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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妆品定义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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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概论

1化妆的目的

化妆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许多人都使用化妆品。化妆品的消费量与日俱增。

人类何时开始化妆的?目前尚无法考证,但从出土文物的考察中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可以说,化妆与人类的历史一样悠久。

那么,人类为什么要化妆?化妆的目的,首先是为了保护身体。为了使裸露的身体在

大自然的威胁中(如温度变化、光线等)得到保护,人类便使用油,或者用油中掺上泥土和

植物的混合物将身体涂抹起来以此来达到保温、遮避强光和防虫的目的。而且,化妆也有被宗教利用的一面。比如焚香,从宗教的信仰来说可以祛秽防灾。将身体涂上颜色也可以防灾避难等等。但是由于科学的进步以上宗教的目的已经不存在了。清洁身体;按人类本能的愿望进行美容,使自己充分表现出美的魅力并使自己心情舒畅;而且能够保护皮肤和头发免受紫外线和干燥的影响,努力防止老化,延长美丽的年华,使大家享受快乐的生活等已成为现代化妆品的主要目的。

2化妆品的意义

化妆品是如何定义和被人们所认识的?

日本药品管理法中有药品、准药品、化妆品和医疗用品等四种分类方法。对化妆品的

定义是“为了清洁、美化身体,增加魅力,改变容貌,或者为保护皮肤和头发,而涂抹、撤布在身体上的对人体作用缓和的制品称为化妆品”。

准药品,如药用牙膏、祛臭化妆品和染发剂等,即使对人体有作用,也是其“作用缓和,使用的目的不是为了治疗和预防疾病,不影响人体组织及其机能的制品”。本书中对药品

管理法所指的“化妆品”和“准药品”两者都进行了叙述.特别是在两者的区分不必要时,权宜地均称之为“化妆品”。另外,在日本香妆品的名称也经常出现。所谓香妆品是指化妆品

和芳香性化妆品(香水等)的总称,是化妆品的同义词。

总而言之,正如药品管理法中记载的那样,化妆品也好,准药品也好,它们与药品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以健康人为对象,以保持身体的清洁、卫生,美化装饰人体为目的}不具备药品的治疗和预防功效,其生理作用是缓和的。

现实中,由于化妆品是在日常生活中每天或者长期连续被使用的物质,所以如果考虑到所有的条件的话,化妆品在使用上就不能不安全,更不允许有副作用。与这一点相反,由于医生使用的药品仅仅是在有疾病时使用,治病是第一日的,优先考虑治疗的效果,相比之下就不能阻止其弱副作用的发生。

两者在其他方面,如制品成分表示,期限表示和申请条件等也有所不同。化妆品要表示出指定成分,而药品则要表示有效成分。以上是化妆品、准药品和药品的区别。

3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包括准药品)可以按其使用部位、使用目的、制品的构成成分和形状等进行分类。本书按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分类法将其分为基础化妆品、美容化妆品、身用化妆品、头发

用化妆品、口腔用化妆品和芳香化妆品等.并列于表1

基础化妆品也称为面部化妆品、皮肤化妆品,以脸面部化妆品为主;其用途可分为清洁、润肤和保护作用。美容化妆品也可称为装饰用化妆品,除以面部使用为主外,还包括美化指甲的指甲油。面部的美容又分为基础美容和重点美容。

身用化妆品是指面部以外的皮肤即在人体上使用的化妆品。制品有防晒化妆品、抑汗祛臭化妆品、将多余汗毛进行脱色或脱毛的制品、肥皂、护手膏和浴用化妆品等;也包括较特殊的防虫化妆品(忌避剂)。

头发用化妆品中有清洁用、梳理用和理发用的化妆品,还有化学烫发用的水久性烫发荆和染发剂;其他还有生发剂和强壮头皮用的化妆品。

口腔用化妆品主要以洁牙制品为中心,此外还包括口腔清爽剂。

芳香化妆品主要在身上使用,也有时涂在头上和耳根部。香水是其中的代表,但香水中按赋香率(香料的使用率)的不同有科隆香水等品种。

以上是化妆品的分类。这些化妆品的大多数都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使用的。日本

国的化妆品出口金额仅次于美国而占世界的第二位。从各品种的外销金额来看,顺序分别为皮肤用化妆品、毛发化妆品和美容化妆品。香水和科隆香水等芳香化妆品与欧美相比少一些,这可能是由于生活习惯和体质的不同等原因而造成的。

4化妆品的质置特性和质量保证

4-1化妆品的质量特性

一般来讲,质量决定于消费者对产品的满足程度。

企业要获得高质量的产品,可以在设计、制造和销售等方面多做工作。这些都是满足质量特性的必要条件。当然,经济性和市场的应时性也是重要的因索。

对于化妆品的质量而言,市场销售时基本的不可的缺少的重要特性是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有用性和使用性(使用感和易使用性),使用性还应包括消费者选择商品时的偏爱性,即顾客对商品的香昧、颜色和设计上的嗜好性(感觉性)。

这些质量特性归纳列于表2。

表2 化妆品的质量特性

4- 2化妆品的质量保证

日本科学技术联合会的质量保证指导书中对质量保证的概念是这样定义的:“一定

要让消费者能够放心和满意地购买,使用时有放心感和满足感,而且有长期使用的产品的质量保证。”

从上述内容可见,所谓质量保证可以说是质量管理的精髓。又从质量保证的定义可见,在制品责任方面,企业有必要采取十分健全的对策来谋求消费者的安全。在研究、制造和销售的各部门都有保证化妆品质量上的各自的职责。在表3中概括地列出了在设计和

研究开发部门所进行的质量保证工作。

表3(1)化妆品的质量保证表3(2)化妆品的质量保证

5化妆品的开发程序

图1示出了化妆品从基础研究为起点的产品研究和制造的一系列开发过程。化妆品

开发,首先要“捕捉”基础和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这其中也包括皮肤科学的研究成果,以及新原料新制剂的开发等。近年来很盛行以生命科学为基础的生物技术来生产新原料的

研究、精细化工生产的新原料的研究、质脂体和微胶囊等新利剂的研究等。

四、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不是纯粹的化学制品,且品种繁多;性、态交错,因此很难科学地、系统地进行划界分类。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尚没有统一的分类方法,各国的分类方法也各宥差异,按化妆品的功用分类的有之,按化妆品的使用部位分类的亦有之,其它还有按型态(剂型)归类的或按添加的成分,甚至按性别、年龄来划分。现列举如下:

(一)按化妆品的功用分类

1.清洁类:用以除去皮肤、毛发上污物的化妆品,如洗面奶、清洁霜、浴液、香波、清洁面砂膏、去死皮膏等。

2.护理类:用以保护皮肤及毛发之化妆品,它能在其表面形成薄(脂)膜,防止皮肤粗糙、

使毛发光泽、易梳理,亦可用于美容化妆前的基础处理,故亦可称基础化妆品。如各种化露)、乳(蜜)、霜、脂、护发素、发油、发乳等。‘’

3.营养类:用以营养皮肤及毛发,可保持皮肤角质层含水量,增进血液循环,清除过剩的氧自由基,延缓皮肤衰老的各类化妆品。如添加了维生素、水解蛋白、中草药、透明质酸等生物活性成分的霜、乳、露等。.

