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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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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一个共识已经非常明确: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自身寻找出路,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推动。从现实情况看,目前的外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市场和政府,其中在政府推动力量中,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2004年,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最多,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也是近年来最高。更重要的是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讲,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一种里程碑性质的重要意义。

一、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初步分析

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是逐步演变而来的,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改革、创新的过程。目前包括支出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主要是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运用投资、补助、贴息、税收等政策手段对农业农村发展给予支持。在支出方面。目前中央财政直接支持“三农”支出有15大类,按照这个口径,1998—2003年,中央财政直接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9650亿元[1]。重点用于包括大江大河治理在内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建设、抗灾救灾、农村扶贫开发、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其他改革、农业行政事业管理、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济等。在税收方面。主要有农业税轻税政策、农业税减免政策、农产品加工增值税抵扣和出口退税政策。此外,国家财政还通过利用外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分析近年来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转变和形成过程,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总量保持较快增长。由于体制和财力状况,1998年以前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规模比较小,1997年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700亿元左右,全国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大约在1500亿元左右。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当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增长高达40%以上,主要是国债资金用于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治理的投入增加较多,此后这个规模一直保持在300—400亿元。到2003年,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规模1950亿元,比1997年增长1.78倍。2004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用于“三农”的支出比2003年增加300亿元,增长20%以上。加上后来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的因素,实际执行结果,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2626亿元,增长22.5%,资金投入数量和增长幅度均为近年来最高。

二是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加上流通体制改革的原因,主要用于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政策补贴支出一直在“三农”支出中占有最大的比重,1998年为35.29 %。1998年主要江河发生特大洪水以后,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力,国家加大了对主要江河堤防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资,加大了对长江中上游和黄河上游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水利和林业的支出比重大幅度上升,6年用于水利建设和林业生态建设支出分别为1700多亿元、1300多亿元,分别占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17.1%和13.3%。2000年以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逐步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比重从2000年的0.8%迅速提高到2003年的15.88%。与此同时,农产品政策性补贴下降到2003年的22.01%,下降13个百分点。从农业内部结构来看,由于一度粮食过剩,直接支持粮食生产的支出有所下降,原先设立的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到期取消,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经济作物多种经营的支出有所上升。

三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改变了过去政府与农民“取、予”的传统格局。农村税费改革是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1998年以来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全新内容。从2000年安徽省试点,到2003年全面推广试点,农村税费改革不仅使全国农民负担普遍减轻约40%;而且实现了改革第一阶段“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逐步理顺了长期以来模糊不清的国家、集体、农民的经济利益关系,改变了政府与农民之间“取多、予少”的传统利益分配格局。按照WTO贸易规则计算,我国水稻、玉米、小麦等农产品单位含税和财政补贴相抵,过去一直是“负保护”,这也是我国水稻、玉米、小麦等农产品成本高于美国等同类产品的原因之一。农业税减免后是“正保护”,这也是“取予”关系转换后的结果。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利益分配格局的再一次转变,其意义在某种程度上不亚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改革。

四是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过去对“三农”的支持主要是支持农业生产,而农村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性支出基本靠农民自筹解决,导致农村“三乱”和干群关系紧张。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后,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发展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始逐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

五是支农支出方式发生重要转变,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比重大幅度提高。长期以来,财政支农方式主要是以间接为主,或者是项目投资、项目补助,或者是对流通领域的间接补贴,对农民或农业直接补贴的比重比较低,只有农村救济费、农业税灾歉减免等,数额极小。实行退耕还林工程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支农支出的方式开始发生转变。2003年,中央财政支农支出中,属于直接补贴农民的部分包括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补贴、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农村救济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民直接受益的比重约占28%左右。2004年,又新增了粮食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业机械购置更新补贴等项目,初步计算,农民直接受益的比重占36%。支农方式的转变不

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率,而且也说明了我国开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规则制定实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

六是财政支农指导思想从以农业生产为本向以人(农民)为本转变。近年来,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实现了从支持农业生产,到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再到支持农民增收的转变,在“多予”、“少取”、“放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包括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农业产业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粮食主产区、农村税费改革及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清理欠发农民工工资等。目前这些政策已经开始显效,特别是2004年,由于政策力度大,直接作用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比上年同期实际增长6.8%,1成为自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幅最高的时期。与此同时,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支持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1998—2004年,中央财政扶贫支出累计达到732.93亿元,支持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使农村贫困人口由4210万人减少到2600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

二、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基本评价

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2004年作为重要分水岭,经过多年来的不断调整、创新,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体相适应,以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这种新的政策框架体系尽管延续了过去一些政策的内容,但其包涵的理念、主要政策内容和政策作用方式,与以前相比有着本质性的改变。

第一,“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耀农村”成为新时期财政支持“三农”的重要指导思想。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向农村覆盖,不仅是公共财政理论建设和实践方面的重大创新,而且与农业“重中之重”的认识、“城乡统筹发展”的方略、“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等构成了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全新理念体系。

第二,“两减免三补贴”彻底打破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传统的

“取予”关系格局。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工业化的推进主要依靠从农业汲取积累资金,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取”远远大于“予”。改革开放以后,国家虽然从投入资金、提高农产品价格、改善农业贸易环境等方面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但“取”大于“予”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转变。2004年首次出台的“两减免三补贴”政策,不仅宣告了延续上千年的“皇粮国税”历史的终结,而且使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同时昭示了“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开始。

第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布局财政支持“三农”的各项政策。新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强调以人为本,突出协调发展,围绕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战略,以促进农民增收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重点,把支持农业生产与加强生态建设结合起来,把支持农村经济与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结合起来,把繁荣农村与加快城市化有机结合起来。政策布局逐步朝着促进“五个统筹发展”方向进行调整。

