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江苏省电厂名单

江苏省电厂名单

江苏省电厂名单
江苏省电厂名单

五大电厂江苏

大唐—江苏吕四港电厂 一、企业简介 1、地理位置 大唐吕四港电厂地处“长三角”的负荷中心,位于启东市的千年古镇——吕四港镇东部,厂址东临黄海,沿海堤纵向深入大海3.4公里,南距上海崇明岛约50公里,西距南通市约70公里,是名副其实的海上电厂。 启东位于中国东部海岸线的中部,地处美丽富饶的长江三角洲,万里长江入海口的北岸,是东海、黄海、长江三水交汇之处,集黄金海岸与黄金水道于一身。与国际大都市上海隔江相望,直线距离只有50多公里。启东素有“江风海韵北上海”之称,被誉为“江海明珠”。 2、交通条件 铁路:南京至启东的铁路。 公路:境内有苏336、苏335、苏221等省一级公路以及南京至启东的高速公路,连接南京、南通等大中城市。 水路:水路运输十分便捷。距长江北支第一大港南通港70公里,距中国第一大港上海港150公里,为上海港分流的深水大港—吕四港,正在建设中。 二、企业发展 1、企业历史 2002年12月项目筹建处成立。 2003年9月在江苏省启东市注册,正式成立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电厂的建设、经营和债务偿还。 2、企业规划 大唐吕四港电厂根据规划,该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4×600mw,采用国产超临界压力燃煤机组;二期工程为2×900mw,采用高效超临界压力燃煤机组。 三、企业现状 大唐吕四港电厂项目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90%和10%的比例出资建设。是省“十一五”规划中的大型电厂,本项目是江苏省省级开发区吕四港海洋经济开发区的开港项目,也是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公司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十一五”规划中的电源建设项目。 大唐吕四港电厂一期工程计划建设4台600兆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计划总投资102.38亿元,同步建设两个3.5吨泊位的运煤码头,出线通过500KV同塔双回接入电网。

2020年江苏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全文

2020 年江苏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全文 为了加强湖泊保护,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维护湖泊生态环境,防治水害,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是很重要的。下文是江苏省最新湖泊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湖泊保护,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维护湖泊生态环境,防治水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面积在0.5 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城市市区内的湖泊、作为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湖泊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于本条例实施前确定并公布。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实施情况,对湖泊保护名录作出调整,并予公告。 第三条湖泊保护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利用、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采取有利于湖泊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加强湖泊资源保护,规范湖泊开发、利用活动,防止现有湖泊面积减少,提高湖泊行水蓄水能力,防止湖泊水质污染,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湖泊保护的科学研究,做好湖泊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湖泊保护意识; 对保护湖泊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湖泊的主管机关,负责湖泊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保、渔业、交通、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湖泊的有关管理和保护工作。 沿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湖泊保护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省境内的洪泽湖、太湖、骆马湖、微山湖、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白马湖、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滆湖、长荡湖、石臼湖、固城湖,除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外,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其他湖泊由设区市、县(市、区,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市市区内的湖泊按照现有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跨行政区域的湖泊,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 第七条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应当按照防洪和水资源配置的总体安排,分别编制湖泊保护规划。 湖泊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湖泊保护范围,禁止采砂、取土、采石的区域(以下简称湖泊禁采区),限制开发、利用的项目,防洪、除涝要求,水功能区划以及水质保护目标、措施,种植、养殖面积控制目标,退田(渔)还湖、退圩还湖方案,清淤措施等内容。 湖泊保护规划按照湖泊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湖泊保护规划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编制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湖泊保护规划进行修订和调整,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湖泊保护规划是湖泊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湖泊保护规划从事水产养殖、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开发、利用活动。 第八条湖泊保护范围为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包括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湖水出入口,湖堤及其护堤地,湖水出入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湖泊保护规划划定湖泊的具体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

2020年(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 行)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定技术规定 (试行)