4美容类:用于美化皮肤及毛发之化妆品。如粉底、遮盖霜、唇膏、胭脂、眼影、眉笔、发胶、摩丝、彩色煽油等。。

5.芳香类:用于身体及毛发,能散发芳香气味的化妆品。如香水、花露水、古龙水等。

6.特殊用途类:用于助长毛发生长;减少脱发、断发;改变毛发颜色;改变毛发弯曲程度;减少、消除体毛;消除腋臭;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可吸收紫外线、减轻因日晒引起的皮肤损伤之功能性化妆品。如各种生发灵、一洗黑(一焗黑)、冷烫精、脱毛露(霜)、丰乳霜、减肥霜、腋下香露、祛斑霜、防晒霜(油)等,该类化妆品亦可称功能性化妆品,有的国家划入药物化妆品类。

(二)按化妆品的使用部位分类

即按化妆品施于人体的主要部位及使用目的进行分类:

1.毛发用化妆品类

(1)洁发用品:如洗发膏、香波、调理香波、二合一香波等。

(2)护发用品:如护发素(润丝)、发露、焗油等。

(3)整发用品:如发油、发蜡、发乳、啫喱膏、发胶、摩丝等。

(4)美发用品:如烫发剂、染发剂、漂白剂等。

(5)剃须用品:剃须露、剃须乳(霜)等。

2.皮肤用化妆品类

(1)洁肤用品:如洗面奶、清洁霜、磨砂膏、卸妆油、面膜等。

(2)护肤用品:如雪花膏,润肤乳,早、晚霜(露)等。

(3)美肤用品:粉底、遮盖霜、胭脂等彩妆品。

3.唇、眼用化妆品类

(1)唇部用品:如防裂唇膏、彩色唇膏、亮唇油、唇线笔等。

(2)眼部用品:如眼影、睫毛膏、眼线液(笔)等。

4.指甲用化妆品类

(1)修护用品:如去皮剂、柔软剂、抛光剂、增强剂、指甲霜等。,

(2)上色用品:如指甲油、指甲白等。

‘ (3)卸除用品:如去光水、漂白剂等。

(三)按状态(剂型)分类。

1.液状化妆品:如化妆水、花露水、香水、生发水、冷烫液等。

2.油状化妆品:如发油、防晒油、按摩油等。

3.乳化(体)状化妆品:如雪花膏、香脂、乳液、发乳等。

4·悬浮(体)状化妆品:如粉蜜、水粉、微胶囊型化妆品等。

5.膏状化妆品:如洗发膏、剃须膏、眼影膏等。’

6·凝胶状化妆品:如固发睹喱膏、防晒凝胶、沐浴凝胶等。

7.粉状化妆品:如香粉、爽身粉、痱子粉等。

8.块状化妆品:如粉饼、胭脂、眼影等。‘

9.锭状化妆品:如唇膏、防裂膏、抑汗剂、除臭剂等。

10.笔状化妆品:如眉笔、眼线笔、唇线笔等。

11.蜡状化妆品:如发蜡、蛤蜊油等。’

12.气雾状化妆品:如喷雾香水、喷发胶、摩丝等。

13.薄膜状化妆品:如胶朊成型面膜、湿布面膜等。.

14.胶囊状化妆品:如精华素胶囊等。

15.纸状化妆品:如香粉纸、香水纸、香皂纸等。,

(四)按国家产品标准分类

若按照我国国家产品分类标准GB7635—87进行分类,则化妆品(代码3822)可分为:1·护肤品(代码38 22 10):雪花膏(包括粉质霜、粉底霜)、香脂(冷霜)、防裂膏(包括防冻膏)、蜜类护肤品(包括奶液、香粉蜜、营养蜜、粉底蜜),液体类护肤品(包括化妆水、爽肤水、润肤水),其它功能型护肤品(包括防晒霜、祛斑霜、粉刺霜、健美霜等)。

2.毛发用品(代码38 22 15):香波(洗发水、洗发精)、洗发膏、洗发粉、护发素(润丝)、发乳(包括发浆、药性发乳、营养发乳、爽发膏等)、发油、发蜡、发胶(包括喷发胶)、定型摩丝、养发水(包括生发水、奎宁水、防脱发水)、染发剂(包括染发水、乌发乳、染发香波)、烫发剂(包括冷烫粉、冷烫水)、其它毛发用品(包括脱毛霜等)。

3.美容品(代码38 22 20):香水、古龙水、面膜、粉饼、香粉、香粉纸、胭脂、唇膏(包括液体、膏状、笔状)、睫毛油(包括睫毛膏)、眼影膏、化妆笔(包括眉笔、唇线笔、眼线笔)、眼线膏(包括眼线液)、指甲油、亮甲油、去光油、化妆盒、其它美容品。

4.清洁用品(代码38 22 25):花露水、洗面奶(包括洗面膏)、清洁霜、磨面膏、浴剂类产品(浴液、淋浴液、泡沫浴)、爽身粉(包括儿童爽身粉)、痱子粉、止痒水、祛狐臭剂、剃须膏、剃须水、妇女卫生用品、空气清洁剂、其它卫生用品。

5.其它化妆品(代码38 22 99):戏剧唇膏、戏剧化妆粉、卸妆油等。

(五)化妆品其它分类法

化妆品除上述四种主要分类方法外,还常有如下分类:

, 1.按性别分类,如市场上出现的“高夫”、“伯龙”、“斯丽康”等男用系列化妆品。

2.按年龄分类,如市场上有“郁美净”、“宝贝”、“小天使”、“强生”等牌号的婴幼童霜乳、浴液等。

3.按所添加成分分类,如有“sOD”系列、“珍珠”系列、“人参”系列、“芦荟”系列、“胎盘”膏、“貂油”系列、“羊毛油”系列等化妆品。

第二节。化妆品发展概况

一、化妆品发展史

人类何时开始使用可称之为化妆品的物品,历史上尚无明确的记载。但从古代遗迹发掘出的文物中发现了化妆用品,如颜料、香料及其用具——粉碎颜(香)料的石臼。据考证,最早使用化妆品的是埃及人,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当时流行的美容化妆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使用香料如乳香、龙涎香等赋香以抑制体臭。

②使用香油涂身、涂面,以保护皮肤免受日晒、寒风及昆虫的侵扰。

③使用颜料画脸谱,开始是在宗教仪式中,象征神的化身,具有去邪除魔的意义。后来发展到打仗时,以显示战士的风姿或种族的标志。这种画面、纹身的风俗,至今流传于未开发地区,如在印第安人的部落中仍可见到,并被当今美容大师们运用到现代美容术中,如纹眉、纹眼(唇)线等。

