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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组织建设

在市政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如果机构组建的合理,就可以达到一定的效果。该项目是由项目部进行组建构成的,在组建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施工质量管理要求来系统的考虑,把所相关的人员、材料、设备等要素放在合适和需要的位置上,这样才能使其正确的利用资源,实现人力、物理资源效益最大化。在进行分工之前,要积极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管理者也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会怎样在进行施工时质量管理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进行组建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机构时,要多听取相关人士的建议,并将其建议进行研究和分析,有效的采取正确可利用的建议,使其所有的智慧凝聚起来发挥最大的效果。

2、做好施工质量策划

按照合同内条款上的各校要求,来确定总体的质量目标。再通过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和分工,让所有的项目管理人员都各负其责,由项目部相关人员的进行严格管理来保障质量目标的顺利完成。

结合实际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个别难点,来建立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这样才能按照原定的方案实施进行。在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时,要加强管理层重视的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能力,不断的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按照相关的质量检验程序来执行实

施,并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

3、增强施工质量控制

在施工准备期间,要做好复测的工作,例如基准点、标高和测量的控制方面。仔细认真的产看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中的编制,要结合实际工程项目的特点来选择原材料,并要保质保量的进行供应,选择合适的分包队伍和供应商。定期的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对施工知识进行培训和交流学习,使其共同提高技术知识,从而提高和重视工程的质量。

施工阶段直接形成了实体的质量,所以,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在施工阶段有效的进行质量控制。在施工阶段,要想做好质量控制,首先要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要素入手,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严格的控制施工流程质量。使其整个工程的质量问题都按照原设计要求进行实施完成。基本的质量控制可包含:工艺阶段控制、工序的质量检查、数据的记录和整理等要素。所偶有的质量控制过程都要按照严格的检验程序来进行,发现不合格的控制程序要及时的进行处理和解决。在进行施工期间,要有强硬的技术指导,技术人员每天都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工作。严格检查和对待质量控制工作。每天都要进行工作例会,互相交流在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并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质量控制方法,对于重点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控制,从而保障工程的总体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 中组人民共和家组准国国 Unified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GB 50300-2001 主组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 批准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 组施日期,,,,,年,月,日 1 组组 1.0.1 组了加强建筑工程组量管理~组一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保组工程组量~制组本组准。1.0.2 本组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作组建筑工程各组组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组制的并 组一准组。 1.0.3 本组准依据组行家有组工程组量的法律、法组、管理组准和有组技组组准组制。建筑工程各组组国 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必组本组准配合使用。与 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

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 2 组组 2.0.l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组新建、改建或组建房屋建筑物和附筑物组施所组行的组、勘察、组组和施工、竣工等各组属构划 技组工作和完成的工程组。体 2.0.2 建筑工程组量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组足相组组准组定或合同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 能、组境保组等方面所有明组和组含能力的特性组和。 2.0.3 组收 acceptance 建筑工程在施工组位自行组量组组组定的基组上~建组活组的有组组位共同组组组批、分组、分部、参与 组位工程的组量组行抽组组组~根据相组组准以组面形式组工程组量到合格否做出组。达与确2.0.4 组组组收 site acceptance 组组人施工组组的材料、配件、组组等按相组组准组定要求组行组组~组组品到合格否做出组。构达与确 2.0.5 组组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组件或按组定的方式组组起供组组用的~由一定量组本组成的组组。条来数体 2.0.6 组组 inspection 组组组组目中的性能组行量组、组组、组组等~组果组准组定要求组行比组~以定每组性能是否并将与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doc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 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 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 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 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 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 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符号或代号意义 A 道路石油沥青 PC 喷洒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BC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PA 喷洒型阴离子乳化沥青 BA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市政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市政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范围点数 1 槽底高程土方±20 两井之间 3 用水准仪测量石方+20、-200 2 槽底中线 每侧宽度 不小于规定两井之间 6 挂中线用钢尺量测, 每侧计3点 3 沟槽边坡不陡于规定两井之间 6 用坡度尺量测,每侧计3点 2、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 序号项目 最低压实度 (%)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重型 击实 标准 轻型 击实 标准 范围点数 1 石灰土类垫层93 95 100m 每层每侧一组(每组3点)用环刀法检查或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中其他方法 2 沟槽 在路 基范 围外 胸腔 部分 管侧87 90 两井 之间 或 1000m2 管顶以上500mm 87±2(轻型) 其余部分 ≥90(轻型) 或按设计要求 农田或绿地范围表层 500mm范围内 不宜压实, 预留沉降量, 表面整平 3 沟槽 在路 基范 围内 胸腔部分 管侧87 90 管顶以上 250mm 87±2(轻型) 由路 槽底 算起 的深 度范 围 (mm) ≤800 快速路及 主干路 95 98 次干路93 95 支路90 92 >800~ 1500 快速路及 主干路 93 95 次干路90 92 支路87 90 >1500 快速路及 主干路 87 90 次干路87 90 支路87 90