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 1总则 (4) 2术语 (6) 2.1 河口线 (6) 2.2 外缘控制线 (6) 2.3 管理范围 (6) 2.4 保护范围 (6) 2.5 权属范围 (6) 2.6 管理范围线 (6) 2.7 保护范围线 (6) 2.8 桩、牌 (7) 3依据 (8) 3.1 法律、法规、规章 (8) 3.2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8) 3.3 相关规划及成果 (9) 3.4 相关文件 (9) 4划界标准 (10) 4.1 河道管理范围 (10) 4.1.1 有堤防,无规划要求 (10) 4.1.2 有堤防,有规划要求 (10) 4.1.3 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10)

全国各地发电厂目录大全

北京市北京十三陵蓄能发电厂华能集团 北京市三河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能杨柳青电厂 北京市北京矿务局煤矸石热电厂上海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天津市静海县热电厂上海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发电厂 天津市天津大港发电厂华能珞璜电厂 天津市天津军粮城发电厂华能重庆燃机电厂 天津市天津石化公司热电厂华能福州分公司(电厂) 上海市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热电厂甘肃省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上海宝钢自备电厂汕头市燃机发电厂 上海市上海石化股份公司热电总厂广东省华能广东分公司 上海市上海闸北发电厂华能汕头电厂 上海市上海青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汕头华能南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上海市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上海电力股份公司工程分公司河北省华能上安电厂 上海市上海闵行发电厂河北省邯峰电厂 重庆市重庆发电厂华能河南沁北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1

重庆市天府矿务局磨心坡电厂河南省孟州市电厂 重庆市土坎发电厂武陟县热电厂 重庆市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发电厂黑龙江省华能新华发电厂 重庆市重庆市长寿区大洪河电站黑龙江省鹤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开县天水电站湖北省华能阳逻电厂 重庆市重庆安居水力发电厂湖北省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荆门热电厂 重庆市金佛山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华能江山发电公司 重庆市龙桥电厂湖南省华能岳阳电厂 重庆市重庆丰都鱼剑口水电有限公司吉林省长山热电厂 安徽省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江苏省华能南京电厂 安徽省安徽新源热电厂江苏省华能太仓发电厂 安徽省蚌埠市热电厂江苏省苏州市华能热电厂 安徽省马钢股份公司热电厂江苏省华能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毛尖山水电站江苏省华能淮阴发电厂 安徽省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井冈山电厂 安徽省安庆石油化工总厂热电厂辽宁省华能大连电厂 2

主要大型火电厂名单

主要大型火电厂名单120万千瓦及以上火力发电厂: 宝鸡第二发电厂 广东沙角发电厂 西柏坡电厂 山西阳城电厂 江西丰城电厂 阳泉第二发电厂 武汉阳逻电厂 徐州电厂 河南鸭河口电厂 井冈山华能电厂 10万千瓦及以上火力发电厂: 萍乡电厂 荆门热电厂 韩城电厂 西固热电厂 首阳山电厂 沾化电厂 华能南通电厂 新海电厂

闵行电长洛河电厂长春二电厂耒阳电厂戚墅堰电厂田家庵电厂豆坝电厂十里泉电厂安阳电厂铜陵电厂长山热电厂元宝山电厂岳阳电厂莱芜电厂台州电厂大武口电厂黄埔电厂包头电厂黄台电厂南京热电厂马头电厂黄石电厂

包头二电厂双鸭山电厂南昌电厂 华能上安电厂唐山发电总厂青山热电厂韶关电厂 北仑港电厂平圩电厂 半山电厂 常熟电厂 淮北电厂 济宁电厂 郑州热电厂锦州电厂 娘子关电厂遵义电厂 哈尔滨热电厂沈海电厂 红雁池电厂天生港电厂扬州电厂

