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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天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天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天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一条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和《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制定本规程。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

3.《关于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3]309号)第三条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到就业地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渠道办理流程】

参保人从外省市流动就业到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将原在外省市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申请转移至本市,由参保人或代办人提交医疗保险转入申请材料,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查询转移人参保缴费状态,审核材料完整性,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自受

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生成《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经办机构。也可以使用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参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再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分中心办理。

转出人员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凭证后,无需本人办理,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受理单位】

分中心办理: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3、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转出人员已办理跨统筹范围转出终止的,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受理。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出《信息表》并划转资金;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查询方式】

可在全市各分中心查询;可在“金医宝”app查询。

【评价渠道】社会监督员综合评价、设置问卷调查、窗口评价器、电话咨询举报投诉等方式和渠道进行。

【注意事项】

退役军人将服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转入本市,应提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原件。

医保接收函

医保接收函 篇一:医疗保险接收函 接收函兹有;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将其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司,请协助办理。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2014-06-20篇二:医保接收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 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经办人(签章):新 就业地经办机构(章): 电话:日 期:2013年月日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 业。 ②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发函经办机构留存。

篇三:社保接 收函 篇一: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xxx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市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单 位接函后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转入地社保机构:2010 年月 篇二:保险接收函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转入年月无锡市社会 保险基金无锡个人代码转出单位名称 转入单位名称 转入地社保开户名 转入地银行帐号 转入地社保开户行 887010198500016438

江苏银行梁溪支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年月日篇三:社会保险接收函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 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篇四: 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正式录用。现将该员工前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我公司!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篇五:社会保险接收函 xxxxxx社会保险局(中心):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同志(身份证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我局继续参保。请附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

2020天津医疗保险政策

2020天津医疗保险政策 1、重大疾病有效救治 构建多层次大病保障体系重大疾病实行病种付费 重大疾病、罕见病不仅对患者个人,乃至整个家庭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如何有效救治重大疾病,罕见病患者? 高连欢说,《意见》明确要研究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现有保障体系基础上,针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疾病、罕见病,实 行病种付费,通过谈判等方式,将特种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建立精 准保障制度。同时探索利用部分基金结余,托底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减少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2、保障困难群体医疗救治 全额补助困难群体参保加强对特别困难群体的保障 高连欢说,对于困难群体的医疗帮扶,主要从4个方面着手。 一是全额补助困难群体参保,重残、低保、以及其他各类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据测算,上述各 类群体共涉及44.62万人。 二是提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筹资和保障水平,筹资标准由低档850元调整为中档1080元,住院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预计涉及20.63万人。 三是加强对特别困难群体保障。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当中的的重残、单亲、失独、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以及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保按高档1380元筹资,政府全额补助,并享受相应的医 保待遇。共计9.6万人。 四是加强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缴费或政府补助参保。

3、完善医保报销 调整医保门诊住院报销起付线门诊医保额度跨年积累 以往,一些市民为了凑够“门槛费”,会进行一些不必要的门诊消费行为,造成浪费。为了不免此种情况的发生,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医保报销政策,扩大居民门诊报销范围,由目前只在一级医院报销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调整职工和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起付线:目前,本市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为:在职职工和不满60周岁退休人员800元、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650元;居民医保门诊起付线统一为500元。《意见》规定,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医疗费用连续1年、2年、3年及以上未超过起付标准的,转年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00元、200元、300元,这样调整有利于引导参保人员减少不必要的门诊消费行为。 调整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目前,本市职工医保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是800元、1100元、1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分别是270元、350元、500元。《意见》规定,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未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未超过2500元的,次年患病住院时,第一次住院起付线降至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不收起付线。按照2015年数据测算,预计增加住院支出1.6亿元,惠及约15万人,人均减负1040元。这样调整有利于促进门诊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并加大对住院的保障力度。 实行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积累: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未达到最高支付额度的(职工医保为5500元、居民医保为3000元),差额部分可转移到本人以后年度的住院最高支付额度中(职工医保为35万元、居民医保为18万元),并逐年累加计算,只增不减。例如:参保职工当年发生门诊费用1000元,剩余的4500元额度累加到以后年度的住院额度中,计算后为35.45万元。第二年发生门诊费用为500元,剩余的5000元额度累加到以后年度的住院额度中,计算后为35.95万元。这项政策惠及所有参保人员。这样调整,有利于缓解年底门诊突击购药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大病保障水平。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令第49号】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津政令第49 号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已于2012年1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 市长黄兴国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基本医 疗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 可持续的方针,按照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根据财政状况、用人单位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筹资标准,实行城乡统筹、全市统筹,并逐步实现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转换。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 及城乡居民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