在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7世纪期间,已有不少关于制作和使用化妆品的传说和记载,如古埃及人用粘土卷曲头发,古埃及皇后纳蒂蒂用铜绿描画眼圈’,古埃及艳后克丽奥芭特用驴乳浴身.古希腊美人亚斯巴齐用鱼胶掩盖皱纹等等。据考证,最早制造出化妆品“膏霜”的是在公元1世纪至2世纪,希腊物理学家格林((~alen)将玫瑰花水加入到蜂蜡和橄榄油中,经搅拌调合后,得到一种很不稳定的乳膏状物,只能配好即用,不宜贮存。直到1690年,Vomacka又在其中添加了硼砂后,才制成了稳定的乳化膏体,这种乳膏制法一直沿用至今,这也就是现代的“香脂”。

最早制作出“香粉”的是古罗马人弗朗杰伯尼,他是用研细的鸢尾根末和1%的麝香或灵

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的分类 1>护肤类, 滋润 2>清洁类,清洁皮肤 3>修饰类,掩盖不足,增加风采 4>护发类,清洁和保护发质 5>美发类,朔造发型和发质 6>芳香类,香气可增加使用者的个人魅丽 7>特殊类,治疗作用,可消除容貌的不足.. 常用化妆品的保养与鉴别 化妆品的保管: 防碎防晒防热防潮防冻防污防过期防漏气防倾斜, 防混合, 质量鉴别: 注意出厂日期是否有商品检验字号产品完整未被拆封. 可以从气味颜色形状三个方面来辨别优劣 1>乳霜类(隔离霜,粉底液遮瑕乳修颜液) 密封包装,质地细腻无结块无变味无变干 和不易推匀 2>膏状类(粉底膏粉条口红) 如有水分流失膏体干缩稀释现象, 色彩灰暗浑浊深浅 不均发出油污味就已变质 3>粉质类(蜜粉眼影腮红) 如有受潮变霉结块变硬粉饼不易粘起, 有白灰色斑点 4>眼线液, 睫毛膏,染眉膏, 眼部产品使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若发干结块变味就已变质 5>笔状类(眉笔眼线笔口红笔等) 铅笔类不易上色容易断裂削也容易断裂就已变质 修饰类化妆品也叫粉饰类, 主要有粉底蜜粉腮红眼影眼线笔眉笔唇膏睫毛膏1>粉底主要成分是油脂水和色粉 化妆打底常用于调整肤色改善肤质遮盖皮肤瑕疵,也可用不同效果的粉底配合不同妆型朔造各种风格的妆效美 粉底选用注意几点: 质地细腻附着力好透气性强持久性佳延展性好色号全含铅量低符合专业性要求 按形态分: A,粉饼直接上妆定妆或补妆适合个人选用 B,粉底液半液状态最易上妆 C,粉底霜粉底膏油脂和色粉含量都偏高但有较强遮盖力和附着力遮盖皮肤疤痕黑斑雀斑瑕疵薄涂淡妆厚涂浓妆质地厚注意色彩于粉底协调避免妆面虚假D,粉条呈条状质地厚油脂和色粉含量高遮盖力强适合干性皮肤和冬季化妆使用也常用于浓妆修饰脸廓和立体感效果最佳 E,遮暇膏(盖斑膏) 成分与粉条相似但遮盖力更强主要用于局部遮盖毛孔粗大黑斑雀斑黑眼袋细纹等面部瑕疵 常见的遮暇产品分液状霜状棒状笔状.遮暇效果依顺序由弱至强,携带使用更方便按粉底颜色分 A,肤色系米白色提亮色,使肤色更明亮,脸部更立体,遮黑眼圈及眼袋 嫩肉色女性基础肤色营造皮肤粉嫩效,也可作为深肤色的提亮色 自然色女性基础肤色表现自然柔和的真实肤色 健康色小麦色健康时尚感,也可作为浅肤女性日常淡妆的阴影色 浅棕色男性基础色女肤色偏深者也可作为自然肤色女性化妆的阴影色 深棕色阴影色用于浓妆面部结构阴影处刻画也可朔造厚重的深肤色

彩妆类化妆品的定义与分

第十五章彩妆类化妆品 1.熟悉彩妆类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2.掌握常用的彩妆类化妆品 3.熟悉彩妆类化妆品的原料及活性成分 第一节彩妆类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一、彩妆类化妆品的定义 美容化妆品也称修饰化妆品或粉饰化妆品,主要是涂敷于脸部、指甲等部位,具有遮盖性、修饰性,由此赋予色彩,改善、美化人的肤色,来遮掩皮肤上的瑕疵;并利用各种色彩效果,添加阴影以增加面部的立体感,来调整面部轮廓、五官比例。从而使容貌光彩焕发,增加美感,达到修饰目的的化妆品。 二、彩妆类化妆品的分类 根据使用的目的和部位,彩妆类化妆品可分为粉底(霜、液、粉条、粉饼)、唇部用品、胭脂、眉目用品(睫毛油、眼线笔、眼影膏、眉笔等)、指甲用品(指甲油、底层涂剂、表面涂剂、去膜剂、指甲擦光剂、角质层去除剂等)和香粉。 三、彩妆类化妆品的性能要求 美容化妆品一般应具备如下性能。 1.色泽宜人 (1)外观颜色均匀,接近涂敷色。 (2)涂敷色不应由于光源种类不同而发生显著变化。 2.化妆效果良好 (1)能达到期待的化妆效果。 (2)涂膜的黏附性良好。 (3)涂抹后具有良好的色泽稳定性。 3.使用感良好 (1)涂布时有柔和感,涂敷后无异感。 (2)易于卸妆。 (3)备有适合于制品性能的涂敷用具。 4.稳定性良好 (1)放置中不发生变色、发臭、分离、变性等质量劣化。 (2)配备具有能维持制品质量不变的容器。 5.安全性高 (1)对皮肤、黏膜等无刺激或过敏等不良反应。 (2)不含有害物质。 (3)无微生物污染。 第二节常用的彩妆类化妆品 一、粉底

