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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离职岗位 / 离职原因 / 入职、离职日期 / 部门意见 /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 钥匙、门禁卡 /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 技术图纸、参数 /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 车辆、设备及工具 /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资产管理员须对物品耗损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移交人、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四)档案管理员核对应交接的凭证、资料、文件并制作详细的档案交接清单,并注明档案的属性:原件或复印件;资料交接须以原件移交;离职员工电脑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备份。

(五)交接完毕后,《离职手续清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存档。

(六)财务部负责核算离职员工的应付工资,并于下个月工资发放日发放。

第七条责任

(一)移交人责任:须将在职期间一切公司档案及资产完整移交。隐瞒、伪造、损坏公司档案及资产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接收人、监交人责任:接收人对接收的档案及资产负有验收与保管责任。监交人对交接负有监督责任。在交接过程中须确保一切公司事项已交接完毕。若移交人员离开公司后,发现遗漏交接事项或者交接不实的情况,由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承担责任。

(三)资产管理员的责任:资产管理员须对所验收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并对其耗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若所验收的资产出现异常耗损,资产管理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赔偿;若因资产验收员的疏忽,未对异常耗损资产进行耗损评估,公司将有权要求资产管理员进行相关赔偿。

第八条注意事项

(一)部门主管自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之日起,有权封存该员工经手的电脑及全部文件资料。

(二)部门主管应于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两个工作日内拟定交接计划,确定交接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工作安排等事宜并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人员进行监督交接。

(三)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交接或未按程序交接,部门主管应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处理;若存在违规违法情况,公司将报司法机关处理。

(四)员工因伤亡、失踪、潜逃等行为离职,由部门主管办理交接手续。

(五)离职人员严禁拷贝、复印公司一切文件资料,违者承担法律责任;因公司内部调动需要拷贝资料者,必须在工作交接单中注明;调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离职岗位文件资料,须报经部门主管及综合办公室批准后可查阅。

(六)相关的交接人员须确保离职员工将与工作相关的一切账号及密码一并交接清楚,员工离职后发现此项有漏交情况的,由监交人和接收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监督实施,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本制度为暂行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附件

附表1《员工离职交接表》

附表2《离职手续清单》

附表1 员工离职交接表

附表2离职手续清单

兹有部(科)员工(工号)身份证离开公司。请各有关部门指导其做好工作及物资的移交手续,移交完毕后请相关人员在本部门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或签名。

口本人申请离职结算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由本人亲自领取。

口本人申请离职结算工资以电汇方式打进本人银行帐号发放。户名:

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离职员工本人签字: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壹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离职类别和定义及手续办理程序 壹、辞职:是指于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1、擅自离职:是指于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将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且暂时冻结其未支付的工资:①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于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②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正规办理程序: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书面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和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行为。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通知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辞退:是指于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和员工劳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能够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94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Staff turnover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在公司的员工离职时,我们也看到过员工与公司的离职纠纷事件,为避免员工离职事件的发生,以员工离职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员工离职都要制定相关的合理的管理规定,以下整理的详细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的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 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

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辞职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手续,维护工厂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辞职审批流程:提出书面申请→直接主管审批→总经理核准→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辞职、离职、辞退、开除的规定: 1、辞职 1.1辞职指个人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工厂从事该项工作或担任某一职务者,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1.2员工经过正式录用后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辞职,如遇特殊原因,须提前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主管,在直接上级同意批准后并办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 可办理离职手续。特殊情况(病危、丧亲等)经批准后可予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1.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达十天 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4员工辞职未提前申请或未经办好交接手续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者按旷工论处,旷工 时间达自离规定时间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自离 2.1自离指未经公司批准或请假未批准,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或一年以内累 计旷工达十天以上者. 2.2自离视为自动放弃员工工资及现在工作行为处理。 2.3自离作为违约处理,不享任何酬奖。 3、辞退 3.1辞退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3.2出现以下情况属于公司辞退人员者,公司给予结算工资。 3.2.1合同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 3.2.2合同期满,按公司规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 3.2.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重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2.4公司进行调整期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淡季确需裁员者。 4、开除 4.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开除,所有薪酬不予结算,情节严重者,赔偿公 司损失,并移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4.2工作一贯不负责任,违犯公司规章、纪律造成产品报废、设备损坏、生产停工、人 员伤残重大事故的责任人。 员工申请辞职,需自书面提出申请辞职之日起,仍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待工作交接清楚,接受人能独立操作后方可离岗。 金华市绿康塑料厂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公司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9页

员工入职、离职及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招募与配置 第一条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离职管理制度(定稿)

文件编号:CSV/RL-P002生效日期:2012年3月第 1 页,共 4 页 1目的 规范集团员工离职管理,保护公司和员工正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所有下属公司和经营单位的员工离职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3离职类别和定义 3.1离职类别 3.1.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A.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B.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 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C.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 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D.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七天天以上, 未到公司上班的行为。 3.1.2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A.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 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B.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 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C.若员工在合同期满后未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也无故未到公司上班,视为是员工提 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4工作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员工离职的管理工作。 4.2集团部室及下属各公司负责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财务交接、物资交接等具体离职工 作。 5员工离职规定