第四,直接补贴农民成为财政支持“三农”新的重要支持方式。据计算,2004年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中农民直接受益的比重达36%,比上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全国农民由于政策因素人均增加收入40—50元,粮食主产区的农民增收更多。直接补贴农民,不仅显著提高了农民直接受益的程度,而且政策导向明确,激励效应大大增强。从2004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的结果看,能够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双增”目标,主要因素是“天帮忙、人努力、粮价高、政策好”,其中,政策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了粮食播种面积,为全年粮食增产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二是大幅度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直接补贴方式的广泛运用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也提供了一个契机。

这些带有根本性的转变,对于推动城乡二元结构转变、破解“三农”难题,对于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公共财政理论建设,对于积累丰富宏观调控经验、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面对

新情况、新形势,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第一,粮食安全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使得财政支出潜在压力加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粮食供需关系曾经历几次波动,经历了粮食大幅度增产、库存过大、财政负担过重,到粮食连续减产、库存持续下降的过程,短时间内出现如此大幅度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业政策在支持粮食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压粮扩经)之间的不断变化,确保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2003年年底出现的粮价大幅上涨,中央政府在加强宏观调控中采取了一系列刺激粮食增产的措施。目前,已经出台的政策有,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对大豆、小麦、玉米和水稻等的良种补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免征农业税或降低农业税税率,大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土地出让金集中一部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这些政策直接力度大,效果明显。2004年全国粮食总量4695亿斤,增产388亿公斤1,比上年增长9.0%。除了上述这些直接的支持政策外,还有一项重要的粮食政策措施,就是最低收购价政策。2004年,由于市场粮价普遍高于最低收购价,实际上财政没有为此发生支出。但随着粮食供求关系的转变,一旦市场粮价降至最低收购价之下,国家将按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价差补贴及所需其他费用最终还将由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承担,潜在的支出压力随时可能浮出水面。

第二,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对“三农”的支持,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各种有效的杠杆,引导、鼓励社会其他方面进入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从目前看,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社会其他方面投资农业农村的比重下降。2001年的一个研究1分析表明,当年全社会对“三农”的总投资为1428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3331亿元,占23.3%;信贷资金3030亿元,占21.2%;农户投入7018亿元,占49.1%;企业(包括农垦农场等)投入812亿元,占5.7%;利用证券市场筹资和利用外资89亿元,占0.6%。从趋势看,

只有财政投入的比重在上升,并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其他方面的比重均呈不同程度的下降。据统计,2002年,在中国所有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中,农业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只占全社会贷款的10.4%。2龙头企业和农户贷款难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如果仅仅依靠财政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将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而且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也不相符合。原因之一,是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农村投资的良好环境没有形成,盈利少、风险大制约着工商资本和社会其他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发展领域。原因之二,是对由市场机制调节的领域、产业、环节,政府和财政如何支持,没有找到很有效的途径和手段,每年投入的资金也很有限。原因之三,财政资金使用比较分散。目前,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科目分类、管理体制和格局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演变而来,在每一个政府级次中,财政支农资金大都分属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由于部门之间对中央统一政策的理解、管理要求不同,往往会导致同一性质、同一用途的资金分散在多个项目、多个地区。目前比较典型的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方面,水利建设分别有来自水利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系统、财政部门等,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有林业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系统、财政部门等,有限的资金无法形成整体合力,直接或间接地弱化了政策的效力强度。

第三,财政对“三农”投入与政府财力增长不对称,农村公共品供给投资机制不健全。一是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多,市(地)、县、乡(镇)级财政投入少。初步统计表明,目前财政用于“三农”投入中,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大体各占50%,其中,在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投入大约占65%以上,中部地区大约占55%左右。主要原因,一是一部分地区县乡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相对困难。二是体制不顺,责任模糊,财权和事权不明晰、不对称。二是对水利投资偏重大江大河治理、城市防洪和调水,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据有关部门研究,近年来虽然用于农业、水利、林业等基本建设投资增长比较快,但投向重大水利工程和生态建设等全社会普遍受益的项目的比重高达80%,而真正用于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

面的投入不足20%,特别是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农村税费改革以后,这个问题表现得更加突出。三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来源渠道少,投入不足。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主要依靠农民投资投劳,每年大约在750亿元左右。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由于农村“两工”的逐步取消,“一事一议”15元的上限控制,原先由农民承担的投入来源大幅度减少。尽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不断增加,预算内专项用于农村教育、卫生的支出增长幅度也很大,同时,逐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但由于中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县乡财政困难,财力有限,财政用于县乡道路、农村能源、小型水利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与实际需要仍然存在比较大的缺口。

第四,农村税费改革成本越来越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范围越来越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为弥补县乡财政出现的短收,中央财政已经安排了巨额转移支付。这是目前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中增加最多、增幅最大的项目。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和免征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本越来越大,还可能产生一些新的“改革成本”,至少还有四笔账。一是农林场的税费改革。目前绝大多数农林场没有参加税费改革,农工的税费负担已经明显高于周围农村农民负担,推进农垦农场林场税费改革需要中央财政安排相应的转移支付。二是全部免征农业税。未来几年内全国农业税全免,估计需要增加转移支付200多亿元。三是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税费改革以后取消了“两工”,少量的公益事业投资通过“一事一议”来解决,多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需要公共财政承担,如乡村道路桥梁、小型水库和灌渠等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等。四是农村税费改革引起的一次性改革成本。如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需要的安置费用,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可能引起的相应支出等。这些都需要给予关注。

总之,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和直接补贴规模的增加,国家与农民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由过去“索取”机制向“给予”机制转换,这种转换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建立

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基本一致,面临的问题也是随着政策转型而生,需要客观地对待,积极地寻求不断解决的措施和途径。

三、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面临的发展要求

随着2004年中央各项“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到位,农业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运行处于良好的势态,这既为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和财政政策转型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稳定增加粮食供给仍然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分析当前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态势,今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695亿公斤的年初目标。如果加上一部分进口,粮食供求紧张的状况将会得到缓解。但供给与消费之间仍将存在一定的缺口。与此同时,保障粮食安全和保证粮食供求平衡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稳定形成。因此,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仍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继续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财政来讲,就是要从国家安全的大局出发,通过有效的措施,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和适度的干预、支持机制促进粮食的有效供给。

