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支持共赢,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人为本,以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为引领,立足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严格申报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发展。 2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3.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4.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一线教师参与,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5.稳定性原则。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职称评聘提高教师

南沙区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竞争工作方案(模板)

南沙区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竞 争工作方案(模板) 为顺利推动我区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竞岗晋升工作,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14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评聘问题的意见》(穗人社发〔2015〕15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5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深化职称改革制度的改革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学校岗位设置情况 1、本单位人员聘用情况:至2015年4月1日止,学校已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人,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已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人,已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已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人。 2、本单位岗位空余情况:(学校填写) 三、竞岗、推荐评审岗位数量(模板) 竞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个,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小学一级教师)个,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中小学二级教师)个。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个,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小学一级教师)个。 (竞聘的岗位数在取得相应职称的低聘教师与拟正常晋升人员教师的分配数为:中学、幼儿园6:4;小学7:3)

流渡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试行)

流渡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试行)

流渡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聘用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按编按岗全面推进教师聘用合同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推进教师聘任制,建立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教师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个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爱岗敬业、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经校级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同意,成立流渡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维道 副组长:罗兴胜、潘周勇 成员:余文才、焦成明、严庄坤、杨志、徐辉、郑宇佳、李俊、杨先勇 三、聘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定编定岗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聘任的原则。 (四)应聘教师要服从学校的考评结果,无故闹事者,后果自负,构成重大影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聘用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师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无违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行为。 (三)对所教学科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胜任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四)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和其他社会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帮助初级职称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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