(一)粉底的作用 “粉底”是美容化妆时打底用的一种化妆品,具有较强的遮盖性。它的主要作用是遮盖或修饰皮肤本色,遮蔽或弥补面部皮肤的缺陷,改善皮肤质感,使皮肤显得光滑细腻有整体感。 (二)粉底的分类及特点 粉底类化妆品的品种很多,分类方法也很多,可按外观、基质体系或使用目的和部位等来分类。目前市售的产品按基质体系大致可分为4种:水性粉底(白粉含量10%~20%)、乳化型粉底(含白粉30%~50%)、油性粉底霜(含白粉约50%,)、粉底饼(含白粉80%~90%)。现分别介绍如下: 1.水性粉底即液体粉底,是将粉质颜料悬浮在水和甘油中形成的。水性粉底静置时,粉体会沉降分层,使用时需摇动。液体粉底的配方较轻柔,紧贴皮肤,透明感强,遮盖力较弱。适应油性、中性、干性的皮肤。油性皮肤要选择水质的粉底,中性皮肤则宜选择轻柔的粉底,干性皮肤可以选用有滋润作用的粉底。一般供肤色好的人敷用,有自然感。 2.乳化型粉底是以乳液或膏霜为基剂并使颜料分散于其中的制品。此类粉底黏着性及伸展性都好,且无油腻感,能使彩妆亲贴脸部,因此备受青睐。适用于中性、干性、特干性皮肤。 (1)膏霜状粉底霜:将粉体(颜料)均匀地分散或悬浮于油脂、蜡类、乳化剂和水的霜状乳化分散体系中制成。乳霜状粉底(粉底霜)是遮盖性较强的化妆品,有修饰效果,它属于油性配方,其滋润成分特别适合干.陛皮肤,更能掩饰细小的干纹。主要成分:二氧化钛或氧化锌、甘油、硬脂酸、羊毛醇、乳化剂、蜂蜡、色素和去离子水等。可分为W/0或0/w 型。0/w型粉底霜黏度较低,有鲜嫩感,不会感到油腻,油性皮肤使用。但易与汗液、皮脂融合,妆后保挣陛不太强,易于卸妆。w/0型粉底霜有黏感。近年由于二甲基硅氧烷及其衍生物的应用,以二甲基硅氧烷为外相的稳定性好的W/0乳化型粉底霜也开始流行,这类W/0乳化型粉底霜使用上比一般制品清爽,不感到油腻,化妆保持性也好,作为夏季用品很受欢迎。 (2)乳液状粉底霜:将粉体(颜料)均匀地分散或悬浮于油脂、蜡类、乳化剂和水的乳液的制品。乳液粉底黏度较低,乳液状粉底霜遮盖性次于膏霜状粉底霜,触变性良好,很易在皮肤上分散铺展,有清爽舒适,自然清新及鲜嫩的使用感,可遮盖皮肤缺陷和赋予皮肤以天然肤色。其大体成分与膏霜状粉底霜相同,水分加大而脂类减少。 3.油性粉底霜由粉体(颜料)分散在油、油脂及蜡等混合油性基质中制成的。质地较软的,注入浅型容器中成型的软膏状制品称为艳丽饼,质地较硬的,注入金属模可上下旋动的棒状制品成为条状粉底。 油性粉底霜在皮肤上的铺展性和附着性能好,形成的涂膜具有耐水性,化妆后不易溃散,适合于浓艳的晚会妆和舞台妆打底用;由于这类制品具很强的遮盖力,也适合用于掩盖皮肤缺陷。又由于这种粉底油性成分相当高,能预防皮肤干燥,适于干性皮肤和秋冬季节使用。主要成分为油脂、蜡类和粉类,以及少量的亲油性乳化剂。 4.粉饼属固态粉底,粉末表面大都加有保湿成分,是用油和表面活性剂处理颜料的表面后压缩成型的制品。它可快速完妆,节省时间。但它的滋润度不强,较干燥,粗糙肌肤使用易产生浮粉,不自然,且易吸收脸部油脂,故光泽度不够。粉饼又分为干粉饼与湿粉饼,干粉饼适合油性皮肤,使用之前应先抹一层营养霜,这样比较容易上妆;如干性肌肤使用必须配合液状或霜状粉底;而湿粉饼适合中、于性皮肤,用湿润的海绵扑粉,待水分蒸发后,粉饼能形成涂膜,很好地吸附在皮肤表面,且不易剥落。 5.其他类型粉底 (1)掩饰用粉底:是掩饰先天性或后天外形缺陷和色素沉积缺陷为目的的化妆品,也称伪装用化妆品(camouflagecosmetics),包括硬油彩(hard grease paints)、软油彩(soft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学习笔记(二)化妆品定义和分类

《条例》学习笔记(二)化妆品定义和分类 在《条例》中,与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相关的条款主要是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七十七条,需要关注的配套文件主要是《化妆品分类规范》或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有四个要点。 1. 化妆品的定义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新《条例》与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定义“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相比,有部分词语改动,最明显的是“消除不良气味”从新《条例》中删去了。 我不认为可以简单理解“消除不良气味”功效的化妆品从化妆品范围里被剔除了。 以“消除不良气味”为功效的化妆品在全球许多国家都是普遍存在的,化妆品定义的变动只是不突显这个功能。下面会讲到除臭类产品的具体情况。所以单看《条例》第三条定义,变化并不明显。 2. 化妆品的分类 第四条(部分)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六条(部分)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第七十七条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牙膏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 按照条例原文简单归纳,可以形成下面的表格,以区分化妆品与非化妆品,以及化妆品中的特殊与普通两类。

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精

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精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一:定义 接触化妆品的人越来越多,化妆品的接触面越来越广。但是究竟什么是化妆品,都包括那些品类,许多消费者是不清楚的。按照国函(89)62号“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 这是我国当前对化妆品的法定定义。据此化妆品的主要作用可概括为: (一)清洁作用: 用于去除面部、皮肤和毛发的污垢,如清洁霜(包括蜜、水、面膜等)、磨面膏、各种浴液、香波、护发素、洗面奶、干洗乳液等。 (二)护肤作用: 保护面部,使皮肤柔润、光滑或能够御寒和防晒。这类化妆品如各种润肤膏霜,蜜,香脂,冷霜,防裂音,防晒霜,甘油壶等。 (三)营养作用: 营养面部、皮肤,以保持皮肤角质层的含水量,延缓皮肤衰老。这类化妆品如添加含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生物活性体的各种添加剂(如胶原、人参、芦荟、透明质酸、SOD、有机锗)于雪花膏的各种营养霜。

(四)美容作用: 美化面部、皮肤及毛发或散发香气。这类化妆品如粉底霜、香粉、粉饼、胭脂、唇膏、眉笔、眼线笔、眼影粉饼、睫毛膏,指甲油、香水、古龙水、发油、发乳、摩丝、喷雾发胶、染发剂、烫发剂等。 (五)特殊作用: 这是一类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的产品,具有特殊功效,在我国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如扶斑霜、除臭剂、脱毛膏、健美苗条霜等。 二:分类 我国化妆品工业大发展是最近几年的事,可以说方兴未艾。由于化妆品行业经济效益较好,因此许多商品都愿以化妆品形式出现,但是却混淆了与药品、洗涤用品以及与卫生保健用品的界限。在美国、日本、药品与化妆品的界限非常清楚。凡有治疗效果的就是药品,用于美容护肤的是化妆品。化妆品不得像药品那样宣传疗效,规定很严格。我国也有明文规定,要求化妆品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一)按使用目的分类 清洁化妆品用以洗净皮肤、毛发的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清洁霜、洗面奶、浴剂、洗发护发剂、剃须膏等。