(二)增加农民收入,拓展农村消费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由于政策推动、价格上涨、气候等因素,200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比上年增长6.8%。但与城市居民收入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且从目前的情况看,今后一段时期内农民增收空间有限,难度加大。农民收入的低水平使得拥有近8亿人口的农村消费市场难以扩张,消费结构难以升级,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相比较而言,现阶段农村居民的收入消费弹性系数远远大于城市,因此,提高农民收入不仅对解决“三农”问题,对于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均有重要意义。这客观要求财政政策要针对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和农村消费的外部环境进行有效的支持。

(三)调整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三农”投入是财政政策转型和建

设公共财政体制的题中之义。“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农村”、“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在2004年的财政支出特别是中央财政支出中已经得到了初步的体现,传统的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格局有所松动,但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分析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的情况,尽管支持“三农”支出保持持续增长,但占中央财政总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上解收入)或总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转移支付)的比重没有相应提高,并且年度间不均衡。1998年比重最高,分别为21.41%和18.23%;2003年比重最低,分别为15.46%、12.27%;2004年有了大幅度回升。因此,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财政政策的转型,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逐步实现由过去“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转变。这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适应经济发展阶段转变的要求。

(四)经济全球化迫切要求提高中国农业整体素质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入WTO以后,中国农业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中国农产品面临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单纯依靠政府补贴既不能从根本上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也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必须依靠科技化、市场化、规模化从整体上提高中国农业素质,不仅使中国的农业能够养活中国人,而且要使从事农业的人能够富裕起来。

四、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几点建议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内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特别是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的现代化生产经营和有效供给。第二,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第三,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和区域间差别,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因此,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必须立足稳定增强粮食综合能力、较快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这两个主要目标,不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长幅度,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向农村倾斜;而且要合理确定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在解决“三农”问

题中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

(一)保持必要的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资金投入是党和政府关于“三农”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基础,这客观上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内财政支持“三农”支出必须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幅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和国家财力的增强,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不仅必要,而且也有可能。关键是要切实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建立多元化稳定增长的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投入机制。第一,保证国家财政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法定增长,认真落实人代会通过的农业财政支出预算。第二,调整存量与调整增量并举,以调整增量为主。在存量调整方面,重点是深化机构改革,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现有财政资金中用于农业发展的比重;在增量调整方面,逐步提高新增支出中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逐步提高国债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第三,发展农业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中央财政要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地方财政特别是省一级和地市级财政也要不断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过去虽然在政策上有要求,但缺乏硬性的规定。第四,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当前主要是落实“土地出让金一部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政策。第五,整合农业财政资金,提高支持效率。第六,制定税收、补贴、贴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建立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商企业资金、信贷资金和外资等增加农业投入。

(二)根据发展态势和公共财政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有效配置。对照过去7年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情况,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将有一些新的变化,其中有的支出会增加,有的支出会保持稳定,有的支出会减少。一是随着国债规模的缩小和大江大河治理任务的逐步完成,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将会逐步减少,这就有可能调整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等方面,重点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稳固基础。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和相关配套改革的投入可能是今后几年增长较快的一项,但在完成农业税减免后将稳定在700亿元左右。三是林业生态支出继续增加,但随着退耕还林进度的放慢和天然林保护政策

的完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四项支出规模将控制在每年400亿元以内。四是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一定时期内农产品政策补贴的总量有可能增加,但比重会有所下降。五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事业支出将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将把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同时,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农村扶贫和救济等方面的支出也应有较大增长。

(三)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促进建立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总的原则是“财政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市场为主发展多种经营”。在品种上,财政主要支持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良种补贴、病虫害防治、科技推广、水旱灾害救济、粮食安全储备等。在区域上,中央财政主要支持粮食商品率高、外调粮食多的13个粮食主产区,其中重点是黑、吉、辽、湘、鄂、皖、赣等7省区。在环节上,重点促进粮食安全长效机制的形成。一是坚持粮食直补政策,把粮食直补从“农民收入补贴”转变为“粮食生产补贴”,与粮食商品粮数量或产量挂钩。二是相应增加主要粮食品种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的投入,提高粮食生产和储备的科技含量。三是实行最低收购价要限制品种、政策量化。品种、区域范围不宜过大,便于财政部门提前测算出所需支出,落实相应资金,发挥最低收购价的保护作用。四是坚持走粮食生产经营的市场化、规模化道路。放开粮价和销售,使粮价上涨到粮食生产和经营有利可图的水平,调动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同时在良种补贴、直接补贴、农业机械补贴、基础设施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实行规模化政策导向。通过市场化、规模化、科技化建立国家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四)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林业生态建设机制。一是在压缩国债项目规模和巩固大江大河治理阶段性成果基础上,调整一部分水利投资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大中型灌区、中小型水利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土地治理等。二是及时总结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程的经验,改进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办法,解决工程到期后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防止出现过度依赖财政投入,逐步形成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

(五)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耀农村,区分东中西部地区采取不同的支持政策。坚持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向和分类指导、支持的原则,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允许具备条件的地方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先行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养老等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从中央财政来讲,要把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重点放在中西部,抓住几件事情作为突破口来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延伸。一是逐年增加对“六小工程”的财政投资,取代农民集资、投工投劳自办公益事业;二是对“非典”和爱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实行城乡统一防疫和免费治疗,完善农村卫生防疫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三是对进城务工人员统一纳入当地城镇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给予平等的“市民待遇”;四是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要集中用于扶贫工作重点县,在着力解决2900万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同时,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的支持。

(六)着力建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有效引导机制。第一,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业。通过对现有财政支持农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鼓励农民和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扩张和发展,改变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这涉及到加快改革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工商资本投资办农业等。从财政角度看,主要是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对农户的小额信贷。一是继续用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扶持中小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的发展。二是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采取参股的方式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发挥企业“孵化器”作用。三是逐步改进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方式,采用贴息、补助等多种手段和杠杆办法,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四是加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力度,提高农民与市场对接的组织化程度。五是在搞好现有小额信贷试点和小额扶贫贷款进农户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扩大规模。六是在总结农业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在各地建立农业保险公司并寻求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政策途径。第二,推进农村税费改