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 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城乡未就业居民,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居民依 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基本医疗 保险管理工作。财政、卫生、教育、物价、食品药品监管、审计、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六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 费征缴、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提供经办业务指导。 第七条本市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 疗保险,政府对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给予支持。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聘请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有关专家等作为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对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有关部门及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及医师、药师,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实施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第九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医疗保

南京大学生医保政策

南京大学生医保政策 1、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由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2、大学生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参保大学生每年需按规定办理续保手续,续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不需大学生个人办理。 3、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参保和续保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纳,缴费期为每年 9月1日至10月25日。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1)门诊。门诊费用已和学校包干,看门诊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住院。可凭《南京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首诊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住院;若病情需要到转诊医院住院的,应先在首诊医院通过医保系统办理转诊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办理住院,转诊时限一般为1个月;若在此期间因病情需要到市内其他转诊医院住院的,须到原办理转诊手续的首诊医院注销原转诊记录后,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3)门诊大病。凭《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办理准入手续时选择的医院就诊。 (4)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住院、门诊大病及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2)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3)日常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6、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1)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办理流程: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先领取并填写《门诊大病申请表》,再持表到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认定,由专科主任医师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高校凭已经医院认定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统一到市医保心备案准入。同时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 7、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应在怀孕后分娩前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8、大学生在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自留复印件)统一交至所在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9、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 为了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结算工作,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意见》(劳社部[1999]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实行按医疗服务项目、病种付费的部分预付制。 第三条门诊结算 (一)参保人员患普通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疗结构结算。医疗费用在800元至5000元之间的,按《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鳄医疗费补助办法》的有关规定结算。 (二)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算。 第四条住院结算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个人自付部分包括:统筹基金起伏标准以下的费用;统筹基金其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职工自付15%、退休人员自负1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自付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15万元以下,个人自付20%;其它按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 (二)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三)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核算。 (四)参保人员患不同疾病在不同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个人需按下表标准预交费用(单位:元)。

注:本表中"老工人"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本标准按大、中、小病分类举例如下: 大病: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脑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个种癌性病变等。中病:冠心病、肾炎、肾病、溃疡病出血、糖尿病、心肌炎、胃切除、前列腺良性肥大、胆结石、股骨胫骨骨折、子宫肌瘤、宫外孕等。 小病:哮喘、肺炎、胃炎、阑尾炎、腹部疝、肛周脓肿等。 2.根据病情需要造成医疗费用过高的病例,定点医疗机构可比照上述类别适当提高预交费用。 3.在诊疗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参保患者病情变化、程度,对上述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社保转移申请书

社保转移申请书 社保转移申请书一:跨省社保转移申请书 姓名: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原单位:XXXXX 原部门:XXXXX 原工号:xxxxx 本人已于XXXX年X月XX日辞工,现已离开 (城市名),故需跨省转移社会保险金。现向原单位申请转移社会保险金,并请原单位开具社保缴费证明。 申请人: 时间: >社保转移申请书二:社保退转移申请书>>(263字)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张美平是xxxx年5月4日,进入怀化市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到现在我社保未交,我以前交社保单位,怀化市优果超市有限公司,交社保在怀化市鹤城区社保局,怀化市优果超市有限公司,在20011年12月31日停交我社保,在20011年12月31日怀化市优果超市有限公司,退出我的社保,现转移到怀化市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请求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领导及时,鹤城区社保局办理,本人身份证4332819 在此,特向公司申请办理社保的请求,希望公司及时办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美平 20012年10月19日 >社保转移申请书三:社保转移申请书>>(248字) 姓名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单位编号 本人已于20 年月日辞工,拟离开深圳,现申请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单位意见: 本单位员工,已于20 年月日辞工离 开本公司,同意其申请办理退(转)社会保险金手续。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转保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社保机构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备注:⒈本人亲自办理。 ⒉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⒊无社会保险证者,需在申请表上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加盖单位公章(盖骑缝章)。

医保接收函模板

医保接收函模板 篇一:唐山医疗保险接收函 接收函 兹有;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将其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司,请协助办理。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20XX-06-20 篇二:医保接收函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编号::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经办人(签章):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章): 电话:日期:20XX年月日 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发函经办机构留存。 篇三:医疗保险接收函 接收函兹有;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将其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司,请协助办理。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