浅谈专利分类体系

浅谈专利分类体系 随着技术发展和现代专利制度完善,业界对专利文献的检索成为常用的手段。本文将对目前主要的三种分类体系情况的发展、内容等出发,比较三种分类体系的异同,以期为技术人员、专利工作者使用专利分类号检索提供帮助。 标签:国际专利分类体系;联合专利分类体系;日本专利分类体系 1.引言 专利文献承载大量的发明创造内容,起传播发明創造,促进科技发展的作用。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讲,专利文献的检索,可启发发明创造思路、了解领域发展动态、避免重复研究,避免侵权等;对于知识产权工作者来讲,专利文献的检索,有助于了解现有技术以及专利挖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等;基于上述理由,无论是科研工作者还是知识产权工作者常常需要开展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文献的检索,除了采用关键词检索外,还可以采用专利分类号进行检索。但由于对于专利分类体系不熟悉、不了解,如何通过分类号开展检索成为专利文献检索的一难点。本文将从世界主要专利分类体系人手,介绍这些分类体系的特点和异同,为分类号检索储备专利分类知识。 目前,现行的专利分类体系主要包括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国际专利分类体系、欧洲专利局和美国商标局共同管理的联合专利分类体系、日本特许厅管理的日本专利分类体系。 2.国际专利分类体系 2.1国际专利分类体系的发展 随着技术发展,特别是审查制的现代专利制度在多个国家实施,如何对多个国家的大量专利文献开展检索困扰着各国,也让很多国家认识到建立统一的专利分类体系的必要性。 2.2国际专利分类体系的概况 IPC提供了一种南独立于语言的符号构成的专利分级系统,用于根据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涉不同技术领域,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分类。IPC分类号南公布专利文件的国家或地区T业产权局分配。IPC的修订工作由IPC专家委员会进行。新版IPC于每年1月1日生效。IPC分类表可通过如下链接下载: http://www.wipo.int/classifiCations/ipc/en/ IPC分类体系按照由高到低、逐级细化的结构设置,依次为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部为最高等级。小组中还有一点小组、二点小组等,点数越多级别

化妆品种类分类[指南]

化妆品种类分类[指南] 一)按使用目的分类 清洁化妆品用以洗净皮肤、毛发的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清洁霜、洗面奶、浴剂、洗发护发剂、剃须膏等。 基础化妆品化妆前,对面部头发的基础处理。这类化妆品如各种面霜、蜜,化妆水,面膜,发乳、发胶等定发剂。 美容化妆品用于面部及头发的美化用品。这类化妆品指胭脂,口红,眼影,头发染烫、发型处理、固定等用品。 疗效化妆品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日化用品。这类化妆品如清凉剂、除臭剂、育毛剂、除毛剂、染毛剂、驱虫剂等。 (二)按使用部位分类 肤用化妆品指面部及皮肤用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各种面霜、浴剂。 发用化妆品指头发专用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香波、摩丝、喷雾发胶等。 美容化妆品主要指面部美容产品,也包括指甲头发的美容品。 特殊功能化妆品指添加有特殊作用药物的化妆品。 (三)按剂型分类 液体化妆品浴液、洗发液、化妆水、香水等。乳液蜜类、奶类。 膏霜类润面霜、粉底霜、洗发膏。 粉类香粉、爽身粉。 块状粉饼、化妆盒。 棒状口红、发蜡。 (四)按年龄分类

1(婴儿用化妆品婴儿皮肤娇嫩,抵抗力弱。配制时应选用低刺激性原料,香精也要选择低刺激的优制品。 2(少年用化妆品少年皮肤处于发育期,皮肤状态不稳定,且极易长粉刺。可选用调整皮脂分泌作用的原料,配制弱油性化妆品。 3(男用化妆品男性多屋于脂性皮肤,应选用适于脂性皮肤的原料。剃须膏、须后液是男人专用化妆品。 (五)按生产过程结合产品特点可分为七类 乳剂类指各种膏霜蜜。 粉类各种香粉、爽身粉。 美容类指唇膏、眼影、睫毛膏、指甲油等。香水类香水、古龙水、花露水。 香波类指香波、浴液、护发素。 美发类指染发、烫发、定发用品。 疗效类添加药物的化妆品。

化妆品的分类及主要成分

化妆品的分类及主要成分 化妆品是清洁、保养和美化人们肤发的日常用品。根据用途可分成清洁类、护肤类、粉饰类、护发类、固发类和美发类等。 一、洁肤类 市场上洁肤类化妆品非常丰富,如清洁霜、洗面奶、卸妆油、磨砂膏、去死皮膏(液)等。 1.卸妆乳:是以植物油为主体的卸妆用品。 主要成分:植物油、蜂蜡、蛋白质、多重植物提取液 2.洗面奶:是目前时常上最为流行的洁肤用品,品种繁多。从作用上分有收敛 型的,如一代茶树油洁面乳、二代清润控油洁面乳、有营养型的,如一代美白嫩肤洁面乳、一代抗皱洁面乳、二代水嫩润白洗颜霜,二代祛皱嫩肤洁面乳等。 主要成分:表面活性剂、鞠酸、蜂蜡、营养添加剂(如海藻精华、水溶性VC、纯植物提取液等)、硼砂等。 3.磨砂膏是含有均匀颗粒的洁肤品。主要成分:营养油、植物提取液、蜂蜡、 弹性颗粒等。 4.去死皮膏(液)是一种可以帮助剥脱皮肤老化角质的洁肤用品。如二代嫩 白柔肤去角质霜。 主要成分:角质软化素、植物酵素、润滑油脂及微酸性海藻胶等。 二、护肤类 护肤类化妆品包括按摩膏、润肤霜、乳液、防晒霜、化妆水等。 1.按摩膏(乳)是用以按摩皮肤的护肤品,使手与皮肤之间具有润滑感。 如一、二代的美白或控油按摩膏等。 主要成分:植物营养油、蜂蜡、卵磷脂、乳化剂、抗氧化剂和去离子水等。 同仁堂按摩膏系列主要成分:富含绒线菊油、红花油、葡萄籽油等纯植物油而且不含香精成分,添加的精油成分使肌肤得到香芬的舒缓。 2.润肤霜是用以保持皮肤滋润光滑的护肤品,长期使用可使皮肤柔软而 有张力。如一、二代产品中的膏霜类。 主要成分:精纯植物油、植物美白剂、卵磷脂、润肤剂、保湿剂、柔软剂、

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精)