革和做大地方经济、财政“蛋糕”并举,在增加中央转移支付的同时增强地方政府支持“三农”的财力和责任。中央提出农村税费改革分两步,第一步“减轻、规范、稳定”的任务已完成,今年起进入第二阶段,任务是“两取消、三改革”。几年内全免农业税将会使地方特别是农业县的财政收入来源锐减,如果全部依靠中央转移支付来弥补地方减收,会使中央财政负担过重。因此,要抓紧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帮助地方做大经济和财政“蛋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一是完善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确保县乡正常运转的财力。二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县乡发展经济的支持,要逐步改变支持方式,突出支持的区域重点,增强粮食主产区、贫困地区等县乡经济自主发展的能力。三是合理划分税种并适当开征一些地方税种,相应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权限,扩大地方财源。四是采取有效手段和方式,推动、促进地方财政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七)创新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管理体制和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支农资金被挤占挪用,并且90%以上的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在县乡两级的情况,建议按照“项目确定、拨款支付、检查审计三分立”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逐步实现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直接集中支付。今后中央一级和省一级(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支持“三农”项目可以由部门、市县确定和申报,资金全部通过国库支付机构集中直接支付到项目或农民。这样,一是可以对分散的资金起到整合的作用,通过一个渠道支付为资金整合提供有利的条件;二是项目确定执行、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三者分离,既有利于监管,又从源头上控制资金的规范运行,避免中间流失;三是支农资金集中支付与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相一致,是把国库集中支付延伸到农业农村领域,不仅有利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而且会对政府职能转变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财政支农政策

财政支农政策介绍 农财科黄小平 一、财政涉农补贴政策 (2) 1、粮食直补 (2) 2、农资综合补贴 (2) 3、农作物良种补贴 (3) 4、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 (4) 5、秸秆还田补贴 (6) 6、农机具购臵补贴 (6) 二、农业保险政策 (9) (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养鸡、生猪、农机、大棚) 1、农业保险概述 (9) 2、农业保险基本原则 (9) 3、2012年我市农业保险的运作模式 (10) 4、农业保险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 (10) 三、农村公益事业政策 (13) 1、农桥建设 (13)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15) 3、农村河道疏浚和长效管理 (17)

第一部分、财政涉农补贴政策。 目前在我市实行的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财政涉农补贴主要有六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秸秆还田补贴和农机具购臵补贴。下面我先为大家介绍:第一项--粮食直补: 1、粮食直补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我们江苏省只补贴水稻,所以又叫水稻直补。 2、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核定到户的水稻面积,每亩补贴20元。 3、粮食直补资金统一公示后发放。 2012年水稻直补面积按2011年水稻直补面积为依据,扣除2011年已经征收征用的建设用地,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醒目地点组织公示,村组干部的补贴面积要单独注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详尽、具体。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实施。 涉农补贴第二项、农资综合补贴 1、农资综合补贴是为了弥补种粮农民因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生产成本增加,而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是在粮食直补政策基础上国家对种粮农民增加的一项补贴政策。 2、农资综合补贴实行谁种植、谁享受补贴的办法,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给予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按核定面积每亩补贴103.4元(81.50+21.9,2012年在去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1.9元)。 3、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统一公示后发放。

财政支农政策

财政支农政策生产篇 一、农作物良种补贴 农作物良种补贴是指国家对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的种植者实行的良种补贴。 水稻良种补贴,早稻10元/亩;中晚稻15元/亩;小麦、玉米、油菜良种补贴的补助标准10元/亩. 二、能繁母猪补贴改为养殖保险 能繁母猪保险60元/头,中央财政补助60%(36元),地方财政补助20%(12元),农户自出20%(12元),获赔1000元/头;生猪保险27元/头,中央财政补助60%(16。2元),地方财政补助20%(5。4元),农户自出20%(5.4元),获赔500元/头。 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经费 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经费指中央、省、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国家实施强制免疫的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和猪瘟等预防用疫苗经费。 补助方式:由省级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疫苗后以实物形式下发到市级。各市疫苗经费通过直接支付的形式拨付厂家,疫苗管理必须登记,要建立疫苗的入库、出库制度和实物台账疫苗经费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财政支农政策生活篇 一、粮食直补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利民工程,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

粮食直补的内容:即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分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补贴时间通常为每年的4月—5月,补贴发放严格执行“五到户”、“七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不准借发放存款折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费、修路等集资款项,不准截留、挤兑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民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 二、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有利于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也有利于引导企业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扩大内需并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是党和国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 (一)实施细则 ①补贴范围:家电下乡补贴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等九类; ②补贴限价: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7000元,冰箱(含冰柜)4000元,手机2000元,洗衣机3500元,壁挂式空调3500元,落地式空调6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2500元,燃气热水器3500元,太阳能热水器5000元,电脑5000元,微波炉1500元,电磁炉1000元; ③补贴比例: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

支农惠农的论文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存在的 问题与对策 内容摘要: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对惠农政策了解的调查情况为背景,剖析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具体财政政策措施。文章认为我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应该从加大财政支农惠农力度、调整财政支农惠农结构、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财政支农惠农机制、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 关键词:支农惠农政策了解情况;存在问题;对策。 一、农民对惠农政策的了解情况 近年来中央高密度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这些政策在农村获得的反响与成效究竟如何?通过对农村的新农保、“建材下乡”、“家电下乡”、集体林权改革等7 项涉农政策进行调查和研究,显示农民对惠农政策了解有限 新农保政策是关注的重点。调查显示,80.9 %的农民家庭表示存在养老困难,39%的农民家庭养老负担较重;对于新农保政策,89 %的农户给予了积极评价。但目前实际参保率并不理想,参保农户只占受访农户的57.59 %;在试点地区,69.3 %的农户已经拿到了第一笔基础养老金,资金发放率不太高,且有83%的农户认为55 元的基础养老金作用有限,应当进一步提高补贴比例。 目前,“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机下乡”等一系列下乡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通过的调查显示,农民对家

