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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一.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首先应分清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类型。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类型按交易形式分主要有出让价格、转让价格、租赁价格及抵押价格等,出让价格又因出让方式不同分为协议出让价格、招标出让价格和拍卖出让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评估,可按公开市场原则采用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在运用市场比较法时,应选用同一出让方式的比较实例。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应按公开市场原则采用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其价格是正常的市场价格。

四.租赁价格及抵押价格见7.4和7.5。

五.设有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设有土地租赁权和土地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发生转移时,其土地使用权价格与没有设定土地租赁权和土地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有区别。他项权利的设定,给土地的正常使用带来了限制,因而要对没有设定他项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修正。修正的幅度以他项权利给新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利用上带来困难而发生的费用或减少的收益为标准。这可用新土地使用权人为恢复正常土地使用权而撤销他项权利而必须支付的正常费用来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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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收益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案例分析

一则收益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案例分析

一则收益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2006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资产评估》P192页“收益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例5-4: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7年3月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50年使用权,并于1999年3月在此地上建成一座砖混结构的写字楼,当时造价为每平方米2000元,经济耐用年限为55年,殖值率为2%。目前,该类建筑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500元。该建筑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现用于出租,每月平均实收租金为3万元。另据调查,当地同类写字楼出租租金一般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0元,空置率为10%,每年需支付的管理费为年租金的3.5%,维修费为建筑重置价格的1.5%,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合计为每建筑平方米20元,保险费为重置价的0.2%,土地资本化率7%,建筑物资本化率8%。假设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由国家无偿收回。试根据以上资料评估该宗地2003年3月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1、选定评估方法。该宗房地产有经济收益,适宜采用收益法。 2、计算总收益。总收益应该为客观收益而不是实际收益。 年总收益=50×12×900×(1-10%)=486000(元) 3、计算总费用。

(1)年管理费=486000×3.5%=17010(元) (2)年维修费=2500×900×1.5%=33750(元) (3)年税金=20×900=18000(元) (4)年保险费=2500×900×0.2%=4500(元) 年总费用=(1)+(2)+(3)+(4) =17010+33750+18000+4500=73260(元)4、计算房地产净收益。 年房地产净收益=486000-73260=412740(元)5、计算房屋净收益。 (1)计算年贬值额。 年贬值额=建筑物重置价 使用年限=2500×900 48 =46875(元) (2)计算房屋现值 房屋现值=房屋重置价-年贬值额×已使用年限 =2500×900-46875×4=2062500(元) (3)计算房屋净收益(假设房屋收益年期为无限年期)。 房屋年净收益=房屋现值×房屋资本化率 =2062500×8%=165000(元) 6、计算土地净收益。 土地年净收益=年房地产净收益-房屋年净收益 =412740-165000=247740(元) 7、计算土地使用权价值。 土地使用权在2003年3月的剩余使用年期为50-6=44(年)

土地估价报告的撰写标准

土地估价报告的撰写标准 及业务操作流程 1.提纲 报告撰写及评审的标准 业务操作流程与报告规范格式 报告撰写 撰写估价方法应注意的事项 2.报告撰写、评审的标准 报告的完成者:估价师应该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撰写 报告的评审者:评审专家主要依据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土地估价报告评审规则》 《土地估价报告评审要点》 《土地估价报告评审表》 评审:报告形式、技术问题两方面 2.1形式不合格 未按照《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撰写的; 缺少土地估价报告,或缺少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或缺少附件的; 缺少土地估价师签字或仅一名土地估价师签字,或非执业土地估价师签字,或缺少机构盖章的。 2.1.1报告形式案例

封面存在的格式问题 字体、字号 规程要求:封面 “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字体应为二号标宋。其他内容应为三号楷体。 内容 擅自增加了委托单位、估价人员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改为“估价日期” 2.1.2报告形式案例 存在的格式问题 估价师撰写报告时,漏掉了机构负责人签字。 自然机构负责人也没有签字 2.1.3报告形式案例 存在的格式问题 将估价报告第二部分第二项“估价对象”擅自改为“受托估价方”自然没有描述估价对象的内容 2.1.4报告形式案例 存在的格式问题 技术报告第一部分第四项,应该是“估价目的” 2.1.5报告形式案例 存在的格式问题 估价中没有宗地位臵示意图和照片