文件编号:CSV/RL-P002生效日期:2012年3月第 2 页,共 4 页 5.1辞职 5.1.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试 用期内的员工提前3日申请),由其本人写辞职申请书。 5.1.2辞职申请书递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对工作良好 的员工努力挽留,沟通无效后,办理手续。人力资源部据实填写《员工辞职面谈 表》。 5.1.3通过OA系统完成《员工辞职申请表》审批流程后办理离职手续,无OA的员工通过 其部门内勤的OA完成OA审批流程。 5.2辞退 5.2.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 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C.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拒绝调整岗位 的; D.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 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3开除 5.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A.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C.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3.2员工发生符合5.3.1 A、B规定的开除条款的行为,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行为: A.盗窃员工财物的; B.利用工作之便窃取、贪污、私分、合谋骗取公司财物的; C.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员工在不同情况下离职的制度管理,有效针对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及淘汰机制的公平、合理、使之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权责 3」辞职人员:辞职时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表”,并在离职之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3.2各部门主管或经理:负责在下级辞退、开除时填写“离职申请单”,对组长级以下人员的辞职申请进行签核,记录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情况,监督、审核离职人员工作、物品的交接。 3.3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长(含)、部门主管级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 3.4总经理:负责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对。 3.5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人员证件、物品的收回、计算出勤,核算主管级以下人员(含)的薪资,放行检查。 3.6财务部:负责离职人员薪资审核及发放,核算主管级以上人

员薪资的核算,保存“薪资代领单”。 4内容 4」离职类别 4.1.1终止合同 4.1.1.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1.1.2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日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签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约意向,合同期满吋自动终止。 4.1.1.3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不条例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2)政府规定持证上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3)本公司经营期满。 4丄1.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能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1)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2)绩效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定稿)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2、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3、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离职管理规定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立即停止其工作授权,人事行政部随后要对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并完成《员工辞职调查表》调研工作。 辞退员工必须由提议部门需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按流程审批,人事行政部收到审批过的《员工辞退审批表》后向被辞退员工下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督导被辞退者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结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辞职申请表》和《员工辞退审批表》审批程序如下:

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副总裁----总裁 5、辞职员工必须在提交《辞职申请表》30日内办理完结交接手续,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审批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认真审核,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7、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员工自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8、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9、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法务审计部应根据人事行政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法务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10、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条例》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辞职审批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休假;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安排或有意拖延工作交接; 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留言; 带走公司任何资料、电子文件; 隐瞒工作资料、业务伙伴联系信息。 违反以上情形,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停办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任何原因离职的员工。 三、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3.自行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四、员工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表》(试用期提前3天),经部门经理、行政经理、总经理签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按表中项目逐项办理,经手人签字齐全后方可离开公司。 4.薪资核算。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应发而未发薪资、未休假期薪资、各项违约赔偿等。 5.行政部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封存档案、注销工号和人事信息。 6.行政部应视情况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 7.离职员工若需“离职证明书”,可到行政部索要(行政部据实写明)。 五、辞退员工 根据制度辞退员工的,需各部门上交书面辞退申请,写明原因,经行政部确认核准后方可辞退。具体操作办法见《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六、离职程序及薪资结算 1.离职申请经核准后,离职的员工(包括正式、试用期、短期聘用),于离职当日将填写的会签单送交行政部,以办理离职会签,并缴还其个人保管之文具、

用品。薪资结算: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至停职日(不含),交接时间不计薪资。 2.试用期辞职的员工凡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工资,超过15天的按实际发放。 员工辞退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辞退原则 公司对违纪员工,原则上经劝告、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辞退形式 辞退的形式包括辞退、开除。 四、辞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岗位调动,在规定的到岗时间不予报道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7.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的。 8.对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9.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损失的。 10.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1.其他情形。 五、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特定的事实提出辞职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 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 辞职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 批准意见。 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辞退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离职手续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

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离职人员的薪资,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离职薪资发放日期为公司发薪日期,不可提前发放。 离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进行赔偿。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员工违反《保密承诺书》和《竞业限制协议》等有关规定的。 转正后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不满三十天且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离职的,或试用期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不满三天且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离职的。 员工未完成交接手续即离开公司的。 员工拒不归还重要工作资料、钥匙及其他重要物品。 其他一切有损公司形象与利益的行为。 5.相关记录表单: SU-ZH-008-01员工离职申请表 SU-ZH-008-02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内容 3.1 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 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 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 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工作交接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呈交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做最后的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行政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其他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职责 3.1 人事部负责起草与修改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人事行政总监负责制度的审 核。 3.2 总经理负责制度的核准。 3.3 各部门负责执行此管理制度。

.. 4.0 工作容 4.1 离职类别与定义 4.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 为。 4.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 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 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 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 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 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 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

.. 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 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 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 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 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 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 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累计旷工达4个工作日,经

离职管理规定

离职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目录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2) 三、员工离职种类 (2) 四、辞职 (2) 五、解雇 (3) 六、离职薪资发放 (3) 七、核准公布实施 (3) 八、附件 (3)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离职之申请及职务移交等操作程序有规可循,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 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外籍人员除外)。

三、离职种类 员工离职分为当然解职(如在职期间死亡、合同期满、触犯刑律……)、辞职、辞退/开除三种。 四、当然解职 按现实情况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遵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事项. 四、辞职 员工辞职 员工如觉工作不适合或因其他事由欲离职时,应依如下条件提出申请: 在适用期内(一般以3个月为限),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 签定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之员工,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辞职手续 员工申请离职,应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再办理移交手续; 各分公司之“员工离职申请书”,经分公司主管签核后留存人事部门,若需送回总部由权限主管核准,应先行以传真知会总部人事部后再送呈; 员工未依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应以一个月薪资作为赔偿金,如招致公司利益受损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辞退/开除 辞退/开除条件:

员工有达到“奖惩管理办法”之辞退或开除条件者,公司予以辞退或开除,并责令其在三天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及移交手续,案情重大者,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六、离职薪资发放 正常离职者于次月公司发薪日发放薪资,辞退或开除人员在办理好一切工作移交手续之当日计算发放薪资; 业务体系人员之业绩奖金依照公司业绩奖金管理办法发放。 七. 本办法经总裁室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八. 附件 员工离职申请书 解聘通知书 员工离职手续表 移交清册 工作手册说明书 文书档案(证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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