电、汽摩、农机等三项下乡政策的认可度分别为74.1 %、46.5 %和52.7%,农民最认可“家电下乡”政策。农民购买家电、汽摩、农机等下乡产品的购买率差异较大,分别为14.2 %、4.1 %和1.9 %,据此推算全国购买三类产品的农户分别约为2988 万户、858万户和402 万户,拉动的消费额约合639亿元、898亿元和350亿元。对家电、汽摩、农机等下乡政策的反映可以归纳为:政策评价高,参与情况有所差异;产品销售好,售后服务有所欠缺;产品评价高,配套设施有所不足;家电下乡效果好,农机、汽摩下乡有待改进,但增长形势好,还有很大潜力可以挖掘。 调查发现,无论是新农保还是“建材下乡”,都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情况。由于政策尚未具体实施,农民对“建材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只有21.8 %;93%的受访农户知晓新农保政策,但对参保程序、缴费档次等细节知之不多;对家电产品可以旧换新的政策,一些农民也不太清楚,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了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财政支农政策背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随着制度变迁带来的增长效应的逐渐减弱,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始面临许多难题,严重地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农产品的需求高速增长,要求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同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要求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这

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

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 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建设农业,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的要求,这不仅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突破和创新,而且是有效解决“三农”指导思想的重大创新和转变,对于制定实施新时期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做好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指明财政支农的方向。长期以来,国家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供给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和农村扶贫开发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并且逐步形成了与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三农”问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对于财政支农工作来讲,就是要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针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从城乡协调、社会经济协调、人与自然协调、地区协调的大局、全局出发,以人为本,围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深化农村全面改革三大任务,积极调整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逐步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努力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一、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历史沿革和基本发展趋势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是国家财政通过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进解决“三农”问题一系列政策的总和。财政支农政策的制定实施受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制度、国家财力

和不同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带有鲜明的特征。(一)财政支农政策的历史演变。从新成立起,财政支农政策随着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58)。这一时期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农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当时国家财力还比较薄弱,为了稳固新生的政权,国家逐步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以保证化的推进。在组织制度上为保证统购统销的实施,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主要是安排少量的资金支持恢复农业生产,从农业上取得的财政收入要远远大于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同一时期,由于财政收支渠道较少,财政支农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投向都比较单一。第二阶段(1958——1978)。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制度的确立,国家开始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应地财政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的管理体制。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农业税征收条例》,并开始实行农产品统购制度。尽管这一时期,国家财政安排了一部分资金支持人民公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业生产。但统购派购制度的实行使工农业成品的贸易环境向着工业严重倾斜。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国家从农业中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资金用于工业化。据,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中汲取的积累大约在6000亿元。农业为中国的工业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相对而言,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份额非常小。但由于组织制度所具有的政治动员力量,这一时期,采取的大规模的兴修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对提高农业生产力积累了一定的基础。“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形成了农

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报告

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报告 政策为纲践行惠农与富农的光荣使命 重视调研实现理论与需要的有机对接 ---二0一三年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报告 一、政策引言 从去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到今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健全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加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以及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这一系列的“组合拳”,打出了亿万农民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好愿景的殷切期待。 作为一个从农村黑土地上走出来的普通教育工作者,我在完成了校内工作的同时,有幸的投身在中国农村新时期伟大变革的历史洪流中,受四川省财政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领导的派遣,以自己的绵薄之力,践行着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富农、强农政策之光荣使命。 二、基本情况介绍 (一)、培训的地区 从今年四月份以来,到十一月份,在历时八个月的时间里,我的足迹踏遍了省内十三个地区或县、市,先后派遣到不同的地区进行了不同课题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其中包含有: 1、偏远艰苦的少数民族地区。如:在今年暑假期间,牵动国人的“7.10”泥石流爆发后,受都汶高速公路中断的影响,我受困在阿坝州以彝族、藏族等民族为主的壤塘县;也到过当年红军曾经播下过革命的种子的地方--以藏族、回族等民族为主的小金县;以及我国羌族人口最集中的、素有苹果之乡美誉的茂县。 2、“5.12”>地震的重灾区--汶川县,实现了作为一名普通的知识分子,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支持灾区的灾后重建的光荣梦想。 3、内地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如:享有中国科技城美誉的绵阳市和以享誉世界的三星堆文化而著称的文化历史名城--广汉市等地区。 (二)、培训任务性质与对象 从培训工作任务的性质以及培训的对象来看,在今年的国家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我主要进行了两种性质的培训: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一个共识已经非常明确: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自身寻找出路,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推动。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关于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一个共识已经非常明确: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自身寻找出路,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推动。从现实情况看,目前的外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市场和政府,其中在政府推动力量中,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2004年,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最多,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也是近年来最高。更重要的是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讲,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一种里程碑性质的重要意义。 一、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初步分析 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是逐步演变而来的,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改革、创新的过程。目前包括支出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主要是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运用投资、补助、贴息、税收等政策手段对农业农村发展给予支持。在支出方面。目前中央财政直接支持“三农”支出有15大类,按照这个口径,1998—2003年,中央财政直接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9650亿元[1]。重点用于包括大江大河治理在内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建设、抗灾救灾、农村扶贫开发、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其他改革、农业行政事业管理、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济等。在税收方面。主要有农业税轻税政策、农业税减免政策、农产品加工增值税抵扣和出口退税政策。此外,国家财政还通过利用外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财政支农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手段,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以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增加。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旨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和解读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效应。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参考内容: 1. 财政支农政策的背景和目标: - 介绍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 解释财政支农政策的意义和重要性; - 阐述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目标,如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 2. 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 详细介绍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的具体措施,如农业生产资金补贴、农资减免、农业保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 分析政策实施的范围和对象,解释各个政策措施的申请和使用条件; - 说明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流程和程序,解读各类资金申领和使用的要求。 3. 财政支农政策的操作和管理要点: - 解读政策操作的相关细则和规定,如资金使用范围、时间要求、资金监管等; - 培训人员如何编制财政支农政策的申请报告和计划,如何进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记录和报销; - 强调政策执行中的风险防范和合规要求,如防止虚报冒领、