3、柔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 槽内部位压实度 (%) 回填材料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范围点数 管道基础 管底基础≥90 中、粗砂 —— 用环刀法检查或 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土工试验方法标 准》GB/T 50123中 其他方法管道有效支 撑角范围 ≥95 每 100m 每层每 侧一组 (每组 3点) 管道两侧≥95 中、粗砂、碎 石屑,最大粒径 小于40mm的砂 砾或符合要求的 原土 两井 之间 或每 1000m2 管顶以上500m m 管道两侧≥90管道上部85±2 管顶500~1000mm ≥90原土回填4、管道基础的允许偏差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 (mm)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范围点数 1 垫层 中线每侧宽度 不小于设 计要求 每个 验收 批 每10m 测1点, 且不少 于3点 挂中心线钢尺检查, 每侧一点 高程 压力管道±30 水准仪测量无压管道0,-15 厚度 不小于设 计要求 钢尺量测 2 混凝 土基 础、 管座 平基 中线每 侧宽度 +10,0 挂中心线钢尺量测, 每侧一点 高程0,-15 水准仪测量 厚度 不小于设 计要求 钢尺量测管座 肩宽+10,-5 钢尺量测,挂高程线 钢尺量测,每侧一点肩高±20 3 土(砂 及砂 砾) 基础 高程 压力管道±30 水准仪测量无压管道0,-15 平基厚度 不小于设 计要求 钢尺量测 土弧基础腋 角高度 不小于设 计要求 钢尺量测 5、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mm) 检查项目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范围点数 1 水平轴线无压管道15 每 节 管 1点 经纬仪测量或挂 中线用钢尺量测 压力管道30 2 管底高程Di≦1000 无压管道±10 水准仪测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六部分内容,其中总则的基本内容如下: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说明:1.0.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说明:1.0.2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他。第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验收规范的编制,掌握内容的繁

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使其能够比较协调。 第二部分是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建筑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说明:1.0.3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及其他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同时,本标准强调本系列各专业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套使用。 另外,本标准规范体系的落实和执行,还需要有关标准的支持,其支持体系见图1.0.3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示意图。(图见附件)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市政工程验收办法

市政工程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更好地执行已颁布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8——90)四项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是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后,核定市政工程的单位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质量等级的办法。 第二章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设计单位已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九)竣工资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审查合格; (十)场地清理干净和路面外土方回填到位,竣工资料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三章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评定标准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报《竣工验收证书》,该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委托社会监理的项目,还需提交项目监理的总监理工程签署意见)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个工作日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由总监理工程签署意见后,并把完整的监理资料一起报送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应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和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然后提交质量检查报告给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待整改完毕后,再行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可按计划如期进行验收。