案例 低级技术错误 1、成本法将新增费计入成本 2、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开发费同时出现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财综字…1999?117号第二条) “严禁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嫁由用地单位缴纳。”(财综…2006?48号第四条)。 从文件规定看,这项费用明显不应作为一项独立的成本,计入成本费用中。 案例 低级技术错误 年期修正=剩余年期/最高出让年期 2.2技术问题不合格 估价方法运用存在严重技术性错误的(如现有房地产项目,剩余法按待开发土地评估); 地价定义、土地权利界定存在严重技术错误的; 估价结果内涵与地价定义不一致的(如用途不一致,或权利状况不一致,或开发程度不一致等);

如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资料

如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 一、海域估价的概念与意义 (一)海域估价的概念 海域估价(评估)是根据海域的质量、区位条件、利用潜力、利用效益,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对海域资源的使用价值所作的评定和估算。 (二)海域估价的目的和意义 1、海域评估是推动海域资产化管理,完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基础性工作。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但在海域有偿使用的具体做法上,尚需制定一系列配套法规予以细化。特别是在海域有偿使用的量化方面,在海域使用权交易的各环节等都需要通过海域评估予以规范。 2、海域评估可以揭示海域在质量、区位和使用效益上的差异性,从宏观上指导海域开发利用活动。 3、海域评估有助于建立有效的海域使用补偿机制,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 4、海域评估能够推动海域市场化,发挥市场在海洋资源利用配置中的作用。 二、海洋资源管理及海域估价的现状 (一)海洋资源管理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现行海洋资源管理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件》、《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等等。我国的海洋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与不断完善,为开办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海域估价的现状 《海域使用管理法》自200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了海域估价制度研究和试点,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相继涉足到了此业务领域,但由于我国现行海洋资源管理类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关于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方面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诸多困难。归结起来,主要有如下: 1、缺乏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的规范(规程) 房地产有《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有《土地估价规程》,而目前缺乏海域估价方面的规定,使海域估价无章可循。 2、管理程序上没有较成熟的方式 3、缺乏专业资质的估价部门 目前由于缺乏海域方面专业的估价与估价管理部门,大多借助土地、房地产部门的做法,这种做法与海域是否吻合,值得探索。 4、用海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资料数据索取困难 用海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与用海企业生产经营相关联的资料数据难以搜集与索取,就算能够索取到这些资料,但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如何判定?就算是真实的,但这些数据资料在现行的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中是否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体现?这些也都值得探索。 5、海域使用权与临海土地分离难 对于临海工业、港口物流等行业来说,海域使用权与临海土地使用权是紧密结合的,这是由海域和海域使用性质与特点所决定的。众所周知,临海工业、港口物流用海,其海域和临海土地是无法截然分开的一个空间资源整体,从海域使用功能性来讲,脱离了临海土地,海域就失去了许多实用性。目前,除渔业及养殖用海外,海域使用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海域与临海土地结合形成的港口、码头、航道等资源上,如果单独使用海域或临海土地任何一方作为抵押,都无法体现海域的实际价值。特别是从资产转让的角度来看,除了渔业及养殖业用海外,大多数