违规使用资金等。 4. 财政支农政策的效果和案例分析: - 分析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成效,如农业生产增长、农 民收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 - 通过案例分析,介绍财政支农政策在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施 情况和效果,提取成功经验和可借鉴的做法; - 强调政策效果的监测和评估,以保障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5. 财政支农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 - 展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指出今后财政支农 政策的重点和方向; - 探讨政府在财政支农政策方面的政策调整和创新举措,如强 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 - 激发参训人员关于财政支农政策的讨论和建议,以加强政策 的完善和贯彻。 以上是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一个参考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培训内容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增减,以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培训过程中还可以结合具体案例和互动讨论,提高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对财政支农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总结9篇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总结9篇 第1篇示例: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振兴的工作。为了落实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这里,我将对我所在单位近期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 一、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 作为政府部门,我们首要任务是宣传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政策内容和政策性质。我们通过制定宣传方案、举办政策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普及政策知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农业发展。我们加强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组织的联系,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在政策落实方面,我们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得以落实。我们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负责监督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我们积极探索新的支农惠农模式,引导农民发展新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二、政策效果评估和问题反馈

在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我们注重政策效果的评估和问题 的反馈。我们定期组织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政策的实际效果,及时调整政策内容和执行方式。我们鼓励广大农民和农业从业者 积极反馈问题和意见,帮助我们更好地完善政策措施。 在推动支农惠农政策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部 分农民对政策不够了解,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部分地区存在基础 设施和服务水平不足的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针对这些 问题,我们将继续改进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展望未来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优化支农惠农政策,推 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振兴。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 了解和享受政策红利;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政策落实的合力;探索新的支农惠农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第2篇示例: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知晓率 在支农惠农政策工作中,第一步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对政 策的知晓率。我们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张贴政策宣传海报、组织 政策解读会等形式,让农民了解政策内容、政策的利益对象和申请条件,以及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农民的知晓率得 到了显著提高,也使得政策落实工作更加得到了农民的支持和配合。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支农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关于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项目 主要有以下几项:(一) 制订一系列有效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1) 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 实施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对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以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 政府通过价格杠杆,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 (二) 继续加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 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速农业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 (1) 不断通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人们消费结构的变化引导农产品结构调整。 (2) 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3) 在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不断探索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通过"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大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力度,不断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 (四) 疏通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渠道,为此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推进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政策措施。 (五) 坚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在落实"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消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加快农村教育的全面发展。 (六)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国家部委支农惠农项目实施文件

加强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无论是从计划向市场的过渡,还是从德治向法治的转变,公共财政作为经济、政治和法律的综合载体,具有稳定经济、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既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也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公共财政的本质是民生财政,而财政支农惠家政策正是民生财政功能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要求和生动体现。因此,财政部门在履行职责、制定和执行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主动运用法治思维,避免当“数字的搬运工”,勇做财政政策的传播者、实践者和发展者。 吐故纳新,用法治思维架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目标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不断趋于完善,财政资金在农业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增加,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应该说广大农村群众和基层干部都是欢迎和拥护的。但是,各种支农惠家补贴政策政出多门、管理不一的现状,也给乡镇财政干部造成了工作困扰,有的补贴资金下发后连农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什么钱、哪个部门发放的。从顶层设计高度,必须要厘清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到底是为了“给钱”还是“给力”:所谓给钱,就是直接通过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让农民直接得到国家的经济扶持,得到具体的经济福利;所谓给力,就是以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为抓手,发挥财政补贴资金引导和扶持作用,起到培基固本、造血生津的功效,激发农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发家致富的动力。目标不清,容易导致支农惠农政策被基层干部和农民简单地理解为“国家给农民发钱”,诱导了农民过于计较国家给予经济补贴利益、履行农村集体建设应负义务观念淡薄的不良倾向,甚至极少数人已经成为基层干部眼中的“刁民”,影响和抵消了财政政策的正面效益。 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并形成结论和决定,从而保证目

区财政局财政支农政策调研报告

区财政局财政支农政策调研报告 XX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业业务人员,对我区近年来的财政支农政策落实与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周密的调研。近年来,全区各级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精神,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它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紧紧围绕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和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增加了项目资金投入,扩大了政策受益范围,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涉及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补助、农业抗灾救灾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阳光工程”补助、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补贴、现代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等。在我区,中央惠农政策执行良好,目前资金发放基本到位,农民持续得到实惠,群众反映普遍很好。中央惠农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

影响。 二、主要做法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保证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在基层执行不走样、显实效,我区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宗旨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整合区、乡、村人、财、物资源,扎实开展工作。全区共成立多个涉农政策落实领导小组,设有专管办公室,配备专项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支农惠农政策的组织、引导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建立了由区政府统筹协调,区扶贫、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牵头组织,乡、村具体抓落实的协作互动局面,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广泛宣传,普及政策。 在宣传工作中,坚持形式多样,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在宣传专栏张贴宣传资料,以及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宣传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各级工作人员还定期不定期地进村入户,向农民群众讲解支农惠农政策的有关知识,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规范制度,严格监管。 为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具体工作的顺利实施,我