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一:定义 接触化妆品的人越来越多,化妆品的接触面越来越广。但是究竟什么是化妆品,都包括那些品类,许多消费者是不清楚的。按照国函(89)62号“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条所 (一)清洁作用: 用于去除面部、皮肤和毛发的污垢,如清洁霜(包括蜜、水、面膜等)、磨面膏、各种浴液、香波、护发素、洗面奶、干洗乳液等。 (二)护肤作用: 保护面部,使皮肤柔润、光滑或能够御寒和防晒。这类化妆品如各种润肤膏霜,蜜,香脂,冷霜,防裂音,防晒霜,甘油壶等。 (三)营养作用: 营养面部、皮肤,以保持皮肤角质层的含水量,延缓皮肤衰老。这类化妆品如添加含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生物活性体的各种添加剂(如胶原、人参、芦荟、透明质酸、SOD、有机锗)于雪花膏的各种营养霜。 (四)美容作用: 美化面部、皮肤及毛发或散发香气。这类化妆品如粉底霜、香粉、粉饼、胭脂、唇膏、眉笔、眼线笔、眼影粉饼、睫毛膏,指甲油、香水、古龙水、发油、发乳、摩丝、喷雾发胶、染发剂、烫发剂等。 (五)特殊作用: 这是一类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的产品,具有特殊功效,在我国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如扶斑霜、除臭剂、脱毛膏、健美苗条霜等。 二:分类 我国化妆品工业大发展是最近几年的事,可以说方兴未艾。由于化妆品行业经济效益较好,因此许多商品都愿以化妆品形式出现,但是却混淆了与药品、洗涤用品以及与卫生保健用品的界限。在美国、日本、药品与化妆品的界限非常清楚。凡有治疗效果的就是药品,用于美容护肤的是化妆品。化妆品不得像药品那样宣传疗效,规定很严格。我国也有明文规定,要求化妆品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述如下: (一)按使用目的分类 清洁化妆品用以洗净皮肤、毛发的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清洁霜、洗面奶、浴剂、洗发护发剂、剃须膏等。 基础化妆品化妆前,对面部头发的基础处理。这类化妆品如各种面霜、蜜,化妆水,面膜,发乳、发胶等定发剂。 美容化妆品用于面部及头发的美化用品。这类化妆品指胭脂,口红,眼影,头发染烫、发型处理、固定等用品。 疗效化妆品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日化用品。这类化妆品如清凉剂、除臭剂、育毛剂、除毛剂、染毛剂、驱虫剂等。 (二)按使用部位分类 肤用化妆品指面部及皮肤用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各种面霜、浴剂。 发用化妆品指头发专用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香波、摩丝、喷雾发胶等。 美容化妆品主要指面部美容产品,也包括指甲头发的美容品。 特殊功能化妆品指添加有特殊作用药物的化妆品。 (三)按剂型分类 液体化妆品浴液、洗发液、化妆水、香水等。 乳液蜜类、奶类。 膏霜类润面霜、粉底霜、洗发膏。 粉类香粉、爽身粉。 块状粉饼、化妆盒。 棒状口红、发蜡。 (四)按年龄分类 1.婴儿用化妆品婴儿皮肤娇嫩,抵抗力弱。配制时应选用低刺激性原料,香精也要选择低刺激的优制品。 2.少年用化妆品少年皮肤处于发育期,皮肤状态不稳定,且极易长粉刺。可选用调整皮脂分泌作用的原料,配制弱油性化妆品。 3.男用化妆品男性多屋于脂性皮肤,应选用适于脂性皮肤的原料。剃须膏、须后液是男人专用化妆品。 (五)按生产过程结合产品特点可分为七类

专利可以分为哪几类

如果生活中,一个人创造或者是发明了一些专属于自己的物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专利权,让专业的部门认证该物件属当事人所有。那么关于专利的分类有哪几种呢?专利分三类还是七类呢? 我国对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专利法保护对象统称之为发明创造,并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之为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 所谓技术方案是指发明人利用自然规律为了解决某一个技术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因此,仅仅是提出课题或解决课题的方向性设想是不够的,必须提出解决课题的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技术方案,并非等同于技术,尽管两者都是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和采用必要的物质条件作出的成果,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技术更为具体,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产业的成果,而技术方案则达不到这种程度、“技术”当然可以作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但从专利法的要求来说,“技术方案”就已经可以做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就是说,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一定要求它是已经成熟的,已经达到了实践程度的“技术”,但一定要求它已构成“技术方案”,已具备成为“技术”的可能,一旦付诸实施,必能解决技术领域中的某个特定问题。 (2)发明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是前所未有的,富有首创性的,并且这个前所未有的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界限的,就是说,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世界上被人们所公知,在国内被人们所公用。

(3)发明可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产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物品以及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质。完全在自然状态下的天然物,未经人工加工制造,就不是专利法规定的产品发明。 所谓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手段与步骤。方法发明可以是机械方法发明、化学方法发明、生物方法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经过改进改善了已知产品的性能或已知方法的效果,使其获得新的特性或特征。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产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它是个物品;第二,它的产生必须经过一定的生产制造过程。 (2)实用新型保护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确定的形状、构造,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产品的微观结构特征。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产品形状特征、或者生物的或自然形成的形状特征,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构造和形状的特征。 (3)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申请人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必须适于实用,即该产品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实用新型必须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在申

同族专利的含义和分类

同族专利的含义和分类 同族专利,有不同的定义,当前最主流的定义是,同族专利是指基于同一优先权文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地区间专利组织多次申请、多次公布或批准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文献。有时候,有人也会将同族专利这个概念扩展为包括对同一技术提出的所有相关专利申请所产生的专利文献。 WIPO《工业产权信息与文献手册》将同族专利分为六种:简单专利族,复杂专利族,扩展专利族,本国专利族,内部专利族和人工专利族。 1.简单专利族 在同族专利中,专利族成员以共同的一个或共同的几个专利申请为优先权,这样的专利族为简单专利族。 2.复杂专利族 在同族专利中,专利族成员至少以一个共同的专利申请为优先权,这样的专利族为复杂专利族。 3.扩展专利族 在同族专利中,每个专利族成员与该组中的至少一个其他专利族成员至少共同以一个专利申请为优先权,他们所构成的专利族为扩展专利族。 4.本国专利族 本国专利族是指在同一个专利族中,每个专利族成员均为同一国家的专利文献,这些专利文献属于同一原始申请的增补专利、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分案申请等,但不包括同一专利申请在不同审批阶段出版的专利文献。 5.内部专利族 内部专利族指仅由一个专利机构在不同审批程序中对同一原始申请出版的一组专利文献所构成的专利族。 6.人工专利族

人工专利族也称智能专利族、非常规专利族,即内容基本相同,但并非以共同的一个或几个专利申请为优先权,而是根据专利文献的技术内容,人为地进行归类,组成的一组由不同国家出版的专利文献构成的专利族,但实际上专利文献之间没有任何优先权联系。 同族专利的概念和分类以上已经大概为您解答,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到哲力知识产权咨询了解,哲力专注知识产权十五年,能为您实实在在帮助您做好知识产权规划工作。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WorldTradeOrganization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人体的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单纯以清洁为目的的香皂不纳入本条例管理。 第四条国家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实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国家鼓励和支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七条化妆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第二章原料与产品 第八条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新原料应当进行注册或者备案。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按照标准进行管理。 第九条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 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美白新原料以及其他具有较高风险的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新原料注册或者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新原料有关信息。 第十条新原料经注册或者备案后投入使用的,新原料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在3年内应当每半年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及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的新原料,国

化妆品按功能分类中英对照

护肤:skincare 洗面奶:facial cleanser/facewash(Foaming,milky,cream,Gel) 爽肤水:toner/astringent 紧肤水:firminglotion 柔肤水:toner/smoothingtoner(facialmist/facialspray/complexionmist) 护肤霜:moisturizer sandcreams 保湿:moisturizer 隔离霜,防晒:sunscreen/sunblock 美白:whitening 露:lotion 霜:cream 日霜:day cream 晚霜:night cream 眼部GEL:eyegel 面膜:facial mask/masque 眼膜:eyemask 护唇用:Lipcare 口红护膜:Lipcoat 磨砂膏:facialscrub 去黑头:deep porecleanser/striperporerefining 去死皮:ExfoliatingScrub 润肤露(身体):bodylotion/moisturizer