填海造地用海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研究

填海造地用海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研究 摘要:填海造地工程具有资源独占性特征,形成的土地较非邻海陆地往往更具 价值优势。我国目前的海域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并未充分或完整考虑填海造地用 海工程海域使用权的客观价值。海域使用权价值低估不仅导致公共财政收入受损,更是引起我国沿海无序、低效填海造地工程大面积繁殖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以 我国填海造地用海工程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的实际出发,分析了填海造地工程海 域使用权的价值优势和劣势,论述了其价值构成,并提出了基本的评估思路和方法,并认为其对提升填海造地工程实施的科学性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 0引言 近年,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持续快速发展,各类开发区、滨海新区在我 国沿海地区蓬勃兴起。2000年以来,我国平均每年填海造地面积约300平方公里,相当于10个澳门的陆地面积。同时,许多填海形成的陆地利用效率很低,许多 开发区土地在低价出让后被闲置,如大连STX项目。很多滨海新区因无人入住成 为鬼城,如营口鲅鱼圈、天津滨海新区等,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除了宏观政策导向、土地利用指标限制、地方政府政绩等外部因素外,附加 价值高和低成本之间的巨大利差是沿海无序、低效填海造地工程大面积繁殖的主 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国的海域使用权公开交易和评估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缺 乏较为系统的针对性评估理论和实践积累,许多海域使用权价值往往被低估。用 海申请人往往只需支付极少的海域使用金,投入一定填海造地成本即可换取一块 景观优良的滨海土地,其实际总体投资成本经常远低于购买土地的价格,而形成 的土地由于具备滨海景观、海上交通、海洋资源等优势,价值更高。这种价值洼 地现象,不仅造成了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同时客观上也影响了公共财政 收入,损害了公共利益。 1我国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现状 ⑴评估制度起步较晚 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公布了一批海域使用权评估机构推荐目录,并鼓励在 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抵押等环境引入评估机制,但截至目前评估并未列入必 须程序。 ⑵评估基本理论不系统 国家海洋局于2013年发布了《海域评估技术指引》。该指引较多的借鉴了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理论,对海域使用权评估的因素选取和方法仍缺乏系统和令人 信服的论述。 ⑶评估实践经验匮乏 由于海域使用权评估尚未全面推广,且被推荐进行海域评估的机构多为海洋 系统或专业单位,缺乏对价值评估理论的理解和实践经验,评估质量总体水平不高,海域评估实践积累不充分。 2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特点 ⑴评估对象多为待开发或在开发海域 由于海域管理法规规定,填海造地并经过竣工验收后的海域可以换发海域使 用证,所以大多数填海造地后的土地都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存在,故填海造地海域 评估对象多为待开发或正在开发的海域。 ⑵评估价值受个体自然条件因素影响大

上海房地产价格及土地使用权估价

上海卢湾区房地产价格与土地使用权估价的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卢湾区打浦路443号底北、底南房地产价格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委托估价方: 受托估价方: 签发级估价人员: 估价作业日期: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至二00六年五月九日估价报告编号:申房地估(200*)资号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 3 二、估价师声明 ---------------------------------------------------------- 4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 5 四、估价结果报告 -------------------------------------------------------- 6 五、估价技术报告------------------------------------------------------- 13

六、照片及附件------------------------------------------------------------ 21 致委托方函 : 受贵方委托,我公司对卢湾区打浦路443号底北、底南房地产进行了实地查勘,对委估建筑物的整体外貌及地域的周边环境作了调查,收集了有关委估对象市场背景及权籍资料,并以此为依据,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其现时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了评估,为贵方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提供价格参考。

物价鉴定委托书

物价鉴定委托书 篇一:价格鉴定委托书 价格鉴定委托书 (衡)安监支字[XX]第(001)号 衡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我单位在办理衡阳市鸿福烟花爆竹店行政处罚案中,需进行价格认定,现委托贵单位对该案中没收的非法经营物品予以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于XX年9月27日前函告我单位。为便于鉴定,兹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鉴定物品明细表(见附表) 2、非法经营物品照片(见附页)鉴定内容要求:价格及价值总量鉴定基准日:XX年9月16日鉴定标的购买时间:XX年9月16日 经办人:廖文化电话:(0734)2896812 衡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支队 XX年9月20日 附表 委托鉴定物品明细表 篇二:价格鉴定委托书 价格鉴定委托书 委托单位(盖章) 20 年月日

篇三:价格认定委托书 价格认定委托书 (文号) (价格认定机构名称): 因需要,请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价格认定。标的状况及鉴定要求详见所附《价格认定委托明细表》。 附件:一、《价格认定委托明细表》 二、其他资料,共份: (一)(二)(三)(四)(五)(六) 年月日 (委托方或提出方印章) 联系人(经办人):电话:地址:邮编: 价格认定委托明细表(基本样式) 委托(提出)方声明:对于灭失物及在基准日的形态已发生重大改变的标的,请根据我们认定的情况进行价格鉴定。 (委托方或提出方印章) 2 3 篇四:价格鉴定委托书——(质检价格,价格监管) 综合法律门户站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 http:///ws/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 篇五:价格鉴定委托书(格式二) 价格鉴定委托书(格式二) ******(文号) (价格鉴证机构名称): 因需要,请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价格鉴定。标的状况及鉴定要求详见所附《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 附件:一、《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 二、其他资料,共份: (一)(二)(三)(四)(五)(六) 年月日 (委托方或提出方印章) 联系人(经办人):电话:地址:邮编: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基本样式) 委托(提出)方声明:对于灭失物及在基准日的形态已发生重大改变的标的,请根据我们认定的情况进行价格鉴定。 (委托方或提出方印章) 2 3