章) 20XX-06-20篇二:医保接收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 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经办人(签章):新 就业地经办机构(章): 电话:日 期:20XX年月日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发函经办机构留存。篇三:社保接 收函 篇一: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xxx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市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单 位接函后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转入地社保机构: 20XX 年月 篇二:保险接收函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转入年月无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 附加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得到救治救助,降低家庭和社会意外伤害风险,促进家庭和社会安定和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津政发〔2010〕5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 本规定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参保人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参保人因洪水、地震等巨大自然灾害导致伤害的除外。 第三条建立和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险)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给付标准与筹资水平相适应,重点保障意外伤害医疗给付和意外伤残、死亡给付。 (二)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意外伤害险资金实行委托管理、商业运营,单独记账、独立核算。 (三)坚持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意外伤害险在资金筹集、保险给付、经办管理等方面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接。属于意外伤害险给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 1 —

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四条意外伤害险制度是政府主导、委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其建立、运营和监管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和经办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部门)主管意外伤害险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健全完善意外伤害险资金财务制度和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负责意外伤害险资金的拨付工作,并对受托保险公司实施经办业务指导监督。 第六条设立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服务中心),负责意外伤害险的统一经办。 市服务中心接受市社保中心业务指导,负责申报材料复核及信息录入工作。市服务中心设立电话咨询服务部门,随时受理报案和业务咨询。 第七条受托保险公司在街道、乡镇设立服务网点,并在各区县社保分支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网点。街道乡镇服务网点受理意外伤害申报并负责经办,综合服务网点在受理意外伤害申报业务的同时,接受本区县街道、乡镇服务网点转报的意外伤害案件,并汇总统计。 第八条综合服务网点将街道、乡镇服务网点转报的意外— 2 —

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1 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社保转移证明 原我单位职工×××(身份证******************)于××年××月至××年××月曾在我公司任职,任职期间的劳动保险手续已办理,该职工离职后,社保手续已于××年××月转出,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关于取消打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的通知 各社保经代办机构: 为适应社会保险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简化参保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现将取消打印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的《x x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各社保经代办机构在办理参保职工统筹范围内的保险关系转移时,不再打印《xx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二、参保单位在办理本单位参保职工统筹范围内的保险关系转出时,仍需向所属的社保经代办机构报送《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以此作为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职工转出的依据。 三、参保单位在办理调入本单位已参保职工的增加手续时,应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报送《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以此作为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职工转入的依据。 四、各级经代办机构依据本通知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对参保单位的宣传、解释工作。

你先要求单位为你办理社保,然后去xx的社保中心开张社保接收函(先要交过社保的),再拿社保接收函去石家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最后交回兰州的社保中心既可 个人缴的话需要在石家庄缴费好点, 转移的话转过来就只有养老险,需本人亲自己办理的 4 可以转移的,到原参保地社保打印缴费凭证后; 你可以选择转移回户口所在地社保留存,新工作地建立临时帐户交纳. 也可以在新工作地单位开接收证明后到社保申请办理转移. 5 很简单呀,首先要看你现在在户口所在地有没有工作。 如果有工作,那就让你们单位给你开具一个养老保险转移单,然后盖上公章,在让转出单位盖公章,进行正常的转移就行了,而医疗则只要原单位给你停了,你直接在现在的单位缴纳就行了,失业,生

医保转移申请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医保转移申请书 篇一:医疗保险申请办理和转移接续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s://www.docsj.com/doc/ef6294012.html,医疗保险申请办理和转移接续核心内容:医疗保险的办理和缴费是怎样的?医疗保险中个人缴费多少?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如何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法律快车小编通过以下介绍为您解答以上问题。 如何参加医疗保险及缴费?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合同制农民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合同制农民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