市政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K城镇道路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 71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10%。(2)宜用1~3及的新石灰,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3)宜使用饮用水或不含油类等杂质清洁重型水(pH值为6~8),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规定。 (二)拌合运输 (1)石灰土配合比设计应准确,通过配合比确定石灰最佳含量和石灰土的最佳含水量,大道设计要求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的要求。 (2)应严格配合比拌合,并根据眼材料的含水量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3)宜采用集中拌合,拌合应均匀,石灰土应过筛。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方昂之水分损失。 (三)施工 (1)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路面一致。 (2)碾压时压实厚度与碾压机具相适应,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应满足压实度的要求。 (3)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 (4)石灰土应湿养,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养护期应封闭交通。 二、水泥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应采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6h以上的42.5及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储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可使用。(2)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土的均匀系数不应小于5,宜大于10,塑性指数易为10~17。 (3)粒料可选用级配碎石、砂砾、未筛分碎石、碎石土、砾石和煤矸石、粒状矿渣材料;用作基层时,粒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用作底基层粒料最大粒径;城镇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37.5mm;次干路及以下道路的不得超过53mm,各种粒料,应按其自然级配状况,经人工调整使其符合规范要求。碎石、砾石和煤矸石等的压碎值:城镇快速路、主干路基层与底基层不得大于30%;其他道路基层不得大于30%,底基层不得大于35%。 (4)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2%;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25%。 (1)水的要求砼石灰稳定土基层。(即:使用饮用水或不含油类等杂志的清洁重型水,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 (5) (二)拌合运输 (1)水泥稳定土的配合比要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 (2)集料应该筛,级配符合设计要;混合料配合比符合要求,计量准确、含水量符合施工要求且拌合均匀。 (3)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防止水分损失和遗撒。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

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_共10篇.doc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_共10篇 范文一:新版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表格附件:XXX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n)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总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验收项目及要求1主控项目23456789一般10项11目121314施工单位检验意见分包项目经理分项名称分包单位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检验批工程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部位项目 允许偏差 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验结果项目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1 (UserFiles200901sG1H.doc 63档(.63da.)提供索引并缓存,与页面无关 .gongwenshizhenggongchengzhiliang_4615 .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试题1 2013年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规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文件应经()认可。 A、原设计单位 B、设计单位 C、建设单位 D、监理单位 2、混凝土结构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订专门的施工方案,并经()核准。 A、设计单位 B、设计单位 C、建设单位 D、监理单位 3、在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应作出详细

记录,同时宜留存()。 A、图像资料 B、交底资料 C、签证资料 D、验收资料 4、振动棒振捣混凝土应按分层浇筑厚度分别进行振捣,振动棒的前端应插入前一层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小于()mm; A、20 B40 C、50 D、30 5、当日平均气温达到()℃及以上时,应按高温施工要求采取措施。 A、20 B25 C、15 D、30 6、当工程所处环境温度低于()°C 时,不宜进行预应力筋张拉。 A、-10 B-5 C、-15 D、0 7、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机城作业时,配合作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 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A、专人指挥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5-2005)

2市政大、中修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提高城镇道路工程质量,促进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辖区内的改扩建、翻建的城镇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工程的质量验收。大、中修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工厂厂区、生活小区、社区等内部道路工程施工可参照本规程使用。 1.0.3 城镇道路工程中采用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本规程应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配套使用。 1.0.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道路工程的材料与施工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第 3.1节、第3.2节的规定执行。 2.0.2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及其验收程序和道路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的规定执行。 2.0.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拟采用的施工工艺等具体情况,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可按照下表的规定执行。

2.0.4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等控制资料。 2.0.5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执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2.1 一般规定 2.1.1 本章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测量的检查验收。 2.1.2 施工测量所使用仪器的具体要求,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2013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严重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 (1)合适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合适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合适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 2 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 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详尽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详尽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或监理单位认为不必要时,也可不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不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 3、第一种、第二种情况应用对象是采购的产品或现场加工制作的制品,不包括需要施工安装的项目,如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仍需按检验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不能调整抽样数量。第三种情况是同一个验收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最新版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034—2000)