菏泽电厂 贵溪电厂 焦作电厂 佳木斯电厂 茂名电厂 石横电厂 湖北省黄冈电厂 华能榆社电厂 秦岭电厂 双辽发电厂 谏壁电厂 丰镇电厂 山东日照发电厂 洛阳热电厂 巡检司电厂 白杨河电厂 河门口电厂 保定热电厂 1、华能根河热电厂:5万千瓦(2×2.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2、华能汇流河热电厂:10万千瓦(2×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3、华能东海拉尔热电厂:15万千瓦(2×2.5、2×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4、华能满洲里光明热电厂:3.6万千瓦(3×1.2)(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5、华能达赉湖热电厂:40万千瓦(2×20在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6、华能牙克石热电厂:1.2万千瓦(2× 0.6)(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7、华能煤矸石电厂:1.2万千瓦(1×1.2)(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8、华能伊敏电厂:340万千瓦(2×50、2×60、2×60在建)(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 9、华能海拉尔热电厂:42.4万千瓦(1×1.2、2×0.6、2×20在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10、华能灵泉热电厂:5万千瓦(2×2.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11、华能扎兰屯热电厂:2.4万千瓦(2×1.2)(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12、乌兰浩特热电厂:13.6万千瓦(2×5、3×1.2)(内蒙古乌兰浩特市) 13、锡林浩特第二热电厂:3.6万千万(3×1.2)(内蒙古锡林浩特市) 14、蒙锡热电厂:5万千瓦(2×2.5)(内蒙古锡林浩特市) 15、上都发电厂:240万千瓦(4×6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16、丰镇电厂:120万千瓦(6×20)(内蒙古丰镇市) 17、金桥热电厂一期:60万千瓦(2×30)(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8、呼和浩特热电厂:50万千瓦(2×20、2×5)(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9、包头第一热电厂:105万千瓦(2×30、2×12.5、2×10)(内蒙古包头市) 20、包头第二热电厂:100万千瓦(2×30、2×20)(内蒙古包头市) 21、包头第三热电厂:60万千瓦(2×30)(内蒙古包头市) 22、乌拉山发电厂:60万千瓦(2×30)(内蒙古乌拉特前旗)

江苏省洪泽湖保护规划

江苏省洪泽湖保护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洪泽湖是淮河上、中游来水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的调蓄湖泊,是苏北地区主要的水源地。为加强洪泽湖保护,规范开发利用行为,维护其健康生命,实现洪泽湖在保障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据《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编制《洪泽湖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明确了洪泽湖保护和管理的总体要求,是湖泊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和有关专项规划的依据。从事水产养殖、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涉湖开发利用活动及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落实规划确定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责任。 第三条本规划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江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出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流域、区域防洪和水资源规划的安排,突出湖泊空间要素、资源和公益性功能保护,逐步实现湖泊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良性,促进江苏“两个率先”。 本规划遵循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依法治湖,科学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划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本规划研究范围为洪泽湖及本省境内周边地区,行政隶属淮安市的洪泽、盱眙、淮阴和宿迁市的泗洪、泗阳和宿城。水资源分区属盱眙区和安河区。

本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确定湖泊的保护范围、功能及各功能间的关系,提出防洪、供水、水资源、生态和重要基础设施的保护意见,以及湖泊开发利用控制和湖泊管理意见,明确近期实施重点。 第六条本规划基准年2005年,规划水平年2020年,突出近期(2010年前)实施重点。 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七条洪泽湖的基本特征为: (一)湖泊概况。洪泽湖是黄河夺淮和“蓄清刷黄济运”不断修筑洪泽湖大堤而形成。洪泽湖地处淮河流域中下游结合处苏北平原中部偏西,地理位臵在东经118°10'~118°52'、北纬33°06'~33°40'之间,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洪泽湖西北部为成子湖湾,西部为安河洼、溧河洼,西南部为淮河干流(以下简称“淮干”)入湖口,洲滩发育,东部为洪泽湖大堤。洪泽湖属浅水型湖泊,湖底高程在9.81~10.81(10.00~11.0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括号内为废黄河高程基准,下同)之间,呈西北高、东南低趋势。 洪泽湖水域面积受泥沙淤积和历年来围垦影响,呈不断缩小趋势。受洪泽湖综合开发影响,1995年湖泊水域面积为1850平方千米,2005年仅为1497平方千米。 洪泽湖承泄淮河上中游15.8万平方千米的来水,入湖河流主要在湖西,有淮干、怀洪新河、新汴河、新(老)濉河、徐洪河和安东河等,在湖北侧和南侧有古山河、五河、肖河、马化河、高松河、黄码河、淮泗河、赵公河、张福河、维桥河、高桥河等入湖河道,淮干入湖水量占入湖总量的70%以上。经多年治理,形成了以洪泽湖大堤为屏障拦蓄淮水、下游泄洪入江、入海的防洪布局,主要泄洪河道有淮河入江水道、入海水道、淮沭新河和苏北灌溉总渠,湖水的60~70%经三河闸通过入江水道流入长江。出湖控制建筑物主要是三河闸、二河闸和高良涧闸。