土地评估委托书范本

土地评估委托书范本 ***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我单位因土地合作开发需要,特委托贵公司按下述地块资料和指 标评估该地块使用权价格。 土地证号:*国用(**)字第****号、****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部分土地土地使用者:土地座落:东至*****;南至****;西至 ****;北至****。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亩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容积率:0.3其他材料:(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填写此项) 请贵公司在月我单位特提供下列材料: 我单位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本次评估费用 由合作方负责(负责人:)委托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地址:委托单位电话:邮编: 联系电话: 土地评估委托书范本[篇2] 公司: 我单位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特委托贵所评估下述地块土地使用权价格。 土地证号: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 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材料:(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填此项) 望贵所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评估报告交付我单位。 为此,我单位特提供下列材料: 序号名称类别份数 1 2 3 4 5 6 7 8 我单位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地址:委托单位电话: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土地评估委托书范本[篇3] 青海金地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七、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一)评估围 评估围为港鸿业石化码头所使用的海域使用权,海域面积共11.4公顷。海域使用期限为50年,即从2009年10月16日至2059年10月16日。 (二)评估对象概况 1. 海域基本情况 估价对象为港鸿业石化码头所使用,海域使用金已经全额缴纳并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证载海域使用者为港鸿业石化码头,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海域剩余使用年限49.63年,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1.4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5.47公顷,透水构筑物1.83公顷,港池4.1公顷。 2. 海域利用状况 该海域为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用海,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属港口建设工程,该海域为港口工程用海。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位于港南沙区小虎作业区的规划围,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建设规划》中对珠江三角洲成品油码头的布局安排,符合《港总体规划》中对小虎岛作业区的功能定位。码头主要包括1个8万吨级成品油卸船泊位,1个5千吨级、2个3千吨级、3个2千吨级成品油装船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880万吨,其中卸船能力为530万吨/年,装船能力为350万吨/年。 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情况详见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 (三) 估价依据 1.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综[2007]10号 (5) 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07]39号 (6) 国家海洋局《关于缴纳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海域使用金的通知》海办管字[2009]262号 (7) 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缴纳海域使用金的通知》粤海渔函[2009]568号 (8) 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政策文件等 2. 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海域使用权证书》 (2) 海域使用权评估申报明细表 3.评估机构掌握的相关评估资料 (1)评估对象所在区域的区位条件资料。 (五) 评估原则 本次评估过程中遵循的主要原则有: 1. 遵循独立性原则。作为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价值评估,和抵押解读

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价值评估 摘要:本文分析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形成的原因,阐述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定义、特点及其价值内涵,重点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的方法及抵押、企业破产清算中所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均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已经成为目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旧体制下形成的划拨土地仍由原产权单位继续使用,加上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仍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因此,形成了目前土地使用权领域的双轨制,即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同时并存的局面。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在各类房地产估价目的中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一客体的情况逐渐增多,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存在众多模糊的认识。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划拨土地使

用权及其价值评估,是估价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正确处理国家、使用权人、相关利益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必然要求。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及其特点 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据此可以看出,现时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或者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

20160704155911 (《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

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体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需要,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行为,健全集体土地合理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建设,制订本指引。 1.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地价评估,本指引所称集体土地,是指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符合城乡土地制度及规划管制要求,可进行市场化交易的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 2.引用的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引中引用而构成本指引的条文。本指引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指引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的最新版本。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3)《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5)《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3.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4 总则 4.1 地价内涵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在符合规划用途或现状合法用途下,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当地市场条件下的正常交易价格。其权利特征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权下的土地使用权,按照交易方式的不同有不同的价格形态,包括出让价格、转让价格、租赁租金、抵押价格、联营入股价格等。估价过程中应根据不同交易方式所发生交易的权利特征、经济关系等确定价格内涵。