护手霜:handlotion/moisturizer 沐浴露:bodywash 青春痘用品:Acne/Spot 活用:Active 日晒后用品:Aftersun 无酒精:Alcohol-free 抗、防:Anti- 抗老防皱:Anti-wrinkle 平衡酸碱:Balancing 清洁用:Clean-/Purify- 混合性皮肤:Combination 干性皮肤:Dry 精华液:Essence 脸部用:Facial 快干:Fast/Quickdry 紧肤:Firm 泡沫:Foam 温和用:Gentle 保湿用:Hydra- 持久性:Longlasting 乳:Milk 多元:Mult-

化妆品的分类

一、化妆品概念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化妆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实化妆品在各个国家的词义又是不同的,那么化妆品呢在广泛的意义上讲,是指化妆用的物品,在希腊语中,化妆的词义是“装饰的技巧”,意思是把人体自身的优点多加发扬,把自身的缺陷要加以弥补。1923年,哥伦比亚大学概括化妆品的作用:可以使皮肤感到舒适和避免皮肤病,遮盖某些缺陷,美化面容,使人清洁,整齐,增加神采。日本医药法典中对化妆品的定义为:化妆品是为了清洁和美化人体,增加魅力,改变容貌,保持皮肤及头发健康而涂抹散布于身体或者类似方法使用的物品。美国FDA对化妆品的定义为:用涂擦,散步喷雾或者其他方法使用于人体的物品,能起到清洁美化,促使有魅力或者改变外观的作用。并且对化妆品做了具体的要求。 (FDA是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简称。FDA有时也代表美国FDA,即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美国FDA是国际医疗审核权威机构,由美国国会即联邦政府授权,专门从事食品与药品管理的最高执法机关;是一个由医生、律师、微生物学家、药理学家、化学家和统计学家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致力于保护、促进和提高国民

健康的政府卫生管制的监控机构。其它许多国家都通过寻求和接收FDA 的帮助来促进并监控其本国产品的安全。 FDA的宗旨是通过确保美国食品的安全、卫生、健康和正确标识以及化妆品的安全和正确标识。FDA 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FDA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与药物管理机构之一)在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定义化妆品: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如面部以及身体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清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纵观各国对化妆品的定义,鑫然老师还是感觉中国化妆品的定义,更科学精辟,准确到位。同时包含了化妆品的使用方法,使用对象,使用目的和产品性质四方面内容,正确的使用护肤品应该具有保护效果,美容效果,心理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化妆品应该具有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而且安全占有主导位置,通俗的说,其实不管哪个国家的定义简单的总结起来化妆品主要的用途就是:清洁、护理、美化人体的一种生活用品!

关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管理的意见

关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取消现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核备案制,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监管,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现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分类管理。 一、分类原则 (一)依法依规,确保安全。在遵循现有法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产品安全风险程度,可能对人体带来较大安全风险的产品类别,纳入或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二)科学分类,合理定位。以产品具有或宣称的使用目的为分类的主要依据,以产品采用的原料、适用人群等内容为参考,科学合理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分类。 (三)分类管理,提高效率。根据监管工作实际,调整有关现行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含义。将现行特殊用途化妆品作为特殊用途化妆品(I类),对现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中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产品类别,纳入或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作为特殊用途化妆品(II类)进行管理。其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备案制。取消现行审核备案制。 二、调整有关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含义 (一)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或具有去头屑、控制头部皮肤油脂分泌等作用的发用类化妆品。 (二)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具有减轻或减缓眼袋、祛痘或抑制粉刺、抗皱等作用的化妆品。植物精油类产品(仅具有香精作用的除外),纳入健美化妆品管理。 (三)除臭化妆品是指具有抑汗、止汗等作用,以消除或减轻人体不良气味的化妆品(用来掩盖体味的芳香类产品除外)。

(四)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面色素沉着的化妆品。具有美白或增白(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的除外)、减轻黑眼圈,剥脱皮肤角质等作用的产品,纳入祛斑化妆品管理。 (五)防晒化妆品是指具有吸收或屏蔽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的化妆品。通过紫外线作用达到皮肤晒黑或晒成其他颜色的产品,纳入防晒化妆品管理。 三、纳入或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的产品类别 (一)纳入相关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的产品类别 1. 具有或宣称控制头部皮肤油脂分泌作用或去头屑作用的发用类产品,纳入育发化妆品; 2. 具有或宣称抗皱、祛痘或抑制粉刺、减轻或减缓眼袋等作用以及植物精油类产品(仅具有香精作用的除外),纳入健美化妆品; 3. 具有或宣称抑汗、止汗等作用,以消除或减轻人体不良气味的产品(用来掩盖体味的芳香类产品除外),纳入除臭化妆品; 4. 具有或宣称美白或增白(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的除外)、减轻黑眼圈,剥脱皮肤角质等作用的产品,纳入祛斑化妆品; 5. 具有或宣称皮肤晒黑或晒成其他颜色作用的产品,纳入防晒化妆品; (二)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的产品类别 1. 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和儿童等特殊人群使用的产品,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2. 用于口唇(不含色素的产品除外)或眼部的产品(眉笔类产品除外),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3. 使用纳米、基因等新技术材料作为原料的产品,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附表:关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涉及的功效成分列表

化妆品分类标准

化妆品分类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其他回答共1条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 2 引用标准 GB 7916 化妆品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化妆品 中以涂沫、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 3.2 标签 粘贴、印刷在销售包装上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性材料。 3.3 销售包装 以销售为主要目的与内装物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包装。 3.4 内装物 包装内所装的产品。 3.5 保质期 指在产品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保持产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品质)。 4 标签的形式 4.1 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以下形式: 4.1.1 直接印刷或粘贴在产品容器上的标签。 4.1.2 小包装上的标签。 4.1.3 小包装内放置的说明性材料。

5 基本原则 5.1 化妆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科学正确。 5.2 化妆品的标签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6 必须标注内容 6.1 产品名称 6.1.1 产品名称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产品标准的名称,或反映化妆品真实属性的、简明、易懂的产品名称。 6.1.2 使用新创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化妆品分类规定的名称,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6.1.3 产品名称应标注在主视面。 6.2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6.2.1 应标明产品制造、包装、分装者的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6.2.2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6.3 内装物量 应标明容器中产品的净含量或净容量。 6.4 日期标注 6.4.1 必须按下面两种方式之一标注。 a.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6.4.2 标注方法 生产日期标注:按年、月或年、月、日顺序标注。 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年;保质期×月。 生产批号标注:由生产企业自定。 限期使用日期:请在××年××月之前使用等语句。 6.4.3 日期标记应标注在产品包装的可视面(除生产批号外)。 6.5 应标明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 6.6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号。 6.7 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 6.8 必要时应注明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 6.9 必要时应注明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 7 其他 7.1 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不便标注说明性内容的裸体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类等), 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名称。