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2018修正)

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2018修正)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8.04.02 【实施日期】2018.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 (2017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3月3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 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护规划 第三章保护措施

第四章科学利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湖泊管理和保护,防止湖泊面积、容积减少,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的规划、保护、治理、利用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湖泊是指陆地表面积水形成的比较宽广的水域,包括天然湖泊和人工湖泊。 第三条湖泊的管理和保护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湖泊管理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利于湖泊管理和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加强湖泊资源保护,规范湖泊开发、利用活动,维护湖泊功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湖泊管理和保护的投入,将湖泊管理和保护所需工作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渔业)、林业、电力管理、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湖泊管理和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湖泊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湖泊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湖泊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 第二章保护规划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湖泊资源调查。湖泊资源调查结果作为编制或者修改湖泊保护规划的重要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湖泊资源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包括名称、位置、面积、容积、水质、调蓄能力、主要功能等内容的湖泊档案,实行信息共享。 第八条建立湖泊保护名录制度。 常年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湖泊,应当纳入湖泊保护名录。具体保护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

2020年江苏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全文

2020年江苏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全文 为了加强湖泊保护,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维护湖泊生态环境,防治水害,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是很重要的。下 文是江苏省最新湖泊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湖泊保护,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维护湖泊生态环境,防治水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城市市区内的湖泊、作为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湖泊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于 本条例实施前确定并公布。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实施情况,对湖泊保护名录作出调整,并予公告。 第三条湖泊保护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利用、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采取有利于湖泊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加强湖泊资源保护,规范湖泊开发、利用活动,防 止现有湖泊面积减少,提高湖泊行水蓄水能力,防止湖泊水质污染,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湖泊保护的科学研究,做好湖泊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湖泊保护意识;对保护湖 泊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 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湖泊的主管机关,负责湖泊 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保、渔业、交通、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湖泊的有关管 理和保护工作。 沿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湖泊保护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省境内的洪泽湖、太湖、骆马湖、微山湖、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白马湖、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滆湖、长荡湖、石臼湖、固城湖,除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外,由省水行 政主管部门管理。 其他湖泊由设区市、县(市、区,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市市区内的湖泊按照现有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跨行政区域的湖泊,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 第七条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应当按照防洪和水资源配置的总体安排,分别编制湖泊保护规划。 湖泊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湖泊保护范围,禁止采砂、取土、采石的区域(以下简称湖泊禁采区),限制开发、利用的项目,防洪、除涝要求,水功能区划以及水质保护目标、措施,种植、养殖面积 控制目标,退田(渔)还湖、退圩还湖方案,清淤措施等内容。 湖泊保护规划按照湖泊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湖泊保护规划应当自 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编制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 情况的变化对湖泊保护规划进行修订和调整,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湖泊保护规划是湖泊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湖泊保护规划从事水产养殖、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开发、利用活动。 第八条湖泊保护范围为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包括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湖水出入口,湖堤及其护堤地,湖水出入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