委托书之一级开发委托合同

一级开发委托合同 【篇一: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四方协议)】 协议编号: 滇池西岸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 合作协议 合作各方: 甲方: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昆明市滇池西岸管理委员会 丙方: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丁方:云南银海天宇置业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昆明市西山区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 合作协议 合作各方名称: 甲方:xx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xx市xx区人民政府 xx市xx管理委员会 丙方:xx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xxx有限公司 鉴于:根据xxxx。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开发、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总思路,各方就xxx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作协议,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1 合作项目名称 xxx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 1.2 合作项目范围 1)xxx片区:位于xxx,北与xxx地块接壤,南至xxx,东xxx,西xxx。规划研究范围面积xxx(详见附图“xxx”,最终面积以开发整理完成后交付验收时土地测量面积为准)。 2)xxx片区:位于xxx,北至xxx、南与xxx接壤、西至xxx块,东临xxx。规划研究范围面积xxx亩(详见附图“xxx范围图”,最终以开发整理完成后交付验收时土地测量面积为准)。

1.3 合作项目内容: 对xxx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完成土地征收(国有土地回购)、 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补偿、村民回迁安置,景观植被恢复、适建地块 土地平整,适宜建设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污水、 中水、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一级开发期间的 场地管理、维护及整理完成后将地块移交甲方收储。 1.4 合作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初步概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xxx亿元,实际投资总额以项目开 发整理完成后甲方或乙方指定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第二条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五年,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征地拆迁指挥部”成立之日起至项目开发整理完成、且项目各方权益分配完毕之日止。 若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由于重大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或行政审 批等非可控因素造成延期的,则项目合作期限自动顺延。 第三条合作各方主体的职能、职责 3.1 甲方xxx市土储中心:是负责土地储备的政府机构,负责本协 议项下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对本协议项下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完成后的土地实施收储和供应的相关工作。 3.2 乙方xxx管委会、乙方xx区政府:是负责管理本协议项下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政府机关,是本协议项下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 目的土地征收、转用、建筑物拆迁、居民回迁安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完成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指标审批申报、征地拆迁等 具体工作。 3.3 丙方xxx市土投公司:是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项目业主和投融 资主体,负责本协议项下土地一级开发的投融资和土地整理,主导 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3.4 丁方xxx公司:是xxx管委会选定的社会投资人,负责为本协 议项下的xxx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提供资金,并参与项目土 地征地、拆迁、安置、回迁房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第四条、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土储中心: 1)按照市政府的文件精神,与丙方签订《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委托合同》; 2)对报经市政府批准的《xxx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xxx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备案;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海管字[2003]110号 颁布时间:2003-3-31发文单位:国家海洋局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管理,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执业市场秩序,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经与国家计委协商,我局拟定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现下发试行。 各有关单位在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工作中,请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我局。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 目录 1、总则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3、海洋勘测 4、海洋生物调查 5、数学模型和数值计算 6、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 1、总则 1.1 本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配套制度之一。

1.2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项目根据《海域使用论证大纲》的要求设立。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系指论证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大纲编制、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模拟计算及编写报告等收取的费用。 1.3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计算公式为: 海域使用论证总费用=调查项目总费用+数值计算费用+报告编写费用; 调查项目总费用=各单项调查费用总和; 单项调查收费=野外调查(或取样)费+测试分析费; 各单项调查、分析、计算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 1.4 以下各项费用未列入本标准收费项目,应由委托方负责支付。具体经费额度由委托方和论证方根据各分项目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包括项目如下: 1.4.1 勘察队伍调遣费:包括仪器设备运输费、装卸费及人员差旅费等; 1.4.2 临时基础设施及现场准备费:勘测现场的搭建路桥、清除障碍、接通电源、水源等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费,与勘测有关的青苗补偿费、海上养殖赔偿费和土地占用费等; 1.4.3 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及运杂费等; 1.4 4 冬季作业的取暖设施及燃料费; 1.4.5 租船费及其它设施的租用费; 1.4.6 专家评审会议费用。

委估土地使用权 评估报告书

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委估土地使用权 评估报告书 安会所评报字 [2008]第108号 广州市安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五日

目录 □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资产评估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四、评估基准日 五、评估原则 六、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 七、评估依据 八、价值类型 九、评估方法 十、评估过程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十三、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十四、评估报告法律效力及评估报告使用有关事项 十五、附件

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 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资产评估委托方: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拟进行价值咨询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评估的范围和对象是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192号的一宗土地使用权。 评估基准日:2008年8月4日。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采用假设开发法。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通过清查及评估测算,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8月4日,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委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伍亿零壹佰捌拾贰万伍仟元整(RMB501,825,000.00元)。 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建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2008年8月4日至2009年8月3日止。 广州市安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评估项目负责人:评估项目复核人: 报告日期:2008年8月5日