财政支农现状与问题分析

财政支农现状与问题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政策框架的逐步建立,财政支农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我国 财政支农工作存在总量投入不足、政策导向作用不强、科技投入占比低、支农方式不佳、 管理体制不完善,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因此要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财政支农 政策。这些政策包括:逐步加大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建立多元化支农体制,优化财政支农 结构,调整财政支农方向以及完善财政支农管理体制。 张亚吉 (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系) 1 引言 农业天生的弱质性及战略产业的特质使其资金支持系统不同于其他产业。农业的资金 投入不仅依赖金融体系,更需要财政的资金支持。即便是农业高度发达的美国,解决农业 问题也是通过国家补助、政府免税、社会资金倾斜和市场手段引导等措施完成的[1]。我 国小规模的农户家庭经营模式、农户收入水平较低及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的现实更使得农业 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来完成,还依赖国家给予的财政支持。然而,我国 财政支农支出规模太小,无力保证农业健康、快速、长期发展。因此,通过对我国财政支 农现状与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支农支出规模与结构的对策建议,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 利用效率,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财政支农的现状与成效 2.1 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2021年以来,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一系列强 农惠农的财政政策陆续实施。这些财政政策总体上可分为两类,即以“少取”为特征的税 收政策和以“多予”为特征的支出政策。其中,以 “四减免”为主的税收政策成功地实现了全面取消农业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目标,以“四补贴”为主的支出政策则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粮食生产,改善了农业生 产条件。同时,通过支持“六小工程”、“两免一补”、“三奖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 发展[2]。 2021年,财政增加了直接补贴额度,扩大了补贴范围,加强了补贴力度,提 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增加了防汛抗旱、动物防疫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了农村 金融服务的发展,进一步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此外,还

现代化农业经济惠农政策分析【论文】

现代化农业经济惠农政策分析 一、我国农业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七十,算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我们还不是农业强国。土地分散、生产效率低、技术落后,水利,机械等农业设施薄弱、竞争力低。在很多偏远的山区,都是靠人力经营土地,收成的好坏也是靠天说了算,防灾抗灾能力差。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人均占有水平很低。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农业效益偏低,农民收入渠道窄,收入少,城乡居民收入仍持续扩大;农业物质投入成本和劳动力成本节节攀升。在如今的社会常年守着土地的农民很少了,大多在农闲的时候都去外面打工。所以有人说减少农民是解决农业问题的根本。然而,这并不能从根本解决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问题,相反,有可能引导农业走向误区。农业、农村、农民是“三农”问题,根本是农业问题,农民是这一古老产业中的从事者,从农业产业这个角度讲,有些想法是不切合实际的。首先,我们不承认农业发展的比较劣势,试图通过发展农业来解决农民的福利问题。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们的农业缺乏根本的竞争优势。在外国农产品的不断冲击下,我们的农产品只会收缩不会扩大。这是因为农业的

自然资源条件不好,组织机构不合理,后期积累的技术也不够,与国外规模化的农业结构相比不占优势。当前农民大多数还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下,农业商品化还很低,大多数农民是为了把粮食卖了来换取生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农村人口减少了,也不能解决实际的根本问题。放弃农业也是不行的,从古至今农业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即使是在发达的国家。民以食为天,目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粮食为人类解决温饱问题,所以要保证农业的发展空间。只有给农业定好位,制定的农业政策和农业制度才会合理,利于农业的发展。在现代城市进程化很快,并且是没有止境的,这就使农村在不断的缩小,这种城乡的此消彼长使农业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农业很重要,但是古老的农耕方式不适应现代化的要求,所以各国通过不断的改进,逐步实行农业的现代化,用机器代替人的操作。无论城市化的进程多么的迅速,但是农业始终不能被代替,要不断的解决农业目前处于的尴尬地位。 二、发展农业经济可以采取的措施 (一)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

河北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_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中的

河北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_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中的 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 财政支农资金是国家农业基础地位政策的体现和对农业投入的具体实现形式,它为改善农业发展环境,提高农业综合实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和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县委县政府逐年来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也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与之同时,随着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不断加大,在具体支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 一、支农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不足,投资结构不合理。近几年,虽然我县本级财力用于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但年度间不均衡,具体表现就是县级预算对农业资金投入绝对量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但相对规模却下降,缺乏稳定投入增长机制,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增长幅度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同时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结构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对生产性投入低而对非生产性投入高,即用于农业主管部门的人员经费投入多,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管理部门多。我县直接管理和分配支农资金的有发改委、财政、水利、林业、国土、农业及扶贫办等多个部门和涉农单位。管理部门多必然造成统筹协调难,主要表现为项目申报各自为政,多头申报; 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方法多样,政出多门; 计划下达形式各异,既有发改委或财政直接下达的,也有发改委或财政先下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到地方的,还有由发改委、财政与有关部门联合下达的或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的。由于资金管理部门较多,各自为战,缺乏沟通,管理层次和拨付环节烦琐,导致支农投资盲目投放、重复支持、资金到位难、办事效率低等现象屡屡发生。 (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难。中央下达许多支农投资项目,规定省、市、县都要资金配套;省下达的支农投资项目,也大部分规定市、县、乡镇要资金配套。这种方法对调动各级政府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增加农业投资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作为我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财政状况来讲,的确无法承受太多的资金配套要求。有些时候为争取国家更多的投入就只能违心的搞配套空头承诺、搞钓鱼工程。项目开工后,上级的钱拿来用,而本级的资金到不了位,无形造成资金缺口大,许多建设项目成了半拉子工程。 (四)支农资金使用散。由于资出多门,条条管理,支农投资安排时往往发生撒胡椒面现象,顾及方方面面。此外,少数领导个人支配使用的随意性大,搞人情项目、关系项目。造成支农资金使用分散,农业项目点多面广,单个项目投资额小。如一个需投资几十万元的项目只安排三、五万元甚至一、二万元,根本无法完成该项目建设,也极易导致豆腐渣工程。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五)投资效益低。由于管理部门多,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重叠的现象,致使同一类型

《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抓住关键环节 改革支农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莱州市财政局 盛京斌 杜镇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作为基层财政部门,我们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财政支农新方式,集中财力,重点投入,努力推进地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找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入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找准工作切入点,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是增加财政投入,调动社会各方面“三农”投入的积极性。多年的实践证明,由于基层财政可用财力相对不足,单纯的“蜻蜓点水”式投入,远远不能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只有坚持既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农投入,着力提高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及公益性事业的保障能力,又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和农民的关系,合理划分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投入责任,才能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示范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