2018年全国发电厂名录

2)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3)禹城市热电厂 4)大连春海热电有限公司(分部) 5)常熟苏虞热电厂 6)湖北清江发电公司 7)焦作电厂 8)藁城市煤气热电公司 9)枕头寨电厂 10)刘家峡水电厂 11)上海市五强溪水电厂 12)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部) 13)海拉尔热电厂 14)青州市热电厂 15)永安火电厂 16)河南省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7)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 18)新疆新源县发电公司 19)五四一电厂 20)平原县热电厂 21)辽宁省大连金州热电厂 22)苏州市宏达集团公司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23)葛洲坝水力发电厂 24)焦作东方电力公司 25)元氏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6)潭岭水电厂 27)广东省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热电厂 28)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9)凌津滩水力发电厂 30)四川蜀润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含蜀润磨房沟) 31)乌兰浩特热电厂 32)邹县电厂 33)安砂水力发电厂 34)洛阳热电厂 35)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6)宁波跃龙电力有限公司 37)伊犁电厂 38)原平市热电厂 39)烟台发电厂 40)辽宁省鞍山市第二热电厂 41)吴县市江远热电公司 42)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 43)源泰化电有限公司 44)石家庄市南能热电公司

46)广州发电厂 47)上海石化股份公司热电总厂 48)马迹塘水电厂 49)江油发电厂 50)贵州省 51)十里泉电厂 52)池潭水力发电厂 53)洛阳首阳山火电厂 54)中电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 55)宁波舜龙丰山发电有限公司 56)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电厂 57)偏关县发电厂 58)百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59)辽宁省抚顺热电厂 60)张家港申洲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61)宜昌热电有限公司 62)玉源化电有限公司 63)石家庄恒兴电厂 64)广东阳山发电厂 65)广州蓄能水电厂 66)上海闸北发电厂 67)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8)洪江水力发电厂 69)华蓥山发电厂 70)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 71)山东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72)拿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3)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4)天津市嵊州市越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5)静乐县普能发电厂 76)莱州市发电厂 77)清原县热电厂 78)吴江汾湖电力公司 79)兴山县兴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总部) 80)焦作爱依斯万方电力有限公司 81)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公司热电二厂 82)云浮发电厂A厂 83)广州员村热电公司 84)上海青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5)江苏省 86)万源发电厂 87)贵阳发电厂 88)莱城发电厂

江苏省部分电厂容量统计

华润江苏分公司 1、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2*1000MW)年耗煤450万吨 2、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4*320MW)年煤耗340万吨 3、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3*650MW)年煤耗495万吨 4、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2*630MW+2*140MW)年耗煤450万吨 5、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年煤耗330万吨 6、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330MW+2*135MW)年煤耗230万吨 7、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2*55MW+2*300MW)年煤耗190万吨 8、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2*330MW)年煤耗170万吨 9、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60MW)年煤耗40万吨 江苏分公司可控装机总量为1039万千瓦,耗煤2645万吨,总资产约400亿元,年销售收入约260亿元,员工达2800余人,是江苏省最大的发电运营商。 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扬州二电厂4×630MW ( 2520MW)年耗煤660万吨 2、江苏新海电厂2×330MW、2×220MW、2×55MW(1150MW)年耗煤300万吨 3、国信淮阴电厂330MW 年耗煤85万吨 4、国信盐城电厂560MW 年耗煤160万吨 5、国信射阳港电厂660MW+137MW(797MW)年煤耗220万吨 6、国信靖江电厂2×660MW(1320MW)年煤耗340万吨 合计装机容量6677MW、煤耗175万吨(新海的2太220MW机组可能拆除,计划建2台1000MW) 神华集团在江苏电厂 1、国华太电2×600MW(1200MW)年耗煤330万吨 2、国华宁海电厂4×600MW+2×1000MW(4400MW)年耗煤1170万吨 3、国华舟山电厂125+135+300MW(560MW)年耗煤315万吨 4、神皖能源公司马鞍山万能达发电公司4×330MW(1320MW)年耗煤350万吨 5、神皖能源公司池州九华发电公司2×330MW(660MW)年耗煤170万吨 6、神皖能源公司安庆皖江发电公司2×330MW(660MW)年耗煤170万吨 2012年2月7日星期二统计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8).doc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8)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8-11-23 生效日期:2018-11-23 (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三章水资源节约 第四章水资源保护 第五章用水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以及其他合