一则收益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案例分析

一则收益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2006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资产评估》P192页“收益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例5-4: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7年3月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50年使用权,并于1999年3月在此地上建成一座砖混结构的写字楼,当时造价为每平方米2000元,经济耐用年限为55年,殖值率为2%。目前,该类建筑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500元。该建筑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现用于出租,每月平均实收租金为3万元。另据调查,当地同类写字楼出租租金一般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0元,空置率为10%,每年需支付的管理费为年租金的3.5%,维修费为建筑重置价格的 1.5%,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合计为每建筑平方米20元,保险费为重置价的0.2%,土地资本化率7%,建筑物资本化率8%。假设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由国家无偿收回。试根据以上资料评估该宗地2003年3月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1、选定评估方法。该宗房地产有经济收益,适宜采用收益法。 2、计算总收益。总收益应该为客观收益而不是实际收益。 年总收益=50×12×900×(1-10%)=486000(元) 3、计算总费用。

(1)年管理费=486000×3.5%=17010(元) (2)年维修费=2500×900×1.5%=33750(元) (3)年税金=20×900=18000(元) (4)年保险费=2500×900×0.2%=4500(元) 年总费用=(1)+(2)+(3)+(4) =17010+33750+18000+4500=73260(元)4、计算房地产净收益。 年房地产净收益=486000-73260=412740(元)5、计算房屋净收益。 (1)计算年贬值额。 年贬值额=建筑物重置价 使用年限=2500×900 48 =46875(元) (2)计算房屋现值 房屋现值=房屋重置价-年贬值额×已使用年限 =2500×900-46875×4=2062500(元) (3)计算房屋净收益(假设房屋收益年期为无限年期)。 房屋年净收益=房屋现值×房屋资本化率 =2062500×8%=165000(元) 6、计算土地净收益。 土地年净收益=年房地产净收益-房屋年净收益 =412740-165000=247740(元) 7、计算土地使用权价值。 土地使用权在2003年3月的剩余使用年期为50-6=44(年)

土地授权委托书样板五篇

土地授权委托书样板五篇 篇一:土地流转委托书 土地流转委托书 委托人:汤池镇双墩村高坝队全体村民被委托人:汤池镇双敦村委会 为了发展农业产业,搞活农村经济,现我自愿将所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委托汤池镇双敦村委会代理,具体代理事项如下: 一、委托流转土地面积及方位:面积为亩,位于耕田。 二、委托代理及流转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6 日止。 三、委托权限: 1、在委托代理期限内,代理我所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方,并委托你与第三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2、向第三方收取不低于每亩按照当年500斤常规粳稻的国家收购保护价的最低价格计算的流转费,并按时全额支付给我。 3、该土地若征用,其土地征用补偿费、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及国家下拨的粮食直补费由委托方(即农户业主)、青苗补偿费由租用经营方所有。 4、在流转期内,第三方租用后,必须保证土地用作发展种植、养殖等高效农业项目的使用。在此前提下,我保证不对其合法经营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委托人明细 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被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篇二:土地登记委托书 土地登记委托书 兹委托街 (路、巷)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的土地登记事宜。 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 土地指界委托书 兹委托同志全权办理我单位(个人)在街(路、巷)号的土地权属界线现场指界。 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七、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一)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海域使用权,海域面积共11.4公顷。海域使用期限为50年,即从2009年10月16日至2059年10月16日。 (二)评估对象概况 1. 海域基本情况 估价对象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所使用,海域使用金已经全额缴纳并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证载海域使用者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海域剩余使用年限49.63年,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1.4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5.47公顷,透水构筑物1.83公顷,港池4.1公顷。 2. 海域利用状况 该海域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用海,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属港口建设工程,该海域为港口工程用海。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位于广州港南沙区小虎作业区的规划范围内,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建设规划》中对珠江三角洲成品油码头的布局安排,符合《广州港总体规划》中对小虎岛作业区的功能定位。码头主要包括1个8万吨级成品油卸船泊位,1个5千吨级、2个3千吨级、3个2千吨级成品油装船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880万吨,其中卸船能力为530万吨/年,装船能力为350万吨/年。 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情况详见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 (三) 估价依据 1.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综[2007]10号 (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07]39号 (6) 国家海洋局《关于缴纳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海域使用金的通知》海办管字[2009]262号 (7)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缴纳海域使用金的通知》粤海渔函[2009]568号 (8) 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政策文件等 2. 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海域使用权证书》 (2) 海域使用权评估申报明细表 3.评估机构掌握的相关评估资料 (1)评估对象所在区域的区位条件资料。 (五) 评估原则