彩妆类化妆品的定义与分类

第十五章彩妆类化妆品 1.熟悉彩妆类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2.掌握常用的彩妆类化妆品 3.熟悉彩妆类化妆品的原料及活性成分 第一节彩妆类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一、彩妆类化妆品的定义 美容化妆品也称修饰化妆品或粉饰化妆品,主要是涂敷于脸部、指甲等部位,具有遮盖性、修饰性,由此赋予色彩,改善、美化人的肤色,来遮掩皮肤上的瑕疵;并利用各种色彩效果,添加阴影以增加面部的立体感,来调整面部轮廓、五官比例。从而使容貌光彩焕发,增加美感,达到修饰目的的化妆品。 二、彩妆类化妆品的分类 根据使用的目的和部位,彩妆类化妆品可分为粉底(霜、液、粉条、粉饼)、唇部用品、胭脂、眉目用品(睫毛油、眼线笔、眼影膏、眉笔等)、指甲用品(指甲油、底层涂剂、表面涂剂、去膜剂、指甲擦光剂、角质层去除剂等)和香粉。 三、彩妆类化妆品的性能要求 美容化妆品一般应具备如下性能。 1.色泽宜人 (1)外观颜色均匀,接近涂敷色。 (2)涂敷色不应由于光源种类不同而发生显著变化。 2.化妆效果良好 (1)能达到期待的化妆效果。 (2)涂膜的黏附性良好。 (3)涂抹后具有良好的色泽稳定性。 3.使用感良好 (1)涂布时有柔和感,涂敷后无异感。 (2)易于卸妆。 (3)备有适合于制品性能的涂敷用具。 4.稳定性良好 (1)放置中不发生变色、发臭、分离、变性等质量劣化。 (2)配备具有能维持制品质量不变的容器。 5.安全性高 (1)对皮肤、黏膜等无刺激或过敏等不良反应。 (2)不含有害物质。 (3)无微生物污染。 第二节常用的彩妆类化妆品 一、粉底

(一)粉底的作用 “粉底”是美容化妆时打底用的一种化妆品,具有较强的遮盖性。它的主要作用是遮盖或修饰皮肤本色,遮蔽或弥补面部皮肤的缺陷,改善皮肤质感,使皮肤显得光滑细腻有整体感。 (二)粉底的分类及特点 粉底类化妆品的品种很多,分类方法也很多,可按外观、基质体系或使用目的和部位等来分类。目前市售的产品按基质体系大致可分为4种:水性粉底(白粉含量10%~20%)、乳化型粉底(含白粉30%~50%)、油性粉底霜(含白粉约50%,)、粉底饼(含白粉80%~90%)。现分别介绍如下: 1.水性粉底即液体粉底,是将粉质颜料悬浮在水和甘油中形成的。水性粉底静置时,粉体会沉降分层,使用时需摇动。液体粉底的配方较轻柔,紧贴皮肤,透明感强,遮盖力较弱。适应油性、中性、干性的皮肤。油性皮肤要选择水质的粉底,中性皮肤则宜选择轻柔的粉底,干性皮肤可以选用有滋润作用的粉底。一般供肤色好的人敷用,有自然感。 2.乳化型粉底是以乳液或膏霜为基剂并使颜料分散于其中的制品。此类粉底黏着性及伸展性都好,且无油腻感,能使彩妆亲贴脸部,因此备受青睐。适用于中性、干性、特干性皮肤。 (1)膏霜状粉底霜:将粉体(颜料)均匀地分散或悬浮于油脂、蜡类、乳化剂和水的霜状乳化分散体系中制成。乳霜状粉底(粉底霜)是遮盖性较强的化妆品,有修饰效果,它属于油性配方,其滋润成分特别适合干.陛皮肤,更能掩饰细小的干纹。主要成分:二氧化钛或氧化锌、甘油、硬脂酸、羊毛醇、乳化剂、蜂蜡、色素和去离子水等。可分为W/0或0/w 型。0/w型粉底霜黏度较低,有鲜嫩感,不会感到油腻,油性皮肤使用。但易与汗液、皮脂融合,妆后保挣陛不太强,易于卸妆。w/0型粉底霜有黏感。近年由于二甲基硅氧烷及其衍生物的应用,以二甲基硅氧烷为外相的稳定性好的W/0乳化型粉底霜也开始流行,这类W/0乳化型粉底霜使用上比一般制品清爽,不感到油腻,化妆保持性也好,作为夏季用品很受欢迎。 (2)乳液状粉底霜:将粉体(颜料)均匀地分散或悬浮于油脂、蜡类、乳化剂和水的乳液的制品。乳液粉底黏度较低,乳液状粉底霜遮盖性次于膏霜状粉底霜,触变性良好,很易在皮肤上分散铺展,有清爽舒适,自然清新及鲜嫩的使用感,可遮盖皮肤缺陷和赋予皮肤以天然肤色。其大体成分与膏霜状粉底霜相同,水分加大而脂类减少。 3.油性粉底霜由粉体(颜料)分散在油、油脂及蜡等混合油性基质中制成的。质地较软的,注入浅型容器中成型的软膏状制品称为艳丽饼,质地较硬的,注入金属模可上下旋动的棒状制品成为条状粉底。 油性粉底霜在皮肤上的铺展性和附着性能好,形成的涂膜具有耐水性,化妆后不易溃散,适合于浓艳的晚会妆和舞台妆打底用;由于这类制品具很强的遮盖力,也适合用于掩盖皮肤缺陷。又由于这种粉底油性成分相当高,能预防皮肤干燥,适于干性皮肤和秋冬季节使用。主要成分为油脂、蜡类和粉类,以及少量的亲油性乳化剂。 4.粉饼属固态粉底,粉末表面大都加有保湿成分,是用油和表面活性剂处理颜料的表面后压缩成型的制品。它可快速完妆,节省时间。但它的滋润度不强,较干燥,粗糙肌肤使用易产生浮粉,不自然,且易吸收脸部油脂,故光泽度不够。粉饼又分为干粉饼与湿粉饼,干粉饼适合油性皮肤,使用之前应先抹一层营养霜,这样比较容易上妆;如干性肌肤使用必须配合液状或霜状粉底;而湿粉饼适合中、于性皮肤,用湿润的海绵扑粉,待水分蒸发后,粉饼能形成涂膜,很好地吸附在皮肤表面,且不易剥落。 5.其他类型粉底 (1)掩饰用粉底:是掩饰先天性或后天外形缺陷和色素沉积缺陷为目的的化妆品,也称伪装

工程师专利商标软著等知识产权详解

三、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一)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二)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2.知识产权分类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3。知识产权的利用方式及其注意事项。:△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三)了解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四)了解专利权的定义与分类 专利的含义: 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对“专利”这一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其中较为人们接受并被我国专利教科书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说法是: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专利的保护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我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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