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

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序号湖泊名称位于区域 1洪泽湖泗洪县、泗阳县、宿迁市宿城区、盱眙县、洪泽县、淮安市淮阴区 2太湖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3微山湖徐州市 4 里下河腹部地 区湖泊湖荡 盐城市、泰州市、扬州市、淮安市 5高邮湖高邮市、金湖县、宝应县 6骆马湖宿迁市、徐州市 7邵伯湖高邮市、江都市、扬州市邗江区8石臼湖高淳县、溧水县 9滆湖宜兴市、常州市武进区 10宝应湖金湖县、宝应县 11阳澄湖 昆山市、苏州市相城区、苏州市高新区 12白马湖 金湖县、淮安市楚州区、洪泽县、宝应县 13长荡湖金坛市14淀山湖昆山市、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国电电厂名单

国电电厂名单 一、全资企业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滦河发电厂 ◎国电天津第一热电厂 ◎国电霍州发电厂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山西太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一五零发电厂)◎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双辽发电厂 ◎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吉林热电厂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辽宁节能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双鸭山宝兴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 ◎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国电发电运营中心 ◎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肥城石横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万源发电厂(国电万源达州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成都热电厂(国电成都金堂发电公司) ◎国电华蓥山发电厂(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四川岷江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四川南桠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塔城铁厂沟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 ◎雄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 ◎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中能联创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福霖风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风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龙源白鹭风电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风力发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温岭东海塘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洁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吉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平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赤峰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伊春兴安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伊春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桦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依兰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龙源(包头)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龙源(四王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福建平潭长江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东山澳仔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南日后山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汕头福澳风力发电公司 ◎航天龙源(本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沈阳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沈阳龙源雄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围场龙源建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源海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温岭江厦潮汐试验电站 ◎龙源东海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定技术规定 (试行) 江苏省水利厅 2015年7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 1总则4 2术语6 2.1河口线6 2.2外缘控制线6 2.3管理范围6 2.4保护范围6 2.5权属范围6 2.6管理范围线6 2.7保护范围线6 2.8桩、牌7 3依据8 3.1法律、法规、规章8 3.2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8 3.3相关规划及成果9 3.4相关文件9 4划界标准10 4.1河道管理范围10 4.1.1有堤防,无规划要求10 4.1.2有堤防,有规划要求10 4.1.3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10 4.1.4无堤防河道,有规划要求10 4.1.5特殊情况11 4.2湖泊保护(管理)范围11 4.3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11 4.4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12 4.4.1堤防工程12 4.4.2闸站工程12

江苏省电厂名单

江苏省电厂名单

#6 #7 10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 #2 #3 #4 11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5 #6 #7 12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3、#4)#3 #4 13 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厂(#11、#14)#11 #14 14 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11 #12 15 中国国电集团谏壁发电厂(#7-10)#7 #8 #9 #10 16 中国国电集团谏壁发电厂(#13-14)#13

19 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1 #2 #3 #4 #5 #6 20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1 #2 21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1 #2 #3 #4 22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1 #2 #3 #4 23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5-6)#5 #6 24 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1 #2

27 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1 #2 28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1 #2 #3 #4 29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1 #2 #3 #4 30 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1 #2 #3 31 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1 #2 32 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5 #6 33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3 #4 #5

#1 #2 37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 #4 38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15 #16 39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1)#1 40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 #4 41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5 #6 42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3 #4 43 盐城发电有限公司#8 #10 #11 44 盐城市热电公司(盐城电厂)#9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最新湖泊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在国家层面上,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湖泊管理法,但现有的法律规定已经涵盖了湖泊保护。我国与保护湖泊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一宪”是指《宪法》。它主要从国家职责和公民义务方面,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四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违反规划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承担治理责任。 “四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一些省、市开展了湖泊水环境保护的立法研究工作,针对湖泊水环境、资源和生态特点,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保护湖泊的专门条例,提出相应的制度和内容,为实现湖泊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如2002年,《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施行。2006年,《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施行。与此同时,江西、云南等省份还针对区域内不同湖泊的不同特性,因地制宜地制定了相关法规,真正践行“一湖一策”。比如2003年,江西省通过了保护湖泊湿地的地方立法——《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也先后制定了《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水利部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水利部“三定”方案和2002年《水法》,组织编制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将全国104个重要湖泊水库纳入了该区划报告。国务院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为