动社会各方面增加“三农”投入的积极性。同时,新农村建设应该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农村的经济实力、 1基础条件及农民的生活习俗,围绕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做文章,如农村环境的亮化美化、垃圾集中处理、厕所卫生清洁、小病不出村、有娱乐活动场所等,不片面追求“洋气”,不好高骛远、急功近利。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从地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看,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就是既要全面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选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以大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根据农民的收入水平、承受能力和具体要求,从农民最关心、最期盼、受益最大的事干起,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在短期内就能得到实惠。在新农村建设中,基层政府不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包办”新农村建设,而是应把主要财力和职能放在“领路”、“铺路”上,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为群众办一些实事,让农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农村的变化,尝到新农村建设的甜头。莱州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重点推进整修街道、植树造林、清理卫生和推广新能源“四件事”,二年内确保以实现以下几个目标:60%以上的村庄主要街道实现硬化,“四旁”、“四荒”植树1.5万亩,90%以上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具备条件的村庄全面推广太阳能、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财政局农业科财政支农工作重点

财政局农业科财政支农工作重点 18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关键之年。财政支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支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确定的“三农”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切实加大支农资金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支农方式,着力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强化资金监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三农”。根据以上思路,18年财政支农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结构,增加投入,着力促进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取得新突破。根据财政支农的范围、环节、方式等,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市委、市*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提升支农投入能力。一是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提升支农投入能力,确保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围绕18年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年的要求,通过强化素质、树立形象、转变作风、提升服务,着力促进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取得新突破。 二、整合资金,着力构建财政支农投入新格局。一是统一认识,夯实基础。整合支农资金,是解决支农投入增长幅度有限的主要措施,也是集中财力保重点促发展的具体体现。按照“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拓宽整合渠道,夯实项目、资金整合平台,提升整合效果,着力构建财政支农投入新格局。二是明确责任,部门配合,全面推进。对整合资金,按照“立足实际,力保重点,发挥资金管理优势、支农项目扶

财政支农政策简答培训材料

财政支农政策简答培训材料 财政支农政策简答培训材料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 1、农作物良种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早稻、玉米、小麦每亩补贴l0元,中稻、一季稻、晚稻每亩补贴15元。2、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中央财政对目录内农机,每台补贴不超过售价的30%,且单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省级财政对购买下列粮食生产机具进行累加补贴: 联合收割机、耕整机、粮食烘干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植保机械实行10%的累加补贴,单机最高累加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手扶步进式插秧机、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和插秧机配套秧盘、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实行40%的累加补贴,单机最高累加补贴额不超过4万元。 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上述机具再给5%的累加补贴,单机最高累加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3、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全省重点公益林面积4226.26万亩,每年每亩补助12元,其中:补偿性支出每年每亩11.75元、公共管护支出每年每亩0.25元。4、哪些母猪可以参加保险? 答:能繁母猪可以参加保险。即参加保险的母猪必须在投保之日已生过小猪。怀孕母猪待生了小猪后,也可以参加保险。5、参加能繁母猪保险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保险费率6%,保险期限一年。财政承担80%保费补贴,养殖户承担20%保费。6、渔工责任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答:受雇于船东的渔工,在海上作业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死亡、伤残。7、参加渔工责任保险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保险试点范围是全省沿海所有县(市、区)。保险金额每人10万元或15万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保险金额限为15000元),保险费率2.2‰。财政给予40%保费补贴,船东承担60%。8、农村户用沼气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推荐的户用沼气标准建设的农户,每户补助资金1500元。9、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的对象是哪些? 答:全省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 10、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补助标准是多少?

发展河南农业经济的财政政策研究doc-发展农业经济的财政

发展XX农业经济的财政政策研究 XX省财政科研所何晞梅书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我们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必须发展农村经济,没有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农村,是缺少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基础的。农业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业经济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条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农村经济发展所不可回避的责任的。发展农业经济在新的历史时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分析我省农业经济现状和财政支农现状的基础上,研究我省农业经济发展方向和财政支农政策方向,找准财政支农政策的着力点,提出财政支农思路和政策。 一、我省农业经济的现状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2004年,我省农牧渔业产值2963.92亿元,占全国农牧渔业产值的8.2%,粮食、棉花、油料、水果、肉类总产量分别达到4260、66.67、408.75、1131.52万吨,占全国的比重分别达到9.1%、10.5%、13.3%、6%、8.9%。 我省农业经济不仅在全国所占比重大,而且主要农业经济指标在全国所处位次呈上升趋势,农业大省的特点越来越突出。在主要农业经济指标中,除了棉花产量所占位次有所下降外,其余经济指标位次均呈上升趋势。从1990年到2004年,农牧渔业总产值由第5位上升到第2位,粮食总产量由第3位上升到第1位,油料总产量由第3位

上升到第1位,水果总产量由第10位上升到第6位,肉类总产量由第7位上升到第2位;棉花总产量位次有所下降,由第2位下降以第3位,但所占比重仍达全国总产量的10.5%。(见表一:主要农业经济指标占全国的位次) 资料来源:据《中国农村统计资料2005》 我省农业经济条件较好,发展农业经济的潜力较大。我省耕地面积较大,耕地和平原面积占全部土地面积的比重较大,宜于农业生产的开展。2004年,我省有耕地面积717.75万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6.24%,该指标在全国各省市区中位居第4位。耕地面积占全部土地面积的比重43%,远高于全国13.5%的平均水平。平原面积占全部土地面积的比重55.7%,远高于全国11.98%的平均水平。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境内有黄河、淮河、汉水、海河四大水系,大小河流1500多条。全省流域面积在一百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90多条,其中一千平方公里以上的有60多条,超过五千平方公里的有16条。气候兼有南北之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降水充沛,适宜于多种动植物生长繁殖。 主要农业经济指标基本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从1990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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