价格鉴定委托书

价格鉴定委托书 ******(文号) 注:对于灭失物及基准日形态已发生重大改变的标的,请根据我们认定的情况进行价格鉴定。 年月日 (委托方或提出方印章)联系人(经办人):电话: 地址:邮编: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细化样式) 价格鉴证机构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常见的标的按类别分别制定《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并在“标的详细描述”栏目将需获信息进行细化明确。示例如下: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机器设备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建筑物、土地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珠宝、玉石、工艺品 标的状 况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手机 标的状况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机动车 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机动车(灭失)

委托书填写说明 一、关于委托书 委托书是委托(提出)方委托价格鉴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委托书应清晰、具体地反映出委托(提出)方对于价格鉴定事项的要求。委托(提出)方将委托书交予价格鉴证机构,是价格鉴证机构启动价格鉴定的必经程序。价格鉴证机构将依据并严格按照委托书的要求完成价格鉴定事项,不超越或改变其内容。 二、关于鉴定目的 委托书应说明鉴定目的,便于价格鉴证机构从整体上把握工作方向,明确工作思路。对于刑事案件,应说明涉嫌案件的罪名。 三、关于《价格鉴定委托明细表》 (一)“标的名称及数量”。委托(提出)方需根据自己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案件性质的理解来确定标的。价格鉴证机构仅在委托(提出)方明确标的的前提下开展价格鉴定工作。 (二)“标的形态”。应明确标的在基准日的形态是否已发生重大变化及标的是否灭失。 (三)“标的详细描述”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清晰描述标的,如:机器设备,应写明规格型号、产地、购置时间、购置地点等情况;建筑物、土地,应写明权属证号、面积、用途、详细地址、开发、装修、设备等情况;农产品,应写明产地、质量、生长情况等。

委托评估协议【模板】

委托评估协议书 汕地费征评[2018]28号 XX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 根据XX市国土资源局《评估委托书》(汕国土资通[2018]660号下称《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准确掌握位于“XX区韶山路与汕樟路交界西南侧”用地评估的市场价格,甲方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摇珠方式选择具备土地评估从业资质,并已取得XX市国土资源局《从业备案确认书》和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列入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进行估价。经2018年11月26日下午3时45分公开摇珠,乙方取得上述标的物评估权。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估价对象基本情况 估价项目名称、位置、目的 (一)、项目名称为:“XX区韶山路与汕樟路交界西南侧”用地使用权。 (二)、位置及其他规划条件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汕国土资通[2018]660号附件)。 (三)、按XX市国土资源局《通知》(汕国土资通[2018]660号)文的有关要求进行土地市场价格评估。 二、估价时点:以2018年11月26日为时点的市场价格。 三、乙方责任 (一)、按国家《土地估价规范格式(199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

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撰写土地估价报告书; (二)、准确采用有关系数; (三)、正确运用估价方法和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有关要求开展评估业务工作,并应综合确定土地价格(应分别列明总地价、单位地价和楼面地价)。对不同时点的土地综合价格,必须充分说明其理由; (四)、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 (五)、附件提供齐全(估价报告中选用的可比实例也应以附件的形式提供); (六)、对土地估价结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七)、应对土地估价结果履行保密责任; (八)、应于协议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管理科提交《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其相关附件。 四、甲方责任 (一)、按本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支付估价服务费。自乙方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其相关附件后,经市国土资源局确认乙方提供的估价成果符合《土地估价规范格式(199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

海域使用权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xxx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xxxx海洋与渔业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拟拍卖海域使用权之目的而涉及的xxxxxx港渔人码头项目的海域使用权进行了资产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并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对委估资产在2011年7月12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做出了公允反映。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11年7月12日止,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下,委估海域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总资产5,828,181.00 元,大写为人民币伍佰捌拾贰万捌仟壹佰捌拾壹元整。 本报告仅供委托评估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需要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份内容均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本报告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现行规定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有效使用期限,应当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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