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终身医疗保险号码。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企业为员工统一进行办理,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账户的注入资金来自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纳工资收入的2%,企业缴纳工资收入的10%。个人缴费的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 缴费的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一般按30%左右划入 个人账户。确定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的注入资金主要来自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费用于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的部分即为统筹基金的资金。 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国家为公务员建立了医疗补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国家还将逐步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1]80号),结合本市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水平要与本市经济产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市与区县分级筹集,分级核算,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市城镇职工∠铝腥嗽保硎芄夜裨币搅撇怪觯?br> (一)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5号)和市人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拟定的<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1995]69号)规定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行政机关、行政单位) (二)条例《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各级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四)本市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第五条、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筹资标准,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上年实际医疗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和工资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逐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002年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补助筹资标准,为用人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5%。 区县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筹资标准,可参照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执行;也可在不超过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的情况下,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由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筹资标准,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备案。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各类单位不同补助比例给予补助,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2017-2018天津理工大学保险报销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制 详情咨询:60216000 或TJUT 医疗报销官方群 天津理工大学 2017-2018 天津理工大学医保报销文件指南 2017-2018学年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天津理工大学保险报销 一、可报销种类 1、意外门诊(两年有效期;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均可报销) 2、意外住院(两年有效期;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均可报销) 3、疾病门诊(一年有效期;一级、指定二级医院可报销) 4、疾病住院(一年有效期;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均可报销) 5、特殊病门诊(一年有效期;一级、指定二级医院可报销) 二、报销比例 二、天津疾病住院材料整合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2、医疗机构住院收据社保核联或报核联(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疗保险专用章) 3、住院病案(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

录(盖病案室章)住院病历倘若是骑缝章,需上报全部病案 4、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5、住院费用总明细(盖医疗保险章或是医保专用章) 6、医保卡复印件(医保卡需要自己办理。办理地点:华苑天华里建行;阳光100农行。需要带:一寸电子照(U盘自带,一寸,小于100K),学生证,身份证,若干现金)*注意激活医保卡。 三、回原籍住院材料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2、医疗机构住院收据社保核联或报核联(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疗保险专用章) 3、住院病历(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盖病案室章)住院病历倘若是骑缝章,需上报全部病案 4、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5、住院费用总明细(盖医疗保险章或是医保专用章) 6、就诊医院等级证明(医院等级证明可以在网页上搜指定医院,打印医院页面首页,并盖医院公盖章) 7、回原籍证明(盖学校章)*(在学校学生处拿取,具体去大活A215咨询) 8、原籍地户口本复印件或居住证 四、异地(即非天津与原籍地)住院材料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附表1: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此表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填写) 编号:(省份简称)(统筹地区名称)(年份)(第********号) 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各地行政区划代码表填写。 ③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填写此项。

附表2: 参保凭证(第一联黑色样张) *尚未将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唯一身份识别码的统筹地区填写医疗保险编号。 **填写办理参保登记的机构名称。 此表由参表人员转出地经办机构提供。

参保凭证(第二联红色样张) *尚未将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唯一身份识别码的统筹地区填写医疗保险编号。 **填写办理参保登记的机构名称。 此表由参表人员转出地经办机构提供。

参保凭证(第三联蓝色样张) *尚未将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唯一身份识别码的统筹地区填写医疗保险编号。 **填写办理参保登记的机构名称。 此表由参表人员转出地经办机构提供。

附表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此表由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并提供给上一参保地经办机构) 编号:(省份简称)(统筹地区名称)(年份)(第********号)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电话:日期:年月日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发函经办机构留存。 ③请另附该参保人员历年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1

附表1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此表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填写) 编号:(省份简称)(统筹地区名称)(年份)(第XXXXXXX号) 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字):申请时间:年月日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各地行政区划代码表填写。③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填写此项。 9

附表2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此表由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并提供给上一参保地经办机构) 编号:(省份简称)(统筹地区名称)(年份)(第XXXXXXX号)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经办人(签章):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章): 电话:日期:年月日 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发函经办机构留存。

附表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样张、印制标准及填写要求 1.参保凭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各省(区、市)经办机构按照标准印制;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照要求填写。样式、印刷标准和填写要求全国统一。 2.表样规格基于EXCEL确定。 3.采用A4幅面70g无碳复写式白色电脑打印纸。 4.参保凭证一式三联,其字体和边框分别为黑、红、蓝三种颜色。第一联(黑色)用于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红色)由原参保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存档备案;第三联(蓝色)由参保人员自己留存。 5.样式中所有文字统一使用“宋体”。标题“参保凭证”采用20号字并加粗;其余部分采用11号字,其中:“基本信息”、“参保信息”、“注意事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字样加粗。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按照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根据财政状况、用人单位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筹资标准,实行城乡统筹、全市统筹,并逐步实现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转换。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城乡未就业居民,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居民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财政、卫生、教育、物价、食品药品监管、审计、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六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提供经办业务指导。 第七条本市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政府对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给予支持。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聘请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有关专家等作为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对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有关部门及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及医师、药师,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实施社会监督。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3篇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3篇 人力资源流动牵涉到的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只有有效的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才能够促进人力资源流动。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仅供参考。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一: 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二: xxxxxx社会保险局(中心): 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同志(身份证号 )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我局继续参保。 请附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信息表应包含以下内容:历年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单位划转个人帐户比例、金额、利息,个人缴费比例、金额、利息,个人账户比例、金额、利息)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表》。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三: xx省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调xx单位xx同志到我处工作的问题,请按下列事项办理: 1. 请将其工作档案调入我单位。 2. 请将其社会保险转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天津市大学生医保理赔须知