江苏省省管湖泊保护规划

江苏省省管湖泊保护规划 汇总说明 (报批稿) 江苏省水利厅 二〇〇六年二月 前言 根据《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面积在0.5平方千米以上的湖泊、城市市区内的湖泊、作为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湖泊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 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2月26日以苏政办发(2005)9号文公布的《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中,共有湖泊137个,其中省管湖泊有洪泽湖、太湖、骆马湖、微山湖、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白马湖、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滆湖、长荡湖、石臼湖、固城湖等13个,另外望虞河沿线鹅真荡、嘉菱荡、宛山荡3个湖泊为跨市域湖泊,共16个湖泊需要由省编制规划。

鉴于微山湖涉及苏鲁边界矛盾,暂不具备规划条件,仅进行规划前期思路研究;高邮湖、邵伯湖因湖域相连,合并规划,其余湖泊一湖一规划。因此,我厅负责了12个省管湖泊和3个跨市域湖泊共15个湖泊的规划,形成了14套规划成果。本材料即对上述工作情况及成果作汇总说明。

目录 1 规划背景与工作概况 (5) 1.1 规划背景 (5) 1.2 工作组织 (6) 1.3 主要工作过程 (7) 1.4 主要工作方法 (8) 1.5 规划成果 (11) 2 基本情况与规划总体思路 (13) 2.1 省管湖泊基本情况 (13) 2.2 规划地位与作用 (18) 2.3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9) 2.4 规划目标 (19) 2.5 规划内容与重点 (19) 3 主要规划成果 (23) 3.1 湖泊保护范围 (23) 3.2 湖泊功能及保护目标 (27)

3.3 主要功能区划 (29) 3.4 总体保护对策 (32) 3.5 管理意见 (33) 3.6 实施意见 (34) 4 征求意见及处理情况 (35) 4.1 征求意见情况 (35) 4.2 意见处理情况 (36) 附表1 江苏省省管湖泊规划成果名录表 (40) 附表2 江苏省省管湖泊规划保护范围面积表 (41) 附表3 江苏省省管湖泊规划功能表 (43)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6〕223号文附表2006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电价类别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 1千伏以 下 1-10千伏 35-110千 伏 110千伏 22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 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居民生活0.5283 0.5183 非居民照明0.890 0.875 0.860 非普工业0.763 0.748 0.733 其中:中小化肥0.370 0.355 0.340 大工业0.562 0.547 0.532 0.517 33 23 其中:1.电石、电解烧碱、合成 氨、电炉黄磷 0.552 0.537 0.522 0.507 33 23 2.氯碱及电解铝0.544 0.529 0.514 0.499 33 23 3.中小化肥0.232 0.217 0.202 30 21 4.限制类高耗能行业0.582 0.567 0.552 0.537 33 23 5.淘汰类高耗能行业0.612 0.597 0.582 0.567 33 23 农业生产0.440 0.430 0.415 贫困县农业排灌0.294 0.292 0.288 电价说明: 一、上表中的“居民生活”电价类别,其执行范围是直接用于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的用电。凡是居民用户用于照明、取暖、烹饪、家用电器等方面,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热水器及一些应用于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等电器的用电,均按城镇居民生活电价计收电费。纯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楼道照明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根据江苏省电力工业局苏电用〔1999〕455号文精神,对地方政府所办福利院、敬老院等为老人提供休养场所的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04〕297号文的规定,为支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医院(不含院办的制药企业)用电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农村的医院、敬老院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04〕297号文和苏价办发[2004]9号文的规定,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用电(不含校办企业)一律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