解放环路市政工程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简况 1)解放环路是无锡市城市道路的一环线,它包括解放东路、解放南路、解放西路、解放北路全长5.48公里。一期工程实施范围:胜利门广场~朝阳广场~文化宫桥,道路桩号为K3+ 625~K5+548.966(K0+000)~K1+325,全长约3.25公里,其中K0+603.218~K1+126.268为新建段,其余路段为老路面更新改造。整个工程涉及胜利门广场、东林广场、朝阳广场三个大型交叉口及工运路、县前东街、崇宁路、学前东路、文化宫桥等主要交叉口。解放环路市政工程包括雨污水、自来水、煤气、电力、通信等管道,全线分三个项目组施工,其中:项目1组:文化宫桥~朝阳广场; 项目2组:朝阳广场~东林广场; 项目3组:东林广场~胜利门广场; 2)解放环路道路性质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在朝阳广场~文化宫桥~人民桥段为36米,其余路段为40米。机非分隔采用机非隔离栅分隔。 3)路面结构 在解放环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以及朝阳广场~文化宫桥改线道路为4CM沥青砼(SBS)+ 8CM沥青砼(AC-20Ⅰ)+4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10%石灰土底基层(K≥93%);其余路段实施路表铣刨4CM,上铺4CM沥青砼(SBS)+8CM沥青砼(AC-20Ⅰ) 4)雨水管线 实施新雨水管线1100,其余路段利用原有管线,并对原有管线进行清挖疏通,以确保雨水管线的畅通。 5)综合管线 道路两侧人行道各增设一根电力管及改建给水管,右侧增设一根信息管线。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在我国,政府支持修建的工程,包括道路、政府单位这些都统一称之为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在竣工以后,验收评定标准是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国家制定的这些验收标准,也是为了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 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一)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二)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 只有统一的标准才可以衡量一项工程质量是合格还是不合格。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体系尚不够完善,缺乏对工程质量具体水平的科学有效,严谨深刻的验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对评判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目前的验收标准。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进行科学严谨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 二、现行国内工程质量验收有何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但该体系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只规定了合格等级,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缺少进一步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无法区分“合格”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差异。虽然现行规范较原规范的标准有所提高,但现在的合格标准实际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作为施工企业,不能仅仅以国家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必须以企业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对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水平作出评价,从而促使企业的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地提高和发展。同时,国家标准只确定“合格”、“不合格”的作法也为企业制定更高标准提供了空间。本标准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标准,总结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以“突出质量策划、完善技术标准、强化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为指导思想,以提高质量管理要求为核心,力求在有效控制工程制造成本的前提下,使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在较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提高。本标准以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为基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

2K城镇道路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 71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10%。 (2)宜用1~3及的新石灰,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3)宜使用饮用水或不含油类等杂质清洁重型水(pH值为6~8),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规定。 (二)拌合运输 (1)石灰土配合比设计应准确,经过配合比确定石灰最佳含量和石灰土的最佳含水量,大道设计要求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的要求。 (2)应严格配合比拌合,并根据眼材料的含水量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 (3)宜采用集中拌合,拌合应均匀,石灰土应过筛。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方昂之水分损失。 (三)施工 (1)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路面一致。

(2)碾压时压实厚度与碾压机具相适应,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应满足压实度的要求。 (3)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 (4)石灰土应湿养,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养护期应封闭交通。 二、水泥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应采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6h以上的42.5及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储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可使用。 (2)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土的均匀系数不应小于5,宜大于10,塑性指数易为10~17。 (3)粒料可选用级配碎石、砂砾、未筛分碎石、碎石土、砾石和煤矸石、粒状矿渣材料;用作基层时,粒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用作底基层粒料最大粒径;城镇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37.5mm;次干路及以下道路的不得超过53mm,各种粒料,应按其自然级配状况,经人工调整使其符合规范要求。碎石、砾石和煤矸石等的压碎值:城镇快速路、主干路基层与底基层不得大于30%;其它道路基层不得大于30%,底基层不得大于35%。(4)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2%;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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