天津市大学生医保理赔须知 一、门(急)诊: 1.只限一级医院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2.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加盖现金收讫章、全额垫付章); 3.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加盖全额垫付章); 4.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加盖全额垫付章); 5.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 6.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7.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 二、天津市急诊留观单据明细: 1.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急诊章)注:诊断证明书需写明“*年*月*日因***病留观,后由*年*月*日转入住院治疗。”; 2.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加盖现金收讫章、全额垫付章、急诊章); 3.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加盖全额垫付章); 4.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加盖全额垫付章);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复印件; 7.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 三、门诊特殊病单据明细: 1.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加盖现金收讫章、全额垫付章); 2.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加盖全额垫付章); 3.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加盖全额垫付章); 4.门诊特殊病登记表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 7.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 四、住院单据明细 (一)普通住院所需材料:

1.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 2.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加盖现金收讫章); 3.住院病案(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加盖病案室章)。住院病案若是骑缝章,需上报全部病案; 4.住院费用总明细(加盖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 (二)以下四种情况除需要普通住院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几项材料: (1)原籍期间住院治疗所需材料: 1.当地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章); 2.回原籍证明(学校开具加盖学校章); 3.原籍地户口本复印件或居住证。 (2)转诊转院所需材料: 1.转诊转院登记表(加盖医院章、社保分中心章); 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章)。 (3)异地急诊所需材料: 1.病例复印件(盖病案室章); 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章); 3.诊断证明书(加盖急诊章)。 注意事项: 1.开户或关联问题 学生首次办理报销手续时需到社险办理社保卡或银行卡关联手续,上交票据的报销费用直接汇入到学生关联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学生本人有社保卡的,带着社保卡到学校所在区的社保办理社保卡关联,并去社保卡所属银行办理账号激活。 学生本人没有社保卡的,须带着身份证原件到所管学校的社保办理“银行开户确认通知书”,学生带着开户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办理银行卡,银行会提供已办理银行卡的回执,回执交到社险。等到银行把办卡信息返回社保后,银行卡关联成功。

社保转移接收函

社保转移接收函 篇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xxx市社会保险所: 兹有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单位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所接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 转入单位:(盖章) 转入地社保机构: (盖章)年月日 篇二: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3篇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3篇 人力资源流动牵涉到的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只有有效的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才能够促进人力资源流动。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

仅供参考。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一: 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二: xxxxxx社会保险局: 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同志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我局继续参保。 请附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表》。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三: xx省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调xx单位xx同志到我处工作的问题,请按下列事项办理: 1. 请将其工作档案调入我单位。

2. 请将其社会保险转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XX年XX月XX日 篇三:办理保险转移接收函样本 接收函 黑龙江农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兹有(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正式员工,年月被我公司录用,公司自年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月日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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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此表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填写) 编号:(省份简称)(统筹地区名称)(年份)(第********号) 参保人员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户籍类型①□居民 □农业□非农业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行政区划代码②现就业地工作单位③ 现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其他(请说明) 代办人员信息(若本人办理,则不需填写)姓名与参保人关系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字):???????申请时间: 年月日 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各地行政区划代码表填写。 ③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填写此项。

附表2: 参保凭证(第一联黑色样张)凭证号:(省份简称)(统筹地区名称)(年份)第********号 基本信息 参保人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医疗保障编号* 户籍所在地户籍类型 户主姓名公民身份号码 参保信息 医疗保障类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 参保时间 起:年月待遇享受 起止时间起:年月 止: 年月止:年月个人账户余额 (小写)¥ (大写) 经办机构信息 办理机构名称(盖章) 联系人电话 *尚未将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唯一身份识别码的统筹地区填写医疗保险编号。 **填写办理参保登记的机构名称。 此表由参表人员转出地经办机构提供。 注意事项 1、本凭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发,是参保的权益记录,以及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2、本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用于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第二联由原参保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存档备查;第三联由参保人员自己留存。 3、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有接收单位的,将此凭证交由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接续手续。 4、其他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应携带此凭证及有效证件在3个月内到指定办理机构办 理相关登记手续。 5、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出具此凭证的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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